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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总则
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在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第一条 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统一张贴或悬挂统一整齐。
第二条 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等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用湿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漏电仪器不要使用,以免触电。
第四条 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
第五条 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
第六条 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第七条 仪器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第八条 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
第九条 实验室的仪器、工具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第十条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将使用过的实验仪器放到指定的位置,以被下次使用。
第十一条 上下班离开实验室前,尤其是节假日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气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认真检查无误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第十二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违章电器。
第十三条 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一、•防火防爆
1、所有电气设备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为防止发生意外,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定期维修,并注意导线绝缘是否符合电压和工作情况的需要。需要用水、•用电的实验室应采取防范措施,注意不使水流到导线上。
2、为防止线路超负荷而引起火灾,应保证导线的容量符合用电设备要求。如发生超载,应拆断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需要加装导线。
3、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牢固可靠,以防产生过热而引起意外。 4、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体将导线与人体分离开后,才能实施抢救。
5、•使用易燃易爆物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必须事先熟悉其特性和有关知识。•如学生实验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实验人员应在学生实验前向学生详细讲授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加强指导,注意观察。
6、•易燃易爆物质要分类贮存,定期检查,防止自燃或其它意外事故。
7、•使用氢气、乙炔气等易燃气体进行实验的实验室必须符合有关要求,通风良好。内存氢气、乙炔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闭,使用前必须进行试漏检查,以防氢气、乙炔气外逸或空气渗入而发生意外。
8、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的数量。钢瓶必须牢牢固定,以免碰撞摔倒,发生意外。绝不能在靠近暖气,直接日晒等温度可能很快升高的地方使用。压缩气体钢瓶使用时,必须装上合适的控制阀、压力调节器。这些部位绝不允许涂抹油脂和润滑剂。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搬运压缩气体钢瓶必须小心注意轻搬轻放,避免摔倒撞击。
二、防毒
1、实验室的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由学院保卫科集中保管。
2、领用剧毒物品准备实验时,领用人必须详细写明用途、领取数量,并经实验管理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领取。实验完毕后,领用的剧毒物品如有剩余时,应及时退还学院保卫科集中管理。
3、在实验过程中,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在必须使用有毒物品时应事先了解其性质,做到安全使用。
4、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并尽可能密闭化。学生实验产生有害气体时,实验室内要进行良好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5、实验人员严禁非实验场所使用毒物,或在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存放其它物品,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三、•防菌
1、生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以保持工作环境的洁净,消灭细菌繁衍生长的条件。实验后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实验操作时必须细心谨慎,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操作完毕,应立即用消毒液等清洗有关器皿。
四、防腐蚀
1、腐蚀性物品存放时,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酸性和碱性物质严禁混放,•应分类隔离贮存。
2、置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具有产生腐蚀性挥发气体的物品。•
3、使用腐蚀性物品时,要细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通风柜内进行。使用完毕,立即盖好容器。谨防试剂溅出灼伤皮肤,损坏仪器设备和衣物等。酸、碱废液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排放,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
4、搬运、使用腐蚀性物品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慎将酸或碱溅到衣服或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后就医,以免损伤视力。
五、消防办法
1、在实验室内及过道等处,经常备好适宜的消防器材。
2、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机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绝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来扑灭燃烧的电线与电器,以免因水或灭火机喷出的药液导电而造成灭火人员的触电事故。
3、化学试剂的着火,除一般非危险品可用通常的灭火方法外,属于危险品的火灾,应根据它们的理化特性,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否则起不到灭火的作用,反而会造成更大的火灾或人身事故。•
4、如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的衣装着火时,应立即用浸水的物品蒙在着火者身上,使之不能与空气或其它氧化剂接触而窒息灭火。切不可慌忙跑动,避免气流流动,使火情增大,造成更大伤害。
5、在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立即用湿抹布扑灭明火,并及时切断电源,关闭可燃性气体阀门。对范围较大的火情立即用消防砂或干粉灭火机扑救,并及时报警。
六、各实验楼主任要全面负责本实验楼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本实验楼的安全工作状况,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权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一切行为,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七、实验人员在工作完毕离开实验室时,要确实做到断电、断水、关闭门窗。凡遇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学院综合治理管理的要求,制定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上下班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龙头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三、对来实验室联系工作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汇报。
四、将消防器材放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实验室内(除实验需要外)禁止使用电炉子等用电量大的仪器,以防火灾的发生。
五、各实验室要定期检查所管实验室的电源系统,对于安全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
六、电算中心要定期检查地面的钢槽内是否有积水,并对低洼地面周围砌高,以防水渗进钢槽造成火灾。
实验室安全守则
一、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二、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三、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四、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五、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六、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七、如接通电源后,保险丝熔断,必须检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碍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
八、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使用任何电源前必须了解其电压值。
九、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十、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处理。
电工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二、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三、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四、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五、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六、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七、如接通电源后,保险丝熔断,必须检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碍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
八、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使用任何电源前必须了解其电压值。
九、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十、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处理。
电工实训实作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习学员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生产设备的安全,以便实习顺利进行,达到实习目的,实习学员必须学习掌握有关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允参加实习(80分以上为合格)。
一、实习前,实习人员要穿好工作服,带好必需的防护用品。按实习工作的性质不同,服从具体专业实习老师的要求,达到安全标准。
二、实习中,要服从老师的指挥和指导,精力集中实习认真,禁止说架打闹,随意窜组走动,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实习操作前对所需要的工具和设备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具、设备严禁使用,更不能违章使用。
三、使用电器设备或实验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未经老师允许或不懂其性能的设备,严禁实习人员随意操作。
四、使用或操作电器设备时,严禁湿手或湿物直接接触电器设备,以防触电。拆装或移动电器设备前,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五、做电器实验、电动机实验时,不得少于两人,实验动作要配合好,口令要清楚准确。发生情况及时切断电源。
六、检查电机升温时,要采取背触摸式。组装、检修电器和电机时,注意不要将异物遗放在机体内,一旦有此情况,要及时排除或向老师申明,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实习工作结束后,要注意工作场地保持清洁、整齐。机件要求码放整齐,离开场地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处在安全状态,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物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谈笑。
二、实验室内一切设备在使用时要细心谨慎。
三、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拆开,不准携带室外。
四、实验室内任何用电设备和电源不准任意摸弄,以防触电危险。
五、任何线路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可接通电源。
六、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七、任何仪表和电器,在未熟悉其使用方法前不得应用。
八、在进行电压、电流测量时,应注意电路中的电压表和安培表,如指针迅速指向刻度盘末端,应立即断开电路,检查原因,重新联接。
九、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断开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检查处理。
胶印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意识,做到文明生产。
二、室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三、工作前做安全检查,工作后必须拉闸断电。
四、需用电炉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五、饮水机将要无水时,提前断电。
六、纸张、油料分离,以防火灾。
七、废布及时清理。
八、定时查看灭火器材,保证完好。
九、下班前检查门窗,作好防盗工作。
土建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测人员在操作各类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所有带电的设备必须接有地线,接线头和刀闸要保持干燥清洁。
三、灭火器具要放在醒目的地方,不得随意动用。
四、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做到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
五、严格履行岗前安全教育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要切实落实好意外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七、对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勇于管理、积极主动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和表扬。
八、每日下班前与节假日,必须检查并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试验室的安全。
环保楼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储存室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做好通风工作,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药品管理员有审核化学药品采购计划的职责。保证不重复购入化学品。
