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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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整体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一篇

万利水上人家物业管理整体构思

基于水上人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社区的定位,海南万利精诚物业对水上人家的物业管理将结合开发商针对高消费人群的市场定位,延伸和提升万利集团公司的品牌,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着重于社区的环境管理、治安管理、业主的有偿服务的有效运用,在管理过程中导入CIS形象设计等,意在通过我司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塑造水上人家社区的品牌,并最终实现购房者以成为水上人家的业主而自豪,集团开发公司以水上人家的精品楼盘成为地产界的榜样。

一、导入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化物业管理

万利物业将在水上人家的管理过程中,导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小区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强调在管理过程中的各部门、各环节都严格按ISO9001:2000标准执行,让物业管理工作在科学、严密、完整的质量标准指导下有效实施。同时贯彻“全员参与,提供优质服务;持续改进,满足客户需求”的质量方针,用一流的理念、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来实现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为小区赢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水上人家组织架构

海南万利精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水上人家管理处

客 工 保 环 户 程 安 卫 服 维 分 绿 务 修 队 化 部 班 班

三、管理处工作职责

1、 对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2、 按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执行与实施。

3、 制定、监督、实施管理处经营管理方案与计划。

4、 制定管理处年、月、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向上级领导汇

报业主咨询、投诉及管理目标的达标情况。

5、 主持客户服务部日常工作。

6、 负责收缴各项物业费用,每月统计费用收缴情况,并及时催缴欠

费。

7、 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岗位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对本管理区

域内的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记录。

8、 负责接待和处理业主的投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做好跟踪

服务,服务质量的回访,并对业主投诉、跟踪服务、回访工作做好详细记录。

9、 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楼宇竣工验收和接管工作,准备入住资料,办

理业主入住手续,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陪同业主验收房屋,妥善管理房屋钥匙,并对新来业主耐心、准确地解释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及有关顶目的收费标准。

10、 负责楼宇竣工档案、业主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辖区业主档案。并

负责本管理处各种文件资料的签收、发放、收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11、 负责业主房屋装修审批、监管、验收工作,监督装修过程中无违

规行为,做好验收记录,存档保管。

12、 有计划、有目的、定期做好与业主间的沟通与交流,听取业主提

出的意见与建议,并做好记录。

13、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14、 制定本部门员工岗位培训计划及考核、奖惩制度,提高本部门员

工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

15、 协助居委会、派出所、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搞好计划生育、治安

联防、环境治理工作。

1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管理处部门职责

环境管理部:负责小区环境清洁、绿化、公共设备设施的监管

工作;负责宣传环保知识,美化环境工作。

机电维修部:负责小区房屋建筑本体、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住

户提出的室内水、电等零星维修工作;负责给排水、 排

污系统定期疏通工作和二次供水管理和定期的清洗消

杀工作;负责建立房屋及重要设施的维修保养档案。

安全保卫部:负责小区范围内的消防、车辆、道路管理及安全保卫工

作;负责监视楼宇内外的活动,维持小区内的正常生活

秩序;负责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和协助辖区内的治安、刑

侦工作。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的接待和接受电话咨询,投诉、协调、处理日

常事务、后勤及紧急事项;负责小区的业主、设施设备

运行记录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多种经营及

有偿服务项目;负责在节假日开展小区文化活动。

财务部: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有偿服务费、车位使

用费、租金等的催缴及收取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费及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负责

向业主解释各项费用的使用状况。

五、公司物业服务承诺及员工守则

1 、 一双鞋——进业主家门自带一双专用鞋

2 、 二句话——进门一句话“打扰了,我是管理处员工XXX ”

服务最后一句话 “今后有问题我们随时为您热情

服务”

3、 三做到——对待业主的投诉要做到态度诚恳

对待业主的询问要做到有问必答

物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二篇

第五节 物业日常管理

5.1 管理指标及措施【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5.1.2.1 指导思想

以客户满意为宗旨,以国家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为榜样,以达标创优为目标,通过争创郑州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物业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小区的管理水平。

5.1.2.2 具体目标

5.1.2.2.1 房屋及维修管理方面:

5.1.2.2.1.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定期清洁或粉刷。

5.1.2.2.1.2 小区内有明显指示标志:交通指示牌,小区平面图及楼宇和单元标识等。

5.1.2.2.1.3 房屋完好率达到98%。

5.1.2.2.1.4 无违章搭建。

5.1.2.2.1.5 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98%以上。

5.1.2.2.1.6 房屋维修及时率达100%,做好回访及记录。

5.1.2.2.1.7 档案管理完善,有专人管理,做到完整、清晰、安全、准确。

5.1.2.2.2 设备管理方面:

