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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责任追究,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信访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信访工作负有疏于职守、工作不力及失职、渎职、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 责任划分
第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
作人员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责任,是指在履行信访工作职能和职责时,因疏于职守、工作不力及失职、渎职、违纪等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
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履行信访职能和职责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具体信访事项和问题的处理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牵头、协调、督办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有权处理具体信访事项和问题的责
任部门(人员)负工作直接责任;相关协办部门(人员)负工作连带责任。
第六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要坚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罚相当及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三章 责任追究方式和对象
第七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类,具体方式:
(一)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二)责令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调离、降职或责令辞职、辞退;
(五)党纪政纪处分;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
信访责任追究的对象是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访职能和职责,给信访工作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责任单位、领导责任者、直接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
第四章 责任追究事项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未造成直接影响和损失的责任单位、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视其情节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书面说明情况;对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
(一) 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二) 对属于其规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对群众上访敷衍塞责的;
(三)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四)未按规定向信访事项交办机关及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的;
(五)未落实干部下访工作制度,不按要求开展下访工作的;
(六)未按规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
(七)在接到信访工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派员到场接返上访群众的;
(八)信访事项的实体办理机关提出的办理或复查意见明显错误的;
(九) 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存在推诿、敷衍、拖延行为的;【学习《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情况汇报】
(十) 不执行正确信访处理意见的;
(十一)其他违反信访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本市范围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直接损失等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视其情节予以责令限期整改、作出书面检查;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的不解决,导致群众重复或越级上访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的,重复或越级访的;
(三) 对不按上级规定时限和通知的要求,接待劝返
上访群众的;或接回后工作处置不当,不按期给上访群众答复,甚至激化矛盾,导致重复或越级访的;
(四) 对县级以上机关(部门)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
访事项不落实,敷衍塞责,造成重复或越级上访的;
(五) 对县级以上机关(部门)和领导批示交办、转
办、查处要结果的案件不认真查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上报结果把关不严或出现查办不实的;
(六) 信访接待日接访领导无故漏岗、空岗的;
(七) 各级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参与市级领导接访活动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责任单位、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规定
湘办发[2003]21号
(2003年10月23日)
第一条 为了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克服官僚主义,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执行。【学习《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情况汇报】
第三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在信访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形式:【学习《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的情况汇报】
(一)责成说明情况;
(二)责令书面检查;
(三)诫勉谈话;
(四)通报批评;
(五)党纪、政纪处分;
(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纪、政纪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失职或渎职行为是指:
(一)不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信访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的;
(二)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信访矛盾且不及时纠正的;
(三)办理信访事项时无正当理由搁置、拖延、贻误时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对信访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条件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不说明情况,不应解决的不讲清道理;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扯皮,拖着不办,使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五)对群众上访敷衍塞责、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对到省进京的集体访,未按省信访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现场负责处理、劝返而滞留,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对集体访劝返后,由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再次到省进京上访的;
(八)泄漏信访人的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对信访人可能造成损害的信访内容,致使信访人遭受严重损失的;
(九)丢失、隐匿或擅自销毁信访材料的;
(十)违反有关规定,压报、迟报、瞒报信访信息,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十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敲诈勒索信访人的;
(十二)侵犯信访人的合法信访权利,或者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第六条 对有第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直接影响和损失的,责成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成员、直接责任人说明情况。在辖区范围造成影响的责令书面检查,拒不整改的进行诫勉谈话;在辖区外大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性案件,或酿成闹事、罢工、罢课、堵塞交通、冲击机关等重大事件的,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七条 对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成员、直接责任人责成说明情况、责令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的,由同级信访局提出建议,经同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对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的,由同级信访局提出建议,经同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信访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追究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由同级信访局提出建议,经同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依法依纪办理。
第八条 对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个人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信访维稳工作汇报(一)
**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始终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富民、惠民、爱民、关注民生为中心,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认真落实再就业持扶政策,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强化人本服务意识,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监督力度,增强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安全网、减震器作用。现结合我局本职工作将20**年度信访维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
1、组织领导。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和行政调解室,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将信访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每月排查、研究信访问题一次,有议题、有记录、有处理结果。
2、以峨府办函[20**]52号《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网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信访和群众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市、区)、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切实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化解上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党委和政府主导、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主办、上下联动、配合协同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确保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形成了以市劳动保障局、乡镇劳保所、村组(社区)劳保站的信访维稳工作体系,建立上下贯通的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诉求,及时全面稳控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
3、业务工作。无到省、进京上访;无到乐山市重复访和集访;无到市委、市政府重复集访和规模50人以上的集访;无堵路、堵门、堵厂事件发生;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交办件和信访立案交办件;及时报送信访信息。
4、制度建设。有办信、接访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
5、队伍建设。落实分管领导、专(兼)职信访员、信访工作经费;按时参加有关信访工作会议、学习培训。
二、积极参与重大信访问题处理和信访交办事项。
1、由于我局业务工作特殊性,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千家万户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局可以说每天都是信访接待日,全年合计收到各级各类信访诉求206件,接待信访人数1000多人次。
2、百分之百按时办结乐山和我市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
3、抽派3名领导、8名工作人员到金威利、金顶集团、原两矿一厂、原五二五厂等单位处理社保、医保、就业等问题。
三、立足本职,减轻信访压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愁。
(一)全年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合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6万人、4.54万人、7.12万人、29万人、2.4万人、0.94万人、1.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7.44%、105.58%、143.26%、106.23%、114.29%、100%、152.94%。新型农合保人均筹资100元,百分之百完成任务。
(二)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含清欠)、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含清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28000万元、222万元、3900万元、500万元、88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54.55%、193.04%、134.48%、147.06%、251.43%。