三、化学药品库应该建立出入帐,化学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存放位置及数量应该有准确记录。
四、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核查确认后应补贴。
五、当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六、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期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七、需要使用化学药品的人员需向药品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使用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已使用完的化学药品应该及时消帐。
关于环保楼内易发生中毒事件的化学药品介绍
1、甲醇:甲醇为高挥发性,高可燃性溶剂。沸点摄氏64.7度。吞食、吸入蒸气或经皮肤吸收均可造成中毒。中毒症状为头痛、疲倦、反胃等;严重时会抽筋甚至失明。长期暴露于其蒸气中会造成视神经的伤害。
第1篇:集中采购方案
1. 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 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 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 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 方案特点
3.1. 高附加值的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咨询服务: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 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 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 核心应用
4.1. 帮助集团化企业构建适用的集中采购模式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 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 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 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合同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4.5. 建立集团集中的采购谈判决策过程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 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 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 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 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 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2篇:集中采购方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 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所需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的组织;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六)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机电、免税等相关文件的报批,负责进口物资设备的检验检疫、索赔等项工作;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三章 集中采购范围
第八条 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 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四章 集中采购方式
第十条 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 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章 集中采购程序
第十三条 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3、投标须知,包括投标人资质说明及相关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投标期限,开标时间、地点;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针对拟实行竞争性谈判的采购项目拟订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采购工作小组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当场宣布中标供应商;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 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针对拟实行询价的采购项目拟订询价方法、价格构成、定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以及询价供应商名单报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二)要求供应商提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据此确定符合采购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 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 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3篇:集中采购方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三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率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公司集中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公司集中采购的政策和各项规定;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与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研究和审定采购方式、时间、程序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三)参与重大采购项目方案的制定、采购文件审核、商务谈判、供应商评定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 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三章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
第八条 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四章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见下表)。
第五章 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 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 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六章 公司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集中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4篇:集中采购方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 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 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 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 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 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 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七)组织集中采购业务培训;
(八)向财政部申报有关集中采购审批事项;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 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 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 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 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 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 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 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 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 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四章 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 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 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 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 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 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 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采购验收。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 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 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 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 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 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 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第1篇: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两周定时活动一次。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材料,讨论新课程标准,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实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3、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老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4、“四课活动”经常化。每学期每位教师做一次汇报课,每学科搞一次研究课,学校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组织一次观摩课。力争每学期都能涌现出新的教学能手。
5、同年级同学科要坚持集体备课(详细要求令附),在每位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分析研究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分析重点难点,切磋教学方法,探讨双基训练和能力培养。
6、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7、学期末,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和教研活动的心得体会,存入学校业务档案。教导处要整理编辑论文集交流或推荐到报刊、出版社发表。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中的不足,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及新课标的基本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更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更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更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要定时、定主讲人。数学、英语、语文每周至少一次,其他学科两周至少一次。
2、以同年级同学科为集体备课组,其他学科可以打破年级阶限,由备课组长组织,任何教师不得缺席。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要主动参与活动。
3、集体备课内容要求:要做到“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五统一”: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点难点、统一课型与方法、统一练习与作业。与此同时,发挥各个的特长与优势,形成各自的教学风格与特色,体现个人加减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4、所有教师都要在集体备课前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其他参考资料,明确本章节与其他章节、其他学科的关系及所处的地位。充分了解所教学生的实际,为集体备课,深入切磋交流做好充分的准备。
5、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教师介绍讲课的内容,叙述自己对新课程理念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和难点、逻辑结构、内涵外延、教学方法、讲课艺术等,提出疑难问题,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同参加备课的教师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补充完善,达成共识。
6、考试命题也是集体备课地一项重要内容,对考试的题型、题量、知识点、检测形式等需要教研组集体教师各抒己见,优中选优确定最佳考试命题。
7、考试结束后的试卷分析,仍需要教研组的全体教师共同反思,根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查找教学中地不足,共同想措施补救。【实验室管理总则】
8、集体备课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每月底将备课记录和备课方案交教导处汇总存档。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一、听课数量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教导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4、科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5节。
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
二、听课要求
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
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实验课、研究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学校领导听推门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
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5、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6、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7、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三、评课要求
