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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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众筹项目融资计划书
2016年融资方案 第一篇

目 录

一、名词释义 ............................................. 4

二、声明和承诺 ........................................... 4

三、众筹要素 ............................................. 5

四、众筹架构介绍 ......................................... 5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 5

(二)领投人基本情况 .................................. 6

(三)新设有限合伙企业 ................................ 8

五、项目的商业前景 ....................................... 8

(一)中国茶馆服务行业的现状 .......................... 8

(二)珏人茶舍的商业优势 .............................. 9

1.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 .............................. 9

2.地理优势 ........................................ 9

3.供应渠道优势 ................................... 10

4.成本优势 ....................................... 10

六、募集方案 ............................................ 11

(一)众筹模式 ....................................... 11

1. 众筹流程 ...................................... 11

(二)众筹对象范围 ................................... 12

1.众筹对象范围 .................................. 12

1

众筹项目融资计划书

2.认筹对象缴款安排 .............................. 13

(三) 认筹标准 ...................................... 13

(四)认筹人回报 ..................................... 13

1.分红安排 ....................................... 13

2 获赠VIP金卡 ................................... 14

(五)回购条款 ....................................... 14

1.回购权的行使主体 ............................... 14

2.回购条件 ....................................... 15

3.回购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 15

(六)回售条款 ....................................... 15

1.回售权的行使主体 ............................... 15

2.回售条件 ....................................... 15

3.回售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 16

(七)认筹额度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16

(八)募集资金用途 ................................... 17

(九)本次募集有关安排 ............................... 17

1.对认筹人名单筛选的标准和依据 .................. 17

2.资金超募时的对应的安排 ........................ 18

3.出现募集中止时的应急预案 ...................... 18

4.募集期信息披露以及投后管理的基本安排 .......... 18

【2016年融资方案】

(十)认筹人的权益保障 ............................... 19

1.江南春茶业股权质押担保 ......................... 19

2.领投人承诺 ..................................... 19

3.合伙企业在中心进行托管 ......................... 19

4.盈利预测 ....................................... 20

七、本次众筹的风险揭示 .................................. 20

(一)项目风险 ....................................... 20

1.市场风险 ....................................... 21

2.财务风险 ....................................... 21

3.经营风险 ....................................... 21

(二)认筹人适当性标准 ............................... 21

(三)其他可能影响认筹人决策的重要信息 ............... 22

八、众筹发起人和财务顾问 ................................ 22

(一)发起人 ......................................... 22

(二)财务顾问 ....................................... 22

【2016年融资方案】

众筹项目融资计划书

一、名词释义

1.在本融资计划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珏人茶舍或茶舍:指鲁北区珏人御贡茶叶经营部;

3.江南春茶业:指山东江南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4.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2016年融资方案】

5.股份中心、中心、众筹平台:指济南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领投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指山东金明投资有限公司;

二、声明和承诺

本融资计划书系基于发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整理而成,项目发起人XXX保证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对该方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山东金明投资有限公司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2016年融资方案】

本融资计划书相关财务数据由山东金明投资有限公司采集,但其不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融资计划书仅供济南股份转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使用,中心应保证不将该报告使用于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符的用途。山东金明投资有限公司不对中心不当使用本报告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后果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6年金融工作计划
2016年融资方案 第二篇

2016年金融工作计划

1、2016年金融工作计划

20XX年市金融办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立“抓金融、促发展”理念,强化“大融资、大金融”意识,坚持以社会融资总量为中间目标,坚持充分发挥金融支撑功能和发展壮大金融业并重,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总量,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总体目标

实现社会融资总量300亿元,其中市内外银行信贷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1户企业上市成功过会,2户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10户以上企业进入重点培育阶段。新引进一家以上股份制银行进入筹建实质阶段。基本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实现新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家以上,新增贷款投放超25亿元。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贷款担保额突破1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努力扩大银行有效信贷投放

坚持“有扶有控”,增强执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注重灵活运用新型融资工具,利用银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争20XX年市内外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其中市内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13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1、全力争份额抢规模。继续实行信贷投放目标管理,加大信贷考核力度。年初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信贷投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