(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905人,完成目标109%;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180人,完成目标109%;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905人,完成目标109.04%;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低于控制指标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岗培训6570人,完成目标109.05%;农民工品牌培训500人,完成目标100%;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760人,完成目标110.59%。
(四)按时足额为2356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2.1亿元。离退休费的社会化发放率和个人帐户建成率均达100%。
(五)强化劳动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指导全市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鉴证劳动合同25000人,合同鉴证率达95%。创建成功一个和谐工业园区。认真完成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0件,仲裁结案240件,结案率96%。受理并认定工伤465件,批复同意实行特殊工时制20户。受理审批社会力量办学3件,职介所1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年初和年末2次,打击违法犯罪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涉外劳动中介市场等工作。出动专兼人员400多人次,检查用人单位600多户,涉及劳动者1.8万人。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既促进了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也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意识,同时也增加了劳资矛盾。监察大队就相关部门、科室配合深入用人单位,送法上门,直接给劳资双方宣传讲解、出谋化策、化解矛盾。主动开展劳动保障审查的检查。年检企业48户,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较好的企业开展了诚信单位评价活动,评出A级诚信单位9户。为确保国庆、中秋节的稳定,重点对建筑工地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共检查施工单位37户,涉及劳动用工6500人,确保了节日期间无群体性工资拖欠事件发生。按照热情服务、依法办案的要求,对劳动者的投诉都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登记接件、调查处理,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06件,涉及劳动者850人,追讨工资107.9万元,受理结案率达98%以上,同时处理劳动者咨询和信访100多件。全年通过检查和案件处理共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询问通知书95份,限期整改18份,行政处理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六)指导和帮助镇乡、社区、行政村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其中12个镇乡劳保所、18个社区工作站创建成合格单位,134个行政村配备了就业和劳保协理员。
(七)20**年度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改制遗留问题、征地农转非、五类特殊群体的参保、就业问题,投入了大量人力参与金顶集团、原两矿一厂、原五二五厂遗留问题的处理。争取上级就业资金1322.1万元,医疗保障补助资金703.7万元,切实做到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
(八)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服务工作,特别是近年,随着产改的不断深入,使来信来访、咨询的人数成倍增加,工作中,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为群众解决了很多疑难不清的问题,起到了宣传法律、政策、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
信访维稳工作汇报(二)对当前特殊时期新的信访形势,我们积极转变思路,坚持六抓六制工作方针,强化领导,改进方法,真抓实干,排难而进,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全市信访工作形势好转,群众信访活动规范有序,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一、创新举措,对症施治,突出六抓保稳定
1、抓导向。叫响两句话,即无理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集体访也不行;无理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实行双向规范:一是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导致群众大规范上访,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按市委规定,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
二是对有理有序上访的,满腔热情地接待,认真解决问题;对有理无序上访的,先批评教育,整顿秩序,再接访,解决问题;对无理无序,特别是打着信访的旗号,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在企业堵门堵路,触犯刑律的,采取断然措施,依法处理。对少数人预谋组织的群众集体上访,在收集证据,进行细致思想工作的同时,依法对少数牵头组织者进行严肃处理。
2、抓排查。抓早、抓孝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的有效途径。我们着力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采取市、乡、村、市直单位和乡镇站所“五轮驱动”、条块结合的办法,对信访不安定因素进行地毯式排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排查活动,共排查出苗头性问题209件,逐一实行“四明确”,挂帐督办。同时,实行排查时间、内容、方法和上报四个统一,对信访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全市198个行政村都配备了1-2名信息员,从村、企业做起,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乡镇(办)不漏村、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置。
3、抓调处。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我们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由倾力抓“三访”向抓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转变。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地减少了重复访,控制了越级访,减少了信访总量。同时,狠抓督查促调处,进一步强化了四种信访案件的督查力度。一是对各级领导批示的案件,在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办理的基础上,抓住案件反愧结果上报两个重点环节,确保案件查办时效和质量。二是对影响较大的突出案件,确定专人重点督促或查办,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对涉及社会稳定、时效性强的信访案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四是对上访量长期居高不下的单位,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下去,工作组成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专门从事督促基层排查调处信访不稳定因素。维稳信访督查组进村入户,真督实查,促使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4、抓积案。我们在抓好新发生信访问题的同时,十分注重抓好信访老户的清理工作。针对一系列历史遗留和重复访问题,先后开展3次“重访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出信访老问题23个,并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由信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梳理分类,因人因事制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办结率达98%,有效遏制了群众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由各乡镇(办)将本辖区内所有的积案进行分析梳理,明晰哪些是本乡镇可以解决的,哪些需要上级协调解决。凡是自身能够解决的,按四明确要求,限期结案。对于一些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积淀时间长、解决难度大的难案,由包乡镇市级领导协调解决,包案调处。对上访量长期居高不下的乡镇和部门,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下去,工作组成员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专门从事督促基层排查调处信访不稳定因素。维稳信访督查组进村入户,真督实查,促使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5、抓法制。在加大信访问题处理力度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访。组织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集中学习国家《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组织村民集体观看近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法上访事件的法制宣传教育片;在有重点信访问题的部门组织群众代表开展依法信访座谈;对老上访户进行“一对一”说服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开展依法治访的宣传教育。从建立和完善分流机制入手,推进信访部门和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使信访问题得到依法分流,依法处理。
6、抓实事。以民为本,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我们着重从根源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市里不论出台任何政策,制定任何措施,都以群众利益为准绳。并在全市大力倡导干实事、干好事、干成事的工作作风,带头叫板叫真。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初,抓装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这一有利契机,提出并开展了“四包两帮”活动,即党员领导干部“包稳定、包发展、包后进支部整顿、包后进党员转化”,普通党员“帮贫困户分忧解困、帮群众办实事”。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2415名党员干部,每人都联系了一或两户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313个。各单位围绕各自职责,组织党员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已帮扶资金17万元,致富项目32个,解决就业岗位61个,打井60眼,改造中低产田3000亩,整修乡村道路15条,植树6万余株,举办致富讲座102次,树立了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健全六制促规范
1、一岗双责制。各市级领导,市直部门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又抓好稳定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也普遍按照一岗双责做到了六个亲自,即亲自部署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包案解决老大难案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并在全市、市直部门和乡镇,实行了党政领导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做到了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和结案七公开,截至目前,共有30多个单位的100多名党政领导,公开接待了群众来访,使一大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2、双向责任追究制。对因解决问题不到位、排查矛盾不到位而引发的集体越级访的,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属于干部不负责任造成上访的,视情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实行诫免,对负有主要和重要责任的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工作中进行了严格追究,起到了较好地教育警示作用。对个别胡闹的上访人员,抓典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奖惩等紧密挂钩。对工作得力、成绩显着的,记录在案,作为年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和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坚持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对有关领导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并视情处理。
4、领导干部下访制。为提高办案效果,及时解决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上访量,我们摒弃过去在办公室等待接访的被动作法,将工作窗口前移,坚持主动下访调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每月10日-15日为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日。在下访中实行主要领导包接访、包问题处理、包督查、包责任追究和定办案单位、人员及办结时间的“四包三定”责任制,将领导干部下访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相挂钩,对下访领导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从批办、协调、调度直到解决,一办到底。去年12月1日以来,全市市乡两级141名干部开展了下访,深入到200多个村、企业,共接待群众来访160件次,已解决下访问题98件。今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我带领有关市领导及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西伏落乡、北段村乡、郑章镇、大五女镇5个乡镇下访,就没有解决的信访案件进行会诊,现场把脉,对5个乡镇的33起案件一一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并明确了包案的市、乡和有关部门领导,明确了解决时限。现在,这33起信访案件都在有效解决当中,其中12起已妥善解决。
5、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一些重大综合案件,分别由市领导包案负责,组织专人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部门领导认真妥善处理,做到不推不拖,限时结案结访,避免越级上访。不能及时办结的,书面汇报办理进度。