1、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全意进取,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
2、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根据自己的见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不许光唱赞歌,浮在表面。
3、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有评课组织者全面客观地做出总结,使教师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得到提高。
4、检查听课记录,要注重对评课意见的检查。如果评课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视为不合格。
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加强教学的过程性督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现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等情况,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期末,要对教师备课、上课、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撰写教学随笔
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进行表彰鼓励。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安排,监控教学计划(进度)、教案(讲稿)、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实验课材料、专业知识集、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全面工作的监控与指导。
3、校级行政以听推门课的形式为主,对教学的重点工作监控与指导。
4、每学期教师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可提出“汇报课”申请,由教导处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家长等多方进行视导与评价;通过视导了解教学中的优势和问题。对研究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老师,总结推广其教学研究经验。对尚存在不足的老师,及时指导其改进教学方法。
二、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
要把教学质量检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以卷面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学校、教师和学生业绩的唯一依据。
1、班级、学科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定项评比活动,以此加强对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监控。
2、每学期安排对指定的年级、班级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1—2次监控测试,测试形式可采用书面测试、口试或操作测试;组织开展学科单项竞赛活动;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了解教学情况,督查指导教师的教学。
3、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他们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的办公会例会制度
例会是研究和布署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
学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教学办公例会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具体业务会议,由分管教学校领导主持召开,教务处和各教研组组长参加。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教学问题的重要精神。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有关教学方面的议决事项。
3、汇报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
4、安排近期教学中心工作。
5、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管理措施。
6、通报、交流教学情况,研究解决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
7、研究科研问题。
8、研究拟定教学计划方案,提交校务会议通过。
三、教学例会议题由教务处收集并报主持人审定。
四、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
五、会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教职工教学例会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题
1、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主要研究和落实上级分派的各项教学任务,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和研究决定。
3、传达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交流国内外教育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等。
4、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讨论。
5、组织业务学习。
二、会议时间、地点
每周组织一次,安排在周一下午两节课后,地点:学校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全体干部教师
四、会议由校长主持、教导处作具体总结部署。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教师的发展为本
二、实施计划纲要
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目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的培养。
2、对新教师培养按类别、定目标、分阶段进行。
①培养类别:常规教学工作培训、班主任工作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科研理论与实践的培训。
②培养阶段及其目标:
第一步,学上课。新教师参加工作的第一年,要适应学科教学各项工作,掌握学校工作的一般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努力、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学习班主任教育及管理工作。能初步应用教育技术服务教学。
第二步,会上课。在教学第二年要对照落实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办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教学基本功。得到学生的信任,力争考评“合格”。力争可接任班主任工作。在教学过程中,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及理论服务和指导教学。
第三步上好课。在教学第三年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课标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胜任班主任工作。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进行教改教研实践。
第四步,独当一面。五年左右教育教学基本功熟练扎实,教育教学思想先进,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善于学习研究,有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针对教学实践,开展课研活动和教育创新,成为教育改革和研究的探索者、实践者。能在学校工作中成为教育教学和科研骨干。
3、培养工作实施措施
组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帮带关系,落实教学工作培训。
在学科教学中,由教导处指定一个同年级同学科的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与一个新任教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帮带关系到。特殊情况下指定同科跨年级的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理解熟悉教学课程标准、教材,进行教法指导,全程指导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具体包括:A,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B,备课及教案书写;C,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D,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E,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指导教师每两周至少跟踪听课一节,用专用听课笔记记载,做好说课,评课等指导工作。
培养对象每周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2节,用专用听课笔记载,作好听课笔记。培训教师要对评课意见如实记录。
坚持以校本培训为主,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创造机会,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提倡继续教育,倡导一专多能。组织符合校内实际的教学研究实践,指导撰写论文、经验、总结,个案研究等,使青年教师有成功和发展的机会等。
第2篇:小学教学管理制度为优化教学过程,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学常规。
一、备课
1、坚持先备课后上课,不上无准备的课。
2、熟悉教学大纲。
明确本学科在该学段课程计划中的地位、教学总目标、教学内容编排体系、教学改革概况与教学中应坚持的原则或应注意的问题。
3、通览教材。
一是通览该学段本学科全套教材;二是通读即将任教的全册教材。通过通览教材,一要明确本册教材在全学段教材与前后学段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整体结构,主要线索及其纵横联系,从整体上把握教材;二要明确并挖掘教材的育人因素,把握教学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与情感目标,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解决全面育人的问题;三要明确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知识体系,把握重点、难点、训练点与知识点,形成知识链,构成知识网;四要明确教材对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不同要求,把握教材内容的深度、广度和密度,实施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五要明确学生参与知识发生、发展和应用全过程的脉络和布局,把握知识的停靠点与思维的激发点,充分发挥学生在学生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4、了解学情。
通过批改学生的假期作业,走访原任课教师与班主任,查看学生学籍表,以及平时的教学记录、作业、考核成绩和个别谈话,力求明了学生的知识底,认知心理,学习态度,可接受程度与环境影响,了解学生的学习意向,体察学生的学习情绪,把握学生的个性差异,诊断学生的学习障碍,从而确定有效的教学对策。
5、认识自我。
在熟悉教学大纲、通览教材与明了学情的基础上,反思自己从教经历与得失,教材的发展与学业专攻间的差异,教学观念与教学预见性间的矛盾,以正确的认识自我,勇挥所长,明确教学思路。
6、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计划。
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应在学期开始前一周制订出来,其内容包括:本学期教学总的目标,教材分析(教学内容与教学的重、难点)、学情认识、教学措施、教学进度安排(每周的教学内容与主要教学活动)。教学进度计划在各任课教师自订的基础上,通过备课组集体讨论,交教研组长审查后,于预备周末交教务处。
7、制定单元(章节)教学计划。
单元(章节)教学计划应在每单元(章节)教学之前制定,其内容包括:本单元(章节)的教学目的,各部分教学内容的课时划分,教材的重、难、疑点,各课时的类型、教学方法,有关学科(如小学自然、中学理、化、生等)单元(章节)的演示、实验操作几学生技能技巧的训练等。
8、精心设计课时计划(教案)。
课时计划是为上好每一节课而精心设计的,它必须同实际上课节数相吻合。因此,教师必须每节课都要写教案,即使是练习课、复习课、作业指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活动课,也应写出相应的教案。
课时计划的内容一般应有:本课时的教学目标、教材分析(重、难、疑点)、课型、教学过程(一般包括:准备教学、新课导入、进行新课、巩固练习与作业布置等,内含教学方法的选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下节课预习要求,板书计划等。提倡每节课后在教案上写教学后记。教案还应注明班级和授课日期。
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可以写简案,其他老师应写详案。简案应包含基本格式和教学主要内容,能反映教学主要过程,不可过于简单。
教案的书写要规范。正确使用教学参考资料,不要机械地照搬照抄,更不允许抄袭别人教案。
课时计划以至少提前一周为宜。
9、坚持在个人备课基础上的集体备课。
备课应以个人钻研为主,但决不能忽视集体备课的作用。因此,在个人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只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师同教材,就要强化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应实行"三定",即定时间、地点与主备人。在集体备课中应着重讨论同年级、同教材老师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面保持基本一致的问题,研究重、难、疑点及解决办法,商议必修与选修、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补差与培优的处理策略,交流最新的教改与考核信息等。
10、通过个人与集体备课,要求教师做到脑中有“纲”,胸中有“本”,目中有“人”,心中有“数”,手中有“法”。只有这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巧于诱导,妙于点拨,善于启发,使主导与主体、愤与启、悱与发,浑然一体。
二、上课
1、做好课前准备
①坚持上课的头一天(最好是晚上)默述教学过程,熟悉板书计划,力求对教学内容与过程达到娴熟的程度。
②做好教具准备。至少提前半天对将要运用的教具、课件、电教和实验设备进行最后一次检查,以确保上课使用无误。
③上课前3分钟进入讲台,随着一声“上课”口令,全班学生起“立”,教师目视全班,用饱满的精神状态唤起学生的上课意识,为新课进行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2、正确把握课堂教学目的和内容
①课堂教学的目的要明确,课堂教学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教学目的进行。
②课堂教学内容要正确,不得出现科学性错误,重点要突出,不平均使用力量;脉络要清晰,不能眉目不清,逻辑混乱。
③课堂教学要体现严密的计划性与组织性,既要备、教一致,反对随心所欲;又要根据课堂教学实际需要,适时地调整内容与进度。
3、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技能
课堂教学技能是指运用专业知识、相关的教育理论以及教学经验,执行课堂教学的教学行为。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技能是增强教师教学实践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应提高:
①导入技能。课堂教学的导入,犹如乐曲的“引子”,戏剧的“序幕”,负有酝酿情绪,集中学生注意力,渗透主题和带入情境的任务。教师要根据教学任务与内容,学生的年龄与心理特点,灵活运用以旧拓新,承上启下;开门见山,单刀直入;设疑置问,引起悬念;实验引思,激情引疑;借助事例,选讲故事等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抓住学生的心弦,立疑置趣,促进学生情绪高涨,步入求知欲的振奋状态。
