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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车队制度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令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技术。
2、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3、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员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4、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和有关证件。
5、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确保行车安全。
6、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7、单位所有车辆回场后均需按单位指定车位停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驾驶回家和乱停乱放。
8、单位车辆统一分管领导管理安排,其它单位用车,须填写用车登记表(出车单),由分管领导签字呈主管领导批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车队负责人统一派车。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如用车人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分管领导或车队负责人报告申请。
车辆保养检修规定
一、日常检查
(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动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无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动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回场后保养规定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二、单位车辆维修规定
1、车辆维修必须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特殊情况除外),司机本人不得擅自去厂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2、车辆维修根据问题的严重性,上报主要领导,如一般的常见故障,由分管领导、车队负责人或司机自己想办法解决好。
3、对车辆所更换的旧件,要随车带回本单位验证。
4、若所修车辆不是本单位的车,发现一次,由单位按规定处理。
5、对所修部件的价格需如实上报,等批后方可更换。
6、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单位指定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7、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司机应尽力排除,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单位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8、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满足报废条件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三、单位车辆保养规定
1、落实每日每月的车辆检查制度。
2、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要做一次二级保养,更换一次机油、机油格。汽油格一年更换一次,空气格根据车辆行驶路面情况更换(经常行驶在灰尘大的路面上,或者因其它原因,要经常拆下来清洗)。
3、柴油车每行驶4000公里,要全车打黄油,每天出车回场后要及时排净油水分离器中的污油水。
单位车辆加油规定
1、严格控制加油数量,实事求是,节约用油。
2、每位司机如实填写好用车人、时间、地点及公里数,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反映给车队长,加油需车队长和司机同时签字有效。
3、每辆车加油后需做好记录,在每天出车公里记载本上填写加油时间,数量,从司机到分管领导逐级签名,再由主管领导审核,否则按规定处罚,车队负责人每周统计公里总数,核算加油情况是否与公里数相符。
4、车队长对所属车辆,在每月25日把上月加油本所加油数量情况复印一份交给主管领导。
车辆保险管理
1、单位车辆保险采用单位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订立的保费折扣标准与服务规范要求确定的保险公司签订具体保险协议。
2、原则上在单位确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所属全部车辆的车险投保,如有特殊情况全部或部分车辆选择确定保险公司之外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车险,需上报单位批准方可实施。
车队职责与岗位责任制
一、职责
(一)车队长
1、负责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车队的全体人员保证单位的正常用车。
2、严格执行车队管理规定,抓好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业务和服务观念。
3、随时掌握车队车辆情况及驾驶员的技术状况,科学合理地安排调度日常用车。
4、每日做好调度日志,对当天车辆及驾驶员的流向做好登记,以便月终总结。
5、统计好每辆车每月所使用的维修费用,和每辆车每月的作业量、里程数、用油量。
6、随时掌握各车辆的安全状态,定时或不定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司机做好预检安全工作。
7、负责处理突发事故,负责坏车报修送厂并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8、负责车队的考勤及工作安排,保证驾驶员正常休息。
9、配合上级做好每年车辆年审和税用的办理。
(二)司机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和加强车辆保养,服从车队负责人对车辆的调度和工作安排。
2、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作私人使用。
3、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4、无出车任务时,要在车队候命,随叫随到。
5、按规定时间安全准时完成出车任务。
6、加强道德品质的学习以及单位服务意识的学习,注重自身形象。
7、司机每天按时间执行运输任务,特殊情况除外(列如驾驶员休息程度),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通过逐层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按规定处理。
8、司机用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觉遵守用油定额,努力降低油耗;严禁公油私用,发现则按相关规定处理。【环卫车队队长职责】
二、岗位责任制
1、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执行单位领导的指令,服从调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出车。
2、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快捷地完成任务。
3、严格执行出车规定,严禁私自用车,未经领导批准,司机出车无论多晚一律不准将车开回家。
4、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修理,严禁开故障车辆上路。车辆如有碰撞需立即报告领导。
6、去到他人单位进行任务时,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与业主发生冲突,如有意外情况,需上报领导进行协商处理。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8、驾车要平稳,如遇坎坷不平的路面,需小心驾驶;如遇塞车,确定不违反交通规则和安全的情况下,才绕道行驶。
9、禁止酒后开车,服用影响驾驶安全的麻醉、兴奋等药物后,在药力尚有作用的情况下,不准驾驶车辆。
10、每车一本车辆档案,由司机填写,特殊情况下由车队负责人填写。凡车辆维修保养,均应详细记录该车的档案以备查。
11、如接到特殊任务任务需要加班,司机须无条件接受。
车队驾驶员的学习要求
1、不定时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道路的指示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每月不少于1-2次,每年不少于12次。
2、每月一次对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并传达省市交通部门最新文件和各项要求。
3、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学习。
发生交通事故处罚措施
1、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同
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30%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0%罚款。
2、每次事故单位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300元,同等责任罚款200-1000元,主责罚款200-2000元,全责罚款300-3000元。
3、每次事故单位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300-1000元,同等责任罚款500-1500元,主责罚款800元-2000,全责罚款1000-3000元。
