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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集美堂商店
分销合同
甲方:淮南集美堂商店
乙方:
双方在确定合作关系的同时,乙方与甲方在共同认可品牌加盟协议书的基础上,签订 分销,甲方在乙方签订财务年度任务书后确定其分销资格,具体说明如下:
一、 分销资格
拥有独立的自营化妆品实体店,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口碑好,服务意识强。
将认可品牌视为主推品牌,在店铺陈列中须将品牌形象陈列于店铺A类位置。
下属客户数不低于五家化妆品店或药店,连锁店不在其中。
不恶意串货,不恶意促销打折。
公司的政策要积极响应,做好下属客户的服务与指引工作,公司每季的营销例会要按时参加并
积极配合参与。
二、 分销年度任务
作为地区分销须签订年度任务,按季度考核。
财务年度考核时间为日 日
本年度的分销任务为万元(以统一供价款到货出为准)。
三、分销区域
根据地区的差异不同,各区的分销区域有所区别,在核定的分销区域内,可开发空白网点,不
可跨区开发。
根据总部的指导精神,在开发空白网点的同时需签订加盟店的合作合同,在合同需上报甲方,
加盟店需递交开店申请档案及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在合作签订协议中,所辖分销区域为
四、分销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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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分销商要统一市场供货价格,统一区域活动方案。
作为品牌在当地的形象,要有品牌的形象专区,要有专职的销售人员。
要经常服务我们的下属客户,及时处理和解决下属客户的疑问,有关常规促销物料必须下发到
终端店。
五、促销支持
对于签订财务年度任务书,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书的分销客户甲方给予相应的支持。 分销支持与总部的常规配送同时享受。
本年度完成分销任务后,分销支持按
甲公司于每年的为乙公司提供
六、考核办法及规定
以年度核算期内时间为考核期计入销量(即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完成季度任务量,分销支持于次月兑现70%,余下的30%完成年度任务量后于20 年3月—4
月兑现。
兑现的折后价产品不享受任何政策,不计入年度考核。
七、分销支持的兑现方式
分销兑现采用的是月考核,季度兑现。
每次的分销兑现的时间为: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后10天
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季度任务,则自动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给予乙方的分
销支持自动取消。
乙方在有违规行为,影响到品牌的形象、宣传、销售等,则自动解除本合同。
在合作过程中,下属客户投诉率达30%以上,将直接取消其分销资格。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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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omen--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地址: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经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界定: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xx”品牌系列产品的 地区经销商,并负责该品牌的产品展示及销售。
2、乙方不得与甲方授权区域的连锁超市签订甲方产品的全国供货合同,也不得在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销售甲方产品,也不得向网店报价及销售。
4、乙方开展甲方产品的工程、区域内工业渠道销售须遵守甲方相关规范。
二.销售及市场开发目标: 1. 乙方在2012年度,最低销售额不低于 ¥:20万 元。
三.品牌专卖、价格体系及市场保护:
1. 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区域内设立“xx”连锁专柜,并须按甲方管理要求设计、装修、运营,须保证品牌专卖,不陈列展示和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在专柜内展示其它品牌广告、宣传物。
2. 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不得违反。
3.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需支付所需样品费用(按照供货价格的5折);每次订货时,乙方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全额付款,甲方确认后方可发货。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核实后无条件调换。
2. 甲方保证对全国所有的经销商采取统一的经销价结算。
3.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下列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3.1专柜管理、产品知识、零售技巧、渠道拓展培训;
3.2促销方案设计金额促销活动支持;
3.3不定期组织销售会议,相互交流学习;
3.4协助开发大型工程项目。
4. 甲方将在乙方区域内安排售后1名,售后将协助乙方完成区域内的售后问题。
5. 乙方有责任按时保量完成区域年度销售目标、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6. 乙方有责任对区域内的工程客户、工业客户、装饰公司客户及消费用户等提供甲方产品技术咨询及售后维修保养等相关服务。
7.乙方有责任在授权区域内推广甲方品牌,保证遵守甲方相关规范、品牌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8.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市场信息。
五.订货及交货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规定格式以传真或使用甲方网络系统下订货单。
2. 双方交提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乙方委派运输公司/个人在甲方仓库提货时,必须给承运人出具委托书,注明受托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号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凭乙方出具给承运人的委托书(原件)发货给承运人。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即视同甲方交货完毕。
3. 甲方代办运输时,甲方将产品交付给运输公司即完成交付义务。
4. 乙方必须在甲方交货后立即清点验收,乙方逾期不对发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数量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完毕。
5. 产品运输、保险等运杂费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由乙方与承运人自行结算。
六.价格与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不含税、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甲方价格发生变动时,提前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如价格上调则允许乙方以现金备货,备货金额以本年度月均出货额的30%为上限,如价格下调,甲方不予补库存。
2. 每批发货甲方在货物中随附发货单,双方同意以发货单记载的价格作为最后的结算价格。乙方对甲方记载价格有异议可在发货单中提出,如交货后10天内未书面提出的,即视为乙方没有异议。如当期发货单未记载单价,即按上一批次同型号产品价格计算。【经销商与分销商协议书】
3. 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对账结果双方书面盖章。乙方须将对账单原件传真甲方。
4. 乙方按以下方式结算:
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方予以发货。合作半年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信用额度,常规信用额度为乙方上月出货额的30%,非常规信用额度乙方需向甲方申请。
七.销售返利: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目标90%及以上可获甲方提供销售返利2%,返利金额以有返利产品销售额为基准计算。返利在下年度一月内结算,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减除。超过任务100%以上部分返利3%。
2.乙方未结清年度货款不能享受年度返利;展示样品不列入计算销售返利。
八.品牌推广与产品促销:
1. 甲方鼓励并以提供经费等支持乙方以广告、活动、促销等方式推广“xx”品牌及
其系列产品。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促销活动。乙方自行设计“xx”品牌推广及其系
列产品方案、组织活动的,须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支持。
九.产品质量判定、退换货及淘汰产品
1.甲方承诺向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乙方销售用于公共、商务、房产项目、娱乐场所配套的甲方产品如有质量投诉,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场判定或作出判定安排,乙方不得自行承认、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服务支持。如双方对质量判定有争议,应有双方共同取样,交由权威部门检测,以其检测结果为最后判定依据。
4.判定为质量问题的产品,可进行等价调换,甲方不因此对乙方扣款。
5.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滞销的甲方的产品在包装完好、配件齐全、没有任何外观损坏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回的产品可以按半价调换甲方其它产品,调换滞销产品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淘汰的产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把数量报给甲方,经甲方人员现场确认后,乙方就地处理,甲方按政策标准补助予乙方。
7.乙方在协议期内的退货,不能享受年度返利(从计算基数中扣除)。
十.知识产权保护
1. “xx”品牌及其附属标识等属于甲方核心资产,乙方有责任给予保护,发现有危害甲方知识产权行为时应向甲方反馈,并对甲方采取的法律行为予以支持。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作为企业经营字号。
3.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证实,乙方保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万元,后果严重的另需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3.1 乙方制造或销售假冒甲方商标、专利、企业名称、产品特有名称或包装的产
品。
3.2 乙方仿造或销售伪造的甲方专利产品及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3.3 乙方冒用(即用甲方商标贴在其它产品上进行销售)甲方品牌名称的行为。
3.4 乙方冒用甲方身份进行采购的行为。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如乙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销售目标并结清上年度货款,在乙方没有重大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必须优先选择乙方为继续合作的伙伴。
十二.违约及协议的解除
1. 协议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参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结算。【经销商与分销商协议书】
2. 下列情形,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1 乙方连续两个月停止订货;
