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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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2016年换届“九严禁”纪律要求

2016年换届“九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换届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总结

换届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总结

去年以来,贵州商专市场营销学会在学校党政系部领导班子的指导下,不断拓宽干部选配渠道,积极改进干部选配方式,进一步加大新干部培养选配工作力度,超前谋划,认真抓好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既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事关市场营销学会未来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重要讲话中指出,“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的根本大计”。这说明了培养一代干部是从组织上保证我们学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是关系大局、影响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工作。 主要做法:

(一)更新观念,为新一代干部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新一代干部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步伐,强化培养,及时选拔优秀新一代干部。在换届中,在学会各部组长级后备干部中推荐,明确要求推荐。破除论资排辈,全面、正确地看待新一代干部,尊重和爱惜新一代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实绩突出、会员信任的优秀新一代人才;切实把实绩和会员公认度作为首要尺度,对能力强、素质高,爱学习的年轻干部大胆使用。

(二)拓宽渠道,为新一代干部搭建平台。围绕企业领导班子配备的结构性要求,积极拓宽优秀新一代干部推荐选拔渠道,重点贸经

系新一代后备干部、优秀会员中选拔,全会83个人中共选配领导干部10 名,在选拔过程中,让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道德品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新一代干部能够脱颖而出,真正达到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的目的,既为优秀新一代干部施展才华提供平台,又拓宽了优秀新一代干部的选拔渠道。

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要进一步拓宽视野。一是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年轻干部工作态度、岗位表现、为人处事等长期的观察,来认识、了解干部。二是在完成一些重大任务的过程中,在临时突发性事件和关键时刻的考验中,来发现优秀干部。实践证明,在艰苦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是培养和造就干部的重要方法,也是干部成长的关键途径。三是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发现优秀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有利于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拔人才。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要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要纠正干部工作中重任用,轻管理的现象,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一是要建立考核机制,全面考核年轻干部的德、能、勤、绩,力求使考核客观、全面、公正,对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爱岗敬业的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他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篇三: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2016努力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近年来,**县委大胆解放思想,超常规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取得了一定成效。2002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共提拔重用干部310人,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231人,占74.5%,30岁以下83人,占26.7%。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长远抓认识,切实解放思想

【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关键在解放思想。**县委始终把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作为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战略重点来抓,着力解放思想,解决困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定势思维问题、选用“完人”问题、对年轻干部不放心的问题,打破习惯思维,不搞求全责备,超常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形成了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共识。县委成立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建立了常委会研究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制定了《**县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县2002年-2016年青年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规划》,明确了具体目标:常年动态保持长期、中期、近期后备干部队伍600人,重点管理450人。通过努力,乡局级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在2002年的基础上下降2-3岁,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乡镇班子成员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所有班子成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二、开放视野抓源头,建好后备队伍

一是公开选拔,宽范围挑选后备人才。把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作为年轻后备干部选拔的主渠道,打破身份、地域、行业界限,每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近年来,先后进行了6次公开选拔,3000多人报名参与,300多名年轻人才进入了组织视野,25名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进入了“一把手”后备干部库,153人进入了科级后备干部库。二是竞争上岗,按程序选拔后备干部。以中层骨干为重点,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按程序选拔后备干部。拿出1258个中层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参加人数达3872人,303名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入了中长期战略后备干部库。三是坚持公开考录,及时补充基层公务员队伍。每年都进行一次机关公务员公开考录,为选拔后备干部储备人才。近年来新招考公务员58名。

通过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方式,变后备“少数人”为储备“一批人”。常年动态保持了25名处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100名乡局级“一把手”后备干部培养对象,300名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同时还建立了一支50人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后备队伍和一支400人的优秀科技专家队伍。