②讲解技能。这是教师运用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方法,促进智力发展,表达思想的一类教学行为,其实质是建立新知识与学生原有知识经验之间的联系。教师应在认真确定教学目标,分析教学内容的重点,明确新旧知识之间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顺知识结构之序、学生思维发展之序,提出系列化的关键性问题,形成清晰的讲解结构;运用流畅、准确、明白的语言,启发性讲解,促进学习迁移的例证,恰到好处的强调;精选形成连贯的过度性短语,重视获取反馈,并予以及时调控,使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③提问技能。这是教师用提出问题、诱导学生回答和处理学生答案的方式,启迪学生思维;促进学生参与学习,理解和应用知识,培养能力;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一类教学行为。教师要把握一个完整提问的引入、介入与评点过程,紧扣教材内容,围绕学习的目的要求,抓住那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节点,学生与教学内容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在教学过程的任何一环节,学生已“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未能”的最佳契机,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符合学生智能水平、难易适度的问题,灵活穿插运用沉默、催促、提示、评议、追向与扩展等方法,把学生引入“问题情境”,促进学生的思维。
④演示技能。教师要本着准确安全、简易明显,便于观察和理解本质的原则,围绕演示目的,选用实物、样品、标本、模型、图表、幻灯片、影片、录像带与课件等,通过教师的实际表演与示范操作,指导学生进行观察、分析和综合,使之获得知识,提高观察、思维能力。
⑤结束技能。这是完成一项教学任务终了阶段的教学行为。教师要通过归纳总结,比较异同,领悟主题,画龙点睛。实践活动,转化升华和设置悬念等方式,对所学知识和技能及时的进行系统巩固和运用,使新知识有效地纳入学生的认知结构中。
⑥语言技能。教学语言技能是教师传递信息,提供指导的语言行为方式,是一切教学活动的最基本的行为,是使课堂教学获得高效的关键。因此,教师要从教学内容与教学对象出发,运用准确、鲜明、生动、严谨、简明、流畅而富有教育性与启发性的科学用语与通俗语言,并使之巧妙结合,以便于学生感知和理解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智力素质。
⑦板书功能。精心设计的板书,是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增强教学效果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教师要根据教学的需要,灵活运用纲要、表解、表格、图示、运算、网络等样式,以布局合理、书写规范,具有启发性、简洁性的板书,揭示教学内容,体现教材结构和教学程序;展现知识的系统性与层次的逻辑性;以帮助学生激发兴趣、凝聚注意、启发思维、增强记忆,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4、把握学生的心理特点,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
①教师应使整个教学过程建立在师生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之上,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无拘无束的空间,让学生思维在其间纵横驰骋。
②面向每一位学生,让其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这就要求教师:把课堂还给学生,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教学过程;以思维为核心,鼓励学生质疑,引导学生解惑;以训练为主线,尽可能让学生手脑并用,给学生以动手操作的机会;承认差异,分类指导,分层教学,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空。
③创设与教学内容相吻合的情境,引导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触动情感,进入角色,深刻体验。
④教师要使自己的主导作用全时空地体现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诱导学生变苦学为乐学,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死学为活学,变难学为易学,变学会为会学。这就要在教学实践中致力于寻求教师的主导与学生主体、知识与能力、教书与育人、面向全体与因材施教、传授知识与学法指导等最佳结合点,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之生动、活泼地学。
⑤见微知著,驾驭课堂气氛,甚至“呼风唤雨”,冰释一触即发的矛盾,以创造出课堂教学所需的氛围。理解学生,熟悉其内心世界;尊重学生,以适当的宽容调动学生积极性,努力使学生始终处于“愤”“悱”状态。于细微处获取反馈,及时对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调控,以期圆满完成教学任务。严禁在课堂上出现师生“顶牛”的僵局。
5、严格课堂教学纪律
教师应:
①严格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本学部教务处批准,不得私自调课,不得随意安排自习或请别人看堂、代课。
②在上课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一般不拖堂。
③上课时不坐讲,不喝水,不会客,不说与教学无关的废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开课堂,不得把寻呼机、手机带进课堂。
④上课应衣着整洁,举止端正,教态自然大方,教容朴素无华。
⑤妥善处理好课内发生的一切情况,正确处理违纪学生,不得把学生赶出课堂。
⑥英语课用英语组织教学,其他学科用普通话。
6、抓住教学规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抓住课堂教学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效率,重要的是:
①抓住课堂教学核心,致力于“四基”教学。基本事实,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应用,较集中地反映了这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特征,是不断扩大和加深知识,形成各种能力的基础,是课堂教学的核心。②抓住教学进程的中心,指导学生掌握学科的知识结构。指导学生将学过的知识,按照一定章节和单元的知识体系进行系统概括,帮助学生理线串点,理清思路,把握规律,弄清知识的内在联系,形成立体知识网络,是掌握整体学科内容,帮助记忆学科知识,促进技能迁移,优化认识新知的前提,是教学过程的中心。教师应紧紧抓住这一中心,引导学生从体系的高度上来掌握知识。
③抓住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学生学会学习,抓住这一根本目的,遵照学校关于加强学风建设与学生实施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的意见,强化对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与良好习惯的形成。
7、努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现代化校园的创建,特别是现代教育系统工程的建设,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开通,为运用现代媒体、媒传与教学设计技术,开发利用教育资源,优化教学过程,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教学体系提供了一流的现代化教学环境,应充分运用这一现代化教学环境,努力探索,及时总结,改革课堂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布置必要的作业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基本手段,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主要方式,教师应认真进行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2、作业布置:
①内容要科学,目的要明确。作业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课本要求,不要随意增加和删除大纲、教材中对学生的练习要求。作业的安排要有利于巩固所学知识,有利于训练、巩固和发展学生的基本技能,有利于掌握自学方法。要注意通过作业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②难易应有序,梯度要适中。作业题的难易程度要符合教学的要求与学生的认知能力,梯度应遵从学生的认知规律。
③形式要多样,题型应多变。作业形式:一是书面作业,如书面练习,演算习题,作文,绘画等;二是口头作业,如朗读、阅读、背诵等;三是实践活动,如调查、访问、测量、实验操作、手工制作等。具体形式可根据教学需要灵活安排。题型应多变,以激发学生作业的兴趣,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反对用机械模仿和不必要的重复来加重学生作业负担,严禁以抄作业的方式惩罚学生。
④份量要适中,时间总量要控制。一般地,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五年级不超过45分钟,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⑤要承认差异,区别对待。根据班级学生学习水平与学习能力的不同,既要有统一要求,又要有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对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布置不同的作业。
⑥要加强指导。督促学生按作业的规范化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独立地完成作业,培养学生认真作业的品质。
3、作业的批改
①要认真搞好作业的批改。书面作业应及时批改,批改方式以教师全收全改为主,辅以学生互改、自改;对于互改、自改的作业也要及时检查指导,绝不能放任自流。
②作业批改要正确,批改符号要统一,格式要规范,书写要工整,批语不要覆盖学生字迹。作文批改要仔细,错字、错句要及时订正。对于学生订正的作业也要及时检查、批改。
③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集体讲评;对作业中出现的个性问题,要进行个别辅导或面批。作业讲评应及时。
四、辅导
1、课外辅导是优化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与发展。它包括解惑答疑、补缺补漏、培优辅困,指导学法、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教育等。教师应把课外辅导与课堂教学纳入统一的教学计划之中,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2、辅导应遵守下列原则:
①认知辅导是同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指导相结合。在提高学生学习水平的同时,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运用科学方法。
②坚持个别性。以个别辅导为主,不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得用整班上大课的形式。
③增强针对性。针对学生在学习上的差异与存在的不同问题采取分类指导。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辅导重点应放在知识的扩展和独立思维的培养上,发展他们的特长,鼓励和支持他们拔尖,让他们的专长和爱好得到充分的发展。对于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及时补缺补差,加强学法指导,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对学习基础薄弱与学习困难较多的学生,教师要以诲人不倦的精神,对这类学生以特别的关注,热情而耐心地加以系列辅导。
3、提倡分层教学,实施课内辅导。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针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要求,实施分层教学。在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教师于巡视中应有目的地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
4、开展课外活动。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设施,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开辟第二课堂,展开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活动的内容要符合课程计划的要求,符合各年龄段学生生理、心理特点,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中心,以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重点。活动中以学生动手、动口、动脑为主,教师予以指导、帮助,不包办代替。
第3篇: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和***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学教学常规管理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希全体老师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课前准备工作:
1、各科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应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并在整个教学过程紧扣《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加以落实。
2、拟定全学期教学计划。各备课组在教师通读、熟读教材的基础上,结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安排好教学进度,仔细拟定本学期教学计划和“寓德于教”计划。
3、集体备课。教师(含行政领导)应按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参加集备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备课前每个教师应再次熟读教材及有关教学参考资料,提出个人教学设想,并围绕教学目标的要求、主要教学内容重点、难点、课堂主要范例、练习与作业、可供选择的教学方法、手段、教具等积极展开讨论,最后结合自己班级实际,优选最佳教学方案。同一学科的教学尽量做到统一进度、统一要求,并写好集备记录。
4、认真写好教案。要根据各学科、年段、班级及学生的特点认真写好有自己特色的教案,教案体现教学目标、师生活动、课后反及作业设计等、对范例、练习、作业,教师要先“下水”完成,学校教务处对教师教案及作业“下水”完成情况,每学期至少检查六次。
二、准备教学工作:
1、准备上课,教师必须在预备钟铃响之前到达教学地点。
2、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1)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督促学生入座,安定情绪,准备各项学习用品,准备上课。
(2)上课铃响后,教师进课堂;班长口令:“起立”、教师说:“同学们好”,学生答:“老师好”,教师还礼并答“请坐下”,以完成师生上课心理准备。
(3)教师根据班长报告,填好点名册开始上课。
3、教师施教中应态度亲切,精神饱满,坚持讲普通话,讲授要注意言简意赅,吐字清晰,提问学生用语礼貌。造成课堂融洽、和谐的气氛,并注意启发引导,调节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板书工整。规范、板书包括字与图,都要做到工整、端正,无论汉字及各科作图,都要符合规范,各科教师应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不写错别字。
5、端正教态与学态。教师要以身作则,上课时态度严谨,同时要求学生坐姿端正,注意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发言时举手,杜绝上课思想开小差,做小动作。
6、对个别学生的违规行迹教师应采取灵活、适当、理智的方式批评纠正,不得马虎迁就,避免课堂上出现顶牛现象。【实验室管理总则】
7、不拖课、不占课,督促学生做好“二操一锻炼”。
8、认真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开足上好各学科课程。
9、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将技能课改上其他课,及随便调课停课。
10、下课铃响,教师喊“下课”,班长喊“起立”,老师喊“同学们再见”,学生喊“老师再见”,老师离开教室。
三、加强课外辅导,促进学生的发展:
1、教师在早读和下午第三节自修课应按时下班个别辅导、解疑,避免占用时间作全班性的集体辅导。
2、在学习上热情关心后进生,帮助他们分析后进的原因,鼓励他们树立信心,改进学习方法,赶超班级上的优生。
3、对优生在思想与学习上应更严格要求,在学习上进一步指导,积极培养与扶持尖子人才。
4、积极开展家庭访问,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条件、习惯,有的放矢帮助学生解决思想、生活、方法问题,家校配合,促进学生进步、提高。
四、做好教学效果的检查工作:
为了有效地评价和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布置作业与考试作如下规定:
1、各学科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统一的作业规范并通过批改、讲评、展示优秀作业等方式严格训练学生,让学生熟悉和巩固学习知识。
2、要精选作业,作业内容必须注重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作业份量深广度要适当,可根据不同程度学生,布置适当的选做题,以关注不同层次的学生,因材施教,分类推进。
