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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拟定全院监察工作及反腐倡廉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院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负责学院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学院重大投资项目。
(四)受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受理学院教职工因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处受理的申诉。【公司纪委及项目纪工委的主要职能是】
(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检查、监督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公司纪委及项目纪工委的主要职能是】
(八)宣传中央、省委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果与经验,教育监察对象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持廉洁。
(九)负责协助上级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院的监察业务。
(十)承办上级监察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2011年,集团纪检监察要深入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针对企业经营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效能监察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企业健康稳定发展。2011年的纪检检察要点如下:
1、加强纪律与警示教育,规范从业行为。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权利义务,增强遵守党章、贯彻和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要通过知识抽查等形式来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效果。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公司每年集中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对出勤情况作记录,严格考核,子公司自行开展的警示教育也要有出勤记录。三是要高质量地开展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对干部的述廉进行组织监督,干部在时,必须对廉政状况进行阐述,同时配合做好对中层正职干部离任审计。
2、推进阳光工程,抵制商业贿赂。要按照盛市要求,对公司已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进行完善,对条例中有的而公司制度中没有的,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组织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司厂务公开的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要进一步深化科务公开和班务公开。【公司纪委及项目纪工委的主要职能是】
3、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健全纪检网络组织。首先要以专职纪检干部为主,以各支部纪检委员为骨干,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进行实施《纲要》、治理商业贿赂、纪检办案、信访调查等当前纪检监察热点和焦点课程的培训。其次要健全活动制度,坚持一季活动一次,并及时反馈信息。另外要坚持每年一次的中层以上干部(助理)党风廉政汇报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4、履行信访职能,切实推进反腐倡廉。一是要加强对初信初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提高一次办结率,对重要的来信来访,坚持由领导亲自批阅、亲自接待来访。二是要加强信访信息资源的分析和运用,增强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使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层层落实。
5、深化效能监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我们要继续开展好效能监察,围绕企业改革改制、产权交易、资产运营、工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关键环节,结合今年降本提质的要求进行立项(每个支部1~2个),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效能监察。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事前的预防性监察;事中的跟踪性监察;事后的改进性监察。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项监察或对某一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监察,做好台帐记录。
纪委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廉政也是生产力,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被州纪委(监察局)表彰为“全州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外宣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纪委(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工作示范单位”,市纪委(监察局)也是全州唯一获此表彰的单位;我市被表彰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多措并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被评为“2015年度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特色工作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经验先后被州委办公室、省委办公厅以专题简报形式推广。
(一)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问责追究。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制定“关于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责办法”53个,有48人因违反规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制定了《恩施市治理违规整酒风的规定》,“抓少数人中的关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劝退违规整酒5000余户,劝退违规吃酒40余万人次,为群众减少人情开支近亿元;1名公职人员因个人吃酒受处罚,1名责任人因辖区内发生违规整酒行为受处罚,违规整酒风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创建服务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开展了“双千评比”创“六型机关”建“百佳窗口(基层站所)”活动,对54个与发展环境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科室或二级单位进行评议,并对排名后十位的评议对象进行了通报。开办了“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栏目,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了首届“电视问政”活动,对市公安局等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考问,同时积极推进后期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全年全市党员干部共为群众代办林业采伐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准生证等证件20000余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超过5000人次。继续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全年为企业代办证件5000余件、服务全民创业近200次、解决民生问题1000余件,为企业节约资金150余万元。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10个市直单位窗口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清理,精简保留103项。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办理各类证照21555件,即办件现场办结率达99.8%,承诺件及时办结率达100%。
(二)把查办案件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威慑力的“第一手段”创新“三全”工作模式,即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确保了查办案件力度不减、势头不弱。
一是加强投拆举报受理。全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共计171件(次)(含上级批转的47件),均已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强立案查处。2015年,全市共立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
三是严查热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崔坝镇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社保资金案、盛家坝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贪污公款案进行了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把监督检查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全年,组织协调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全市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567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4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374个。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了《恩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对协议供应商的行为实行年度量化考核。2015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7887.08万元,实现政府采购金额39104.25万元,累计节约资金18782.83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2.45%。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了“六严禁、六禁止、六不准”,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行为。深入推进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14个市直单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工程项目信息993条。重点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2015年,经市招标办备案公开招标完成的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57项,总建筑面积20.2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额3.7亿元,招标发包投资额3.6亿元。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参与调查处理金典大厦“2·27”坍塌事故、华龙村五星级酒店“7·15”高坠事故、崔坝茅田“3·12”交通事故,确保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依托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成立了“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三资”实行全面代理,并将“三资”情况全部录入专门的“三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大力巩固“1+4+X”工作成果。在2015年的“3·8党务村(居)务公开日”活动中,全市17个乡(镇、办事处)的172个村、36个社区都完成了规定议程,共有5846名村(居)民代表直接参与了此次活动,参与率达81%。
三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了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17个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均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市纠风办对责任单位实施了跟踪督办,并限期整改。
