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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办公室岗位职责
1.坚守岗位,主持纪检监察、法律事务等全面工作。
2.学习、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实体及程序规定。
3.传达、贯彻、落实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规定。
4.做好举报登记、接收、传递、受理、处理程序,根据安排从事具体工作。
5.受理公司党员、干职员工的申诉。
6.负责起草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文件、报告、总结、意见等,制订纪检工作的制度和办法。
7.做好本部门文件的收发、编号、登记、传递、存放等工作。
8.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办案秘密。
9.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公司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10.组织抓好纪律教育,总结典型经验,剖析违纪案件。
11.组织抓好纪检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刹风整纪活动,纠正热点问题,健全规章制度,负责抓好纪检办自身建设,检查和指导基层纪律检查工作。
12.主持制定公司纪检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基层纪检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3.协助公司领导制定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执行并检查落实情况。
14.负责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15.坚持人以为本、关注员工,坚决纠正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16.对干职人员违纪、违规实行标本兼治、奖惩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夯实教育、预防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纪检监督制约机制,始终保持查办处理违章事件的强劲势态,不弄虚作假、纵容包庇。
17.配合协助经营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直接办理疑难收账款的催收。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部是集团公司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组组织制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订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加强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7.负责组织制定纪检监察制度工作,并监督制度的有效运行。
8.负责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成效评价。
9.负责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
10.负责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职的监督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纪检室职责】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纪检室职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篇:纪委党风室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市纪委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在省纪委领导和省纪委党风室指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合肥大发展、大建设,全室同志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的工作受到中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一、结合实际,创新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创新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纪委、省纪委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20xx年,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郑州座谈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根据委局领导要求,我们始终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重中之重。
1、大力推进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在全市村(居)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省纪委交给我市的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出色完成此项任务,20xx年我们在省纪委指导下,在委局领导直接领导下,着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去年4月30日,在长丰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推广长丰县村(居)廉勤委试点工作经验,对全市推行村(居)廉勤委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省纪委分管领导到会讲话,市纪委分管领导布置了工作任务,部分县、乡、村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二是深入调研,指导工作。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多次深入长丰县和其他县区试点村(居),调研廉勤委工作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肯定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意见,为委局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开展检查,组织互学。为推进工作,我们对各县区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及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提出完成任务的质量、时间等具体要求。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互学活动,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对全市廉勤委工作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去年11月中旬,我们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同志带领下,赴山东学习考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前精心谋划,根据中纪委和山东省纪委党风室推荐,选择考察点,学到了非常丰富、有用的经验,对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借鉴和推动作用。10月下旬,根据委局领导安排和中纪委党风室要求,我们还带领县区党风室主任或分管领导赴福建学习考察。两次学习考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充实了方法措施。五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廉勤委工作在我市起步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一方面对工作经验认真总结,中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20xx年第31期刊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中国纪检监察报》20xx年12月23日第二版刊发了长丰县工作经验;12月16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长丰县作了廉勤委经验交流发言。另一方面,针对存在问题,从完善制度层面向委局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认真谋划2015年工作,为春节后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做充分准备。
2、开展乡村财务清理“回头看”专项检查。为巩固乡村财务清理成果,切实解决乡村财务管理中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年中,对乡村财务清理开展了“回头看”专项检查。一是下发文件,要求县区普遍开展自查。6月中旬,我们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各县区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分阶段对乡村财务开展认真清理。二是分片包干,分组开展专项督查。在县区自查基础上,我们组织四个督查组,由市纪委、农委、财政、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四家单位抽人,党风室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分片开展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部分乡镇、村的办法,对乡村财务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将督查情况向县区纪委作认真反馈,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县区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县区普遍建立了“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财县管”、“零户统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长丰、瑶海、包河三县区对所有村(居)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蜀山区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级预警制度得到了省纪委领导充分肯定,瑶海区《村级财务通用票据管理办法》严格了管理、堵塞了漏洞;肥西县乡财管理改革方案和网上报账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乡财管理。四是总结分析,提出工作意见。专项检查结束后,党风室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如加强对经济发达的近郊村或村改居资产、资源监管的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二)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20xx年7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并对67户重点国企的资产进行监管,对领导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国企管理体制的改变,我们及时调整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着力于指导、帮助国资委纪委抓好企廉工作,着重在理顺关系,摸清情况,健全制度,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去年我们着重抓了四个方面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20xx年年初,我们与国资委、市总工会配合,组成调研组,深入25家国有企业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开展企廉工作专项调研,并召开12家合资和独资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国企基本情况和企廉工作总体情况,既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也找准问题,对企廉工作深入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调整领导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市国资委成立后,我们积极协调,很快调整企廉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国资委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国资委纪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监管的制度体系。
