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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
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实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9‟1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厅发„2010‟47号)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仅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更是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通过律师走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把法律传播到最需要法律的人的身边,有利于增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巩固矫正成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能优势, 扎扎实实地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指导思想
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矫正质量,巩固矫正教育成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可以通过发放法律书刊、宣传材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密切联系的基本法律知
识,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使其认罪服法,转变观念,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
(二)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帮困扶助。对于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可以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必要时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
(三)促进基层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工作建设。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 “结对子”或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和协助基层单位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基层单位工作建设。
四、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组建律师志愿服务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拔一批热心公益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组成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志愿服务团。服务团的职责是随时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主动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结对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影响好、综合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
机构)“结对子”,为其日常决策、制定规章制度、处理突发重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教、帮困扶助活动。【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急预案】
(三)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组织律师到接收有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一是通过发放法律书刊和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密切联系的基本法律知识,如《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基本法律,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二是直接解答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法律咨询,帮助其释疑解惑,使其认罪服法,转变观念,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
(四)其他方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可结合本地实际,灵活选择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其他方式。
五、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是律师发挥职能,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
关、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把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一流业绩。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律师协会对律师在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碰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信息。对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司法厅或广西律师协会,便于总结推广。
(三)做好工作结合。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是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组织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与深入推进“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服务结合起来,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2014年上半年张浦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急预案】
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4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14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14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
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14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
法的行为。
2、 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 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张浦镇司法所
2014年6月29日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为达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于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2016年我局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为重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在周五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居安思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平时清楚,灾时清醒”,掌握如何处理、避免出现重特大事故的知识。
2.加强培训,大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各司法所利用辖区优势,配合镇办通过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宣讲活动,以增强我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3.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4.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此次“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
第2篇: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建立完善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推动“保增长、稳运行”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保运行”目标,坚持依法治市,以优化法治环境为重点,采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1对1”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优势,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党政机关正常秩序三个方面的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1.加大企业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开展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等为重点的“法律进企业”活动。一是依法治市办要组织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图书角”,设置“法治宣传橱窗”;三是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所有企业,邀请法律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等形式,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和诚信守法意识。
2.强化企业周边法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要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周边村民家中,以提供咨询、分发资料等形式,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事件发生。
3.做好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利用《故事汇》以案释法,要对聚集人员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事件进行法律案例分析,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
以为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目标,为每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推荐一名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作用的宣传,提升全社会特别是各类企业对聘请法律顾问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向30家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企业,随时掌握企业动向,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为企业经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书。
2.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3.组织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切实解决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积极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深入基层一线,主动排查化解矛盾。各司法所要坚持“一月一排查”,并对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排查。每月要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项目现场、工矿企业,对非法集资、影响项目建设、企业经营、机关秩序的案事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特别是对因项目建设和征地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根据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变化的一般性规律,主动探寻发现促进社会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提出源头防范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预警发布机制,对有可能引发阻工扰工、封门堵路、非法聚集、串联上访、围堵机关的重点人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做好稳控。事态严重、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
3.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在规模以上企业和矛盾纠纷多发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把诉讼委托调解、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委托调解、治安案件委托调解、信访委托调解全面承接起来,及时有效化解涉企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协调。成立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管理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承担统筹协调、督导督办等职责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局优化法治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完成工作任务,适时通报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重点督查、挂牌督办和跟踪问效,提升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