4、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1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0-5000元,主责罚款2000-10000元,全责罚款3000-15000元。
5、每次事故单位损失50000以上,由单位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车队队长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方针,对车队行车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车队行车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定期向职能科室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3.认真落实驾驶员“三定”管理工作,组织对本车队驾驶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做到安全培训教育“五落实”。
4.规范实施“事故隐患,危险点(源)监控法”,按计划落实车辆检查和上路上线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到“病”车不上路、违章不出站。【环卫车队队长职责】
5.加强车辆信息管理网络、行驶记录仪和车载监控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工作,对重点车辆、人员实施重点监控管理。
6.积极做好驾驶员的年度审验、车辆技术等级评审和新聘(新招)驾驶员的考核评定工作,提高驾驶队伍素质。
7.发生行车事故,必须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汇报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配合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
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总结经验,评比先进,强化考核。【环卫车队队长职责】
9.建立健全并规范实施各类安全台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资料台账齐全、完整。
车队安全(机务)队长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行车安全规章制度,对本车队行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抓好现场值班和源头管理、线路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人、车动态,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具体负责车队“安全活动”,落实对本车队驾驶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谈话、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开展机驾人员的排查分析,制定并落实分类管理和帮教措施,对重点人员实施重点跟踪管理。
4.具体负责车队安全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事故隐患,危险点(源)监控法”,
定期组织车辆普查、抽查,按计划组织上路上线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车辆维修、检验、检测等工作,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5.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和事故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四不放过”工作。
6.严格执行各类安全预案,确保特殊天气、重大任务下的行车安全。
7.组织实施行驶记录仪和车载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考核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先进方法、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经常总结车队行车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总结完善。
8.切实做好安全、机务资料台账的建立、记录、存档工作。
车队安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行车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对本车队行车安全负直接的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驾驶员、车辆、线路”的“三定”注册和“三定”管理工作,做好“驾驶资格合格证”初审把关、报批、办证和核发工作。
3.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工作,开展对驾驶员的安全谈话,督促驾驶员和承包人按时参加“安全活动”。
4.认真实施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车辆安全部件、轮胎、灭火器和车辆防自燃的检查,做好各项检查的记录;合理编排车辆各级维护计划,并督促实施。
5.严格按照“事故隐患,危险点(源)监控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现场值班、源头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坚决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按规定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地统计和上报安全、机务报表。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运输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2.执行驾驶任务时,必须随身(车)携带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
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公司驾驶资格合格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及驾驶资质准驾线路相符的车辆,经营与合同所明确的经营班次。
3.认真爱护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修制度,认真实施定期保养计划,保持车辆一切装备齐全完好,安全部件可靠,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的车况,严禁私自改变车辆结构和车厢内增减座(铺)位、放置小板凳等,所驾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GB7258-2012)。
4.严格按照“监控法”的要求,坚持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一日三检例保自查制度,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做到不开带病车,认真保管好车辆的随车工具、车用灭火机、备用轮胎、备用材料以及一切牌证,严格执行行驶记录仪和车载监控设施设备管理规定,正确保管和使用行驶记录仪和车载监控设施设备,杜绝任何违章行为。
5. 严格遵守“安全行车二十项禁令”,服从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注意途中上、下旅客的安全,做好途中危险品的查堵工作,杜绝旅客夹带危险物品上车;对影响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进行抵制,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6.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各类安全活动,虚心学习先进安全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开好安全车;发生事故要抢救伤员,及时报告,听候处理。
车辆乘务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载客规定,认真做好发班前、途中上下客和到站时的安全喊话,确保不超载;发生事故及时疏散旅客,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危险品的查禁工作,加强对旅客安全乘车知识的宣传,不得指使和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行驶途中切实做到车未停妥,不得开启车门,车门未关,不得示意发车。
3.做好车厢内外清洁卫生,勤擦勤扫,做好旅客乘车途中突发急病、灾害等救治工作。
4.做好行包的装卸工作,认真清点,核对数量,检查捆扎装载情况,做好交接手续,防止错失。
5.严格遵守票证管理和财务制度,不得使用非本企业票证,实行“日结日清日解”制度,按规定及时解交承包金和应交款项。
第1篇: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车队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车队安全教育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负责车队维修、保养、汽车配件的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节约开支。
四、掌握汽车配件库、油料库的管理,严格出库、入库制度。
五、负责车队人员、车辆的各种手续和计划。
六、负责与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系。
七、督促检查考核全车队职工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2篇:车队队长岗位职责一、负责保障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公务用车,并做好公务用车的登记、调拨工作,做到记录正确,派车及时。