3、抓好制度落实,解决重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与国资委纪委密切配合,将抓制度落实与解决重点问题密切结合,着重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促使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落实,提高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抓国企领导人员年薪制度和不准兼职取酬制度落实,一定程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领导人员自定薪酬和兼职兼薪问题;抓“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落实,一定程度改变了少数国企领导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
4、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年初和年底,我们对企廉工作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了检查,被检查企业反映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企廉文化建设取得较为明显效果;在企业改革改制中,通过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
一年来,通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市企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协调有关方面加以切实解决。
(三)完善机制,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在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全面推开,并逐步向地方党委、机关、学校、企业等党组织延伸。工作中我们通过坚持真实性、实效性、规范性、简便性原则来提高党务公开实效,做到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形式来保证党务公开质量,通过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信息处理机制、绩效评估机制来完善党务公开体系。通过努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和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进一步凝聚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为使该项工作继续向更深层次推进,今后还需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二是要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三是要勇于创新、注重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协调作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1、扎实工作,“小灵通”清理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纪委《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使用问题的专项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并先后两次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召开市直有关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清理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对小灵通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该项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们严格按照省纪委通知要求,与电信部门一起对被清理单位“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情况进行现场逐一检索,确保后期的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并要求县区纪委党风室也遵循这一做法。对县区清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始终积极主动出面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对不愿清理、清理不及时以及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始终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讲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清理的过程中多次督促,要求他们配合清理工作。对极个别单位在专项清理工作中草率应付,给工作的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的,我们确认事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有力保障清理小灵通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共清理出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814部,其中停机销号230部,拆机190户,过户给个人394部,累计每年可节省公费开支约488400元。在17个省辖市中,我市清理完成最早,成效最为明显,受到省纪委党风室的充分肯定。
2、规范管理,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相关规定得到认真落实。我们接省纪委要求对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进行自查的通知后,与市外办积极配合,一年来,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加强我市外事工作管理的意见》、《关于我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程序的通知》,对因公出国(境)的办理步骤、材料要求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转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xx]230号),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行为。全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后,我市根据会议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印发了《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合肥市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和报市纪委备案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堵塞了漏洞,完善了机制。截止目前,我市尚没有发现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违规行为。
3、健全制度,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省纪委《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结合实际,落实省《实施细则》作了重要批示,我们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市领导批示,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市小汽车编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二是结合实际,出台我市《实施细则》。为使我市出台的《实施细则》符合实际,便于执行,我们积极协调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小汽车编制办,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现状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讨如何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办法。通过充分调研、协商,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按省里的要求作出严格规定的基础上,在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购置审批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相关规定。为根本解决公车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我市目前正积极探索公车改革的路子。
4、强化监督,干部提任听取纪委意见及评优评先纪委审核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干部提任事前征求纪委意见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的措施之一。20xx年8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配套下发了《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实施细则》。一年多以来,我们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要求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认真承办该项工作。计征求意见574人次,其中书面征求意见477人次,口头征求意见52人次,有1人因党风廉政方面情况未获提任。同时,与组织部门相互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没有发生泄秘事件,没有造成干部任用工作重大失误。同时,我们认真执行市管单位和市管干部评优评先由纪委事先审核的制度,一年中共对30家市管单位、27名市管干部出具了党风廉政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的公函。
5、认真办信,规范市管干部从政行为。20xx年,我们认真办理委局领导和省纪委交办的人民来信8件,这些信件反映的主要是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也有违法用地等问题,在查实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反映、查实的问题,我们采取与被举报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自查自纠;责令退出违规所得,作出书面检查;移交有关室追究纪律责任等形式进行了处理。通过办信,增强了市管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廉洁从政行为。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分工任务。年初,根据上级要求,我室代市委起草了我市20xx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委、省纪委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合纪办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合肥市20xx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草拟了我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经市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以合办〔20xx〕21号文件下发。文件将全市45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并具体明确了市主管和分管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强化督查考核。