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岗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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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竞争上岗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一篇

员工竞争上岗方案(2005)

根据市局党组关于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建立现代卷烟流通体制的工

作部署,重新设置机构岗位,调整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设符合现代企

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员工队伍,实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推动全系统各项工

作健康顺利的开展,党组决定对市局(分公司)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具体方

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转变员工择岗观念,实行双向选择,优化人

力资源配置,加快员工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市局(分公司)各处室员工竞争上岗工作由局长经理室负责总体部署,组织

实施,人劳处、监察处参与具体工作,包括组织书面考试,聘请评委等。

三、公布竞聘职位及人数

市局(分公司)各处室员工岗位共39个,配备人数37名,具体分布如下:

1、办公室:秘书1名,档案管理员1名,行政安全管理员1名,基建管理

员1名;“三产”财务负责人1名。

2、专卖监督管理处(烟草专卖稽查支队):证件、接待、内勤管理员1名,

案件审理员1名,副大队长2名。

3、卷烟营销中心

采供部:副主任1名,采购、计划、调拨、分配员1名;计划分配员1名,

品牌策划、价格、统计、内勤管理员2名;

订单部:副主任1名,电访管理员1名,市场管理员1 名,内勤管理员1

名。

4、物流中心:

储管部:副主任1名;仓储管理员1名,安全管理员1名,信息员1名,仓

储协管员2名;

配送部:副主任1名,调度员1名,配送管理员2名。

5、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处:会计核算员1名,出纳会计1名。

6、审计处:审计员1名。

7、人事劳资处(机关党支部、工会):组织人事宣教员1名(必须是中共党

员),劳动工资(工会)员1名。

8、监察处:纪检员1名(必须是中共党员)。

9、经济信息管理处(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员1名,程序管理员1名。

10、督察考评中心:考评员2名(兼),内勤管理员1名。

四、解除员工现岗位职位,暂时留用,待竞聘演讲测评研究后统一进行调整。

五、公开竞聘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竞聘范围:本级局(公司)编制内在岗的正式员工(含编制内借调人

员),不包括离岗退养的员工;

(二)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政治责任感、工作责

任心,为人正派,团结同志。

2、具有胜任所竞岗位必备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六、具体实施办法

这次员工竞聘上岗,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20日,召开动员大会,由局长经理书记秦立华代表党组作动员报告,宣

讲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岗职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

岗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等。

2、24日下午,公开组织员工报名,时间半天。由人劳处编制报名表,分发

到各处室。符合条件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竞争岗位,填写报名表,送人

劳处。

3、25日,进行资格审核。人劳处和监察处联合对报名人员按照竞争上岗的

岗位要求及条件,对照个人档案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竞争的人选,经党组批

准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竞岗的指导思想】

1、27日下午,组织竞岗演讲。召开全体员工大会,由竞聘者发表竞岗演讲,【竞岗的指导思想】

由全体员工对竞聘演讲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

2、28日上午,对同一岗位意向性选择超过职数的,如有必要,根据党组安

排,由相关处室和人劳处、监察处联合进行书面考试或面试,从而决出意向

性人选排名顺序,提交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3、28日下午,党组研究确定各岗位人员和奖金档位系数。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1、29日上午,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布各岗位员工名单,提出任职要求。

2、29日下午,做好各岗位交接工作,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下

一步的工作打算。

3、30日,处理善后事宜。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1、拟选岗位如无合适人员报名,由党组综合平衡后确定。

2、根据局(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距退养有半年以上时间的人员要参加竞

聘,不到半年时间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竞聘,由局(公司)安排工作。

3、应报名而未报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的人员视同放弃,作待岗处理,只领

取基本工资,其他一切奖金及福利均不享受。【竞岗的指导思想】

3、本次竞争上岗落选人员,由人事劳资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他们培训,待

考试合格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另行安排适

当工作,并根据岗位性质、技能情况确定效益工资(奖金)系数。落岗期间,

只领取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奖金)及福利。

八、各岗位效益工资(奖金)系数设定详见《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工

资分配、支付办法》。

九、召开职工大会、报名、竞争上岗演讲的时间,另行通知。

十、各县(市)局(营销部)参照市局(分公司)方案制订员工竞聘实施方案,按

照方案,组织好员工竞聘。

十一、本文件的解释权授权人事劳资处。其他未尽事宜,由局长经理室直接

处理或授权处理。

十二、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员工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公司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员工双向选择工作,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的选拔任用中,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一批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选贤任能、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员工双向选择领导小组,向宇任领导小组组长,周芳任副组长,荣巩、刘新华、付明、詹效兰为成员。

四、竞争上岗的范围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及返聘员工,借调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

五、竞争上岗拟设职位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拟设 个中层职位,具体为: 。

六、竞争中层副职的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业务水平较强;

(4)敢于严格管理,善于团结同志,能较好地组织实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七、方法和步骤

1、动员部署。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具体事项和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3、报名自荐。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4、资格审查。按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资格与条件,由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本人。

5、开展竞争上岗。召开全体员工大会,由领导小组公布竞聘职位,宣布竞争规则及有关纪律。开展竞争上岗,具体程序如下:

