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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通[2012]45号
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现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分别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湖南省关于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证据规格及取证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公通[2006]120号)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关于依法处理在京非正常上访行为的意见>的通知》(湘公通[2008]53号)文件停止执行。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 南 省 公 安 厅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法制止和惩处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以下简称《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臵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就依法处臵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处理原则
(一)预防在先、迅速制止的原则。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预防、迅速制止、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降低影响。【山西,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
(二)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加强对信访群众的说服教育、情绪疏导,引导信访群众以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处臵过程中,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三)强化证据、依法公正的原则。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收集固定各种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切实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四)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要区分不同人员的行为性质,分别予以处理,重点处理串联、煽动、指挥违法犯罪行为
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重点处理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人员,重点处理在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重点地区的违法上访人员,重点处理阻碍甚至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
二、处理措施
(一)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
现场处臵
实施上述行为,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不听制止的,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可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可依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调理取证
1、现场执勤民警配合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疏导工作,劝离现场的视听资料、有关国家机关证明材料和民警工作记录。
2、围墙、冲击国家机关情形或现场的照片、录像等视听资料。
3、足以证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聚众、闹事行为的材料。
4、违法行为人的供述、证人证言。
5、有关国家机关对围堵、冲击行为后果(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证明材料和民警工作记录。
依法处罚
l、实施上述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且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使国家机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可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3、聚众围堵、冲击国家关,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可视具体情形,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北京重点地区、省市县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及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现场处臵
实施上述行为,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不听制止的,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可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可依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调查取证
1、收缴的上访材料、横幅、状衣及其登记记录。
2、群众围观,影响正常秩序的证明材料。
3、违法行为人的供述和民警的工作记录。
4、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上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
跪地喊冤、出示状纸、穿着状衣等行为的现场录像等视听资料。
5、相关的证人证言。
依法处罚
1、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2、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可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九条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3、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影剧院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可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重点地区主要是指中央领导人住地、中南海周边、北京天安门地区、外国驻华使领馆、联合国驻华机构等国际组织驻地。
(三)采取堵门、堵路或者其他方法扰乱企事业单位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活动的行为
现场处臵
实施上述行为,经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不听制止的,公安机关现场负责人可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命令其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可依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强行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9日 作者: 来源:宣城日报4月14日政文版
各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安徽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各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安徽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信访人以信访为名,在信访过程中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二、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办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处理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原则;坚持既维护稳定,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四、信访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查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依法调查、收集信访人在
案件发生地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
五、信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山西,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
(一)采取静坐、堵门堵路、下跪喊冤、呼口号、拉横幅、穿状衣、举遗像、展示状纸、起哄闹事等方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将老、弱、病、残、幼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或办公区域,或者携带上述人员在信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听劝阻的;
(三)为了制造影响,到外国人驻华使领馆或者其他驻华办事机构“告状”的;
(四)在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要害部位以跳楼、跳河、自焚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威胁,制造社会影响的;
(五)在公共道路、铁路上静坐、躺卧、爬行、堵塞交通或者以递交信访材料、喊冤告状等为名,非法拦截车辆,扰乱交通秩序的;
(六)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
(七)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已经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终结处理,信访人仍然以原诉求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不听劝阻的;
(八)采取其他方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的。
对扰乱重点地区秩序(包括中共中央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天安门、中南海、党和国家领导人住地、外国使领馆及国际组织驻地以及省级领导机关),或者聚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实施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访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七、信访人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非法携带上述危险物质、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访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九、信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一)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山西,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