为做好20xx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室在总结以往做法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对20xx7年度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2015年1月,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对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份,我们结合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抽调36名同志组成12个考核组,对全市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中的103个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进行了考核测评。根据市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要求,全市103个领导班子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有568名市管领导干部向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了述职述廉,4371名干部职工对上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从民主测评结果看,总体情况较好。同时,2015年4月,省委考核组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专项考核。为迎接此次考核我室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草拟汇报材料,筹备述职述廉大会,问卷调查测评会,整理备查资料等。从整体上看,由于工作比较扎实,准备比较充分,省委考核组对我市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认真做好纪念责任制颁布实施10周年的重点工作。20xx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为认真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去年我们着重抓了三项工作:一是以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下文,要求市管单位对责任制颁布实施10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开展自查。同时,我们组成检查组,对我市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对我市10年来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与2015年全市责任制工作总结一并撰写后,以市委名义专题向省委、省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报告。三是进一步完善对2015年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在广泛学习外地经验,听取市四大班子和市纪委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对2015年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并将在自查自评、述职述廉基础上,确定部分市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办法进行重点考核。
第2篇:党风室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的要求,按照“落实责任制抓龙头,重在教育抓引导,健全制度抓规范,强化监督抓经常”的基本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们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的抓手工作,围绕建立教育、网络、制度、考核、追究五位一体的抓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是狠抓“一把手”这个龙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到位。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分工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明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岗位责任,并组织召开市直部门任务分领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制延伸到基层所站和村街,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狠抓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到位。贯彻落实过程中,我们将《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各牵头单位将督查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为全年党风廉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三是狠抓案件查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到位。我们始终将责任追究作为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有效抓手,坚持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违纪行为。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市责任追究案件35件,41名干部被追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局面的形成。
二、以树立良好党风政风为根本,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力度
一是突出做好特殊时期的保廉工作。为有效防止节日期间发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不廉洁行为,凡重大节假日前夕,我们都坚持结合中、省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提前制定出台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发全市,在节假日之前为全市领导干部打招呼、敲警钟。特别是,将节假日期间封存公车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XX年,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都严格执行了“重大节假日公务车辆封存”制度,廉政规定切实落实到了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生活中,领导干部清廉之风带动了全社会树新风。
二是始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好的作风。党的作风建设关乎党的事业全局。一直以来,我们始终重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等重点环节,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等多种渠道引导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实践“xxxx”,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意见,我们组织人员成立了专题小组,拟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借以全面指导和推进我市党的作风建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三是重点抓好专项任务,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省纪委、省直工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的通知》(冀公交[XX]124号)的要求,我们协调市直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就“冀o”专段民用号牌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级公安、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非公务车辆使用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以公安、政法机关名义购车核发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超范围发放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和公安、政法机关以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借用的“冀o”专段民用号牌等四大类重点对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有效加强了“冀o”专段民用号牌的管理。
三、开展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我们以大城县为试点,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规范工作开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党务公开工作六项制度》等规定,对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坚持的原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制定了《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党务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党务公开督查、检查、考核制度》、《党务公开书记接待日制度》、《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确保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省纪委游江同志对我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纪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中央书记处书记、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对我市的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四、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以及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我们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开展调研座谈,进一步统一思想。年初,在曹白平书记和李彦平常委的带领下,我们组成两个调研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实地参观考察试点乡(镇)、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县、乡两级有关同志进行座谈,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商榷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0月份,我们再一次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主题,在固安县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市10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代表参加会议,交流经验,全面总结了我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市各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