5.1.2.2.2.1 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齐全,管理到位。

5.1.2.2.2.2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5.1.2.2.2.3 每日有设备运行记录,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1.2.2.2.4 电梯安全运行。

5.1.2.2.2.5 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5.1.2.2.2.6 监控系统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1.2.2.3 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5.1.2.2.3.1 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不随意改变用途。

5.1.2.2.3.2 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5.1.2.2.3.3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5.1.2.2.3.4 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5.1.2.2.3.5 污水排放通畅。

5.1.2.2.4 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5.1.2.2.4.1 小区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房、垃圾箱、果皮杂物箱等保洁设施。

5.1.2.2.4.2 小区实行标准化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

5.1.2.2.4.3 根据季节投放灭虫除四害药物,派专人管理。

5.1.2.2.4.4 做好不养宠物、家禽的宣传,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1.2.2.4.5 小区内道路、公共场所、楼道、地下室等公共部位保持清洁,不留死角,不随意堆放杂物或占用。

5.1.2.2.4.6 小区内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涂乱画现象。

5.1.2.2.4.7 高压水泵、水池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俱全。

5.1.2.2.5 绿化管理方面:

5.1.2.2.5.1 按小区规划要求做好绿化的培植、养护。【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5.1.2.2.5.2 小区公共绿地不占用,不随意改变用途,保证小区绿地率。

5.1.2.2.5.3 合理分布树、花的种植,做到四季常绿,月月花香,充满生机。

5.1.2.2.5.4 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现象。

5.1.2.2.6 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面:

5.1.2.2.6.1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采取常规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5.1.2.2.6.2 小区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值班、巡逻制度。

5.1.2.2.6.3 小区内消防监控和监视系统有专职人员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纪律。

5.1.2.2.6.4 思想重视,制度落实,以防为主,使小区内无重大责任火灾、

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5.1.2.2.6.5 公共秩序维护员服装整齐,仪容端庄,作风严谨,言语文明。

5.1.2.2.6.6 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落实防范措施。

5.1.2.2.6.7 重视对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5.1.2.2.7 财务管理方面:

5.1.2.2.7.1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5.1.2.2.7.2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1.2.2.7.3 为住户提供多项便民有偿服务,以业养业,增收节支,做到管理经费收支平衡,争取略有盈余。

5.1.2.2.8 社区文化建设方面:

5.1.2.2.8.1 充分利用小区的娱乐场所和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体活动,比如:游泳比赛、书法比赛、棋牌比赛、网球比赛、壁球比赛、篮球比赛、健身指导等。

5.1.2.2.8.2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各项公益活动。

5.1.2.2.8.3 半年开展一次征询住户意见活动,及时了解住户需求信息,调整服务内容,使住户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1.2.2.8.4 提倡住户互帮互助,文明居住,关心病残者、老人、妇女及儿童。

5.1.2.2.8.5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使住户能自学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

5.1.2.3 实施办法

5.1.2.3.1 建立创优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创建活动的领导、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工作。

5.1.2.3.2 制订实施计划

根据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要把创建活动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把创国优与创市优、省优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眼前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真正带动各项工作。

5.1.2.3.3 强化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使各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5.1.2.3.4 加强检查、督导

对创建活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寻求解决的办法;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5.2 客户服务管理

客户服务是管理服务面向业主和所有客户的重要窗口,是与客户直接接触和有效沟通的桥梁,负责接待宾客、受理服务和投诉、客户沟通、邮件收发、财务管理及各类费用代收等工作。

5.2.1 客户服务内容

负责与业户之间的联系,处理包括入伙服务、业户接待、权籍管理、维装修管理、档案管理、投诉、报修等事宜,走回访、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5.2.2 客户服务部门员工的相关要求和礼仪规范

除了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外,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 5.2.2.1 职业道德包括: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工作认真,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热情服务。

5.2.2.2 个人素质包括: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心里素质和个人形象。拥有健康的体魄。

5.2.2.3 客户接待服务标准

服务行业对从事服务的人员的礼仪规范要求很严格,因为客户服务部门在日常客户服务中会经常遇到客户接待问题,所以对接待服务规范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日常客户服务礼仪规范做一下详细阐诉。

5.2.3 接待服务规范

5.2.3.1 仪容仪表要求:

2015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宁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承诺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5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方案三: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经理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保安三名、保洁4名。

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 、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2015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四篇

