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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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016-2020)

人才培养质量是学院的立足之本,是办学的核心力量。教师是

学校重要的人力资源,为了建设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根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 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构建了一支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校内任课教师总数达到了236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双肩挑教师112人。2010年以来,学院通过公开招考等形式,先后引进专业教师50多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在读博士2名,研究生学历36名,具有一线工作经验者10余名;学院现有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有3人,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有25人,还有10余名教师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30多名专业带头人和60多名骨干教师参加了各类专业培训; 20余名青年教师到施工一线和企业参加顶岗实践;102名教师通过学院的“双师”素质资格认定。已建成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等4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8个院级专业和课程教学团队; 3名教师分别获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和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称号。

(二)师资队伍结构分析

1.年龄结构

2015年底,专任教师总数达到了124人,最大年龄60岁,最小年龄23岁。其中,46~60岁21人,35~45岁33人,35岁及以下69人,教师队伍相对年轻,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专任教师年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2. 学历结构

2015年底,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含在读硕士学位)52人,占41.94%。专任教师学历结构如下表所示。

3.职称结构

专任教师中副高26人、中级66人、初级32人,中级职称教师占到了53%以上,师资队伍梯队结构较不合理。专任教师职称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初级中含8人见习期教师。

(三) “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

“十二五末”学院教职工总数为375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平均生师比较合理,但是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较不合理,本科学历占50%以上;副高比例仅占20,97%,各专业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专任教师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大; 2. 专任教师中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专业分布不合理,没有形成合理的专业梯队结构;

3. 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数量不大,质量不高; 4. 学历层次偏低,还需要增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数量; 5. 学院教师总量不足,结构较不合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家及省两级“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特色成校,质量立校,发展兴校,人才强校、和谐建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的理念;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模式;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全面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整体目标

根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以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将达到并稳定在10000人,到十三五末,专任教师总数达到550人左右,生师比最终控制在16:1,兼职教师占专业课与实

践指导教师合计之数比达50%。教师总量规划目标如下表。

“十三五”期间教师队伍总量规划目标

备注:1. 2015年底学生总数6106人,其中13级 人,14级 人,15级 人。 2.十三五期间每年学生规模来自专业建设规划。

3. 2015年底教师总数375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人。

4. 教师数中基础课教师占20%、专业课教师占40%、兼职教师占40%。

2. 结构目标

专任教师在教职工队伍中的比例控制在60%以上,生师比最终控制在18:1左右,专任教师周学时控制在12节左右,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双师结构进一步优化,到“十三五末”基本达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有关优秀指标要求。

(1)年龄结构

十三五期间要逐年改善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以新带老,以强带弱。大力引进生产一线的中老年技术人员,使35岁以下、35~45、46岁以上教师之比逐步达到2:1:1。到“十三五末”,35岁以下教师达到310左右,31~40、41~49、50岁以上教师均达到150人左右。

(2)学历结构

鼓励教师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学历,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2%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达到70%以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达到4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达到80%以上,培养和

选拔副高职称以上专业带头人60名。

(3)职称结构

十三五期间通过引进生产一线中高级技术骨干和职称晋升,重点完善职称结构,加强高级职称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工作,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达3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

(4)专业结构

到“十三五末”,专任教师专业结构符合学院各专业发展的需求,专业课教师比例达80%,基础课教师占20%,且各专业群生师比逐步达到16:1(含专任和兼职教师),专业课教师及专业骨干教师分布逐年趋于合理。教师队伍专业结构规划目标如下表。

“十三五”期间教师队伍专业结构规划目标

(5)双师结构

作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到2020年以后,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达到80%以上。“双师型”教师规划目标如下表。

“十三五”期间“双师型”教师规划目标

篇二: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讷谟尔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黑河市关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精神,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我市教育内涵,办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市师资队伍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以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学改革能力为重点;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准则。创新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提升育人质量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开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素养;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3.发掘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工作方法,追求培训工作效益;【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4.结合教师梯队建设,实施“三名”工程(名师、名校长、名校),促进名优骨干校长、教师队伍形成;

5.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于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育人水平和质量

1.完善师德建设责任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要调查研究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校长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师德建设

专题会议。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师德师风败坏的领导和教师,要追究个人责任。【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完善师德建设教育制度。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政策列为中小学教师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引导全体教师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育人能力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三爱”(爱岗、爱生、爱己)和“三高”( “学高”、“德高”、“技高”)及“三心”(即对学生要有“爱心”、“耐心”、“信心”)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激发教师的敬业精神,塑造教师的博爱心灵,固升教师人格魅力。利用网络宣传、培训学习、专题研讨、事迹报告、师德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和育人楷模学习活动。

3.完善师德建设奖惩制度。市教育局对师德建设不利,师德师风不正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各种评优资格,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在各种评选上予以倾斜;学校根据教师师德建设情况结合年度工作考核,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五个方面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凡有下列违反师德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观点的;(2)在教学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3)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造成后果的;(4)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5)利用职权,索收学生与家长钱物的;(6)有偿家教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

4.完善师德建设监督制度。各校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师德师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家访等形式及时反馈学生、家长对本校师德工作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对各中小学师德建设专项调研,及时通报调研情况。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强化校长培养工作,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完善的校长研修、考察制度,以提升校长管理水平为基准,以形成先进的办学思想为重点,以完善人格魅力和办学能力为切入点,努力建设一支“强政治、精业务、勇开拓、善管理”的勤政敬业校长队伍。

1.加强校长队伍梯队建设。结合实施名优校长培养工程,加大名优骨干校长的培训培养工作力度,在积极支持相关校长参加上级举办的高级研修等培训活动的同时,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派优秀骨干校长到省内外著名学校实地考察和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办学品位,并在全市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校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校长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梯队建设要着眼发展、注重实效,强化跟踪问效和调研督导,达到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和专业能力发展的目的。

2.促进研讨交流。改进工作方式,在督导校长积极开展岗位工作和学校发展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究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校长论坛、专题研讨和汇报交流会等活动,相互交流,借鉴启迪,共同提高,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各校的和谐发展。尝试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

(三)完善师资培训机制,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强师资培训工作,构建灵活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继续落实“国培计划”,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工程”及“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名师工程,引领教师群体专业成长。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教师进修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市级培训。各学校把培训与教师的教学实践、研究融为一体,校本培训要形成系列化培训体系,确定学校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向、培训模式,使之成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的过程。同时,开展“校本培训示范校”评选活动,继续适时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到省内外参加学习培训。

(四)强化研训队伍建设,提升研训水平和引领能力 继续贯彻落实《五大连池市关于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好教研员“十项达标”和“十佳教研员”评选活动,促进研训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升专业研究、课堂教学示范和引领的能力,同时,

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教科研和研培一体化工作研讨。以兼职教研员、培训教师的聘任作为研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补充,为培训者培训提供有利条件,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理念先进、专业知识丰富、指导能力较强的培训者队伍。同时,要善于借鉴市内外著名研训机构的先进理念,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促进我市研训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五)以活动为载体 促进和活化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继续开展“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和百名城乡教师“手拉手”结对活动 根据国家指导意见,加大农村骨干教师尤其是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强化农村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课程等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工作,通过开展“送教下乡、城乡结对、支教助学、百名城乡教师结对手拉手”和进名校培训及短期挂职、个别指导、网络UC平台、QQ群、“名师在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农村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开展教学基本功和基本技能训练达标活动

在全校各校继续开展朗读、书写、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技能(讲课、说课)、德育工作、教学研究技能(科研能力与教学研讨能力)、信息技术运用技能等基本功和基本技能训练达标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竞赛活动。