二是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全面指导和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保证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纪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全市,从八个方面系统明确地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拓展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职能,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在全面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我们以大城、固安两县为试点,进一步拓展乡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职能,将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向加强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延伸,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建立起完备的“三资”管理台帐,实行电算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要建立公开出让制度,要引入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处置办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价值评估、招投标、拍卖,相关文书、合同严格按照规范制式签订,经公证后向村民公开。要加强群众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村民理财小组代表村民审查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的财务处置程序,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和规范化管理。此项工作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的高度肯定。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第3篇:一、 巩固和完善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到位,根据中央、市委的部署和海淀区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反****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3 月 2 日 召开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年初制定了《 2015 年海淀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下发全区,将 36 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主要任务,以责任制的形式,分工落实到 15 位主管区领导、 27 个牵头单位、 35 个责任单位,每项任务都明确一至两名区级领导分管。区常委会将《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主要任务分工》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各牵头单位将督查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措施“三到位”,为全年党风廉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二、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上半年,全区各单位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的“五条规定”情况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区委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排, 73 个单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些单位结合活动认真学习中央文件,查找不足和思想差距,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召开区委和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各部门对区级四套领导班子的意见。会同区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 2015 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处以上单位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各单位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1 个单位按要求,对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进行了上报。会同区委组织部,全区转发了市纪委《关于查处党员和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等文件。参与查处中关村医院春节前吃喝现象的信访件。
三、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海淀区委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七项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区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根据区委制定的党内监督“七项制度”中《关于巡视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巡视工作。一是区委成立了巡视工作联席会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巡视工作联席会工作规则》、《 2015 年巡视工作计划》,这些规定明确提出了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巡视内容、巡视方法和被巡视单位。今年计划完成对中关村街道、上庄镇、双榆树街道和甘家口街道等 9 个单位的巡视,二是正式成立巡视组。 3 月 29 日 区委召开了巡视工作启动仪式,巡视组成员均来自六个单位,组长由正处级领导担任。三是对巡视组加强了培训。区委巡视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对巡视组进行了一周的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四是对四个巡视单位进行了巡视。两个巡视组根据区委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他们采取座谈、明查暗访问、查阅有关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上半年完成了对以上 4 个单位的巡视,为区委了解情况,作出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五是我区巡视工作得到区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肯定。区委书记谭维克同志多次对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指示。区委常委会在分工时把巡视工作列为今年区委的重点工作。市纪委分管巡视工作的常务副书记冯书亮同志、常委周玉珍同志都对我区的巡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多次到我区调研和指导这项工作。 5 月初,市纪委全文转发了我区《关于巡 视工作规定》和《巡视工作联席会工作规则》,这两个文件对规范指导巡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一些兄弟区县纷纷来海淀学习、交流 。
认真落实《关于谈话和诫勉的规定》。根据群众举报,我们按程序对农口一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办理了两份人大代表提案,就干部监督管理、源头治理****、预防职务犯罪等问题,向人大代表征求了意见。
四、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积极推行党务公开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今年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准备阶段( 1-2 月),开展了调查研究,年初制定了《中共海淀区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国际联网和区政府 OA 网上创建海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是项重要的创新工作,需要认真探索。其主要内容范围和方式包括:党组织工作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内用适当方式公开。重点是:党代会、党委会、党委常委会、纪委做出的涉及全局性的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重要情况;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党建工作部署、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发展党员、党内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纪委和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违纪党员做出的处理意见;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设置、职能;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公开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试点单位利用各种会议、文件、告示、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做好党务公开,并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通过党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试点阶段( 3-6 月),在区委和东升乡、海淀乡、学院路街道、甘家口街道、卫生局和教委六个基层单位中进行试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试点单位的座谈讨论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进行工作指导。六个试点单位均制定了落实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三是推行阶段( 7-12 月),下半年将总结、交流、推广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区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市纪委对我区党务公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做好全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
根据北京市监察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区的清车整改工作方案,集中对全区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配备和使用小汽车的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区里下发统计表上报“区清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我区的实际实际情况 ,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关于 2015 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半年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主要有:深入治理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 。
一是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要结合重大节假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预算、收支的审批和监管,切断公款送礼的资金来源;二是深入治理“跑官要官”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深入治理领导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手竞赛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4日—12月30日
参加对象:委局机关及基层工作室全体人员,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讨论阶段(10月24日-11月1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要求的讲话和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三转”意见、大讨论方案。县纪委各室分组学习讨论,并在10月主任例会上专题围绕“三转”精神交流汇报2016年工作打算和创新项目。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组织座谈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三转”活动的宗旨,理清工作职能。
