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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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法警大队
2016年广东司法警察体测项目及实施细则

附件5

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和实施细则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验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二、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 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线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能越过S1和S2线(见图)。

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篇二:2016法警大队
2016法律职业道德

单项选择

1、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C

2、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A.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B.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彭某的文章

D.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正确答案:B

3、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A.法官、检察官 B.律师、警察

C.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

D.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正确答案:D

4、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

A、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25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B、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C、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 D、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 正确答案:B

5、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B 多项选择题

1、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是哪些?

A.法律职业道德可以取代法律 B.法律可以取代法律职业道德 C.法律无法取代职业道德

D.一个人行为如果符合法律,也就一定不违背法律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A,B,D

2、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2016法警大队】

D.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正确答案:A,B,D

3、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A、示范作用 B、规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正确答案:A,B,C,D

4、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建议的必要性的正确说法有哪些 A、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

B、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议 C、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D、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正确答案:A,B,C,D

5、关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 B.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体现 C.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保障

D.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正确答案:A,C,D

6、法律职业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我们通常讲“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时,法律职业的含义是在狭义上使用的,这种含义下的法律职业具体包括( )。 A.法官 B.检察官 C.律师 D.警察

正确答案:A,B,C

7、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 A.示范性 B.规范性 C.约束性 D.关联性 正确答案:A,B,C 不定项选择题

1.李某于2001年7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2016法警大队】

B.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C.若李某曾因违章驾驶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 D.李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答案:BD

解析:《法官法》第9条规定了担任法官必须具备的条件,如年满23岁,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获得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同时法律并未规定被采取行政拘留的不得担任法官,所以C项错误。

2.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哪些职务? A.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B.同一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C.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D.同一审判庭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 答案:AB

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3.温某是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如果他从事下列行为,依法应辞退是:

A.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B.私自会见某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 C.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D.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 答案:CD

解析:《检察官法》第35条列举了检察官的应受惩处的行为,AB属于其中。CD则是《检察官法》第43条规定应当辞退的理由。

4.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A.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乙,曾因抢劫受到刑事处罚 C.丙,法律大专学历 D.丁,中文本科学历 答案:AB

解析:《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4条规定:“公民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所以大专学历即满足担任陪审员的学历要求,对其所学专业并没有特别要求。

第5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所以A中甲不能担任陪审员。

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所以B中乙不能担任陪审员。所以选项AB当选。

5下列事项不属于公证业务范围的是: A. 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B. 保全证据 C. 解除收养关系 D. 确认重婚关系 答案:D

解析:见《公证法》第11、13条。 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 A. 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

B. 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

C. 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 D. 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

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

A. 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

B. 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

C. 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好高水平的文章 D. 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

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 A.法官参加法学会 B.法官出版专著 C.参加正当活动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

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

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 得违反有关规定

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

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

6.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张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

B.张浚的配偶不得与张浚在同一法庭分别担任庭长、审判员【2016法警大队】

C.张浚的子女不得担任张浚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张浚作为女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作好法官工作 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 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助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于是该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大力整顿,纠正了不少违法行为。你认为以下行为何者不是检察官的禁止行为? A.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B.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 C.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

D.要求退回补充侦查

9.下列哪种情形中检察官可以辞职?

A.在涉及国家重要秘密和检察工作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B.刚刚接手一起重大贪污案件的侦查 C.正在接受审查的

D.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0.下列检察官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谁?

A.赵检察官45岁,工作极为认真,业务能力强,但今年积劳成疾,生病住院,医生说需要调养,长期不能工作 B.钱检察官年满35岁,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选调出本院,到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原所在检察院的检察官职务 C.孙检察官对于侦查刑事案件很有一套,被上级任命为本市公安局长

D.李检察官经严格考核作为中国一美国法律培训交流项目的成员,去美国学习1年

11.在委托人给律师的委托授权书中关于代理权限写明“全权代理”,则律师有权怎么处理?