3.开展相关评选及示范引领活动

为加快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结构优化,表彰具有优秀业绩的教师,继续开展“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活动。适时进行教学展示及事迹报告活动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领导组织

组 长:王 华

成 员:李良文 徐开明 懂楠楠 张仲锋

篇三: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015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第1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20XX—20XX年是我校在省部共建新平台上实现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为了抓住这一战略机遇,用好用足国家和省上的扶持政策,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人才荟萃、富有创新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支撑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现状,统筹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特色强校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XX—20XX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十二五”、“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稳定、培养、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工作措施和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师的数量明显增加,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了整体性优化。20XX年至20XX年,教师人数从834人增加到1217人;教授从102人增加到224人;副教授从303人增加到37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从83人增加到26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从250人增加到583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净增29.4 %;教师中外校毕业者714人,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9%。

师资队伍的数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支撑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办学规模扩大的需要,支撑了人才培养结构从师范教育为主向大力发展非师范教育、推动学校向综合性大学转型的需要,支撑了学校学科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需要。

但是,目前的师资队伍建设状况与全国同类高校相比,发展速度仍显缓慢,师资队伍总量不足,现有教师教育和应用型专业师资已不能满足学校学科发展和办学规模的需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数量偏少;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偏低,仅为21.4%;截止20XX年底,我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89人,仅占教师总数的8%,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偏低,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学术团队建设滞后,部分学科梯队断层现象严重;40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者比例仅为24%,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仅为18%,青年教师整体教学任务重、科研成果少、发展后劲不足。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人才强校战略在学校整体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为重点,统筹学科建设需求、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办学特色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数量目标与质量目标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紧紧抓住稳定、培养、引进三个环节,通过超前规划、学科带动、机制创新等措施,建立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人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

依托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基地和重大项目,努力构建人才集聚平台、成长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定位明确、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衔接紧密的师资队伍培养和支持体系。到20XX年,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到1400人左右,兼职教师达到100人左右,紧缺专业教师数量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人数达到55%以上,40岁以下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拥有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为代表的国内外知名高层次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在本学科方向享有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在本学科方向享有西部地区较高声誉的中青年专家100名左右。

三、重要举措

着眼于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双重目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五大计划。通过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汇聚领军人才,打造创新团队,整体提升中青年教师的素质和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20XX—20XX年,学校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设立“西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储备基金”。通过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灵活思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校人才聚集效应。

——根据学校建立的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设置首席专家岗位和相应的专职科研编制,发挥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在汇聚优秀人才、培育学术梯队、产生重大成果等方面的聚集效应,吸引高水平人才来我校工作。

——设置10个左右特聘教授岗位,吸引学科领军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合同管理,面向海内外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思维,能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规划学科发展,主持和组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学科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

——每年设置20个左右讲座教授岗位,吸引优秀学术带头人。依托国家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及甘肃省“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采取“成组引进”和“带项目引进”的方式,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较高学术影响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指导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整合学科梯队,培养学科带头人,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依托多学科集成的创新团队,吸引和培养100名左右本学科方向在西部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家。

(二)教师教育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培养、引进和转型三个渠道,建设一支70人左右的以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工作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教师队伍,着力解决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

——定向培养。每年留出2个博士招生名额,定向培养学科教学论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七年的不间断培养,到20XX年学校定向培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教育专业师资达到20名左右。

——积极引进。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市场,以优惠待遇条件吸引10名左右教师教育学科学科带头人,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引进15名左右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业毕业、具有较大潜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面向基础教育一线教师队伍,采取柔性管理模式,遴选15名左右具有丰富经验和一定的学科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具备高级职称的实践型专家兼职从事教师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促成转型。积极推动具备普通专业和教育学或心理学两种学历背景的在职教师转换发展方向,通过短期进修培训和实践锻炼,转型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达到10名左右。

(三)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旨在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为未来学科领军人才的成长搭建平台。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设立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培育项目等措施,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条件;通过支持攻读博士学位、分批次进修学习,整体提升青年教师学历层次、学缘结构;通过给任务、压担子,激发青年教师自我发展、自动提升的危机感、紧迫感。

——实施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依托“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提升青年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到20XX年,培养100名左右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为青年学术领军人才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百名教学新秀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5名左右在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予以资助奖励,支持青年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

——实施青年教师学历提高计划。每年选派30名以上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每年引进30名左右的“985”“211”学校和著名科研院所应届博士毕业生来我校工作,使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应用型专业师资建设计划

应用型专业师资建设计划旨在重新整合应用型专业师资队伍。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引进、引智、转型、校企校地合作等渠道,建立起一支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具有应用型专业知识结构、学习或实践背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直接引进。吸引一批具有博士学位、实践经验丰富,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实践型人才补充到相关专业师资队伍中。同时,从国内外科研院所选留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硕士(尤其是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我校工作。

——采取柔性管理模式,面向社会聘任100名左右相关专业的实践型专家兼职从事应用型专业的教学工作。

——推动转型。遴选100名左右相近专业方向的在职教师,鼓励他们转换专业发展方向,通过短期进修、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途径转为应用型专业师资。

——加强校企、校地合作,扶持应用研究创新,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师资队伍国际化成长计划

师资队伍国际化成长计划旨在提升师资队伍把握本专业领域国际前沿知识和信息动态的能力,提升国际交流合作和双语教学能力。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选派留学、短期进修访学、与国外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海外知名专家讲学等多种途径大力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通过七年的建设,使我校教师具有国外留学、研究经历的比例达到30%左右。

——积极争取国家公派、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每年选派15名左右教师出国攻读学位、进修访学。

——设立中青年教师留学基金,每年选派30名左右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到国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进修深造,提升教师国际学术背景和整体素质水平。

——启动双语教学师资培养计划,选派100名左右从事双语课程教学的教师赴国外学习相关课程,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实施海外学者讲学支持计划,每年邀请一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讲学,提高学校和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弘扬百年办学传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把“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师大精神和百年办学的优秀传统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在教师管理、培养的各个环节,贯穿在教师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引导广大教师继承扎根西部,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自觉融入学校建设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大学的宏伟事业。

——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突出对全体教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建立教师进修学习与日常培训、新聘期培训相结合的专业成长促进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主动把握学科发展动态,主动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的教学。强化对新上岗教师的岗前培训,使他们熟悉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定位,熟悉岗位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缩短适应期。

——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师德问题劝戒制度和师德评价结果运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作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岗位职责和业绩评价体系。认真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试行)》,保护学术环境,惩治学术失范。在晋职、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构建新型师资管理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I类创新基地平台汇聚和培养人才、优化资源配置、创造重大成果的独立运行机制。实行学校直接领导下的首席专家负责制。创新基地平台具有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分配的自主权。首席专家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实行创新基地平台人员准入制,通过平台招聘,将符合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目标、科研基础好、合作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队伍引进创新基地平台。创新基地平台实行以竞争和流动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及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制度。首席专家和研究人员实行年薪制,采用工资加创新人才津贴的二元结构工资制度。

——打破人才部门和单位所有的壁垒,打破影响团队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壁垒,支持教师跨学院、跨单位组建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效应,带动教师队伍科研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整体提升。

——创新教师业绩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按照不同教师岗位类型、不同学科类型、不同专业类型,分类设计岗位职责和业绩评价指标,确定相应的校内津贴发放标准;突出教师创造性业绩的权重,加大对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和应用性成果的奖励力度。

——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杠杆作用,按“科学评价为基础、岗位需要为前提、聘约管理为手段”的原则,激励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在学校师资队伍学历普遍提升的情况下,逐步提高职称评审中的学历等要求。