方案一: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眉县安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经眉县工商局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326100003061.注册资金52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居民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20XX年8月取得宝鸡市住建局颁发的暂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编号为宝房物20XX027号。

1-2.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设经理一名,下设四个职能科室:

物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各科室人员配置

经理部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设经理1名。经理对公司所有事务全面负责,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做出最终决策,并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

在经理领导下,各科室互相协作,全面处理分管工作,对于重大问题报请经理处理,或通过高层会议商讨决策。各科室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时,并完成经理交付的各项其他工作。

1-3.公司员工配置

公司现有员工43人,获得物业管理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的14人,各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1人,其中中级职称5人。我公司目前接管两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面积达22万平方米,其中小高层1万多平方米,多层住宅20万平方米。

1-4.公司现有固定资产

公司现有房产一套,价值41万元。为更好地给管辖物业提供保洁、绿化、共用设施设备、秩序消防等方面的服务,我公司先后购置垃圾箱1台;垃圾清运车29辆,;剪草机、打孔机、绿篱机各1台;对讲机9个;潜水泵、污水泵各一台;电脑3台及打印机等设备,总价值8万多元。为物业管理服务搭建了良好的设施设备平台。

二、花园小区物业现状分析

2-1.眉县花园小区简介

眉县花园小区地处县城景贤路南段,美阳街向南300米处。东西两区占地总面积111亩,现有住宅楼42栋,住户1200户,业主3700余人。建筑总面积158675m2。

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设专业配电室和加压站各2个,院内设有智能化监控设施、路灯,广场灯;楼道内设声光控感应灯照明,目前有5栋楼各单元门口设智能门。小区共有标准化粪池15个,并在每个单元门口设雨水#、主干道设污水井、个别楼号设置消防栓。 小区内还设置大型停车广场2个,划分停车位200个;自行车棚7个,共可容纳自行车1000多辆。小区实行集中供暖,除车库外,住宅、商铺、地下室全部通暖,暖气覆盖面积156051 m2。

小区拥有大型广场花园1个,面积400平方米;各种小型花坛、草坪24处;栽植樱花树、铁杆海棠、银杏树、琵琶树、龙爪槐等名贵树种800多棵,绿化总面积19580 m2。 目前小区管理规范,治安秩序良好,车辆管理基本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2.物业特点

该物业具有以下特点:1、小区住户多,业户来源复杂,有商人、农民、国家机关领导、企业职工等;2、小区分多次阶段性建成,原有设施设备落后;3、小区分东西两区。 2-3物业管理分析

征对该物业特点,除收费、绿化外,秩序、维修、保洁服务需配备两班服务人员。秩序管理、维修服务需实行24小时物业服务管理,收费、保洁、绿化实行8小时服务。

三、物业管理方案

3-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3-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设想及小区的特点,本着“精干高效“以岗定人”的原则建立物业管理机构,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部下设三科一室,办公室设文员1名,负责各种文件、资料、材料、档案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三个科长对经理负责,三个科各设两个班;工程科设科长一名,维修员4名,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管理;服务科设科长1名,保洁员7名,绿化员1名,收费员2名,负责区内保洁、绿化管理,收费和客户接待服务;秩序科设科长一名,秩序员8名,负责区内秩序、消防及车辆管理,共需配置至少27 人。日常工作任务执行由各班长在科长的指导下开展。

3-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方案二: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创建文明、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委提出的建设“生态之县”、“宜居之县”为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总体按照“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原则,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并推行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二)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推行招标,招标率达到100%。《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业主临时公约》签订率达到100%。

(三)县物业供热办接管城区内无人管理小区,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

(四)物业管理企业全部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人员经过培训,经理持证上岗。

(五)加强业主自律行为,年底前入住的小区8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建立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

(七)开展县城内裸地硬化和绿化。

(八)县城内100处二次供水水箱在8月25前100%完成清洗消毒。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成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1. 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并适当增加检测频次。(责任单位:卫生局)

2. 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应当保证供水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二次。消毒清洗后,经县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3. 负责对全县100处水箱的责任单位清洗消毒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全面检验水质,对水箱内水质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物业供热办)

(二)完成裸地硬化和绿化任务

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采取硬铺装方式覆盖。对车行道裸土地面,根据道路等级和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按照道路施工标准进行硬化。对人行道裸土地面,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间进行硬铺装。不具备停车场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具备停车条件的,一律铺水泥或沥青混凝土。

1. 城关镇所有街路、巷道、游园广场、城乡接合部、出入城口。(责任单位:建设局)

