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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隧道冻结项目部
2016年3月20日
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季节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做好春季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 【2016】22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春季施工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立即在全项目范围内组织和实施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春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集团和集箱的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职责,以身作则。同时,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春季安全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公司成立以安委会为班底的“春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主要职责: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加大隐患治理资
金投入的力度,领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作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3月15日起,至4月30日结束。
3月15日至20日为方案制定阶段;
3月21日—3月31日为班组自检自查阶段;
4月1日—4月10日为项目部检查阶段;
4月11日—4月20日为隐患整改及再检查阶段;
4月21日—4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 检查内容
1、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规章制度;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守纪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防人身、防雷电、防风、防火、防机械设备事故、防高空坠落的“六防”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进一步加强扭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的开展和检查,重点检查在开展扭掉坏习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扭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纳入到本次春检活动中来。
4、防火防爆检查:项目部要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或试验,确保良好、有效,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
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5、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电力线路的绝缘、布置,各种电器设备的接零接地。
6、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车辆准驾制度、车辆日常检查、驾驶员培训等。
7、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制定“五牌一图”,施工场地设置围栏或警示旗帜,施工现场标牌齐全、整洁等。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岗位,监督检查到一线员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加强宣传活动。采取宣传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使员工成为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参与者,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入、彻底地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按照6月27日安委会扩大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安监、公安、住建、交运、质监、商务、工商、农委等大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大检查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和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大检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一)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继续通过领导包案,监管人员分片包干,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涵。加强“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隐患整治力度,采用堵疏结合和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消除“三合一”和群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14个市职能部门对全市14个板块实行挂钩督导的办法,加强各板块的督导。
(二)结合转型升级开展“五小企业”整治。各镇、板块要通过大检查,对辖区内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基本掌握“五小企业”基本情况,根据市“五小企业”整治计划,排出整治时间表,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对其中不能整改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关闭停产。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提升避险应急技能。一是加强“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查处结果。8月上旬,将组织去年发生亡人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预警教育培训班。9月份,扩建后的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新建的安全生产事故体验馆将正式向社会开放,届时,各镇(板块)、各部门和单位可与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系,组织前往参观。三是加强安全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安全教育
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掌握安全自我保护和应急逃生自救知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三、检查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明确的“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要求,切实改进安全大检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有检查组都应到基层查现场,真正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检查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具体操作有进度、有实效,汇总材料有数据、有案例。
(一)政府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
7月底前,市、镇(板块)两级政府领导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调研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乡镇(板块)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市各行各业要在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各镇板块要采用发送公开信的方式,把《公开信》送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让企业负责人签收,真正做到大检查动员“全覆盖”(公开信见附件),市安委办将把公开信发送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单位隐患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每月30日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8月10日前,企业单位自查率应达到100%,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应向安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上旬,各行各业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
(三)强化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市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部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保证执法监管人员有50%以上的时间在基层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面力争达到100%。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近两年来未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集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果断处置,不留后患。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市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意见书》,并落实“三签字”要求。
