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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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XX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行政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考核领导

设立XX乡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干部代表由全体干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条 考核范围

全乡在职在编非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下同)、事业人员(以下统称机关一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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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阶段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机关一般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评价。

第六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临时性的工作须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二)细化分解。根据工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个人,作为工作实绩进行细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予以扣分。加分、扣分分值应在制定每项目标考核分值时合理设定。

(四)效能监察。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台帐,各分管领导要 - 2 -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按要求对已经完成的目标及时进行验收。同时建立健全考勤、学习、群众投诉、社会评议等相应的配套考核制度,为准确有效地考核公务员、事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办事等情况提供依据。

(五)定期通报。对机关一般干部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以督促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八条 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作记实。工作记实要及时进行。

1.周记实。根据工作实际、岗位特点,实行日台账、周记实,建立工作日志,在次周一以前填写《周工作记实表》。记实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按照单位对每项工作的考核要求,适时在《工作记实评价簿》上填写本人的出勤情况以及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小结。每月末,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考评。每季度末,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依据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分别写出评鉴意见,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存档备案。评鉴意见要 - 3 -

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被考核人个人记实情况,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二)民主测评。每季度和年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民主评议。参加群众评议人员为全体机关部、部分村组干部、服务对象代表。

(三)主管领导评价。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实、效能监察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等情况作出评价。

(四)公示考核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评分情况在机关内进行公示。

(五)反馈考核情况。主管领导以书面或者谈话的形式将平时考核评价情况反馈给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反馈考核情况要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明确要求。

第九条 考核标准

平时考核季度测评和年终考核测评,按“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其中:“绩”一项中业务工作占70%,联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占30%。民主测评结果在量化考核中占30%权重。

考核标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划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最多不超过50%。四个档次对应“优、良、中、差”四项分值,基本 - 4 -

标准为:

(一)优:量化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平时考核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作风好,成绩突出效率高、贡献大,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二)良:量化考核分值在70~90分不含90分,平时考核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作风较好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及其它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事假按月不超过3天。

(三)中:量化考核分值在60~70分不含70分,平时考核能够认真求实,能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不高,病、事假按月超过5天,有迟到、早退现象。

(四)差: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平时考核粗略甚至马虎了事,经常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差,工作中有明显的差错或失误现象并因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第十条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 - 5 -

篇二: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机制,提高公务员工作绩效,根据《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和《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综合评定、注重平时的原则。

二、平时考核的内容

平时考核内容要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按照建设首善之区的工作标准,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三、平时考核的指标及评价标准

(一)分类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标准,按照正科领导职务、副科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考核。

(二)考核指标构成及评价标准。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局“考核评价量表”。对于科级领导岗位,要突出考核其统筹协调、管理、抓科室队伍建设的

情况;对于机关或综合管理类岗位,要突出考核其发挥岗位职能作用、政策执行、综合协调、落实重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情况。具体详见《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三)指标权重。

年度内一、二、三季度平时考核领导评鉴结果,应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应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年度量化考核在考核对象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德、述廉、述学的基础上进行。对局科级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同级有关人员和主管下级依据《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评价,并按照40%、30%和30%的权重综合确定“年度量化评价得分”;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领导和所在内设机构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占60%、40%的权重综合确定“年度量化评价得分”。“年度量化评价得分”与“平时考核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总分”,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副处调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备案等相关工作。

局正科级领导的平时考核,由主管领导负责;局副科级领导

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领导负责;局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部门正职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

(二)平时考核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区法援中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平时考核工作程序

1、公务员个人月记实。根据全局年度工作任务,由公务员本人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工作计划,采取月记实的形式,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试行)》。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度、业绩、创新举措,以及出勤、奖惩等情况,每个季度进行工作小结。

2、领导考核评鉴。领导考核评鉴按季度进行,按层级由主管领导依据我局制定的“考核评价量表”,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小结,结合所在部门意见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进行评鉴并填写《西城区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试行)》。

3、考核结果反馈。各部门主管领导以会议点评、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将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4、考核结果备案。局政工科将平时考核结果登记备案,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试行)》,将此表及相关材料存入文书档案备查;并填写《西城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将我局平时考核情况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每年上报两次,第一、二季度平时考核情况于每年7月10前报

送,第三季度平时考核情况按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时间一并报送。

(四)平时考核周期及时间安排

平时考核按季度组织实施。第一、二、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量化考核合并进行。

各科室、各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6日前,将填写好的《西城司法局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西城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报至政工科,政工科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归档、备案。