(四)多次通过传单、信件、手机、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发布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实施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信访人纠缠、威胁、撕扯、殴打信访接待人员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信访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信访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或者公共场所停放尸体、设灵堂,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十五、信访人以信访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借机敛财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信访人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七、信访人唆使、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被唆使人所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十八、信访人有上述第五至十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屡教不改,尚不够刑事处罚,且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予以劳动教养。
十九、信访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其他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予以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十、信访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二十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应当按照“劝阻、警告、强制”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置。有关单位发现信访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依法收集、固定、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大查处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并依法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判决。
信访人实施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公安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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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和谐稳定,经××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严厉打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为本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下设情报信息组、疏导稳控组、案件办理组等三个小组。
三、工作目标
要全面掌握情况,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与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与工作职责
(一)情报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掌握各类上访信息,摸准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及时收集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并及时报告。
3、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二)疏导稳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收到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时,及时组织力量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2、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教育违法人员。
3、做好其他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4、登记在场的证人。
5、及时向办案组提供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三)案件办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收到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或报警信息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及时收集违法犯罪证据,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得到依法打击处理。
3、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部门、各组成人员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一盘棋上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明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在工作上互相扯皮、推诿。
(三)讲究工作方法。疏导稳控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耐心做群众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制止违法行为人。要严防异常情况出现,避免事态扩大。办案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执法粗暴等执法行为。
五、责任追究
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调度、态度粗暴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第1篇:2015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成绩和做法
把“三规范、一公开”作为全县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代县政府拟定了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二、根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变化,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三、制定了《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进贤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制度;四、对2015年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明确了责任人,确定了完成的时间要求;五、在1月份对上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开展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就监督检查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六、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第3轮清理,共取消了2项行政许可项目;在2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了行政许可案卷168宗、行政处罚案卷150宗,对每一宗案卷都进行了书面反馈意见。
(二)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了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明显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5%。今年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受理39件,审结36件,已全面完成了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年三十件的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全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做法是: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今年在县城人流量集中地段,我办已举办了两次大型行政复议宣传咨询活动,在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做好了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接访事项由专人进行逐件登记,对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积极受理并办理。在“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主动劝说信访人到我办申请行政复议。召开了一次行政复议联系会议,邀请了县法院行政庭、县信访局、工业办、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参加。认真落实省办关于省以下垂直领导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管辖问题的复函,转发了省、市有关文件,并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进行了走访。对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我办制定了《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办法》和《进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从而进一步保证了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听证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开展。进一步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年我办办理的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都是经本办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终止而结案的。这样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又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年全办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制定了全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根据省市驻县单位、县属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府工作开展状况不同,制定了不同的监督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对来信来访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转为行政复议案件,予以立案;对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以执法监督的方式办理,尽最大能力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分期分批召开了五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法制工作。
第2篇:司法所上半年依法行政总结以来,街道以党的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各级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构,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
年初,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劳保办、民政办、计生办等部门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承担日常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并落实了工作经费。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各社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中。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