3、作业要及时处理,全面审阅,重点批改。对所有布置的作业,应指定科代表按时收缴登记,发现拖、缺现象要调查,对抄袭现象要批评纠正。已收缴的作业,必须全面审阅,及时发现问题,重点批改(或轮换批改),及时讲评,提倡有重点地面批面改。
4、培养学生自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通过适当方式检查作业订正情况。
5、考试的命题,要注重基础,要面向全体,要让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合格。
6、期中、期末考试可采取教研组、年段命题,分题流水评卷以检查衡量教学效果,但要注意科学命题,认真审核,严加保密。
7、考试方式要统一,师生都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纪作弊的学生,应及时严肃批评教育和处理。
8、各年段各科单元考要统一进行,同时应做好必要的课堂小测与课堂练习。
9、各类考试都要求教师认真评卷,及时发回,认真进行讲评,并做好质量分析和查缺补漏工作。要认真督促学生订正试卷,认真总结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情促教:
教师言行举止应作为学生的表率。学生的缺点,教师要热情诚恳地劝导和严肃耐心地批评教育,不应放任自流,也不应嘲笑、讽刺、挖苦学业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驱赶学生出课堂。
不论上课还是自修,教师不得看书报、抽烟、带小孩、打毛线、接电话、接待客人等。
六、注重教科研工作制度化:
1、教师要加强理论学习研讨,提高理论实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交流学习心得,了解教育教学动态。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抓好立项课题研究,积极开展课题研究。
(1)抓好立项课题的研究,认真做好制定计划、过程管理、阶段小结工作。
(2)围绕新课程改革重新制定新的课题,借助新课题推进新课程,推动学校教学开展。
(3)要求课题组成员围绕课题上好研讨课,大家共同听课、评课并进行反思,以提高教科实效。
4、教研组活动每周安排一次,教研组长必须做好有关教研组的各项
第4篇: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为了规范我系的教学管理,促进教育改革,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的合格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是我系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突出应用型教育特色。
第二条教学管理涉及到所有教学人员,除执行本规范外,我系针对教学工作的各个主要环节,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教学管理严细化。
第三条要建立一支高水平和高效率的教学管理队伍。
第二章教师管理
第四条重视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系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和现有教师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等因素,制定全系师资队伍的建设规划、培养计划和实施办法。
第五条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六条教师应具有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全面实施硕士化工程,2000年以后毕业的教师原则上应达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全部教师都必须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对尚不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系配合学院应作出规划,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尽快达到学历要求;同时配合学院人事处招聘高学历教师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
第七条教师的基本职责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引导学生学习知识,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和掌握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教师应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广博的知识面,在所任学科专业上应具有较宽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了解与相关课程的先行、并行及后续顺序,按强化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教学;还应具有开展科学研究及自我提高的能力。
第八条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教学理论水平,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能够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手段进行教学。
第九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经常深入生产、管理和服务现场,参加专业实践活动,了解生产第一线的动态与发展,掌握现场技术,提高专业实践技能,鼓励教师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证考试,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的各项工作。必须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地、深入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意因材施教,以严谨的教风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每堂课,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听课5学时,并作好记录。主动承担专业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一条教师应具备开设两门以上课程的能力(其中一门必须是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师每年应撰写出1-2篇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
第十二条重视对专业带头人和课程主讲教师的培养与使用,有计划地选派他们参加教学研究、学术研究的会议,及时了解科技经济发展动态,开阔视野;要创造条件,优先让他们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等工作;要帮助他们做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切实起到专业带头人的骨干作用。对教师要不断进行素质、职业道德以及创业、创新精神的教育与培养。一是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新教师和新调入教师开课前应由教研室组织试讲,经评定能胜任教学工作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开课。二是要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鼓励教师脱产进修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取得高一级学历或学位者,要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教师培养班、学习班或学术报告会。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成立教师考评委员会。根据本规范和学院制定的有关教学规章制度,加强平时的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平时考核与全面考核结合起来。
教师的全面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人员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第三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教材管理
第十四条教学计划是最基本的教学文件,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专业的性质、任务,按照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和知识能力结构等要求组织制定的。它通常由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学制、知识能力结构、教学环节设置、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时数、实践与技能教学、考试考查、理论与技能教学计划表等要素组成,各部分均有必须的说明。
实践性教学计划由系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拟订初稿。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必须充分征求企业和用人部门的意见,并进行分解。
第十五条教学计划必须在新生入学前一学期完成。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变动,但允许在课程顺序和学时安排方面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意见由专业教研室于开学前两个月提出,经系审查,报教务处、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以课程为单位,以纲要形式编制的重要教学文件。有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专业,一般应采用教学主管部门制定的配套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通常由制订大纲的依据及指导思想、课程性质、任务、要求、课时分配、理论教学内容、实验(实习)内容等部分组成。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充分体现教学计划中对本课程技能教学的要求,要具体落实技能教学的内容、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
第十七条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安排教学进度。执行中允许在完成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所增删,但需经专业教研室和系批准,并不得随意减少实践教学时数。
第十八条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应首先选用国家教育部的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时,可选用协编教材或基本符合教学其他教材,但需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对于难以选到适应教材的课程,系、教研室应组织编写试用教材或讲义。
第十九条系要重视教材管理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无论采用何种教材都必须在开课前一个学期提出,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审批后组织预订、采购或编印,不得随意更换,每学期开学前,要做到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教材或讲义,供教学使用。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发放教学参考资料,确有必要的,须经教研室、系讨论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同意,随教材一并发放。
第四章教学行政管理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计划是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应按学期制订。计划应明确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力求重点突出,职责分明,措施得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由教研室拟定,经系学术委员会审批,系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学期结束时做好总结。
第二十一条系、专业教研室应按学院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内容应简明扼要,并附有工作安排计划表;经系学术委员会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要做好总结。
第二十二条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各班级具体的教学安排。教学进程表应包括各班级的课程名称、学时数、教学实习、公益劳动、考试课程及日期等内容,由教务处组织系部根据校历、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拟定。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衔接,周学时数应控制在24-30学时。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三条根据教务处教学进程表中的课程下达教学任务,系择优合理地安排任课教师,经教务处审核批后,由教务处于放假前两周下达教学任务通知书。教学任务通知书应包括课程名称、授课班级、总课时、本学期课时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
任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分为总表和授课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应填写完整,学时数应与授课计划的时数一致。授课计划表应按表列项目填写,以两学时为一单元,实践性教学、电教内容、阶段测验、考查、考试应在计划内列出。学期授课计划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教研室讨论,系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执行,一式四份,教务处、系(部)、专业教研室和教师各具一份。如需更动学期授课计划,按上述程序审批。
第二十五条课程表是全系师生教学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编排,教务处长审批后于放假前下发。课程表一经公布,不得轻易变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课,原则上须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经系部主任批准。需临时停课必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并由教务处下达通知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教室日志是掌握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复核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原始记录。系组织学生认真逐项填写,排入课程表的实践性教学应记入教室日志。教务处组织系部或教研室至少四周检查一次各班级教室日志,并填写出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发现问题应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教学质量检查是一项常规性工作。系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检查制度。系和教研室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检查性听课和分析学生试卷,检查教案、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作业的批改情况等,了解教与学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以达到不断的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开学前及学期初的主要工作。
1、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2、检查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情况,如任课教师的状况,教材的供应情况,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实习点的落实等;
3、办理学生补考、会同学工处办理学生注册、升留级;
4、发放教室日志;
5、统计在系学生人数变动情况;
6、整理上学期教学文书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并按规定建档及移交系、学院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学期中的主要工作是组织评教评学,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评估分析教学质量。特别要注意实践性教学完成情况。