三、拓宽渠道抓培养,加速干部成长

一是强化培训。重点办好青干班和科干班。每年举办一期青干班和1-2期科干班,所有科级后备干部每年必须培训一次。主要培训基础理论、领导科学、政治与经济形势、科技现代化知识、党的建设等内容。近年,先后举办了后备干部主体培训班15期,培训2085人次。二是领导帮带。建立了各级领导帮带责任制度,指定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与后备干部结对,实行一对一的帮教,从县级领导到各乡局级班子成员都相应联系1-2名年轻干部并结对培养,及时把握后备干部的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目前,县级领导明确帮带对象共50人,乡局级班子成员明确帮带对象共423人。三是实践锻炼。主要采取“三个一批”:轮岗锻炼一批。重点实施了后备干部岗位交流,着重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乡镇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进行。近年,共有65名乡科级一把手后备干部、315名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交流锻炼面达到了80以上。跟班学习一批。每年都从基层单位抽调优秀后备干部到县直综合部门跟班学习。先后抽调跟班学习人员134人次。每年组织一批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和学习,共计达200多人次。下派挂职一批。注重选派年轻后备干部到乡镇、村居、社区、企业挂职和到重点工程、中心进行锻炼。近年,共下派干部668人次,其中:到乡镇、村居、社区挂职锻炼的362人次,到企业的20人次,到移民一线、新农村建设点村、建设扶贫点村、中心等锻炼的286人次。

四、打破常规抓使用,不拘一格选人才

一是放手使用。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三优先”,即:班子换届时优先选配年轻干部,职位空缺时优先充实年轻干部,班子调整时优先配备年轻干部。近年来,每年干部调整,提拔年轻干部的比例都达到了80以上。二是破格提拔。对年龄轻、有潜力的后备干部,不唯资历,不唯台阶,大胆使用。近年来,共破格提拔年轻干部21人。今年乡镇党委换届,就破格提拔6人,其中正职1人。现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胡元琴,从磨市镇党委副书记岗位直接提拔到新铺乡担任党委书记。现任南北镇镇长何朝辉,24岁,在乡镇党委换届时破格提拔为镇长,成为全县最年轻的镇长。三是先进后出。由于

领导班子职数限制,部分班子因结构需要配备年轻干部的,我们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先配备到位,待换届或调整出缺时再调整到原职数。今年乡镇党委换届时,原来由此原因超配的部分领导职数已全部消化。

篇四: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2016党员代表大会 邀请函

党员代表大会 邀请函

贵校学生会: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创建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教学服务型大学建设,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沟通学校与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xx-xx学院学生会决定将于xx月xx日组织召开xx-xx学院第x次学生代表大会。

自校第x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校学生会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全面落实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整体部署,在继承中创新、探索中前进。八年来,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职能,在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上取得长足发展、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水平上得到显著提升、在深入开展工作执行力上大大增强,在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大学生素质拓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受到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的信赖和学校的好评。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职能,努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发展型”学生会组织,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和带领全校大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教学服务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衷心感谢贵校学生会长期以来对我校学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值此学代会召开之际,诚邀贵校同仁莅临指导或来电来函共叙发展事宜。并真诚希望今后两校学生会继续加强合作交流,携手共创事业新篇章!

致谢!xx-xx学院学生会xx-xx年xx月xx日

党员代表大会 邀请函 [篇2]

同志们: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这次换届,是在世纪之交、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搞好换届选举,把班子配强配好,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搞好换届选举,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现在,我县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

其次,搞好换届选举,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凝聚力的需要。新陈代谢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领导班子也需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实行新老交替,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为领导班子这种周期性新陈代谢提供了保证。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需要大批优秀领导人才,同时也正在造就着大批这样的领导人才。领导班子建设要与之相适应,必须不断把优秀领导人才选拔出来,同时,繁重的的改革和发展任务。这既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敢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体现。

必须看到:领导班子在自身建设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和积累一些问题,通过换届,可以相对集中地从组织上、思想上加以解决,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使领导班子在新的条件下和新的起点上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所以,搞好换届,能够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有力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地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第三,搞好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群众可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也是贯彻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人大代表来自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集中反映着民情、民-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各项政策的正确执行;通过人大代表也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和政府的工作情况及时地传达到群众中,就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经济和社会的顺利发展。【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总之,我们一定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换届选举工作中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出一个好的班子