2.2 乙方连续4个月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的月平均值;
2.3 乙方参与危害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2.4 乙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处;
2.5 乙方有严重的跨地区销售和低价销售甲方产品行为;
2.6 乙方有诋毁、对比性贬损甲方产品的行为;
2.7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规范进行“xx”专柜的装修、陈列展示、经营,且拒绝改
进;
2.8 乙方不交足额保证金。
3. 甲方产品生产质量连续两批次不合格,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按原价退换全部存货。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补充。对履行本协议出现的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 乙方: 合肥市欧蒙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2年 月 日 日期:2012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_________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_________产品。指定区域为_________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_________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vi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标识产品及vi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
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
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
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
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甲方竭诚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
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_________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开始。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
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
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其他市场信息。
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结算及发货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_________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_________负担,保险费由_________负担。
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_________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守密义务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vi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仍然生效。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_________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2篇:经销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在___________地区的___________经销商;
2、乙方必须首选________产品作为向客户宣传及推荐使用的产品,并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类似产品,不得销售假冒________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___________经销权,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采取:书面警告、停止供货、取消经销权、终止经销协议等措施。以上措施没有先后顺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种或几种并用。跨区域货物的销售额不计乙方任务额,且销售额归所跨区域经销商所有。
二、经销价格及任务
1、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发生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执行。
2、销售任务:在协议期内,乙方需销售甲方的产品共___________瓶(赠品不计任务额)任务分解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三、经销期限
1、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协议期内,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或累计三个月未能完成总任务额的70%,则甲方有权另选经销商,乙方的_____经销权自行解除。
3、在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现金、支票或电汇)
五、交货数量、规格及交货方式与期限
1、交货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业务专用章并经签字的有效书面定货单为准。
2、交货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单所列货物的全款的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乙方所订货物交运输部门办好托运手续(特制、订制及另有约定交货期的除外)。产品到乙方法定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到岸后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传真托运单给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运输方式(如中铁快运、航空运输、特快专递等快运方式)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批量较大的定货(超出分解任务计划部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组织生产并供货。
4、乙方在甲方发出货物的六天内(以托运单日期为准)如未收到货物的,应立即向甲方联系追查。若在甲方发货之日起十天内,乙方没有向甲方提出货物未到异议,则视为乙方收齐甲方所发货物数量、规格并验收合格完毕。
六、质量标准与验收
1、质量标准: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验收:乙方收货时须对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收货时发现货损、货差等问题,应及时与运输部门办理好有关确认手续,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告知甲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提出甲方产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查实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先予客户退换。甲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2、若乙方滞销产品要求退换货的(特制、定制品甲方不接受退换),退换货量不得超过该批进货量的5%,且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应整件退换,经甲方同意予以更换等值产品,但乙方需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及扣除10%退货金额作为甲方包装、人工费用。超出退换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处理,乙方除需承担来回运费外,最少扣除15%退换值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3、乙方由于经销期满或双方中途终止协议,乙方退货,货值按进货价80%计算,并开具退货等值发票给甲方,无票的只能按进货价的60%计算,并由乙方承担退货费用(含运杂费)
八、市场推广及广告
1、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和推广,并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及市场推广。在甲方实施推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合作期内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品牌宣传活动。
3、乙方在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时须知会甲方,广告制作应接受甲方指导,乙方在制作或代为甲方制作用于甲方产品销售相关广告资料时,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区域性宣传方案需甲方承担费用的,费用分担及实施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根据乙方实际进货额按比例配备相关广告、宣传、促销用品。
5、乙方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叁个月内,在所辖区域内建立____个以上的分销商(点),且每个分销商(点)必须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区,且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督导分销商(点)维护其形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违约金,偿付总额不能超过6%。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跨区域销售,一经查实,乙方向甲方偿付跨区域销售总额8%-100%的违约金,以补偿受侵害区域的经销商。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约定
1、甲方不允许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物,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予以拒绝,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的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则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除仲裁书或判决书另有规定的外,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
##第3篇:经销商合同________公司经销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商号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________公司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经销商的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需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为顾客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2、按顾客要求,安排送货到户,方便顾客购货。
3、帮助甲方忠实用户申请成为优惠顾客,并定时跟进服务于这些顾客。
4、向甲方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
5、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以确定产品市场定位。