A.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此案

时,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直接申请其回避 B.不经委托人同意便提起上诉 C.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撤诉

D.为减少委托人的损失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12.下列关于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A.某英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代表(英国人,法学博士),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在我国执业的证书 B.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取得律师资格 C.只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才能申请领取律师职业证书 D.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再申请取得职业证书 13.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有关部门欲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

上1年以下的处罚,该处罚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作出

B.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案件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应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C.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由设区的

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司法厅吊销其执业证书

D.在诉讼活动中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答案:B

解析:《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

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其近亲属成为当事人的案件,离任法官可以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出庭进行辩护或者代理活动。 2.答案:B

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包括在职立案、审判、执行、笔录制作、司法文书送达等法官系列相关人员,也包括到法院实习的大学生、研究生,法院试用、借用、借调人员和离退休法官。B选项中,由于张某现已离开法院,所以不在适用范围中。 3.答案:B

解析:关于B项,《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所以B不能选。 4.答案:D

解析:参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8-46条. 5.答案:A

解析:参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三部分。 6.答案:D

解析:《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法官法》第17条规定了法官的配偶子女不能在其任职的法院担任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ABC都正确。选项D错误。 7.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8.答案:D

解析:《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的禁止性行为包括: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等。《刑事诉讼法》第165条、166条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要求补充侦查,所以D项不属于禁止性行为,应选D。 9.答案:B

解析:《检察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官不得辞职:(1)在涉及国家重要秘密和检察工作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由本人继续处理的;(3)正在接受

审查的;(4)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因此应选B。 10.答案:D

解析:《检察官法》第14条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检察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ABC项均应免除职务,本题正确答案为D。 11.答案:A

解析: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能参与对实体权利的处理,如决定是否上诉、撤诉、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12.答案:C

解析:见《律师法》第6-9条。 13.答案:B

解析:A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三)项规定。C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十)项规定。D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六)项规定。只有B项符合第45条的规定。

1.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下列哪一表述不能成立?(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

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

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答案:B

2.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答案:D

3.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主管机关就3个职业在诉讼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

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

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 D.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 答案:A

4.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答案:C

5.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 A.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答案:D

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律师或公证有关制度及执业规范规定的情形?( )

A.刘律师受当事人甲委托为其追索1万元欠款,因该事项与另一委托事项时间冲突,经甲同意后另交本所律师办理,但未告其支出增加

B.李律师承办当事人乙的继承纠纷案,表示乙依法可以继承2间房屋,并作为代理意见提交法庭,未被采纳,乙仅分得万元存款

C.林公证员对丙以贵重金饰用于抵押的事项,办理了抵押登记

D.王公证员对丁代理他人申办合同和公司章程公证的事项,出具了公证书 答案:A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 )(2011年卷一单选第45题)

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 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 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

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 【答案】A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2016法警大队】

2.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46题)

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

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答案】B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我国的审判制度包括两审终审、

篇三:2016法警大队
2016法警年个人工作总结

法警2016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6年,本人在院党组和法警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严格遵守法警大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司法警察本职工作职责,积极为全院审判工作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队领导交办的事项,现将本人年度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着力提高个人素质

一年来,本人能自觉强化学习意识,积极参加院、队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从而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了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同时,为了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司法需求,在日常的业务工作和学习中,我坚持通过集中听讲座、浏览互联网站、查阅资料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强对与司法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坚持向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处理难题,优化工作的措施办法,不断提高在实践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使自己对当前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履行司法职责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知识结构得到了更新和完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了新的提高。一年来,本人坚持记录学习笔记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学习任务。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今年以来,我紧紧围绕院党组、法警大队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警职责,努力实现履职承诺,为院队的各项工作尽到了应有的职责。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了有效保障我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根据各个庭室的工作需求和法警大队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每周提前做好押解、值庭、看管等方面工作部署,明确人员,明确岗位,明确责任,尤其在一些重大庭审活动中,做到提前了解案情,制订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保证了各项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等工作环节能够做到坚守岗位,认真负责,高度警惕,及时察看被告人思想情绪和行为变化,及时排除和预防了多起被告人脱逃、自残和伤害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全院办案的安全。一年来,本人累计值庭95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21多人次,执行死刑3次,工作期间无一例自杀、自残、脱逃事故发生,有力的保障了我院审判工作的进行。