(五)把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腐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目标”
一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广“文化+制度+科技”工作模式,着力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打造成“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州城10路公交车为平台,创新开展“廉政文化进车厢”活动。及时更新了州城清江岸边2500余米的“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开通了“廉政硒都网”,着力打造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综合平台。
二是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组建了“廉政硒都”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目前,宣讲团已开展宣讲5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次。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法院旁听庭审,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投资40余万元,对原恩施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基地重新开放以来,包括市“四大家”领导在内,共8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
三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机制。2015年初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处于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及时谈话予以警醒,年底对17个乡(镇、办事处)和41个市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为契机,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顺利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12月31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为强化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中央、省、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从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以权谋私谋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中梗阻”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部门办事仍然存在拖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还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等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5年全市党建暨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五个第一”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纯洁性教育,增强执行力、落实力,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狠抓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突出“一条主线”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恩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市乡同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在乡(镇、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在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或领导班子成员在现单位受到立案查处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提请市委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在分管范围内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立足“两个服务”
“服务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要举全市之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跨越式发展的新的比较优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以“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硬措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切实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
一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继续抓好《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建立并完善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体系,正式启动软环境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对软环境建设的动态管理。打造“365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品牌,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力争各乡(镇、办事处)都建立起规范、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坚持重点建设项目“四个一”负责制,提倡“四零”服务(部门收费零投诉、企业经营零干扰、登记办证零跑路、解决问题零距离),同时加大对服务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四个一”负责制的推进机制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双千评比”工作,扩大评议覆盖面,强化评议结果应用,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问题。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完善选题立项机制,推动电视问政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一周办结制”,全面推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项目和人员“三集中”改革,打造最优审批服务环境。继续开展治理“违规整酒风”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是服务于社会进步。开展专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以“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为平台,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深化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清理工作;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继续开办“政务热线”和“市长热线”,打造群众认可的多媒体投诉反馈平台。深入推进村(居)“三资”监管代理,积极探索盘活村(居)“三资”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规范“三资”交易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恩施市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实施细则》等监管办法,促进我市村(居)“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完善“三项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愿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的询问与质询,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述职办法(试行)》和《村(居)主职干部述职述廉办法(试行)》。积极推进“五务公开”,依据新修订的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目录,强化对各乡(镇、办事处)党务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检查;充分依托公开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促进市直单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培植典型,推进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厂务公开。
二是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风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环境清明的体现,因此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意见》,以及厉行节约“五不准”、“六严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执行各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并借此机会,大力整治大手大脚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纪律涣散等问题。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暗访督查,通过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实情,真正做到落实规定有行动、践行规定有效果。保持追究问责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完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坚决惩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等行为。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支持龙凤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大对人员、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
(四)实现“四个突破”
一是廉政教育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讲规矩、转作风、强落实、促跨越”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和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红色教育基地”、“亲水走廊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政教育阵地的功能。深入挖掘优势资源,开展廉政文化“一地一品”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开展好全省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是案件查办有新突破。继续实行案件线索全面摸排、系统办案全员参与、基层办案全程指导的“三全”工作模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化纪委协调案件查处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惩处腐败的合力;建立健全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对于乡镇单独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启动办案协作区制度,确保乡镇查办案件的成效和力度。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违纪人员案管线索信息库,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办案点管理办法和安全办案制度,确保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力争全年委局自办案件30件,查办1至2件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大市直单位办案力度;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大乡镇“五小”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消灭零办案乡镇。编制《恩施市案件质量标准规范》,规范案件查办行为;制定《恩施市乡案市审管理办法》,规范乡案市审工作。
