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申论热点范文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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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PI上涨,房价上涨,就是工资不怎么涨。”这几乎成了基层公务人员共同的心声。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申论热点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6年申论热点范文(1)

  当前,我国CPI屡创新高,公务员工资到底该不该涨,人们展开了讨论。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认为:公务员的工资应该同步上调。《公务员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现在CPI的指数增长那么快,相对于全民的平均水平和物价消费,公务员的实际收入相对下降了。稍微做一个调整,保证其工资相对水平不下降,这也是公平的需求。当然,怎么涨,涨多少,需要进行合理调查和测算。调整公务员工资也必须在合法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绝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可以随便采取的行动,必须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或政策调整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公务员工资,现在主要是规范的问题,涨工资好像有点太刺激了,不是很合适。现在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也不是很高,他们涨工资的呼声更高。毕竟有的公务员拿的工资并不低,尽管有的公务员工资比较少,主要也是由于各地的津补贴差别比较大造成的。

  二、【习题】

  参考背景材料,以“公务员工资”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中心论点明确,有思想高度;

  2.内容充实,有说服力;

  3.语言流畅,不超过1200字。

  三、【范文】

  公务员工资要涨得规范透明

  “CPI上涨,房价上涨,就是工资不怎么涨。”这几乎成了基层公务人员共同的心声。公务员加薪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面对当前不断上升的通胀压力,关于“公务员工资要不要涨”这一问题的赞成和反对的声音混成一团。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在物价不断上涨的今天,人们对公务员加薪并不反感,反感的是公务员涨工资是“关起门来吃肉”,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作为纳税人的公众却被蒙在鼓里。这无疑会让普通民众感到气愤和不满,长此以往,对于社会稳定、和谐干群关系的构建有着极大危害。因此,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使之更加规范透明,对于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美国制定了《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等法律,规定了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和封顶制度,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封顶工资不得支付,这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务人员随意为自己调整薪金的问题。我国在公务员工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并且有相当大的随意性。这就要求从法律上严格立法,把公务员薪资待遇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为规范公务员随意加薪提供制度保障。

  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规范相关审批机制。新加坡专门设有国家工资委员会(NWC),每年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发布“工资指导”,公务员工资每年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指导幅度进行调整。这个机构不但能够适时调整公务员工资,还能通过工资的调整来控制公务员的数量。在我国,公众是纳税人,公务员工资调整有必要经过公众或者人民代表机构的审核机制。在决策中,不仅要有公务员的代表,更需要有纳税人和公民代表,既可以让人大进行代表决策,也可以由专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达成,必要时甚至可以引进听证程序。

  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完善公开和监督机制。新加坡《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透明化,不得有灰色收入,否则等待的只能是法律严厉的制裁。当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关键前提是要杜绝“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公务员工资支出来源于社会大众的辛苦劳动,是国家的财政收入,公民代表和纳税人代表对此都应有一定的发言权。公务员可以涨工资,但是必须公之于众,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李克强总理曾说:“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这里的“紧”指的是压缩开支,减少浪费,而让公务员收入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原地踏步无疑是对总理发言的曲解。当前,公务员工资改革已经不仅仅关系社会某个群体的利益,而且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只有妥善处理,才能构建更加稳固的干群关系,推动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四、【赏析】

  一、立意结构

  1.立意

  总论点——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使之更加规范透明,对于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分论点——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规范相关审批机制;要使公务员工资规范透明,必须完善公开和监督机制。

  2.结构

  解决问题型。文章第一段以当下的流行话语引出公务员工资问题。第二段分析公务员加薪变成敏感问题的原因——不透明,进而提出总论点。接下来三段分别从“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审批机制”“完善公开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分论点。结尾部分通过正确分析李克强总理的发言,揭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必要性,总结全文。

  二、知识储备

  公务员薪酬要按照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境况,基本依据社会上相当职务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发放的原则进行。这一原则基本上是国际通用标准。国外的国家公务人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的选任官员,也叫政务官,这部分人大多是号称“为公众利益服务且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士,因此,他们的薪资水平与社会上相当职级的人士相比要低很多,作为社会精英分子,他们不是为钱而工作,而是为国家民族奉献工作,政治道德觉悟相对较高。如美国总统的薪资就比微软公司老总的薪资低很多;另一类是考任官员,也叫事务官,他们的薪酬按照社会上相当人员的平均值发放,道理很简单,他们是为养家糊口、为钱而工作,与社会其他群体一样,没有特殊之处。如果同属于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薪酬水平明显高于“服务机构”,其结果不但在社会上鼓励了“权本位、官本位”思想,而且会造成公共机构内部的分配不公,大幅度降低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从基础上破坏了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目标,有可能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长期不满。