(三)建立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市稳增长保运行效能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市司法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对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力,不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沟通,工作评比中落后等进行责任追究。
第3篇:司法局1对1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深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为目标,以100家市级重点服务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重点,以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主线,以“1对1”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为我市“一个中心、两个率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
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机制,为每个市级重点服务企业配备1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为重点企业项目的决策、论证及具体的行政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对项目审批、引资融资、协调谈判、落地建设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对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宣传手段,为重点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实施“1对1”法律服务,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带律师服务牌、对接表,每季度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实地对接,填写对接表,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法律方面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企业对接的要求:一是填写“1对1对接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二是介绍律师服务团的服务内容;三是对接时在每个企业显要位置悬挂一个律师服务团服务牌。
四、服务范围
一是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引资融资、协商谈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接受企业经营、审查合同、项目的谈判、协商处理企业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投诉、索赔和争议事宜及重大经济合同;四是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五是积极参与企业周边地区的社会综合治理,应及时了解掌握处理重点企业项目中涉及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群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为重点企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畅通信息,跟进服务。律师服务团成员要积极主动联系企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需求,上门提供相关服务,并及时反映重点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设立专用电话,畅通联络,随时服务。在服务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解决方案、有商谈结果。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企业法律服务团要制定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分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监督,及时掌握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律师要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恪守律师执业规范。每次服务要有服务记录,对每一件法律事务要有恰当的处置意见。办公室、纪检室定时不定时进行督查,实施问责追究,处理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评。
第4篇: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方案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开展,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执法水平,形成文明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省委政法委《关于2016年全省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6全市政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推进文明建设为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积极推进全民守法,为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文明执法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司法教育,培养司法行政干部秉公执法、坚守法治、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开展文明执法评议。加强窗口单位文明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邀请群众走进司法行政机关、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三)开展执法司法公开活动。落实执法司法公开方案,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公共互联网和新媒体优势,拓宽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一般性制度公开向执法司法活动公开转变,把执法司法公开落到实处。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
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不越权、不越界、不滥用;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着力解决司法行政干部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性化和文明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确保每一个执法司法环节都有刚性约束。
牵头部门: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局
(五)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研究制定2016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是窗口单位,推动各项承诺事项落实。
牵头部门:监察室
责任科室: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司法鉴定考试和法制仲裁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仲裁办、社区矫正管理局
(六)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法律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结合,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七)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走基层”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深入基层社区、乡村等地,通过办案、开庭、走访、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群众乐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法制宣传科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
(八)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目标和标准,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创建实效。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科
(九)开展文明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政治部
责任科室:各科室、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二)抓好活动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文明执法活动,把各项任务部署好、落实好,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成立由监察室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四)抓好宣传引导。由法制宣传科牵头宣传,负责系统文明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建设、文明执法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请于每月1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局活动办。各单位的活动方案和负责活动的联系人请于5月15日前一并报送。
第5篇:司法局深化企业服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16年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征求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发展的职能作用,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推荐一名法律顾问,深入实施“1对1”法律服务。向各重点企业免费提供一名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等方式,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合理建议,妥善处理涉企利益纠纷,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将“百场万人”法治讲座覆盖到3个重点企业,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以《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协助企业建立“职工法治学校”,设置“法治宣传橱窗”,集中开展一次为企业送法(书)活动。
(三)建立一个调解组织,排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以分包的3家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与企业协商,选定、培训首席调解员。指导企业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定期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化解涉企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四)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为困难企业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深入企业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办理困难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事项,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在协调、引导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及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积极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根据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求,分包领导、责任科室、分包律师结成走访小组,每月对分包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集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逐条给予答复或解决。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元月至四月份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需政府及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六)办理一批法律事务,切实解决一批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直通车服务:举办一次法律风险识别、法律诉求表达、介绍各类危机处置的路径和成功案例等专题讲座;参与项目洽谈、资信调查;办理招投标、投融资法律服务事项;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发出警示;依法办理企业经营风险评估,研究防范、控制经营风险的措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当好法律参谋;协助企业依法解决困扰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依法及时受理、代理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类案件,对困难企业减、缓、免收代理费;对企业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限时办结(一般3个工作日以内),减半收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律管科、宣教科、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律管科,负责具体事宜。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工作考评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工作机制。各科室要实行专人专职负责,推动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处理责任制,按照分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形成服务企业的发展合力。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工作中既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又要法、理、情兼顾,为企业解决有碍发展和稳定的法律问题。
