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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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2014年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最新公务接待用餐标准: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

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

篇三: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2016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整治方案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严从简勤俭办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工作,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之风,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违规职务消费问题。着力纠正全局干职工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逐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1.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纠正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支出,看开支是否合理规范。

2.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报销应由其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二)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坚决整治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自查自纠和信访举报,对在高档酒店、宾馆、农家乐、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进行公款吃喝或违规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整治奢靡享乐之风。

(三)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坚决纠正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中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接待甚至借各种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

(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机制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6月底结束,按全面自查、整改落实、总结评估等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至2016年4月底)

局计财科对局机关2016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分析排查(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于2016年4月30日前交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二)整改落实(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各单位通过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施整改,整改过程及成效应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应于2016年6月1日之前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全局系统整改落实情况综合之后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市财政局监督局。整改后继续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总结评估(至2016年6月底)

各单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并在本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监督局。

四、工作要求

(一)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项整治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局计财科、局办公室、局机关工委及相关科室配合。在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下,各参与单位按照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分工负责,力求工作实效。

(二)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通过督促检查、抽查等方式,督促局属各单位切实把整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三)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长效机制。局纪检监察室要不断完善惩治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纪律规定和执纪检查手段方式,计财、办公室、机关工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关于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明确界限,量化标准,增强协调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切实织牢制度笼子。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干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群众对有关制度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自觉合法合规开展公务活动。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构建预防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的有效机制。

篇四: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2016业务招待费开支报告及管理办法(指挥部)

业务招待费开支报告及管理办法(指挥部) 各位代表: 受指挥部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16年指挥部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请审议! 一、业务招待费控制指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标准,经核定,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控制总指标为507万元。 二、业务招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业务招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实际总支出为499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8万元,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指标之内。其中:指标有节余的单位17个,与指标持平的单位有16个,超指标的单位有10个。 指挥部2016年业务招待费开支与上年同比增加83万元,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指挥部各单位加大了外闯市场的力度,外部市场工作量和收入较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已经占到总收入的42.8%,为了适应稳定和拓展市场的需要,谋求指挥部的生存与长远发展,业务招待费增加是必然的。尽管业务招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但支出总额仍然控制在了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内,使指挥部的业务招待费既不违反财政部的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一)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内部宾馆食堂为主的原则。指挥部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吐哈大厦集团所属哈密石油宾馆和鄯善吐哈油田公寓按规定标准进行。各基层单位业务招待原则上也应在本单位职工食堂或指挥部招待所进行。外部业务招待其驻地有指挥部办事机构的,应尽量安排在办事处进行,以减少现金向外流失。 (二)财务部门要严格费用管理制度。特别是超支单位,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要严肃处理。 (三)彻底改善各单位业务招待费开支不平衡的现象。虽然指挥部整体业务招待费得到了控制,没有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但内部各单位有节约有超支,管理与控制不平衡。从2016年开始进一步严格执行接待开支标准,严肃费用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超出财政部规定开支标准的现象发生。 (四)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指挥部党委、指挥部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指挥部《内部公务接待规范和标准(暂行)》。

篇五: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2016年国土局各项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三公经费开支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和纠正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等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我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底。

二、对象范围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包括:【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一)“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二)“三公”经费总量控制及考核检查情况;

(三)“三公”经费开支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四)上级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专项整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统筹兼顾、依纪依法、纠建并举的原则。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宁发福,责任部门财务股、办公室,必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

【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五、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份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步骤予以推进。

(一)动员部署(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工作方案印发全省,同时拓宽监督渠道,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布置培训,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2016年8月16日至8月31日)。要结合2016年预算批复意见和2016年决算编报要求,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根据2016年全年执行情况,做好2016年第一、二季度执行情况对照材料和自查报告(包括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

(三)重点检查(2016年9月1日至9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四)整改落实(201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摸清问题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长效机制。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统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廉洁、高效和节约型政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宣传发动,强化检查指导,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坚持“两个务必”,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做好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

第2篇: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建设,现就我局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重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土地供应信息未公开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

对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审批、违反规定协议出让、低价出让、违反公开出让程序等违规审批和出让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和使用情况。

依法追缴欠缴的出让收入,加强国土资源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切实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地方国库。

(三)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

对经依法批准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履行出让合同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四)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依法查处擅自变更规划、改变土地性质获取非法利益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五)完善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审批和出让等信息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予以公开。

三、工作步骤

1、建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2016年8月29日-9月5日)

2、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2016年9月6日-9月15日)