第三十条学期末的主要工作:
1、制定或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进程表,确定任课教师,编制课程表;
2、督促下学期任课教师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并进行审批;
3、组织和安排学生期末考试、毕业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布置教师及实验指导教师填写工作情况登记表,检查学期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
5、填写、统计学生的成绩,通知学生下学期报到时间和补考时间;
6、做好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
7、做好新生入学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一条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系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系和教研室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始资料及结果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系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系办公室和教学办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交档案室保管,并另立电子文档版本保管。
第三十二条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说明表;
2、教材使用情况说明表;
3、校历;
4、教学进程表;
5、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6、学期考试、毕业考试试题,标准答案,试卷分析表及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等;
7、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的计划和大纲;
8、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统计表;
9、学期授课计划表,教室日志,学期教学进度检查表,学生考试试卷,一定数量的实验(实习)报告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教学业务档案由系负责收集,按专业、年级建档,学生毕业后及时交学院档案室保管。
第三十三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主要内容:
1、按学号编制的在校生学生名单;
2、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留级、跳级及奖惩等文件;
3、每学期在校学生人数变动统计表;、
4、学生各学期成绩统计表。
以上材料由教务处负责收集、建档、保留。
第三十四条教授业务档案(即教师及实验指导老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师及实验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工作情况登记表;
2、教师的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刊、译文、教研及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有关教学质量、业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材料及奖惩材料;
4、各种教学业务(含上课、毕业论文指导、毕业实习指导、认知实习指导邓)、技术培训的材料;
5、学历证书复印件,任职资格,聘约等材料;
教师及实验指导教师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建档、保管。
第五章教学过程管理
第三十五条任课教师要遵循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全面素质教育融汇于教学全过程。
第三十六条备课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和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并做好以下几点:
1、了解任课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知识基础,特别是基础较差的学生要有针对性的措施;
2、根据学院、系编写教案的规定,按授课计划每两学时写一个教案,应准确把握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确定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
3、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了解生产、管理、服务实践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教学内容要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实例和案例,理论联系实际,设计好教学中的各个环节;
4、同专业、同年级、同课程的任课教师应统一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5、教案应填写完整,教师备课笔记的内容应根据各专业各课程的特点详细编写,并不断更新和补充;
6、初次上课或上新课的教师,在上课前必须写出该课程的完整教案,经指导教室、教研室主任审阅批准后,才能正式授课;
7、教师讲授曾经讲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并最少储备两周以上的教案;
8、处理好与先行课和后续课程的衔接;
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学模型挂图、教学仪器、工具材料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对于实训课以及操作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第三十七条授课
任课教师要认真讲课,严格按照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活动,既传授知识又培养学生的能力,并做好以下几点:
要从应用型教育的特点出发,突出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能力和培养全面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讲课力求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语言准确生动、板书工整有序,富有启发性;
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上课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上课无故迟到和提前下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教师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应充分采用电教手段和设备,以及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声像同步,图文并茂,把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形象化、实物化,增强教学效果。
第三十八条作业。
任课教师应认真安排课外作业。作业应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选题以巩固知识和形成能力为目的,作业次数和份量要适度,原则上每次课后至少要布置一次作业,原则上学生作业全批全改,对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应进行讲评。不合格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应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九条辅导和答疑。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它包括课外辅导课、答疑、指导学生阅读和实践活动、对缺课学生补课等多种形式,任课教师每周至少下班辅导一次。凡教务处、系、部排定的辅导课,教师应按时进行。辅导时间、内容应按学校规定的记载。辅导中除解答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过程考核教学。
技能教学是职业教育中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技能(实务)训练、实习、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综合训练、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实验(实习)应有指导书或教材。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综合训练、毕业设计与社会调查要有任务书及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调查报告、设计说明和图纸、毕业设计(论文)都应有统一的规律和要求,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讲课、指导和实验报告的批改等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都有亲自参加实验操作的机会。每次实验都应有实验报告。在校内进行技能教学时,属于理论教学穿插进行的,可以4学时为一单元安排,按理论课程教学的作息时间执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并要及时规范学生的操作动作及解答问题;凡是整周安排的各项技能训练,作息时间参照8小时工作制。在校外进行技能教学时,参加的师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型作业、课程设计、综合训练、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紧密联系生产实际,由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选题和资料或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并提前两周向学生下达任务书(课题)。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掌握进度,确保质量,严格考核,每个工作日与学生面对面的指导时间不少于3小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综合评定其成绩。
第四十一条实习。
实习也是职业教育中的重要教学环节,按其性质和任务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劳动)和毕业实习等。
实习计划由各系安排专业教研室结合学校和实习场所的情况拟定,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实习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实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分配,学生分组情况与指导教师的安排,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方法,实习的组织与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措施等。
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认真填写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实习纪录,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实习结束时,应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写出实习报告,并对学生实习成绩做出评定。
第四十二条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全体教学人员都应认真对待,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科学管理。
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可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其形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操作、开卷、闭卷等,教务处应将每学期期末考核科目列入教学进程表。单元测试、考查应在学期中分散进行。期末考核前一周应停止一切测验或考察。各类考核在学生成绩中的权重,按学院统一规定执行。
教师应认真进行考核命题。有条件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并在考试命题中发挥作用;无试题库时,可由任课教师命题,也可由专业教研室或系部指定非任课教师命题。采用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度相同的班级应统一试卷。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分量相当的两份试卷(一份作备用或补考用),并附有题解及评分标准。命题应注意覆盖面和教学重点,基本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等比例应恰当。命题应从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出发,探索以综合能力考核为目的的考核内容和形式。
试卷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批。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等过程,应严格保密。
教师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评分。阅卷工作尽量采用同课教师分题流水阅卷的方式进行。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和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按百分制(一般不出现小数)或四级分制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
系教学办做好考场、试卷、监考人员安排等准备工作。监考人应认真监考,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考场纪录,对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应严肃处理。
学生试卷与成绩由教室统计并在考试后7天内上报系教学办,评阅后的考卷和学生成绩表一经上传,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如需改动应经系部主任和教务处长同意,并派人会同阅卷教师查阅试卷,提出理由签署意见。
第四十三条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要有计划地开展素质教育和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质量意识、社交能力、竞争和合作精神,开拓和创业精神;要有组织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应组织健康、计划落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有意义,开展正常,有记录,有总结。
第六章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
第四十四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教学研究的组织与管理。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全系教学研究工作。
第四十五条系、教研室每学期制定教系、研室教学研究计划,建立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参加教研活动、教学质量检查、考试考核成绩分析、教学研究论文评选和教学信息管理等制度,定期组织全校性的业务学习、科技讲座、教学及教改经验交流。
第四十六条教研室是进行教学研究和组织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它直接承担学院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直接影响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要保证时间,每周不得少于两学时。教研活动内容主要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法;研究实验实训技术的改进和实验实训室建设;交流教学经验;分析教学质量;开展业务学习和其他教学研究。要认真组织听课、观摩、教改等活动。教师除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外,还应主动探索所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注意积累教学资料和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研究的内涵扩展,应向应用型课题发展,密切联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实际,成果要有较高技术含量,要运用于生产,要促使专业教师不断写出考察报告和新的案例。兼职教师应参加教研活动。