6、双责双制考核制。双责即,自身分管工作的职责和包村职责,双制即,对乡镇领导干部履行业务职能和所包村稳定及发展全面工作实行考核制,以此明确责任,推促乡镇干部自我加压,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村级工作的整体好转。
信访维稳工作汇报(三)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经贸委系统有“3多”,即下属企业多、下岗职工多、军转干部及退役军人多。自20**年实施改制以来,因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曾经一度成为我市的信访大户,长期困扰着我们的正常工作,也影响了**的整体形象。为保持和谐稳定,同时切实为下岗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委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把信访问题作为我委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了全年工作主要目标管理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信访稳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企业留守处齐抓共管的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充实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机关信访接待室,抽调人员配齐配强了信访维稳队伍。同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别与有关科室和企业留守处签订了责任状,制订了领导“包案制”,将社会稳定任务细化量化为每月的具体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企业,把“保稳定、促和谐”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2、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处置职工来信来访
我们结合不同性质和群体信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约访和夜访活动,委领导定期不定期约访18次,夜访13次,通过约访、夜访,特别是通过耐心细致的疏道解释,大多数下岗职工能给予充分理解,同时也放弃上访,即使要上访,也不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只是到经贸委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20**年3月,一糖厂原下岗职工400多人曾集资准备大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发放失业救济金。掌握情况后,我们当即联系信访骨干人员,先后在一糖厂留守处和经贸委进行了二次约访,参加约访职工都在30人以上,在学习大量的相关政策和耐心细仔的疏道解释工作之后,职工们知道上访要求没有政策依据,最终表示理解,放弃集体上访的念头。
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经贸委信访室的作用,配齐人员,强化作用,抽调系统内经验丰富、善于做稳定工作的同志坐阵,并始终坚持“一周一小查,半月一大查”的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的及时收集与处理;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狠抓源头,想方设法解决上访职工实际困难
企业转制引发职工上访的事由90%以上都是涉及职工安置、补偿、医保及原职工旧欠工资等问题,筹集资金是从根本上解决职工信访问题的关键。在具体操作中,我们认真执行“两个把握”,即“把握合情合理,把握法律法规”,对确需解决的正当诉求,我们一方面努力争取上级政府的政策扶持,一方面加大企业债权清收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近年来,通过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和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解决了**酒厂等3个企业309名职工182万元失业救济金问题;解决了美迪公司和床单厂227名下岗职工旧欠安置费问题。解决了原轴承厂职工生活费发放及旧欠社保金计432万元;解决了原赣南床单厂退休职工旧欠工资7万多元,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决了大规模群体上访的主要矛盾,从而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了迅猛增长的信访势头。
4、畅通信息,强化超前防控,较好地解决了几起群体上访的苗头问题
由于狠抓内部信息畅通工作,建立了系统内“一周一报告,苗头性问题和敏感时期随时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苗头性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去年8月轴承厂一些职工通过电话联系准备动员100人以上的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增加生活费标准,由于情报掌握及时,我们立即派出工作组解释做工作,通过耐心做工作及分化信访骨干等措施,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类似事例每年都有几起,通过这些事例也再次证明我们提出的要“发现得早、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5、落实责任,兑现信访维稳奖惩
为确保有效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系统内不发生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我们提出了“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经贸委、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省、市召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敏感时期,分别制订“维稳工作奖惩实施方案”。按照“轻奖重罚”的原则,对工作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系统内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得以解决和化解,但随着国家一些改善民生的政策出台,一些职工要求增加补助标准,要求解决工伤及职业病补助,要求解决医保及军转企业人员要求提高待遇的新的诉求又出现了,当前金融危机逐步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是一大稳定隐患,经贸系统维稳任务仍然艰巨。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平安、稳定”的目标,主要抓好“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是重点做好老上访户工作。要通过解决问题或耐心解释等手段,使老上访户停诉息访;
三个到位:
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网络,确保信访隐患排查到位;
二是创新方法,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信访职工合理诉求,确保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措施到位;
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包案,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确保重点信访人稳控措施到位。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方案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15]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15]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方案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信访信访维稳综治民调工作,促进我局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信访秩序,为加快“科学赶超,开放崛起”步伐,建设“锦绣潇湘,和美永州”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两个下降、一个减少”,即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信访存量减少,不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保持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在全区领先位置,确保我局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各大队大队长、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催办督办等事项。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了解、掌握城管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
2、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突出问题;
4、督促检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接访处访职责
1、负责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做好接访记录和信访登记工作,并根据信访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交局办公室作收文处理。
2、负责登记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本系统内信访事项的办理。
5、研究掌握本系统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统计,通报信访办理情况。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办公室职责
1、根据信访件的类别,及时送批、交办、转送;
2、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会议记录;
3、协助其他科室、单位处理重大疑难事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大队职责
1、认真做好信访的受理和接待工作。
2、做好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3、做好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工作。
4、对涉及多部门信访件,根据要求负责牵头办理工作或协助办理工作。
5、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结信访事项,并及时向局信访办报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来访办理
1、信访办负责具体接待工作,必要时可联系相关科室、大队参加接访。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办理的,告知信访人向责权部门提出,并将信访材料退回。现场无法答复的,告之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2、信访办根据来访人的信访事项,做好接访记录,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阅批。
3、局办公室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将信访记录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进行处理。
4、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意见组织承办科室、大队开展信访工作。
5、来访事项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将相关原始材料、办理情况的书面材料等报送信访办,局科室、大队要作相应的归档处理。
(二)信访件办理
信访件包括:
1、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以书面形式寄送的信件;
2、政府网站、各级领导信箱发布的电子版信访件;
3、涉及城管纠纷等问题的来信。
办理程序:
1、局办公室统一收文,报主要负责人阅批,并根据批示意见交相关负责人或科室、大队办理。
2、信访件办结后,经办人在信访回执上签署科室、大队处理意见,经经办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情况报信访局。
3、信访局和对信访材料进行归档、梳理,填写好信访台帐,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科室、大队进行回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1、重复信访: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在原登记中注明即可。如属来访可向其当面告之有关情况和信访规定。
2、涉及多个科室、大队的信访案件:经主要负责人批示后,明确牵头科室(大队)和协办科室(大队),牵头科室(大队)应主动联络相关科室(大队),协办科室(大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办结后由牵头科室(大队)负责将办理情况汇总报送局办公室。
3、涉及多个部门(大队)的综合性信访案件:
(1)由我局牵头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相关科室(大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全程全权负责信访调处工作。
(2)由我局协助办理的,包案领导应组织分管的相关科室(大队)做好协助工作。
(3)在综合性信访案件调处过程中,属我局办理范围的,适用我局信访工作制度。
(4)无地址、无姓名信访件:其信件登记后,可以不作答复。
六、工作机制
(一)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1、局信访接待安排表排定的时间为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节假日顺延)。
2、接待日内轮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到市信访局、区信访局,随时接待来访群众。
3、现场能答复的,现场予以答复;现场不能答复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安排相关科室、大队限时答复。
(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1、办公室负责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记录,并呈主要负责人阅批。
2、相关负责人根据主要负责人批示,组织相关科室(大队)处理信访事项。
(三)干部下访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下访。主要是紧紧围绕市、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了解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督导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带案下访制度。对进京赴省、来市上访和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要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深入事发地和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和指导,确保“案结事了”。