6、配合甲方新产品上市和产品推广计划,安排促销活动。
7、将经销产品、服务顾客等方面的经验,提供给甲方参考使用,以达到同业分享的目的。
8、协助甲方建立并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
1、除非另有规定,甲方向乙方供货的一般批发价为甲方产品售价的八折(企业资料、产品资料、音像品及宣传品除外)。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价向顾客售卖商品,不得抬价或压价。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必须即时结清当次货款。
第六条乙方收益
1、按主规定的售价销售产品,赚取零售利润。
2、以乙方从甲方购货的净营业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算销售佣金。
3、按甲方标准取得各项奖金。
第七条收益支付
1、全部收益以当地国币值结算。
2、每月________日左右,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乙方上一月份之收益,拨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乙方对指定银行账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获得年度奖金的,甲方将在甲方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将乙方的年度奖金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八条税务责任
1、乙方因从事________经销商活动所产生的税赋及根据本合同取得收益而应缴的税赋,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办理缴交、完税手续。
2、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收益后,应于下一个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会在发放给乙方的各项佣金、奖金等款项中先行暂扣相关税款,在乙方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后30天内予以发还;乙方未能按时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会将该笔款项作为乙方应缴税款代为上缴国家税务部门,不再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乙方收益。
2、监督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
乙方义务:
1、按甲方要求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专卖原则,不将甲方产品以任何形式与其他产品同时摆卖。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治安等),遵守甲方公布的所有关于________经销商的规定,遵守《_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及甲方公布的营运细则,此外,甲方对营业代表的纪律均适用于经销商。
5、乙方不得从事任何有损________的活动或在按本合同第四条核准场地从事与________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其他
1、为了切实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业执照所载明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为保持甲方对外界的统一企业形象,除获甲方批准认可外,乙方经营场地不得为临街铺面或商场内的店铺或摊位。
3、乙方并非甲方职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具体情况对公司的营运细则作出适度调整,乙方同意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应与甲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或者违反《________营销人员营业守则》、《______营销人员十个严禁事项》、《______营销事业规章制度》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纪律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被取消资格的经销商不得再从事任何本合同项下的活动。
4、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会在本合同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收执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4篇:“××”牌铝型材经销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________牌系列铝型材在绍兴地区的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经营范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绍兴地区范围内_______牌系列铝型材的总经销权,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总经销权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的总经销地区内另设立或授权设立其它特约销售点,以确保乙方独家经销的权益;乙方也不得向第三家转让总经销权或进行有损甲方声誉的活动。广告费经双方确认各承担50%。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安排布置好总经销范围内的销售点。三个月后未能设立销售点的地方,甲方可自行前往设点。
4、乙方不得将_____牌系列铝型材发往经销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甲方不得将______牌系列铝型材料发往经销范围以内的地方销售。其中一方出现问题应负责收回货物,如无法收回,则每吨扣罚2000元。
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2、3、4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供货价格
下订单时,订货价格按当天南海地区“灵通”铝锭价和加工费组成。
1、电泳料:(每吨含贴膜)
①平光银白:铝锭价+加工费_______元/吨;
②平光着色(或磨砂):铝锭价+加工费______元/吨;
③香槟磨砂:铝锭价+______元/吨;
④电泳小料:铝锭价+______元/吨。
2、氧化料、光身(每吨含保护膜)
①白砂:铝锭价+______元/T;
②氧化色材:铝锭价+______元/T;
③氧化银白:铝锭价+______元/T;
④小料:
a、单支重量0、5公斤以内铝锭价+______元;
b、单支重量0、5公斤—1、0公斤铝锭价+______元/吨;
c、单支重量在1、0—1、5公斤铝锭价+______元/吨;
d、单支重量在1、5公斤以上等同大料价格。
3、喷涂料:
a、常规色:铝锭价+______元/吨;
b、小料:铝锭价+______元/吨。
三、质量标准
甲方生产的产品按国家标准生产,乙方在提货时按相同标准验收。乙方若在提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应在提货后十天内向甲方提出并停止销售,待甲方派人处理。
四、供货与提货
1、乙方在第一次提货时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支付订金,并同时将注明材编号、品种的订单传给甲方,定金金额按提货物总额的20%计算。从第二次提货开始,经甲方同意,乙方免予付订金,但仍需提前七天将订单传给甲方生产。
2、订单经甲方确认后生效,并按经确认的订单数量及时生产,不得无故延迟交货时间。
3、乙方应按订货的数量和时间将货物全部提完,不得延迟提货或不提货,如超过七天不提货,甲方可按未提货数量没收相应的定金。
五、货方式和地点
乙方在甲方仓库内提货,运输工具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提货。
六、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提货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货款交付底单传给甲方。一般情况下,乙方在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上才可提货。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提货,但应提货后三天内将货款付到甲方帐户。
七、特殊条款
1、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吨—_____吨,每吨返利_____元;
2、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吨—_____吨,每吨返利_____元;
3、乙方销售甲方电泳和喷涂铝材,年销量在_____以上,每吨返利_____元;
4、乙方销售甲方氧化料,年销量在_____以上,每吨返利_____元;
5、如果乙方销售甲方电泳铝材(含喷涂料)达不到_____吨和氧化料达不到_____吨,没有返利。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经销合同,则一切返利不作计提;
6、若乙方在合同期三个月内电泳料、喷涂料月销售量低于_____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如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的履行地(即_____省_____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经销商承诺书
区域经销商(甲方):
特约分销商(乙方):
生产厂家(丙方):
为维护甲、乙、丙三方共同利益,加强厂商合作、实现共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特约分销商。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推广和销售 ,并保证在甲方和乙方市场畅通。
第二条 供销价格体系:
单位: 元/瓶、盒
第三条 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 分销区域:
二、分销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 特约分销商的选择必须与丙方共同确定,共同签订本协议。
二、 因特殊情况造成代理产品货紧缺时,甲方应重点保证乙方的货源。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须从甲方购进分销产品。
(二) 价格体系维护:
乙方不得将丙方产品纳入任何形式的促销让利、变相降价等活动,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丙方产品。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三) 销售区域管理:
须在本分销区域内销售协议产品。不得跨省销售,同时乙方不能向黑名单客户供货(名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罚。
(四) 每月向丙方提供经销商品真实、完整的销售台帐或流向清单。
(五) 对下一级经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六) 全力主推协议产品。
(七)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八) 甲、乙、丙三方在业务往来期间,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借货、借款给丙方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九) 乙方下属直营药店有义务维护协议各产品零售价格的稳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零售价销售,不得以店庆、会员价等理由特价销售协议产品。
(十) 如甲方货源供应不足,乙方有权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在丙方指定经销商处购进协议产品。
第六条 违约行为的处理约定
甲方承诺对违反约定的经销商进行公平公正处罚,经销商“销售价格违规”和“销售区域违规”的处罚约定如下:
1、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一次违规,丙方将停销一个月,并通报甲方全国客户。 2、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二次违规,丙方将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合作,并列入“黑名单客户”,通告甲方全国客户。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理,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第八条 其他
