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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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最新个人年度总结范文

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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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岗位所在的单位)司法局纪检规划计划科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二: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配合办案机制

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配合办案机制

一、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合力

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方面各有优势,互为补充。新刑诉法修订实施后,对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办案程序方面做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如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给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有权对被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或“两指”的措施,这时由于被调查对象与外界的联系被切断,不能避免地处于惶恐不安心理劣势,面对确凿的证据、强大的政治压力,具有丰富经验的办案人员就可以准确找到被调查人的弱点和破绽,并利用纪检监察机关在时间上的从容,快速突破被调查人的心理防线,多管齐下加大反腐败力度。

二、随时通报请示制度,提高办案效率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基层司法机关在查办处级以上要案时,必须向地方党委请示批准。由于当前法律对司法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中有严格的时限限制,而司法机关由于案情需要在向地方党委请示批准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地方党委缺乏对案情的了解而使得审批时间被拖长,这样就可能出现司法机关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案子的违法现象。而在合作办案时,由于纪委掌握的线索往往是党委交办的,或纪委已向党

委汇报过的,只需要将案件进展随时向党委汇报,一旦案件有新突破,党委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及时批复,这样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

三、增强监督力度,大力遏制腐败现象

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有较强的办案手段,主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及渎职侵权等方面的犯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是党纪政纪的监督机构,对辖下有最直接的党纪、政纪监督权,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的部门的合作,在全社会形成了点面结合的搜索违法违纪线索的网络,构建了由法纪、党纪、政纪监督的完整监督系统,使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更能深入到位,使纪检监察的职能也得到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支持,弥补了相互的不足,大大地增强了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合力对腐败现象的监督力度。

四、完善教育预防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夯实教育这个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大教育、大宣传、大文化的总体部署,整合纪委、组织、宣传、司法、文化等部门的力量,创新教育形式,从基础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条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入

手,注重教育的超前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吸引力,使教育生动活泼,入脑入心,培养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尚道德情操,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

五、完善责任机制

以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制度建设为重点,就如何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保证整个反腐倡廉工作协调一致,良性运行。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突出抓好责任追究这个环节,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分解任务,细化目标,量化考核,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强化双目标管理责任为突破口,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业务工作一起抓,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协调发展。

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监督机制是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健全监督制度,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和监督程序,才能切实解决监督方面存在缺位、失位、虚位和无序、无效等

突出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错误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格党内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展党内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展监督渠道。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强化廉洁自律。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

七、完善协作运作机制【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按照现行体制,纪委负责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着保证反腐倡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重任,这既需要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也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因此,必须就各个相关主体的地位、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以及各相关主体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具体规范,形成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高效运行网络,促进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发挥。

篇三: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2015司法局纪检监察年工作要点-范文

sgO> 召陵区司法纪检监察2015年

工 作 要 点2015年,召陵区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省纪委五次全会、司法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战备方针,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统揽,加大监督、办案和预防力度,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为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

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部门带头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践行省委作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勤政、良政意识。

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即: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要坚决拒收,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3、不许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4、不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5、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会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6、不许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7、不许在分配、购买、建造住宅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人上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8、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9、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10、不许观看淫秽影视书画及表演,不许接受色情服务,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财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11、不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和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2、不许在民主推荐中搞拉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治理。一是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凡是违反要求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进一步重视股级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它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作为党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不论多少,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对于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会凭证、贵重物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要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实行定点接待,招待费支出情况定期公开等制度,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档娱东消费和健身活动。

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制定年内的廉政教育计划,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全面领导责任,全年要做至少两次的廉政教育报告,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的管理制度,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于发生重大问题的;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用人失察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从事非法活动、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不追究的或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

局党组、纪检组要把查处案件作为从严治警的重要手段和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对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参与与非法组织活动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认真查处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查必究,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局党组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重大案件由局长亲自抓。纪检组织在查办案工作中,要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快查快结快报。要加强案件的报告、备案、登记、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要定期分析发案的特点,从中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党组提出决策性建议。