3、督查包保服务制度。加强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和“三个一”(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工作机制实行情况的督查,加强督办和协调指导。对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办理情况。
(四)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制度
1、各经办科室(大队)、经办人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业务,避免出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2、对下列几类来访群众,各科室、大队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1)情绪激动,言语、行为明显过激的;
(2)身体状况不好,有明显症状的;
(3)年纪较大的;
(4)来访人数较多的。
3、对单个科室(大队)难以控制局面的,经办人要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协助工作。其他科室(大队)或职工有责任协助接访。
4、经安抚,仍不能平息来访人情绪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必要时,可联系公安等部门给以帮助。
(五)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分管负责人负责信访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负责人和科室、大队“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和管理职责处理好有关信访事项。
2、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因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及时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七、工作要求
(一)热情接待,认真受理。接待来访要热情,对提出的问题,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提出的诉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领导把关,及时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合理分流”的原则。各科室、大队承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各承办人负责报分管领导签发后连同信访原件,办理结果交由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重点信访,包案负责。各类重点信访件,经局主要负责人阅批后,由其他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承办科室(大队)将办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用规范的文件形式,经包案领导签字,加盖科室(大队)印章后报送局办公室
方案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夯实我局综治维稳信访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信访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洪湖”建设,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首要任务。按照“打造平安洪湖,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主体不变、分工负责、联合运作、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原则,整合现有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地把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为不安定因素收集中心,社情民意反馈中心,调处矛盾、维护稳定指挥处置中心。
二、整合方式
我局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整合力量,规范行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将局监察室、法制科、办公室、人教科等部门集于一体,各科室人员在工作职能不变,工作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办公。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设立集中接访办公室,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下设立4个工作小组:民情信息收集组、人民调解工作组、治安防控指挥组、追踪问效协调组,并实行“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确保局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三、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治安防控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2、定期对辖区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动向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处置工作。
3、及时总结、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运行办法
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行程序:按照“集中接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可以概括为实行“五个统一”:
1、统一受理来信来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门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信件,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填写《洪湖市财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接访记录》,对一些简单问题,通过解释能使群众满意的,当场进行解释答复;对一时解释不清,需要由其他科室和部门处理的,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转。
2、统一分流矛盾纠纷的处理单位。各类矛盾纠纷在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立案后,根据纠纷的性质,经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批准,填写《案件转办通知书》,责令有关科室和单位限时办结。
3、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疑难复杂纠纷和治安问题,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解决。
4、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资源整合首先是人力物力的整合,整合后的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相对集中的维稳力量,对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特殊时期的稳定工作,可以由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各科室和单位协同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5、统一跟踪问效。各科室和单位对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照期限要求认真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向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结果,以便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能全面掌握、统筹安排,并对分流到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实行根踪问效。
方案四: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调处领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层层负责维稳综治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的目标任务,社区领导、各社区干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确保我社区系统持续稳定,为社区工作的开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当地职能部门、加强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确保社区环境安全稳定,为全体社区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1、不发生可防性非正常死亡特别是群死群伤安全责任事故;
2、不发生大的火灾;
3、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
4、不发生“法轮功”邪教反动宣传等非法活动;
5、不发生饮水和食物中毒事故;
6、不发生罢工、集体上访等群体性闹事事件;
7、不发生聚众斗殴伤亡或自残、自杀、暴力恐怖恶性事件;
8、不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局机关稳定、声誉的安全责任事故或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综治治理结构
进一步加强我社区综治信访工作管理力度,把综治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综治信访维稳方案的贯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责任明确到个人。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三)加强防范措施管理
维稳综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加强防范意识。
1、各办公场所注意用电安全,下班后门窗及时关好、上锁,杜绝安全事故,各股室负责人明确事故责任人。
2、防盗工作要责任到人,节假日要有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值班制度。
3、各股室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综治领导小组的指示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协作的有机统一。
4、严格按照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操作程序处置各类事件。
5、在每个月底和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检查,对每次检查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不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象,不要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吸毒、诈骗、传销等违法事件。
2、广泛开展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身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不要在办公室存放个人现金等财物,预防被盗案件发生;管理公共财物,防止外来人员的偷盗、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3、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宣传教育。
4、开展群防群治和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争先创优活动。
5、号召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维稳综治工作,自觉维护局机关社会治安秩序,鼓励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险救灾。
(五)奖惩制度
1、完善综治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为使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稳定,局综治领导工作小组将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进行自我督查,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考评和奖惩。
2、积极迎接上级领导的考核和检查。
今年,乡纪委信访工作在县纪委、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和制度今年来,我们结合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和相关表册,结合乡党委、纪委换届工作,进一充实和加强了乡纪委队伍,确定了专职信访干部1名,并由1名委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由乡纪委书记直接进行接访,进一步强化了我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素质,规定了9项信访工作基本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在机构、人员、制度上保证了我乡的信访工作的有效运转。二、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一年来,我们坚决要求信访接待干部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今年全乡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1件,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来访),我们都及时与主管单位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要求,于年初制定了年度信访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马发[2015]16号《关于印发〈马家台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建立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进行处理。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结合每月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了解各类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年底,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今年年初乡纪委把各村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乡、村、组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乡、村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市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次。三是提请乡党委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乡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实施意见》,使每个村、组都有一名监督员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信访信息报告员,并在权限内参与乡纪委的各项调研和讨论工作,进一步扩大信访信息的来源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马家台乡“平安创建”工作。