一、 二、 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销售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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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甲方印章:
月日乙方印章:
月日丙方印章:
年 月 日
经销商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经销商:__________您好!当您牵手广州xx-x(品牌商标号)公司,携手共创美好事业之时,您就是我们公司一名尊贵的客人,在此您将享有五星级服务承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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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由于路途及运输的原因,为了不耽误您市场运作,请经销商提前一星期订货。
广州xx-x品牌服饰有限公司 ####盖章生效 经销商承诺书(以下称为“甲方”)申请注册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称为“乙方”)的渠道合作伙伴,甲方郑重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1、 甲方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从事通信设备、it产品经营销售的法人企业,愿意成为乙方的经销商。
2、 甲方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坚守诚信原则,将以合法、合乎商业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不采取违法、违约、不正当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乙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3、 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各项规定,并认同乙方对其针对经销商管理与产品代理销售的各项文件的单方制定权、发布权、修改权、解释权、撤销权。
4、 甲方是独立的合同方,不得因任何文件、协议的代理字样被解释为乙方法律上的代理、代表或合伙人,甲方不得声称其是乙方的代表,并且在所有与发展客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来往函件和其他行为中,甲方应明确表示其行为为本人的行为。
5、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许可,甲方做出的或甲方雇员、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及合作伙伴等做出的任何违反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的行为是独立于乙方授权行为之外的甲方本人行为,由甲方本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或甲方与其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合作伙伴连带承担法律后果。
6、 甲方自行承担其发展业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7、 甲方将遵守商业道德,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馈赠与款待,不行贿拉拢,如: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招待、游玩、礼物、现金、购物卡、贷款、股票、期权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双方业务关系的利益。
8、 甲方承诺,如乙方现职员工或其主要亲属任职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兼职及股东、董事、监事等),甲方将及时如实向乙方渠道管理部门报备。
9、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材料是合法、有效的,无任何虚假与不实记录与陈述。 10、
(1)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承诺: 知识产权定义,指乙方拥有或控制的或合法有使用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外观设
计、设计图样、商标、版权、文档、半导体布图、掩膜作品、申请上述权利的权利、上述权利中所固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保密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法规所承认的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工业产权。
(2) 甲方严格依法律、法规与乙方管理政策的规定,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任何时候
都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的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或协助或允许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以任何形式许可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乙方的
知识产权;也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泄密乙方的知识产权信息。
(4) 甲方自觉维护乙方品牌声誉,尊重并不侵犯乙方的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不以乙方
企业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销售非乙方产品。
(5) 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保护乙方的秘密信息。本承诺书中的秘密信息指在甲乙
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得到的乙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乙方所知的、或转移至乙方的、对乙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任何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网站信息、网站及业务系统ID、商业和产品开发计划、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乙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将对任何秘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秘密信息。
(6) 甲方须对交易与业务中的所有重大事务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一方泄密
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 为经销经营的需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技术诀窍、报价、产品清单、网站及业务系统ID、资料),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在相关政策范围内的使用权,不享有其它权利,且应严格保密。
(8) 甲方承诺只对有必要知悉相关秘密信息的员工披露该秘密信息,同时甲方须对其“所属
人员” (“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正式员工、临时雇员、外聘人员或与甲方具有协议关系的人员)进行保密责任的规定,促使其“所属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对其“所属人员”的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属人员”的保密责任不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而终止;甲方“所属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后两年内对本承诺书涉及到的保密信息泄密,所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9)
11、 本承诺书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甲方仍具有约束力。 甲方成为乙方的注册经销商、获得乙方产品经销资格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产品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子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联营体、其他商业合作伙伴)。
12、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关系而终止。
对于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乙方的监督。如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乙方相关的处罚。如违反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甲方名称: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经销商对公司的承诺书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贵司”):
我方为贵司在 惠州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 (即 惠州市安信光电 有限公司 )的“nvc”、“雷士”注册商标产品(关于雷士产品定义见贵司与运营中心年度经销协议和贵司相关文件资料)经销商,为充分和严格履行经销商职责,共同促进雷士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司向贵司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同意并遵行贵司与运营中心签署的经销协议中与我司相关的条款。
二 、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含未销售库存) 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
三、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含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或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
四、向贵司申请工程项目报备、保护、或经授权运作工程项目后,未经贵司和所属运营中心同意,不在该类工程项目中销售其他任何厂家同类竞争性产品。
五、未经贵司书面授权许可,不登记注册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为的企业字号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不利用贵司的任何商标(部分或全部)单独、或与其他图文一起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亦不得受让任何国家或地区与贵司商标近似的商标;不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经销贵司注册商标产品。
六、认同雷士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与遵守贵司的经营方针和市场营销政策。
七、与所属运营中心解除、终止合作后 1、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返还所有有关贵司的文件商业宣传资料、授权委托书、未到期的商标授权经销牌,商标使用许可文书、《vi手册》、《产品手册》、及相关展示物料等物品,且均不能保留复印副本; 清除经营场所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的门头、店招、展板;清除经营场所所有含贵司的注册商标、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物品。