三是制度建设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文化+制度+科技”的惩防体系建设品牌,建立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实施制度廉洁性评估,确保法规制度刚性运转。进一步加大“两违”清理整顿力度。严格执行《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责任追究办法》,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这里要着重强调一下,纪检组撤销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主抓纪检监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还要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室,没有条件的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联系单位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所联系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查处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州纪委有关要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否决权”;(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突破。“监督者必被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这句话的丰富内涵,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快、作风更实”为自身行为准则,真正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树立“奋发有为、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勇于创新、激情干事”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打造一支反腐倡廉的“铁军”。同时,结合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改革,要着力加强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迅速进入角色;要加大交流培养力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系统内有才华、有能力、有业绩、讲政治、讲奉献的干部得到重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要以“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为载体,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关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艰巨。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手竞赛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4日—12月30日
参加对象:委局机关及基层工作室全体人员,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讨论阶段(10月24日-11月1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要求的讲话和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三转”意见、大讨论方案。县纪委各室分组学习讨论,并在10月主任例会上专题围绕“三转”精神交流汇报2016年工作打算和创新项目。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组织座谈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三转”活动的宗旨,理清工作职能。
2、举行基层干部恳谈会。邀请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行专题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学习“三转”文件精神,集中交流,加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活动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了解。
3、写作能手竞赛。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三改”活动为主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甲”写作能手竞赛,精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写作骨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十佳”写作能手竞赛。通过竞赛锻炼提高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水平,也进一步清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4、理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按照中纪委“三转”部署要求,以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为依据,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室共同探讨出逐步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减少与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主业无关的工作职责,报县纪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审核通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明确,精力集中,执纪有依。
5、清理规范议事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协同各室全面清理调整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逐步撤出“越界”越职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6、筹建纪检监察网站。组织筹备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将其建成一个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公布本地和全国典型案件、宣传廉政法纪法规、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的专业廉政建设网站。
7、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突出对各镇、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量化合理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
8、举办“三转”专题辅导讲座。根据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各类文件,编写出“三转”要求解析读本教材,通过开办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三转”精神和内容,再由纪检监察干部将“三转”精神向身边的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确保“三转”活动深入推广、成效久远。
9、持续开展“洪纪清风”行动。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深入开展“洪纪清风”行动。建立常态化暗访巡查机制和节假日专项督查机制,创新巡查监督手段,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新风正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10、规范“五书”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学习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五书”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掌握并敢用善用《纪律检查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纪检监察“五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文书使用和管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严格实行问题上查一级,责任倒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部门责任,而且要追究审核审批部门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执纪问责的机制。
11、开展“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持续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等“三走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一助一”助学帮困、信访直通车等活动。
12、建立三项督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理念,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由责任同担向各负其责转变;建立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度,由事中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建立执法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度,由依赖职能部门向依靠多方力量转变。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立项,牵头抓总,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13、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在政府网站和“阳光”设立曝光台,在报纸电视开设曝光专栏,定期发布纪检监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剖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
14、纪委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机制,拉近社会各界与纪检监察机关距离。开门纳谏,广闻兼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执纪执法更接近地气,赢得社会各界信任。
15、建立“三清”指数测评平台。结合地方特点,构建“三清”指数预警机制。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及各镇村居廉洁指数进行全面测评,并将“三清”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考核、选拔竞争上岗和违纪违规问责等工作中。
16、开展一次走基层大接访活动。信访室牵头汇总分析“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信访案件线索,制定走基层大接访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由各镇、各部门向干部群众宣传大走访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公布当地相关前期信访接待结果,解释纪检机关信访接待条例,接受新的涉纪人民来访,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县纪委各室、各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出发,对“三转”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推进过程中的优秀创新作法、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改进的建议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要迅速汇总,集中上报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汇报沟通,获得本单位领导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三转”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书记主抓,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牵头,委局各相关室配合。各工作室、各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三转”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活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纪工委监察分局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自20年8月成立来,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统得了、管得好、见成效”的工作要求,强化管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提供了了有力保障。现将一年来学习工作和廉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为切实提高纪工委成员对统管工作的认识,使其尽快转变观念、进入角色,我们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一届三次全会和省、市、县有关统管文件精神及纪检监察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纪工委班子成员对统管工作的认识,转变了观念,统一了思想,各成员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提升,工作作风得到了转变,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确保统管工作成功“嫁接”。