五、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91分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90分的为称职,60分至7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从下一季度第二个月起按月减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30%,连续减发三个月。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一天的当月工作性津贴,日津贴标准=本人工作性津贴月标准÷(月工作日-3天)。病假期间生活性补贴照发。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性津贴。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在60分至70分之间的,区县津补贴按照一半计发;平时考核在59分以下(含59分)的,区县津补贴全部扣发。

公务员当月病、事假合计超过三天的,每超过一天扣减10元当月区县津补贴。

公务员当月出现旷工的,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区县津补贴的三分之一,累计三天以上的(含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区县津补贴。

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扣发当季度全部区县津补贴。

篇三: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2015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第1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四、考核方法

实行个人记实、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定期评鉴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要如实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并每月进行思想、工作小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主管科长负责,以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为依据,对《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依照《平时考核综每月合打分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并在《平时考核手册》上综合打分、写出评语,作为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在市人社局综合管理下,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科室的平时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科室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受分管领导考核的同时,对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打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档次;凡“较差”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一级行政首长。具体讲,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及科办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单位分管领导;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

3、单位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准确地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做出评价打分。打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

4、单位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请假要有假条,并有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考核年分值为每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一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一)工作效能情况。l、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超前考虑,及时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2、是否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分管的业务能独挡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遇到复杂问题不拖、不等,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出解释。3、是否做到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把为基层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基层单位无投诉。4、是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发愁情绪,能够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

(二)依法行政情况。l、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2、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它公务,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AB角制。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作风情况。1、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2、是否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领导机构审定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每次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进行。

(一)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工作情况记于《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二)主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记实,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审核?次,写出评语,提出意见,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领导机构审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总体表现及主管领导的评价,每季度进行总体平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本季度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人反馈。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干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有较大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将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内容及重点。各科室要协调?致,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局党工委将把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田炜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曹成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另外,具体的督查落实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做好,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3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收齐后交政工科。政工科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第4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本委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舒人社[2015]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平时考核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对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平时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对象为委机关除领导成员及与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含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借调至本委或挂靠机构工作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职,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篇四: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见习:0.99;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 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 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 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 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 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 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 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方案三:初中校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 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

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

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

从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 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家长的意见、教学成绩、各种获奖情况、个 人自评、群众评议等考核方式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年度考核的成绩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详细情况 参见《银川唐徕回中教职工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七、设置及分配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含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三个项目,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按月、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94%)

班主任津贴按《银川唐徕回中班主任绩效津贴发放办法》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班主任津贴一年共计发10个月,3月、9月停发(寒暑假)。

(二)超课时津贴

1、超课时津贴

各 学科周课时标准:语文、数学、英语,每周授课时数为10—12节。物理、化学每周授课时数为12—14节。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授课时数为12— 14节。音乐、体育、美术、技术、听力、阅览每周授课时数为14—16节。教师跨课头任教,每两个教案附加1课时。体育教师承担课间操组织工作和信息技术 教师承担机房管理工作,每周在“跨头/附加”中加2课时。

超课时量以学科周课时的上限为标准,每超一节为16元。

2、各种辅导津贴

早 读和初三体育教师早操每次5元;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生物、计算机学科竞赛小组每次20元(辅导2节课);合唱队、乐队、舞蹈队、体育运动队、 书法、美术及其它兴趣小组每次10元(下午活动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假期训练辅导每天补助30元。化学实验员补助30元/月。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其中岗位绩效奖按月发放,占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80﹪;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20﹪汇总后,设成果奖按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

1、岗位绩效奖

(1)任课教师月绩效奖

任课教师月绩效奖=月课时总数×学科系数×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

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2/13=0.923;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系数为12/14=0.857;

体育、美术、音乐、技术学科系数为12/16=0.750;

阅览课、听力课、专职实验员学科系数为0.6。

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①单位课时绩效工资=剩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学总课时

②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应发绩效工资总额×80%-管理岗位津贴总和-月超课时津贴总和-月早读津贴总和-月课外活动津贴总和-骨干教师绩效奖总和+各项扣发绩效工资总和

篇五: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2015绩效管理制度

第1篇: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第2篇: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内容

绩效管理制度不仅包含评估、考核制度,还包括与考核相关的考勤制度、人员晋升制度、奖惩制度主要内容:

(1)考勤制度。

(2)教育训练评估考核办法。

(3)绩效考核制度。

(4)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

(5)晋升制度。

(6)管理法则评估制度。

(7)奖惩制度。

(8)中期述职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管理制度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客观、正确原则。

(3)全方位的评估。

(4)优缺点并重原则。

(5)考核目的是从人事决策导向绩效提升。

(6)平时考核辅导重于年底定期考核。

(7)考核内容与企业策略及组织文化结合。

绩效管理制度的方法

任何制度在组织推进都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更多问题,因此在制度推进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