第四十七条教学评估是教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把教学评估工作作为系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除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的评估工作外,系还应有计划地开展专题性的教学评估。要重视各种教育教学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通过常规教学检查、师生座谈会、听课等形式,建立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通过毕业生调查、与用人单位座谈等形式,建立人才需求与毕业生质量的信息反馈网络;通过各种层次的教学评估收集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办学效益的反馈信息等。对收集的各种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研究、归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八条做好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要形成制度,一般每年要进行一次分专业调查或全面调查,调查人数可根据需要抽样,调查内容应包括毕业生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及业务素质。
第四十九条要开展学校间的信息交流,注意吸收兄弟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经验。收集获取与学院专业、教学有关的国内外生产、科研资料,以利于系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章教学设施管理
第五十条为确保技能教学顺利进行,应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要制定实验室实训室工作年度计划,其中包括技能教学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新开实训项目计划及实训技术改进计划等。实验实训室必须制定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实训操作规程、仪器保养制度,损坏仪器赔偿制度和仪器外借制度。每次实验实训结束应及时填写技能教学情况记录表作为统计实验开出率、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利用率及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量的依据。仪器设备必须合理放置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随时满足教学需要。
第五十一条重视系内实习场所的建设,实习设备的完备率应不低于按教学计划要求的20%;切实加强校内实习场所及设备的管理,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实习开出率。定期检查和保养各种设备、设施,确保实习设备的完好率。
第五十二条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相关规定按照系每年制定的相关实习制度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范由经济系会同各教研室、系办公室和教学办、学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解释权在经济系。规范中的条款与学院文件或指示精神不符的,按学院文件或指示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范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工作标准:
一)备课标准:
1、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参,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分解到课时。
2、按时交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交一,留一,贴于备课本前面。
3、认真写好课时教学计划(教案),一课时一教案,格式规范,项目齐全。
4、教案既有周目录,又有总编号,准确无误。
5、教学目的突出素质教育要求,既注重智力因素培养,又注重非智力因素培养
6、教学过程突出教学方法、教具学具操作、电教媒体等设计和使用过程。把握重点,突破难点,详略得当,切实提高“五大效
率”,落实“激发兴趣、教会方法、培养能力、养好习惯、发展个性”的目标要求。
7、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深广度,统一重点,统一大部分作业。
8、教案保持余量一周。
9、同年级同学科禁止共用一本教案,应该做到每人一本教案。
二)上课标准:(即《课堂规则》):
1、禁止无教案上课;禁止私自调课;禁止旷课、让课、要课。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3、基本依据教案上课。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贯彻素质教育要求,在教学中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素质的培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把学生
赶出教室;不得随意停止学生上课。
5、注重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体育教师着运动装运动鞋);讲究教学艺术,机智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6、教学中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完成教学任务。
7、优化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法研究,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
8、丰富教育手段。教学准备要充分,积极使用电化教学手段;100%完成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三)辅导标准:
1、端正教育思想,对优生要正确引导,对差生要耐心辅导。
2、制定培优补差计划,交一,留一贴备课本前面。
3、制定教学计划、课时计划(教案)时,要突出“备学生”。
4、课堂教学中加大对差生的训练(如答问,演板等)密度。
5、对转入、因病、因事等缺课的,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方式补课。
6、充分利用补差时间,重点指导差生,增强差生信心,指导学习方法。
7、创造条件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拓视野,发展个性。
8、在教学后记中对差生转化有明确的记载。
四)作业标准:
1、严格控制作业本。只准使用由学校审发的各科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禁止教师集体收钱购买其他练习册;提倡一科同时只
使用一个课堂作业本和家庭作业本,以便及时批改。
2、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课堂作业”课堂完成;课外作业一般要求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
过45分钟。
3、强调作业设计。禁止大量机械性惩罚抄写(20次及以内)。
4、控制作业和批改密度。语文、数学每周5次(作文每学期8次,教师本人亲自批改)批改,英语、写字、思品、科学、美术等
每周1—2次作业批改。
5、教师必须批阅学生的课堂作业本,亲自批,每次批,每本批,批改率达100%。
6、教师必须认真及时批阅学生作业本,书写工整,有评价,有日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7、针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普遍问题,及时讲评。
8、对作业中的错误要求学生及时订正,订正率达100%。
五)考试标准:
1、按教材要求组织好单元测试,做好成绩记载,及时交教导处。
2、改进考试方法,加强平时考核,把动脑、动手、动口等有机结合起来。
3、学校每学期一般只举行期末考试。
4、严格执行《监考规则》,忠于职守,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做假,保证考试真实。
5、严格执行《批卷统计规则》,按要求认真阅卷统计,严禁做假。按要求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规范、全面,及时上交。
6、按要求对学生成绩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措施,及时讲评,及时上交。
7、按要求撰写教学总结,及时上交。
二、管理要求:
一)备课管理:
1、教研组:
(1)每学期初制定教研组计划,集体备课“三定”、“五统一,有具体详细的安排(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统一进度,统一目标,统一深广度,统一重点,统一大部分作业)。
(2)按学校要求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转差计划及其他有关报表,收齐后交教务处。
(3)每周检查一次本组教师的教案,并签名(日期)。教案有问题的,督促教师改进;普遍性的问题,向教务处反映,有记录。
(4)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按学校要求将教师所有学科所有教案收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集中检查。在教务处组织的期初、期中、期末全校教师教案检查中,按要求,认真履职,做到规范、公正。
2、教务处:
(1)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2)期初收齐全校教师所有学科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转差计划等,严格检查,指导改进。
(3)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集中对全校所有教师所有学科的教案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问题,评价等级。有书面总结3次。
(4)每周抽查1个教研组的备课教案,深入一个教研组开展集体备课,有记录。
(5)对教研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学校:
(1)审核学校教学计划。
(2)期初对全校教师所有学科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转差计划进行抽查;每周抽查教务处人员教案;协助教务处每月抽查一个教研组教案。参加期初、期中、期末全校教案大检查,期末评选30%优秀教案。
(3)每月深入一个教研组集体备课。
(4)对教务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上课管理:
1、教研组:
(1)抓好本组教师的出勤考核,在权限内请假的,及时反映到教务处调课。
(2)按教学进度,每周了解教师教学情况。
(3)发现有学生被随意停课,要做教师工作,督促改正。
(4)组织全体教师每学期完成1节组内教研课,相互听课,评课,作好记录。教师学期听课10节,教研组长听课15节。
2、教务处:
(1)协助校办做好教师考勤,及时调课,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2)按教学进度表,每周抽查一个教研组教学情况,每月协助校长检查一次自然实验教学工作。
(3)随时进课堂听课,完成听课20节。对教师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在期末《教学常规管理总结》中反馈。
(4)每学期期中、期末分别召开1次教师、学生座谈会,评教评学,有书面反馈意见。
3、学校:
(1)随时进课堂听课,完成听课30节。
(2)参加评教评学会,每月抽查一个教研组教学进度。
(3)每月对自然实验室教学检查一次。
(4)对教务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辅导管理:
1、教研组:
(1)期初督促教师制定培优补差计划,收齐交教务处。
(2)每周抽查本组教案时,在教学后记中对教师补差情况进行检查。
(3)积极组织本教研组教师、所属学生参加学校有关竞赛。
(4)协助学校完成评选培优补差先进教师的工作。
2、教务处:
(1)期初收齐教师培优补差计划,指导改进。
(2)每周抽查一个教研组教案时,在教学后记中对补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改进。
(3)建立校级差生转化档案,跟踪调查。
(4)对教研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学校:
(1)期初检查教师培优补差计划。
(2)组织学生有关竞赛活动,检验培优补差效果。
(3)期末表彰培优补差先进教师。
(4)对教务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作业管理:
1、教研组:
(1)按学校要求,检查本组教师所属学生的作业本(练习册),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每周抽查一次本组教师作业批改,督促批改率100%,订正率100%。
(3)期中、期末按学校要求,将教师所有学科作业收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集中检查。
(4)在分工检查作业批改中,按要求认真履职,作到规范公正。
2、教务处:
(1)期中、期末两次问卷调查,检查学生的练习册、作业本、作业量。书面总结,及时反馈。
(2)每周抽查一次学生作业量,教师作业批改情况。
(3)期中、期末集中对教师的作业批改进行集中检查,书面总结,及时反馈。
(4)对教研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学校:
(1)期中、期末两次抽查学生作业本、练习册、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参加期中、期末两次作业批改集中检查。
(3)期末评选30%优秀作业批改的教师。
(4)对教务处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考试管理:
1、教研组:
(1)督促教师搞好单元测试。
(2)督促教师按学校要求完成监考、阅卷、登记、分析等工作。
(3)期末督促教师撰写教学总结,收齐交教务处。
(4)期末撰写教研组工作总结,按时交教务处。
2、教务处:
(1)组织全校期末考试,阅卷、登记、分析等。
(2)做好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总体评价,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期末撰写教学常规管理总结,按时交学校。
(4)对教研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学校:
(1)检查学校期末考试、阅卷、登记、分析等工作。
(2)协助教务处对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收集资料,及时归档。
(3)撰写学校教学工作总结。
(4)对教务处的此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1篇:医院感染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为了不断强化全体工作人员对预防医院感染的认识及知识水平,把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始终贯穿于医疗活动中,从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的防范意识,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二、培训的对象、内容及时间
1、培训的对象包括专职院感管理人员、临床医生、护理人员、医技药剂人员及工勤保洁人员
2、培训内容及时间
(1)专职人员参加全国及区、市两级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及时掌握医院感染防控的最新信息动态,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2)、医师、护理人员及医技药剂人员本年度重点配合三级医院评审,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薄弱、依存性较低的特点及多重耐药菌感染现状进行消毒隔离相关知识、手卫生、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重点进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及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监测与防控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3)工勤保洁人员重点进行消毒液配置方法、保洁用具分区使用、分类放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方法;个人防护方法等的培训。
三、培训形式及考核方法
1、每月由科室院感监控组长组织科室人员进行院感相关知识学习,月底质控考核时根据科室学习记录进行提问,将结果反馈于质控简报并与科室效益挂钩。
2、由医院组织的培训 邀请附院专家来院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级医院评审院感防控迎评内容讲座一次;举行手卫生与医院感染专题培训一次。
每次以讲座形式培训结束时以笔试测试卷当场考核,结果反馈于质控简报。
3、工勤保洁人员培训2次。
4、选送人员参加区内的医院感染培训班。