(四)建好活动台帐。要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企一档,规范齐全。各分包小组每月25日将企业走访情况、表格等相关书面材料、资料报送律管科,由律管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各分包小组于5月12日前将2016年市重点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市重点服务企业征求意见报至律管科。
第6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发挥我局律师、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法律人才队伍优势,以法治大宣讲活动、法律咨询台等为主要形式,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单位,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课、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密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法律释疑,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宣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成果,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手法手段,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意识,培养群众正确的投资理念;分析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其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达到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法律风险明明白白的目标,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按照科室分包的原则,每季度组织一次宣传、宣讲活动。各司法所所长作为本辖区活动的联系人,负责安排、协调本辖区的宣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责任科室科长作为宣传活动的责任人,负责协调分管部门、人员作为授课(宣传)单位,确定授课(宣传)人员,精心备课,调剂安排宣讲(宣传)时间,扎实开展宣讲(宣传)活动。具体名单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科室、各司法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责任科室要指导宣讲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要提前报局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报市处非办审核把关,相关稿件经市委宣传部、市处非办同意后,方可刊播,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信息。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司法所要认真总结,及时将活动开展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报送局宣教科。宣教科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处非办。
第7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方案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查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机构管理弱化、编制混乱短缺、队伍素质不高、业务开展沉闷、装备设施陈旧等不规范、不正规现象,扩大规范化建设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组织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今年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市政府申报成立产业集聚区司法所,力争使各产业集聚区全部设立司法所,消灭空白点,争取机构全覆盖。【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应急预案】
(二)加强队伍建设1.组织开展中央政法专编核查。局政治部要组织开展全系
统中央政法专项编使用情况核查活动,理清挤占挪用,推进空编招录,要积极向市编办申请招录公务员,今年力争招录公务员2名以上;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充实一线力量,努力实现每所有一名正式在编人员。
2.逐步建立司法所专职辅助队伍。积极争取财政、编制人事部门支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等专职辅助人员,缓解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问题。
3.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以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抓手,全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全面提升司法所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司法所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业务建设
1.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精品案例评选、卷宗评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预警机制、调处机制,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增加人民调解总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2.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范,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重点环节的专门督查,举办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检查评比,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3.完善司法所各类业务台帐,强化统计分析,加强卷宗、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完整、规范、有序。
(四)加强保障建设
1.开展司法所办公环境清理整顿。对司法所出让、出借司法所业务用房等违规行为和现象进行清理整改;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排查,消除因年久失修导致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危险和隐患,统一设置司法所各功能用房的门牌标识、上墙板面、办公桌指示台签等;在统一司法所徽章、标牌的基础上,统一司法所的标识。
2.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核查。加强业务装备经费使用管理,按照资金向基层倾斜、装备向一线配备原则,为司法所提供必要的物资条件。对照财政部、司法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及《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开展司法所业务装备配备情况排查活动,摸清家底,查漏补缺。
3.开展经费落实督查。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制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经费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司法所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开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省厅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打造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此项活动的领导,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的“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检,严格落实。局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任务,推动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将全年活动小结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困难不足、意见建议等,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八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
为切实解决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根据《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以大走访、“基层服务月”活动征求到意见建议和自查出的问题为整改内容,坚持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落实有力、效果明显,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做到效能进一步提高、便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整改内容
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诚信执业;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做到应援尽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居民、农民、学生、职工的法制宣传;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质量;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司法所政风公开,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加大对行政职能和业务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对机关、二级机构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落实服务承诺,有承必诺,优质服务,文明服务,严查服务态度恶劣、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行为。
(二)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按照“全域”的要求,统一城乡经济困难标准,大幅降低援助门槛,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年办案量达到830件以上。开通市法律援助网,探索实施网上受理机制。建立电话预约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建立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社会困难群体信息库,实现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
(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设,并将诚信档案进行网上公示,实行红黑榜制,做到失信一次,处处受限制。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杜绝乱收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强化所(处、中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监管,对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必复、违规必究。
(四)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采取集中培训、知识考试、集中学习等多种多样形式,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调动人民调解员主动性、积极性,提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万家”活动,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进一步提升特殊人群监管科学化。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日监督周汇报月见面和考核奖惩“三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机制,创新调查评估方式方法,力求调查广泛深入、评估客观准确,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加强信息录入核查工作,提高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确保核查核实率达到95%以上。
(六)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扎实开展“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和“送法下乡”千场法治电影巡映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实施无纸化普法考试制度。根据青少年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有计划性地开展法律启蒙教育、法律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权利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坚持发送手机普法短信等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七)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对全市16个镇办司法所统一设立便民服务柜,配备饮水机、水杯、雨伞、针线包、日常药品等,随时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各司法所要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做到服务承诺、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公开。
