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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在地址:############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厅长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男 电话:#####3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女 电话:#####3
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行政不作为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代为送交相关文书、代为调解、出庭。
委托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在我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任 厅长 职务,是我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27日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大街118号
电话:#####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在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务:厅长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电话:【行政诉讼委托书】
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代为送交相关文书、代为调解、出庭。
委托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27日
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律师365
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年 月 日【行政诉讼委托书】
文档来源:律师365(/)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范本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年 月 日
范本二
委托单位×××, …… ( 写明名称、 地址等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 ( 或负责人) ×××, …… ( 写明姓名、 职务等基本信息)。
受委托人×××, …… ( 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 性别、 年龄、工作单位、 住址; 受委托人是律师的, 则写明律师姓名和所在律所即可)。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 ( 写明案由 ) 一案中, 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
委托单位: ××× ( 盖章)
××××年××月 ××日
范本一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年*月**日生,家住**省**县***街***号。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
受委托人:***,男,****年**月**日生。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电话:13*********、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范本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被告诉讼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年*月**日生,家住**省**县***街***号。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 。
受委托人:***,男,****年**月**日生。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省***市***路**号**大厦11楼。电话:13*********、
现委托受委托人在***与被告人***在******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包括本案应诉、庭审、增加和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委托人:(签名)
被告诉讼委托书范本 [篇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我的代理,参加诉讼。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被告诉讼委托书范本 [篇3]南京市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 民事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被告代理人。
代理权限包括:代理起诉、出庭质证、辨认、进行和解,提起反诉等相关一切事宜。委托期限延续至该案有效诉讼终止。
委托人: 受托人: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3月10日
被告诉讼委托书范本 [篇4]委托人姓名: 性别: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利为: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上诉、代收、代签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被告诉讼委托书范本 [篇5]委托单位名称: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 别: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权限如下:出庭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交和签收法律文书,代收财物。
委托单位: xx-xxx-x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单位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
被执法人委托书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ⅹⅹ县ⅹⅹ镇ⅹⅹ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张ⅹⅹ,该公司董事长。
受委托人:朱xx,男,贵州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委托人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与ⅹ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案的执行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申请执行;
2、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3、代为领取执行标的物、财产(包括领取现金);
4、代为调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5、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委托人:ⅹⅹ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时 间: 年 月 日
被执法人委托书 [篇2]【行政诉讼委托书】委托单位: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职务: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某某某
工作单位:某某公司 职务:经理
授权范围: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相关的证据材料、代表我单位参加执行工作并有权在执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与被执行人和解)
委托单位:某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被执法人委托书 [篇3] ##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行政机关:尚志市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李孝田
受委托单位:尚志市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坤
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尚志市水务局委托尚志市自来水公司行使在尚志镇城区有关自来水管理方面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
法律责任:
1、尚志市水务局对尚志市自来水公司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行政复议被复议人的责任;行政诉讼被告的责任;尚志市自来水公司违法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的行政赔偿责任。
2、尚志市自来水公司必须以尚志市水务局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尚志市自来水公司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超出委托的权限范围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尚志市自来水公司承担。
3、尚志市水务局负责对尚志市自来水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尚志市自来水公司在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经尚志市水务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后,方可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尚志市自来水公司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尚志市水务局有权立即解除委托关系,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托时限: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尚志市水务局、尚志市自来水公司各执一份,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一份。
委托行政机关(印章)受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一○年四月一日
被执法人委托书 [篇4]委托人:盐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受委托人:盐田区 x x x 街道办事处安监科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盐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 x x x 道办事处安监科按下列要求行使行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
一、管辖范围
按照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事权划分的通知》,负责该辖区范围内除沙头角、盐田港两个保税区、盐田国际码头港区及辖区内的学校、医院、油站、海上作业(含明思克航母世界)、采石场和建筑工地外的其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本区内较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二、委托权限
受委托人在所负责的范围内代表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委托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1、 监督检查权??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的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持有安全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履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人员的安全任职资格、持证上岗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使用、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检查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状况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安装和使用的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措施及组织落实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2、 紧急处置权??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情况,有权要
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向委托人报告。
3、 行政处罚权??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监管对象直接行
使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危险物品的行政处罚权。
4、提请处罚权??提请委托人或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监管对象作出撤消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查封危险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
5、事故查处权??按照《盐田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参与、组织并监督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
三、法律责任
(一)委托人的责任
1、对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指导和监督受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3、对受委托人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对受委托人违法实施行政执法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以暂时部分或全部终止委托。
(二)受委托人的责任
1、受委托人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的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
2、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3、接受委托人的指导和监督;
4、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填发相关法律文书,并办理执法案件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
5、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统计台帐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6、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委托人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
7、及时向委托人书面报告在执法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8、受委托人违反上述规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人自己承担。
四、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两年由委托人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委托到期自动延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市安监局和区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委托人(盖章) 受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被执法人委托书 [篇5]委托机关名称:衡水市住建局 地址:市新华中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 长
被委托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地址:市和平路64号
法 定 代 表 人:王晨亮 职务:站 长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三条第三款、《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委托你单位对市区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具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实质性违法行为提出查处意见。
你单位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其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2、查阅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3、向被检查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4、发现安全隐患时,责令立即改正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5、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安全防护用具等,予以查封、扣押,并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你单位在采取有关措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2、作出书面通知当事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应经局法制机构审核,由法制机构提交主管局长批准后,加盖市住建局印章。
3、采取(解除)查封、扣押、停止施工等强制措施时,应经局法制机构同意,由法制机构提交主管局长批准后执行。当违法行为危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或事后不易查处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但应于采取措施后的第二日报局法制机构备案,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由法制机构提交主管局长批准。
你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不得超越委托权限范围执法,委托权仅在委托期限内有效,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和委托期限所作的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负责。
本委托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单位有权随时变更或终止。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