【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四、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等与法律、纪律相悖的思想和行为。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律师、公证、基层等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抓出成效。一是要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乱收费、服务质量差、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滥用权力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办人情案(证)、关系案(证)的行为;三是要重点治理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吃请问题;四是要坚持安排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真正管起来,切实抓起来,要把纠正和制止私自办案、私自收费、越职越权办事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抓出成效;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法律服务的监督工作,切实执行“三公开一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

五、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信访工作是关系到大局稳定,局党组、纪检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待信访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和检查,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方,及进解决好有关问题。

2、抓好信息反馈,遏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通过来信来访和预测检查,及时为本单位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仿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发挥全系统信访工作的整体优势,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坚决制止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3、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信访条例》和司法部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处理来信来访的政策水平和能力,发现苗头,提前介入,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司法 纪检 监察 工作要点

召陵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 份)

篇四: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2016司法局信仰法治守护公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想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司法行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依法办事、守护公正,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坚定不移地做法治、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

二、开展范围和对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范围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全员轮训。认真制定和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及政治轮训,争取在一年时间内将所有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做好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人民调解员等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全系统工作人员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类别的培训,对全员进行一次政治、业务轮训。(责任处室:政工科、基层科、律管科、公管科)

(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宣讲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以及政法系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和法治建设进程中肩负的职责任务。积极组织学习观看市“十部法讲座”,确保每人至少听取一次宣讲辅导,以更好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自觉以法治引领和推动工作实践。(责任处室:宣教科)

(三)开展集中学法活动。紧密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以理论中心组、法治讲座、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的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推行干部职工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本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知识,强化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四季度,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参加普法建档考试。(责任处室:宣教科)

(四)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铭记誓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责任处室:办公室、宣教科)

(五)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和规则,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提醒和事后纠错等制度,切实提高执业人员执法水平。重点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对办理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案件逐一进行检查和评查,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律师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以县人大开展司法监督为契机,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防止冤假错案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自始自终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责任处室:办公室、法制科、社矫科、律管科)

(六)开展司法行政便民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司法所、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及执法办案问题,认真听取意见,研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处室:基层科、法援中心)

(七)开展典型教育活动。注重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普通干警中选树尊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激励作用。同时,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政法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责任处室:政工科、纪检组)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动员部署,全力抓好推动。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把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逐项活动抓好落实、逐个环节抓好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推动。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三)紧贴工作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努力破解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司法行政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深化法治理论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法治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深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措施和成效,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深厚舆论氛围。要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切实把“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五: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2016司法局专题建设工作方案6篇

第1篇: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市局交办试点项目内容圆满完成,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试点,通过制定岗位目录和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等,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工作绩效最大化。开展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试点,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县调处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发动阶段(4月3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2.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干警认识,营造工作氛围。

3.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各科室、处、中心分别编制岗位目录、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由局政工科汇总。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清晰。

2、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科室、处、中心进一步建立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标准,编制培训大纲内容。局政工科汇总定稿。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三)督查完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由局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被查科室要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限期完善到位。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四)迎检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迎检上级验收。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第2篇: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就分行业、分地区开展部分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确定全面试点地区

在南通市全面开展队伍“三化”试点工作,其中如东县作为司法所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县。

二、分行业确定试点地区(单位)

省厅分行业确定了2016年试点项目及目标要求(附后),其中,第1、2、3项目每个省辖市都要开展试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分别在苏南、苏中、苏北(苏中试点单位建议选择在南通市)确定本行业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监狱局、戒毒局要分别选择1个监所开展试点,同时落实试点项目要求及进度安排,明确试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各市局、两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地试点情况,重点抓好南通市及如东县的试点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驻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法,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第3篇: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机关作风整顿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混事官”,持续改进作风,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面完成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和局纪律规定等;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干扰、阻挠、对抗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中心)之间、科室(中心)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看电影电视视频;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会执法。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不敢执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梳理局机关管理和执法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机关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权限及区域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规范用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依托局门户网站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强化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全力打造“101%服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向服务管理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将“两为”情形作为科室(中心)巡查的重点,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两为”有关情况。集中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科室(中心)自查每半月至少一次,局监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强化第三方巡查,邀请行风监督员暗访,科室(中心)互查,进一步丰富检查方式方法,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追责。对“两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五、时间步骤