社,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和季分析调度制度,并作为硬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进一步引导、激励各行社早投放、多投放。激励各金融机构及早谋划,积极向总分行争取政策和信贷倾斜支持,多跑省行跑总行,力求多争份额多抢规模,做大信贷资源“总盘子”。强化分析调度,加大与金融机构协调联动,采取形势分析会、“窗口指导”、项目对接调度、进展通报等形式,强化常态和动态对接,及时介绍最新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企业资金需求和信贷投放进度,提前谋划、及早对接、牢牢把握每一阶段信贷投放的主动权。

2、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坚持早对接、密集对接,年初及早制定全年银政企对接一揽子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全年组织4次以上大型银政企对接以及股份制银行滁州行等主题活动。注重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分层次组织系列“小规模、分专业、见实效”的专题对接活动。综合利用滁州金融网、人行征信、发改委项目和经委企业管理等系统,利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第一时间收集发布更新信息,畅通部门与银行、担保以及企业之间对接渠道,动态对接。进一步扩大对接范围,积极邀请各类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租赁、担保、小贷等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进一步扩大融资合作面,以此促进业务合作,推动机构引进。

3、以项目为龙头,积极扩大信贷增长空间。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和发改委、经信委等经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围绕美好新滁城建设、苏滁产业园、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以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抓紧编制、储备、对接项目,抓紧启动新一轮与金融机构项目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主线确定投资主线和信贷切入点,以项目为抓手,按照银行信贷要求,完善前期手续。及时督查和通报项目对接进展,全力落实项目合作成果,突出重点,以重大项目争份额,努力扩大信贷空间。

4、大力拓展银行表外融资规模。银行表外融资是当前形势下企业融资较为灵活简便和现实有效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各类信贷替代工具,开发信贷替代产品,积极推进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理财产品、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结构化融资等表外融资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实际投放力度。将表外融资量作为软指标,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

5、充分发挥综合金融工具融资功能。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控股公司的多牌照金融资源支持,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优势,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

6、加大与市外银行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合作模式,吸引其持续扩大对我市城市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与进出口银行的深度对接,重点推动外向型经济和进出口企业与进出口银行的融资合作力度。积极推进与市外各类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利用其机制灵活、产品新颖、模式多样优势,重点加大对我市成长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优势集群集聚产业上下游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XX年市外金融机构来滁投放超30亿元。

(二)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1、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思路和“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推进机制,全力帮扶引导,持续保持我市企业上市的强劲势头,力求企业上市首发和再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力争实现扬子木业上市过会。对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全力推进,对具备条件、有上市意愿的各类企业,将尽快纳入市级后备资源库,重点筛选2-4家企业,政策倾斜,重点培育,力争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资源库,享受省级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机构辅导、舆论宣传等方式,加速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大力培植上市资源。

2、积极推进债券融资。抓住国家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的有利进机,积极创造条件,以城建、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行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全市已上市公司、国有骨干企业和大企业发债。支持市开发区同创公司发行企业债券。【2016年融资方案】

3、积极推进票据融资。抓住国家扩大直接融资的机遇,市金融办将会同市人行、市经委和各金融机构,加大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对接沟通,充分利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帮助企业到银行间市场融资。认真筛选直接债务融资目标培育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大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并以此腾出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16年融资方案】

4、积极扩大信托融资。市金融办将主动帮助企业加强与省内外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设计适合不同企业和项目的相应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

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受贷款规模、准入条件等制约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项目、工程和企业予以支持,不断扩大信托融资量。

5、大力发展租赁融资。加强与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控股租赁公司的合作,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在建项目的各类资产。鼓励企业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手段进行融资。

(三)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支撑能力

1、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以在皖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城商行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推动签订引进战略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其网络布点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畅通引进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引进工作领导组和推进协调组职能,明确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全程跟踪推进。会同市银监局、市人行,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全力构建引进金融机构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引进市外金融机构。全力推进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工作,力争再引进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鼓励村镇银行开设分支行。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引导其立足县域和“三农”搞好金融服务。

3、全面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全力推动凤阳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完成来安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工作。加快天长、明光、全椒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步伐。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到改制过程中,提升农商行的服务水平,支持绩优农商行上市,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4、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坚持组建与规范并重,积极扩大试点成果,鼓励各类资本实力强的大企业发起设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力争20XX年再获批筹建开业2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强化风险防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其进一步发挥好在缓解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难中的积极作用,真正成为金融支持县域和“三农”的有益补充。