五、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乡纪委除加强与村两委会的联系外,及时与曹坪派出所、县公安局经侦队、县计生局、人事局等部门联系,获取各类违纪线索。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根据县纪委警示训诫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1名党员干部下发了《警示训诫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总之,今年我乡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纪检信访目标逐一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控四无”大信访目标的再落实。三是及时办结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信访件,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加强县、乡联合办案力度,增强乡纪委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第1篇: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来,信访局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实行督查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而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4月30日,我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47批1602人次,其中进京2批2人次,到市31批577人次,到区114批1023人次。办理国家信访局交办件1件,省信访局交办件1件,市联席会议交办件8件。各级各部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和群众依法信访反映问题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信访工作进展明显。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目前,群众来访呈现“一增两减”的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访、来信减少。情况表明,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区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结果。
近4个月多月来,群众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有:(1)三农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村级财务管理、村组干部经济问题、农村低保、困难救助、回村民工要土地耕种等方面。(2)涉法涉诉问题。主要反映法院判决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3)干部作风问题。主要反映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违规建房、财务不公开等问题。(4)城建拆迁问题。主要反映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5)其他问题。如原民办教师、退伍军人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市场管理等。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为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基本担负起了信访工作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直接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信访工作难题和突出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能够坚持“一岗双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不和谐因素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9起,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们积极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我们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目前,主要领导阅批件有14件,领导接访7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大力推行责任督办、带案下访、按时回访等制度,我们已经对信访案件督办5次、下访19次,回访4次。对所有重点信访案件,以案件性质、信访人所在地等为主要依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办结时限,确保信访案件按质、按时办结;坚持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对所有排查出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各责任领导主动深入实地接待群众或现场办公;认真开展联合接访、集中整治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开展联合接访11次,集中整治2次,专项督查1次,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迁还建、计生并发症、农村财务等信访突出问题,真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求列出办理时间表。尤其对群体性事件,我们本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努力做到方法不过头、人员不滞留、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积极督促责任单位解决问题。
(四)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信访工作最重的任务和最大的难题。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责任落实不落实、工作到位不到位是能否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关键。我们按照“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领导五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解决困难),有18件领导包案件正在积极办理中。今年,我们正在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信访工作成果,把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解决在基层,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顺利,已解决了康王乡羊角山村周百川要求落实征地补偿等3个积案,目前正在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库移民、干部作风、劳动保障、涉法涉诉、村级财务、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紧办理责任落实,争取有效的杜绝大规模集访、串防以及赴省进京非正常访问题。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整体合力
我们正在着眼于推动大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分析机制。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四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转办交办、责任落实、问题解决、结案反馈的全过程。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能力
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信访队伍,按照干部素质由“专门型”向复合型转变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
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办理信访事项、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措施。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信访干部,充分调动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信访干部的实际问题,努力建设信访战线上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工作、一流的业绩,成就一番事业。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仍不到位,不重视信访工作,缺乏积极性,导致信访工作敷衍应付,信访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形成越级访和异常访。有的单位对快速处理机制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导致群众多次来电来访,影响政府形象。
二是个别部门单位不重视初信初访,对区以上交办件落实不力,只重视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而且只注重劝返工作,不想办法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致使重复越级访发生,给我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三是个别单位对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不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办理,不及时答复上访群众,造成群众重复上访。
四是部分上访群众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有的甚至采取围堵党政机关、拦堵道路等非法手段上访,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五是上级信访部门对一些人在我区但不属我区管理单位发生的信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区里做稳定工作,工作难度非常大,而且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源解决问题。
七是区信访局现有机构和编制设置对完成信访工作有较大难度。上级信访机关要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待室、办信室、督查督办室等科室,班子要求健全,信访局现有构成不适应目前信访工作形势,很难理顺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受理、市联席办交办件的处理、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和调研征集等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全市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内容有有了较大变化,考核标准较以往更加细化。提出了“两规范”,即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行为、“两畅通”,即畅通解决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三就地”即就地排查、就地解决、就地稳定的工作原则。按照市信访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今后一段时期的信访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继续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培训工作,强化依法信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各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信访干部处理突发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二是通过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反映信访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将信访工作进一步引入规范化、法制化。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一是对新《信访条例》实施后,对不适应新规定的制度逐步进行调整,完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使之更好的服务于信访工作。
第2篇:安全信访工作汇报材料首先,非常感谢市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代表就我区的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下简要汇报:
一、关于信访稳定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构建长效机制,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9月份,我区赴京、赴省集体访为零,到市集体访*起;赴京个人访*起,赴省个人访*起,到市个人访*起,三级访数是全市最少的县区;接到市以上信访立案*起,按期办结*起,结案率*%;办理群众来信*件,已结*案,暂接*案,正在期限办理*案;受理复查复核案件*案,已结*案,正在期限办理*案,有效维护了全区大局稳定,促进了和谐**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突出示范带动
一是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至9月份,区委、区政府共召开了*次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分包案件。区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1至9月份,区党政领导共包案64件。三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我区先后出台了区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包村、包企业制度和区直委局下厂入村帮民制度,要求区四大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2-3个村或企业,每个区直委局联系1个村或1家企业,每半月到村或企业一次,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督查督办重点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区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次*起*人,群众所反映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二)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召开信访联席会议*次,坚持做到区级一月一排查,乡镇一周一排查,重点时期,突击排查。1至9月份,共开展排查9次,排查不安定因素50起,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全部明确包案领导,及时进行交办,限期解决。为加大督查力度,区联席办与“三室”联合,先后9次对交办案件进行督查,有效的促进了问题的解决。通过联席会议的召开,使我区的一些沉年积案得到了解决,上访秩序明显好转,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现已办结40起,办结率80%。