(三)营造稳定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创设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学术环境,靠实学校领导密切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扩大教师在办学治校方面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广大教师在参与办学的各项工作中享受事业发展的乐趣,感受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逐步提高校内津贴总量,增加教师收入。

——加快青年教师公寓建设,改善中青年教师居住条件。

——关注教师健康,对全体教师进行定期体检,精心组织系列体育活动,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组织、引导教师积极锻炼身体。

——办好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广大教师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

(四)加大经费投入

设立1亿元的师资队伍建设专项基金,支持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五大计划。

第2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1)建设目标

①大师级人才与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

引进和造就50名左右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在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矿物加工工程等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学科领域,争取引进和造就两院院士3-4名,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杰出人才5-8名,以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技奖励获得者、楚天学者等为主体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柔性引进具有国际影响的世界著名科学家10名左右。

②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计划

提升师资队伍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以“211工程”三期建设单位为重点,通过校内-海外教授互访、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选派力度等措施,培养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骨干100名左右。

③优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重点建设10支左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团队。在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力争2-3支教学科研团队进入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建设行列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建设行列;在机械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通讯与信息系统、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领域,力争3-5支教学科研团队进入湖北省创新群体建设行列。

(2)建设内容

①大师级人才与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

1)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全职引进)

——国内重点引进两院院士、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学科领军人物,引进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作为院士、长江学者等后备人选进行培养。

——海外引进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务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领域世界顶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并产生显著影响的高层次人才,使其成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的后备人选。

——加强成建制的引进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使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产出一流成果。

——加强高层次岗位招聘工作。对于长江学者、楚天学者、教授二级和三级等高层次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以此吸引一批有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2)海外著名科学家的引进(柔性引进)

——继续加强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两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人才建设,引进海外大师级人才及团队来校工作,促进校内—海外人才实质性合作。

——投入专门经费建设一批海外著名科学家访问交流基地,引进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科学家来校工作,主要引进对象为诺贝尔奖及其它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外知名的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际学术组织或学术会议的主席或执行主席、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的主编或副主编、知名科研机构的首席研究员,通过他们来校工作带动学科发展和拔尖人才的成长。

3)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培养

——集中校内优势资源对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对于院士、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报层和后备层人选,学校加大投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在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团队建设、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重大科研奖励、申请专利和成果转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和发表高水平论文、开展国内外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招收优秀博士(后)、出国留学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扶持,使其尽快达到相应的申报水平。

——加强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申报工作。抓住两年一次的院士申报和每年一次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报的机会,争取在学科领军人才的申报方面有较大突破。

②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计划

1)校内—海外教授互访

——以“讲座教授”岗位、优秀海外青年学者访问实验室制度为平台,吸引世界知名大学或知名学科副教授以上的知名学者来校访问、工作。

——重点支持30名左右4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授与海外知名学者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互访,在国际前沿领域开展研究,使之成为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2)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研修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全额资助和配套资助、学校公派等途径,选派10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务的学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到国外一流学校(专业)留学,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能把握国际学术发展前沿与动态的学术骨干和服务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③优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1)人才建设。以“211工程”三期项目和学科群为基础,跨院系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团队负责人由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领军人物担任。

——学术带头人由主持过国内外重大教学科研项目、拥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核心技术等人员担任。

——配置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教授(副教授)、具有国内外学术经历的博士(后)作为主要学术骨干和学术发展力量。

2)条件建设

——通过科研基地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一盘棋的思想和捆绑投入的机制,给予每个创新团队专门的条件建设经费资助,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装备、一流教学科研成果”的目标。

——加强项目型团队建设工作,对于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团队,学校给予一定的人才配套专项经费资助,支持团队骨干与海外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3)机制建设

——实行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制,赋予团队负责人更多的用人权、分配权、考核评价权、学术自主权。

——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把鼓励和支持原创性与基础性研究、培育和支持创新团队建设等作为聘任条件。

——学术评价上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注重团队建设、学科建设、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等评价因素。

——对于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分配上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

(3)预期成效

①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升重点学科水平。发挥大师级人才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人才集聚效应,通过引进和造就一流的学科带头人,来汇聚一流的队伍,提升学校的学科竞争力,推进“十二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实现学校“整体水平国内一流,部分学科水平国际一流”的学科建设目标。

②师资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师资队伍解决学科前沿问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争取获得一批国家重大教学科研项目,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获得一批国家级教学科技奖励。

③师资队伍的国际视野、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把握国际科学发展趋势及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4)建设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

资金需求: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经费为8000万元,主要来源于中央专项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其中申请中央专项经费1000万元,学校配套经费7000万元。

主要用向:大师级人才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与培养基金4280万元,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基金2020万元,优秀创新团队培育基金1700万元。具体使用将与“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统筹安排。

第3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一、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世纪更替,知识经济迅猛发展,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对人才的迫切需要,都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校教师建设队伍的总体目标是:以加强重点学科、学位点探队建设为核心,以加快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为基础,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为手段,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根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勇于创新,整体素质优良的实验教师队伍为目的。

师资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实验室的课程结构决定了师资队伍构成的特殊性,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几门学科共同发展,老实验教师多,新人少,传帮带作用难以实现;师资队伍还存在的突出问题:1、待遇及生活工作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教学积极性削弱,师德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队伍还不够稳定。2、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加上新师资中高学历者偏少,不足以抵消非自然减员因素,使学校培养压力增大。3、学校事业不断发展,教学任务加重,教师疲于应付,许多科研能力很强的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水平,阻碍了科研型实验教师形成和人才的培养。4、缺乏学术人才,学术能线断层严重,导致承担科研项目的力量薄弱,进一步制约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3、建设内容及措施:⑴以老带新,以中年实验教师为骨干;

⑵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⑶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⑷每学科培养1名科研型实验教师。

为了实现建设目标,其措施一加强对实验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教书育人的观念,热爱教育事业;二是提高专业和教学水平,组织教师学习高等教育的有关法规,转变观念,适应高等教育的要求,鼓励中青年实验教师提高学历,拓宽知识,积极探讨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根据学院的培养计划,每年争取安排1名教师脱产学习进修,培养骨干实验教师,提高实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相关教研室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实验教师的学术水平,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按要求完成其内容。力争实现每年1—2项校级及校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使更多的实验教师成为教学科研齐进的实验教师。

三、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搞好实验室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而且有利于增强学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整体功能,对于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争取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多样化服务,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要以迎接省教育部组织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精神,实是求事地分析目前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准确分析实验教师高素质人才培养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需求,借鉴兄弟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成功经验,科学地制定20XX至20XX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现根据本实验室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建设与创建一流省属综合性大学目标相一致,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思想性,布局结构合理,学科特色鲜明,组织功能完善,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能满足不同科类本科学生实验教学需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与深化教学改革需要,具有学研产一体化特征的实验体系。通过一次性规划,2至3年的逐步建设,使本实验室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学科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及开放性实验室数达到或超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良好标准。

二、基本原则

实验室总体规划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制定过程中应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观念要更新。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系,把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大学习大讨论及教学改革研讨成果运用于实验室规划制定过程之中,按照有利于实验教师高素质人才培养,有利于提高本实验室专业科学研究水平与授学能力,有利于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有利于发挥本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来构建实验新体系。

2、目标要明确。

按规划的总目标及学院发展规模,根据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生物学实验室的功能、用途和规模。

3、设备要先进。

根据培养需要,以及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要求,在实验设备的选型上,要科学定位实验设备的技术档次,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4、布局要合理。