2、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清除我方已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中注册的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字号及其拼音音译、英文英译的网站及网络域名;删除、屏蔽网站
内含贵司注册商标、字号、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标识。
3、于解除或终止合作之日起90日内,我方企业名称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中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的,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消除其中 “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
八、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违约责任
1、我方违反本承诺第二项,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贵司按侵权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300万元内决定。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所造成的损失的,贵司还有权按已查明的侵权产品价值的1倍以上3倍以下追究我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产品价值计算方式如下(取计算结果金额高者):
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甲方同型号/同类产品售价×倍数;
i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乙方售价×倍数。
2、违反本承诺书第三项约定的, 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数量在1万份(套)以下的,违约金数额为20万元;数量在1万份(套)以上的,按每份(套)30元单价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3、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四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
4、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五、六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九、我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与保证约定的,同意按约定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贵司报送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十、贵我双方发生的一切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决。
经销商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6年1月1日
经销商承诺书为严格遵守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行为,共同实施和维护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守法经营,规范操作,诚信服务,坚决不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坚决不搞恶性及不正当竞争。
二、坚决不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或以任何方式变相涨价,坚决不套取、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觉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三、不诱导或强迫购机者购置某种补贴机具,不搭车销售,不拒开发票。
四、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做好产品销售的售后服务工作,保证零配件供应。
五、负责对购机者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
六、承担因产品质量、配置、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而导致的后果。
七、主动接受农民、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检查。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云南省农业(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理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农机经销商公开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经销企业,在农机补贴工作中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经营服务工作
1、依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配合支持协助农机部门开展购机补贴工作。
2、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税务等各项法规,按国家规定为购机者及时开具财税部门的全额发票。
3、诚信承诺,文明经营。保证销售补贴机具标明产品价格,补贴机具由农民自主选择并由农民与经销企业按市场规律商定产品销售价格,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对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扎实搞好售后服务。为购机户办理“三包”服务卡,并积极配备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和设备、车辆,按国家“三包”规定按时按质提供补贴机具和做好售后服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1、不弄虚作假冒领国家补贴资金;
2、不以任何形式向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等进行贿赂;
3、不以参股等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
经销补贴产品;
4、不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
5、不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
6、不为实施补贴单位代收挂牌报户、年审年检、培训办证等费用;
7、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卖补贴机具;
8、不销售与农机补贴目录不相符及低配的补贴产品;
9、不违背农机补贴政策恶性涨价,侵害农民利益。保证同一产品销售给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
10、不违反现行政策先售先批;
11、不收取农民身份证、惠农卡或逼迫农民占购机指标。
三、我们的经营行为对农民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农机部门负责。如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愿接受农机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纪、法规、政策的处理和处罚。
经销企业:
法人代表:(签名)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经销商质量承诺书
区域经销商(甲方):
特约分销商(乙方):
生产厂家(丙方):
为维护甲、乙、丙三方共同利益,加强厂商合作、实现共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特约分销商。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推广和销售 ,并保证在甲方和乙方市场畅通。
第二条 供销价格体系:
单位: 元/瓶、盒
第三条 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 分销区域:
二、分销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 特约分销商的选择必须与丙方共同确定,共同签订本协议。
二、 因特殊情况造成代理产品货紧缺时,甲方应重点保证乙方的货源。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须从甲方购进分销产品。
(二) 价格体系维护:
乙方不得将丙方产品纳入任何形式的促销让利、变相降价等活动,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丙方产品。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三) 销售区域管理:
须在本分销区域内销售协议产品。不得跨省销售,同时乙方不能向黑名单客户供货(名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罚。
(四) 每月向丙方提供经销商品真实、完整的销售台帐或流向清单。
(五) 对下一级经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六) 全力主推协议产品。
(七)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八) 甲、乙、丙三方在业务往来期间,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借货、借款给丙方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九) 乙方下属直营药店有义务维护协议各产品零售价格的稳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零售价销售,不得以店庆、会员价等理由特价销售协议产品。
(十) 如甲方货源供应不足,乙方有权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在丙方指定经销商处购进协议产品。
第六条 违约行为的处理约定
甲方承诺对违反约定的经销商进行公平公正处罚,经销商“销售价格违规”和“销售区域违规”的处罚约定如下:
1、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一次违规,丙方将停销一个月,并通报甲方全国客户。 2、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二次违规,丙方将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合作,并列入“黑名单客户”,通告甲方全国客户。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理,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第八条 其他
一、 二、 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销售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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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甲方印章:
月日乙方印章:
月日丙方印章:
年 月 日
经销商承诺书以下称为“甲方”)申请注册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称为“乙方”)的渠道合作伙伴,甲方郑重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1、 甲方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从事通信设备、it产品经营销售的法人企业,愿意成为乙方的经销商。
2、 甲方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坚守诚信原则,将以合法、合乎商业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不采取违法、违约、不正当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乙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3、 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各项规定,并认同乙方对其针对经销商管理与产品代理销售的各项文件的单方制定权、发布权、修改权、解释权、撤销权。