(一)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
首先,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们坚持组织二级中心组学法,街道办公会前学法,半年来学法时间达20学时以上。在领导干部中专门组织法制讲座2次。系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学率达100%。
其次,组织社区干部学法。我们坚持不定期地组织社区干部学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学法活动6次,参学率100%。
第三,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群众学法。我们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了党小组长、居民组长、低保义务信息员工作会,居民群众楼院会,组织辖区居民群众、个体经营者、外出务工人员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税收等法律法规。
(二)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
我们坚持利用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计划生育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多条,悬挂横幅6条,办各种宣传栏10期。同时,我们还把法律宣传贯穿于街居文化活动始终。坚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社区宣传活动,使依法行政活动富有教育性和娱乐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
一是把好培训关。街道所辖社区人员变动后,针对人员变动情况我们组织专门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进行依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学习;组织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学习国家公务员常识,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是把好制度管理关。先后建立和制定了《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报告制度》、《年街道机关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目标管考核工作意见》、《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制度》《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10多项,并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格把关,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依法治理,促进社会法治化管理
(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法制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是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实现依法治街工作的重点工程,是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机结合,是狠抓社区面上的建设,促进依法治理的又一侧重点。在创建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完善制度,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发展。我们成立了法制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制定了创建工作意见,印发了法制文明小区标准。坚持机关干部分别联系社区、企业的制度和办公室检查督促的制度,把全街各小区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人头;同时各社区制定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职责,安置帮教工作职责,法制工作职责,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制度、社区矫正、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职责、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职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职责。
二是狠抓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发展。创建法制文明小区活动,安全、文明是根本,是基础。因此,我们全街是成栋楼房的,都分别落实了守楼护院人员,对于不是成栋楼房的院落,也分别建立了看门望户信息员,落实了守护人员,同时还建立了联防治安室、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义务巡逻队,每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另外,我们还与派出所一道,坚持对各小区治安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治理,使各社区治安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
三是开展各种活动,赋予创建活动新内容。结合我街实际,坚持开展了“法律诊所”活动,与律师事务所一起,送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广泛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通过以上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街工作的深入发展,使辖区责任范围集体上访案明显下降,没有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辖区治安稳定、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分线治理,积极开展依法治街工作。
依法治街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我们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各尽其职,广泛开展了分线治理,形成了齐抓依法治街合力。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了依法治店活动,对商业网点、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了整治,净化了文化市场环境;民政办针对社区情况和街道各部门的情况,提出了依法行政要求,实行了公务公开和居务公开,密切了干群关系;司法所开展了“三项重点工作”、“主题教育”等依法治所活动。司法所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上墙,在社区建立了司法工作室和安置帮教工作站,推进了依法行政。综治办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群防群治工作,和“打造平安街道,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平安街道创建活动。
第3篇: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县教育局2015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今年以来,县教育局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县教育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一)、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系统党委书记、分管jú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规范执法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三)、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jú长审核后通过jú长签发,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首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五五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其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法律、法规采用电视、报刊、各类会议进行宣传和解读;各级各类学校张贴悬挂各类横幅50余条,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布栏、平定教育信息网、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知道“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的方针路线,从而使党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教育工作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努力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平定教育信息网,设置咨询及举报电话,在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并切实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民办办学机构审批的各项工作(
总之,县教育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促进了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证。
第4篇:2015年依法行政总结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等意见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下半年城区法律服务机构的撤并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我们的规章制度印编成册,成为我单位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二是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法规科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三是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市民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指导有关部门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重大执法情况的公开报道和案件回访机制。二是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审查模式。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和县区司法局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小组会、学习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务员法》、《物权法》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并围绕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打算。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各执法单位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第5篇: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XX年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并坚持常抓不懈;镇政府通过印发《规划》实施意见,对全镇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全镇各部门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各部门在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镇政府重点抓了机关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组织参加普法网校法律知识考试。