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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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活动的实施方案
人民调解活动 第一篇

XX区XX镇司法所关于开展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根据《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乌司通[2011] 6号)文件要求,和区司法局决定2011年在全区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制定我所实施方案。

一、 认识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重要性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对于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

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 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紧紧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动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程序,拓展工作领域,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 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我所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要从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横幅、专栏、板报

【人民调解活动】

等宣传手段,对“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深入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一是要结合我所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按照镇每月一排查、区每季度一排查的要求,深入到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纠纷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同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依法及时、就地调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性专项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调查摸底工作,依法调整、充实、规范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和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案例点评等多种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年内区司法局要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普遍轮训。四是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文书表格、档案台账和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评查和优秀人民调解案卷评选活动,进

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统计工作,做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等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12月)。在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中,各基层司法所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宣传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活动结束后。

四、“人民调解能手”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刻领会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实践中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二)具有较强调解技能。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会做群众工作,善于针对不同的类型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和措施。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定规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手段,在调解活动中取得实效。

(三)调解纠纷工作质量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纠纷数量多,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调解程序、文书表格、档案台账和登记统计工作规范,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通过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防【人民调解活动】

止矛盾纠纷激化,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人民调解活动】

(四)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及时汇报活动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大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总结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

人民调解法活动总结
人民调解活动 第二篇

杜莫镇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法》

宣传活动总结

【人民调解活动】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要求,在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司法所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以“开展人民调解、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人民调解法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法的社会影响。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我司法所在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会议,对我镇各村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宣读了杜莫镇“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各村调委会,要以这次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认识,规范人民调解程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道,政府切实加强对人民的爱国守法教育,增强人民团结,防止恶性刑事案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期间,结合我镇各村实际,广泛进行以下内容的宣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传播人民调解法知识、普及人民调解法律常识、增强广大村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开展社会安全稳定宣传,宣传矛盾纠纷解决方法及途径。让人民调解真正走进老百姓生

活,努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知晓率。

一是利用各村法律服务室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利用村法律服务室,开展以“开展人民调解、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人民调解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展板、现场接待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

活动期间,共向群众发放了各类人民调解指南、人民调解知识小册、人民调解选编等2000余份;制作摆放展板2块;宣传条幅2条;设咨询点12个,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人民调解活动】

二是组织各村调委会开展“三进”活动。

在宣传活动期间,司法所组织各村调委会、法律服务志愿者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法律援助“三进”活动,向广大村民、学生、企业职工、农民工发放《人民调解法》宣传资料,宣讲《人民调解法》基本常识,在全镇形成人民调解宣传的浓厚氛围。

在宣传活动中,开展《人民调解法》“三进”活动中,举办法律咨询3次,下发各种法律援助资料5000余份,法律咨询1000余人。 三是组织人民调解志愿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期间,各村由村民小组长、大学生村官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在镇及各村主要街道上街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担任村委会的法律顾问,支持村委会依法治理,保证各村各项工作落实不走样,协助调委会为村民调解矛盾和纠纷。

总之,我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中,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组织各村调委会开展了大量的《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

【人民调解活动】

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散发了各种宣传材料,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了《人民调解法》条例,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极大地维护了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杜莫司法所 2011年5月16日

2015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活动 第三篇

第1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二零一零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15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15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第2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第3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在磐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镇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镇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镇34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107个自然村全部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建立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全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45人,全镇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其中34个调委会中已有17个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达标率为50%;二是成立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经过全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7起,其中行政调解1件,司法调解1件,人民调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镇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孝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劝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镇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镇综治办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镇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综治、纪委、组织、等部门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单位在人事变动中,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全镇34个调委会中仍有相当部分调委会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半数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办公用房只有1间,甚至没有办公用房,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32件,纠纷的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

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转让、出租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13件,2015年度全镇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41件。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村级经济实力的增强,村里修路种树建厂房等建设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权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少数村干部有以权谋私的现象,经常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第4篇: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员旧缜信挪椋⑾治侍饧笆鄙媳āMü敌忻芫婪着挪橹贫龋颐钦莆樟说鹘饷芫婪椎闹鞫ǎ岣吡嗣芫婪椎鹘獾某晒β省I习肽昴旯才挪槊芫婪起,调解率,成功率达。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5篇: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15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嫖娼,在发生性行为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人民调解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和谐社会”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一年来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各村治保、调解组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全镇人民调解基本情况