(三)拓宽工作思路,突出工作创新
在信访工作中力争做到“三个规范”和“一个建立”:一是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接待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从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督办、审核结案和立卷归档、信息报告、现场劝返、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二是规范联席会议工作。区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从不安定因素的排查、交办、联席会议的召开、案件办理、督办和督查、报结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使我区联席会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规范了办案工作。邀请市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案件办理的程序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另外,建立了区复查委员会,成立了复查委员会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受理复查复核案件18案,已结12案,正在期限办理6案。
(四)实行三级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督查,率先垂范。区委*书记多次主持区委常委会,督促指导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办理情况,亲自参加联席会议,对全区信访案件逐案听取汇报,逐案提出督查意见。同时,在全区实行区级领导包案督查制度。二是联动督查,形成合力。实行“三室”联动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坚持每月对排查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督查一次,并在全区进行原汁原味通报。三是专职督查,常抓不懈。按照信访问题解决难易程度,采取电话督办、听取办案人员汇报督办、约谈上访人督办、深入办案现场察看督办等活动形式,核实案件查处的真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案件处理到位,跟踪督查到位。
(五)加强基层管理,夯实稳定基础
在狠抓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中,我区积极引导各乡镇、办事处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镇每周举行信访案件督查会议,对信访案件的办理,以积分制进行考核,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案件听证会,公开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积极探索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机制,以版面形式将包案领导、责任人和案件进展情况公布,并以绿、黄、红牌表示按期办理、延期办理和超期办理,起到了激励
作用。*乡实行义务评事制度,即建立乡村两级义务评事会。村级义务评事会对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一级评议,调解不成功的由乡级义务评事会进行二级评议,乡镇司法所、法庭、民政所等列席,负责提供相关法律解释。评议活动坚持公开评议,多次评议,直至问题解决。
(六)加强政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
为确保新《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区在4月份集中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区四大班子和区直各部门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学习和自觉掌握《信访条例》的有关条文和内容。利用4月22、23日两天时间,集中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在各乡镇、办事处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设立信访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受理群众投诉。共出动宣传车*余辆次,刷写信访标语*条,悬挂横幅*条,召开广播会*余次,印制《信访条例》宣传材料*万余份,宣传瓷砖*套,使《信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区信访局掀起“学法律、用法律”的热潮,以学习新《信访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学习;聘请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专业人士进行授课,讲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七)认真做好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10月19日上午,我区召开了第二十九次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对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实行天天接待,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各乡镇、办事处科级干部实行挂牌上岗,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做到有访必接,切实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信访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向上访人出具信访问题受理书,明确办结时限,限时办结。接待领导结合分管系统的工作,强化预约接待,有针对性地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同时排出值班表,记好接访记录,每天将接访情况汇总上报区信访局。
三是全面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限时解决信访问题。各责任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近期的信访形势进行一次认真地分析研究,尤其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赴京、赴省个人上访的苗头,有可能影响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确定包案领导,明确责任,集中力量,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四是加强信访值班,严格信息报告。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各乡镇、办事处严格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坚持带班,保证上访有人接待,反映问题有人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及时上报。继续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报送日报表,我区将对省八次党代会期间信访值班接待情况进行检查,对零报告、日报告情况进行汇总,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区通报。
五是完善既定预案,杜绝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性事件预案,一旦发现有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串联上访苗头,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信息,就地化解。重点做好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赴省个人上访地预防、控制工作,一旦有异常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劝阻,坚决把群众稳定在基层。
六是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乡镇巡逻队,对重点地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全力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在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因信息不灵、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赴省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事件,损害我区对外形象、影响会议顺利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决不姑息。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区高危行业企业较多,煤矿*家,非煤矿山*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千余家,安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二是每月在全区经济工作汇报会上向区四大班子领导和乡镇、重点委局专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督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定期督查乡镇、办事处、区安监局、两个工业区和有关委局以及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基层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二)深化日常检查,有效整改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我区安监人员深入煤矿一线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对危化品企业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深入其它企业现场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到各乡镇、办事处、区安监局、工业区和重点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余次。分别开展了春季、“五一”黄金周、夏季和秋季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成乡镇组、煤矿组、危化组、非煤组、交通组、旅游组等*个组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查出隐患*处,隐患整改率在*%以上。
(三)健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出台了《关于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健全了区、乡、企业(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共建立安全组织*个。区安监局正式干部职工达到*人,乡镇有安监办,企业有安全科,执法文书、隐患整改台帐齐全,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安全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今年共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次;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次;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次;危化企业安全工作会议*次。
(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本质安全
年初,主动邀请了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分别对*个煤矿、*个化工企业和*家玄武岩厂进行了全面安全会诊。下半年,我区又和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联合,对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评估。通过监管方式的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高危行业监管
1.煤矿方面:一是坚持包矿驻矿和矿长跟班带班制度;二是督促指导*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改造和*煤矿进行技改,督促*煤矿建设密闭墙,提升安全水平;三是实行了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四是在全区煤矿开展了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活动;五是组织辖区内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大检查和机电、提升运输设备专项检查。
2.非煤矿山方面:一是实施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减少矿山企业数量至22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二是强力推广先进生产工艺,提升安全生产设备的科技含量;三是责令非煤矿山企业设立固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固定爆破时间,严控单次爆破装药量;四是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五是加大了安全生产处罚力度,对违法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3.危化品方面:一是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二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三是联合*政府对*村*非法生产线和*工厂进行了关停;四是对暂停生产的*工公司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设置、数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五是对*有限公司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和烘干房进行了关停。
(六)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复训*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人;培训从业人员*人次。全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安监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次。为增强我区煤矿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督促*煤矿选派了*名责任心强的年轻技术人员参加了*举办的煤矿职工中专班。
(七)注重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了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刷写永久安全标语*条,组织*家区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展出版面*块,悬挂横幅*条,设立咨询台*个,发放传单千余份,展出内容丰富多彩,采用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字、图片、漫画、宣传单等形式,涉及到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并深入到乡镇、企业巡回展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