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按照有关要求,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这次换届选举总的指导思想就是:以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把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勇于改革、开拓进取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进一步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协调、廉洁务实、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领导集体,为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快我县改革和发展步伐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县人大、政府领导班子的人事安排意见,就是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考核协商、酝酿后形成的。年月和月份,盟委责成盟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先后两次深入到各旗县市对党委、人大、政府各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全面考察,对换届人事安排广泛地征求了意见,在我县同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谈话和民-主推荐。通过广泛的民-主推荐和评议,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的调整配备提供了大量可供选择的人选。人选初步确定后,盟委组织部又对拟任人选进行了全面考察,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深入到各有关单位,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了解。随后,盟委又向各旗县征求了意见,县委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认真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及时向盟里进行了反馈,经盟委研究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目前,大部他人选已经到位。:

我县人大、政府班子的人事安排意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结构比较合理,一个班子的整体功能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整体结构是否合理。换届配备领导班子,必须从班子整体功能和各职位资格条件需要选人,实现优化组合。一个干部德才条件比较好,不一定就是领导班子结构所需要的最佳人选,还要看是不是分管某一方面工作的最合适人选,同时必须考虑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注意性格、气质等要素的合理搭配,力求满足完善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我县人大、政府班子的人事安排意见,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在年龄结构上,形成了梯次配备。在考虑人选时,从有利于发挥人大、政府的职能出发,着重选配了一些年轻干部进班子。在人大常委会人选中,既有资望较高的老同志,也有一定数量的比较年轻的同志。政府班子相对来说更年轻一些,不仅有岁左右的,还有岁左右的。平均年龄岁。这样,既有利于发挥人大、政府的职能作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有利于增强人大和政府机构的活力。

在知识、专业和分工上,达到了专业配套,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在县人大常委会人选中,既有熟悉经济工作的同志,又有熟悉群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司法、民族等方面的同志;既有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又有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政府班子人选中,既有懂宏观经济管理的干部,又有懂意识形态和法律的干部,农林牧水、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各种专业人才。二是交流力度大。干部交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干部交流,有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不同地区、部门工作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干部强化全局意识、淡化地域观念,丰富工作经验,全面锻炼提高;有利于干部摆脱各种复杂关系的羁绊,更加超脱地工作,便于加强监控,防止和克服不正之风与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化解矛盾,加强班子团结。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同样,干部也必须交流,而换届是推进干部交流的有利时机。因此,盟委在这次旗县人大、政府换届工作中,各旗县通盘考虑,注重了交流,尤其是加大了政府班子成员交流的力度。

总之,我县人大、政府班子人选的产生,遵循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有关原则,是在广泛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协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多次调整形成的。县委认为,盟委提出的候选人,体现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干部政策,充分考虑了全盟和县的实际,这种安排是符合我县实际的,适合县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实践证明,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换届工作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做好换届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三者的关系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高度统一、缺一不可的,而其中党的领导原则是关键。党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包括确定换届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和推荐有关候选人人选;以及做好有关换届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坚持党的领导,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决定的。《宪法》规定,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同时,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其总的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执政党,其执政方式,主要是通过制定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决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向国家各级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来实现对国家机关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我们党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掌握干部工作的领导权,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党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通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并经过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和人民政协的领导人,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现在,我县人大、政府班子人选,经过几上几下反复酝酿协商,已经确定,党组织的意图已经形成,下一步的关键就是如何使党组织的意图通过人代会依法选举得到实现,最终达到人民的意愿和党组织意图的一致。为此,在人代会正式召开之前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首先在党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县委希望党员代表要以对组织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对待换届工作,正确对等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意见,从全县的工作大局出发,从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领会党组织的意图,按照“三讲”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把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维护党的利益统一起来,模范贯彻党委意图,带头依法办事。对党委推荐的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向党组织反映,不能在言行上影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代表来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开动脑筋,集思广益,确保形成一个好报告,确定一个好思路