2、举行基层干部恳谈会。邀请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行专题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学习“三转”文件精神,集中交流,加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活动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了解。
3、写作能手竞赛。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三改”活动为主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甲”写作能手竞赛,精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写作骨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十佳”写作能手竞赛。通过竞赛锻炼提高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水平,也进一步清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4、理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按照中纪委“三转”部署要求,以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为依据,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室共同探讨出逐步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减少与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主业无关的工作职责,报县纪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审核通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明确,精力集中,执纪有依。
5、清理规范议事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协同各室全面清理调整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逐步撤出“越界”越职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6、筹建纪检监察网站。组织筹备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将其建成一个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公布本地和全国典型案件、宣传廉政法纪法规、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的专业廉政建设网站。
7、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突出对各镇、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量化合理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
8、举办“三转”专题辅导讲座。根据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各类文件,编写出“三转”要求解析读本教材,通过开办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三转”精神和内容,再由纪检监察干部将“三转”精神向身边的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确保“三转”活动深入推广、成效久远。【纪检室职责】
9、持续开展“洪纪清风”行动。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深入开展“洪纪清风”行动。建立常态化暗访巡查机制和节假日专项督查机制,创新巡查监督手段,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新风正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10、规范“五书”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学习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五书”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掌握并敢用善用《纪律检查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纪检监察“五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文书使用和管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严格实行问题上查一级,责任倒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部门责任,而且要追究审核审批部门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执纪问责的机制。
11、开展“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持续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等“三走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一助一”助学帮困、信访直通车等活动。
12、建立三项督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理念,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由责任同担向各负其责转变;建立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度,由事中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建立执法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度,由依赖职能部门向依靠多方力量转变。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立项,牵头抓总,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13、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在政府网站和“阳光”设立曝光台,在报纸电视开设曝光专栏,定期发布纪检监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剖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
14、纪委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机制,拉近社会各界与纪检监察机关距离。开门纳谏,广闻兼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执纪执法更接近地气,赢得社会各界信任。
15、建立“三清”指数测评平台。结合地方特点,构建“三清”指数预警机制。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及各镇村居廉洁指数进行全面测评,并将“三清”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考核、选拔竞争上岗和违纪违规问责等工作中。
16、开展一次走基层大接访活动。信访室牵头汇总分析“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信访案件线索,制定走基层大接访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由各镇、各部门向干部群众宣传大走访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公布当地相关前期信访接待结果,解释纪检机关信访接待条例,接受新的涉纪人民来访,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县纪委各室、各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出发,对“三转”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推进过程中的优秀创新作法、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改进的建议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要迅速汇总,集中上报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汇报沟通,获得本单位领导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三转”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书记主抓,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牵头,委局各相关室配合。各工作室、各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三转”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活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监督责任。
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健全责任体系是前提。一要细化责任内容。要划清纪委与党委、与相关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责任界限,做到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无缝衔接。要结合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理清各内设机构责任,防止责任交叉或出现责任真空地带。二要量化责任标准。整个监督过程都应尽量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以避免随意性。要围绕每年工作重心和阶段工作重点,制定目标任务,逐项分解、量化、下达到各监督主体。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及工作成果,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等形式,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健全纪委监督检查行为规范,对纪委开展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建立“问题台账”等制度,检查组负责人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检查结果签字背书,作为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制定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履职情况的制度。三要硬化责任追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明确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倒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聚焦监督主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重点、聚焦主业是关键。紧扣“龙头”,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委要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攥紧拳头,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是纪委的主业,也是主责。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打出去。将力量向办案倾斜,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对于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要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机制。要完善谈话提醒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防范机制,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提高监督水平。从根本上把纪委监督责任履行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重要保证。进一步强化主责,实现转职能。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清理调整不宜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进一步开拓创新,实现转方式。要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必须摒弃惯性思维,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思路,优化流程,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执纪监督要做足事前功课,问题出在哪里,监督就要跟到哪里,努力做到有疑点就有监督,有问题就有追责。进一步提升形象,实现转作风。要强化队伍内部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监督权的行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以公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防“灯下黑”。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我就如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用法治思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谈个人的思考。