全镇现有治保委员会11个,成员97人:调解委员会11,成员123人。目前,全镇7个村3个社区一个镇机关都成立了调委会,共有调委成员123人,各个自然村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都有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一年来,我们坚持群众评选的方法,选出的治保、调解人员。绝大多数都能为民办事,为社会和谐、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努力开展工作,并能根据群众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安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治保、调解组织都能充分发挥各种纠纷矛盾排查,为全镇科学、稳定发展把牢了“第一道防线”,有效的推进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在全镇的法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镇人民调解工作是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伴随着农村基层法制建设而逐步发展壮大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全镇人民调解组织迅猛发展。目前全镇123名治保调解员,在工作中,共调解纠纷57件,代理非诉讼案件30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共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9万余元,为推进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表现,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化身。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平时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益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

(二)为农村法制宣传发挥主力军作用。我镇人民调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维稳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而努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主力军。通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发挥保障作用。长期以来我镇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正确处理村民、邻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婚姻、宅基地、山林土地纠纷等,始终把保持农村稳定作为工作重点,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仅2015年就配合调处疑难纠纷21件,其中:婚姻家庭8件;邻里6件;赔偿2件;土地承包3件;房屋宅基地2件;各基层治保调解小组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人民调解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于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据统计,2015年度全镇调处婚姻家庭关系纠纷11件,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农村一些家庭的道德观念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儿童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使用、转让、出租等发生一些纠纷。三是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2、由于村级经济基础不断发展,村里修路种树建盖房屋等各项工程越来越多,村干部各种开支也越来越多,因此,少数村干部不注意镇党委政府和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放松学习,由此也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

3、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越来越高,加之新的林权制度改革,人口的发展等等,都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所以,各调解小组、调解人员要经常掌握时时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四、对今后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镇村(社区)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把握村内村外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和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农民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各村要坚持村务公开,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提高调处矛盾,化解纠纷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用科学的方法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使社会科学发展,这是我们调解工作的目的,也是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健康发展需要。

2015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活动 第四篇

第1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适应我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村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省、市、区、乡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对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第2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静安寺商务区写字楼集中,形成以“楼宇经济”为特色的商务区域,吸引诸多优秀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入驻办公,针对该特点,静安区政府静安寺街道司法调解工作,因地制宜,借鉴以往社区调解经验,开始从传统的家庭纠纷、相邻矛盾,向商业商务领域过渡;从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转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以此进一步展开法律宣传,纠纷化解,维护楼宇的稳定运作,通过配有律师、专家的调解委员会机制,提高写字楼的声誉和品质!

工作启动思路:

1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制作入驻单位名册),每位单位确认一位信息员(行政负责人或法务主管)。

召开动员会,宣传调委会的宗旨、作用及工作方式,结合企业实际关心的案例,进行讲解,调动入驻单位的积极性。

2根据动员情况,制作调研表,让入驻单位填写具体纠纷情况,并表明参与调委会成员意愿。同时对入驻单位保持关注和沟通,相互熟悉。

3对调研表进行综合分析,确认调委会成员(在静安寺街道调委会指导下,以楼宇物业公司为平台、组建楼宇调解委员会)。

4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列席会议,进行信息互动和反馈,每期确定一个专项法律讲座,反馈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单位的法律意识。

具体工作:

1目标:

发现、控制、疏导、化解各类商务矛盾、法律矛盾,楼宇纠纷增多,影响楼宇的声誉,调委会力求解决此类矛盾,并以调处为主要手段,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谋功篇),通过律师委员介绍诉讼的优势及劣势,让大家培养事前防范意识,并优先调解,控制企业损失,维护楼宇声誉及品质。

2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尊重当事人诉讼(调解会遵守合法、自愿的原则,调委会重在疏导矛盾,并非限制和压制企业诉讼,且在遇到有必要的诉讼时,通过律师委员,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企业合法解决问题)

3日常工作:

(1)召开联席会议:介绍楼宇常见问题,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入驻单位员工普遍存在高学历、高收入、高技能的三高“白领”,针对他们常发的借贷、婚姻、房产、保险等法律问题提供案例解说

(2)通过信息登记表,每月邮件发送案例解说

针对企业特定纠纷,进行专项法律宣传和定期的法律法规通俗解答。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宪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法律讲座

(3)开展调委会的宣传工作a结合楼宇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纠纷排查、汇总,b印发调解宣传册备置各入驻单位,在宣传册上写明调委会的受理范围、申请程序和要求。c在宣传册上附人民调解员联系卡,注明咨询热线及定期的物业坐班时间。d在大堂放置调委会的宣传资料