3、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规范有序。(2016年9月16日-9月22日)

4、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明的突出问题、落实的整改措施、建立的长效机制、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2016年9月23日-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各股室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同时,要加强内部股室之间的配合协调,形成合力,顺利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实效。

3、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职责指导、督查各股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提供政策依据,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

第3篇: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政务不公开的问题

1、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要求没有进行公示公开。

2、办事流程不规范。

3、公开内容避实就虚,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具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没有全部公开。

4、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正的全部资料。

5、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应当场办理的故意不当场办理,能较快办理的故意拖延办理,甚至超出规定时限仍不办理。

2、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

3、对服务对象办理事项故意刁难或作风粗暴、态度生硬。

4、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以及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炒股等行为。

5、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二、目标要求

整治活动自2016年5月4日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结束,通过5个月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1、5月31日前,全部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全部配戴工作牌,实行“AB岗”工作制。

2、要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办事流程、是否收费、收费依据、所需资料相关要求在办事窗口公示。对服务对象办理的有关事项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实行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要实行首问责任制,企业、群众到单位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对企业、群众热情接待,负责解答、引导群众办理相关事项,不得推诿。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本方案的要求,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个建立整治措施,在5月15日之前,建好台账,并上报局活动办。

2、完善制度建设。各单位加强人员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监察检查。

4、严格责任追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群众投诉、督查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办事难问题及本方案中各项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情况,进行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国土资党字〔2016〕92号)要求,现就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6年8月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

二、对象范围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严肃纪律、防止回潮,自上而下、分级负责。

四、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局纪检组负责)

1、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文件要求;

2、进一步研究有效监管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切断公款送礼的经费来源;

【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3、开展违规收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防止变相收送“红包”;

4、局纪检组会同财务人员强化对财经开支方面的监督检查,用好审计成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严肃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局纪检与局办公室配合)。

1、组织观看“大吃大喝”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2、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3、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

4、严禁违反规定进行公务招待、巧立名目和利用学习开会之机互相宴请、赠送礼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宴请私人亲朋好友。对于必要的公务宴请,严格规定标准,能俭则俭,尽量在局食堂安排。

(三)整治奢侈浪费方面

1、严格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超标准食宿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用好管好资金,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费用支出,减少机关水、电、气、油等能源消耗,杜绝各类浪费现象的发生,千方百计降低行政成本。

3、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经费、人员、时间,严格执行相应的食宿标准。除确有必要之外,严禁在宾馆、饭店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将与会议无关的经费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使整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成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下属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要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情况报局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上报。

(三)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下属单位要强化纪律,重点查处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坚持不懈、驰而不息,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积极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健康服务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5篇: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精简文件,提高国土部门为社会大众的服务水平,根据上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以及省厅、市局关于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方案精神,现就我局简化文风、会风及检查评比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达到精简文件,提高效能的目的

治理“文山会海”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针对可能存在文件简报数量控制力度不够、会议管理不够严格的情况,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管理,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和提高会议文件质量双管齐下。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履行会议文件审批程序,能不开会的不开,能不发文的不发,形成和巩固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和会议,整顿评比达标检查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治理重点,有步骤实施治理措施,克服精简难点。

整治活动要抓住以下四个重点:一是解决好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切实解决“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二是提高会议和文件的质量,切实解决会议时间长和文件篇幅长、实际效果不好的问题;三是减轻领导干部阅文负担,全面清理精简内部资料,规范报送程序;四是减轻基层负担,全面清理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确需保留的要加以规范。

治理活动采取集中自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安排

治理活动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从8月底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

(二)集中自查

组织“四查四看”。查有无随意提高会议和发文规格,看是否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查会议和文件是否增加,看是否流于形式;查有无超标准开会,超范围发文,看办会和办文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查内部简报、信息、刊物有无增加,看报送程序是否规范。

(三)建立长效机制

自查结束后,要动真格,协助路线教育活动办修订完善改进会风文风的制度措施,大刀阔斧对会议、文件、简报和评比活动进行精简。

1、加强统筹整合,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数量和规模。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审核把关。能不开的则不开,能精减则精减,能合并则合并,走过场、无实际意义的会议一律不开。一般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大会发言不超过5分钟。

2、注重会议和文件实效,改进传统模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及进行专业培训,继续推进国土系统网络系统建设。主动公开的文件、简报应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3、控制行文规模,规范行文程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严控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数量,文件、简报能并则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4、整合各类达标评比检查活动。在实施各类业务检查督导活动前,必须先报路线教育活动办统一协调,能联合或合并进行的予以合并进行,坚决克服多头重复检查的现象,给基层单位减负。避免授牌晋级泛滥现象,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提升检查评比的激励成效。

