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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因犯 罪, 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缓刑期满,安置帮教】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司法所: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因犯 罪, 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社区矫正执行地(县域)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域)一致时,填制此通知书送达至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乡镇街道司法所。户籍地乡镇街道与执行地乡镇街道不一致的,还应附《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因犯 罪, 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解除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通知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旗)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男(女),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户籍地 ,身份证号 。因犯 罪, 被 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勾选),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其矫正期已满,依法已解除社区矫正,建议作为(一般、重点,勾选)人员帮教。请接此通知后,做好衔接转安置帮教工作。
(旗市区司法局公章) 年 月 日
注:社区矫正执行地(县域)与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域)不一致时,填制此通知书并随《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一同送达至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户籍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安臵帮教工作机构。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缓刑期满,安置帮教】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缓刑期满,安置帮教】
服务基层公开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监督检查有关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的普法教育工作,拟定全区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的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区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服务内容
1、主动学习社区矫正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社区矫正各项制度严格落实。2、紧密协作,每月与公安、检察、法院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核对法律文书的交接传递,核查社区服刑人员的名册,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3、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矫正教育,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4、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了解普法现状,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加强宣传与指导,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宣传普及率达100%,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基础。6、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强化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7、遵守机关作息各项制度,文明服务。
三、服务对象
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刑满释放五年内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社区矫正对象;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一般普法对象。
四、服务承诺
1、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坚持开拓创新,做好本职工作。3、文明服务,认真履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4、廉洁自律,树立形象。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姓名:潘远宜 办公电话:88115019## 手机:13617916795## 从政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姓名:胡曼茹 联系电话##:13870811025第1篇: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做好矫正工作,对于实现“平安南京”,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意义非常重大,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工作落实力求使每位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后都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围绕以上目标,我们的措施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
1、我街道总接收129名矫正对象,已成功解矫101人,现在册28人,全年重新犯罪率为零。今年新入矫14人,已解矫9人。根据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我们认真抓责任落实,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一是11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矫正工作站,由社区调解员负责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二是民警、社区主任、调解员及法律工作者、五老人员共组成39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
2、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及时将矫正对象信息输入平台,做到“三清”“一迅速”,即人头清、监改类别清、矫正时间清,谈心家访,联系迅速。通过网络平台有效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提高了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的控制了重新犯罪率。
3、在长达半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我们做好矫正对象跟踪管理工作和请销假工作,多次与矫正对象联系、走访,做到与每个矫正对象月月见面,确保世博会期间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二、因人施矫,抓好六环节
突出重点,抓好六个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宣传环节,按市区统一程序,准时通知矫正对象,由司法所所长告知监督人,签订帮教协议。三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矫正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四是抓好教育环节,组织矫正对象进行矫正知识和矫正须知考试。五是抓好公益劳动环节,对公益劳动表现定期讲评,作为司法奖惩依据。六是抓好请假审批环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报请上级给予批准,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思想汇报活动,工作情况。
三、探索四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
1、在思想教育方面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改进和丰富教育矫正手段和形式;一是个别教育与家长监督紧密相结合,家长是青少年矫正对象第一责任人,让家长监督和配合,提高了效率。二是专职教育与兼职教育相结合,矫正工作者作为专职矫正人员,对矫正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矫正个案,确定阶段矫正目标。志愿者及调解员则根据矫正办的安排,参与矫正工作,在一些专业领域提供兼职服务,形成层层管理确保不漏管。三是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矫正对象不健康心理倾向,促进其心理尽快回归社会,如矫正对象柳某入矫谈话中还存在一种想法,认为法院当初判决的较重,认为自己不是盗窃行为在朋友家发生突发性的行为,我们和她讲你的本质是好的,你不论在犯罪前,还是在监狱服刑时的表现较好,而且还获得4次减刑,减了五年九个月。通过谈话我们了解到她心理还有一种爱面子思想,不想在登记表上填写判决内容。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你在假释期间放下包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心悔改,努力学习些法律知识,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多与志愿者交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四是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组织矫正对象每月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去雨花台凭吊烈士,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渡江战役胜利纪念馆等地方进行爱过主义教育。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的认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看守所监狱服刑人员座谈,提高其遵纪守法和自觉接受矫正意思。
四、加强心理矫治力度