在实验室布局上,贯彻一体化发展战略思想,统筹考虑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考虑培养目标、科学研究与开展社会服务,兼顾不同层次教学需要。 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结合学科的科研基础及实力,统筹学科发展方向,突出研究重点,整合队伍实力。结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及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实验室的社会服务功能。 在布局上还要做好内部实验设备、资源的统筹工作,科学合理地配置实验设备和实验用房。合理安排,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提倡综合利用,提高综合效益。

5、模式要创新。

在实验室的建设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运行机制方面,要根据不同学科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实验室队伍的建设,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 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探索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建立适应创新性人才培养需要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大力开设创新性、设计性实验,达到或超过评估要求。

6、特色要鲜明。

根据规划确定的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学校所处的特殊地域优势,结合各学科专业优势,在统筹学科发展方向,突出研究重点,整合队伍实力时,一定要突出鲜明的学科特色,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4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根据示范校建设目标和教育厅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1、师资建设力度大,覆盖面广

1健全管理机制。学校实行签约聘任的全员合同制、强调责能勤绩的结构工资制、严格考核的优胜劣汰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

2强化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198人次,其中9人参加了中职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派教师外出参与专业实践活动93人次,有78名教师外派到合作企业进行为期1个月轮训;19名教师通过培养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学校投入61.9万元对省市校级专业带头人进行培养,专业带头人梯队基本形成。

3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建立健全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面提高素质的“四全”教育模式,把社会责任、纪律观念、质量意识、团结精神融入教师的教学内容,坚持年度考核,对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终止聘任。切实把好引进、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根据学校建设目标,实施相应的措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有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现有教师239人,专业课教师195人。高级职称34人,另有6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市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9人,市级课程教研组组长5人,兼职教研员6人。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学术梯队,并呈良好的发展趋势。

篇四: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016小学学习计划书范文

第1篇:小学生学习计划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关于师训工作的文件政策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评好课”为师训工作的重点,以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本,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创新型学习型研究型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学习和师德培训。

2、继续开展“拜师结对”活动,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与成熟。

3、落实好常规听评课活动,坚持听课后及时评课,学校提倡跨年级听课,鼓励、支持、拓展校外听课渠道。通过听评课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授课行为,促进课堂教学的规范高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开展班主任培训工作,加强班主任师资队伍建设。

5、认真开展课题研究。本年度,除将继续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和档案建设,全面完成其它立项课题的结题和推广工作,并积极参加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切实开展校本课题研究,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配合市教育体育局局继续做好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开阔其视野,提升其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并充分调动其在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中的主动性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根据局要求,建立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指导、考核,项目领引,帮助骨干教师完成每年的目标任务,并负责上送年度考核结果。

2、自加压力。各类骨干教师要按照自身实际,制订一个向上一个层次目标的成长计划书,从师德水平、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对照条件,分解目标,按学年度制订自己的成长计划书。

3、引入竞争机制。对于高层次听课活动、展示活动继续采用申报制,学校择优批准。凭听课反思、学习体会、上翻版课等报销外出活动的费用。

4、组织各类活动。组织各类研讨、沙龙活动,在碰撞中激发灵感,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5、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梯队,重视名教师培养工作,做好市级学科教改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培养、推荐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师德修养好、业务能力强、学识水平高、发展潜力足”的事业型、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队伍。

第2篇:小学学习计划书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你,我很喜欢这句名言,但是我总做不到这样,因此这种坏毛病阻挡了我的进步。还有时让我犯其他的毛病,让我退步。

所以我重下决心,以后做什么事,不在一推再推,浪费时间,到最后才做,让学习的时间总是那么的少。

所以我决定上学时在学校好好抓紧时间学习,好好听老师的话,不要总是想着玩,我一定要战胜贪玩的想法。

在我学习时间不多时,多挤点时间,俗话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一定能挤出时间学习的。

在周末时,我决定把学习放到第一位,不管有什么困难,先把作业做完,再做别的事。

不要再贪玩了,因为离六年级毕业快到了,只剩短短的3个多月了。

我一定要抓紧最后的几个月,好好学习,多听老师的话考一个优异的毕业成绩来,努力加油!也希望管老师能原谅我在寒假里的错误!

第一、学习计划

1、争取7月1日至7月20日完成语、数、外三门暑假作业。计划大概每天完成6面暑假作业。

2、预习语文六年级上册的古诗词,文言文,日积月累等等。并有重点的选择背诵。

3、预习六年级上册数学相关内容。

4、预习六年级上册英语的课程,默写有关单词,听磁带。

5、每天看课外书,报纸,还可以看看动画片,但时间不能太长。

6、写暑假日记一本,作文10篇,练好钢笔字。

第二、生活计划具体如下:

1、培养个人的生活能力,比如:做饭、洗衣服。帮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扫扫地,给父母捶捶背,帮父母买点东西等等。

2、要注意个人安全等方面问题,不私自下河游泳,不能私自外出,不做危险违法的事。

3、要每天锻炼身体,坚持跑步,每个星期天去爬一次山。每个星期六去游泳馆游泳一次。每天还要早起,不睡懒觉。如果父母不在家,不能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讲话。见人要有礼貌。

这就是我的暑假工作计划,我相信只要认真执行这些计划我就一定能过一个美好

,愉快的暑假!

第3篇:小学学习计划书

对学生来说,有计划学习要比无计划学习好得多,其好处是:

(一)学习的目标明确,实现目标也有保证。学习计划就是规定在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方法步骤达到什么学习目标。短时间内达到一个小目标。长时间达到一个大目标。在长短计划指导下,使学习一步步地由小目标走向大目标。

(二)恰当安排各项学习任务,使学习有秩序地进行,有了计划可以把自己的学习管理好。到一定时候对照计划检查总结一下自己的学习,看看有什么优点和缺点,优点发扬,缺点克服,使学习不断进步。

(三)对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大有帮助。良好习惯养成以后,就能自然而然地按照一定的秩序去学习。有了计划,也有利于锻炼克服困难、不怕失败的精神,无论碰到什么困难挫折也要坚持完成计划,达到规定的学习目标。

(四)提高计划观念和计划能力,使自己成为能够有条理地安排学习,生活、工作的人。这种计划观念和计划能力,学生都应该学习和具备,这对一生都有好处。

有些学生学习毫无计划。"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到哪里",这是很不好的。高尔基说:"不知明天该做什么的人是不幸的。"有的学生认为,学校有教育计划,老师有教学计划,跟着老师走,按照学校要求办就行了。何必自己再定计划,这种想法不对。学校和老师的计划是针对全体学生的,每个学生还应该按照老师要求针对自己的学习情况制定具体的个人学习计划(

由于学习计划有必要又大有好处,所以有计划地学习成为优秀生的共同特点。学习好和学习不好的差别当中有一条就是有没有学习计划。这一点越是高年级越明显。

怎样制定学习计划呢?一份好的学习计划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进行自我分析我们每天都在学习,可能有的同学没有想过我是怎样学习的这个问题,因此制订计划前首先进行自我分析。

1、分析自己的学习特点,同学们可以仔细回顾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找出学习特点。各人的学习特点不一样:有的记忆力强,学过知识不易忘记;有的理解力好,老师说一遍就能听懂;有的动作快但经常错;有的动作慢却很仔细。如在数学学习中有的理解力强、应用题学习好;有的善于进行口算,算得比较快,有的记忆力好,公式定义记得比较牢;有的想象力丰富,善于在图形变换中找出规律。所以几何学习比较好……你可以全面分析。