4、 甲方是独立的合同方,不得因任何文件、协议的代理字样被解释为乙方法律上的代理、代表或合伙人,甲方不得声称其是乙方的代表,并且在所有与发展客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来往函件和其他行为中,甲方应明确表示其行为为本人的行为。
5、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许可,甲方做出的或甲方雇员、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及合作伙伴等做出的任何违反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的行为是独立于乙方授权行为之外的甲方本人行为,由甲方本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或甲方与其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合作伙伴连带承担法律后果。
6、 甲方自行承担其发展业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7、 甲方将遵守商业道德,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馈赠与款待,不行贿拉拢,如: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招待、游玩、礼物、现金、购物卡、贷款、股票、期权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双方业务关系的利益。
8、 甲方承诺,如乙方现职员工或其主要亲属任职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兼职及股东、董事、监事等),甲方将及时如实向乙方渠道管理部门报备。
9、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材料是合法、有效的,无任何虚假与不实记录与陈述。 10、
(1)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承诺: 知识产权定义,指乙方拥有或控制的或合法有使用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外观设
计、设计图样、商标、版权、文档、半导体布图、掩膜作品、申请上述权利的权利、上述权利中所固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保密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法规所承认的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工业产权。
(2) 甲方严格依法律、法规与乙方管理政策的规定,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任何时候
都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的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或协助或允许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以任何形式许可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乙方的
知识产权;也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泄密乙方的知识产权信息。
(4) 甲方自觉维护乙方品牌声誉,尊重并不侵犯乙方的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不以乙方
企业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销售非乙方产品。
(5) 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保护乙方的秘密信息。本承诺书中的秘密信息指在甲乙
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得到的乙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乙方所知的、或转移至乙方的、对乙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任何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网站信息、网站及业务系统ID、商业和产品开发计划、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乙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将对任何秘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秘密信息。
(6) 甲方须对交易与业务中的所有重大事务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一方泄密
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 为经销经营的需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技术诀窍、报价、产品清单、网站及业务系统ID、资料),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在相关政策范围内的使用权,不享有其它权利,且应严格保密。
(8) 甲方承诺只对有必要知悉相关秘密信息的员工披露该秘密信息,同时甲方须对其“所属
人员” (“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正式员工、临时雇员、外聘人员或与甲方具有协议关系的人员)进行保密责任的规定,促使其“所属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对其“所属人员”的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属人员”的保密责任不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而终止;甲方“所属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后两年内对本承诺书涉及到的保密信息泄密,所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9)
11、 本承诺书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甲方仍具有约束力。 甲方成为乙方的注册经销商、获得乙方产品经销资格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产品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子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联营体、其他商业合作伙伴)。
12、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关系而终止。
对于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乙方的监督。如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乙方相关的处罚。如违反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甲方名称: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隆力奇携经销商签署社会责任承诺书6月7日,在各级工商行政部门的见证下,隆力奇联合全体经销商签署了社会责任承诺书。标志着隆力奇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进一步回报社会、回报消费者的信心和决心。
26年来,隆力奇始终把社会和政府是隆力奇赖以发展的土壤和环境;经销商和消费者是隆力奇得以壮大的重要因素。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建立了《直销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汇编》、《直销员培训考核制度》、《直销退换货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隆力奇抓住发展机遇,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了销售业绩的稳健增长,同时隆力奇也丝毫没有淡忘和停滞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隆力奇履行社会责任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诚信责任与和-谐责任。经济责任是指对国民经济增长、企业效益实现、个人就业和成长、服务的提供等方面所应尽的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企业必须严格约束自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活动。诚信责任主要指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履行对社会公众的承诺,促进社会信用环境改善。和-谐责任主要体现如何处理与自然、与社会的共存关系。隆力奇签订履行社会责任承诺,是企业向社会宣布对消费者、合作伙伴、政府和环境承担了相应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应有举措。例如,隆力奇历来重视和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产品品质。建立了一套“6s、6∑”全链条管理体系;坚持从产品原料采购、有效成分的研究选定、定性定量分析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递进式全程监管;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确保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采用国际标准的最新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全球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防护体系;强化生产管理流程控制,坚持生产消费者放心的产品;加大产品质量监控措施,实行“一件一码”,使生产、出厂、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的全过程都处于产品质量都在监控之中,确保一旦遇有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随着隆力奇直销事业的发展,公司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在承担社会责任、关注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做了积极工作,如: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期间,热心资助贫困家庭和贫困大学生上频频出现隆力奇的身影。2016年,隆力奇在苏州百家企业慈善募捐大会上,认捐800万元;2016年和2016年,分别向昆明希望工程和贵州希望工程捐款40万元和30万元;2016的4.18大会充满公益情节,现场募捐117.22万元;仅2016年,隆力奇募捐精致生活子午流注治疗仪百余台,用于改善人们的健康生活;今年3月28日,在苏州红十字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隆力奇爱家眼科慈善基金会正式成立,隆力奇与苏州大学附属理想眼科医院达成协作意向,今后基金会将依托苏州大学附属理想眼科院对获得救助的每一位儿童患者进行精心治疗和康复,基金会所筹得的款项将全部用于斜弱视儿童的治疗及康复。5月10日,隆力奇向北京市残疾人捐赠医疗健康器械;5月12日,隆力奇郑州分公司和恒辉系统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得到了数百余名隆力奇经销商的积极响应。多年来隆力奇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活动,以下岗女工、贫困妇女、农民工子女、刚毕业大学生等为重点帮扶对象,帮助解决就业、自主创业等问题。