(八)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今年以来,我区督促指导高危行业安全投入总计达到*万元。其中,煤矿累计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万元;危化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万元,企业安全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防患于未然
我区不断完善了救援组织,明确了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应急救援职责,建立了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联系名录,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击。指导企业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煤矿成功进行了反风演习;*公司进行了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了企业应对和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煤矿与*救护大队签订了救护协议,并主动与矿山救护大队联系,检查矿井避灾路线图,到井下实地进行勘查。危化品企业与消防、环保、公安、质监、安监、卫生、市专家组等保持了信息畅通,达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确保了应急救援快捷有效、防患于未然。
(十)切实做好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正确认识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状态,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但是,我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险企业较多,第四季度正值生产旺季,各类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为此,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前天,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区在昨天上午,及时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期内,我们要组织安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类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采取硬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理。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对煤矿企业实行乡干部24小时驻矿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和违法生产。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3篇:信访工作汇报材料当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强化,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信访事项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新情况,研究把握新规律,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了大量信访问题,较好的履行了部门职责,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3起,其中省、××市转29起。到目前为止,已结案234起,占信访总量的97%,三级终结4起,已进入三级答复程序的5起,正在协调处理的3起,真正做到了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财政、建设、规划、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每年初,市政府都召开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对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签订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把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市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逐步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国土资源信访管理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国土资源局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制定了《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规定》,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成立了以jú长为组长,分工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情况分析会和调度会。在各乡镇所汇报工作的基础上,大家共同讨论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排查梳理本系统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研究化解措施。年初,市政府开始了新农村建设和合村并点工作,由于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不理解,对建设中的用地问题产生了疑问,出现了新的上访苗头,通过对已出现的信访情况分析后,大家一致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宣传不到位和有些村不及时召开群众会、代表会通报相关情况。找出症结后,我们对症下药,加大宣传力度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透明度。由于采取措施及时,使这方面的信访量大幅度减少。
三、健全网络,及时消除信访隐患
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大多来自于镇村,要提高信访工作的灵敏度,及时发现信访苗头和隐患,就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的信访网络。因此,我们首先抓好国土资源所和村土地协管信访队伍的建设,加强巡查力度,真正做到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的住,处理的好。一是聘用了国土资源协管员。在全市各村,设立了一名国土资源协管员。为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连续举办了四期国土资源协管员学习班,分批进行了培训,经考试合格,颁发了结业证书。大学生当村官,也是政府培养干部的一项新的尝试,大学生文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土地政策又与农民紧密相连,通过他们协助村里做好土地方面的工作是完全可以的。在与市镇沟通之后,去年新招的104名大学生村官全部聘为协管信息员,签订了协议,并颁发了证书,为及时化解国土资源信访隐患,解决国土资源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加大了动态巡查力度。制定了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实行划片包干,网格化巡查,尽量将国土资源违法情况消除的萌芽状态。今年以来,通过动态巡查共发现并立案的土地违法案件有8宗,共发现制止违法案件10余宗,涉及耕地面积34亩,挽回经济损失上百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件,其中矿产违法6件,土地违法18件,收缴罚款30、8万元,涉及耕地面积172、8亩,占新增建设用地的10%,没有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四、做好初访,把信访事项化解在萌芽状态
解决初访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一是严格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及时落实信访事项,承包单位,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二是对初访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部分初访群众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或断章取义,或受一些用心不良的人的唆使,更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是及时将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与镇村联系,当场给信访人一个合理的答复。××市孙伯镇的个体工商户张*,因镇政府盖文化站楼,影响其采光,信访到省国土资源厅。接到督办单后,经调查,我们认为,张*反映的问题不是土地问题,而是规划问题。第二天我们就到孙伯镇与镇里相关人员一起找张*座谈,给其细心地讲解了相关的法律。使其认清了采光问题的性质。张*说,原来我分不清土地和规划,我想只要写信告你们,你们就得管,我现在明白了。在我们出示了答复意见和信访回访单后,张*很顺利的在上边签上了“同意”。在今年243起信访事项中,有115件在初访环节就得到了解决,占信访总量的46%,通过镇村、基层所解决的有48起,占信访总量的20%,基本上实现了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初访阶段的目标
第4篇:涉法信访工作汇报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x月x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三联”。
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
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15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现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依法
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中,我们采取普查抽查互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的形式,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个案监督上,我们针对一定时期内影响大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其次,为解决当前政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现象,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普查,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第三,适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动,重点解决政法各部门的“面子”问题,即文书质量,通过对文书的评查,唤起了干警“文书制作环节处处要小心”的责任意识,使我县的案卷文书质量显著提高。自x月x日开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评查,从这次的评查情况来看。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第5篇: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市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我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涉诉信访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复访、越级访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我们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原因,采取对策,尽快扭转被动的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
一是正视现实,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院是涉诉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面对多年来形成的数十起诱因多样、案情复杂、调处艰难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为扭转涉诉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分析形势,剖析原因,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涉诉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所有重点案件分解给每位领导,要求必须做到亲自接访劝返,亲自研究不息诉罢访的原因,亲自进行协调处理,确保所包案件彻底解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为改变领导包案中只动嘴不动手、假包虚包的问题,我院制定了领导包案责任制,每月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彻底解决问题的措施,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同时,按照责任倒查的要求,对解决问题不力的案件责任人进行通报,确保了大多数重点案件经过包案领导艰苦细致的工作而息诉罢访。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针对涉法涉诉访案件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局面,我院立足本职,以提高案件质量,突出社会效果作为信访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分析当前法院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坚持依法处理信访工作这个前提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一是完善信访接待网络。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处、处访必果的效果。围绕信访接待工作的特点,逐步完善以院长接待日为龙头的信访接待网络。除此之外,对群众来访要求领导接见凡属合理的,院领导均亲自接待,接待时真诚相待,生人熟人一视同仁,使有理、无理的信访都能及时公正妥善处理。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把信访工作落实到法院干警的岗位责任中,形成以院长领导、立案庭为调控中心,各审判庭广泛参与的、紧密联系其他信访部门的立体信访网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上级交办的涉法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成员包案制,责任到人,一包到底。