2. 20个物业小区裸地9月末完成硬化和绿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3. 企事业单位自有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内和道路。(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4. 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破损踏步。(责任单位:业户、行政执法局)

5. 基建工地内的裸土地面(包括已硬化出现破损形成的裸露地和未硬化的土路)进行分类硬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加大物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责任单位:建设局)

2. 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建设局)

3. 强化物业管理监督。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

4. 依据《哈尔滨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程序》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建设局)

5. 加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严格按照依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足额收取,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切实收好、管好、用好维修资金,逐渐形成“资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建设局)

6. 依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规定》收取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对物业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交纳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保证金由县建设局统一监管,专项用于物业企业擅自退出管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等。(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接受建设局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1.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

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对达不到要求、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无人管理的小区,统一由建设局物业供热办接管,提供基本的卫生保洁和二次供水服务。(责任单位:建设局)

2. 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县建设局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认证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住宅区(楼)有关噪音、油烟污染的治理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广告内容,加大对虚假销售广告的查处力度,对有减免、赠送物业管理费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违规销售广告不予审批。治理和规范住宅小区(楼)各类经营行为。

县法院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采取支付令形式予以执行;对物业公司胜诉、业主拒不履行的生效判决应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县公安局负责住宅区(楼)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管理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物业企业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督促落实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摄像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安防技术,建立健全以管理单位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制度,构建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对住宅小区(楼)发生的治安、犯罪案件进行侦破。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社区居委会负责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供应单位作为经营和受益单位,负责住宅小区(楼)相关管网、线路的铺设、维修及费用的收缴工作,一律实行收费到户。物业企业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后,方可代收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县长赵长满任组长,副县长张树文、王国柏、李继东,县长助理王迎春任副组长,副县长李继东为常务副组长。县建设局、法院、房产住宅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依兰镇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方案三: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科学谋划,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管理规范、责权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以块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系。

1、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和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保洁队伍实施保洁,并向业主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不愿交费的,由社区委员会组织业主进行保洁,楼房的维修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合理划分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考核。

(6)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7)负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的备案工作。

(8)组织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根据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业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1)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

(2)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

(3)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经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召开业主大会。

(6)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保洁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选聘维修项目施工队伍,并及时处理辖区内物业纠纷。

(7)组织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物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及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指导。

(3)监督物业承接、交接工作和物业用房的使用。

(4)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受理物业管理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管。

(7)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工作。

(8)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9)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负责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的物业验收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的年检、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等级评定。

(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理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实施老旧小区自管型物业管理。

开放式的老旧小区要采用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管理主体组织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以单元或业主为单位落实卫生责任区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维修由业主委员会自聘维修企业,社区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检查。住宅楼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为手段,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形成居民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2、实施老旧小区过渡型物业管理。

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实验小区、长安小区、长安新村、宾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物业服务站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转变居民享受福利服务的观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3、规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一是规范程序。社区要积极组织已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同意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服务的前提下,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法解决物业纠纷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服务和收费。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标准,促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照标准维护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开展优秀小区评比活动,召开现场会,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影响,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三)加大物业管理资金投入,建立物业管理保障体系,完成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的过渡。

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优先进行整治,采取政府投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整治,本着整治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逐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的过渡。

(四)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小区物业的接管与弃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采取招投标形式,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的承接验收和物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待业主入住50%以上后,再公开选聘物业公司。严格控制开发商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他人管理,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控制物业小区接管与弃管的办法,对擅自弃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取消其资质。规划设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时将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在门市或显赫位置,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和产权部门备案,严格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预留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验收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没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验收合格通知。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接到物业验收合格通知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产权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不按此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物业基金的归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基金征缴办法,解决资金不平衡和无法使用问题。要增加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与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自动查询系统,定期通报缴存使用情况。要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六)提供优惠条件,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独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二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放宽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制度,先准入后规范。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七)保证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电视讲话、张贴标语、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切实让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十一五”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城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对主巷路及分支的下水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及时对老旧房进行维修养护,并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讯等部门要各自抓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养护工作。公安、交通、税务和法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物业纠纷从速从快裁决。机关工委要监督各部门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和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增强物业管理的保障能力,扩大物业服务保障范围,为业主提供舒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落实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对蛟河市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街道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处理蛟蛟河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每半年对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1次检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欺上瞒下的单位,要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4月至5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二)20XX年5月,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三)20XX年2月至4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

(四)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进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条例》知识、岗位资质、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五)20XX年4月至12月,民主街道办事处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行政区域的住宅小区或以楼为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底前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20XX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