(八)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继续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干部征求意见建议。利用手机报、政务平台、电影队,向社会大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知识;运用司法行政网、政务微博,对政风行风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着力点,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把整改解决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务实重干,关键在做,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难题。通过抓问题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责任。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纠风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评议科室、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和基层司法所的整改工作。重点参评科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强化监督。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活动,重点督导各科室、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意见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综合考核。各科室、各单位也要组织督查自查,明确检查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政风行风案件要严肃查处,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年底前,将对2016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综合表彰重要依据。
文章标题:乡镇司法行政汇报
打造司法行政品牌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乡镇司法行政基本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创建“法治**”、“和谐**”为目标,以建设一流队伍和争创一流业绩为主线,按照“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重点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九项,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镇司法所先后被****评为普法先进单位,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被*********授予***********。
我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司法所的建设,在“六镇合一”机关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镇政府特事特办,专门为司法所设置了办公室、调解室、接访室、矫正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等多个功能室,共计8间,面积350平方米,添置了空调、电脑、扫描仪、复印机、彩色打印机、传真机、书橱、文件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配备了电视机、录音机、摄像机、照相机、电子屏、喊话器等法制宣传设备,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与市司法局实现电脑联网,司法所硬件设施做到一应俱全,全部配备到位。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如何在2016年继续开创司法行政新局面,为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在更高平台上又快又好的发展做出新贡献,我镇的指导思想、争创目标和措施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镇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司法行政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开拓创新、优化服务,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全镇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争创目标:
1、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先。镇、办事处(街道)、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规范化要求,今年“五星调委会”创建36个,创建率100,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法制宣传教育全市第一。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全镇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创建落到实处,28个村、社区评选市级以上先进集体。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全市第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5,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似的城镇中处于最低水平。
4、社区矫正全市第一。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实现零的纪录,创建“江苏省社区矫正示范镇”。
5、法律援助全市第一。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有新提高,镇、街道设立援助站,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措施:
1、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先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我镇将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基本原则,扎实做好“五五”普法实施阶段的各项。
一是抓好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民间法制文艺者共四支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使这些队伍能迅速形成战斗力,在“五五”普法中发挥骨干作用。并通过这四支队伍建设,实现多部门联系,全面推动全镇各部门、各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村群众共六种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目标,按计划、有步骤推进,不断提高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水平。
三是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加强传通媒体来传播法治理念,以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人;通过加大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的阵地建设,充分利用行政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楼道、小黑板、法律图书室、市民法制学校等有效载体,使居民群众出门见法,开口讲法,在潜移默化中推动群众学法;通过加快普法宣传短信平台及网站栏目建设,使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化、远程化、便捷化。
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2016年,我镇将大力倡导“建设新农村、法治是保证”的理念,将法制宣传渗透到基层文化建设中,融入到“特色社区”创建等活动中,使法治理念真正落实到基层社会事务的管理中,使法治成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涵。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考核、命名,使基层民主法治落到实处,力争在三年内,使全镇100的村、社区成为镇级示范单位,60的村、社区成为市级示范单位,20的村、社区成为苏州、省、国家级示范单位。
2、以贯彻落实《***社会矛盾三级调处制管理办法》为主线,引导调解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2016年,我镇将以“调解能力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层次和水平,实现民间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和防激化全市第一的目标。
一是抓好调解队伍素质建设。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要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把具有法律大专学历或在读法律大专班的村干部吸收到调解组织,优化现有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结构;要改进基层组织的培训方式,开展调解员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菜单式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要建立调委会调解顾问制度,为全镇基层调委会(村)配备调解顾问,配合协助做好大疑难纠纷的调处。
二是抓好调解组织的延伸拓展。要组建和完善跨地区调委会、行业调委会、市场调委会、新市民集宿区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网络,拟建立新市民调委会5个,市场调委会1个,工伤事故处理调委会1个;要继续推进“五星调委会“创建,力争使全镇“五星调委会”达到100,总数达85个。
三是抓好调解机制和调解方式创新。要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发布和应急调处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早准备调处预案,一旦纠纷发生,可以在最佳调处时机及时有效调处。要建立司法建议制度,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委托调解制度,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努力提高调解水平。
3、以推广移动信息平台为突破口,进一步开拓创新,形成社区矫正的鲜明特色。具体措施归纳为“一三五”工程。“一”就是认真制订一个目标;“三”就是精心做好三篇文章;“五”就是全面完成五个十任务。具体做到: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实现零的记录,创建“江苏省社区矫正示范镇”,具体量化指标:社区矫正专业者达到10人,经费再增加10万,帮扶困难学生10名,减刑矫正对象10名,评选矫正志愿标兵10名。
一是继续抓好未成年人、表现较好和表现较差的三类重点对象。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矫正、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观看法制教育片、召开思想汇报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考核情况好、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只要符合减刑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努力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对不服从管理、容易重新犯罪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发现不利苗头,及时向上级司法机关汇报,建议收监改造。
二是突出抓好个案制定、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三个环节。我镇将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不同的特点,切实制订矫正个案;对交通肇事、经济犯罪以及盗窃、抢劫、诈骗、累犯、惯犯等矫正对象分类多样开展集中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敬老院、卫生小区、居民社区进行公益劳动,并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社会贫困家庭伸出援助之手,向社会捐资助学献爱心。通过狠抓以上三个环节,真正实现社区矫正个案制订个性化,集中教育多样化,公益劳动社会化。
三是牢牢抓好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法院审判庭前调查和矫正对象救助信息平台三项创新。全面开拓杨舍社区矫正鲜明特色,通过建立镇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人员,为他们提供免费心理矫正服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心理矫正方案,通过努力,使社区矫正在教育管理质量上有进一步提高。同时,配合人民法院对矫正对象审判提前介入和参与调查活动,并作出专业分析判断,确保此项顺利开展。
4、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2016年,我镇将以“帮教安置推进年”为主题,努力使我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降到新低,实现衔接率、帮教率、安置率居全市第一,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
一是坚持好三项帮教安置制度,即定期排查摸底制度、帮教安置对象的三级衔接(镇、街道办事处、村及社区)制度和延伸帮教制度,通过这三项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排摸、强化帮教,避免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突出两类对象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全力抓好两类对象管理,加强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和“三无”人员的管控和帮扶,确保社会长久稳定。