2、分析自己的学习现状,一是和全班同学比,确定看自己数学成绩在班级中的位置,还常用"好、较好、中、较差、差"来评价。二是和自己数学成绩的过去情况比,看它的发展趋势,通常用"进步大、有进步、照常、有退步、退步大"来评价。

二、确定学习目标学习目标是学生学习的努力方向,正确的学习目标能催人奋进,从而产生为实现这一目标去奋斗的力量。没有学习目标,就象漫步在街头不知走向何处的流浪汉一样,是对学习时光的极大浪费。

确定学习目标首先应体现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其次要按照学校的教育要求,此外还要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和现状。当然还可考虑一些社会因素家庭情况。

学习目标要具有适当、明确、具体的特点。

适当就是指目标不能定得过高或过低,过高了,最终无法实现,容易丧失信心,使计划成为一纸空文;过低了,无需努力就能达到,不利于进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目标。

明确就是指学习目标要便于对照和检查。如:"今后要努力学习,争取更大进步"这一目标就不明确,怎样努力呢?哪些方面要有进步?如果必为:"数学课语文课都要认真预习。数学成绩要在班级达到中上水平。"这样就明确了,以后是否达到就可以检查了。

具体就是目标要便于实现,如怎样才能达到"数学中上水平"这一目标呢?可以具体化为:每天做10道计算题,5道应用题,每个数学公式都要准确无疑地背出来,等等。

三、科学安排时间

确定了学习目标之后,就要通过科学地安排。使用时间来达到这些目标。要符合"全面、合理、高效"的要求。

全面在安排时间时,既要考虑学习,也要考虑休息和娱乐,既要考虑课内学习,还要考虑课外学习,还要考虑不同学科的时间搭配。

合理要找出每天学习的最佳时间,如有的同学早晨头脑清醒,最适合于记忆和思考;有的则晚上学习效果更好,要在最佳时间里完成较重要的学习任务,此外注意文理交叉安排,如复习一会语文,就做几道算术题,然后再复习自然常识外语待。

高效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安排时间,一般来说,把重要的或困难的学习任务放在前面来完成,因为这时候精力充沛,思维活跃,而把比较容易的放稍后去做。此外,较小的任务可以放在零星时间去完成,以充分做到见缝插针。

一天中供自己安排的时间基本上分为四段:早上起床到上学,上午放学到下午放学,下午放学到吃晚饭前,吃晚饭后到睡觉。同学们主要应在这四段时间里统筹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内容。

在进行时间安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要突出重点也就是说,要根据地自我分析中提出的学习标点或比较薄弱的学科在时间上给予重点保证。

2、要有机动时间,计划不要排太满太紧,贪心的计划是难以做到的。

定了计划,一定要实行,不按计划办事,计划是没有用的。为了使计划不落空,要对计划的实行情况定期检查。可以制定一个计划检查表,把什么时间完成什么任务达到什么进度,列成表格,完成一项,就打上"√"。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修改计划,使计划越定越好,使自己制定计划的能力越来越强。

篇五: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014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第1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 137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20XX〕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3+2”发展、致力绿色崛起战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入手,以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调节、自主创业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创业服务培训,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创业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实现20XX年到20XX年,全县可选用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完成创业培训3000人,帮助1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以上,全面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目标。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工商政策

1.放宽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人员开放;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创业人员进入;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人员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

2.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条件的创业者,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受限制;允许企业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才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可在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后,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为“项目筹建”,注明“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和有效期限;改制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只要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可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放宽集团组建条件。城乡各类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1000万元,子公司放宽为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放宽为2000万元。鼓励外商参与我县企业的兼并重组,经发改和招商部门批准,可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4.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本县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经申请人申请,市、县工商部门核准,其名称均可分别冠以“益阳(市)”、“安化(县)”字样。

5.放宽注册资本(金)限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主体,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占到注册资本的70%;创业者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6.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创业者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并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允许非生产类、无污染、不扰民的企业将商住房和住宅作为企业场所;创业者在各类工业园区内申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确实无法提交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的,可依据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房屋或土地归属证明文件,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

7.推行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创业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可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期限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登记后,营业执照有效期限不作限定;超出核准的一般经营范围不予罚款处罚。

(二)税收政策

1.对创业人员创建的商贸、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的,按规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在地税部门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人员自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免征营业税3年;取得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证书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3.创业人员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其中,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等国家规定免征或减征项目的所得,可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残疾人自主创业,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招用残疾人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5.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后,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依法规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企业经认定、审核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自20XX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器设备、非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等固定资产时,所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可全额抵扣(不包括厂房、建筑物等不动产及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8.个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标准:销售货物的为20000元/月,销售应税劳务的为20000元/月,按次纳税的为500元/次或日(不包括个人房屋出租)。从事个体经营应税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月的,免征营业税。

9.自20XX年1月1日起,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办理税务登记的,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三)财政政策

1.设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奖扶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持和奖励基金,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基本需求。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县聚集,推进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采取考核奖励等措施,对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功创业者和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提高扶持创业投资的积极性。

2.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对象可按规定享受0.5-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

3.对创业人员投资加工业、旅游业、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经招商部门确认完成实际投资后,由财政部门对投资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创业人员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环保”政策的企业,由县财政视财力情况,按地方税收超收情况适当安排奖励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5.凡户口在本县,从事服务业、加工业、商业及种植业、养殖业的贫困残疾人,经申请人申请,县残联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后,可享受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扶持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6.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的“一站式绿色通道”,提高小额贷款发放效率。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运行机制,由县财政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情况,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弥补担保基金的不足。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回收考核奖励工作,按照当年实际贷款发放额和到期回收率,分别对经办银行、担保机构或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四)金融政策

1.大力支持创业项目。当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2.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企业,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业者通过典当等多种方式获取创业资金,引导民间信贷资金支持创业。

3.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条件。允许申请人选择财产抵押担保或提供反担保人,将反担保人范围放宽至有稳定收入的政府公务人员。

5.提高小额贷款额度。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创业对象,经培训机构推荐,可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对新创业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自主或合伙创办的企业,可按其吸纳人员的数量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标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1.对辞职创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转入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实行免费代理,并由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协助办理各种缴费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事宜。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免收人事代理费,5年内免费参加创业指导、发布有关信息、进入人才库。在公务员招录方面,其创业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免费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指标为创业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优秀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4.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创业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应为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之和,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5.创业型企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6.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军队退役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残疾人、返乡创业的农民等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免费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服务,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7.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创业资金扶持。

(六)土地政策

1.民营经济发展用地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2.创业主体使用国有土地,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但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实行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3.各类创业主体可以经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创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

(七)其他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一)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残疾人、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人员,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重点开展创业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三进计划”,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不同层次创业要求的培训体系。

(二)创新培训模式。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增强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激发创业热情;面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办企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面向成功创业者开展改善和扩大企业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逐步实行本土化,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提升培训层次。将创业培训的重点向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专利持有人及有市场前景和带动就业规模较大的项目持有人转移。通过创业大讲堂等形式,积极探索在中专、技工学校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并对部分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工作。

(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建立专业化创业师资队伍。20XX年培养创业培训师4人,20XX年培养4人,20XX年前全县创业培训师达到8人以上,创业培训基地教师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五)开展创业实训。充分利用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等适合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实训基地,安排经过创业培训的人员到基地进行实训,提高其创业实践能力。20XX年前,在全县适合劳动者创业的生产加工、商贸零售、服务等行业中筛选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建立10家以上创业实训基地。

五、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一)加强创业指导服务

1.成立安化县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县创业工作的综合管理,开展创业指导,免费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后续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形成县、乡镇和社区(村)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