定位要准确,严格把握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问题。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明确要求。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了主心骨、有了航向标,才不会迷失方向,2016年5月,局纪委协助党委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纪委的重要职责,就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8月,局纪委组织开展了关于对全市文化系统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项工作,通过督查,局属各单位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有了清醒的认识。纪委的专门职责,就是开展执纪监督。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局纪委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等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决查处那些“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今年以来,局纪委已通报3起共6人违反纪律的现象。
方法要妥当,不断加强部门纪委的监督工作。善于沟通。部门纪委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与指导下、在本级各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在全局干部的支持下开展工作。部门纪委干部要想履行好职能,必须摆正位置、理顺关系、搞好协调,否则就会遇到阻力,处于孤立状态,影响其工作效果。形式多样。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把宣传正面典型与反面案例教育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依法监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学深学透,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从更深层次学习掌握各类法纪条规,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措施要具体,扎实推进部门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个人素质和党性修养;严格自律,勤政廉政,敬业爱岗,坚持身教重于言教,带头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好各项纪律和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在反腐倡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纪检监察一个很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干部的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要爱护、保护干部,不断纠正干部缺点和错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深入实际,及早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部门纪委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二是建立部门纪委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部门纪委的业务指导,推进部门纪委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创建部门纪委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交流,激发部门纪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完善高效顺畅的反腐-败案件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案件及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究,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中不允许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省纪委提出的“六条禁令”,开展“净化队伍”行动,解决“灯下黑”。
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笔者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要求、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监督责任的提出,不仅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也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
那么,如何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呢?最精练的概括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这点中了纪委监督责任的核心和要害,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决定的,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重庆市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把纪委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七项内容: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推进改革创新。这七项内容,是对“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要求的丰富和细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有利于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衔接,达到两者相互促进的目的。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七项内容来做抓落实,做到目标不偏、措施不虚、精力不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当前,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越到基层表现越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逗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二)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作风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是抓早抓小功夫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一些单位的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三)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基层纪委力量薄弱。大多数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无专职人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成为“光杆司令”。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办信办案能力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三转”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基层纪委主业不突出,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不过硬,有的作风漂浮、律己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良风气不但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一)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开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片区(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健全落实监督责任的机制制度。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区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面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的地位作用决定的。《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地位、设置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把执纪监督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纪委的地位和作用作出的清晰定位,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指导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监督责任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力不足的现象比较严重,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实践证明,一个地方或单位纪委监督主体意识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有力,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就能落到实处,主体责任就能落实到位。反之,纪委监督主体错位、缺位、不到位,监督措施软弱乏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就必然受到影响。纪律检查机关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二、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首要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重要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门职责,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响应社会关切。
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对各乡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纪委应当充分发挥作为专门机关的优势,对地方、部门反腐-败工作存在体制机制漏洞或工作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对政策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要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纪委不能包办和替代,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主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以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四、切实加强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执纪监督的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是各级党委、纪委必须认真落实的重大任务。