各部门、各系统也积极在本镇组织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为搞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我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积极走上街头广场,开展了大量面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组织实施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能,严格了机构编制管理,完善了机构编制、人员计划和经费管理相互配套、协调运转的管理体制。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镇政府组织完成了行政许可规定、事项、实施主体和收费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件。在完成清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和完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和体制,简化程序,建立完善了行政许可公开、服务承诺、限期办理等制度。积极实施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全镇各机关、各条线单位非常重视,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等公共媒体将各类政务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目前,多数市zhèng fǔ 部门都建立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广大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集中统一财务管理,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和科学管理机制;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机关工作人员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制度,有效解决了不同机关相同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有利于遏制“权力寻租”现象,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三)建立完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镇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为及时了解和解决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问题,各级行政机关采取专门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土地管理法》《档案法》《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近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执法方式、手段比较落后等等。
二、XX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XX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我镇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减少行政许可,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要严格依法进行,并加强制约和监督,确保有关行政许可行为真正发挥作用;对不需要行政许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要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的作用。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要加快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滥施处罚的问题。要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对投资、建设项目、企业登记、外商服务等相关联的许可事项要统一制定程序规定,确定一个受理部门,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机关收费和罚没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四)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主体管理等制度。
第6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自治区政府在银川召开全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任高民同志通报了我区近五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主要精神。隆德县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结合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县XX年前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依法行政基本情况
XX年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法制办公室的耐心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在加快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县将职工学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职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坚持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让领导干部树立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和民主行政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表率。县直机关和各乡镇坚持每周二、五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观看反腐警示片,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同时,围绕《公务员法》的实施,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公务员学法和依法行政培训会,加强学习培训教育。认真实施“法律六进”活动,各涉法单位、部门充分利用宣传单、挂历、卡通画,借助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县制定并公布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机构设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成立县人民政府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制定职责。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单位)明确公文处理流程、决策督查流程、和常务会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宁政发XX40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建立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县(区)直机构进驻窗口和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服务中心采用“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模式,基本实现“一站式”服务。今年5月13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督导组高瑞莉一行5人到隆德县检查政务服务工作,督导组对隆德县政务服务工作方法、措施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把隆德县定为全区政务服务市县级示范点。二是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今年以来,政府把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作为首要任务。政府常务会议和政策性较强专题会议法制办必须列席,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参与了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保证了政府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围绕《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项目责任制、限时制》的通知要求,政府法制办严把涉及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等敏感环节,依法决策,有力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对于违反行政规定,不符合隆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通过复核,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进行修订。三是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认真、准确、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截至XX年5月底,共处理信访案件67件、866(人)次,同比件(次)下降15、19%、人(次)上升125、46%。其中群体性案件23(批)次,803
(人)次,同比件(次)上升43、75%,人(次)上升163、28%,接待群众来访65件866人(次),办理上级交办信件10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责任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执证上岗。XX年继续推行桌牌明示制、挂牌上岗制、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去向示意制,逐步形成了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坚持由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收费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机关经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败,查纠了“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行为,开展了“两节”市场价格、教育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坚决制止了多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二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政府橱窗,定期公示全县重点工程进展情况,XX年按照《隆德县XX年城乡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限时制》要求,定期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现场观摩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中心职能,实现了四大机关信息联网,便利了公众对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整理了党政内网,提高了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建立了隆德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电子管理网,加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截至目前,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特别是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存在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够深;二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主体存在畏难情绪;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于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继续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完成以下五项工作:一是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隆德实际,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对取暖费定价及收缴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努力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转变职能。