在如何让最大限度的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方面,我们坚持监管、矫正并举的矫正方法,针对有些矫正对象具有冲动好斗的性格特征,及具有自卑消沉的心理,重点采取了多帮一的矫正方式,个别谈心及好友提示交谈来调整他们的心理状态,使他们正面看待社会事务,从而走上正常的社会轨道。例如:矫正对象叶某是未成年人,又是流动人口,由于其父母没有什么文化,每天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平时管教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孩子逆反心理相当严重,有事从不和家人讲,自入矫之后,我们从心理疏导入手,告诉他其父母也不容易,打工收入不高,要租房还要培养你上学,吃了不少苦,你应该好好改造,来报答父母才对,我们帮其树立自新意识,要对父母负责,要自尊自信。在公益劳动时表现积极,我们发现其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促其质变。
五、主动想方设法帮困解难
在主动做好矫正对象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作为对矫正对象教育感化的切入点。如:矫正对象唐某出狱后,剥权7年,以前房子拆迁,老婆已离异,无其他亲属,生活住房都成了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唐某每天来司法所,站在办公室,只讲一句话:“你们是领导,我就找你们”。他一站就是一天,司法所针对这种情况多次找民政和有关部门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每月440元,鼓楼区补贴慈善卷130元,另外又帮他办理了无房补贴,每月300元,共870元,真正解决了生活、住房问题。不但他本人非常感激,就连周围的居民都说司法所救了他,再不好好改造就对不起政府了,同时,也体现了社区矫正宽容精神和人性
关爱的理念。
在今后的矫正工作中,我们一是探索教育转化工作新路子,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探索适合本街道各社区特点和学习其他街道的经验,使我们矫正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深度,家庭是矫正对象最贴近生活空间,我们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不按时报道时必访;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矫正难度和重点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还要进入其家庭生活深入细查,通过接触其家人了解并掌握最直接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目的就是让我们制定的矫正个案更有成效,促使我们的矫正工作得以四个加强:一是深入家庭细查,加强个案矫正力度;二是发动各方力量,加强施实矫正工作的温暖关爱的工程;三是加强矫正工作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矫正档案管理。通过进入家庭深入细查,提高矫正针对性,有效性。以确保重点人员始终在管控监督范围内,防止重新犯罪,从而不断强化矫正工作的深度。
第2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5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5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第3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5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15〕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第4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jú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山西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社区的社区目的。
第5篇:2015年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2015年栖霞司法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以社区矫正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截止到6月,栖霞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57人,其中普管35人,宽管22人,新入12人,解矫11人,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自三月开始我司法所多次开展创新活动。在谈话教育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我们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改造质量,创新教育模式。针对我司法所矫正人员比较多,情况复杂,为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改造,2015年3月19日,司法所组织了部分矫正对象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了由栖霞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场民事纠纷案件。4月23日栖霞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矫正对象参加雨花台烈士陵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矫正人员对中国革命历史意义的认识,提升爱国主义情操,促进自我改造。两次活动均取得较高成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抓重点人群。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2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跟踪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具有团伙性强、重新犯罪率高、社会交往复杂、观念不成熟、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等特点,4月初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活动专门聘请南大心理学硕士辅导,通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5月21日,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区关工委、区法院和在册的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通过此次零距离的教育,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融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孝敬家人的守法公民。
三、对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记载按市司法局的要求适时补录到位。确保移动管理信息的正常运转,确保在本月的检查工作中不丢分。
第6篇:县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永阳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永阳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裴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主任、镇派出所所长、镇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2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20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专家、学者、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2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镇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镇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矫正对象韩某、邵某通过心理疏导,摆脱了心理上的阴影,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韩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为3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镇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仇某,在县某运输单位工作,把自己业余时间全部用在抓好企业管理和营销上,为企业增加效益十几万元,这类典型镇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6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作为司法局领导干部,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司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工作,与全局干部同志团结协作,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新的岗位上,我深深感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台安创建全国平安县、打造全国最安全地区的任务面前,能否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锐意进取,有所作为,对自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此,我觉得要适应形势,做好当前的司法行政工作,首要的问题是重视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
一方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我当好学生,认真学习,并经常联系实际思考问题,真正达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目的。不仅如此,我还加强学习政治理论,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养成每天学习一小时的习惯,提高思想觉悟,提高道德水平,提升自己讲政治讲大局的能力,另一方面坚持业务学习。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很多方面,所以我感到加强业务学习非常必要。向领导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提高了自己科学决策和创新思路的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使自己能够尽快进入角色,担当责任。
