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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有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结合我市防暑降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 建立高温天气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每年6―11月期间,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或广播向社会公布上月高温天气汇总情况。
电视、广播等媒体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有关高温天气适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及时准确播报高温天气气象信息。电视媒体应当在电视屏幕上显示高温天气预警标志。
高温天气预警标志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
禁止删改高温天气实时气象信息和预警预报信息。
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经济与信息、教育、公安、国土房管、建设、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商业、文化广电、国资、环保、质监、旅游、煤炭、气象、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领域)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期间作业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有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
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十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抢险救灾、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2.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应按照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
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3.强度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根据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情况,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6-29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云南市政府发布《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云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
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
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
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
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
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
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深圳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第1篇:医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
我院工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在上级工会和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带领全体工会会员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增强为职工服务的意识和为医院建设的意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全面开创医院工会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抓住重点,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抓住工会工作的群众性特点,进一步确立为全体会员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大多数职工;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依法规范职代会组织,确保每年召开两次较高质量的职工代表大会。
1、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按时召开好职代会。继续加强职代会在促进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继续加强职代会的程序建设,确保职代会议事的规范性和结果的合法性,做好意见的汇总和反馈工作。组织职工代表继续做好对医院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
2、深入群众,倾听和传递职工呼声,重视对职工思想动态的研究,及时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的新变化和新需要,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作用,及时收集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对重要的情况通过院务会、院周会、职代会等时机及时反映,并积极提出建议。
3、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着眼点,努力建设稳定、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要切实履行基本职责,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再小也竭尽全力去办,为职工群众解难,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响应市总工会、卫生系统工会的各项指示,为职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职工参与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继续进行“巾帼献爱心”的活动,做好对困难职工的慰问及病假职工的探望;继续做好送温暖工程,继续注重向特殊群体倾斜,坚持几十年如一日,关心孤残儿童,到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6、继续组织好庆祝“三八”节、劳动节、护士节、春节等各类节日庆祝活动。
二、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积极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1、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以会代训,结合工作会议,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理论和上级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意识和从医院发展出发的大局观念,以提高素质和能力,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规程、工作有记录、建档齐全、对档及时完整。注意倾听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全体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
3、找准工会组织在医院中的位子,理顺医院党政工在医院工作中关系。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协助党政做好有关工作。
三、增强医院管理的透明度,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协助党政认真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年初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到真公开、全面公开。要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做到围绕重点、突出焦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满意服务
以医院为中心,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奉献爱心服务,营造舒心环境,提供放心医疗。做到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完成医院、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做好“优质服务竞赛”、“岗位能手”、“巾帼文明示范岗”等优质服务的评比工作。
五、评优创先,提高工会委员工作积极性
为工会工作上一个台阶,要充分调动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大家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共同把工会工作规范化,量化.年终做好优秀工会小组长,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通讯员奖,金点子奖等评比工作。
总之,在的工会工作中,一定要把职工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职工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职工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职工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第2篇:医院工会工作计划范文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二年,工会将在区总工会及院党委的指导及领导下,紧扣医院创建“和谐医院”的工作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医院工作大局,明确责任,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等职能,动员广大职工在医院的建设发展中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构建和谐医院为主题,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
在市总工会,区工会,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我院工会将动员全院职工明确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中,院工会将配合院行政狠抓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创造活力。以“医院管理年”为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入系列互动,凝聚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健全制度,突出主题,强化考核,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强化医疗安全、职工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倡导职工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强化技能培训,继续推行医院各项活动。以良好的服务态度,精湛业务技术为病人解除痛苦恢复健康,确保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今年医院的工作主题是“创建和谐”医院。工会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推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成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切实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努力做好院党委、院行政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营造和谐的氛围,促进医院的发展。
三、以竭诚服务职工为宗旨,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为职工排忧解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创建和谐医院”的基础之一。