强化宗旨意识,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更好的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借助政务服务中心,努力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服务体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强化责任。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察监督,强化责任意识,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四是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处置国有资产,严格操作程序。继续实施会计委派制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改革政府采购方式,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加强机关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国家和区、市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广无纸化办公。继续实施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全面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印发的《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浙监字[2015]4号)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了文件,全市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监系统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监工作人员基本上能做到认真履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全系统未出现行政执法腐败现象,有效促进了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也维护了我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15年,我们提出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执法思想,要求市、县两级安监部门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改善执法环境。全系统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了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制和执法工作。我局郑金法局长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多次亲自出席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而且在其它会上逢会必讲执法,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建设,市局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法制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县(市、区)局也进一步重视法制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明确目标,并提供必要的保障,为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力度不断加大。
1、考核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我局制发了《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建立起包括法制机构建设、机制建设、行政处罚、执法备案、执法目标、卷宗评查、台帐规范化等在内的大法制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生产法制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局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优资格。
2、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督查行动",制定全年执法工作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监管重点的特点,分行业分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四次"扫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举报电话等途经,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并对每一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属实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3、事故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外,还加大执法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作出强制措施,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切实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一年内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导致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
(三)载体比较丰富。
1、以完善考核机制为抓手,抓案卷质量。2015年,根据实行情况两次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考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使评分标准更加完善,更能客观反映一个案件的真实水平,切实发挥案卷质量指挥棒的作用。制发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正、副卷方式组卷,将结论性、印证性及强制性等对外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正卷,商讨性、审批性等对内使用的文件材料归入副卷。下发《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对重大安全生产处罚报备案行为进行规范,加强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减少错案、人情案。
2、以岗位练兵为载体,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实际,2015年,我局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以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大比武"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内容,以基础知识理论竞赛、案例分析和现场模拟执法为执法"大比武"的主要形式,全市9个县(市、区)安监局分别组队,参加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大比武"竞赛活动中,即促进了县(市、区)局的交流,又了解到了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现状和不足,很好地检验了执法水平,也推动了练兵活动。
3、通过实施"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这一载体,逐步形成主动执法工作机制。根据省局下发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安监系统201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市安监局前后以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为主要对象,以"查隐患、查违法、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分别开展了一至四号"扫雷"专项执法活动。在全市各级安监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扫雷"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共检查企业840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670份,发出整改指令书141份,责令暂时停产停业45起,立案调查44起。
(四)重点比较突出
确定了案件数比上一年增加25%以上,非事故类案件占80%以上,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为2015年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在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计划,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查处案件比上一年有明显增长,并在全市形成一定的声势为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执法工作计划,积极规范暂时停产停业复查验收程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认真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二、2015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和行政监管情况
2015年,我局共有领证生产矿山企业115家,注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家。审批危化品乙类经营许可证325家,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备案180家,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1962份,审核发放特种作业许可证6140本,未出现被提起复议和诉讼现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活动,2015年全市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9801家、12652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10件,其中非事故案件320件。共实施经济处罚307次,罚款1779.37万元。属市本级立案查处31件,其中事故案件13件,罚款342.7万元。所有案件均实现一案一档,做到了程序规范,按期办结。行政执罚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款全部进入财政专用帐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具体工作表现在:
1、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我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制订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三个一"制度,将"一个承诺、一个流程、一个电话"上报、上网、上墙进行公布,让群众了解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上岗证等各类证件的取得程序等,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并加强对相关企业取得许可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2、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制订了《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等,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必须检查的内容。全市共对48330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82346条,完成整改66295条,整改率为80.5%;排查出重大隐患1842条,完成整改1470条,整改率为79.8%。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安监系统积极部署开展了工业用电、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起重吊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专项整治,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有效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百日督查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