换届选举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讨论和审议通过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将全面回顾我县过去五年的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将全面规划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研究确定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思路。形成一个好报告,确定一个好思路是关系我县未来发展的一件大事。在座的各位党员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来自全县各条战线的优秀人民代表,希望大家在大会召开期间,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献计献策,集思广益,把起草和讨论工作报告的过程,变成一个联系实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对发展变化中的县情的认识过程。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其他代表积极投入到报告的讨论、修改之中。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形成一个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工作报告,确定一条充满希望,增强信心的工作发展思想,为把一个充满生机与希望的县带入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篇五: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201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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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2016换届政策年轻干部
2016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2016年,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班子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整个换届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中选优,以选出“有服务激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党组织班子,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工作目标,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上来。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此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换届工作中有关程序、内容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渠道,动员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是严格职数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结合换届,普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鼓励热心社区工作、乐于服务群众的驻区单位党员骨干任社区兼职委员,推进区域化党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总支建制的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3名。通过换届,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至少有1名女同志和1名30岁左右年轻同志。

四是按章有序操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按照区委《中共市区委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操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纪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工求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选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建立健全换届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时间为: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11日前)

1、制定方案

(1)街道制定下发实施意见、领导机构、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激励办法和换届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细化换届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报送一份备案。

(3)街道党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加强指导。

(4)进行社区、村下属支部换届,确定街道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

2、建立机构

(1)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班子,下设业务组、监督组、宣传组和保障组,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街道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联系点,负责联系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现任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3)街道成立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经管站、司法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综治等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

(4)街道统一为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3、宣传发动

(1)街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对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此次换届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街道加强对机关指导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中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操作。

(3)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社区、村(居)民代表会、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制定鼓励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相关政策。

(5)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工作报告,总结三年的工作措施、成效与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与打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6月13日—18日)

各村、社区通过公告、通知以及会议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事项,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报名方法和起止时间等进行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3日—23日)

(1)街道下发党员自荐表、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表,由街道分工干部和现任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广泛发动现任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社团组织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等形式报名。

(2)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报名。下发激励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布置机关干部参与竞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街道机关干部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筛选确定人员。街道党工委根据梳理报名人员情况,确定人选。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5、组织考察(7月8日—12日)

(1)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街道召开党工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2的比例票决产生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职数20%的比例票决产生副书记和委员预备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直选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预备人选总数。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6、大会选举(7月13日—20日)

(1)准备工作:以书面、电话、手机短信、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等方式通知每位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将五种“可以不计算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和村、社区安排选举大会的会务、宣传、候选人预备人选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制作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选票。

(2)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前,要向党员群众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群众见面,安排书记候选人介绍竞职目标、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并作出承诺。选举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副书记,最后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二是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直接由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委员选举产生后,再在当选委员中按照候选人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比例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来看,如重点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可采取第一种选举方式;如重点突出选优配齐整体班子成员,可采用第二种选举方式。

(3)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总结完善阶段

1、选举结果报批(7月20日—23日)。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街道办理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有关手续,落实到村任职的有关激励政策。

2、健全工作制度(7月21日—26日)。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就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就任期目标作出公开承诺。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书记至竹镇镇大泉村李元龙塑像前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新当选书记及班子成员签订服务公约。

3、做好工作总结(7月26日—31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4、搞好分类培训(8月底前)。组织新当选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理论业务以及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他们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使他们既能抓党务,又能抓经济,同时又能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三、有关选举注意事项

1、村、社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换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新一轮排查,摸清党员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加强指导,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及时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定稿后及时上报。

2、注意做好离职同志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街道对竞职承诺要进行审核把关,承诺既要让党员群众看到村、社区发展方向、前景,又要符合各村、社区实际。

4、防止贿选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注意换届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和材料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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