(二)制定基础性制度。根据辖区内涉法信访工作的实际,按照各负其责、权责相衡、注重长效的基本思路,在对涉法案件的成因、特征进行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经过对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编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法院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全院的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指导,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其中,重点改革了院长接待日制度。以往的院长接待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常常造成接待盲目、接待重复等现象,降低了院长接待日的实际功能和效率。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将院长接待日制度做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采取更加灵活的形式,着重在增强目的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根据不同类型的案情,按程序和院长分工接待。一是将被动接访变为主动接访。院长接待日为每周三的固定时间,采取预约制,通过大荧幕通知当事人,定时间、定地点接待上访人。二是变盲目接待为有序接待。所有上访人、信件均由信访接待员登记,接待后认为应当由分管院长接待的,请示并报分管院长。三是变单一主体为多主体接待。院长接待中根据不同情况,必要时同该案相关的庭长及具体办案人共同接待上访人员,提高接待效率。
(三)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建立预防控制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涉农案件中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办案人员要善于从农村发生的各种执法活动、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稳定农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农民涉法集体信访、群体性突发事件,办案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相应的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的理念,防止矛盾激化。
(四)切实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群众多次来信来访,必然是要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对上访老户包案到人,对于应由本院处理的问题,尽快了解情况,发出督办函,由承办人拟定解决措施,限期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写成书面报告,由信访人员书面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对法院已处理,但仍反复缠诉的来信来访者,认真开导,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创新举措,务求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坚持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源头预防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截止至7月,我院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访20件),已办结回复18件,13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一)强化案结事了意识。案结事未了是涉法涉诉案件产生的主因素,以案结事了为办案原则,积极开展判后释疑、延伸服务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档案化管理范围。按照诉讼案件档案管理的要求,专门印制信访案件卷宗,依照案件处理流程,对办结案件进行装订。二是将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涉稳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苗头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三是完善接访登记、记录制度。对每一位来访当事人或群众均进行登记,涉及到反映问题的,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和办案人进行现场处理,由接待人员对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三)狠抓源头预防。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讲评,年度一总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逐步提高调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访案件源头。
(四)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信访工作的良性发展的局面。
四、解决涉诉访的经验和教训
(一)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经验
1、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的监督支持。涉诉信访是十分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突出问题,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监督支持是扭转被动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实,确保重点案件妥善调处,及时化解。二要及时将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向县委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情况,提出妥善解决的建议,按照县委和政府的具体部署攻艰克难,及时调处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三要与属地党政机关相互配合,及时做好调处和稳控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则,对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访的诉求,找准上访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对有理访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结事了的能力。在处理案件中,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能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进行调处,减少因对裁判不服引发的新访。二是努力提高减少质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访人的案件虽然实体处理没有错误,便由于办案人工作作风不端正,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案件质量瑕疵,引发上访。要严格审判管理和监督,从细微处入手,最大限度减少质量瑕疵。三是增强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前题是要坚定信心,克服厌战情绪,攻坚克难,为处理复杂矛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预防涉诉访的警觉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访发生,尽快使老访息诉罢访。四是增强程序引导能力。要通过程序引导,使上访人从访为诉,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发生。
4、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把重点案件的责任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违法裁判等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坚决追究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增强责任人的危机意识。
(二)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吸取的教训
1、从源头上消化和遏制涉法信访问题力度不够
个别干警没有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切实把信访工作贯穿到审理案件的每个环节,稳定当事人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工作力度不够。办案人遇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不能及时汇报。对有闹事苗头的信访案件,信息不畅通,沟通不及时,没能把信访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对处理信访问题增加的法院负累估计不足
多数上访者情绪激烈、言行偏激,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以各种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他们串联、聚集,穿状衣,下跪、哭诉,静坐,围堵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大门,拦截领导干部车辆,围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第6篇: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会议上的汇报提纲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设局积极开展建设领域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过全局上下的努力工作,我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清欠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清欠目标明确。根据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建设局及时成立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清欠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公布了专线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实行全天受理,专人负责督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
(二)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突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宣传车、宣传单与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清欠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施工企业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农民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申诉渠道,创造了良好的清欠氛围。二是调查摸底,积极清欠。组织了专门的清欠工作督查组,分年初、麦收季节,对区内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纳入统一管理,准确掌握了工资的发放和拖欠情况。共受理投诉90多起,对每一起投诉案件都认真调查落实,深入工地了解情况,召集施工企业及承包人和工人一起核对帐目。事实清楚的责成在规定期限内兑付工资,对有纠纷的通过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特殊情况还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调,垫付工人工资,保证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清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年初全区拖欠工程款约#亿元,拖欠民工工资为陆续发生,拖欠总额为#万元,涉及人数近##人。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拖欠工程款#万元,还有#万元待解决。清理兑付民工工资#万元,还有#起投诉涉及金额约#万元正在协调之中。
二、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信访隐患
(一)关于清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案件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如#房地产与#一建#多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前后五次召开由局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一直无结果;二是包工头多为外地人,少数包工头携款一走了之,根本找不到人,剩下工人连帐目都无法核对,企业根本不欠工资或不知道应付多少工资,解决不了工人就不走,又哭又闹。几千元的工资有些企业可以解决,几万元的工资企业就难以接受;三是个别工人要求不合理,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未干的不让扣除,蛮不讲理,还到处投诉;四是个别包工头和工人之间的纠纷无法协调一致,让其到法院起诉却不去,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二)关于信访隐患。一是#房地产公司拖欠#一建#多万元工程款,致使#一建欠工人工资#多万无法支付,涉及人数约##人,这件事清欠办一直在认真协调,但进展不大,是否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出面调解,这件事不能再拖;二是#鞋厂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案,法院已经判决,执行两年无结果,连带发生拖欠工资#多万,曾两次集体到区政府上访。
三、下步做好清欠工作的措施
(一)明确清理重点,督促制定和落实还款计划。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谁投资、谁还欠的管理原则,根据清欠情况和任务,制定出清欠计划、进度要求,向全区施工企业发出紧急通知,积极筹备资金发放民工工资,并在发放工资时不能只发到包工头手中了事,要直接发到工人手中。对特殊情况下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档案,建立规范的拖欠工程款统计报告制度,严格制约不履行还款计划的行为。对拒不还款的,采取行政或司法等手段强制解决。
(二)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在立项审批、资质年检、施工许可证、招投标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在申请立项或办理施工许可时仍未能提供结清证明材料的项目,或没有拖欠记录,但资本金不足,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办理相关施工许可等手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施工合同、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管理制度,严格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制度。
(三)加大建筑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建筑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限期取消零散用工行为。新开工工程,企业必须与每一位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改变以往企业只与包工头签订合同,包工头再与工人签订合同的状况,减少中间环节,逐步改善用工环境,防止非法用工带来拖欠工资的问题。
下步,我们将集中力量,督促建筑企业加快工资支付进度,确保当年和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让农民工能够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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