二、抓好车队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对车辆调度、维修、保险、油耗等日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各种费用、成本。
三、认真贯彻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驾驶员和车辆的状况,确保公务用车和安全行车。
四、及时办理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等缴纳工作,做好对车辆经费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
五、协助行政部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驾驶员在用车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权纠正。
六、负责做好领导、个人车辆管理和服务,及时办理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
七、根据当月出车任务指标,编制月报表、单车油料、材料费等各项消耗费用台帐。负责车队驾驶员补贴费、差旅费的计算工作。
八、每月终止10日内将统计核算的有关资料编制出单车成本核算表。
九、作好车辆的维护、例行维护一、二级维护工作,确保车辆使用质量。
十、安排好车辆的修理工作,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质量把车辆修好
十一、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建立健全车队出车的各项记录。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车队队长安全职责1、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队的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车队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的宗旨,积极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努力使车队管理步入更规范的局面。
2、负责制定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调动车队队员积极性提出意见。
3、在保证公司送货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4、严格规范车队财物使用,为制作车队管理所需报表提出意见并认真填写各种报表。所有报表资料需存档,并作出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给领导参考。
5、队长应了解车队的各种情况,公正合理的处理问题,随时掌握路况、天气状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赏罚分明、关心所属职工。
6、掌握各车辆动态,做好车辆出车计划,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做到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真正做到安全、及时、无误。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及行车记录。虚心听取客户意见。
7、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督促、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8、负责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故,负责做好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办理车辆年审、养路费、运营手续。
9、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0、积极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任务。
在同等运输压力下,车队月花费油费、维修费等费用总和小于上个月,并且小于历史值时,可视节约金额给予奖励。队长可领取2倍于队员的奖励队长如被发现收受贿赂,确认事实属实后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辞退处理。按月提交车辆运输报表,无故未上交的每次罚款200元认真做好车辆出车前检查,如因司机疏忽造成的货物损失,队长承担连带责任。以月为单位,车队未出任何事故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4篇:车队队长职责1、负责办理车队对内对外事务性工作。
2、带头贯彻执行交通部门的各项规定和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管理,降低燃油和维修费用。
3、调度和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按规定安排好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优质服务。
4、随时掌握用车计划,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科学用车,公平派车,掌握运输车辆周转规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抓好全队人员的岗位考核、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思想工作,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纪律、劳动纪律。
7、负责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5篇:车队队长安全职责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带领车队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车队工作的新局面。
2、公正合理处理问题,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团结同事,关心同事。
3、安全、稳定、高效、文明有序的管理车队,保证正常出车,做到安全、正点、无误。
4、督促驾驶员按照调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到准时、准点出车,车辆按指定时间、地点到达;回到基地后按照指定停车方式和位置停放车辆。
5、带领车队成员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6、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保养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并且认真落实和进行结果检查。
7、建立健全和贯彻车队车辆维修保养机制。积极预防潜在问题发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提出维护方案,指导车队成员进行车辆维护。确保维修及时,科学合理和准确,保证质量,堵塞维修漏洞。
8、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营运形势,总结经验
查找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积极预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车和出车任务的完成。
9、及时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车辆的安检工作,防止带着情绪工作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
10、维持好车队工作秩序,协调处理好驾驶员之间的关系。确保驾驶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并且在车队内部建立互帮小组相互照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车队成员创造一个安全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11、车队车辆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积极协调处理。
12、当违章、肇事和事故等交通案件发生时,及时向上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且积极处理。
13、倡导驾驶员讲究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14、负责车队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5、虚心听取客户(装料方,用料方等)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16、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车队队长职责一、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带领全队人员遵守国家法规,执行学校及校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搞好车队自身建设,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二、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队严把车辆调度关口,认真执行《车队管理制度》。
四、抓好车队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车辆安全运行,力争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检查、安排、车辆保修,组织人员验收大修后的车辆,审批车队各种票据。
六、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七、办理车辆运行等方面的各种业务,抓好年度车辆及驾驶员的年检和审验工作。
八、建立健全车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九、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待的其它工作。