全局“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传达学习市、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宗旨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对“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向上、履职担当的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各科室(中心)进行巡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检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症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报县纪委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一)加强领导。全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推进、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中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根据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有力有序把握各个阶段推进节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和应付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搪塞,“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寻求对策。注重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加以巩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合力推进。“两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各相关科室(中心)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4篇: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亮点成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每年的4月8日开展全县“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并于今年的4月8日,参加全省首届联动的专题活动。

1、时间地点:4月8日上午9∶00----11∶00,县行政广场。

2、标语横幅: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日----县司法局。

3、参加对象: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动,联动实施,我县参加人员为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律师、公证、法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

4、活动内容:(1)按照省、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专题活动;(2)发放12348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其中,宣传资料包括省厅统一印制的《宪法宣传单》以及各职能部门宣传资料;(3)开展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组织12348中心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解答现场咨询,对能够提供现场服务的,如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办理等,可以开展现场服务。

5、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融合发展、持续打造12348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推动“法润荷都•2016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有效开展。要积极征询群众法治需求以及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及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效果和服务成效。

三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12348专题活动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领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预告宣传,增强活动的实效,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第5篇: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省辖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县系统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二、考评项目、分值和考评方法

201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三个项目组成,项目内容、所占分值及考评方法如下:

(一)综合考评50分

1、日常执法情况评价,所占分值10分。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日常各类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

此项目由县局根据执法流程和日常监督指导中所掌握的各科室、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综合执法质量评价,所占分值40分。

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执法质量情况。

执法质量评价采取本单位自评和县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局组织考核评查。

(二)案卷评查35分

根据县局8月份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以35%比重直接计算得分。案件评查加分项目,由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决定。

(三)专项执法检查15分

本项目主要考评各单位贯彻实施司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省市安排,今年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

三、考评活动安排

各科室、单位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县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前组织开展各科室、单位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检查。

第6篇: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省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坚持民生改善至上、环境优化至上、素质提升至上,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不息”新时期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员参与,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力推进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会议的要求,实施“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律业务咨询解答、实施法律援助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把“12348”平台建设成为涵盖司法行政四大类职能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立足高起点,精心设计,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地位与形象的提档升级。

2.切实优化县镇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沿街、便民、落地”的建设要求,我县“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现已顺利建成运行。下一步,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让群众只要走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门,所有涉法事项都能得到“一条龙”服务;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注入法律服务专业资源,打造功能完善的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在建成镇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反四风、树五德”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真功夫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彻底清除,推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改进作风,忠实践行群众路线。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依据市场规则,丰富和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本服务产品目录,推动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争取把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继续实施“法律快车村村通”工程,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打造“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四支队伍”的诚信教育,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取、评估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和培养。

2.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实体公证服务平台,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着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系统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好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工作,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责任分解阶段(8-9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任务分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阶段(9-10月)。

全面对标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查漏补缺,备战迎检阶段(11-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科室(中心)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巩固文明机关建设成果,树立文明机关新的形象。

(二)周密部署,高效运作。要细化创建指标,按照上报的指标完成进度要求,分阶段抓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局将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创建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门台帐,做好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篇六: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2016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共4篇)

第1篇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使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高度重视,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根据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股室的重要依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司法行政事业在推进跃升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要求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使机关干警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要坚持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工作规则、内部决策规则。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的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以公示、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司法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规定,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2.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新方式。要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保证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不“缺位”、不“错位”和不“越位”。引导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建立“法律援助”承诺制度,提升“文明窗口”的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对于司法行政的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统一规范便民的管理机制。完善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凡我局起草或者参与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本局职能科室或人员归口审查。同时,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适时对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司法局纪检组办案计划】

4.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律师法》、《公证法》和《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清理和打击法律服务市场中的非法执业、非法从业、非法谋利等现象,促进我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5.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一方面,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加强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实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对指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进一步完善投诉和举报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各职能科室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6.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司法行政的依法行政能力。

(1)加大内部学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制定严格科学的学习计划,通过机关政治学习、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自学等多种形式,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