【2016法警大队】

二是做好值班工作,坚决为全院安全保卫提供有力保障。在我院,法警大队还担负着我院的安全警卫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为了给我院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值班期间,我坚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夜间值班坚持做到每天对机关院内和楼内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巡查,并及时填写值班日志,对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院党组和主管院长汇报。在值班工作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我都能耐心细致的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对有些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的行为,经说服教育无效后,我会主动请示院队领导,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疏导,既维护了我院司法良好形象,又保证了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三是自觉服从领导,努力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服从院、队领导安排部署,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有力配合其他庭室协助执行任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全院各类警务活动,在各类庭审观摩活动中,我能够按照院、队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制定《押解值庭看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警务保障任务,保证了庭审活动顺利进行。同时,不断加强以押解、看管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处置突发事件等动作的练习,不但锻炼了身体,而且提高了自身业务综合技能,为更好的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了身体保证。积极参加全市法院系统各类文体活动,增强了中队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加激发了我爱岗敬业的决心和信心。

三、遵守规章制度,尽力塑造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我能积极参加院里开展的各类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六条禁令"以及院、队各项规章和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在工作安排上正确对待,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维护中队团结,与人为善,和谐相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良好形象。

回顾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虽然在院队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四、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进一步钻研本职工作业务,努力增强综合业务能力;

3.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大胆探索创新工作亮点;

4.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做到保持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法警很光荣也很辛苦,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法院法警工作。

篇四:2016法警大队
2016司法警察个人工作总结

司法警察个人工作总结

来到法警大队工作一年多了。虽然刚刚熟悉环境,但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较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度,法警大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法警大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大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

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2、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6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篇五:2016法警大队
2015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第1篇:司法警察工作总结范文

我在法院法警大队工作这一年的时间了。虽然刚刚熟悉环境,但思想稳定,工作踏实认真,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

二、2015年主要工作:2015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1、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完成了配合审判业务,值庭、押解、看管都没有出现大的失误。2、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学习训练计划目标。3、完成法院值班工作,没有出现大的失误和事故。4、完成了送达、协助执行、传唤等其他配合审判业务工作。5、完成了院领导、警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等行为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四、存在不足: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2、接触法警工作时间还不够长,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效用发挥不充分。

五、2015年工作打算

(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第2篇: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把服务审判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扎扎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法警正规化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切切实实的关心、支持,始终把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置于法院全局工作和整体改革的大局之中进行统筹规划,并提出要做到认识、措施和投入的“三到位”,使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服务于全院审判工作。为此,在院里经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法警队专门配备了213型指挥车一辆和训练专用面包车一辆、电脑一台。在原有装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购置了对讲机2部,头盔12顶,腰带10条,手铐10付,警棍2根,胶皮棍10根,捆绑训练绳10条及各种袖标20个,靶场红旗20面,靶牌标志近20个。为法警队正规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了教育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队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不让违法违纪现象在我队出现。首先加强教育学习,全年大队组织政治学习24次,业务学习30次,党风廉政教育8次。在政治学习上,认真开展十六(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大主题教育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教育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和肖扬院长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在廉政教育上,结合开展“司法警察职务行为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法警“六条禁令”,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外的行为规范。通过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法警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其次严格管理。大队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入手,按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大队出勤、纪律情况,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增强法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年大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科学管理,制度治警,做到“四到位”法警大队自年初以来,一直致力于建设一直正规化的战斗队伍。法警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制度治警,先后制定了《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操行评分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制度》、《莫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制度》、《莫旗人民法院调警制度》、《法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学习和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治警,做到管理、责任、落实、警力“四到位”。二)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到“四严”。法警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押解、看守人犯,值勤、值庭,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但又是一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大队要求严格遵守“四严”:提押被告人突出一个“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一个“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一个“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一个“看守严”。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外,每次押解均由一名队长带队,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法警大队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大队领导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如遇一案多人,法警队宁愿多提押几次,也不能使押解警力减少。一年来,我队没有发生过一起人犯脱逃等各类事故。(三)刻苦训练,增强体能,做到“四落实”。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大纲》和《年度教育训练计划》等要求,法警队干警们每天完成开庭任务以后,都要进行常规擒敌术或体能等项目的训练。每周安排一天重点进行队列、警械具使用等共同科目的训练。每次训练做到有讲评、有记录,确保了全年训练计划的内容、时间、人数、效果的“四落实”。提出了“四要”方针:即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向训练要战斗力。从六月下旬开始,全体司法警察在武警中队开始封闭式准军事化训练,不但保证了时间上的要求,而且更加注重的是实际效果,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齐努力,全队干警主动放弃双休日,进行刻苦训练,为了增强干警的体能,每天早晨5:30出早操,练习长跑。在射击训练场上,为了练腕力,据枪挂砖,每星期实弹射击两次,今年训练共消耗子弹4000余发。“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成了干警们训练场上的口号,“比、学、赶、帮、超”的业务训练蔚然成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今年射击科目考核中,全体法警射击成绩都在40环以上,平均成绩45环以上。在捆绑科目上,虽然我们大队是强项,但全体司法警察不以强项自居,每天还一遍又一遍的坚持练,在时间上力争做到最快。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倾力锤炼了一支群众信赖、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的法警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四、强化了档案管理工作