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支持纪委履行职责,尤其是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揭丑、敢于亮-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部署。“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举措,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认真落实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执纪监督的内生动力。
加强执纪监督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理顺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关系,科学配置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从《党章》中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纪委负监督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对各级纪委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正确认识纪委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纪检机关的法定职责。《党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都涉及到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无论具体任务如何改变、工作范围如何确定,从法律授权和要求来看、从机构设定目的来看,落实监督责任都是各级纪检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纪检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纪检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无法绕过的重要环节。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有利于纪检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定位、正确履职,实现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有利于明确国家治理体系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落实,提高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准确把握职责内涵外延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内容的再明确。当前纪律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根源都在责任不清。强调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从履责到底“管什么”入手,紧扣纪律强化监督,把主要力量放到对“遵纪不够”、“执纪不严”、“违反纪律”等现象的监督和案件查处上来;紧扣作风强化监督,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曝光上来,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温床;紧扣责任强化监督,把主要精力用到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方式的再调整。诚于中形于外,职能的调整最终要落实到工作方式的转变上。强化监督责任,就是要从“怎样履责”破题,站准站稳监督的位置。要把握好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之间的“位差”,把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把握好执纪监督与业务监管之间的“位差”,不断探索监督主管部门正确履责、对其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的有效途径;把握好执纪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位差”,积极探索对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成果进行再监督的方式。
落实监督责任,是对纪委履责要求的再强调。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更加明确对纪委履责的基本要求,即依法履责,既要有所为,真退实转,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又要有所不为,不能表面上退出具体事务,实际上仍然还在“种别人的田”;高效履责,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通过零遗漏查案增强办案的震慑力,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廉洁履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三转”,强化监督责任。“三转”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使然,是纪检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必然选择。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当务之急就是统一思想、付诸行动,与时俱进,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深化“三转”。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还给主责部门;要深化机构改革,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责主业上来;要改进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工作重心、工作力量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创新监督机制,确保履责到位。落实监督责任、转变纪委职能,并不是一转了之,更重要地要在破除旧有惯性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免形成监督空白。要在比照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工作机构、配置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使工作力量集中化的同时提升集约化程度;要在退出“一线监督”、“全程监督”的同时,建立健全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结果报送审查和再调查机制,切实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应体现在“问责”上,通过加大纪律兑现切实强化震慑。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党委主体责任要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
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三转”要求为担当,以强力问责追责为保障,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监督职责。
一、全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监督责任有统领一是目标化管理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协助县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为落实八项规定、加强纪律建设等“规定动作”,层层签字背书,明确问责依据。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分解,排出实施方案和序时进度,并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协助县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实施细则,列明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责任清单”,并通过严格的“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性措施,敦促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二是个性化巡查考核党委主体责任。针对各乡镇、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个性化考核细则。采取季度跟踪巡查、党委(党组)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勤廉汇报、勤廉综合考评的巡查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党委、22个重点部门党委(党组)改进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巡查先后发现个别乡镇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全方位协调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反腐工作计划,确定执纪监督的重点领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任务落实。坚持资源共享、手段互补、力量共用,上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3次,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办案6件,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7条。在审批职权多、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住建、国土等5部门,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行政审批流程重构,减少职务犯罪空间。通过一系列举措,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聚力“三转”落实,确保监督责任有担当一是转职能,厘清职能定位,突出主业。调整内设机构优布局,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整第五工作室为法规研究室,专职研究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反腐体制机制创新;增加2名检察室工作人员,并坚持“全员办案”,使全委从事办案、执纪、监督一线的人员占总编制数的80%以上。清理议事机构脱副业,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原先参与的144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清理后目前仅保留12个,将涉医、涉教、涉农等问题坚决交还主责部门。规范工作分工明主责,组织落实“三转”座谈会、专题培训班,明确要求基层纪委书记不得再分管招商、计生等辅业副业,并通过履职周报、月度通报、季度例会等方式,推动基层纪委集中精力抓主业。二是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突出主责。强化作风监督,重申系列规定。实施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督查,盯住重要环节、重点时段,派出11个督察组开展明察暗访27次,查处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大操大办等“四风”问题13件次,严查、快处、重办10件,转立案2件,纪律处分7人。强化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瞄准重点部门的重点事项、关键岗位的“炙手”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三个关键环节抓好责任落实,6部门因履职不规范被追责。狠抓案件查办,由“抓大放小”向“大小并重”转变,始终保持案件查办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1件,同比上升9%;其中乡科级干部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400%。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黄牌”预警提醒,对具有发案规律的案件帮助建章立制。今年以来,先后发出“黄牌”20件次,约谈函询30人次,建章立制11项。注重标本兼治,开设“法·德讲堂”,选取14起典型案例在全县巡回宣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三报告”,实施“一案多警示”,并通过“三警一线”、旁听庭审现场等方式,不断放大案件查办综合效应。三是转作风,进一步严明纪律,锻造铁军。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业务专家专题辅导,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赴上级纪委跟班学习。开设“主任讲堂”,室主任言传身教,推动年轻干部“内外兼修”。同时,通过征文比赛、模拟竞赛等活动,努力培养“多面手”。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沉下身子接地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登门回访,累计接受群众意见建议80余条。梳理案件调查、定性量纪、追究问责等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纪监督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出台“十个一律”、“三个严守”,架起自我监督的“高压线”。抽调专人成立内部监督小组,对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督,严防“灯下黑”,先后在系统内明察暗访5次,提醒谈话3人,党纪处分1人,调离1人,以铁的纪律维护了铁军形象。
