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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号
**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确保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施公办发
[20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局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为加快****事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队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范围为省公务员局批准的一家事业单位:**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调研】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列入参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调研】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实行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办事、从严掌握,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稳慎处理,层层把关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入轨运行工作。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对象与条件:依法履
行公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不予登记的人员:目前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上的人员:2001年8
月14日以后的违规录(聘)干、“以工代干”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时明确从事工勤工作的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依据中央《公务
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
规定的条件、程序确定登记对象,经局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作为确认公务员身份的依据装入个人档案。今后,新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二)职务与级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务员职【参照公务员管理制度调研】
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
确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职务,要在国家规定的机
构规格、职务序列和编制、职数限额内,按照职务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务层次不得高于本单位或者所
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职数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
对超出规定职数的,要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达到规定的领导和非领
导职务职数。
(三)工资套改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套改工作,在完成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和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后,按照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进行。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列入参照管理。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得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筹考虑、逐级上报、逐个审批的办法办理。由**局提出申请,上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四、工作步骤
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月15日)
做好成立工作机构、培训工作骨干、加强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等
工作。**局成立以人事、办公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对编制、人员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方案。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实施阶段(7月16日至10月15日)
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
资套改,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实施参照管理单位的呈报、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参照人员的登记、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并逐步实施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做好自查、迎接检查验收、报送实施工作总结等工作。对贯彻实
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重点检查是否按照
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是否在编制限额内按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配套政策法规等。并要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实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由
局人事、办公室人员组成的专班具体落实,局党支部负总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的上报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及省、市、县
的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层层把关,宣传解释政策,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单位稳定和社会稳定。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有关参公管理的各项规
定,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凡弄虚作假参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清退。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月*日
主题词: 参公 实施方案 中共**县****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2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课题名称: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模式初探
——以S市委党校为例
开题报告正文:
一、研究背景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事业单位”)是指经审批依照《公务员法》对其工作人员实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作为一类特殊的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体制,国外没有准确对应的名词,只有类似的“非营利组织”、“公立公益行政机构”、“独立于政府和工商企业之外的中介性组织或部门”等部门,但这些与本文所研究的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以及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同。
2005年5月,《公务员法》颁布,从法律的角度确定了参公事业单位的身份。2006年8月,原人事部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详细规定了符合参公事业单位的条件及其审批权限、程序等。2006年9月,《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的下发,参公事业单位制度开始实践。据统计,在我国超过4000万的事业单位员工中,“参公”人员约有90万。在中央层面上,目前党中央和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共有19家。另外,还有若干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实行参公管理。2006年8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
将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内的21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在地方,参公事业单位的情况比中央层面的参公事业单位复杂。首先,中央层面的参公事业单位为地方设立了标杆。按照“上下对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规,有些事业单位在中央层面实行参公管理,在地方层面通常也要参公管理。例如,各级中共党校和行政学院。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用人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这一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存在用人机制不灵活、人工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为激活用工制度、降低人工成本、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在聘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多元化用人模式,成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尤其是参公事业单位,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投入不充足、人手不够用、历史遗留问题等一系列原因,产生了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上级党群组织派驻人员等多种用人形式并存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存在给参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带来了一定阻力,给单位的和谐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和谐因素,也给单位规范用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本文研究的问题是一个全新的视角,目前并没有系统研究这一问题的书籍或者论文可资借鉴。因此,文中只选取了笔者较为熟悉的工作单位S市委党校多种用人形式并存的现状作为例证,希望通过以小见大的方式对参公事业单位产生多种用人形式并存的原因、由此引发的问题,分析在多种用人形式并存的情况下如何促进参公事业单位和谐健
康发展,以此为参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
二、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发展的今天,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参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迫在眉睫,对促进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集中在编制核定范围内的人员(即“聘用”用人形式的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内人员还包括“录用”用人形式的行政编制公务员,但“录用”用人形式的公务员不作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对象。)的全员聘用和岗位设臵管理问题上,基本没有涉及到事业单位内部编制外其他用人形式的人员(如“招用”用人形式的合同制职员、“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的人员、“其他情形”用人形式的临时工和上级党、工、青、妇组织派驻人员)。事实上,编制外用人形式的人员既客观存在,又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忽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就会给参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带来极大的阻力。参公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模式还将在一段时期内存在。研究参公事业单位元化用人模式问题,将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另一个视角,将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理论作出有益探索和补充。
参公事业单位是是政府部门的延伸,它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部门的意志,对社会而言它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因此,参公事业单位政治文明的程度是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好参公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模式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规范和
约束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多元化用人模式下人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程度,保障编制外人员的权利和地位,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可以提高参公事业单位政治行为文明程度,促进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参公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模式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比如参公事业单位工作量大,工作任务繁重,然而,一个参公事业单位的编制数量是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定,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单位主管部门共同核定的,并且对参公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岗位有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等一系列的严格控制,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不可能随事业单位工作量的加大而随时变化人员数量,这就导致一些参公事业单位招聘一些“招用”的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的人员和“其他情形”的临时工来补充人手。这些编制外用人形式的人员在工资待遇、养老保障、社会地位、考核体系、任务量、晋升机会等多方面与编制内的人员存在较大差异,有失公平公正,这不仅影响了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给参公事业单位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影响了参公事业单位和谐健康发展氛围的形成。只有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形成应对办法,才能促进参公事业单位内部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文献综述
国外没有事业单位这种管理体制,而从用工模式的研究方向看,目前相关研究成果或者是用工模式多元化理论研究,或者从实证角度研究影响用工模式选择的具体因素,但研究角度多是立足于企业,因此,本文前期研究状况综述从国内的有关研究状况展开:
1.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研究
国内以事业单位人事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的书籍较多,研究角度多注重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题和如何用人问题。如:陆学艺、顾秀林编的《中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收录了多位专家学者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论文,多角度地论述了中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和进展、体制环境、人才管理和开发等方面问题;李欧著的《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从政治设计的角度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的界定、起源、改革历程、改革目标、改革思路等做了较为透彻的研究和分析,书中将“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单独的一章加以论述,介绍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涵义及内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建设两方面内容。
2.多元化用工的定义
2008年国家重新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使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方式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激活用工制度、降低人工成本、规避用人风险、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许多事业单位逐渐打破单一的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度,引入了劳务承包制、派遣制、事业单位公司制用工等多种用工方式。相对于单一的劳动(聘用)合同制度,这种多元化的用工方式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并产生了一些经营、管理新问题。许多文章就事业单位多元化的用工方式进行了探讨,如吴嘉浩的文章《企事业单位多元化用工的动因、偏差及对策———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构建和谐用工制度的思考》认为充满多元化因素的市场化经济是实施多元化用工模式的本质原因。多元化用工是指企业根据岗位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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