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在今年内将档案管理工作列为法警队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心在档案管理工作上迈入全市司法警察大队的前列。为完成此项工作计划,自年初开始,大队就设专人负责档管理工作,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分划一、一目了然。为了学习兄弟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先进档案管理经验,吴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扎兰屯法院学习取经,并邀请旗档案局专业人员到法警队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现场指导,以期全面提高法警队档案管理水平,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完成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3篇: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在2015年工作中。在队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履职承诺,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法院工作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工作踏实认真思想稳定,能主动克服困难,虚心求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总结如下:一、2015年主要工作:2015年度,一年来,能积极参加院里组织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尤其是在学践活动中,记笔记、写心得、通过学习教育,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同时,能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业务学习中,能结合本职工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从指导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思考。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这一年中,我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己,以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标准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在这一年中,我能认真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平时工作中、业余时间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了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三、做好提押值庭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大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提押刑事被告人和值庭执行工作。还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警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四、存在不足:回顾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自己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1、学习不够,有时还存在懒惰的情形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2、接触法警工作还不够,执行任务的经验尚不丰富。工作标准不高,敷衍了事现象时有发生;3、值班工作还不到位,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强,工作中缺乏新意,没有亮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努力加以克服,以便更好地完成队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五、2015年工作计划(一)思想上:努力克服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以执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指导,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服务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工作上:继续深入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业务训练。为更好履行法警职责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2、进一步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努力增强本职业务素质。3、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大胆探索创新工作亮点。4、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刻做到保持清正廉

第4篇: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040多次,出警260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80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

(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9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并保持80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27日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12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26名法警有7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5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1211篇,其中国家级120篇,省级290篇,市级801篇,信息简报60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12篇,并刊出了16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5篇:司法警察工作总结