(4)借助街道调委会的律师平台,开展楼宇专家会诊,法律咨询。

第3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街道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城东街道司法调解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今年我村各项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XX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XX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广大村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融洽的人居环境。

第4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2015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活动 第五篇

文章标题: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街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街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心下,在全街各部门和基层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的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街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范文搜网-http://

2016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活动 第六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被誉为“东方经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给人民调解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也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近年来,栖霞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的发挥。如何正确应对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助力平安法治栖霞建设,已成为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栖霞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状

经过几年的建设,栖霞区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架构、硬件环境、人员配备、工作内容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具有栖霞特色的成效。

1、调解工作网络基本形成。成立了区、街、社区(村)三个层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道路交通、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各类专门调解室,两类组织共17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00余人,矛盾纠纷信息员达1000人,基本形成了地域全覆盖、信息全畅通的工作格局。

2、案件数量质量大幅提升。按照及时就地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要求,2016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案件5857起,调处成功5849起,其中,村居调解数占比38%;劝阻群体性上访42批次552人次。全区人民调解,尤其是基层调解的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的提升,发挥了矛盾纠纷趁早趁小化解、信访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专业调解室品牌打响。人民调解工作突破传统的家庭矛盾纠纷等类型,延伸到拆迁、医患、劳动纠纷等领域,建立了交通事故、公调对接等专业调解室,多元化、多举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也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韩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大量韩资企业矛盾纠纷;成立了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如,包明昌人民调解工作室、夕阳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

4、先进典型传递了正能量。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员也是一支不图回报的队伍。他们中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工作典型,既有来自政法部门的老领导,也有来自社区的热心干部,既有包明昌等老先进,还有郭凤萍等新典型。他们工作认真、事迹感人,不仅成为党员干部队伍中紧密联系群众的典型,更为全社会传递了不计个人利益,一心帮助他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能量。

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调解工作的支持格局需要强化。作为传统的群众性的组织活动,人民调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案结事了人和、维权促维稳等诸多优势。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人民调解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引导扶持和关心培育。人民调解与经济、城建、民生工作相比,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各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和浙江“枫桥”地区党镇主要领导亲自抓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街道、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配合协作,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

2、调解工作的覆盖面需要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虽然在区、街、社区(村)全面建立,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在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了专业调解室,但物业、环保等一些矛盾纠纷高发的领域尚未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服务对象的面也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要加强对转型升级改制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社会组织完全参与调解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调解员队伍整体建设需要加强。从依情依理调解到依法规范调解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转变,这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但以离岗退休干部为主体、聘用人员为补充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现状,其工作投入度、业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尤其是街道人民调解(由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足,不仅影响了本级的疑难复杂矛盾调解,对村居调委会的指导作用也难以有效发挥。

4、调解工作的知晓率亟待提升。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亮点,但对调解的优势和特点群众知之甚少,调解战线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不够。郭凤萍事迹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但在区域内却未开花结果。调解工作尚没有广为群众所知、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调解工作成为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体现不够。

三、对策及建议

1、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更加重视发挥人民调解在信访维稳中的源头防范和标本兼治作用,准确定位调解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和需要完成的任务。要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协作制度,明确调解工作中政府各部门职责,真正做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群众的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力争调解走在激化前,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建立建强各类专业化的调解组织。建立建强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调解室。结合区域特色,建立一批面向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调解组织。根据运行状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设立专项经费,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栖霞特色,影响力大,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室。

3、探索让社会组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好现有的人民调解员协会这一平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投入和指导,积极培育并鼓励建立新的调解治理类社会组织。在区政府出台的购买公共服务的目录中加入人民调解类事项,加大购买力度,争取每年发展1-2个人民调解类的社会组织并实现正常运作,加快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4、打造高水平职业化的调解队伍。加大有专业背景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增录法律专业的司法所人员充实街道调委会,按照规范配足配强专职调解员。健全人民调解员的招录和管理办法,完善分类分级考核管理。对调解志愿者主要以激励为主,结合工作实绩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专职调解员要把好进口关,实行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的薪资体系,提高工作积极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素养。

5、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正面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和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事迹宣讲、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学习宣传郭凤萍这样紧密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典型,使其代表的调解工作经验和精神能够引领带动全区各条战线、各个工作领域,传递正能量,坚定信仰信念。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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