车间事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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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间请假制度》
车间事假规定 第一篇

衡水益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车间请假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的规范管理和进一步确保员工享有休息的权利,特制订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是对车间《管理办法》中有关生产纪律中提到的相关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如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3、 适用范围:生产部所属的全体员工

二、请假程序

4、员工应提前一天到生产车间领取请假条,并将姓名、班组、事由、日期、天数逐一填写清楚,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执行。若未在单位必须以电话的形式请假,并在事后补填请假条。严禁代替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请假者,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5、超假期未能返厂的必须续假,事后并补填请假条,若在假期有效时间内未归厂或没有续假者按旷工处理,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生产部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及请假原由不予以准假(婚丧嫁娶除外),私自离厂的按三次旷工处理。

7、较长假期需按照生产部的相关要求进行交接工作,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8、假满回厂后,应立即到统计处销假,方可正常上班。

9、统计员在员工销假后将假条上交到部门主管处,以便统一记录管理。

三、假期种类及标准

9、事假:以半天作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由生产部批准的除外。

10、婚假:为期10天

11、丧假:直系亲属为期7天、旁系亲属为3天 12、产假:男为期15天、女为期90天

13、病假:员工因病请假2天(含)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3天以上应到镇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员工上班前患急症,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事后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14、提前回家、临时有事需外出或回家的也需到车间办公室填写请假条,得到认可后方可离厂。

15、上述事由外的问题由生产部主管拍板决定。

16、违反上述条款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一百元,两次二百元,三次伍佰元,连续三次或一个月累计三次者的车间根据情况有权给予辞退并扣百分之四十工资。

17、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所有。

生产部 2014.01.01

《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车间事假规定 第二篇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为规范人员管理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车间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须提前1天申请,请假1天有班长同意签字批准、2-3天有主管经

理同意签字批准,超过3天者有总经理同意签字批准。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填写请假单要注明请假时间、事由、交接事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3、班长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批假。请假者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

确保工作连续性。

4、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打电话请假。有特

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前来或打电话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车间事假规定】

5、员工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天,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特殊情况例外)。

6、员工请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第三条 奖惩制度

1、未经批准私自旷工者、请假到期不回且未经请示者按旷工处理,罚款100

元,超过三次直接除名,并停发当月工资。

2、特殊状况未写请假条者,回厂当天必须将假条补上,若当天未补,罚款20

元。

3、当月请假次数超过两次或请假超过三天者,按超过天数及次数每天或每次加

罚款10元。

6、班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开罚单,主管经理签字后交到办公室从工资中扣除。

河北恒泰钢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车间员工请假制度》
车间事假规定 第三篇
【车间事假规定】

五台县嘉远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车间事假规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员工请假制度

为规范车间员工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组长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车间事假规定】

3、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组长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车间事假规定】

6、请假超过两日的,上班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如不及时销假按旷工计。

7、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办公室。

8、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布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

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9、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颁布日期2010年12月25日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车间事假规定 第四篇

[篇一: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的方法。

e、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要求使用,并根据点检计划进行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a、定置管理

a)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未经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串岗、睡岗和脱岗;

b)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b、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域,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d)个人衣物、矿泉水、可乐等饮料,不得放在产品上,应放在拉长(或班组长)指定的区域,并且饮用后,必须立刻放在垃圾桶内。

c、整理整顿要求

a)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员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姿态端正。

e)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生产现场工作纪律

a、必须配戴厂牌;

b、禁止在车间打接电话、看信息、发信息,禁止在车间大声喧哗和吵闹,禁止工作时看报纸、闲聊、交头接耳以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扣10-20元/次;

c、不得擅自离岗、窜岗,离岗人员必须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位,窜岗、离岗不佩带离岗证扣5元/次;

d、禁止在厂区内打架斗殴,打架斗殴50-200元/次;

e、禁止上班打卡后外出办私事,违者按旷工论处。

4、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a、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b、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助焊剂)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c、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d、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e、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

五、工作任务

1、根据生产指令单,结合交期与实际,量化工作任务,使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2、做到当天的工作任务当天完成,尽量不往后推延;如有生产异常等特殊情况需妥善安排补救措施。

3、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应确保产品质量。

六、奖励与处罚

1、奖励

生产部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总结一次,总结的基础上,由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员工和班组平时的绩效考核,评选出生产部门先进,报批后给与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2、处罚

a、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员工,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于5-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员工给与100元以上的罚款。

b、对于年终考核不及格的员工报人事部给与开除(或辞退)的处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车间事假规定 第五篇

[篇一: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篇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订,200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篇四: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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