2015年度,法警支队在“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院法警总队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司法主题,积极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坚持“从严治警,保障审判”全面贯彻落实郑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院长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2015年度,法警支队紧紧围绕院党组的中心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配合各部门努力完成全院各项工作任务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中的押解、看管、值庭、执行死刑工作,都是为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院党组及主管院长汇报,亲自带队押解、值庭,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共值庭1120多场次,押解、看管被告1930多人次,组织执行死刑3批8场次,枪决死刑犯42人。其中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总是提前了解案情,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在9月15日庭审结束后发生的一起出租车追囚车事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不良后果。该事件曾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上报道过,收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二)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配合民商事审判。一年来,共完成协助执行搜查109次,拘留76人,拘传112人,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一批,标的近4000多万元,保障民(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协助进行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中作贡献。支队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执行工作,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共参与民事强制执行1040多次,出警260余人次。执行法警冒酷暑战严寒,多次前往广东、上海等地为市城市信用社扣划现金及财产一批。另外,在协助执行局执行上官小区房屋一案中,适逢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在院党组的统一布置下,一次出警六十余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在执行义寺山金矿一案中,法警支队不厌其烦,多次出警,共动用警力80余人次,终于执结了这起“骨头”案件,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做好值班工作,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法警支队担负着法院机关的警卫和安全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有的当事人上访缠诉,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支队领导和同志们都能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对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孙兰英等说服教育无效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秩序正常有序进行。(五)自觉服从党组领导,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在今年的“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中,法警支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加路段值、勤,义务植树,综合治理中节日巡逻,圆满完成各种勤务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决定,抽调9名法警到各庭、处、室帮助工作,时间最长的达三个月。其中政治部一名、办公室二名、民一庭一名、刑一庭二名、驾驶员一名,另外还有两名法警到市城市信用社办理专案,被抽调人员在所在的部门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六)加强业务技能训练,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四项规定。加强训练是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技能训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强法警的训练。训练分为平时训练和集中培训两个环节。平时训练主要以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并保持80以上的参训率,支队领导带头参加训练,激发了大家的训练热情,形成了良好的训练氛围。根据实际情况,支队在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9日—27日集中20天时间,对全市法警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对法警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提高了法警的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强有力的训练工作,提高了全体法警的技能,锻造了一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法警队伍,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为了迎接最高院的分组考核,从支队领导到每一个法警都高度重视,积极投入到训练中去,克服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一丝不苟,刻苦训练,苦练基本技能,在接受省高院的检查验收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七)强化素质教育,在争先创优中做贡献。支队一直十分重视素质教育,支队领导带头学习,不断提高全面素质,支队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每周半天的政治理论学习,共撰写学习体会、心得等三百余篇,有效地提高了支队的整体政治素质。今年是我院再创省级文明单位关键的一年,支队除了组织全体法警搞好理论学习外,还刊出“法警之窗”宣传板报12期,并且制作了法警工作板报,向社会宣传了法警的工作、学习、生活,展示了法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提高了法警的良好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八)狠抓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法警素质。支队十分重视法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鼓励法警参加学历学习,帮助制定学习计划,在法警面授、考试时提供时间,鼓励法警求学上进。在支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队26名法警有7人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法律本科学习,学习型警队已经形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在“春蕾计划”中,支队资助5名贫困女童,使她们完成学业。在今年的宣传报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年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作品1211篇,其中国家级120篇,省级290篇,市级801篇,信息简报60篇,被省院工作信息采用12篇,并刊出了16期“法警之窗”板报,有力地促使了法警支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主要作法1.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确保队伍素质过硬。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必须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法警支队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干警积极参加院机关党委组织的每月2次的集中学习教育。除此之外,支队还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例会学习制度,并要求干警写出学习体会,全年干警共写心得体会六百余篇,人均二十二篇。经过学习,全队干警更加明确了职责,强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坚定了“司法为民”的理念,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增强了法警支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篇六:2016法警大队
2015司法警察心得体会

“幸福”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知,有的人把它谓之阳光;也有的人把它谓之阴霾;也有的人说幸福是一种感动、一种满足或理想与现实的平复,归结到一点:幸福是见仁见智的总结,传递着不同社会阶层人们的朴素愿望。

十三年前,我脱掉了伴随我二十三年的绿军装,来到xxxx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当了一名司法警察,初来时一些人告诉我:法院的司法警察最不被人看得上,都没人愿意干。而今,经过了十三年的学习锻炼,在领导和同事的感昭下,自己也在工作中慢慢成长起来。逐渐克服了诸多压力,正确认识了司法警察的工作特点,能正确面对艰难的工作,逐渐地感悟到司法警察岗位的幸福感,体会到司法警察的人生价值。回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经历,虽然我们每天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但我们每天能够以快乐的心情接受新的工作任务,按照庭审的要求,集结警队,以安全第一、保障审判的岗位责任担当着提押、看管、安检、值庭、还押的任务,每当庭审审判长说传被告人到庭时,我们就感受到岗位的重要和责任的重大。我们押解、看管被告人是开庭的前提,只是工作的一小部分,更多的是,我们要保护被告人在押解途中、庭审中的人身安全;维护法庭纪律;保护其他参与诉讼人员的安全;使追求公平正义的司法程序得以顺利进行。每当我们还押被告人回看守所时在下车的一刹那,发自肺腑的对我们说:谢谢干部时,我们的心中会立刻升腾起履行岗位职能后的幸福感。

“笨人寻找远处的幸福,职明人在脚人播种幸福”,十三年平凡的司法警察生活,我们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在完成重复而危险的庭审保障、参与执行、协助信访、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我心中会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幸福就在我们踏踏实实地实现岗位责任中实现。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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