2015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五篇

方案一: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社区物业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创建文明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文明创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明创建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提供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责任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形成。要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方案三:牌楼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15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5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15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方案四: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2016物业服务管理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第六篇

物业公司整改情况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物业服务管理调研报告。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物业服务管理调研报告1——

了深入贯彻市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我市物管企业和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宜居、繁荣、和谐满洲里建设,市委政研室调研组,于20XX年XX月9日-10日,先后走访了XX、XX、XX和XX园等四家大中型物管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并同市物业市场监管处及合作区、互贸区物业办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认真了解我市物业发展现状、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如何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现状

我市物业行业起步于2016年。目前,全市具备物业服务资质企业共有24家,其中国家一级1家;二级资质2家,自治区级三级资质企业4家;外地驻满分公司4家;在我市以开展住宅物业管理为主的企业16家。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目前为846人,其中安置下岗人员35人。现有业主委员会33个,业主委员会委员157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虽然数量逐年增加,但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且物业服务行业人员年均收入原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我市合作区、互贸区共有小区167个,推行物业管理小区100个,物业公司管理总建筑面积324.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95个,总面积296.14万m²,另有工业物业项目513万m²。无物业管理小区67个(由互贸区、合作区代管),其中弃管小区12个。我市物业服务市场执行收费标准分为五类(根据《呼伦贝尔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每月/每建筑面积分别为0.57元,0.48元,0.42元,0.36元,0.30元。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0.3~0.36元之间,占86%;一类住宅区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0.57元,占4%;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执行普通商品住宅服务费标准,并由市财政局每月每平方米补贴0.90元(此政策执行期限至2016年底)。可以说,物业服务行业在我市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二、物业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物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随着“宜居、繁荣、和谐满洲里”建设的快速推进,市民对公共服务、质量服务的需求急剧提升,物业管理矛盾、投诉随之增多,主要集中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老旧小区问题以及物业收费、物业服务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市民对物业管理的认可度和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作,制约了物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物业管理收费难度大。物业管理收费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难点。据了解,全市物管企业平均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于40%,个别社区仅两到三户业主正常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难以维系,物管企业多数采取消极态度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导致物业管理服务打折,进一步加剧了业主的不满情绪,拒缴物业费现象更加严重,最终形成“服务差、收费难,收费难,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使得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日益尖锐。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业主缺乏物业管理消费观念。业主尚未形成花钱买服务的自觉缴费意识,存在观望攀比心理;物管企业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存在差距,引发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业主欠费法律诉讼繁琐,诉讼方式不宜多用,使收费难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二是业主与物管企业关系不够协调。《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公开透明,使得业主与物管企业存在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认识上的差距,业主总是用低价格要求高服务标准,导致业主与物管企业发生纠纷。三是物业服务水平不高。小区出现脏、乱、差,绿化、安保、保洁等公共服务不够,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及物业管理纠纷时有发生,阻碍了物管企业的发展。

(二)物业管理责任界定不清。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的管理工作,涉及诸多部门职能,但由于职能定位与责任界定不清晰,使得物业管理承担了很多不该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业主把一些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治安职能、应由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应由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企业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应由开发商承担的建设质量与保修责任,都误认为是物业管理的事情。一旦出了问题,板子都打在物管企业身上。据了解,我市物业主管部门受理市民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有一半以上不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但由于责任界定不清和宣传解释乏力,使得物管企业代人受过现象时有发生。

(三)历史性、先天性问题突出。一是设施老化不配套。我市老旧小区普遍存在规划起点低,设计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健全,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破损严重等问题,地下管网大都年久失修,主管道漏水、排水管道堵塞、供暖管道冻结等故障时有发生,且大都是随意进出等开放式布局,不利于安全管理。物管企业因无力承担小区的维修改造费用,不得不撤离管理项目,导致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处于弃管或无管状态。二是私搭乱建、随意装修、违章停车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住宅小区内占用公共部位和公共场地搭建贮藏室、简易房,挤占绿地开荒种菜,饲养大型犬类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业主擅自改变房屋原始设计用途的问题尤为严重。据了解,全市物管住宅区内擅自改变房屋原始设计用途的经营场所总计961个,其中市区范围内440个。物业管理企业因无任何行政手段,只能对业主进行劝阻,给物业管理造成相当难度。三是住宅小区规模偏小。目前已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达到7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较少;单位房改房和零星开发的小区,规模更小,虽然有的楼群相邻,但各自成院,小区之间彼此不衔接,水、电、暖各自成网,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布局,不利于提高物管覆盖率。四是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补贴即将到期。2016年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高层建筑物业管理费超过普通多层建筑物业管理费用部分6年内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即在我市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执行普通多层物业费0.36-0.39元/月•m²的标准上,由市财政补贴0.90元/月•m²作为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定期检查费、维保费以及供水、供暖的二次加压运行费。今年年末,该优惠政策即将期满,若继续执行原有收费标准,物管企业将面临严重亏损。