日前,隆力奇千万元牵手中国国家女子篮球队,携手中国女篮备战伦敦奥运会;同时,隆力奇还冠名了6月8日至10日在苏州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的中国女篮四国邀请赛。届时,中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安哥拉四支国家女子篮球队参加比赛。隆力奇长期关注和支持着我国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隆力奇先后赞助了全国蹦床比赛、中国青年女篮、中美滑水对抗赛、十运会、世界杯花样游泳比赛、中国乒乓球公开赛等重大国内、国际赛事。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徐之伟表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直销企业良好形象是隆力奇的责任,不仅仅是对直销行业的责任,更是对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隆力奇现还处于发展阶段,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我们有立足长期健康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今天的签约活动能代表隆力奇发展的态度。企业与经销商一起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国内市场上做规范、有序的直销示范企业。我忠心希望在今后的发展中,能够一如既往地得到各级领导专家的关怀、关心、指导和帮助。让隆力奇在履行国家、社会责任的进程中做的更好、让隆力奇在回报社会、回报合作伙伴、回报消费者的平台上,实现振兴民族日化、振兴民族直销事业的使命。我们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加强自律,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枉不纵,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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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销商对公司的承诺书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贵司”):
我方为贵司在 惠州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 (即 惠州市安信光电 有限公司 )的“nvc”、“雷士”注册商标产品(关于雷士产品定义见贵司与运营中心年度经销协议和贵司相关文件资料)经销商,为充分和严格履行经销商职责,共同促进雷士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司向贵司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同意并遵行贵司与运营中心签署的经销协议中与我司相关的条款。
二 、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含未销售库存) 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
三、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含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或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
四、向贵司申请工程项目报备、保护、或经授权运作工程项目后,未经贵司和所属运营中心同意,不在该类工程项目中销售其他任何厂家同类竞争性产品。
五、未经贵司书面授权许可,不登记注册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为的企业字号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不利用贵司的任何商标(部分或全部)单独、或与其他图文一起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亦不得受让任何国家或地区与贵司商标近似的商标;不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经销贵司注册商标产品。
六、认同雷士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与遵守贵司的经营方针和市场营销政策。
七、与所属运营中心解除、终止合作后 1、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返还所有有关贵司的文件商业宣传资料、授权委托书、未到期的商标授权经销牌,商标使用许可文书、《vi手册》、《产品手册》、及相关展示物料等物品,且均不能保留复印副本; 清除经营场所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的门头、店招、展板;清除经营场所所有含贵司的注册商标、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物品。
2、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清除我方已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中注册的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字号及其拼音音译、英文英译的网站及网络域名;删除、屏蔽网站
内含贵司注册商标、字号、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标识。
3、于解除或终止合作之日起90日内,我方企业名称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中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的,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消除其中 “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
八、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违约责任
1、我方违反本承诺第二项,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贵司按侵权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300万元内决定。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所造成的损失的,贵司还有权按已查明的侵权产品价值的1倍以上3倍以下追究我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产品价值计算方式如下(取计算结果金额高者):
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甲方同型号/同类产品售价×倍数;
i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乙方售价×倍数。
2、违反本承诺书第三项约定的, 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数量在1万份(套)以下的,违约金数额为20万元;数量在1万份(套)以上的,按每份(套)30元单价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3、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四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
4、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五、六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九、我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与保证约定的,同意按约定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贵司报送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十、贵我双方发生的一切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决。
经销商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6年1月1日
经销商承诺书为严格遵守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行为,共同实施和维护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守法经营,规范操作,诚信服务,坚决不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坚决不搞恶性及不正当竞争。
二、坚决不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或以任何方式变相涨价,坚决不套取、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觉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三、不诱导或强迫购机者购置某种补贴机具,不搭车销售,不拒开发票。
四、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做好产品销售的售后服务工作,保证零配件供应。
五、负责对购机者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
六、承担因产品质量、配置、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而导致的后果。
七、主动接受农民、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检查。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云南省农业(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理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保健品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产品在区域内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市场份额,经协商达成如下合作经销合约:
一、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自2016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
2.本合约得到完全执行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二、经销产品
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本合约产品:
1.名称规格:
2. 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交由乙方销售的产品。
三、产品价格
1.产品合作价:36粒装:元/盒;
2. 零售价全国统一,以甲方公布的价格为准;
3.本产品区域内价格体系为:(单位:元/盒)
规格
36粒便携装
市场统一零售价
供其他零售终端价
供分销商价
总经销价
四、经销区域
甲方与乙方为合作产品在的共同销售,之后共同进行全国招商。
五、结算方式
1.合作项目在样板市场所产生的利润分配比例甲方为49%,以方为51%。每月五号前结算分配一次利润。
2.双方约定合作项目的利润计算方式为:利润=销售额—产品合作价—广告指出—策划公司提成。
3.在未得到甲方公章、总经理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盖章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给、借给甲方工作人员或汇到其他账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货款。
六、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向合作项目提供产品和承担合作产品销售的营销策划方案的制作。
2. 乙方保证向合作项目投资的广告营费用不少于甲方的总量投入。
3.乙方承诺合作产品在投放市场后样板期内的广告量不少于100万元。
4.双方共同为合作项目在乙方内部成立工作组,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为此双方同意为合作项目开设银行专用账户,专营销售收款和对外采购货物,甲乙方各负责保管一枚公章。
5.双方投资按同等比例同步进行,所有投资先交给工作组,由合作组负责按销售目标投入广告市场和终端市场。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义务:
1)维护乙方权益,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另设该产品的合作经销商。【经销商与分销商协议书】
2)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3)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批文和产品检测报告。
4)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策略、管理、促销、和终端指导。
5)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资料,并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6)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运输及调换工作。