  三、精彩语句

  1.“CPI上涨,房价上涨,就是工资不怎么涨。”

  2.人们对公务员加薪并不反感,反感的是公务员涨工资是“关起门来吃肉”。

  3.美国制定了《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等法律,规定了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和封顶制度,普通公务员不管何种理由,所有项目工资之和超过封顶工资不得支付。

  4.新加坡《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透明化,不得有灰色收入,否则等待的只能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5.当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关键前提是要杜绝“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

  6.李克强总理曾说:“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这里的“紧”指的是压缩开支,减少浪费,而让公务员收入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原地踏步无疑是对总理发言的曲解。

  2016年申论热点范文(2)

  一方面,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除安全意识淡薄外,有些还涉及更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安全事故之所以发生,在制度层面,未履行国家应急法的相关要求。更主要的是,最后还查出存在腐败问题,而腐败是安全的大敌,往往能让制度形同虚设。

  另一方面,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加强监管,尤其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安全生产的各项预防工作做到实处,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可现实是,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的特征,从而导致不少单位认为,事故是由偶然因素引起的,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意外事件,不好预测,难以预判。因此,不少单位并不重视编制应急预案。

  [启示分析]

  一是有些单位工作重心偏向于‘重事后轻事前,重处置轻预防’的工作思路,结果是‘出事后拿多少钱都可以,没出事故前不愿意花钱预防’,这是事故频发的主观原因。二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人工检查,或运动式的大检查,还缺乏相应的科学、客观、有效的预警监测体系,也缺乏健全完善的领导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等,这是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

  [对策措施]

  一是要尽快补还工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的历史欠账,特别是化工企业、资源采掘类企业等;

  二是加快相关制度法规的建设,让可执行的法规制度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是变政府单向监管向全社会监管转变;四是让安全生产理念、制度法规尽快形成一种安全文化,让它渗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深入百姓的生活之中,让注意安全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

  2016年申论热点范文(3)

  17日清晨,甘肃某个体企业6名员工在党河风情线护栏边饮酒,后其中一人19岁女孩马某声称不想活了,翻越护栏跳入水中,被同伴救起后再次翻越护栏跳入水中,同伴5人在施救过程中4人溺亡。马某也不幸溺亡。附近陈某某闻讯前往施救,也不幸溺亡。

  原本要救起1个落水人,最终造成施救者5人溺水身亡的人间惨剧,这既让人扼腕叹息,又不得不引发思考。在网络上,诸多围观者一边对逝者表达哀悼,一边也暴露出对于轻生女孩“要死回家死,不要害人害己”的抨击语气。这俨然是非不分的横加指责。

  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对于它的拯救,不仅是人性中的瞬间闪光,也是社会价值观的光辉部分。之前,面对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让原本的举手之劳,在患得患失中平添了千钧之重。现在,对于轻生者的施救,不能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指指点点。这在道义上不容置喙,不过,在“是不是要下水”这个技术问题上,的确值得思考。

  近年来,类似这种一人溺水、多人为救溺水者而殒命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15年的清明节期间,在汕头一水库发生小孩落水,结果在施救过程中导致7名家人溺亡。这恰恰是因为救人心切,甚至是来不及考虑到个人安危和有无水性,就一个猛子扎进水中,最终反而把自己置于了危险的境地。

  施救者并非是掌握水性,就具备下水救人的前提。“被淹死的往往是会游泳的”,盲目下水,只会让自己成为下一个被救者。掌握必要的下水救人尝试和技巧,才是能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

  但问题恰恰是,绝大多数国人都不具备施救的最基本常识。别说施救溺水者这种高难度、高风险的作业,就是看到平地上突发的意外,很多人都束手无策。前些时候,陕西省榆林市一名孕妇,疑因晕倒颈部卡入街边护栏,最终死亡。这里面除了硬件设施的钳制之外,救助现场的人群中,缺乏一些保护伤者、延续生命的救护举措,也是悲剧的重要原因。

  人的生命受到危险之时,总需要“救命稻草”的及时出现。很多时候,热心、有力的臂膀不缺,但就没法递出“救命稻草”。要追问的是,包括防范溺水在内的诸多施救常识和教育训练,在日常中是否对普罗大众有所“欠账”?我们听了不少解放军战士救起落水者不留名的好人好事,在钦佩之余,还要追问部队在这方面具有系统性优势的训练,是否能够“走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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