第1篇: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人民检察院的法律地位:检察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被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检察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
3、人民检察院的任务: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通过行使检察权,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积极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的犯罪进行斗争,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4、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刑事侦查权;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
(3)公诉权;
(4)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
(5)刑事审判监督权;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
(7)民事审判监督权;
(8)行政诉讼监督权;
(9)司法解释权。
第2篇: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一、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确定和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度和规定。
二、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立案侦查。
四、依法对一审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外刑事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检察院抗诉、当事人上诉的二审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并出庭支持抗诉或上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六、依法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等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活动和劳教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依法受理和承办单位、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自首;依法承办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八、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负责本市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管理本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指导和规划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装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建设发展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人大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事项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3篇:检察院主要职责一、对西宁市城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城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西宁市城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提请城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根据区委和省市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研究拟定全区检察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依法对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本辖区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依法审查起诉;对区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审刑事犯罪案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六、依法对本辖区的民事、刑侦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七、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办理有关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依法进行复查。
八、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本区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的动态、特点、规律,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依法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管理、培训教育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制定本区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承办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4篇: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厄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I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四、按照法律规定和市人民检察院[1996]第20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范围重新界定的一央定》,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市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市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监管改造场所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侵权”、读职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It捕、起诉工作,受理被监管改造人员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七、依法对本市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实行法律监督。
八、对本市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或裁定,提请抗诉。
九、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十、向上级检察机关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项工作,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十一、规划、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和保密、文秘等项工作。
十二、负责其它应由三亚市城郊人民凌察院承办的事项。
第5篇: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九、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十一、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第6篇:检察院主要职责1、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3、依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
4、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5、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7、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8、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开展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和区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对本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考核;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本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的任免;负责管理本院直属机构;管理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