(四)组织重点领域交叉检查和暗查。7、8月间,市安委会将组织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城镇燃气、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问题,以及个别地区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进行暗访,并形成图像资料,在市安委会会议上予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抄告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五)开展各领域大检查工作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9月初开始,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以工作数据和解决问题案例为主,简化书面汇报,多看实际效果。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迎接上级政府来常督查的准备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资料。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要突出对较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的案例和对无法整改隐患企业的关闭情况。各类统计报表按原来规定要求,统一上报至市安委办,9月1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2016年最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2016年最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有关部署,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立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和杜绝重大农机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全市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各县市农机部门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做到无缝对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是否取得实效。
2.农机部门及农机户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县(市)农机局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办理农机监理业务,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告知书送达情况。
3.农业机械证照申领情况,规范牌证核发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
4.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5.开展“三夏”及汛期农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情况。“三夏”及汛期各项农机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6.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农机事故排查和处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农机事故排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7.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突出抽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保险补助项目实施情况,当地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投入、补贴情况。
8.提高拖拉机“三率”措施落实情况,对“三率”偏低县(市)的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9.农机监理人员、工作经费投入及装备建设情况。
10.机动脱粒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隐患排查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大检查时间总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至9月30日,按照农机户全面自查自整,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组织自查,市农机局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抓反复,反复抓,抓出成效来。
(一)检查时间
1.动员部署:6月28日至7月2日。各县(市)农机局,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按照统一安排,制定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2.自查自整:7月3日至31日。所有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
3.县(区)集中治理和市督查:8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对辖区内农机检验情况和农机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及时整改、登记造册;市农机局组织相关人员各县(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考核:9月16日至25日。市局对各县(市)农机,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主要依据。
(二)检查方式
1.农机户自查与农机部门检查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区农村工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要通过短信、告知书等形式,告知所有农机户都必须对所有的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并作为日常作业规范长期坚持。
2.农机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各县(市)农机局要把此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加强执法监督密切结合起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
3.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对查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离年检、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农业机械存在的各类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难以整改或超整改限期仍未整改的,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收集各类农机事故典型案例,通过挂图、广播、电视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台有事故、万台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得警示”。
4.推动隐患整改与加强农机安全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大检查,推动各级农机部门和农机户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装备、工作经费保障等基础建设,强化各级农机部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各县(市)农机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2.全面排查摸底,逐级建立台帐。各县(市)农机局要组织当地农机作业经营组织、农机户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农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帐,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农机局。
3.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消除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负责人签字。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农机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办理注销或报废手续。各县(市)农机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第2篇一、活动目的
通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现场比武活动,促进全市农机监理队伍比、学、赶、超学习风气,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和展示农机行业及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新形象。
二、组织保障
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设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场地布置组、考核考评组五个小组,负责大比武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活动步骤及时间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阶段(2016年8月31前)
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与大比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顺利开展好岗位技能比武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员参训阶段(2016年8月至9月上旬)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内容,自行组织业务知识学习、驾驶操作技能训练、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操练。市农机安全监理总所将对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的业务知识学习及训练、操练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各单位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的相关规定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短期队列训练,可邀请交通警察进行交通指挥手势培训。
(三)比赛阶段(2016年9月中、下旬)
市局组织全市农机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具体决赛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