2.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园、创业街和创业孵化区等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建设。20XX至20XX年,全县建好5个以上定位准确、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规模达标、服务高效、成效显著的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重点抓好江南、梅城工业园和东坪创业一条街等孵化基地的建设。

3.加强创业咨询专家团建设。组织一批具备企业管理、市场开发、项目策划推广等特长的专业人才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公务人员组成创业咨询专家团。县本级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5人,乡镇的创业咨询专家团专家不少于3人。创业咨询专家团主要开展一对一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和创业见习服务,指导制定项目计划书等。

(二)加强创业信息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安化创业网”,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多渠道转化、开发一批行业性、引导性创业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鼓励优先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安化特色的项目,重点鼓励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型、生态旅游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和专业服务型等创业项目;设立创业项目(成果)展示厅,巡回展示创业项目、创业产品、创业成果。

(三)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开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六、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创业服务满意率等5项指标,将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由县绩效办和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建立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县创建办报告创建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县创建办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运行配套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和落实创建工作的配套措施。凡符合享受相关政策的创业主体,坚持政策服务上门、落实到位;凡属办理审批、审核、登记、核准、备案手续环节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在相应环节予以落实;凡属经营过程中的政策,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补贴、返还、奖励具体办法并予以落实。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5月)

1.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县、乡镇两级建立创业指导中心。

2.组织举办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启动仪式。

3.开通“安化创业网”专业服务网站。在安化电视台设立“创业集结号”专栏。

4.编发《创业指导手册》,汇集政策法规、资金筹措、开业登记、创业知识、创业项目等内容。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1.制定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创业扶持配套政策。

【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建立创业服务对象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每月由各乡镇创业指导中心申报创业对象跟踪服务名单。

3.为创业对象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4.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筛选创业扶持对象,重点跟踪服务。

5.举办SIYB师资培训班和师资提高班,培训创业授课老师。

6.县、乡镇两级组建创业咨询专家团。

7.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考核认定,并授予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点牌匾。

8.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创业项目推介会,每次推介项目不少于10个,开展咨询和项目评估活动,确定扶持项目。

9.县、乡镇两级创业指导中心及时发布创业信息、创业优惠政策,并保持与创业者之间信息对接,协助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场地租赁、人员招聘等事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至9月)

1.由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全面总结推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2.整理相关资料,迎接市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

3.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业成果突出的创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化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建立定期沟通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半年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举行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难点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营造创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民间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各乡镇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促使更多的人投入到全民创业热潮中来。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点解决资金、土地、项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创业者的扶持,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损害创业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优化创业环境;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要积极宣传创业政策,推介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农业、畜牧、扶贫等涉农部门要做好创业项目的采集、评估和建设;设计部门要开展创业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发布;行业协会要做好项目推介,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第2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7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两创”战略,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工作方针,以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重点,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创业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支持更多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加快构建创业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到20XX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25%以上;两年新增就业岗位1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省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人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市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发动行业协(商)会等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鼓励社会各类群体灵活创业,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1.放宽准入条件。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在2年内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资融资。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住宅临时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XX〕45号)精神,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普通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2.简化行政手续。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各类创业者开辟“绿色通道”。

3.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证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若确需延长的,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其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可根据经营需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的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贴息。具体按市人行、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温银发〔20XX〕110号)规定执行。

4.减免各类税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筹集创业资金。各部门形成合力,分别通过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再就业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各类科技创业及工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平台扶持等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要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对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处于初创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6.落实社保补贴。鼓励和支持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进行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储备。凡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内接收10名以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第2年开始,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政府视财力情况,按30%-50%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1年。承担国家、省和市科研项目的单位,应积极提供科研辅助岗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相关劳务性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规定执行。

(三)拓展创业培训体系。

1.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有所提高。为提高劳动者技能,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进城务工劳动者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每年可结合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享受一次由政府补助的职业技能培训。具体按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温州市区职业培训经费补助办法》(温劳社培〔20XX〕56号)规定执行。

2.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构建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运行机制。结合市政府“退二进三”政策,整合社会各类公共资源,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教园区、专业市场以及闲置厂房场地等现有资源,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便利。支持和鼓励发展创业产业,开发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街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自主创业提供场所、政策、资金、项目等“一条龙”配套服务。各部门要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进一步发挥现有的科技创业园区、大学生实训基地、新农村示范园、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措施有力的创业扶持。

3.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改善人力资源素质结构和促进就业。引导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展相应的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改进创业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模式,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实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指导教学研究,为创业者提供文化知识和技能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后创业成功率。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组建创业服务组织。加强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指导和服务队伍。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积极推动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进程,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奠定基础。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推荐创业项目信息。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举办创业项目展洽会,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为自主创业者推荐符合地方经济特色、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开通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建立创业服务专题、专栏,发布创业信息,宣传创业典型,解读创业政策等。

3.加强校园创业指导。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在本市主要大中专院校逐步建立创业就业指导站台,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把各类创业就业的辅导、招聘、洽谈活动安排进校园,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熟悉就业政策,调整就业预期,提高求职技巧,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事业、基层单位创业就业。

4.推动青年创业就业。青年是创业的生力军,要充分激发青年创业的热情,多渠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大学生创业俱乐部,面向全市青年提供见习、培训、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共享等服务;举办农村青年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竞赛、青工技能创新项目竞赛、温州青年创业挑战赛等竞赛活动,以竞赛激发青年创业的信心和动力;引导风投创投资金进入青年创业领域,为创业青年提供资金保障,降低初次创业成本;开展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培训,为青年创业提供政策服务和组织保障。市政府设立规模为200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科技项目、创办企业资助和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企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项目资助,并根据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由同级政府给予创业补助、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具体参照《温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农业创业就业扶持暂行办法》(温政办〔20XX〕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XX〕44号)执行。

5.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补助范围,建立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对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服务业等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以及贷款贴息扶持,对被授予年度市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贴办法参照市残联、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意见》(温残联教就〔20XX〕72号)执行。

(五)完善工作考核体系。

1.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和群体,积极制订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业务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保障资金到位;各级工商、税务部门按规定提供办照服务、税务登记和落实优惠政策;人民银行负责小额担保信贷政策的指导工作,有关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各级经贸部门根据产业结构布局,提供创业方面的有关信息和服务;统计部门要及时做好创业活动的指标测算和统计分析;各级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创业典型的培育工作;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我市创业促进就业取得新成绩、新经验,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2.加强督查考核。制定符合温州市区实际的创业型城市标准,建立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业促进就业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与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定期督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的深入实施。

四、工作步骤

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期为20XX年至20XX年,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启动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创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多渠道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筹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丰富创业项目信息库,收集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培育创业实训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不少于10个;为3000人提供创业培训。围绕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创业服务措施,建立创业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创业服务计划。试行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和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和行政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XX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中期自查,迎接省有关部门对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的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根据创业型城市基本标准,比照创建工作方案和五大创业指标,逐项认真考核,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省考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第3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毕节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通〔20XX〕156号)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县创建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在西部超常规崛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要求,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发〔20XX〕2号文件的历史机遇,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着力推动创业常动就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二)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创新,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积极扩大就业,以创业促民富,以创业谋跨越,努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创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考核体系、创业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体系,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明显增强,创业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努力把黔西建设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省级创业型城市。到20XX年,建立1个以上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成一批示范性创业园、示范性创业乡(镇)、示范性创业社区、示范性创业街道,全面推动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增长15%,新创办企业存活期在一年以上的比例达到60%;全员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30%以上;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填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任务

l.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黔西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人社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督办督查局、政研室、监察局、法制办、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工业能源局、教育局、投资促进局(招商)、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扶贫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科技办、城管办、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人民银行黔西支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确定创建工作各阶段工作目标;研究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编辑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降低创业门槛、注册登记、税费优惠、资金扶持、创业培训、综合服务等政策措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创建创业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积极创业。建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长效机制,要把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确保逐年增加,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财政扶持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政策扶持办法,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强金融支持,建立担保补偿和激励机制,健全创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多途径融资。