(四)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亟待加强。目前,我市不少物管企业只注重单一的管理,而服务意识、经营意识十分淡薄。企业管理资质低、规模小、效率差,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小、散、滥”的层面上,且尚未摆正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概念不清,角色定位出现混淆。从业人员普遍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日常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使物业服务水平不尽人意、客户关系紧张。部分企业不惜偷工减料、虚增成本,不按照合同提供相应服务,致使小区物业管理长期处于低档次运营状态,引发业主的不满。同时,物管企业竞争意识淡薄,品牌意识不够。在我市14家物管企业当中,大多是惨淡经营,很少有物管企业从市场化经营的眼光,以竞争的姿态去做大品牌,挖掘市场,抢占市场份额。

(五)建管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建设单位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未达标房屋入住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直接转嫁给物管企业,如配套设施不完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公摊不合理、面积缩水、规划更改等,导致业主把对开发商及建筑商的怨气全部发泄到物管企业身上,引发物管公司与业主产生纠纷。

(六)物业服务缺乏公开透明。从调研的情况看,物业服务公开透明情况参差不齐,部分物管企业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主动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特别是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的公示内容不规范,对业主的咨询答复也不及时,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引起业主极大不满。

(七)业主委员会组建滞后。目前,我市业委会组建率极低,全市仅有委员会33家,委员不足160人。调查过程中,无论是业主本身还是物业公司都表示要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当困难。业主法律意识不强、业主之间的矛盾难于调和、经费缺乏、小区入住率较低、政府无强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权利等是制约业委会组建的主要原因。尽管有些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在目前的实际运作中,业主委员会的维权、监督和协调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是我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落实惠民工程,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建议如下:

(一)创新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分类定级、定价机制。按照“分等定级、分类定价”的原则,每年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与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住宅小区类型及物管企业的服务等级、价格标准进行评定,实行同质同价、质高价高的收费办法。细化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各个内容和环节相对应的价格标准,使物业企业与业主论价时有据可依,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二是探索新型物业收费方式。借鉴网络购物交易支付平台的成功经验,在征得相关业主、物管企业和街道办事处同意的基础上,实行物业管理费用第三方支付,即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易支持平台,与相关业主、物管企业分别签订《物业管理缴费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统一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并根据服务质量、水平向物管企业支付不同比例的物业服务费,市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监管。街道办定期组织业主、市物业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物业服务评估,作为考评物管企业服务水平的依据。经考核,社区综合满意度超过80%的,可全额支付物管企业物业服务费;达到60%且不足80%的,由市物业主管部门设置降低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标准;满意度不足60%的,由市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满意度仍不足60%的,不予支付。如果连续两年社区综合满意度达不到70%以上的,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主持,物管企业自动退出社区物业管理权,对造成社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此项工作可通过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和社区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开。

(二)完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一是在《物权法》、《满洲里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准则》、《物业管理收费实施细则》和《满洲里市业主公约》等配套规章,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以决议的形式通过,进一步明确业主、建设单位和物管企业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将物业管理切实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使物业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参考国外和香港的经验,设立物管诉讼特别法庭,快速审理物业管理诉讼案件,避免久拖不决,影响小区乃至社会的稳定。

(三)建立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完善物业管理领导机制。建议尽快调整满洲里市物业管理推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房管、公用事业、公安、消防、工商、物价、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部门或单位领导为成员,下设物业管理办公室(可设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协调会议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专项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行业急需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研工作,定期跟踪走访,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妥善解决行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二是建立社区物业纠纷协调机制。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在各社区由居委会成立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纠纷协调会议,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争取将矛盾化解在社区。