全市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岗位技能大比武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竞赛、业务操作技能竞赛、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一)综合知识竞赛。
1.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基本常识、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知识、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事故处理相关知识等。
2.竞赛方式。各县(市)选派3名队员,通过笔试形式进行比赛,试卷为100道题,满分100分。
(二)业务操作技能竞赛
1.场地驾驶技能竞赛。
(1)竞赛内容。场地驾驶技能竞赛分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组驾驶技能竞赛,操作程序按照农机牌证管理规程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要求进行。
(2)竞赛规则。各县(市)选派3人参加,分组参加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和联合收割三个科目技能竞赛。竞赛以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操作机具,以完成规定动作及操作用时进行排名。
2.事故现场勘查竞赛
(1)竞赛内容。以县(市)为单位选派代表队,根据设定的模拟农机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制作事故处理文书。
(2)竞赛规则。每个代表队为5人,现场测量、制作事故现场图、制作事故处理文书时间不超过30分钟。每队事故现场勘查结束后,由一名同志负责下达口令,整队后报告(农机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并将制作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交评委,再将本队带出比赛区域。每队的农机事故处理文书由评委按百分制统一打分排名。
(三)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
各县(市)选派(6-10人)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1.竞赛内容。队列包括齐步与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半面转法、跨立与立正、敬礼与礼毕、跑步与立定。以及指挥手势操演示。
2.竞赛程序。各县(市)分别由一名带队指挥员按顺序进行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具体演示程序:①整队、报告。带队指挥员整队后,跑步向总指挥员报告(总指挥员同志,ⅹⅹ县(市)列队完毕,请指示。)②队列演示。由带队指挥员下口令,队员做动作,每个动作做2遍。③指挥手势操演示。队列演示后原地不动,指挥员下达口令调整队形,进行指挥手势操演示。
3.评判标准。整个队列及指挥手势操演示为100分。具体评判标准:①精神饱满,士气高昂,口号洪亮,20分;②着装规范、整齐,20分;③队伍整齐,动作一致,20分;④带队指挥员动作规范,口令正确,声音流畅、洪亮,20分;
⑤参演人数符合规定,20分。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一)单项奖
综合知识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场地驾驶技能竞赛中每个科目竞赛均设单项奖一、二、三名。
农机事故勘查竞赛设一、二、三名。
队列及指挥手势操竞赛设一、二、三名。
(二)团体奖
按各县(市)竞赛项目的总分排名设一、二、三名及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要从抓好农机监理队伍长远建设为出发点,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训练、选拔、参赛等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列出训练必需经费,全力保障此次大比武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方案,按活动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本着“全员参训、整体提高”为目的,要求所有农机监理人员都要参与训练,不允许个别指派任务,严格按活动要求遴选参赛人员。各县(市)农机监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所属人员勤学苦练,想办法提高训练质量,确保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最强的业务技能参加大比武活动。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大比武活动作为完成农机监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推动力,把活动与当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要借此机会督促广大农机监理人员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为完成好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监理工作打好基础。
(四)加强宣传,强化督导。各县(市)要营造大比武活动氛围,调动农机监理人员参训积极性和参赛热情。要及时发现和总结训练、竞赛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对竞赛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大力宣传,号召广大农机监理人员向他们学习,不断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使农机监理队伍不断迸发激情活力。
第3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农机化管理、科技和实用三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
2016年全市计划培训8160人次,其中培训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以上。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2016年度任务分配表》(见附表)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的能力素质。一是建设一支组织管理能力强、执行政策有力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业机械化系统中能高效贯彻落实;二是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支撑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三是建设一支致富能力强、服务到位的农机实用人才队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实力。
三、培训重点
1、积极开展农机化管理人员培训
针对贯彻执行农机化政策法规和履行管理等职责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以上农机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三农”工作方针、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购机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计划培训160人次。
2、认真组织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
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机科研、推广、监理、鉴定、教育培训的技术人员,重点培养县以下推广人员的示范推广、技术服务能力和县级以上推广人员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计划培训1100人次。
3、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培训内容重点是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修理、技术指导、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知识和操作技能。由农机化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共同实施。计划培训6900人次,其中培训2016年新购机农民2900人次。积极主动争取“阳光工程”培训指标,让更多农民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实用技能水平
进一步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结合,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水平。加强农机高技能人才培训,优化农机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培训对象以从事农机生产维修服务的农民工和技术员为主,培训内容是实用农机驾驶、操作、维修、经营等知识和技术。计划培训考核农机职业技能人员100人次以上。
四、培训方式
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实效。
1、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
结合重点工作和重点技术推广项目,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做好技术推广培训工作,提高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
2、加强协调,扎实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
积极主动与当地阳光办等相关部门协调,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计划覆盖农机化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取得“阳光工程”培训资格的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要按照“阳光工程”培训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与专项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购机农民培训等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3、加大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力度
积极促进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维修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等教育培训工作的结合,加大农机高技能人才的开发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4、加强管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和《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力度。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培训内容不减,提高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水平。
