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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红字部分为我建议修改内容,蓝字部分为建议删除内容,请考虑。
关于[望湖城]项目公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08年10月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深化本公司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导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建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和岗位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物业队伍,深入推进公司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对本公司[望湖城]项目管理岗位进行公开竞聘上岗。通过此次竞聘,达到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思想作风硬、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的员工队伍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平等、竞争、择优;
3、按岗聘任、人岗匹配。
二、竞聘方式
1、员工申请与领导推荐相结合;
2、竞聘人采取述职答辩、综合评价的方式;
3、肯定历史绩效及能力,对竞聘人历史业绩及能力在综合评价中适当参考。
三、竞聘领导小组
由公司总经理室及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考评,最终确定竞聘结果。
组 长:苏荣宗
成 员:吴群、姚春军、张松昌、吴彦基、潘贺义、黄鹂、袁卫娟
四、竞聘岗位:
1、[望湖城]项目各地块副经理(4人)
2、[望湖城]项目B03地块部门主管(4人)
3、[望湖城]项目B03地块所有工作人员
随着人事制度的逐步深入,今后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实行竞聘上岗。
注:为保证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竞聘期间各岗位工作正常进行。
五、竞聘岗位职责
各竞聘岗位职责及竞聘资格的相关通知将通过OA系统及公司各项目宣传栏予以公布。
六、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物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及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计划性强,能带动整个团队的发展,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熟悉办公自动化。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6、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 从事居住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熟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流程,持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7、客服主管:中专学历以上学历,35岁以下,身高160厘米以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年以上,擅长与业主沟通,有亲和力,持物业经理岗位证书;
8、保安主管: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身高175厘米以上,从事保安领班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和退伍人员优先考虑;持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竞争上岗方案】
9、工程助理:中专文化,40岁以下,有较全面的工程管理及实际操作能力, 1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熟悉各类规程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持相应岗位操作 证书,持物业上岗证优先考虑。
10、环境主管:中专文化,40岁以下,熟悉环境部门工作流程,管理沟通能力强,持物业上岗证优先考虑。
七、竞聘范围:
1、本次竞聘范围: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具备竞聘基本条件的员工。
2、如部分岗位未能在公司内部聘到合适人选,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从公司外部吸收优秀人才;
3、最多可以同时竞聘两个岗位。
八、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宣传动员。
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并组织全员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员工踊跃参加竞聘。
2、公开报名。
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最多报两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3、资格审查。
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新竞聘职位与所竞聘人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
4、民主测评与竞聘演讲。
由本公司全体员工对申报本次竞聘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
测评和演讲工作在公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公司领导、员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不当班的员工都可以到演讲现场旁听,由评审委员会对演讲、现场答辩进行打分。
5、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测评、本人演讲及答辩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由公司竞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6、考核方式及时间
7、筛选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经竞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在公司各项目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其他。【竞争上岗方案】
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考核程序表现优秀,但因职位需求人数原因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九、试岗与聘用和调整
1、试岗的目的在于补救竞聘工作中对竞聘人评判可能存在的偏差。所有通过竞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岗期考察,试岗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
2、试岗期满后,按《公司管理人员考评方案》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配合[望湖城]项目完成对试岗员工的考核工作。考评合格者准予转正,不合格的将试其工作实际能力另行安排。
3、试岗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或者总经理未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岗期或办理调岗、离岗手续。
4、公司各部门将配合望湖城项目对各位竞聘上岗员工的工作做相应指导及考察;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及时停止试岗,需调整的,按上述程序再次公开竞聘。
十、时间安排
十一、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要严厉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公开竞聘工作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竞聘小组成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
4、正确对待竞争,团队第一,竞争第二。
备注: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注:热烈欢迎有意向者前来竞聘。
安徽外滩物业公司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XX公司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目 录
第一条 目的......................................................... 1
第二条 定义......................................................... 1
第三条 竞聘原则..................................................... 1
第四条 竞聘上岗程序................................................. 1
第五条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 1
第六条 竞聘实施时间................................................. 2
第七条 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2
第八条 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
第九条 竞聘报名及资格预审........................................... 3