第2篇:医院感染培训计划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充分发挥广大医务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我院2015年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1、全院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工作人员
2、新进人员
3、实习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授课科室:
根据培训对象选择下列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1、多重泛耐药菌感染病人预防与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管理科)
2、手卫生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
3、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管理科)
4、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科)
5、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医院感染管理科)
6、医院感染防控基础知识(医院感染管理科)
7、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政策和传染病疫情,随时进行专项培训(相关科室)
8、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和重点科室人员参加省市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培训方式方法:
采用大课集中培训和小范围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以多媒体课件授课为主。
四、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重点安排在4月、7月、8月、9月,专项培训随时进行安排。
五、培训组织者:
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
六、考试考核:
每一专题培训结束后,根据情况,对不同人员进行答卷考试或操作考试。新进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考绩档案。
第3篇:医院感染培训计划医院感染教育是伴随着医院感染学的建立而开展的,其目的就是要使全体医务人员,掌握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基础知识和技能,将医院感染控制意识贯穿于全部诊疗活动中,以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造福于人民群众。医务人员也只有在掌握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和技能后才能将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变为自觉行动,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健康。
医院感染管理学教育有一定的广泛性,由于它涉及到临床、医技、后勤、行政等各个方面,因此医院感染管理学教育的基础上其教育内容必须针对各个层面上的医务人员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应反映岗位的特点,符合岗位工作的特点,特制定一下今年的院感学习培训计划:
一、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院感管理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时间3个学时。内容:系统地介绍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及有关知识,使其能初步掌握院内感染的预防和管理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医师: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再教育不少于6学时。内容:定期组织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学术讲座,及时讲解医院感染管理的进展,如细菌菌株的分型技术、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消毒灭菌技术的进展。
三、护理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再教育不少于6学时,内容:学习有关医院感染的专业知识,提高无菌观念和消毒隔离技术。
四、医技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再教育不少于6学时。内容要有针对性的举办各类型的学习班,如:各种内镜的清洗、消毒技术,以及其它治疗仪器的消毒技术,无菌操作技术等,使其树立正确的无菌观念,预防因辅助检查和治疗操作不当引起的医院感染发生。
五、工勤人员:医院感染知识的再教育不少于6学时。内容:加强预防医院感染的培训,如:医疗废物的处理、医疗污水的处理等。
六、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的培训,如:各种环境卫生学监测标本的采取、医院感染监控检验师,主要学习各种微生物学采样、细菌培养等,检验技术,如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学习班、供应室管理学习班等。对各类兼职或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七、医院的各级管理人员:内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学习,使其各级领导能从医院感染发生的历史、医院感染造成的危害、流行特点、医院感染的现状来认识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
第4篇:医院感染培训计划1、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加强自身院感知识的学习及全院院感知识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2、全年对全体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与考核。院感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6学时。定于一、四季度进行全院医务工作者院感知识培训。
3、医院必须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定于三季度对全院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岗前院感知识培训和考核。
4、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定于二季度对工勤人员进行岗前院感知识培训。
5、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每年应接受省卫生厅培训时间不少于15学时。
6、选送供应室、胃镜室、口腔科、血透中心相关人员外出参加培训班学习,以取得相关资格证;协同护理部选送供应室工作人员去市二院外出学习供应室的管理及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清洗与消毒;协同医务科选送检验科医师去二院学习院感的实验室监测,回来后以点代面、开展相关工作。
第5篇:医院感染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专职人员业务水平,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安排,20XX年全省共举办五期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培训计划如下:
一、医院感染管理高级培训班
内 容:
1.医院感染管理现状和发展方向
2.《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
3.《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
4.《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
5.《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
6.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点和注意事项
7.消毒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主 办:山东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立医院
时 间:20XX年5月中下旬
地 点:济南市
负责人:王一兵、李卫光
二、传染病与医院感染管理及新法规培训班
内 容:
1.综合医院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与医院传染病防治应急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要求
4.医院传染病防治与监测预报
5.《艾滋病职业防护指导原则》与标准预防
6.医疗废物管理进展
7.消毒与灭菌技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应用
8.肝病治疗新进展与职业防护
9.肺结核发病现状与管理【实验室管理总则】
主 办: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时 间:20XX年10月
地 点:济南市
负责人:孙玉梅
三、全球医院感染控制培训班
内 容: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用药指征,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案,预防用药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等内容。
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根据《规范》总则、基本要求、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附则的内容,就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等问题进行培训。
3.医院感染控制和监测中问题的探讨。
4.医院感染的流行病学进展与爆发流行的调查。
5.急诊科室面对传染性疾病应采取的预防与控制策略。
6.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7.执行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的思考与建议。
8.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流行、治疗、预防和控制。
9.医疗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
10.临床微生物的调查研究。
主 办: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时 间:20XX年4月27日至5月1日
地 点:青岛市
负责人:赵秀云
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培训班
1.医院评审中医院感染管理项目设置及评价标准的探讨
2.医院卫生服务领域中的相关法律法规
3.如何加强对手术室等医院重点部门感染的监控
4.医院感染微生物学标准及监测
5.前瞻性调查与目标性监测的探讨
6.供应室的管理
7.医院感染中消毒技术的进展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临床督导模式的探讨
9.《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10.充分发挥微生物实验室在医院感染监控中的作用
1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要点
12.医疗质量与医院感染管理
13.真菌感染的防治
14.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应对措施
15.消毒、杀菌、除菌新技术展望
16.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与防护
主 办: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时 间:20XX年4月18日至23日
地 点:青岛市
负责人:董国英
五、医院感染研究
内 容:
1.香港医院感染管理见闻与启迪
2.乡镇医院、厂矿企业医院医院感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新的《传染病防治法》与医院感染
4.《内镜清洗消毒操作规范》
5.《医疗机构口腔科诊疗器械消毒技术规范》
6.《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7.医院重点科室合理布局与规划
8.医疗废物的合理管理
主 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点:泰安市
时 间:20XX年7月
负责人:韩传萍
请各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对经培训合格者颁发《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岗位培训证书》证书。
第1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办理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第2篇:公司安保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
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门卫检查时应注意:(1)不可触及人身。(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第3篇:机关安全保卫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青岛市单位内部保卫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性质将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责任,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确保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机关下班后、节假日期间非加班和值班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机关。如有急事或需加班应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值班人员应进行登记。
三、坚持值班制度。市社机关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并检查当天值班情况。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有出差或其他事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由值班人员所在处室进行调整,不得空岗,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来文来电,要认真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如发生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迅速向领导报告。
五、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机关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室、财务处)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足配齐防火器材设施,有关人员要熟悉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机关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机关全体人员都要增强安全保卫观念,保持警惕,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与危害机关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七、若发现空岗1次者,向处室或分管领导通报,若空岗2次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4篇: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qiāng、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qiāng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qiāng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
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qiāng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英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保
第五章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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