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申报印花税

| 司法考试 |

【www.guakaob.com--司法考试】

篇一:验资申报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后如何缴印花税?

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那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税务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举例说明

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5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该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4年3月公司成立时

借:其他应收款——甲 300

其他应收款——乙 200

贷:实收资本 500

2.2015年1月公司收到甲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其他应收款——甲 3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 50

2015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750

贷:银行存款 1750

注:350×0.5‰=1750(万元)

3.2020年1月公司收到乙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其他应收款——乙 200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200×0.5‰=1000(万元)

因此,该公司缴纳印花税时,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2015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750元,2020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000元。

篇二:验资申报印花税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是任何一家企业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种税收。 每家企业终身只缴纳一次,其缴纳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第一次到税务局报到时缴纳或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季度缴纳。但以后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的总额发生增【验资申报印花税】

加的,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

征收标准:其征收标准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0.5‰(即万分之五),例如,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要缴纳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就为250元。

附:个人开公司的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

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

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

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

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

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

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

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验资申报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的延伸内容:“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区别【验资申报印花税】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

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现行公司法已经不再区分企业的经营发内,而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

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

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

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

【验资申报印花税】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

致的。

篇三:验资申报印花税
2016关于市涉外企业地税宏观税负的调查分析

文章标题:关于市涉外企业地税宏观税负的调查分析

一、——市涉外企业税收基本情况:

(一)登记情况:

2016年我市涉外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有217户。其中:属于第一产业的“农林牧副渔业”3户;属于第二产业的“采矿业”7户、“制造业”103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户、“建筑业”28户;属于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户、“批发和零售业”18户、“住宿和餐饮业”19户、“房地产业”5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户、“其他行业”14户。注册类型结构为:内资企业9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34户、外商投资企业74户。

2016年纳税登记户新增30户,减少34户,为213户。其产业结构:属于第一产业的“农林牧副渔业”3户;属于第二产业的“采矿业”10户、“制造业”99户、“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户、“建筑业”24户;属于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户、“批发和零售业”21户、“住宿和餐饮业”18户、“房地产业”8户、“租赁和商业服务业”3户、“其他行业”10户。注册类型结构为:内资企业11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26户、外商投资企业75户、外国企业1户。

以上企业直接纳入我分局征管范围的户数:2016年70户,2016年66户。其他均在各县市区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税收征管和入库。

(二)经济税源及入库税收收入:

2016年全市涉外企业实现产值36.78亿。2016年实现产值32.23亿。

2016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税费4863.55万元。其中:纯税收入4403.27万元(营业税1715.14万元、个人所得税808.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54.34万元、房产税251.89万元、印花税191.4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71.89万元、土地增值税0.7万元、车船使用和牌照税3.41万元、城市房地产税105.88万元)、教育费附加171.35万元、文化市场建设费收入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8.92万元。

2016年元至12月,我分局共计入库税费5913.52万元。其中:纯税收入5290.89万元(营业税2900.23万元、个人所得税828.77万元、资源税0.6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03.55万元、房产税321.21万元、印花税207.2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2万元、土地增值税0.89万元、车船使用和牌照税2.5万元、城市房地产税143.82万元)、教育费附加351.39万元、文化市场建设费收入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6.24万元。

重点税源户提供的税收:

2016年: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155.99万元、移动通信——公司691.89万元、昌盛石化419.36万元;

2016年: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275.99万元、移动通信——公司1145.08万元、中国联通——公司310.16万元。

二、——市涉外企业宏观税负基本描述:

1.宏观税负基本数据:

(见附表)

2.基本数据比较:

从税收总量比较:

2016年度:全省GDp为5641.92亿元,税收收入154.93亿元,税负2.75;——市GDp为590.31亿元,税收收入10.15亿元,税负1.72;我分局负责征管的涉外企业GDp为21.62亿元,税收收入0.45亿元,税负1.23,略低于省市水平。

2016年度:全省GDp为6473.61亿元,税收收入185.33亿元,税负2.86;全市GDp628.57亿元,税收收入11.32亿元,税负1.8;我分局负责征管的涉外企业GDp为25.81亿元,税收收入0.63亿元,税负1.96,高于全市水平。

从产业结构比较:

2016年度第一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零,全市为零,我分局为0.04。第二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2.66(其中工业1.7建筑业7.47),全市1.51(其中工业1.01建筑业4.7)我分局为1.07(其中工业0.91建筑业8.28);第三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4.24,全市为2.65,我分局为2.34。

2016年度第一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0.01,全市为0.02,我分局为0.01;第二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2.92(其中工业1.93建筑业8.33),全市2.04(其中工业1.33建筑业7.97),我分局为1.71(其中工业1.10建筑业5.48);第三产业税负水平全省为4.17,全市为2.48,我分局为2.87。

三、——市涉外企业宏观税负比较分析:

从税收总量角度对比,我分局税负2016年低于省市水平,2016年低于全省水平高于全市水平。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由于统计局与商务局均未对涉外企业做过相应的GDp统计,我分局取得的涉外企业GDp数字系——市工商局涉外科在年检验资时按各企业上年GDp乘以全市平均增长率(1.19)得出。该数据明显大于实际数,造成了税负比例的偏低。同时,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涉外企业户数和我分局实际征管的户数存在很大的区别。前面列出的登记数据2016年217户、2016年213户,而我局实际归口征管的为2016年70户、2016年67户,其他百余户均划归其所在地各县市区统一征收管理。我局在进行宏观税负分析时,使用70户左右的税收收入除以200余户的GDp总额,客观上造成分母过大,以致比例降低。

从产业结构角度对比:第一产业2016年我分局比例高于省市水平、2016年持平;第二产业2016年和2016年我分局比例均低于省市水平;第三产业2016年略低、2016年略高于全市水平。整体低于省市平均水平。

分析原因主要在第二产业:由于我分局属于专业分局,纳入征管的都是涉外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上存在“税收歧视”现象,缺乏统一性。内外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不同,内资企业以照顾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则以鼓励性优惠为主,外资企业较内资企业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造成这些涉外企业(尤其是负担着我分局全部税收收入的75%左右的第二产业)产值增长迅速,但是无论从税收收入总额还是营业税各税目的比重上都无法像内资企业那样相应地得到高比例增长,宏观税负水平自然也就低于省市平均水平。例如我局负责征管的“新能湖南——发电有限公司”2016年产值为114982.40万元,全年纳税总额为2025.99万元(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征收),税负为0.02,2016年产值为115234万元,全年纳税总额为1970.89(企业所得税未在我局征收),税负为0.02,远远低于省市水平。

【验资申报印花税】

四、从税负分析角度对提高——市涉外企业税收质量的对策思考:

(一)尽快与统计局、商务局、工商局共同构建一个指标分析体系,使各项指标趋于精确,是提高税负分析水平,从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前提条件。

通过这次宏观税负分析发现我市涉外企业各类经济数据存在未共享、不精确的问题。统计、商务、工商、税务各自为政,你做你的产值、就业分析,我做我的税收收入增长分析,没有实现数据的共享。造成数据采集上的困难和人力物力的浪费。目前统计局颁布的月度指标比较少,单纯就税收尤其是地税分行业的指标根本就没有。我们要与统计局沟通,尽可能的从其颁布的指标或内部指标中找到税收与经济能够连接上的统计指标。这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这项也是做得越细越好。

另外,各有关管理部门计算口径不一致影响了数据的精确性。统计局每个月都公布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而税务部门在做税负分析时需要计算全口径的企业缴纳的税收,所以我们要计算的是全部企业的增加值。在一般情况下,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高于全口径增加值的增长,因此我们计算时还要进行换算,这就难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此外,统计局公布的增加值是不变价的形式,而税收反映的是现价,因此要将不变价换算成现价。这种换算从全国来讲有一个方法,即不变价加上物价指数(即全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而对于某个具体地方,其指数又不尽然相同,者就进一步造成了计算上的差距,制约了高水平的税负分析。所以,尽快地与统计、商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一个高度信息共享数据准确的分析体系,应是加强税负分析提高税收质量的先决条件。

(二)要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分析税收。

有感于此次税负分析数据采集的困难,我们建议平时应建立税收分析档案,全面记录、视同台帐管理,即可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而且,当我们在进行税负分析的时候,应该剔出不具有代表性的特殊情况,把常规情况跟常规情况进行比较,即剔除非即期因素,比如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查补税收、清理欠税、缓交税款、政策性减免等等。如果不建立档案,非即期因素会使得本来应该有的函数关系失真。没有税收档案,就很难进行准确的税收分析。

另外,税收征管最根本的就是税源管理,我们搞的宏观税收分析只是从宏观角度判断税收是不是收足了,是相对间接的。如果微观税源管理好了,宏观上体现的结果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管理重点应该是在宏观分析与微观税源管理相结合上。

(三)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系统,全面完善税负分析评估体系

总局提出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一户式资料,目的是让专管员利用一户式资料进行纳税评估。但是因为管理员的能力、精力有限,不可能逐户分析,所以要先用计算机筛选,找出疑点。要利用现有的“湖南地税征管软件”、“交运行业征管系统”等数据库中的共性资料,包括企业的申报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等,让他们发挥信息增值的作用。在纳税评估软件里吸收行业税负的理念,利用软件筛选企业信息,找出有疑点的企业,之后再进入管理员的视野。管理员再利用企业的个性化信息(主要是管理员下户所掌握的资料),应用一套人工的审核方法,进一步对企业进行评判。以前的一系列征管矛盾都将化繁为简,迎刃而解。

——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关于市涉外企业地税宏观税负的调查分析》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关于市涉外企业地税宏观税负的调查分析。ZJk

篇四:验资申报印花税
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第3篇: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验资申报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融资租赁设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这份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篇五:验资申报印花税
20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篇六:验资申报印花税
2015银行法人委托书范本

XXX银行________________(网点全称):

我单位(公司)现委托以下受托人作为我单位(公司)的代理人到贵行办理企业电子银行相关业务,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 委托人及受托人

委托人:

委托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证件类型: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二、 授权期限:

上述授权权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三、 特别声明:

上述委托人为我单位(公司)员工,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的行为均为我单位(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单位(公司)保证以上所写内容完全属实,对信息失真或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512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