三是认真落实帮教安置对象就业指导。要进一步落实好帮教安置对象就业指导,积极为帮教安置对象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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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社区治安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xx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我社区综治领导班子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研究制定了**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对照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
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70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还给义务巡逻队配备了小喇叭,通过播放喊话录音提醒居民加强防范,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4、**年度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今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没有围墙的小区要修建围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要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单元楼的楼梯口统一安装防盗门。xx一区启用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减少,中午休息时间也没有收废旧的噪音出现,居民反映很好。6月份起,我社区义务巡逻队员开始在巡逻过程中运用小喇叭播放喊话录音,并在各居民楼张贴倡议书,号召居民们行动起来,争取统一在单元楼楼梯口安装防盗门,齐心协力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这一倡议逐渐深入到居民当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至今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49个单元楼安装了防盗门,占辖区单元总数的28%。
5、今年10月,我社区在xx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全民动员,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压案”专项行动。我们将社区原有的两队低保巡逻队做出安排,要求他们分区分片负责治安巡逻,并发动居民小组长率领本组居民也共同参与。我们还为参加巡逻的巡逻队员配备了红袖章、哨子、棍子和小喇叭。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组地按照预定时间、班次、巡逻路线进行巡逻,保证24小时都有人值班,24小时都有人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同时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打防结合,保一方平安。自开展“压案”行动以来,我社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为突破确保小区发案率的下降:
1、加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787人,共有出租房屋户184户。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每月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查验至少1次以上,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
2、对小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为原则,管理好辖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督促辖区周边单位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流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三、深入开展禁毒与反邪教警示教育、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1、结合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加强了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目前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
2、我们一直没有放松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警惕。一方面我们经常下到群众当中去,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从中了解是否有新滋生法轮功习练者,做到“发现一个,帮教一个”;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向我们揭发、提供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在辖区内做了大量的宣教工作,所以至今没有发现有新滋生法轮功习练者及法轮功习练者发动的集体闹事、集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现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动的非法活动。
四、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1、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开展法制学习12次,学习《信访条例》、“四五普法读本”等,组织普法考试1次,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我社区今年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及海报12条,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5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700余份,参加司法局法制培训3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2、截止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人(已过帮教年限的除外),其中:刑满释放人员9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社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现有3人待业在家;2人到外地打工;2人在市内打工;1人自谋职业;1人嫁到珠海定居;1人至今去向不明。有2人因家庭困难申请并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3、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今年,调委会共接受调解纠纷41起,排查率100%,调成率95%。
社区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4月份,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到武警二支队进行一周封闭式体能训练及综治业务培训,对每一位综治干部进行了体能及业务知识、应变能力的考核,使综治干部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自己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受到居民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表扬。
通过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街道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第2篇:2015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15年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指导下,始终以维护模环乡社会稳定为目标,广泛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民间纠纷,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创建“平安模环”。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综治重要地位,落实维稳领导责任。
乡领导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确保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大事件乡主要领导都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年初与各行政村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xx、信访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落实责任人。此外,对重要工作都落实专题部署,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强化综治工作的合力。做到工作前明思路、工作中有指挥、工作后强检查、件件工作抓落实。
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维稳防线。
(一)加强村级班子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为切实做好上半年换届选举的社会稳定工作,在选举前一个月我乡就开始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进行了排查。各联系村干部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座谈、干部交流等形式掌握换届选举第一手资料。同时对换届后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又于6月份开展了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并对落选支委、村委和竞选对象逐一进行谈话,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件,及时化解35件,切实消除了村级换届后这一矛盾多发期内的各类新旧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重点是做好“两会”、重大节日及亚运会与残运会期间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乡村两级按照“半月一小排、一月一大排,半年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全乡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农村、化解在萌芽。一年来,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87起,化解274起,为“平安模环”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加强综治中心的建设,做好建设“平安模环”的平台。综治中心作为“平安模环”创建的第一平台,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综治中心的建设,确保综治中心有人力、财力和时间做好综治工作:一是经费到位,保证综治中心的工作经费优先划拨,实报实销;二是人员到位,首先保障综治中心配齐配全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并给予相应的待遇;三是时间精力到位,对综治中心的人员,乡党委一般不安排其它中心工作,保证工作人员有时间有精力做好综治工作。一年来乡综治中心共受理各类事件37件,及时办结34件。
(四)加强维稳工作队伍建设。一是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目标,以配齐、配强村级综治工作人员为重点,努力筑牢前沿陈地,不断强化村级综治组织职能,积极调整充实村级综治组织机构。针对今年村级换届后,人员变动大的情况,及时调整了各类村综治组织机构人员。二是健全网络,构筑民调工作新平台。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方针,构筑大调解格局,积极开展排查调处工作。目前全乡建有调解委员会23个,调解员47人,形成了以司法所为枢纽,以村调会为基础,以村调解小组为补充的,一个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网格。一年来,乡村两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87件,调解287件,成功274件,调解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5%以上。有效地化解了不稳定因素,构建了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五)加强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通知精神,从狠抓信访工作机制入手,加强对信访工作督办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20余次,处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3起,认真执行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制度,接待礼貌周到,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结案率达到100%。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维稳基石。
(一)实施基层平安创建工程,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认真贯彻省、市、县平安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平安模环”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交通、无邪村、无毒村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二)管好四种人,不断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一是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私房的管理。二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对在册1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实行一月一次谈话和走访,及时为每名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落实帮教措施,坚持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确保矫正对象能及时改造。三是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深入开展反xx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610”办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反xx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画、宣传提纲、标语和承诺卡等10900余份,到目前为止全乡未出现xx人员。