3、夯实"五个一"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指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起拥有"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状况分类表、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台帐、一个企业情况数据库和一套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五个一"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标准化推进力度,转变达标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化工原料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到期换证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使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进入正常轨道,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实现本质安全。2015年有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一级安全标准化验收。
4、狠抓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加强对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大力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摸了在建的新、改、扩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项目,并建档在册,明确提出要严肃"三同时"管理。凡未按"三同时"要求实施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年完成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立审查3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个,竣工验收10个。审查矿山开采设计22家,完成竣工验收12家,审查矿山补做设计20家。
针对山西省**市**县新塔选矿厂的尾矿库溃坝事件,我们为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3日召开了全市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10月份,邀请省级专家对尾矿库进行逐一检查,并发函给各县(市、区)政府,提出了加强尾矿库监管的要求,同时将尾矿库安全监管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5、努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步伐,督促新中烟花鞭炮厂和圣杰烟花鞭炮厂及时退出生产领域,并协调做好退出企业善后处置工作,同时督促东片烟花鞭炮厂按规范要求建设了新库区,确保储存安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库建设,要求等地加快老库改造步伐或新库选址建设步伐,建造符合经营需要的A级库或C级库,确保经营安全。2015年,烟花公司已建成了符合要求的新库区;兴利烟花公司新库区也已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配合"多城同创"工作,我们分别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零售经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零售布点的指导意见。
6、大力加强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稳步推进,规范管理"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安全培训机构,以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目前有三、四级资质培训机构7家,2015年新申报3家,估计在2015年能审核通过。培训机构基本按每县市区一家布局。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资质要求选配教师,为培训机构输送合格的师资人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督促各培训机构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的力度,为学员培训提供良好的条件。
7、努力探索基层责任书的规范化工作。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形式多样,行业门类繁多,一份同一格式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需要,各行业责任书应当体现各行业的特点,切合实际。为此,2015年,我们抽调人力物力,花费近半年时间,制订出台了包括《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11个责任书示范文本,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要求各地认真按照文本式样,并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针对执法文书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召开各县(市、区)安监大队长会议征求修改意见,吸收各地在实际应用执法文书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的相关内容,着重增加了对安监人员的保护性规定。另外,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市安监局还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常用文书制作参考示例》,供全市安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时参考。对文书的适用范围、格式内容、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了具体介绍,并附有文书格式的填写示例,对执法文书制作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为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提供了直观、具体、可操作的业务指导。
9、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2015年6月份,省安监局部署开展了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8月份,省法制办和省安监局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市均专门研究,下发文件认真部署,并在8月上旬联合市法制办对9个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9月中旬,专门召开专题汇报会接受了省里的专项检查,并对省检查组和市法制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细致研究,认真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2015年,为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分析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作了《案卷评查标准》和《打分表》,对各县(市、区)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抽检,并对评查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和评比,评查结果列入年底执法考核工作的内容。同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安排整改工作。
三、2015-2015年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颁布实施后,我市一边不断加强对该法规的宣传力度,一边大力开展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2015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5起,作出罚款处罚1998.3908万元,对5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了党政纪责任追究,属乡科级领导1人,其他3人。其中,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调查生产安全事故22起,占事故案件查处总数的16.3%。作出处罚决定书40多份,作出罚款行政处罚476.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其中乡科级领导1人。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均得到各级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依法成立,事故调查报告也均经过政府的批复,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虽已有大幅度的提升,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大户相比,执法能力尚有不少差距,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低,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定案证据证明力不强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从市安监局本级办理的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看,没有受到较大阻力,但从全市来看,安全生产执法难是一个大问题,需要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才能有效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尚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从我市情况看,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不足,人少事多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县市区监察大队实际办案人员只有2至4人,全面开展安监中队执法权委托并能办理案件的也只有局,很多安监中队人员混岗作业,不能将工作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管理上来。办案过程中也缺少相应的执法审核力度。目前,全市仅有市安监局设有法制科,其他县、市、区包括市安监局均没有专门的法制处室,甚至有些地方的法制员还不专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与当前的执法形势相比尚有一些差距。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依赖于国家公权力来实施,每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或多或少有些权力,这些权力行使的好坏,(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疏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数量繁杂,缺乏系统性等特点明显,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打架"现象,如何合法、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正确量罚,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要积极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疏理,对不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发展需要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清理,对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