(二)深化制度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根据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纪工委成员进行工作分工,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健全“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责”、“人员去向”、“重大事项报告”、“信访接待”、“责任追究”等17项工作制度,使各成员尽快进入派驻统管工作角色,保证纪工委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与委局机关各科室的对接,了解熟悉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流程,促进工作入轨衔接。四是主动走访部门开展调研,熟悉管理部门的业务重点和工作流程,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重防范,强监督,建立防火墙”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协调管理部门,争取部门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多渠道、多种途径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职能。在全县财务大检查工作中,认真履职,有力促进了我县财务大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特别是在25周年县庆活动期间开展的“整脏治乱”、“房屋立面亮化工程”、“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督促检查工作中,第二纪工委严格按照县委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融入部门工作管理。通过参与管理部门党组会、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部门工作内容、主要事项、工作动态及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建议,使监督检查工作定位更加准确、职责更加明晰、成效更加明显。到目前为止,参与部门党组会议27次、干部交流座谈会12次,取得了明显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认真开展全县“惠农补贴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民政资金、农民用煤补贴等5项惠农补贴专项资金的拨付、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9条,避免经济损失760余万元。
四是开展日常巡查。纪工委成立以来,深入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等13个管理部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业务目标、慵懒散慢治理、“三访三查三问责”活动等开展日常巡查活动16次,全面了解管理部门工作情况,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对照提出整改措施。查找存在问题5个,提出整改意见5条,责令整改2件。
五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制定印发了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和“重要会议、活动报告单”,要求部门提前2—4天报送至纪工委备案,加强和规范各管理部门“三重一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参与部门重大事项决策5次、重要干部任免2次、重要项目安排3次、大额资金使用6次。
六是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紧扣民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主动深入各管理部门和乡镇倾听干部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针对群众举报反映较突出的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汇报,并主动与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对接,了解、收集案件有关信息材料。截止12月10日,共受理信访和转办案件4件,成功办结“民政低保”、“财政一事一议”共3起案件,1起正在初核中,共收缴违规违纪资金63057元,查处违规违纪干部7人,办结率达75%。
(四)大胆创新,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找问题。通过收集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法规、项目资金来源及实施等情况,建立健全了涉农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两本台帐。通过对10个管理部门的资料收集整理,已清理建好部门涉农资金项目15个、工程项目建设13个,进一步掌握了部门涉农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运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理清了督查思路,强化了政策落实,保障了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紧盯工程项目抓落实。在督促检查管理部门工程项目建设中,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团结——黑獭”、“龚溪口——王坨”两条公路建设项目没有如期保质竣工的问题,立即召集交通局主要领导了解具体情况,协商处理方案,要求交通部门及时组织公路建设的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单位代表召开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讨论研究整改工作,由纪工委全程负责整改工作监督,要求按期检查并及时汇报整改工作进度,保证了两条公路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廉洁自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纪工委班子自身建设。建立班子定期学习和交心谈心机制,增进领导班子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包容,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加强纪工委干部作风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五看五比五争优、保持纯洁性”主题实践活动、“六进六增”、“三访三查三问责”活动,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树立“监督者更带头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遵守“四要十不准”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队伍。
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纪工委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都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在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后再作决定,从未出现“一言堂”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三是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统管后,个别干部在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通过加强沟通交流、教育引导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自我查摆问题,达到了增进了解、相互提高、促进团结、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纪工委运行以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组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工作能力参差不齐,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管理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三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破解工作难题。定期组织纪工委干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加强与委局机关科室、其他纪工委、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种集体活动,增强工作合力,提高纪工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是加强对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查找自身不足,督促部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三是勤政廉政,做好表率。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筑牢勤政廉政的思想道德防线,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为政清廉,带头当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委提针对党风党纪做的的工作部署,下面是这篇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三转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的工作总结报告,下面是这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一
**年,在市纪委和工业新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推进“三转”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上半年,我们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变角色、移重心、树形象,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落实“三转”工作开展情况
(一)变角色,促进职能归位
完善纪检组织机构。今年上半年,为实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提供组织保障,我们对刚刚整合后的工业新区纪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基层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兼职较多,与日趋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极不适应,致使一些工作只能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和职能的发挥。针对以上问题,上半年我们把抓组织建设作为落实职能头等大事,认真谋划、深入调研,争取党工委支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区、两园一乡、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各行政村,真正实现监督工作区、乡、村三级联动,为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优化机构人员配置。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今年,区纪委增加工作人员3名,并对区纪工委职能科室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了办案力量,加大了办案工作领导力度。
归还“责任田”突出主业。针对各基层纪检组织担心权力削弱、利益受损不愿放,担心失去监督抓手不敢放,不知道哪些该放哪些该留不会放等顾虑,我们及时统一认识,厘清职责,坚决把别人的“责任田”还回去,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对有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9个,目前正在与新区两委协调退出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园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区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在党委(党组)内部的分工,切实解决其身兼数职的问题,确保他们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办案和监督检查上来。
(二)移重心,强化执纪监督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我们克服人员少、案件多、设施不齐全等困难,推行全员办案制,注重办案质量。截止目前,查办案件6件,已办结5件,有3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6人受到告诫批评和诫勉谈话。