7)协助乙方做好人员补充的工作。
2. 甲方权力:
1)权利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操作进行处理。
2)有审核乙方相关产品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利。
3)有核定和调整地区零售价的权利。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利。
3. 乙方义务
1)方应严格执行本合约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包括零售价及各种渠道网络的供货价格。不得将本合约产品以低价对外销售。如出现以上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根据情况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约规定的经销区域和销售渠道经营本合约产品,保证本合约产品的销售通路稳定。如乙方跨区域窜货,视为乙方违约。一经查实,甲方可根据情况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3.)乙方保证本合约产品的销售质量,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买卖、使用或销售任何与合约产品名称、包装相近、功能类似的防伪产品及同类产品。如出现以上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对乙方的追诉权。
4)开拓和发展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销售网点,进入该地区主要网点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保证一个月内进入天津市主要(90%)的终端网络。
5)乙方直营市场必须直接销售给零售商,不得进入批发环节,发展辖区内分销商必须经国甲方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监督。
6)执行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市场运作方案。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库存、销售出货明细、分销商经营情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维护甲方产品及品牌的形象和声誉,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9)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4. 乙方权力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合作受益权。
2)享有在双方约定区域内建立二级经销商的权利,但必须经国甲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同时接受甲方监督。
3)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督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4)乙方使用产品商标,适用范围仅限于销售产品相关的业务,包括人员名片、宣传广告和产品的包装物。但上述事宜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5)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如受到其他市场的冲货,又要求甲方及时妥善处理的权利。
八、订货约定
乙方必须按加方提供的订货单样本,以书面形式订货。该产品在样板期结束后应先付款后提货。
九、出货约定
甲方自接到乙方的订货单,并确认货款已到指定账号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出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交货约定
1.甲方原则上用汽车或普通铁路运输,在合理期限内将货品运至乙方城市;
2.汽运或普铁运输费用油甲方承担,高于此标准之货品运输费用计入成本;
3. 合约约定到货地点:
签收人:
电话:
4.发货至乙方指定到达站,乙方自到提货处提取,并当即对货物进行清点,发现缺少、破损应及时取得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与承运方交涉,超过货运方理赔时间三个工作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到提取货物处提取货物后的十天内未向甲方书面提出发现缺少、破损等异议时,则视同甲方已依合同完全履行交货义务。
十一、产品退换货约定
1.由于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换货,甲方无条件接受,换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2.因乙方仓储条件或管理不足(如:未遵守先进先出的管理原则)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过期或残损,甲方一律不予以退换货处理,换货费用由乙方负责。超出比例部分甲方不予以退还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退货不受以上条款限制,甲方无条件100%退还货款,并承担退货的一切费用。
十二、关于全国市场的招商
甲乙方共同负责在全国市场的招商,对全国市场招商所产生的利润,甲乙方各自50%
的比例分配,各方所产生利润的50%交于工作组,作为产品广告储备金。
十三、合同终止条款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若违反广告支出承诺、违反产品进入终端的数量要求,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3.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涉及产品营销、管理、培训、销售的一切资料,乙方有责任保密,如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或更换或增加另一个合作经销尚的权利:
1)规定时间内不能铺足目标终端70%;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当地主要终端经常断货,或单次断货超过三天;
3)前6个月或连续三个月销售回款达不到销售回款任务的70%;
4)恶意冲货。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遇产权变更、改组、兼并等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在做好货物清点及货款结算工作后终止本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签署地:。
十五、本合同效力
1. 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与本合同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2. 如因生意发展需要,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签署补充条款;
3. 本合同未涉及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合同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正式生效;
5. 本合同正本和附件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保健品合作协议 [篇2]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医药经营新形势下,对利益分配模式进行探索创新,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 双方责任、权利
为切实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特确定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 经双方确认,乙方提供抗肿瘤保健食品 由甲方销售;
2.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必要的合法证照和所售产品的有关资料,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3. 甲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商品;乙方不得向甲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 甲方应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因甲方保管不当而造成乙方商品质量发生问题的,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售药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在营销过程中,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和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向乙方提供柜台展示空间,以顾客感觉最明显位置为宜;
6. 乙方以报媒进行产品促销宣传活动,以助抬升甲方企业形象;甲方提供促销场地、广告牌位等条件配合乙方进行促销宣传。
二、 商品购销与结算
1. 甲方与乙方签订代销协议,商品交付地点在甲方库房,运输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2.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3. 结算期限:每周结算;
三、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本着勤进快销的原则,及时调整进货数
量,避免药品积压,不得拖欠乙方货款;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供货和调整品种供应;并在甲方及时结算货款的前提下按照每盒5元的管理费支出。
3. 本协议自年 4. 若一方变更、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方可变更或中止,否则,须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5.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补充,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健品合作协议 [篇3]立协议双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弃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开发、生产、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系采用高新技术开发的新一代纯天然保健食品,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场前景预测,已得到双方确认。
二、×××系列产品的生产配方由乙方提供,作价
万元,并以此作为出资的一部分。
产品配方在作为出资提供后,其所有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三、双方出资比例各占投资总额的
%,其中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和技术出资。
为产品的研发及向卫生部门申报保健品生产批准文号,甲方现金出资
万元,乙方现金出资
万元,另加上述技术(配方)出资
万元,作为第一共同出资。
在获得卫生部门批准文号后,组织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由双方按上述比例全额投入。
四、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对外债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对方同意及清算前提出退出合作。
五、×××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甲方名义进行,其运作模式按甲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如需另行吸收股东组建公司,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以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律师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应信守。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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