(2)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到普法教育整体计划中,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二是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集中组织大型、公众参与性强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效果,着力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局全体干部都应当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的要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每半年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情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这项工作不断深化,不断取得成效。

2.科学规划,明确责任。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大,需要局机关各个职能股室各司其职、共同努力。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认真分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12月1日前,各职能科室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案和贯彻落实计划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总结。

4.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制定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科室和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各科室和部门领导的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

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要求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的理论研讨,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第3篇

一、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在基本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第一阶段“三年三步走”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第二阶段工作战略。以良性循环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实现全县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80%以上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在编在岗的专职工作人员,98%以上的司法助理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行司法助理员初任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司法助理员培训教育规划,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名司法助理员每年接受一次以上的系统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工作论坛、学习交流、立功创模活动,加强司法助理员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业务技能。鼓励司法助理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有针对性培养一批懂法律、懂电脑、懂心理学、懂社会学等方面知识的人才,不断优化司法助理员队伍的知识结构。

2、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有章可循、规范运作轨道。

3、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2016年底前,所有司法所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优盘和摩托车,有条件的司法所配备汽车。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并投入使用,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司法所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4、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2016年底前,司法所公用经费按保障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5、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目前,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问题还没有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与省厅、市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相符。要积极建议县委、县政府分期、分批考察任命司法所所长。今年可选择条件成熟的司法所首先解决一批。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完成全县30名司法所长的任命。

二、继续深化和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力促信息化应用向更高境界迈进

1、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应用知识培训。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应用。提高公务员的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去年我局在全体司法所人员开展了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今年将进一步组织全体干警开展电子政务的应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年内对所有人员进行电脑技能考核,对达到标准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达不到标准的,给予批评。到今年年底仍达不到标准,不能适应工作的,离岗培训。

2、要采取行政手段加强信息化应用督促检查,将这项工作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省级示范司法所”评比、基层工作评先评优等相挂钩。采取通报、督查等形式,对信息化应用较好单位予以表彰,对应用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改进。总之,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基层信息化应用,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速提效。

三、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动员部署,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健康开展。

1、成立组织,动员启动。县里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尽快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在全县范围内安排布置这项工作。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抓得好,不出事。

2、尽快做好矫正对象移交衔接工作。在基本摸清矫正对象底数之后,司法局要主动与公安局联系,争取元月中旬完成矫正对象移交衔接工作。

3、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思路,并将它贯穿工作的始终。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必须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确保社会稳定、社区公众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要积极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要会同编制、人事部门,通过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好人力保障工作。要主动与财政局联系,落实经费保障。要按市办发[2016]10号文规定的“县按五种罪犯上年人数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四、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

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同时也是司法行政系统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工作与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服务民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要把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政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引起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把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结合,协调发展。

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努力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严格依法行政,把好事办好,让县委、县政府放心,让困难群众得到政府“民心工程”带来的实惠。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六统一”标准化调解委员会达到85%以上,以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力度。搞好衔接管控,落实就业安置,推进社会帮教,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平安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率达到85%以上,帮教率达到98%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3、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不断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动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4、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要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形式和载体,重点做好对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基层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要把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要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敬业勤政、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加强专业素质教育。要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按计划对干警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第4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从整体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大局的水平。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定为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研究提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做到应援尽援。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结案评估等制度。建立并推行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健全办案的各项程序规则和人员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健全异地办案协作机制等。加大法律援助调研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理论研究水平,增强指导法律援助实际工作能力。

三、着力加强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法律援助发展物质基础

着力推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争取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加大对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杜绝专项经费被挪用等现象发生。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募集法律援助基金。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形象

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立体覆盖,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以赢得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的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法律援助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的宣传,提升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形象。加大与外地交流学习力度,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五、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

推动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办公装备、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法律援助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络体系,加大部门、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更高要求;促进法律援助管理人员拓宽思路和开阔视野,今年有计划地组织法律援助管理人员赴外省市考察学习。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和鼓励律师依法履行法定的法律援助义务;逐步规范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民间法律援助组织的作用;积极招募社会志愿者,壮大法律援助社会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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