开展明察暗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严禁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上半年,组织作风纪律专项检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现问题11个,发通报2期,对6人进行了谈话批评。进一步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落实,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正风肃纪、还利于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关于集中开展清还群众利益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活动,共清理拖欠群众资金164.1460万元;牵头组织综合办公室对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检查,共清腾超标办公用房225.93平方米。上半年,我们还对学校教师违规办班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教师给予了全校通报批评、退还所收违规费用的处理。并责成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加强对在岗教师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行为。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我局先后春季绿化苗木采购、西区路面维修物资采购、循环经济园区道路招标等重大工程招标活动进行了监督,保证投标人公开、公正参与投标活动,较好的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树形象,不断自我完善
开门纳谏催生作风转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开门纳谏。通过基层蹲点、上门走访、个别谈话以及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途径,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建议16条。针对群众反映和自查出来的监督不力、执纪不严等突出问题,我们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强化措施和制度保障,并在今后认真践行。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先后规范了信访、案查、审理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了纪委监察局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行为。
加强学习注重素质提高。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日,加强对反腐倡廉组织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先后集中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及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共计16个篇目。通过学习,使工作人员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定了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念,增强了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三转”当前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参加的会议多,参加的议事机构多,参加的监督检查多。甚至有的部门和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威,一些难度大的工作让纪检监察机关去牵头,复杂的矛盾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化解,棘手的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去处理,习惯于借助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手段去推动工作、扫清障碍。久而久之,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上,不知不觉地适应了这样的工作局面,导致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力量分散。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开发区党工委曾二次听取关于“三转”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清理了协调议事机构和一些不必要的活动,党工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但目前看转职能还不到位,还存在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不好转”的问题。有些领导同志和部门多年借助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工作的依赖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造成“三转”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工作存在“不好转”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强与党工委班子成员的沟通,进一步解决惯性思维、依赖思想,强化对部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部门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各负其责,职能到位。
2、部门职能不健全,存在“无处转”的问题。多年来,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开发区管委会下放了一定的管理权限,但由于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不健全,缺乏与上级单位相对应的部门,致使有些工作不能移交出去,依然需要纪委监察局去组织协调。例如:审改办的职能过去由监察局负责,转职能后改为由编办负责,而开发区不具有编制管理职能,也没有这种机构,因此此项工作转不出去,仍由监察局负责。
3、纪检干部素质不高,存在“不会转”的问题。在执纪监督上能力不足,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尤其是在对需要全过程监督工作事项中,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把握处理的不够好,容易出现在监督中具体参与事务性工作的问题。比如:在工程招投标等监督工作中,由于监督方法把握不好,没有行使对“监督者的监督”,工作中不经意就充当了办事帮手,而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
下半年,我们将在市纪委和区两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为导向,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硬性措施,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选准教育载体,力求在廉政教育上有新成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有新成效。三是严肃惩治腐败,力求在查办案件工作上有新突破。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力求在提高履职水平上有新提升。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研报告二
20**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栏,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这是20**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一个缩影。
转职能:收指成拳,突出主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力量,确保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
20**年,各级党委不断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和《中央巡视工作20**—20**年规划》。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进一步发展。
为进一步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通过调整,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各地纪委纷纷启动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经调整,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办案人员数占总数的22%。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调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精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14个,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出现纪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精简。调整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平均减少60%以上。
2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原有较分散的五个网站进行整合,于9月2日正式开通上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网站开通以来,突出纪检监察特色,将网站办成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阵地,严肃、准确、及时、权威传递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声音。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进行了3期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互动,积极主动应对和引导舆论。
转方式:创新方法,增强实效
中央纪委监察部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信访举报是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管理,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等各项制度。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线索,执行分类处置标准。
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积极改进办案工作模式。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监督方式,约谈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这些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反对“四风”。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如,河南省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监督。5年来,全省共对21357人实施信访监督,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为更好地找出“老虎”和“苍蝇”,中央对巡视工作进行了加强和改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主要任务,强调“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四个重点问题。工作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实行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
转作风: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20**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创新调研方式,采取专题会议形式研究问题,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0余次,对完善办案制度、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精简会议活动,20**年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有3个,最短的会议仅用时20分钟。大幅精简文件简报,机关公文从原来的41种减少到19种,精简幅度达54%;机关各单位自有文号从78个减少到43个,精简幅度达45%;对外发送纸质公文同比减少60%。加强外事管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分别同比下降38%和26%。
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全部递交了零持有报告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征求到的161条意见全部进行了整改落实。从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规定,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