四、加强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以普法为主导,加强法制教育。一是对乡干部、村干部、青少年等群体进行普法教育。二是紧贴村级换届选举、森林防火等阶段性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宣传手册、宣传标语、横幅和法制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通过排查,摸清弱势群体的底数,梳理可能存在的受援对象。今年共提供法律援助18人次,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组织网络建设是做好“平安模环”工作的关键,今年继续抓好“平安连万家”活动,同时加强治保、调解干部的素质提升工作,还着重挑选了一批有正义感、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群众,作为模环乡的村级信息员,使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坚持每月召开研究分析社会治安例会制度,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社会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巡逻制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启动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机制。在乡政府所在地和复杂区域,建立由乡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进行指导、群众参与的巡逻防范机制,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社会纠纷调解制度,落实分工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缓和了社会矛盾。三是建立信息情报制度。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并拨出了一定经费专门建立信息员队伍,并规定了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处置的具体程序。今年共收集到有价值
的信息30多条。四是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模环乡由于各种原因,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乡党委政府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五是建立对不稳定因素实行实时联系制度,启动责任到人、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我乡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民办教师、退伍武警、红塘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我乡的和谐稳定。根据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专门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做到责任到人,并具体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今年来,这些不稳定因素因及时疏导、及时掌握、及时处置,没有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建立考核制度,启动奖勤罚惰的工作机制。通过具体的考核制度鼓励工作人员从纠纷找上门解决,转化为上门解决纠纷,做到奖勤罚惰。对村级调外成功的纠纷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乡政府再奖励一倍,年初又落实了信访工作先进村、先进治保调解主任奖励制度,很好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乡综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平安模环”建设这一中心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政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责任制。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党政一把手要对本村的稳定工作负总责,并列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本村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亲自抓,要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措施。
2、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治保、调解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3、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村治保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治保会的职责任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继续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特别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落实保障措施。
二、全力打造“平安模环”,全面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1、巩固平安乡镇创建成果,以社会“细胞”为基础,以源头防范为重点,以人防、物防、技防为手段,深化平安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延伸创建领域,拓宽创建范围,提高创建层次。
2、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基层安全创建和其他群众性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保联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综治合力,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防控体系。乡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各工作站、各村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将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与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拓展群众参与综治的广度和深度,发动群众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基础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巡逻队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防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措施。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建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紧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
3、完善特殊群体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村要与综治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把服务、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全方位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漏管、失控,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做好对“xx”等xx组织和人员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严防“xx”等xx组织的渗透活动。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完善预防机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多做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
2、完善排查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单位要随时排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
3、完善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的矛盾纠纷,实行部门分工、领导负责、归口调处,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多方面、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化解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五、加大综治宣传调研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板报、宣传标语等传播媒介在综治工作中的作用,特别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巩固“平安模环”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以村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的村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和解决各种利益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第3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015年是奥运之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分工,我作为分管政法第一责任人,一直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这一宗旨,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综治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平安双溪、和谐双溪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强化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实现咸安经济社会新一轮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要工作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形成自己特色,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人履行201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当今社会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融,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上访案件增加,保平安工作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作为主要任务抓,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其它成员具体抓的格局,达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为了确保我镇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精心部署,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1、建立领导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
镇、村(居)分别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专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我本人任组长,党委委员陈志同志任副组长,正科级干部孙天水,副科级干部黄树林、派出所所长黄顺安、司法所所长廖俊、法庭庭长李建宁任副组长,卢伟、饶辉回、万爱莲为成员的十人工作专班。
2、创建工作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镇综治委成员、村(居)治调主任工作例会,传达精神,了解情况,商讨工作,交流经验。
3、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镇干部包线,包村,村干部包组,坚持半月一次排查,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跨村、跨区域的矛盾由镇综治办牵头解决。
4、完善经费预算机制。我镇地域广、地形复杂、人口多,为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镇综治委研究,全年所需正常经费16.72万元报镇政府已批准。有力地保证了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6、创新督办追究机制。任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案件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跟踪督办,如不处理,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的领导机制(
7、坚持一票否决制。年初,我镇对村,村对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坚持每季度进行抽查,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民转刑或恶性群众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最后一名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认识,深入宣传,开创平安创建新局面。
1、加强领导。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切实把综治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成立镇、村(居)相应组织,签订责任状,加强对普法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