(四)开展物业市场专项整治。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为期3-6个月的物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小区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挖乱种和违法饲养宠物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小区居住环境。同时,以《物业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为依据,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物管企业资质管理,严肃查处无资质经营行为,加大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业主投诉多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整顿力度,严格市场出清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五)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一是加大对老旧小区市政建设及改造资金的投入,因地制宜地制定旧区改造治理规划,拆除违章搭建,完善配套设施,增加绿化面积,平整社区道路,尽可能采取划片统一封闭管理,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老旧小区环境进行整治,为物业公司实施专业化管理创造条件。二是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行分类管理。经过改造达到物业管理条件的,及时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对基础条件比较差或业主不接受物业管理等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由社区对小区进行最基本的保洁,绿化维护等的简单物业管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六)加大对物业行业发展扶持力度。一是积极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特别是对负责高层住宅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研究制定新的补贴办法和服务收费标准,以缓解高层补贴取消后的企业压力。同时,简化物业主管部门对申办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等工作的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参与,物管企业前期介入,提高对新建项目及其公共配套设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彻底消除渗漏、裂缝等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对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物业管理硬件设施配套不完善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业主、开发商、物业企业三者间因项目基础配套设施不到位而产生的矛盾。

(七)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宣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宣传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以及物业管理法规,进一步明确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提高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意识,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营造全市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小区规范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物管企业要定期公示服务项目收支明细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做到账目公开透明。

(八)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一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发挥业主自治作用。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章程,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和行为,依法维护业主自身合法权益。强化业主的权利意识和自治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行使对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企业的监督权利。二是强化业主的责任和自律意识。物业主管部门要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和制约措施纳人物业服务合同约束,对无故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作用和依据国家《物权法》的诉讼作用,提高物管费收缴率,促进物业科学发展。

(九)拓宽物管企业经营范围。鼓励物管企业创新服务产品,延伸业务范围,拓宽服务领域,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以“物业管理为主,开展多种经营为辅”的目的,实现业主与企业双赢的良性循环局面。通过增加家政服务、管道维修、室内装修等物管项目的有偿衍生性服务,为业主提供更便捷、更多样化、更个性化的服务。对现有绿化、工程、保洁、保安等部门加以改建,组成各种专业的服务队伍,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开展全方位、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经营服务。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物管的成功经验,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的基础上,支持物管企业开展小区配套设施商业化运作,如电梯广告、房屋租赁等,所得收益按照比例由物业与业主共享,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护、提高服务质量或冲抵物业管理费、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物业服务管理调研报告2——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区政协的安排,我们开展了xx城区物业管理的调研。

一、xx城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xx城区物业企业现状

我区物业管理从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的发展。据调查,截至2016年底,在我区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197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3家,二级资质企业15家,三级资质企业179家,从业人员12000余人,管理人员1897人。外区物业企业在本区开展服务的约50家,从业人员约2850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9个,管理房屋3575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区新建住宅小区共有389个,房屋建筑面积为307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4万余套,住宅成套率为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有龙湖花园等6家单位6个住宅小区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天骄俊园等11个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富悦新城等32个小区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有单位自管房、社会集资房、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四类。

(1)单位自管房:包括机关自管房、群团自管房、事业单位自管房以及企业单位自管房,房屋物业管理面积共计32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0871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7%。这类房屋的物业管理除了少数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外,其绝大部分仍由单位自行管理。由单位聘请人员进行小区的简单的物业管理。产权属职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内水、电、气的维修均由职工自己负责;产权仍属单位的房屋维护则仍由单位负责,整幢房屋较大设备、安全、水电方面的维修或公用部位的维修一般由单位负责。

(2)社会集资房:从1992年开始,我区开始推行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建筑档次低,单体楼占了绝大多数比例。据统计,现在全区社会集资建房共89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74550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9%。这部分集资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达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会公共团体所有的房屋。这类房屋在我区共有约14万平方米。“农转非”安置房是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农转非”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将征地费按政策规定付给拆迁户自建,产权属自有;二是由政府统一建房安置拆迁户租住,住户按规定缴纳租金,产权属国家所有。从1987年开始,根据原江北县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凡以征地经费修建的拆迁户住房,系国家投资修建的公房,属公产性质,全部移交给房管局,纳入国家公房管理。”因此,区房管局对全区的“农转非”安置统建房进行全面接管。截至2016年底,区房管局共管理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共计77幢,7.55万平方米。这部分房屋几乎都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日常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费的收取都由业主自行负责,室内的维修由业主负责,公用部位的维修则由区房管局负责。

3、房屋公共维修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1999年开始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专项资金8.23亿元,使用300余万元。