(1)小范围试点法

在公司内部选择个别部门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选择部门符合人员素质较高、管理基础较好等要求。

(2)管理人员动员法

制度在推行之前,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他们充分理解和接受制度,便于制度在员工中推进。

(3)引入第三方法

俗话说“外来和尚会念经”,绩效管理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制度推进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开展,会让员工认为更公平,从而更容易接受。

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步骤

第一步,制度设计前调查。包括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行业相关制度调查;企业内部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第二步,成立制度设计工作组。工作组主要成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

第三步,设计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步,征求员工意见,对员工合理意见进行修改。

第五步,修改后把管理制度方案交至相关部门备案或进行鉴定。

第六步,企业内推进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核心制度应具有一定刚性,不能经常进行调整,但是当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就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对个别管理制度中少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增加或减少个别制度的少部分条款。

(3)企业组织架构变化后管理制度应重新修订。

(4)制度中的管理流程调整。

(5)制度制定原则发生重大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环境建设

建立绩效管理制度过程中,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体系健理制度的执行力,因此十分有必要夯实公司的管理基础,建立的绩效管理环境。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就是使公司内部各级组织结构清晰、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关键绩效指标真正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2)企业奖惩分配机制以绩效为导向。

绩效管理要真正能在公司的绩效提升中发挥牵引和激发作用,就要使考核评价成为企业组织内部成员价值分配的客观、合理依据。

(3)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业务工作流程。

(4)建立预算评估机制。

没有预算管理就不能对相关的财务指标定下目标,也就缺乏考核财务指标的参照体系。

(5)建立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其他环节,如信息平台等。

绩效管理制度的推行要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实施阶段。此时管理者会有排斥心理,这是因对推行结果的未知而表现的一种自然反映。

第二阶段:推行阶段。这时由于来自上级的压力而使管理者不得不将新制度作为在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但实质上他们有可能并不清楚其内涵。

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由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由于实施新制度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如奖酬制度的改变引发团队内部矛盾等,这令管理者再次陷入抵触与反感的情绪中。

第四阶段:深入理解阶段。之所以过这样概括是因为管理者通常在这个阶段已经明确了自身的定位,并且能够有条不紊地制度的推行。

第五阶段:主动推行阶段。通过长时间的大力推行,新的制度已基本融人了日常工作。此时管理者已经经历了一个全面的转变过程,不仅全面理解并接受新制度,并且还十分善于通过压力传递来切实激励员工的卓越表现。

第3篇:关于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福州市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从指标体系、领导体制、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成果运用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上下结合、奖惩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了机关效能,保障和促进了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科学设定管理指标。指标设置既注重经济指标,也兼顾社会指标。2015年在12个县(市)区和76个市级机关单位中推行绩效管理工作中,对市本级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省直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进行设定;对县级指标,坚持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相结合,统一指标占权重75%,特色指标占权重25%。同时,根据城区与半城区、沿海与山区、强工业与保生态等区别,设置符合县(市)区实际的特色指标,不同县(市)区,考核指标不同;即使考核相同指标,分值都不一定相同,避免“一刀切”。如,五城区特色指标中,设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服务业;闽清、永泰等山区县,特色指标中设置“旅游业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旅游业,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将绩效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限、预期目标等;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予以量化,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健全运行监控机制,对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及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分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绩效指标,结合每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健全绩效整改机制,定期将绩效评估情况逐一反馈给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各相关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提升水平。

(三)健全公众评议机制。科学设置调查问卷,主要对各级各部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社会治安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廉洁从政、领导班子整体形象、企业发展环境等内容进行测评,由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采取电话调查、面访等形式进行调查和评议,提高评议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党群部门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两个层面,zhèng fǔ 部门的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和城区居民代表等7个层面,公众评议结果计入考评总分。通过民意评价效能,促进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公众满意率。

(四)注重评估结果运用。着力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积极探索将绩效管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与行政问责相结合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模式,使绩效管理工作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绩效、推进发展的有效载体与平台。一方面,注重绩效奖励,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次,由市委、市政府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进行表彰。把绩效评估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对评估中发现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现象,采用效能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促进绩效目标落实。

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推进行政管理创新(

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的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和优化问题。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一些部门和领导把绩效管理作为督促工作落实的“万能药”,要求把更多甚至所有工作都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专门的考核指标。指标体系大而全,绩效管理的涉及面不断延伸,使得考核的重点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二是重评估结果、轻过程监控的问题。个别被评估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认识,简单地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存在重考核、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对评估结果高度关注,忽视了对绩效管理过程的监控和改进。