(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工具,只有全面掌握,充分领会,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每周学习例会、领导干部法律学习课、法律培训班、案例讲座等,让全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方针政策。特别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案例》等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办案水平。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仅仅是认识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具,而要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键还是要掌握使用这些执法工具的本领。要深化"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内容,务必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练兵活动做到"三懂五会",即懂法律政策,懂执法程序,懂基本业务,会检查、会调查、会用法、会执行、会群众工作。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宣传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意识,积极改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
我市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进步,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离依法行政的标准尚有一些差距,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能进一步提高我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我们的办案质量,能够使我们能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范文一:
新一轮地方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陆续展开。换届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的实现,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各级党委从换届一开始以及换届过程中,都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整歪风、扬正气,真正把中央对换届工作的要求落在实处。
正风肃纪,必须严肃教育。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需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要约法三章,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作为“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让大家清楚地了解不能做什么、做了的后果是什么。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通报力度,采取发函提醒、承诺保证、谈心谈话等措施,警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不越“雷池”。
正风肃纪,必须严格监督。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要通过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巡视,全面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抓住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办法,深入了解掌握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和换届风气状况。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搞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
正风肃纪,必须严厉查处。“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范文二:
转型跨越发展这项工程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防腐要求高,如果发展环境不佳,则可能事倍功半。因此,山西以“正风肃纪、创优环境”为主题,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可谓正当其时。
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是创优环境的重要举措,如何使这一活动取得既治标,更治本的效果,在实践中就必须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活动中仅热衷于搞形式,又是挂横幅,又是贴标语,大会小会无数次,抄笔记、写心得,看起来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由于过分注重形式,反而忽视了内容。对问题的查找不是着眼于如何能为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机制,也不是真正想创优环境,而是着眼于完任务,不是避实就虚,就是避重就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最后效果甚微,或是无效果。所以,要真正取得实效,就必须让形式为内容服务,根据不同单位、部门、行业的实际,深挖影响发展的人或事,针对问题创新形式,最后达到解决问题、创优环境的目的。
目的和手段。从理论上看,目的和手段是很容易区分开的,但是在工作和实践中,目的与手段往往处于错位的状态。最常见的是把手段当作目的,而最终的目的则反而被忽视和淡化。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也一样,目的是为转型跨越发展打造一个风清气正、运转高效的法治环境,而一些地方却不讲方法,手段过于简单化,对一些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服务行业造成冲击和骚扰,无形中给一些投资客商心理上留下了“此地发展环境不宽松”的阴影。实际上这样的做法不仅难以持久,还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较稳妥的办法应该是先调查取证,然后再进行处理。处理时也不能仅根据临时性文件规定或上级通知来进行,必须把处理的依据和程序纳入法制化轨道,严格按《公务员法》《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让工作人员对“法”心存畏惧,而不要仅存在活动中“避风头”的思想。
本质和现象。本质与现象是表示事物里表的关系,可以反映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水平和深度。个别单位和部门存在一些现象,如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玩游戏、炒股、娱乐、赌博等,有时在岗也表现得萎靡不振,且这种情况屡禁不绝、屡教不改,管理稍有松懈就会冒头,群众对此颇有微词。究其深层原因,主要为:有布置没落实,制度缺位或执行不力,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长此以往,懒人会懒得理直气壮,甚至飞黄腾达;老老实实干工作的人反而没有市场、没有前途,继而灰心丧气,最后向懒人靠拢。这种状况仅靠短期内的集中整顿不可能根本扭转,必须配之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在组织、人事、工资、干部等制度设计及操作上更加注重公平公正,这样从现象到本质,系统地持续地抓下去,才能铲除上述不正之风产生的温床。
公仆和主人。我们党有个公理: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里可以引伸一下:“手里掌握一定权力的工作人员是服务对象的公仆”。按这个道理讲,公务员应该竭诚为人民群众服务,职能部门应该竭诚为投资客商服务,教师应该竭诚为学生服务……,这显得天经地义,因为这就是公仆与主人关系再正常不过的体现。但是,现在却有一种“机关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种病一发作,就表现为公仆对自己的主人吃、拿、卡、要。完全把主仆地位颠倒了过来。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就是要医治这种“机关病”,把错了位的主仆关系纠正过来。但要根治,仅凭短短一个月的加强学习、自查自纠,整改建制恐怕还不行,必须下“猛药”。可以考虑建立“正风肃纪重点监督黑名单”制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人,可规定掌握一定权力的职能部门10—20年内不得录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给进入“黑名单”的人发放“正风肃纪监督对象卡”,本人同意持卡公开接受群众严格监督方可被录用。10年之内没有犯同类型错误,由纪检、监督部门收回监督卡。
理论和实际。近些年来,无论什么活动,常常分为几个阶段展开。第一个阶段十有八九是“宣传发动”,宣传发动的主要形式就是学习一系列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这是对的,因为只有通过学习才能让参与活动者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活动的方向原则。问题不在学习本身,而在于学风正与不正。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的学风,能够联系实际,针对问题去学习,并用学到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最后切实取得明显效果,这才叫学风正。反之为了学习而学习,用学习课时、心得体会的字数、学习笔记的厚薄、会议的次数及时间长短等来衡量学习效果,而平时影响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的人和事没有触动,容易引起或常常引起工作矛盾的体制和做法没有改观,关键时刻阻碍招商引资和转型跨越发展的问题和情况没有清除,就是学风不正。结果是徒然浪费时间、浪费纸张、浪费行政资源,又影响工作,增加工作成本,降低工作效率。所以,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规定动作”完成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有符合自身实际的自选动作,纪检监察部门只把握活动的原则和方向,只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问题,最终只看整改的结果,具体怎么搞,由单位和部门自己负责。也就是说,单位和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群众和服务对象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只当好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后盾。真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才能真正践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风。
当前和长远。有权力的地方就会产生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纪律作风出问题就是腐败的前奏,正风肃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监督,要让“治学督能、治浮督责、治懒督勤、治庸督绩、治奢督廉”这“五治五督”真正取得实效,就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中上级部门的明察暗访,各单位内部的定期不定期督查,都是一种监督手段,这种手段可以起到立竿见影之效,但作为一种经常性手段显然不妥。一来长期采取这种“运动治理”的模式不符合现代法制精神;二来这种“病来即用抗生素”的做法时间一长会产生“抗药性”或“耐药性”。对于这一点,我们党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必须惩防并举,以防为主。惩治只是手段,风清气正才是目的,才是根本。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靠教育和监督,并辅之以惩治。最迫切的是需要切实落实教育和监督的机制和办法,怎么教育?怎么监督?谁来教育?谁来监督?这要形成一套制度,可以尝试把教育和监督权交给群众,畅通群众举报申诉渠道,哪怕是平时认为是纪律和作风等“小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也要接受,并依法依规处理,这样就能使我们的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心存畏惧,长期便可在自己心中树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勤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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