10、组织领导本院的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事项。
环卫服务承诺书
一、向社会和执法服务对象公示:
(1)部门设置及执法权限;
(2)行政执法相关依据及程序;
(3)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4)办理申请时限;
(5)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6)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二、建筑工程渣土、装修土、回填土、大块混凝土的管理,接申请后一周内核发准运证。
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其它垃圾的管理,接申报后5天内现场核定产量,办理相关手续。
四、坚持以服务促优化投资服务环境的指导思想,坚持深入现场做好维护环境的优质服务。
五、坚持以优质服务促管理、促执法的工作标准,完善服务承诺制度。
六、对不依法行政,不按程序办事,违反承诺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监督举报电话:0746-8324719
兖州市环卫局推出六项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环卫良好形象,近日,兖州市环卫局以全局“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面向社会公开推出六项服务承诺制度,明确了环卫作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设立环境卫生监督电话3412097,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这六项社会服务承诺是:
(一)道路清扫保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普扫,全天捡拾,城市核心区主干道全天保洁,保洁标准达到“五净五无”。
(二)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密闭运输,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抛撒。
(三)建筑垃圾实行统管统运,密闭运输,统一消纳,做到“清运车辆密闭运输无抛撒、按时作业严格标准无积存、监督管理及时到位规范化”。
(四)公厕实行专人管理、定时保洁,做到地面、蹲位整洁干净,无污物、积水,墙壁粉刷无乱贴乱画、无灰尘;坑内无积粪、坑壁无粪迹,无恶臭,定时清掏不满溢。
(五)环卫监察达到“三个公开”、“四个禁止”要求,“三个公开”即公开法律法规、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纪律;“四个禁止”即严禁使用文明忌语、严禁粗暴执法、严禁刁难当事人、严禁故意损坏违章物品。
(六)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来源:兖州市环卫局)
市容管理局 玄武区环卫所优质服务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全体工作人员亮牌上岗,礼貌待人,用语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对服务对象的电话及来访,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要告知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指明办理途径,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认真做好举报接待工作。所部各部门、各中队、各科室及窗口单位要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听取并记录反映的情况,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及时给举报者提出意见或建议,落实解决后反馈给举报者。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城-管网站、公告栏、公文等形式,全面、准确地向群众公布办事程序、要求、条件、时限等信息,便于服务对象查询。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对群众反映环卫职责范围内的热点、难点问题,1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举报箱等投诉的问题,当即落实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需在当天落实限时办结时间,并在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对工程渣土抛洒滴漏、造成道路污染的,接到举报后8小时内清除;对乱倒的生活垃圾,发现后24小时内清除;对公厕化粪池漫溢、垃圾中转站等报修,2日内处理解决问题;对不属于环卫管辖范围的化粪池的堵塞、漫溢,需要疏通的,环卫将提供有偿服务。 五、规范规费征收。严格收费纪律,按文件规定标准、范围收费,严禁用非正式票据征收各种规费,严禁跨行业超范围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保持清正廉洁。干部职工要廉洁奉公,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七、坚持长效管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定期向各街道、社区及服务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加强沟通,提供优质服务。举报电话:57719148,监督电话:57712594,接受社会监督。
雨湖环卫发表服务公开承诺书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三区建设”、构建“宜居雨湖”,创造干净、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7月3日,雨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对社会承诺,举全所之力,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承诺内容包括:主干道实行全日制保洁,清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共厕所实行每日“一洗一保”,无澎溢,市民如厕方便卫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责任范围站、点无囤积爆棚;渣土运输处置审批严格按办理程序、流程、时限,服务优质高效;环卫有偿收费公开,严格按文件亮证收费;加强与“110”联动,及时处理道路污染处置,确保各类市容环卫质量投诉的快速处置,让市民群众满意。
据了解,雨湖环卫所是雨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下辖清扫保洁公司、设施保洁公司、机械化清扫公司、垃圾清运车队、渣土管理办公室和有偿服务办公室,承担着雨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环卫设施的保洁维护,对辖区内单位、店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并对各类施工工地渣土处置、运输和渣土消纳场所实施管理。
此次公开承诺不仅是雨湖环卫所为辖区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驾护航,也是对湘潭市创卫创文工作的有力支持。
小车队队长安全保证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做到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确保交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精神,结合本公司的管理职能,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一. 严格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公司负责;
二. 负责本车队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
三. 负责本车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力保公司材料的供给及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四. 负责监督本车队的车辆管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的审核并协助与跟踪交通事故的处理;
五. 负责本车队路线、过桥过路费及路上抛锚抢修(包括请流动补胎)等的审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利用本车队现有资源,搞好本车队的收益;
六. 负责车队的车辆和驾驶员人员管理,对车队司机的道德、技能、出勤、安全等绩能的考评;
七. 负责对车队日常安全用车的合理按排和调度,随时掌握车辆动态,正确执行车辆运行计划,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处理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八. 按时检查车队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车队岗位责任制,认真抓好车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九. 熟悉并掌握所管辖车辆情况,及时配合排除故障,恢复车辆技术性,节约油料消耗,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审、季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维护制度;
十. 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队长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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