三是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问题。近年来,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实行物质奖励的同时,把评估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相挂钩。但是,如何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评价政绩、选人用人的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思路

完善的制度是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制度化也是当前国际上绩效评估活动的趋势之一。我们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制度,使绩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一)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是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绩效管理成效好坏,取决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完善。在评估指标的设计上,要力求体现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重点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经济、效率、效能和公平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具体工作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为此,在确定绩效管理的内容及评估指标时,要突出“五个统筹”,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上年度工作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政府及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等。

(二)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在推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要把实施绩效评估和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着力防止只重视评估结果,忽视日常监控和改进的错误倾向。特别是考评主体要对被考评单位及相关考核内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绩效进行考核评估,考评情况要与被考评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对被考评单位完成指标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指标保质保量高效完成。通过完善工作程序、强化机关日常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不仅重视评估的结果,更重视日常工作机制的建立、作风的改进和环境的优化,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为推进本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成,必须切实将部门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个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用人、以制度激励人的有效机制。对一般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兼顾德、能、勤、廉等方面的考核;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以重点工作督查为主。通过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也能够比较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情况,从而达到客观评价公务员工作绩效的目的。

(四)健全监督和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的程序、要求、纪律,并结合工作实际,在评估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明确专人负责评估的数据采集、结果汇总及报送,严格落实“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凡在绩效管理及考核评估中违反规定,泄露考评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考评结果失真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考评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绩效管理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评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考评纪律,坚持考评程序,做到公道正派,维护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备的评估资料和数据,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绩效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量大,涉及的部门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网络,形成覆盖省、市、县各级的绩效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绩效评估的结果能够及时反馈和传递给有关各方,及时发现和修正正在实施的有关工作项目的缺陷,提高评估效果。

(六)完善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是绩效管理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健全奖惩、调节、约束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金等挂起钩来,凡是没有完成责任目标、工作出现滑坡、察访核验发现问题拖了后腿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评估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相结合,奖优罚劣,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以求达到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活动,不断提高政府绩效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第4篇:酒店绩效管理制度

使得每个员工都有绩效奖金,提高每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酒店也同样要制定相关的绩效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酒店员工绩效管理系统,使员工的绩效得到认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得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解释

绩效管理是根据酒店核心价值、评价理念与标准,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技能与贡献进行制度性的管理。

第三条定位

绩效管理是酒店的资源管理的基础,绩效评估的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薪酬、福利、奖惩、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同时也是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教育培训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酒店绩效管理规程的基本目的

1、通过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保证酒店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动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通过绩效管理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能力,建立适应酒店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酒店文化,增强酒店的凝聚力。

第五条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管理有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管理者,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评估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

5、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作出正确的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管理的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6、发展性原则:绩效管理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将通过绩效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目标,任何利用绩效管理进行打击、压制、报复他人和小团体主义的做法都应受到制度的惩罚。

第六条绩效管理依据

绩效管理的依据是员工在绩效期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员工工作过程之外地言行均不作管理依据。

第七条管理者(评估者)

各管理者(评估者)必须把绩效管理作为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利用绩效管理、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准与管理效果,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各级管理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尽快成长起来,下属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各级管理者绩效的重要体现。

第八条被管理者(被评估者)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只有通过自身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绩效管理规程的高度评价,进而享受到酒店的高级待遇。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有权力了解个人的绩效管理依据与绩效评估结果,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绩效管理进行申诉。

第九条绩效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实行自我评估与直接评估相结合,以双方沟通达成一致的结果,结合其它部门对工作产出的满意评估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评估。

办公室负责全酒店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和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申诉。

第十条评估的时间

绩效评估每月进行一次,酒店各部门每次月1日—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上报酒店办公室,汇审后转交财务部,绩效成绩将在工资中具体体现。

第十一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3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3分:优秀(绩效成绩在100分以上)

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的标准要求,有较高的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上级和顾客的满意。

2分:优良(绩效成绩在80——100分)

工作绩效经常能够按本职位常规标准的要求,具有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能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完成,没有不满意现象。

1分:需改进(绩效成绩在80分以下)

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工作标准的要求,酒店意识不足,通常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较多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偶尔有不满意的投诉。

第十二条申诉

各类评估结束后,被评估者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评估结果,评估者有向被评估者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被评估者如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评估申诉表)及相关说明材料。

办公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申诉作出答复。

如员工的申诉成立,必须改正申诉者的评估结果,同时评估者个人的评估结果将因此受到影响。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一条解释