3.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为关键,扩大范围,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一是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采取灵活高效措施,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创业培训基本覆盖。二是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制定创业培训质量考核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三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小额贷款、创业指导等有机结合的“四位一体”的培训服务模式。

4.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投资信息、创业项目、创业培训等咨询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开展政策、信息等宣传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园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者提供创业咨询和创业辅导服务;引导创业资金投入国家急需和鼓励的行业或产业,投入地方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

5.建立健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完善相应的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以及创业主体发展、创业带动就业等工阼,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兑现奖惩,确保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时间为20XX年—20XX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9月——11月)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出台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l1月——20XX年12月)

1.制定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综合性政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具体实施细则。

2.突出创新扶持政策、改善创业服务、扩大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平台、壮大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等工作重点,同步提高各级创建工作达标率,不断推动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建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体系,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贯彻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政策的情况,通报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新闻媒体上推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专栏,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宣传一批成功创业、率先崛起、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和企业家,宣传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服务部门,宣传干部群众投身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行动所体现出的积极进取、奋发有力的良好精神风貌。

5.逐步建立科学的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6.总结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全面实施阶段工作,推广、宣传有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的先进典型。

(三)自查迎评阶段(20XX年1月——12月)

1.剖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意见,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2.组织创建工作模拟考评,对照市考评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逐项认真考核,查遗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接受市考评验收。

3.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经验,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业者、企业家和创业工作及先进典型。

四、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贯彻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人才创业的有关奖励政策。

县督办督查局、县实绩考核办: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落实到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负责制定落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宣传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投身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的舆论氛围;塑造具有黔西特色的创业文化;支持文化教育领域的创业和发展。

县工商联:负责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商会协会的自律、互助、服务作用,培养优秀民营企业家。

县监察局:负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乱执法、乱收费等问题;及时处理创业者的举报投诉。

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研究提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战略对策和政策措施,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优化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拓宽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融资渠道的措施和办法;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能源局:负责提出黔西县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相关领域,以及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转变管理职能,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县工业能源局负责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以典当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

县科技办:负责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相关经济、科技指标完成情况。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和残疾人创业。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所需资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物流业中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发展;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园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创业平台。

县城管办: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制定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

县农牧局:负责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创业和发展;牵头制定鼓励从事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

县卫监局: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卫生事业等相关领域。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建登记前置审批环节。

县投资促进(招商)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业与发展;引导外资外地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负责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县统计局:负责逐步构建全民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县工商局:负责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支持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县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加强创业企业商标保护;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县质监局: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扶持创业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反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纳税情况。

人民银行黔西支行:发挥人民银行窗口指导的职能,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规模。

县信用联社:负责推进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发适台创业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县邮政储蓄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创新适合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广泛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建、协调配台的工作格局。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结合实际筹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创业咨询评审等创业推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按月调度制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改善行政管理,加快平台建设。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实施“阳光政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失业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开僻初次创业场地,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三)营造创业氛围,注重典型带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

各类民闻组织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理念、创业基本方法,优惠政策、激励措施和工作进展。有关部门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宣传标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宣传创业政策,及时报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树立各类创业典型,公开评选和表彰一批创业之星,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4篇: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切实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7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全国首批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5%;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确保在20XX年底前,完成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发改委、经委、建委、旅委、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人事局、贸易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及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研究制订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制订、落实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

结合新的促进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扶持体系,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创业氛围。

1.放宽准入条件。

放宽投资人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除法律法规禁止作为股东的领域,均允许投资人进行创业。

放宽对注册资本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但最低不少于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放宽经营范围核准限制。除国家明文禁止或限制性经营规定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申办新兴行业的,按照“法无禁止即合法”的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放宽对创业者出资方式限制。允许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作价出资;非货币出资额可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在货币出资额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前提下,非货币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产权证明的非住宅房地产,均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并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为经营场所。

2.简化行政手续。

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开辟创业“绿色通道”。

强化服务意识。在市工商局和各城区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3.强化政策扶持。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国发〔20XX〕3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XX年底;登记失业人员个人提供劳务或创办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最高1000元为限额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创办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登记失业人员创办其他企业,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创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税务办事绿色通道和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提供注册培训。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20XX年及以后毕业),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的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贸易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认定后可分别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同类条件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应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实际发生的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鼓励创业园区建设。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完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项目场地。鼓励创建创业园区,为进园创业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提高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按规模每年给予主办方5—1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进园创业登记失业人员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以上两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必须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园内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业园优惠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4.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创新小额贷款担保管理模式。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经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小额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设立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资助资金。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创业。

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给予资助扶持: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新办的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2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地政府(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2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3年);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项目,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三)拓展培训体系。

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和院校的沟通合作,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及时将适合创业、易于创业的项目纳入培训内容。逐步扩大创业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由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妇女和大中专毕业生,拓展到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实训科目在服务外包、信息化等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文化创意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建立创业实训平台。加强实训机构建设,坚持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三位一体,鼓励科研院所兴办实训基地。开展“十佳”实训机构评选活动,对实训工作成绩突出、促进就业和创业成效显著的实训机构(实训基地)予以奖励。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产生你的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和创业实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分别给予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杭成功开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机构后续服务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带动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新增就业人数给予以奖代补。

(四)健全服务体系。

1.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组织。

完善创业指导组织职能。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帮助、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服务团队建设,不断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团力量,开展专家咨询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根据失业人员创业状况台帐,建立创业回访制度,定期进行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扎实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2.建立创业项目库。

建立充实创业项目库,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创业项目。规范项目征集流程,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易操作”的小型创业项目50-100个,重点征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技术型小项目,以充实创业项目库。健全并完善创业项目服务平台,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创业项目征集机构的指导与管理。试行创业项目成效考核机制,汰弱留强,形成一套能进能出的创业项目管理制度,储备一批能创业、易创业、促创业的好项目。完善项目展示机制,继续举办“大展会、走社区、到县市、进校园”等形式的项目展示活动,满足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需要,不断拓展创业项目的展示范围和展示对象,实现杭州都市经济圈共享创业项目成果。

篇六: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书
2015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第1篇: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双语教育在苏州”活动成功开展后,双语教学正在受到各所学校越来越多的重视。我们学校进行双语教学实验以来,在校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几年来取得了一定进展,获得了一些经验。如今,我们正在以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创新、独特的工作思路,在双语教学的道路上一步步迈进。本学期双语教研组将对双语教学实验的进一步深化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小学双语教学自身的特点,结合几年来的双语教学经验,特制订本学期双语教学计划如下:

一、教研时间及要求

本学期,将继续实行教研组长考勤制度,如果教师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教研活动,应在前一天通知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记好出勤记录。

二、本学期双语教学要求

1.教案。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要求每位双语老师坚持写双语教案,可以逐年段的增加双语读本的使用量。在完成教学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渗透的方式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进行双语实验。关于双语的使用量,针对组内教师的水平和所教授学年段、学科的特点,初定为每学期完成两篇比较有质量的教案设计。

2.上课。我们研究的课题是双语教学的课堂有效性问题。因此,在本学期,我们应该贯彻双语教学课堂有效性,将双语教学落到实处。影响双语教学有效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学生有多少机会进行双语学习。丰富的学习机会,增加学生的“积极学习时间”,提高双语教学的有效性。教师应该鼓励他们说英语,最大限度地进行口语锻炼。双语教学不同于英语教学,它只是在课堂上作为一种工具去使用,其目的是提高学生口语的实际应用能力。因此,无论哪一个学科的双语教学,都应该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让学生真正做到有所收获。同时,真实的学生生活用语对小学生来说,是最宝贵的教学素材,有利于学生将所学最快的应用到生活中去。双语教学的实施,主要还是由各任课教师渗透到每一天的日常教学中.