第十条 笔试......................................................... 4
第十一条 面试答辩................................................... 4
第十二条 综合素质考评............................................... 5
第十三条 聘任人员确定............................................... 5
第十四条 公布竞聘结果............................................... 6
第十五条 纪律与监督................................................. 6
第十六条 方案拟订、修改及解释....................................... 6
第十七条 相关表单................................................... 6
附件一:《岗位竞聘报名表》........................................... 7
附件二:《面试答辩评价表》........................................... 8
附件三:《综合素质考评表》.......................................... 10
第一条 目的
为拓宽公司人才选拔渠道,有效发掘有潜力的员工,建立公司员工竞聘上岗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定义
本方案所称竞聘上岗是指在XX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范围内公开职位和任职条件,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任上岗人员。
第三条 竞聘原则
1.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争上岗方案】
3.个人意愿与公司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竞聘上岗程序
竞聘上岗程序包括以下7个步骤:
步骤1:确定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步骤2:拟定并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步骤3:竞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步骤4:笔试和面试答辩
步骤5:综合素质评价
步骤6:确定聘任人员
步骤7:公布竞聘结果
步骤8:办理聘任手续
第五条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
竞聘组织及职责分工的明确是竞聘上岗活动顺利进行的组织保证。竞聘组织由竞聘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专业评委组组成,其职责分工如下:
竞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整个竞聘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竞聘岗位实施
方案的审核、竞聘岗位聘任人员名单的讨论确定等;
竞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整个竞聘工作的方案制定、资源落实、组织实
施、信息统计汇总和报告事项,确保整个竞聘工作按流程要求有秩序、有计划并高效地展开;
竞聘专业评委组:主要负责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考评、参考答案及评
分标准的审核及实施;
第六条 竞聘实施时间
第七条 竞聘岗位及聘任人数
本次竞聘岗位及所聘任人数如下:
第八条 公布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方案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竞聘原则拟定,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于竞聘活动实施2周前通过张贴公告、OA、电子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等方式予以公布。方案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具体内容应根据每次竞聘的范围有所调整):
1. 竞聘岗位及该岗位拟任聘的目标人数;
2. 竞聘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3. 竞聘实施程序及实施时间;
4. 竞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5. 竞聘报名程序及资格预审条件;
6. 笔(面)试题型、内容、时间要求及参考答案;笔试、面试及综合素质考评分数比例及评分标准等(“笔(面)试题内容、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公布);
7. 竞聘上岗聘任人员最终确定的依据和方式;
8. 竞聘上岗结果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9. 聘任者聘任上岗手续;
第九条 竞聘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应当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日期内将《岗位竞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竞聘工作小组;每个人最多允许填报两个岗位。
2. 根据每次竞聘的目的和岗位不同,竞聘资格预审条件应从学历、年龄、所学专业、工作资历及职称等方面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中予以确定;必要时应制定竞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以指导员工竞聘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岗位,也为笔试和面试的设计提供参照。其中:
A.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岗位竞聘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大专及以上
工作资历:具有从事电力物资管理工作或其他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 职能: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现任职务:主管及以上;
B.一级及二级业务员岗位竞聘资格(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大专及以上
工作资历:具有从事电力物资管理工作或其他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
历;
职能: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
3.竞聘工作小组按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预审结果予以公示。若经审查报名人数在2人以下(即某岗位竞聘报名人数只有在3人及以上的,才可以进入笔试阶段),不能形成有效竞争,但工作急需的职位,不进行竞聘上岗,改为按民主推荐、公司领导班子考察和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直接提拔。
第十条 笔试
1.笔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及基本能力与竞聘岗位适应程度,其试题命题应体现以下几点:
应体现行业及本公司特点;
应体现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应适用于所有应聘岗位任职的专业特点,体现各个岗位的平衡性;
2.笔试一般聘请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外聘专业人士命题;命题过程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笔试题型包括: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材料分析题及公文写作等;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3.笔试试卷由专业评委组负责批阅打分。
第十一条 面试答辩
1.面试答辩包括两部分内容:竞聘者竞聘演讲及面试;面试答辩主要测试竞聘者的专业(管理)技能、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与竞聘岗位职位的适应程度。
2.竞聘演讲内容至少应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竞聘动机:竞聘什么岗位;为什么想竞聘该岗位;
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该岗位的主要职责及责任是什么;该岗位工作对公
司发展的重要性等。
竞聘岗位的自我适应性分析:为什么你认为自己能够胜任该岗位?(从
工作经历、经验、知识、技能、特长、性格等方面陈述竞聘该岗位的自我优势)。
成功竞聘后的工作目标及行动措施:成功竞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阶段内
(6个月内、1年内、3年内个人能够实现的目标是什么?你将采取哪些措施实现此目标;
竞聘人员认为应该包括的其他内容。
3.面试按照“专家评委组提问,竞聘人员回答”的方式实施;
4.为确保竞聘面试答辩顺利进行,面试需遵循如下规定或注意如下事项: 应聘人员需在竞聘答辩前一天,将竞聘演讲书面报告(ppt格式)电子
版提交至竞聘工作小组,由竞聘工作小组转交至评委组。申报两个岗位