自我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按照预先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自我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中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利用被评估者对自己工作所做的反思,总结检查和评估来激励被评估者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自我评估的基本原则

自我评估制度进行的基本原则:

1、被评估者必须以对个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2、在自我评估过程中,被评估者必须严格自律、客观、公正地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正确的评估。

第三条自我评估的依据

被评估者自我评估的依据是行业行为规范和酒店相关规章制度,单纯的与其它人比较而得出的自我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认可。

第四条自我评估程序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被评估者根据事先确定行规为衡量标准对个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2、制定自我发展计划

被评估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自我改进与提高计划,并提出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兴趣点。

第三章主管评估

第一条解释

主管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自我评估之后由被评估者的直接主管对被评估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主管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实现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职能的重要途径,同时主管人员通过绩效管理帮助被评估者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主管评估的基本原则

主管评估制度运行的具体原则:

1、评估者必须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评估,评估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2、主管评估针对的是被评估者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对被评估者的个性特征进行评估。

3、主管人员对下属的评估应以发展和提高下属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为最终目标,不得以个人的好恶进行评估。

第三条主管评估的依据

主管评估的依据主要是:预先设定的被评估的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单纯性的被评估个人与其它人进行比较而得出的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承认。

第四条主管评估程序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评估者根据预先确定的被评估的工作产出和衡量标准,对被评估者的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分标准另定。

2、提出工作期限

评估者对被评估者的主要优缺点进行总结并根据被评估者在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与提高的期望。

第五条评估结果反馈

直接主管和被评估根据评比结果进行绩效反馈面谈,根据被评估者自我评估和主管者评估共同达成对该员工的最终评估结果,共同制定提高绩效方案,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在评估表上签名,并将此表上交给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审核评比结果。

第五章相关部门的满意评估

第一条解释

部门间的满意评估是指由接受其部门服务的相关部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主要体现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的满意程度,相关部门的满意度是部门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该部门员工的个人绩效评估最终结果有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每一个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的部门,都应接受其服务对象的评估,每一个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部门都有责任对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认真客观的评估,帮助其他部门提供工作绩效。

第三条评估关系的确定

在进行满意度的评估时,评估关系按照工作产出的方向来确定,被评估部门的某项工作产出是提供给出哪些部门的,对该项工作产出的满意度就由哪些部门来评估,作为评估部门,只对自己所接触的被评估部门的工作产出进行评估,不对被评估部门做全面的评估。

第四条评估时间和频率

部门的满意度评估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四次评估。

第五条满意度评估的实施

办公室是满意度评估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

每年年初,办公室向各部门发放《部门间满意评估表》。

各部门的主管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填写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内容、时间,对该项服务的满意程度。在重要事实记录中主要填写被评估部门在提供该服务时的一些主要表现,与评估部门的需求的差异等。

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办公室向部门发出回收《部门间满意度评估表》的通知,评估部门根据几个月来对被评估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记录,对被评估部门的总体满意程度做出评价,同时给出被评估部门工作改进的建议。

第六条满意度评估的等级说明

部门间满意评估按以下等级标准进行

5分:非常满意。提供的服务始终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主动积极的为接受服务部门着想,积极主动沟通、态度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

4分:比较满意。提供的服务经常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了解接受服务部门的要求、态度比较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方便。

3分:可接受。提供的服务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工作标准,不影响接受服务单位的正常工作。

2分:不够满意。提供的服务基本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以下表现: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或有时服务态度不好,有时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1分:非常不满意。提供的服务显著低于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工作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服务态度不好,严重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第六章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一条解释

评估结果的应用是指将依据对被评估者的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将绩效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联系起来。

绩效评估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出绩效改进与制定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2、作为薪酬调整和绩效符合分配的直接依据,与薪酬制度接轨。

3、作为职位等级晋升(降)和岗位调配的依据。

4、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为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条绩效改进计划

各级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应及时针对评估中未达到绩效标准的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评估者有责任为被评估者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指导,帮助以及必要的培训。

第三条薪资调整

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改变岗位薪资等级,从而激励员工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享受酒店更好的人事待遇,更高的职位薪资等级。

职位薪资级别晋(降)级级数与年度评估档次直接对应,具体标准每次绩效评估结束后另行制定。

第四条员工发展档案

各部门管理者应将员工每次评估结果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作为员工培训发展的依据。

办公室有责任依据酒店目前的员工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各部门员工参加培训,员工的岗位轮换调动也应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五条免职

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1分”的员工,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酌情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脱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按辞退处理。

对于管理人员评估结果为“1分”的管理者,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在其综合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向酒店领导提出免职或降职处理的建议。

篇六: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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