2、制订工作规划。按照市区两级有关精神,统一镇、村(居)干部认识,强化“保一方平安”重大政治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好详细的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进行宣传(广播电视节目8次,标语360条,专栏18期,印发宣传资料3.2万份);通过教育企业阵地进行讲座(教育4次,企业2次),主要内容《预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村组群众会,宣传普法,平安创建意义,作用及相关法律,达到全体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积极投入这一活动中。
4、培训骨干。一年来,镇政府通过召开镇干部、全体村干部、部门负责人会议,宣讲法律和有关工作秩序与措施,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5、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巩固提高,争取“平安家庭”户达90%以上。
三、加强民防民调,确保一方平安。
1、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重点抓预防,定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101起,已调处97起,其中镇级调处55起,村级调处42起。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干部包村包线,村干部包组,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3、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以人为本”原则,结合乡情、民情,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4、搞好边界联防联调,睦邻周边关系,全年共计调处纠纷5起。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严厉打击“地下六全彩”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半年共发生刑事案件36起,破22起,行政刑事拘留22人,逮捕2人,取保3人,待处2人;治安案件18起,查处18起;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4起。
2、严厉打击“flg”等反动xx组织,加强对“flg”人员的跟踪管理。销毁镇外流入之“flg”人员张贴反动传单30余份。
3、突出治安防控重点,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二是深化村、企共建治安联防活动,确保村、企周边治安稳定。
4、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监督管理。我镇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公安干警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管理中突出了工、场企业、建筑业、学校、公共场所、饮食卫生、农药、火工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帮助及管理。
6、加大治安巡逻检查力度,开展了对企业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
一年来,本人作为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上级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体制转型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入,各种不稳定因素还将不同程度存在,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今后,我将一如既往,时刻不忘维护稳定的意识,时刻不放松维护稳定的弦,时刻不懈怠维护稳定的责任,为建设好“创业双溪、和谐双溪、魅力双溪”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第4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二零零四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二00四年民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民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县委中心组学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影响深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将法制培训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干部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一批新修订和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散发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围绕法制宣传日、严打整治月以及部门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2月18日,借县政府统一输送赴新疆钢铁厂务工的1300多名劳务人员欢送会之际,举办了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培训班。同时印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常见法律知识问答》2000份。通过培训,务工人员懂得了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政法各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工商管理部门结合3.15宣传日以“诚实守信,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主题,组织知识竞赛并上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月,会同县法制办牵头并组织国土、城建等29家单位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7月,组织普法宣讲团在全县开展了《宪法修正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法制巡回讲座。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这一主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6·26”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10月,顺利组织了第三次“四五”普法年度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98.5%,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专业法的学习,开展了丰富多彩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44辆(次),设法律咨询点66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240人(次),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6场(次),悬挂横幅367幅,展出法制图片展板2400块,散发宣传资料46万份,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7场(次),全县城乡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三)层层培训了法制宣传骨干。采取上下结合,分层次、分类别、以会代训、专门培训等方式,把骨干培训贯穿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依托县党校、县行政干部学校,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内容,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12期851人,扩大了普法骨干的覆盖面,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和各自业务的实际,采取乡镇党校培训、选送到省市学习、集中辅导等形式培训普法骨干3100多人次。
(四)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举,思想灌输与自我教育结合,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一是结合治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在全县206所中小学校先后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广大师生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散发宣传材料12000多份,接受咨询近500人,受教育的师生近4万人。二是举办法制讲座。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共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38场次,引导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教育效果明显,jú长杨兴农被评为“优秀法制副校长”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三是普法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从活生生的事例中接受教育和启示。四是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特点,突出抓好“五个倡导”的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路上一起走”活动,组织法制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狠抓了行业依法治理。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行业依法治理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在政务公开方面,增强透明度,实行预公开、反馈制,印发公开手册,开辟政务公开栏,健全“一站式”管理,运作“一条龙”服务等,严格执行对外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在去年行业依法治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各行业全面铺开,行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把社区依法治理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普法学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式的多样化和群众化。结合“送法进万家”活动,开展了一书、一卷、一栏、一讲的“四个一”活动。通过这些通俗易懂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获得了总体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增强。
(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依照《民乐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标准》,在全县各乡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村务公开等方面入手,抓了创建工作的落实。今年,全县各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村112个,占全县总村数的52%。有83个村通过县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占全县村数的37.8%,县政府将对达标村进行命名表彰。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健全,民主管理程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局面初步形成,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推动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二、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基层基础
(一)、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深入基层,对乡镇村调委会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共办培训班2期28场(次),参加人员650人(次);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通过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衔接,专门印制下发了司法部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了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2、不断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县规范化调委会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4个乡镇调委会和14个村(居)调委会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对这些调委会在队伍建设、组织网络、阵地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都加强了指导,使其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县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同时,加强了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基层实际情况,对调解业务档案从书写、装订、内容、归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促使调委会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来,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履行管理、指导职能,与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上下齐心、协同作战,全力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摸排调处民间纠纷57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557件,成功率为96.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5起6人,防止民转刑9件1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185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民乐”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为推动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以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继续推进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部进行了2次检查指导,确定了南古、三堡、洪水、新天等4个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对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以“提高素质,规范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积极向上争取,今年南丰、民联等三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得到省司法厅立项,争取项目资金247500元;为3个司法所配备两轮摩托车。并以此为契机,多次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为14名司法所长配备了通讯工具,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矗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今年年,全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1人,妥善安置21人,落实帮教小组21个,帮教人员63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