1、 继续做好送温暖工作。多到职工中去了解职工的生活及困难,热情接待职工的来信来访,并给予及时答复,慰问住院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吊唁去世的职工及职工家属,帮助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同时发扬中华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优良传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向贫困、困难户及受灾同胞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真诚爱心。本届工会在近期将出台《关于职工慰问金的使用办法》,建立《职工互助金制度》,确保职工最根本利益。
2、 继续开展健康有关的文体活动。为了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增强集体荣誉感,工会将举行迎新年扑克比赛,抓彩活动。以庆三八“五·一”“五·四”“五·一二” “七一”“八一”“国庆”等节日,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开展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知识竞赛,大型联欢活动,体育活动。配合卫生局组队参加区政府部门举行各项文体活动。组织一次离退休老同志文体活动,丰富老前辈的生活,健康其身心。聘请专家来院给全院职工讲课,进行政治思想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使职工进一步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自爱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合格的医疗工作者。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3、 继续做“健康体检”及“低保职工”义诊工作。
工会将继续做好“健康体检”的宣传,联系接待工作,把我院良好的服务,精湛的技术通过“体检”这个窗口宣传到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继续开展“低保职工”义诊工作,把医药送到需要帮助的相对贫困的老百姓手中,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作出贡献,在服务人民的同时宣传医药,在为医院创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
三、以加强自身建设为 ,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工会要履行号基本职责,在创建和谐医院发挥作用,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将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加强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工会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学习,努力增强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工作水平,使工会干部更好地胜任更好工作,同时要加强修养,做到德才兼备,勤政廉洁,不断增强人格魅力,赢得职工的认可和信赖,努力使更好成为“党组织放心、行政需要、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
第3篇:医院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工作计划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二年,工会将在区总工会及院党委的指导及领导下,紧扣医院创建“和谐医院”的工作主题,服从和服务于医院工作大局,明确责任,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等职能,动员广大职工在医院的建设发展中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构建和谐医院为主题,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
在市总工会,区工会,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我院工会将动员全院职工明确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中,院工会将配合院行政狠抓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创造活力。以“医院管理年”为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入系列互动,凝聚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发挥职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健全制度,突出主题,强化考核,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强化医疗安全、职工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倡导职工努力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强化技能培训,继续推行医院各项活动。以良好的服务态度,精湛业务技术为病人解除痛苦恢复健康,确保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今年医院的工作主题是“创建和谐”医院。工会必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推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成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切实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努力做好院党委、院行政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营造和谐的氛围,促进医院的发展。
三、以竭诚服务职工为宗旨,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为职工排忧解难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创建和谐医院”的基础之一。
1、 继续做好送温暖工作。多到职工中去了解职工的生活及困难,热情接待职工的来信来访,并给予及时答复,慰问住院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吊唁去世的职工及职工家属,帮助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同时发扬中华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优良传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向贫困、困难户及受灾同胞伸出援助之手,献出真诚爱心。本届工会在近期将出台《关于职工慰问金的使用办法》,建立《职工互助金制度》,确保职工最根本利益。
2、 继续开展健康有关的文体活动。为了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增强集体荣誉感,工会将举行迎新年扑克比赛,抓彩活动。以庆三八“五?9?9一”“五?9?9四”“五?9?9一二” “七一”“八一”“国庆”等节日,结合医院实际工作开展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知识竞赛,大型联欢活动,体育活动。配合卫生局组队参加区政府部门举行各项文体活动。组织一次离退休老同志文体活动,丰富老前辈的生活,健康其身心。聘请专家来院给全院职工讲课,进行政治思想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使职工进一步树立自信、自强、自立、自爱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合格的医疗工作者。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3、 继续做“健康体检”及“低保职工”义诊工作。
工会将继续做好“健康体检”的宣传,联系接待工作,把我院良好的服务,精湛的技术通过“体检”这个窗口宣传到各单位、各部门、各社区。继续开展“低保职工”义诊工作,把医药送到需要帮助的相对贫困的老百姓手中,为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作出贡献,在服务人民的同时宣传医药,在为医院创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
三、以加强自身建设为 ,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工会要履行号基本职责,在创建和谐医院发挥作用,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将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加强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工会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学习,努力增强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工作水平,使工会干部更好地胜任更好工作,同时要加强修养,做到德才兼备,勤政廉洁,不断增强人格魅力,赢得职工的认可和信赖,努力使更好成为“党组织放心、行政需要、职工满意”的职工之家。
2015年,我局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办法》和《昆明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发挥基层工会经审会的作用,促进工会经费的收支、财务管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提高经审人员的素质,提高全县工会经审工作整体水平。特制定了晋宁县规划局工会委员会经审委2015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中心,进一步增强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
在县经审会的领导下,我局基层工会经审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本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局工会经审工作,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济行为、强化财务管理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促进工会经审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实做好工会经审工作。
二、夯实基础,推进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经审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经审会要根据《工会财务经审制度文件选编》要求,落实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会经审工作程序,积极开展经审会等级建设,使经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内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真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工会内控制度、财务开支报销审批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物品采购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强化财务管理,争创达标单位。
三、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坚持以《工会法》为法律依据,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市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会经费的审查工作,落实相关的制度,坚持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坚持同级审计与基层审计相结合,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会经审工作。突出以法律为导向,以预算为抓手,以资金为主线,以支出为重点,以效益为目标的审计思想,全面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
1.加强同级工会经审工作。积极开展对本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更好地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工会的财务管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促进经费使用决策、执行、控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2.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和监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经审会对工会经费的审查和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通过对基层单位经费审查工作,掌握基层单位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的状况。