三、强力问责追责,确保监督责任“落地有声”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问责整改,狠抓责任追究。一是主动出击,突出问责的及时性。坚持主动追责,在问责的提起上,由事发后根据上级指示被动应付,向主动出击、常态追责转变。针对矿产资源无序开采、违法占用耕地、串标围标多发等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强力追责。二是丰富方式,突出问责的针对性。坚持宽严相济,在问责的方式上,由以纪律处分为主向约谈、质询、批评等多种方式并用转变。针对教育领域乱收费、“执窗服”单位“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科级干部。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构建作风建设“一台三书”问责曝光机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点名道姓曝光问责4起。三是责任倒查,突出问责的警示性。坚持“一案双查”,在问责的对象上,由单独追究责任人向一并倒查领导责任转变。在机关效能提升、整治乡镇干部“走读”等工作中,在问责当事人的同时,通报批评分管领导6人,诫勉谈话责任领导3人。
落实中纪委八条禁令承诺书为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央纪委八条禁令,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昌宁镇广大干部的良好形象。我特向党组织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年以来特别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而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还注重抓好党政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
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无论是在干部任免上还是在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暗箱操作。遇有重大决策事项,凡须讨论通过的,一律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在集中讨论、反复酝酿、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拍板决定,尽力避免决策失误。在工作中、生活中与同志们打成一片,不搞特殊,不脱离群众。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同志们提出的问题,时刻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保持自身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我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党和人民给予我权力,更是给予了一种责任。为此,我谨慎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一举一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事,严于律己,一尘不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始终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也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搞铺张浪费,尽量把有限财力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上。今年以来,我镇的招待费用等支出项目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对于家中的私事我从不贪图私利,以权谋私,坚持做到看好家门、管好家人。一年中,我没有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和子女调动工作岗位,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没有组织或参加公费旅游,更没有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承诺人: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四
中共宁阳县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突出纪律检查首要之责,维护纪律权威;盯住“四风”不放松,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责任担当,严肃问责追究。
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监督检查。围绕各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重拳出击,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建立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督促各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查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三是实施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健全监督检查网络,聚焦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持续发力用劲,完善“四风”问题发现、查处、曝光监督机制。
四是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办案件。深化全员办案机制,完善班子成员包案、案件主办人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探索乡镇划片办案和交叉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实现监督前移。坚持“一案双查”,对腐-败案件多发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是大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调整内设机构,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深化乡镇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落实监督责任承诺书今年以来,平桥区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牵好“牛鼻子”、种好“责任田”、练好“硬身板”,全力抓好主业主责。
一、牵好“牛鼻子”,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上,组织全区105个基层党委和党组织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廉洁从政个人承诺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二是明确责任内容。制定《2016年平桥区党风工作要点》,明确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对党委领导班子必须承担的8项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的8条任务进行细化,推进责任制工作的具体化和实体化,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落实责任制不力的5个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是本职,不抓是失职,阻挠是渎职的意识。
二、种好“责任田”,紧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是聚力监督。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盛市具体工作意见和反对“四风”等工作重点,严格监督,常态化进行明查暗访,查处相关案事件22起,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1人。围绕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脖早医。围绕新农合资金管理使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征兵、高中招等民生热点问题,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监督职能部门履好职、尽好责,查处案件9起,处理11人。二是全力执纪。握紧办案“拳头”,把工作力量向执纪办案倾斜。调整3名年轻干部到案件检查室工作,并推行全员办案、个人包案。整合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建立办案人才库74人、办案陪护人才库47人、医疗人才库8人,并采取业务培训、上挂锻炼、联合办案、抽调办案等方式进行培养锻炼,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办案件52起,党政纪处分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案件数和处分人数均有较大增长。三是有力问责。今年以来,共实施责任追究5起,党政纪处分1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练好“硬身板”,改进作风建好队伍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牢为民宗旨。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学理论、学讲话、学先进、学选编、学红廉、学党纪,共组织集中学习21次,观看电教片8次,记录学习笔记200多万字,撰写心得体会60多篇、近10万字。到大别山红廉文化苑参观学习。开展“我是党员,我是公仆,我是卫士”学习讨论活动。组织4批次11人参加上级纪委培训,干部理论水平和为民-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百姓诉求。今年以来,委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建立联系点19个,深入基层开展调研56次,走访农户100多户、企业11个,开展谈心谈话100多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26条,并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开通“@清风平桥”官方微博,增强与群众互动。坚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重点约访,解决各类信访问题38个,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带头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在今年开展的整治会所歪风等一系列专项治理中,首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摆进去,带好头、立标杆、做表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案件查办、执纪问责、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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