第1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第2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第3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南昌市***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一、 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二、 报名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 月 日至 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 月 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三、 资格审查1.初审: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复核: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3.公布名单: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四、 演讲、答辩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 人,评委主任由 同志担任。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 名,由 担任。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4.答辩出题。 月 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5.考前准备(1)预备考场:月 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 月 日 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2)旁听者进场。 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3)评委入场。 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五、 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六、 公布成绩月 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 月 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七、 组织考察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八、 决定任命 月 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 月 日 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推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仙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台范围内开展岗位设置以及干部职工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工作。
二、目的意义
整合队伍,精简人员,提高效益,建立适应广电事业发展的用人机制,推进新闻宣传上质量,管理上台阶,创收促发展的新水平。
三、定岗要求
1、岗位设置原则
全台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要通过总量控制,组织引导各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换,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制度,推进各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岗位设置范围对象
市广播电视台(含台机关、电视中心、技术中心、广播中心、广告中心)、市广源物业管理中心、广播电视报社、金石广告公司。上述单位所有正式、聘用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岗位设置总量
四、竞岗方法
1、二级单位副科级干部(由台党组成员兼任除外),由本人申请相应岗位,参与竞聘,报台党组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2、鼓励凡正式职工没有所在岗位资格证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到大专院校和技术培训中心学习深造。经本人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台长办公会批准,办理离岗学习手续,并签订离岗学习协议。学习期间,工资停发,学习费用自理,学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500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学习期满必须回原单位参与竞争上岗,到期不按时回单位竞岗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自动终止。
3、凡正式职工在竞岗前自愿待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台党组批准。待岗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500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待岗手续一年一办理。二年内必须回原单位参与竞争上岗,到期不按时回单位竞岗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自动终止。在此之前,已与单位有待岗协议的,按原办法继续执行。
4、凡在岗位设置竞争中下岗的,临时及台聘用人员一律辞退。正式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300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二年内回原单位竞聘,竞聘落岗的,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5、竞岗程序:实施竞争上岗,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演讲、民主推荐、正式任命的程序进行。
①制定方案。台党组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分布实施。
②公布职位。通过一定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③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本人报名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原则上每人限报两个职位。
④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者做好演讲准备。
⑤本人演讲。组织竞岗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岗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每位竞岗者的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演讲的评判包括工作思路、职位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措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由台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即时打分。
⑥民主投票。在一定范围内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投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投票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
⑦台党组推荐。根据竞岗者竞聘演讲和民主投票的情况,台党组成员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⑧决定聘任。根据竞岗者的综合得分情况,提交台党组集体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任前公示时间三天)。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岗位,确定方案,台党组开会讨论研究方案。
时间:2016年3月-4月中旬
2、全台召开工作宣传动员会。
时间:2016年4月22日
3、职工自愿报名,落实自愿待岗人员和学习人员。
时间:2016年4月下旬
4、实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时间:2016年4月25日-28日
5、实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和全台一般员工竞聘上岗,双向选择。
时间:2016年5月上旬。
六、要求与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全台稳定。全台干部职工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次改革,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地与台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制造谣言,传播“小道”消息,挑拨离间;不准侮辱、诽谤、威吓和打击报复改革工作人员;不准组织、怂恿落岗人员、社会闲杂人员或家属子女无理取闹,干扰改革。凡违反原则,或制造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全体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积极参与竞争上岗,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不准向组织讨价还价,借故不服从安排。凡无故不参与竞争上岗的,作自动掉岗处理;凡不服从组织安排,3天内拒不报到上班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各级领导干部不准随意表态、封官许愿,不准为竞岗者说情、打招呼、拉关系,或借人员竞岗之机,任人唯亲或打击报复。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贻误工作。凡因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稳定的,要依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凡借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侵占公款、铺张浪费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台党组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好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