5、通过政企联动等形式开展培训
泛深入开展“政企联动”培训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基层农机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政、事、校、企联动的农机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鼓励和充分调动农机企业的积极性,利用企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场所开展农机培训。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大政企联动、事企联动或企校共建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机化协会的作用,牵线农机企业参与农机培训,推进企社共建,实现共赢,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参与培训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要把农机化教育培训作为为农民办实事工程抓好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摆上重要工作位置,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投入。要把大行动与当地“三农”工作、农机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如期完成教育培训目标。
2、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要以农业机械化学校为主,合理利用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开发机构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培训能力。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深造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
3、积极协作,创新方式
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国家面向农民的培训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重点推广项目,创造培训机会,搞活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要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等团体共同参与培训活动。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采取现场演示、送教进村、科技入户、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农机培训新形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做到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吸引更多的农民机手参加培训学习。
4、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要加大农机化教育培训宣传力度,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挖掘培训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学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加以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营造推动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围绕“打造发展升级版”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我们的活动主要内容是:优化“二环境”、效能“二不松”、促进“二升级”。
(一)强化素质、树立形象,优化机关办事环境。
内强素质、外立形象,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要着力解决作风上“庸、懒、散、慢、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履行办事首问首办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公开承诺制等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省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强力贯彻“十条禁令”,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机关办事环境。
(二)繁荣市场、促进作业,优化农机经营环境。
积极创建良好的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农田和场院作业市场。要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商家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经营市场问题,不得随意提高要求、加高门坎。要着力解决农机维修质量低下、管理缺位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农机维修质量的监管。要营造良好的农机跨区作业环境和农田作业经营环境,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大户进入农机作业市场。
(三)严格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不松懈。
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加强监管,要着力解决依法监督、正确履职问题。要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牌照管理机具及其驾驶员在农田和场院的作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时作业高峰季节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对农机安全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要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松懈。
(四)严格把关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资格,不松手。
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资格认证,是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要严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质量关、严把资格认证关。坚决杜绝农机牌照管理机型驾驶员资格认证“直通车”现象。
(五)农机行政许可办证与全省接轨,平台升级。
根据全省要求,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确保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农机行政许可办证,由于平台接口技术问题,始终未能与市政务中心平台和省中心联网,成为了老大难问题。为积极解决问题,局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与省局联系,与政务中心衔接商量,力争在2016年按要求彻底解决问题,打造农机行政许可办证新平台。
(六)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民更亲,方案升级。
随着中央惠农资金补贴力度不断加大和政策的放宽,农机购置补贴由试点示范发展到农民购买农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可自选机型、可自选经销商、可异地购买、可多台购买,购置补贴做到了机到户钱到卡,形成了优良的农机销售、购买、使用环境。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地域或某种机型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问题;农机补贴产品价格明显比其他机电产品价格坚挺问题;老少边穷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对农机产品需求的不同而形成的品种缺失问题;非目录产品贴牌问题;农机售后服务三包滞后问题;不法分子倒买倒卖、投机取巧、套购、骗补、诈骗和贪腐问题。存在于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问题;流程手续欠简便问题;补贴资金到位安全和及时问题等。针对各类问题,将通过听证、研讨、征询、调研等措施积极解决,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做到思想升级、方案升级、工作升级、效果升级、农民的满意度升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所涉任务负总责,负责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作用,各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有问题整改到位,有差距提升到位。工作过程中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问责
我局组织实施“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是对贯彻落实全市“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对于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湘纪发〔2016〕17号、湘办发〔2016〕9号等文件规定,局纪检组监察室将严格问责、严肃查办。