(1)竞职

。由参加竞争者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和做好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设想),演讲人员必须先表明所竞争职位。

(2)民主测评。竞职演讲结束后,由全体人员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并填写《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员民主测评表》。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具体方法:【好×2+较好×1+一般×0.5+差×(-1)】÷总有效票数×100%。

6、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等情况,对入围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

7、党组讨论、决定任命。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任人员。

8、任前公示。将拟任用人员名单在公司公开栏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9、公布任命。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不影响任职的,发文任命。

10、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各部门负责人正式到任后,进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先由员工填写《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上岗报名表》,交领导小组汇总,汇总后将报名表反馈给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和配备人数结合个人志愿情况,按照“双向选择”要求,提出拟选聘名单报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统一权衡,合理配置。

八、任职说明

1、如有中层干部职位无人报名或竞争中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达不到任职要求的,可以空缺。

2、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结果公布后,必须在3日内办完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工作。

3、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可中途予以解聘。

4、一般工作人员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表现好的可继续聘用,不再进行双向选择;对聘用期内表现不好、工作拖沓等不能胜任岗位的,聘用途中可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提出解聘意见,分管领导根据所了解的情况,证明属实后,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解聘意见,按公司《落岗、待岗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员工双向选择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改革,各部室要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和参与意识。全体员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并做好原岗位的各项工作,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

2、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借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之际搞小圈子、消极怠工和散布不利于人事制度改革的言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等有关规定相悖的行为。

十、本实施方案由公司负责解释。

漳州海事局一般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好一般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根据《厦门海事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须报厦门海事局并经批准后施行。

第二章 竞争上岗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参加竞岗的对象为保留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一般工作人员。

竞聘实施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二篇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中层岗位竞聘程序与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北京市委关于《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院制定和实施新的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 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改变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所带来的弊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中选优。

2、 岗位交流的原则。规范干部的正常流动,有利于全面培养锻炼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此次竞争上岗按照干部交流的原则,凡是在一个部门连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在8年以上的人员,不能参加与原主管部门职能相近的部门领带职位的竞聘。

3、 能上能下的原则。

(1) 原在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竞聘职位的申

报,也不再聘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保留原待遇,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到达法

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 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竞争程序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

意愿,双向选择,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3) 凡不参加职位竞聘的原处级干部,视为放弃。

4、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不仅有院领导,还有外部专家;同时,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部门普通教职工代表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答辩进行打分;全院教职工都可以到答辩现场旁听,做到领导意见、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

三、竞聘职位

共7个部门,13个职位。其中部门正职7人,部门副职6人。

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总务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学生工作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国际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科研部:部长1人

党校分院:副院长1人,视导组组长1人

图书馆:馆长1人,副馆长1人

四、组织机构

1、 竞聘评审委员会

竞聘评审委员会由常设评委及其他评委组成。其中:

评审委员会主任:裴铕才院长;

学院常设评委:李国杰、王美祥;

外聘常设评委:樊晓熙(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丛寰宦(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战略咨询中心总监)

其他评委由竞聘岗位的主管副院长一人分别担任:

学生部:刘东红

图书馆、党校分院:王淑芳

科研部、国际部:周景勤

答辩时,竞聘部门的教职工参加竞聘答辩的评分,参与评分的教职工不限人数。

答辩主试官由裴铕才院长担任。

2、 竞聘执行小组

竞聘执行小组负责各种相关资料、文件、表格的制作和印发;负责各相关资料、表格和信息的收集、登记、整理;负责各次评分的收集、汇总、整理。

竞聘执行小组的组成:

组长:王美祥

成员:赵蕾、刘然、吴学飞(新华信公司)、袁东兵(新华信公司)

五、实施方案

(一)报名准备

1、 竞聘公示

(1) 7月7日由党委会在教代会上公布竞聘岗位及其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并进行动

员;

(2) 7月7日教代会上发放《竞聘报名表》、《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样表;

(3) 以上竞聘相关文件将张贴在3号楼和5号楼之间连廊处供查阅;

(4) 相同文件也将同样公布在校园网上以供浏览和下载,网址是:

2、 报名

(1) 报名时间:

 起始时间:正式公布竞聘岗位和任职资格起即可报名

 截止时间:2004年7月11日24:00

(2) 报名方式:

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名。

联系电话:64721879(人力资源部),64722233-2192(新华信项目组)

电子邮件:

(3) 报名原则:

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方式,凡符合竞聘岗位任职资格的任何经干院员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每个竞聘者最多只可报名竞聘两个岗位;

 在报名截止后(7月11日),已报竞聘岗位不得再行更改;

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聘及担任相应职位的资格。

3、 资格审查

7月11日-7月12日,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上报院党委。

4、 第一次竞聘工作会议

7月12日,院党委召开第一次竞聘工作会议,内容是:

(1) 听取执行小组关于报名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的初步意见;

(3) 确定参加竞聘人员最终名单

(二)笔试评估

1、 提交《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是报名竞聘者对自己一学期的工作总结和对竞聘岗位

(2) 参加竞聘人员根据样表格式完成《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名后即可开始准备并