3.抓好工会经费计拨上解审计。抓好工会经费计拨上解的常态管理,保证工会经费的落实,同时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各单位严格按工会经费定额标准的2%足额拨给工会,我局工会经审组织必须发挥同级经费审查监督的作用,督促工会组织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4.强化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和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制度,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全面控制”的原则,平时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有限的工会经费,工会的经费支出必须按预算执行。
5.继续做好基层工会主席的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市总经审会的要求,加大对基层工会主席的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坚持工会主席离任必需审计的制度,继续做好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工作。
6.抓好工会经审工作调研。我局经审会要积极开展调查和研究活动,重视新形势下工会财务管理、经审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进一步拓宽思路,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根据经审工作实际,在破解难点、寻找新的突破点上下功夫。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和构建与教育相适应的体制科学、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会经审监督工作体系。
四、加强工会经审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市县工会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工作能力强、审计素质高、作风扎实、监督到位、既坚持原则、又善于协调的的经审队伍。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工作通报制度、例会制度、议事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会经审工作,有效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财经法纪和工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工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4篇:医院工会工作计划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
1、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等有关法律知识,提高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坚持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1、参与**民主管理,加强职工大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全体职工的作用。抓住一个支点: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载体和重要途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职工大会制度建设。深入贯彻依靠职工办好**的指导方针,提高职工代表大会质量,使各项职权真正得到落实,尤其要推动民主评议监督权和审议通过权的落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鼓励职工积极支持、配合站部落实各项措施,自觉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2、抓好站务公开监督工作,让全体职工充分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对**的各项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以进一步畅通职工和**行政的交流渠道,为**的稳定做好协调工作。
3、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化活动、畅通职工的诉求通道。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的医疗行为。如信息公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增强站务公开的透明度,让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做好“献爱心,送温暖”工作,不断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
1、工会要深入了解职工家庭情况,及时探望患病的职工,为他们送去集体的温暖和大家的关爱。
2、认真组织好“一日捐”活动以及各种募捐活动。
3、多为职工着想,继续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
4、关心女职工生活,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每年一次的女职工生活会,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做好职工生日慰问及各种节日的慰问工作。(三八妇女节、护士节、六一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
6、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继续做好职工的体检工作(2年一次)。
7、工会积极配合站部做好劳动防护及————的防暑降温和保暖工作。
四、以迎世博为契机,努力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1、以医德为核心,启发全体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关心青年职工的成长,尽最大可能提供让他们成长的机会和发展机遇。
2、发挥工会优势,主动积极搭建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做”活动,如“加强医德建设,争当医德标兵”、“创建学习型班组”、“ 创建和谐单位和班组”,在职工中形成争做文明职工,科室争创文明科室的好风尚。
3、要在职工中大兴学习之风,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创建具有特色的学习型工会组织,倡导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搭建平台,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努力成为让***、让社会满意的白衣战士。
4、继续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从我做起”活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去感召社会。
5、继续开展 “护士节”岗位练兵活动及各种岗位培训工作。
6、组织女职工进一步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工作作风。
7、把创建“职工之家”与创建“文明单位”有机的结合起来,让职工在单位这个大家庭中施展自己才华。
8、结合迎世博和建国60周年为主题,继续开展形式多样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迎世博主题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工会以迎世博为契机,开展好“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世博专题讲座,开展一次世博大讨论,举办一次世博知识竞赛,开展一次世博文艺创作展示。结合建国60周年为主题,继续开展形式多样职工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1、切实加强工会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会各项工作。对工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深入探索,研究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工会基础工作,要落实各委员的职责要求,做好日常工会事务,组织好工会活动,以扩大工会的吸引力。
3、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4、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
5、建立健全工会干部的考核制度,逐步推行民主评议工会干部工作,工会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会员作工作汇报,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5篇:医院工会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在县总工会和院党支部的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维权、参与、教育、建设”的四大职能,积极推行“1241模式”:一个中心,以医院的发展为中心;二个基本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点,以加强工会建设为基本点;四个作用,发挥沟通交流作用,团结协作作用,凝聚人心作用,共同发展作用;一个家,党政工共建一个家,构建和-谐医院。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注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工会组织。
二、抓住基本点,不断提高医院工会的组织能力
首先,夯实医院工会工作的组织基矗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院务公开和工会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医院工会的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特别是做好招聘人员、尤其是招聘护士的入会工作。其次,抓住薄弱点,夯实医院工会工作的群众基矗
(一)在建立工会工作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会务公开、工会干部述职、会员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吸纳会员代表参与工会日常工作,不断增强会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切实落实医院制定的《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时按期将医院计划、财务、管理、政工人事、升调奖惩、专项工作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种事项进行公示,确保院务公开有场地、有内容、有更新,使医院规范透明的经营管理置于广大职工监督之下。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按比例提取,合理开支,手续规范,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发用之于民。
工程项目部防暑降温工作计划
天鹿南小区建设(一期)工程(标段2)项目部根据公司精神,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促进生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制定项目2015年防暑降温工作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二、在现场的高温作业场所(地下室、钢筋加工场)采取强制通风、空气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品等安全措施,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三、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作业,不准在高温时段加班、加点,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将每天气温在公示栏内公示。
四、按照上级规定,按标准发放供应清凉饮料和高温津贴,每周供应凉茶不少于二次,每天供应汤水。
五、利用宣传栏宣传科普知识,宣传预防中暑、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流感、登革热、肠胃炎、食物中毒等疾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各项目施工现场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有相应的兼职急救员,中暑人员病情严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七、新工人进场在对其进行教育、交底的同时,进行针对高温酷暑及夏季施工的特点的交底教育。
项目部落实好工作计划,落实部署,加强监督,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确保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落实,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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