三、发挥服务功能,加强法律援助,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良好。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并督促各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业务有新的进展,服务范围有新的扩大。今年6月,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各所在统一收案、收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止目前,全县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家,代理诉讼11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12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2万元。
(二)律师工作在教育整顿和改革探索中稳步发展。从四月份开始,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促进了律师及其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了律师工作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代写法律文书81份,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办结各类案件44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包括经济)案件35件,非诉讼案件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8.6万元。
(三)公证业务稳步增长。今年来,公证工作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为提高公证工作人员的素质,年初,三名公证员参加了全省公证员注册考试;在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现场监督类公证的自查活动,提高了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其中国内民事公证58件,国内经济公证18件,无一起伪、错、假证,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援助案件16件,劳动争议6件。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采劝能调不诉,能下不上”的方法,大胆调处,深入群众当中,不仅化解了矛盾,又为群众节省了时间精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实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被省残联、省司法厅命名为“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
四、以“震后重建”为重点,全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将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针对本局帮扶联系的民联乡翟寨村的实际,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帮扶重建工作,确定一名干部长驻帮扶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掌握重建情况;其他领导也数次进驻该村,与驻村干部一道,协助群众积极开展重建行动。同时,全局干部职工也积极为灾区重建想办法、献爱心,克服自身困难,每人捐资600元,为灾区购买水泥30吨,捐款1200元,尽最大努力,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为“三农”服务,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春耕生产、秋后销售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采劝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涉法疑难问题。同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今年以来,局领导积极向省司法厅争取项目与资金,取得了明显的成成效:争取到中央政法专项资金维修专款3万元、装备专款9万元。超额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
四是以创建“平安民乐”为先导,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禁毒斗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做好创建“平安民乐”活动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五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半年来,在“百万头(只)牛羊生产基地”建设中,为帮扶村解决水泥10吨,干部职工担保为农户贷款4万元,发展草畜产业;在城镇化建设、造林绿化、计划生育等其他各项工作中,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调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要求出人、出车、出钱、出力,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才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建设一支大局观念鲜明、执法公正、工作高效、清正廉洁、服务到位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将全心全意依靠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全心全意造福人民,做到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一根本点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加强了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和以“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劝五个结合”,即: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与查摆问题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活动相结合,教育整顿与学习胡光明、曹发贵、任长霞先进事迹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了比学习、比应用、比成绩活动。同时,结合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宪法》、《律师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刻认识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本质,加强了对“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认识,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和“依靠谁、相信谁、为了谁”的思想感情问题,杜绝了“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和“吃、拿、卡、要”的生活作风,实现了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的转变。
(二)开展“三看三查三想”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在组织好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了“三看三查三想”活动,即:看一看重灾区乡村道路不平,缺水缺电状况,查一查自己的公仆意识,想一想作为党的干部应尽什么责任和义务,如何为重建家园作贡献;看一看看守所的高墙电网和失去自由的犯人的痛苦,查一查自己的廉洁行为,想一想自己的成长历程,要倍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地位,告诫自己不要有非分之想,严格自律,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以权谋私;看一看城乡低保和贫困户,查一查自已的各项收入,想一想自己所拿工资和安乐生活,知足常乐,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当好人民的公仆。通过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对“两个务必”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改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干部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从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纪律等方面,采取自查剖析、组织教育、同事提醒、社会反馈等方法,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查找和揭摆存在的问题。并紧密联系实际,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实行服务承诺制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明确了职责范围、服务承诺,服务程序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援助中心、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也开展了相应的政务公开措施,落实服务承诺。以健全的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改善。
(四)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年进行督促检查,逐项落实,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也进行了考核检查,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认真履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着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市场亟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全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农村和社区以依法治理工作;以《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为契机,推动行业依法治理,使我县的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明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收尾年,将对“四五”普法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验。从现在开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整理归档,查漏补缺工作,明年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县“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总结经验,为“五五”普法的启动打好基矗
(三)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推动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的司法所规范化发展。
(四)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正规化发展。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规范、整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的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全面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使法律服务成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六)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将“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学习教育,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的每一件事情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这一工作主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领导技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塑造一支“求实高效,廉洁清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