(三)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16年底,全区共成立有小区业主委员会181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23.7%的小区在全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65.4%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8.3%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xx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体制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区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镇)、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6]280号)和《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6]548号)文件中有关职能的划分,城区物业管理涉及到经委、建委、市政、环保、安监、物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区内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1999年以来,我区针对物业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发[1999]129号)等5个文件,为理顺城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xx城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区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现平均每个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仅20万平方米,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如:金港国际小区业主投诉门市油烟污染过重,物业公司缺少环保措施。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如:乡间城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引发纠纷。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区247家物业企业、1625个项目的结果表明:有213家企业亏损。很多企业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低于社会平均工资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国家规定的26%,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物业收费规定不合理。不同价格的物业费具体的服务项目不明确,存在同质不同价或者同价不同质的现象。三是农转非人员增多,住户无力缴费。如空港园区农转非安置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四是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或综合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一些并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区房屋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这样,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基金。xx区的大多数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当时配套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基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区都是实行开放式物业管理,小区内道路四通八达,人员来往较复杂,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保安、卫生工作的难度加大。

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房屋公维修基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在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根本没有办法让其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区房管局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缴交给区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难。按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将入不敷出,如何在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下,将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电、气收费难。一是水、电、气费代收代缴矛盾大。水、电、气部门只针对注册的表(包括总表)服务,按总表的度量计费。物业公司被迫另派专人查抄分表,收取各业主水、电、气费用后派人交给供水、供电、供气的部门。由于水、电、气的损耗,必然出现差额部分的分摊,有些物业公司就自行提高水、电、气的价格,容易引起与业主的纠纷和矛盾。由于各种因素带来的总表与分表的数量差额,所以有些业主觉得分摊不合理而拒缴水、电、气费。二是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气费存在着欠费现象。水、电、气部门只是针对终端客户服务,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协议委托代收,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物业公司在收取了业主的费用后,并不及时缴交给水、电、气部门,而是占用了这笔资金,而水、电、气部门又无权向物业公司催收,最后导致对住户停止供应水、电、气,从而引发矛盾升级。三是水、电、气管线和设备出现老化,需要维护、更换时费用不好解决。水、电、气部门和物业公司互相推诿,责权不明。向业主收费既不合理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三)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提名缺少科学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有盲目现象,形成业委会成员良莠不齐的情况出现,甚至有些业主通过一些不恰当的手段操控业主委员会,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作用发挥也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xx城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产权关系不明;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区看,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锦湖花园出租门面房给人居住,租户接水、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xx燃气公司和中法水务公司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xx区的物业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xx区专业物业公司只占17%,开发商下属企业占45%,单位自己管理的企业占16%,外聘服务企业占22%。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xx城区物业企业服务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鼓励物业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服务水平。区房管局通过全区物业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实施监督管理。

3、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xx城区物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完善物业服务酬金制度,推进业主自治进程;完善业主自管项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实施“分类管理”。督促水电气供应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向最终水电气使用人收取费用,并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气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议区政府组织水电气供应部门和物业协会进一步沟通协商,研究水电气供应管理,水电气价格及代收费问题。使老问题有解决推进计划,同时又杜绝新问题产生。

3、完善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建议区政府尽快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以醒目方式予以公布。对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有权向收费主管部门投诉,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者,由政府物价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4、确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实现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议对业主交纳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银行理财,按每个小区(大厦)开一个总帐户,按每户业主缴纳的房屋大修基金为每户单独开户,每年的利息自动转存到业主的户头上。凡需动用大修基金时,必须由大修房屋牵涉到的业主们投票表决,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后方可动用维修款项,同时对大修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

5、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区房管、公安、物价、市政等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xx城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完善物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区政府应及时制定物业管理的中长期规划,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相关政策,如:《维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物业使用管理办法》、《承接验收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同时,建立健全我区的物业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尽快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挂帅的xx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房管局牵头抓总的职能,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费随事转、权随事走”的原则,进一步将物业管理监督权限下沉街道和社区,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物管员,并解决落实好相关的经费。

3、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提前介入机制。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物业企业与开发建设企业协商解决。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归集机制,建议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时间前置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阶段,将缴交公共维修基金纳入合同登记中的一个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记大厅内设专门窗口收取,切实杜绝无法及时缴交入库的现象。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区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报审机制。前期物业收费价格应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初审,由区物价部门核定。物业收费按协商价执行,但不得高于或低于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价的20-30%,并应按上述程序报物价部门备案。实行佣金制的物业公司每半年应公布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4、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全区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从业人员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实现物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6、建立物业管理用房长效机制。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渝府发[2016]86号和渝国土房管发[2016]548号文件的规定,规划和核定社区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中:开发建设单位对社区用房的提供应按每100户15平方米无偿提供,建议由民政部门进行核定;物业管理用房按建筑规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门进行核定。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小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社区用房的建设成本价款交区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规划范围内统一购买。

7、建立和推行补助金制度。建议对还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群体实行物业服务补助金制度,杜绝城市中新贫民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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