三、落实整治要求,强化督查监管。

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把握好对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第一道审核关,办公室和财务室则要分别对报送程序、经费预算进行严谨审核,做好前端控制,过程监督和事后检查。纪检监察室将不定期对各国土所控制会议、精简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第6篇:收送红包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收送“红包”及购物卡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1.全系统工作人员。

2.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二、治理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收送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专题会议、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通过媒体公布廉政账户,促使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

(二)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交所在党组织备查。

(三)线索梳理。纪检组采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筛选、梳理群众举报中涉及本系统工作人员收送红包礼金的问题线索。

(四)重点抽查。局纪检组协同有关股室组成核查组和检查组,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和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重点为重点岗位股室主要负责人;检查重点为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和在检查中发现的与自查自纠情况有出入的线索。

(五)通报曝光。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局党组将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促使部分人员放弃侥幸心理,积极行动,主动整改。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对专项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较多的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追究相关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交叉进行。

1.全系统工作人员填写《个人承诺书》。

2.根据上缴的红包礼金情况填写《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局行政监察室。

3.局行政监察室分别将上报的《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收送红包礼金情况汇总表》,连同电子版报局党组,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全系统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将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2、各相关负责同志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专项治理方案,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凡未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有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篇六:2016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150元
2016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2016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年,是沁园街道办事处实施“十二五”规划、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沁园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精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大干群围绕我市“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惠及民生为根本,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面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夯实干部队伍理论基础

一年来,紧紧围绕“四化一考”学习要求,沁园党政班子坚持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自学、班子成员讲课为主要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效果明显。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经党政班子会议反复研究,制定了详实周密的理论学习计划,全体班子成员均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认真搞好交流,认真写出心得体会。

二是丰富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央八条规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内容,同时,我们还结合沁园当前工作实际,组织专题学习有关拆迁、征地、招商、计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余次,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内容。

三是创新学习方式。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原文与学习解读等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方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特别是抽调在项目建设一线的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也做到了忙里抽空坚持学习。

四是学习成效明显。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广大干部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抓党建,永葆干事创业活力

一是注重党政班子建设。坚持把推进项目落地、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主抓手,不断采取措施,创新工作载体,在项目推进难题破解一线实践中扎实开展“六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实现辖区各类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同时,锻炼提升了领导班子队伍综合素质,形成了信念坚定、敢为人先、务实重干、善谋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针对辖区个别软弱涣散居委会,党工委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了基层班子建设。持续开展了“沁园夜话”、“支部书记论坛”、基层干部培训、群众评议等活动,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广大党员干部在一线中锻炼才干,提升了能力。

三是抓好“五提四晋”工作。按照“五提四晋”工作要求,积极打造了沁园社区党员群众综合服务中心,成为沁园党建工作的一个亮点,省委书记郭庚茂、市委书记何雄、市长王宇燕先后到沁园社区调研,并给以了充分肯定。

三、抓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全年工作亮点频现

第一,2月25日建业十八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挂牌成立,标志着篮球城西区域开发建设拉开帷幕。

第二,5月25日,健康城血站项目开工奠基,标志着健康城片区项目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第三,在5月份的“中博会”、9月份的“夏洽会”和上海招商会上,成功签约河南星之月钢琴、升龙城、红星美凯龙城市广场等重点项目,“招大引强”唱响招商工作主旋律。

第四,10月25日,东南片区邱礼庄整村搬迁工作启动,12月中旬大头落地,年底前可完成搬迁任务。

第五,10月30日,举行东南片区宗庄第三居民组安置房交房暨回迁仪式,对邱礼庄、东夫、东留村等居委会的整村搬迁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经济指标持续攀高

全年,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68亿元,占年任务1.65亿元的101.8%,同比增长15.9%,总量继续保持镇办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22亿元,占年任务21亿元的104%,同比增长25.7%,其中,工业固定资产规模投资预计完成37127万元,占年任务35000万元的106%,同比增长63.8%;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82873万元,占年任务175000万元的104%,同比增长20.1%。招商引资预计到位资金43.9亿元,占年任务5亿元的878%,同比增长104%。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完成13900元,占年任务13720元的101 %,同比增长17.78%。