二、把握工作重点,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立足宣传,创新形式,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启动“六五”普法工作。通过调研分析,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制定《台安县2016—2017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举办了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编印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2000份,为全县“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三团两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使普法工作从城市延伸到了乡村。开展普法“五个一”活动,即县里建立一个普法基地、镇场区成立一个法律培训中心、每村(社区)设立一个法律辅导站、每组有一个学法中心户、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县共创建法律培训中心17个、法律辅导站162个、学法中心户3200余户、法律明白人10万余人。
三是创建法治文化大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法治文化大院活动,通过以案讲法、建立法律图书角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指导村民用法实践。以法治文化大院为依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次,挂条幅、布展板、设咨询台、播放教育影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份,解答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百余个。
四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六个一”活动。即:学会一首法治文化歌曲、制作一个法制橱窗、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组织观看一部法制宣传系列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145名,县直各中小学建法制教育宣传栏20余处。
五是创新形式,开展“法治电影进乡村”活动。在全县17个镇场区放映法制宣传电影30场次,全面丰富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完善台安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普法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二)完善组织,健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大力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我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题学习3次,发放学习资料1000份,参加人员280人次。
二是完善调解组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狠抓“四级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双防线”活动质量。对司法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了17个基层司法所组织制度,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公示板、司法所制度公示板、法律服务公示板和调解庭须知板。
三是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将责任心强、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选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县村村都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做到大矛盾不出镇、小矛盾不出村。
四是加强行业性、区域性等新兴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台北雅化村花卉种植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6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有效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了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家庭邻里、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矛盾纠纷1871件,调解率100%。
(三)落实帮教,实施矫正,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结对子、促转化、保稳定、筑和谐”帮教活动,认真落实帮教工作方案,对近3年来211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帮教落实,帮教率100%。为即将释解的劳教人员提前拟定帮教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自今年11月起,对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全程接送,截至目前已专程衔接辽宁省监狱刑满释放人员4人,并为其购买了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使帮教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组建社区矫正人员队伍,制定工作制度,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举行了台安县首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积极协调公检法院等政法部门对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四种罪犯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已初步确定社区矫正对象153人,目前正进行核查、建档、谈话等项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四)突出重点,强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以强化法律服务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法律援助点结对子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全县法律服务网络
。一是加强公证服务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和城区拆迁等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3400件,其中民事2883件,经济456件,涉外59件,执行证书2件。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进村(社区)”活动。完善基层工作网络,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业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以“绿野之声”栏目为平台,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知识。
三是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在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上访等案件中,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办理司法鉴定90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2件,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我局在2016年圆满完成了全年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整体工作能力的提升。一是完善制度,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为了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召开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和司法局机关工作等专题会议6次,出台了《机关工作制度》、《干警考勤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装订成册,形成《司法局工作制度汇编》,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创建了司法局门户网站,努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的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机关学习计划,印制《政治学习手册》和《业务学习手册》106册,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主题、有研讨、有笔记、有检查。围绕新施行的《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讨论7次。同时,创办了司法局青年干部工作论坛,经常交流介绍工作经验,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开展活动,激发队伍的创造活力。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雷锋式司法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座谈讨论4次,报送优秀调研文章17篇。开展了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党员上党课、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走访贫困老党员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迎国庆、讲责任、做表率、比奉献”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百日大调研”、 创建“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法治文化进百村,法律宣传入万户”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提升了全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上就是本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不当之处还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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