按时提交报告;

(3) 提交《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13日12:00;

(4) 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交报告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聘及担任相应职位的资格。

2、 报告评分

(1) 7月13日,竞聘执行小组汇总整理已提交的《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告,并提

交给竞聘评审委员会;

(2) 7月13-14日,竞聘评审委员会各评委对《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独立打分;

(3)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对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整理,在答辩前对评委保密

(三)竞聘答辩

1、 答辩准备

(1)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根据参加竞聘人数情况做出各竞聘岗位答辩时间安排;

(2)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将竞聘岗位答辩时间安排通知到每个参加竞聘人员

2、 第二次竞聘工作会议

7月14日,党委会召开第二次竞聘工作会议,内容是:

(1) 听取竞聘执行小组关于竞聘大会安排的汇报;

(2) 听取竞聘执行小组关于《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收集情况及评分情况的汇报

3、 竞聘大会

(1) 7月15日-16日举行竞聘答辩大会;

(2) 每日8:00,参加当天竞聘答辩的竞聘候选人抽签,决定同一竞聘岗位的候选人的答辩次序;

(3) 每日8:30,正式开始当天答辩

4、 答辩过程

(1) 同一竞聘岗位按抽签顺序陆续进行答辩;

(2) 答辩中,竞聘候选人首先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实施方案进行20分钟的陈述,然后回答问题。

每个候选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40-45分钟,主试官将负责整个面试过程的时间控制;

(3) 鼓励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的职员参加答辩大会,所有该部门职员均可对竞聘本部门岗位的候

选人的答辩进行评分;

(4) 竞聘执行小组指定专人汇总评审委员会及部门职员对答辩的评分,按照预定的权重计算竞

聘候选人的答辩成绩和总成绩,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5) 每一名竞聘候选人结束答辩后,由评审委员会公布上一名竞聘候选人的答辩成绩和总成绩

(四)竞聘结果公示

(1) 7月16日,全部竞聘答辩结束后,竞聘评审委员会将全部竞聘候选人的各项成绩和总成绩

提交给党委会;

(2) 党委会对全部竞聘候选人的所有成绩进行审核,并对整个竞聘过程进行审核,通过后于当

天公示竞聘结果;

(3) 公示结果接受全院监督和反馈;

(4) 全部竞聘文件、表格和原始评分记录保存在人力资源部可供查验

六、评分方法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评价方法

(1) 工作总结报告评价(10分):

从以下两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以往业绩表现(5分);职业态度及操守(5分)。

(2) 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告评价(40分):

从以下六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工作思路(10分);方案可行性(10分);专业性(5分);资源整合能力(5分);创新性(5分);文字表达能力(5分)。

2、 答辩评价方法

(1) 答辩评分(50分):

从以下五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10分);合作意识(10分);沟通说服能力(10分);应变能力(10分);综合评价(10分)。

(2) 问题设计

针对每个竞聘岗位设计不同的答辩问题。

七、评分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成绩计算方法:

(1) 所有院内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2) 所有外聘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3) 按照不同评委评分的权重计算报告成绩:

院内评委评分权重:50%

外聘评委评分权重:50%

2、 答辩成绩计算方法:

2015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三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竞岗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试行竞争上岗,先试点,后铺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合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处长职务或担任副处长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处长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具体要求

根据不同的职位提出相应的要求。(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试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四篇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2015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五篇

第1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竞岗的指导思想】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第2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第3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2016水利局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竞岗的指导思想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编制77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40人,(取得副高级职称3人,已聘任1人;取得中级职称19人,已聘任11人;取得初级职称18人,已聘任12人);工勤技能人员21人,(取得高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中级工资格8人,已聘8人;取得初级工资格4人,已聘4人;普通工已聘1人)。

(二)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利人社发〔2016〕8号),我局共设置岗位77个,其中:

1、管理岗位4个

(1)九级岗位2个。名称为九级职员。

(2)十级岗位2个。名称为十级职员。

2、专业技术岗位52个。按照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主系列为工程,辅系列为档案和经济。其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48个;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

(1)副高级岗位3个。均为七级岗位。

(2)中级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工程师;九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工程师;十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为三级工程师。

(3)初级岗位26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一级助理工程师;十二级岗位13个,岗位名称为二级助理工程师。

(4)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4个。其中:七级档案副研究馆员1个,中级岗位一级档案馆员1个,二级经济师1个,三级经济师1个。

3、工勤技能岗位21个

(1)三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为高级工。

(2)四级岗位8个,岗位名称为中级工。

(3)五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为初级工。

四、竞聘上岗程序及方法步骤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为全员竞聘。

2、公布竞聘的岗位类别、等级、名称、职责任务、聘用条件等事项,明确每个岗位的竞聘条件。

3、个人提出申请,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竞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4、组织实施。其中:管理岗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岗位竞聘条件,采取面试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竞聘。

5、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局长审核同意后,连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单位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7、我局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3年,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或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16日,我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过局长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2016年1月16日-2016年1月20日,按照规定的聘用程序和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实施岗位竞聘工作,确定岗位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5日竞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组织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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