(三)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2016年,办事处共实施城建、工业、服务业等重点项目90个。一是市级重点项目取得新突破。目前,东南片区宗庄安置楼项目已竣工交房;邱礼庄已拆迁过半,月底可完成拆迁任务;东夫居委会拆迁正在做前期宣传工作。建业十八城完成房屋丈量工作和附属物清点工作,安置房即将开工建设;健康城迁坟工作已结束,地面附属物清理结束,血站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济东新区各项协调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职教园区苇泉河治理协调任务已经完成,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红星美凯龙项目正在办理土地组卷手续。二是居委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东夫山水世界城、南夫富贵苑、马庄和景花园、东马蓬玉川绿城二期及三期建设、西留村圣地华庭等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屯军安置房建设项目方案已初步拟定,正在积极推进;御驾御景时代方案已经通过项目联席会。三是工业平台擎起经济新动力。沁园工业园一期工程已经全部结束,二期由河南星之乐钢琴项目自建厂房工程已开始施工;中特陶瓷材料有限公司三万吨新铝材料项目第一组设备已完成试车并开始生产,第二组设备已购置并调试;河南赛沃思生物科技公司快速定量检测生物芯片项目部分设备已调试完成,并开始试生产;河南元丰科技公司已开始试运行。双建包装彩印生产线项目厂房已建成,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开始试生产。四是招商引资增添经济新能量。签约项目10个,已开工项目7个,成功引进了河南星之乐钢琴、年产200万台智能卡及设备、金键手机消毒器、快速定量检测生物芯片等轻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成功签约红星美凯龙、中信国安尼雅葡萄酒项目、御景时代、中礼庄城改、东夫城改等项目。成功签约的郑州大学高档密封材料项目,填补了一项国内空白,近期将投产。

(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围绕文明城市创建,一是加大居容整治力度。共投资1500余万元,清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杂草等共计3500车3万余方,刷新墙体18万平方米,打卫生墙2200米,硬化道路3000余平米,修下水道1200米,绿化800平米,河道清淤300米,休整改造小游园4个。河合区域整治现场会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加大公共区域秩序整治力度。结合工商局、城管局规范辖区所有经营门店的经营秩序,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的现象。重点对马蓬小市场、河合餐饮一条街进行整治,规范了河合北大街流动摊贩,设立了两个菜市场。三是抓好创建氛围营造。各居委会抽调20名人员进行培训,并入户进行文明城市知识宣讲;与学校结合,抽调100多名老师进村入户宣讲文明知识。四是强化督导。督查室、创建办、宣教办、城管所联合督导检查,并开展阶段性评比,排名前三的居委会给予红旗奖励,排名后三的居委会给予黑棋警告,并在办事处创建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四、抓管理,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

一是加强了社区建设。累计投资150余万元完善了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完善了社区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服务功能,选齐配强了楼栋长、网格管理员等,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二是落实了各项惠民政策。投入62.15万元对辖区在校中小学生及60岁以上老人共3941人发放“惠民补助奖”;投资30余万元对居委会40周岁以上、社区60周岁以上居民共9726人进行了免费体检;投入16万元落实了大学生助学金政策。三是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2016年,办事处精心搭建活动平台,组织开展了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包括“端午粽飘香 社区邻里情”民俗活动、全民健身活动、“沁园春”豫剧团、歌舞团、曲艺团三团成立大会暨“七一”文艺汇演晚会,成功举办了第五届“沁园工业园杯”JBA篮球赛,极大丰富了辖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抓稳定,和谐局面进一步巩固

以抓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为契机。一是严格落实了领导班子轮流接访制度,做到有访必接。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推行了信访工作台账管理制、领导包案制、不稳定因素报告备案制、重点案件限期办结制、重大事件信访评估制和信访案件专档管理制。三是持续开展了“走基层、访万户、察民情、解民难”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四是开展信访积案百日集中化解活动。针对全年52个信访积案,坚持每天晚上召开信访联席会,彻底消化一大批信访积案。

六、抓廉政,风清气正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内容,提高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形成了以党工委为核心,班子成员为主体的责任网络,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牢固树立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意识,对基层班子出现苗头性问题,开展个别谈心,及时纠正偏差,防患于未然。四是继续推行“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廉政监督、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从政行为。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了信息上报、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司法宣传及工会建设、统一战线、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工作。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沁园党政班子和辖区广大干群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上级各职能部门关爱沁园、关心沁园、关注沁园的结果。2016年,我们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招商驱动、产业促动战略,全面掀起城市建设高潮,促进服务业繁荣和工业振兴,广大干部群众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克难攻坚,力争早日实现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景色宜人、政治清明、百姓幸福的“沁园梦”。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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