3. 听评课。本学期希望各位教师按照教研活动安排,提前做好上课、听课准备,同时,利用教研活动时间,对示范课进行讲评。

以上是双语教研组本学期的教研计划,我们将力保完成教研内容的前提下,加强计划的实效性,以便更好的推动双语教学改革的实验步伐……

第2篇: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语言是人们进行社会交往,进行学习,工作的工具,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增强各族青少年的祖国意识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尤其时对于少数民族而言,学好母语的同时要学好作为国语的汉语是非常重要的。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时俱进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了结合学校实际教学情况加强《双语》教学建立了学校《双语》领导小组。

组长:蒋萍。

副组长:艾尼瓦尔(副校长)。

组员:古丽尼沙、热西旦、米泉福、马亚伟、夏娟、迪丽努尔、古丽加乃提。

三、具体要做的工作

1.今年九月份开设三个双语班,招收的条件必须是在我校就读学前班的属于我学区的150名学生.

2.开设的课程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专为“双语”教学班开设的汉语课,每周七课时,数学五课时,全部要求用汉语授课,其他课程用民语授课。

3.加强“双语”教师的培训,我校的尤努斯、阿米娜老师被派往自治区进行“双语”培训。其他老师在民汉教师的这种环境形成良好的自学风气,年龄在45岁以下的民族教师参加全国统一的汉语水平考试,不断更新自我水平。

4.为了加强“双语”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学校定期会对“双语”教师开展研讨会活动,“双语”数学教师和汉族数学教师一起参加业务学习。

5.加强和其他学校进行“双语”教学方面的经验交流,到教学水平先进的吐市第七小学和其他学校进行是“双语”教学方面的探讨、交流、学习其他学校好的教学方法。

6.为了优化教师教学,学校要订购一些对“双语”教学有帮助的教学参考资料,为了加强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能力,组织“双语”教师进行电脑培训,提高教师们电子备课的能力。

7.为了激发学生对汉语课的兴趣,学校在各个“双语”班要进行写作比赛和朗读比赛。

8.为了加强“双语”教学,让孩子们从学前班开始就打好汉语基础,学校安排一些有经验的汉语基础好的年轻教师为学前班授课。并利用一些教学挂图来增强学生对汉语的兴趣。

9.为了加强“双语”教师的汉语水平和自学能力,安排民族教师和汉回教师在同一个办公室办公,形成了互学、互助的好风气。

10.根据市教育局教研室的安排,组织“双语”教师参加各种调研活动,安排教师讲课、听课,提高“双语”教师的教学能力。

第3篇: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实验,丰富学校教育内涵,探索行之有效的双语教育模式,使我校双语教学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使学

生在学习母语阶段充分接受英语熏陶,为将来成长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

二、 工作目标:

根据《无锡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双语教育实验的指导意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双语教育工作。围绕学校双语教学实验方案进行双语教学的探索。拓宽双语课程设置,改善双语学习环境,,探索双语教学模式,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双语教育体系。

本学年内,要充分重视双语实验学校创建工作,完善双语教育环境,开设好实验课程,在“健康教育”、“牛津1A口语交际”及其他学科渗透等方面进行实验,初步形成校本特色的双语教育模式;同时着重培养一支专兼结合、富有双语教育能力的教师队伍。并通过双语教学的实施,提高学生英语口语能力、英语交往能力、英语应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20XX——20XX第

一学期

1、统一思想认识。从行政人员到英语教师、双语教师直到全校教师学习关于双语教育的理论和市教师局关于推进双语教育实验的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积极参与双语教育的自觉性,了解双语教育的基础知识和本校开展双语教育实验的规划。

2、选派教师参加双语教育实验的培训。

3、选定双语教育实验的学科、年级、教材。营造双语教学氛围。

4、成立校双语教育实验领导小组和教学研究小组。

5、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英语口语交际课、在小学三年级开设双语健康教育课。以这二个年级为先行实验,定期开展研究活动,探索双语教育模式。

6、利用新加坡英华学校来校华文浸濡契机,进行双语交流活动。

20XX——20XX第二学期

1、进一步改进双语教育实验环境,优化师资配备。

2、积极开发双语教育资源,创新双语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加强

化建设,初步形成校本双语教育特色。

3、探索双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和办法,制订有关学科的《双语课堂教学评价表》并试行评估。

4、将原有五月份英语艺术周活动优化为“双语文化艺术周”活动。

5、开展一次区级以上的“双语研究展示课活动”。

6、举办英语教师和双语课教师教学设计和课件制作比赛。

主要措施

1、狠抓双语教学的常规管理

以教学过程管理为着力点,定期抽查双语教师的教学“六认真”工作,深入学生、班级,及时掌握双语教学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双语教学工作正常、规范、有效进行。

2、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

经常性地组织双语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学习双语教学常用方法,使教师逐步从“经验型”向“学习型”、“研究型”转化。

加强教研组建设。教研组要重视双语教师教学,进行互动的随堂听课和专题教研活动,使双语教师的教学能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结合有关部门的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审工作,尽可能多地推荐双语教师能评,力保有1-2位评为市级教学能手。使双语教师的教学工作走向成熟。

3、每学期安排双语教学研究课展示活动。

4.优化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开展双语学习活动,开展双语小报比赛、双语黑板报比赛、双语橱窗展示等活动,营造好英语学习的软环境。

具体工作:

20XX年九月份:

1、制订实验计划,成立校双语教育实验领导小组和教学研究小组。

2、进行双语校本培训和校外培训,为双语教学提供保证。

3、学科双语教师与英语专业教师“结对子”。

20XX年十月份:

1、着重进行双语环境布置。

2、双语学科听课调研活动。

3、双语教师继续校本培训。

20XX年十一月份:

1、精心组织新加坡英华学校来校“华文浸濡”活动。

2、开展中新双语教学活动和专题研讨。

3、举办双语小报比赛。

4、双语教师进行课堂用语及学科专业用语的培训。

20XX年十二月、

1、班级英语角展示比赛。

2、双语教师学期教学工作小结交流。

3、完善有关学科的《双语课堂教学评价表》并试用。

20xx年一月份:

1、总结学期双语研究,撰写个人研究总结和学科组总结。

2、汇总实验素材。

3、学校对有关研究成员进行评价和奖励。

20xx年二、三月份::

1、教研组制订学期研究计划。

2、完善双语环境布置。

3、双语学科听课调研活动。

4、邀请教研中心专家对教师进行校本培训。

20xx年四月份:

1、与教科室协作,开展双语教育课题研究,争取市级立项课题。

2、双语电视节目完善工作。

20xx年五月份:

1、“双语文化艺术周”活动。

2、区级“双语研究展示课活动”。

20xx年六、七月份

1、举办英语教师和双语课教师教学设计和课件制作比赛。

2、主管部门撰写年度研究总结,并提出下阶段实验初步构想。

3、撰写个人研究总结和学科组总结。

4、对有关研究成员进行评价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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