第5篇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推广新型适用农机具为中心,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突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服务,全面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为全市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立足服务“三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进,逐年提高”的原则,2016年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农业机械总动力要达到46万台,31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1%。新推广插秧机320台。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其中完成机耕面积360万亩、机耕率达到95%,完成机插面积68万亩、机插率达到18%,完成机收面积310万亩、机收率达到81%。每个项目县(市)要建成1个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重点在连片面积万亩以上的乡镇推广。逐步将农业机械化向其他经济作物和林果业方向延伸和拓展,全市争取国家购置农业机械专项补贴资金5000万元以上,补贴机具1万台以上,受益农户超1万户,带动社会资金力争达到1.8亿元。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杜绝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为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农机系统要创新抓实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强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加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在机插秧推广上,继续坚持“主攻为机育秧、力推大户购机、领导办点示范、抓好技术指导”的成功做法。在努力突破水稻机插这个农机化发展瓶颈的同时,继续提高机耕、机收水平,高度关注机械植保和机械烘干。推广大马力轻型拖拉机,有效解决农机伤田的问题;推广应用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逐步解决飞机防治病虫害的系列问题;以区域烘干中心的模式,解决粮食烘干机械化问题,努力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拟在今年,举办一次全市性大型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演示会,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和新技术。
二是努力推进机械化向经济作物延伸。结合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进一步抓好“稻-稻-油”三熟制全程机械化的同时,突出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根据农作物的生产环节,制定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积极探索和总结有益经验,力争取得成功模式。主动向省局及有关部门汇报,大力争取项目支持,建成油菜、蔬菜、林果、花卉等四个产业的机械化生产试验区块,进行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逐步提高经济作物和林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三是乘势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既是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又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更好更快地发展合作组织,是大势所趋。每一个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发展和培育1-2家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每个项目县(市)争取创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1家以上。全市今年农机合作组织总量达到70家,向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50家,这50家农机合作社的定位是,按照耕、种、收、植保、烘干、运输六个环节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的要求配置先进适用机具,打造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样板,努力建成“机具千万元,覆盖上万亩”的大型农机合作社。注重提升合作社管理人员合作办社能力,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服务,不断扩展作业服务领域,全市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23亿元。
四是切实推动农机制造产业发展升级。用国际化视野引领农机制造业发展,以农业经济的变化为导向,强化区域间、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提升和创造品牌价值。切实帮助现代农装、志恒实业、(攸县)一田等本埠农机制造企业做强做大,在技术升级、质量控制、制造水平和管理水平上下功夫,有效推动这些企业开展农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最大程度的满足农机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确保农机制造、销售产业效益相对上年有新的提高。
五是用足用活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购机操作办法,改进补贴审批方式和机具核查方式。全面推行审批员和主核查员负责制和“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的核查机制。继续加强与监察、财政等部门的联合督查,加大对购机大户、合作社和重点机具的核查及对经销商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案件。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支付系统完全对接,实行按月定时结算,加快补贴结算进度。积极向上建议,力争将果园运输设备、油锯、大棚等农民迫切需要的先进适用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六是下狠劲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依法监管,严把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关、注册登记关、检审关和收费关,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改善安全监理手段。强化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继续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规范监管业务,提高“三率”水平,全市牌证管理农业机械挂牌率达到95%,驾驶员持证率达90%,年检率要突破90%。强化农机事故预防与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事故预防、处理、统计、分析评估等方面的制度。大力推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保率,受理保单过4000份,保额达100万元。
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抓好农机市场体系建设。各县(市)要积极整合现有农机销售网点,建成农机市场交易(销售)中心,有条件的县市要建立专业市场,同时,大力引进有实力的经营大户,逐步繁荣农机市场,切实形成有特色的营销品牌。抓好农机维修体系建设。重点扶持县级、逐步健全乡级、积极扩大发展农机维修网点,大力扶持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农机维修网点。各县(市)要组建1个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和多个维修保养网点,尽早实行挂牌营业,同时,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的技术检验工作。抓好农机培训体系建设。按照“充实一线、强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技术过硬、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技术推广队伍,以农机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开展失土农民转岗就业培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生态农村城区建设中的工程机械操作手的培训。抓好农机检测体系建设。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做好农机安全年度检测的同时,要注重添置完善移动式农机检测仪等器材设备,充实农机检测技术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利用农闲,做好农机作业前的技术检测工作,确保各类农机具在农业生产季节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抓好农机信息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机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农机信息体系在加强农机管理、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和作业服务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农机局要指定2-3人(含乡镇农机管理员)、各区农村工作局要指定1人负责农机信息工作。要加大农机信息的采集、撰写和报送力度。各县(市)每年要完成被上级信息化网、政府门户网及各级党报党刊采编60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各区每年要完成8篇以上的信息撰写和报送任务。
八是着力抓好乡镇农机员队伍建设。把提高乡镇农机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工作来抓。做到“人员定位、工资报酬、考核措施、活动制度”四落实,确保“人员不散、队伍精干”。重点抓好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农机从业人员向农机现代化发展对接。为每个农机员申领发放执法证件,全面落实好乡(镇)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的配套和工作经费的保障。同时,按照统一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办公桌(椅、柜)、电脑(打印机)、张贴挂图(表)等办公设施,切实发挥好基层农机管理机构的作用。
九是大力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主题,严密组织,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标准和要求,大力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让干部在抓工作、想事情、出新招和“以事为媒,与人共事”的过程中加快提高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革除“四风”之弊,促使大家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恪守廉洁从政准则。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总结推介,为推动全市农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