5、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坚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强化社会责任和实行可持续发展并举,逐步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发挥政府主导融资性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政府信用和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融资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发挥好服务作用。努力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防范工作。力争20XX年累计贷款担保额超百亿元。

6、促进投融资平台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和推动市城投公司做大做强,建立投融资平台与财政、土地联动,资金“借用还”良性循环的运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收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等方式,不断充实资本金,壮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提升平台经营获益能力。走出一条“在融资中实现投资,以投资保障融资”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融资主力军作用。

7、积极吸引基金投资。扶持和引导浚源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发挥示范效应,以此带动更多投资机构对我市企业和项目开展投资。认真总结浚源基金设立经验,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和对接引进力度,积极承接资本转移,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风投、创投基金来我市开展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壮大规模,提升实力,做大做强。

2、2016金融工作计划

一、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力

1、加大金融对重点项目服务力度。

一是协调银行及早将重点项目贷款需求纳入年度信贷计划,做到“早贷、快贷、贷好”集中落实项目贷款到账率。

二是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建立重点项目贷款月度统计督查制度。

三是和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专项调度会议,加强项目资金跟踪与对接,让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得到补充。

四是满足重点项目保险需求,跟进我市新上项目,重点发展企业财产险和工程险等业务,为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风险保障。

2016县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及解决办法
2016年融资方案 第三篇

[引言]日前,**县某企业招标投资**镇一块待开发的土地,急需3000万元资金进行投资建设,该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使出浑身解数,采取向银行、个人、同行业企业借款等多种筹资方式,花费两个多月的时间,最终筹够资金并一举中标,事后该企业负责人说“筹资难是目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县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一)企业贷款难。**县中小企业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2016年**县生产总值为79.8亿元,除一产业中千家万户农户创造的农业增加值和三产业中机关团体等创造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外,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所创。目前,**县共有2000多家中小企业和20000多个体工商户,其中大部分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资金缺口约2至3亿元。中小企业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所需资金需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而向银行贷款是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目前**县一些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科技含量低,产品缺乏竞争力,以及存在着企业发展初期所固有的系列矛盾等,容易受到经营环境、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变数大,不确定因素多,企业发展缓慢,再加上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干脆没有帐,有的则有两套帐,企业所提供的财务信息银行部门无法对其真实度进行认定,不敢贸然贷款给企业,因而造成企业贷款越来越难。

(二)银行放款难。截止目前,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253347万元,其中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余额只有622万元,仅占0.25。形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一是银行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将贷款权限上收,基层商业银行贷款权限受到限制。目前全县国有商业银行储蓄存款余额286815万元,贷款余额仅55977万元,存贷差达到230838万元。二是银行内控制度规定非常严格,特别是对贷款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从而抑制了金融部门贷款的发放,相反,激励机制却又相对不足,使得象**县电信局、**县电力公司等少数效益好、资信高的中小企业成为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而一些很有发展潜力但目前状况并不好的企业却受到冷落。

(三)银行和信用社授权、授信不足。银行部门对中小企业授权、授信主要是参照上级行制定的标准执行,该标准只注重企业规模、所有制性质和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效益性则退居二线,导致许多中小企业不能进入银行信用等级评定范畴或因等级较低而难以贷到款。目前,全县只有20多家企业能够达到授权、授信标准。而其它企业也往往只有在需要贷款时才将所需资料送到银行部门审查,再加上银行贷款手续繁杂、时间长、利息高,很多企业一般都选择银行贷款以外的方式来筹集资金。

(四)金融环境有待改善。近几年来,经过政府、银行等多个部门的宣传与扎实的,社会信用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存在故意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如**县某单位拖欠县农业银行贷款70万元,另一单位拖欠农业银行贷款20万元等长期未还,给社会诚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银行维护金融债权难度较大,经常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局面,这为银行放贷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全县一季度收回不良贷款仅为189万元。

二、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的对策

目前,银行和企业普遍存着银行有钱不敢贷,企业要钱又贷不到款的尴尬局面。我们认为中小企业要解决筹资难的问题需从长远发展和现实来看问题,既要注重内部积累,提高企业竞争力,又要以诚信为本,提升企业社会诚信度。

(一)政府大力支持企业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从财政、税收、政策性贷款和直接融资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特点,选择政府采购、担保、减免税、利息补贴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支持。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随着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信誉的提升,必定有越来越多的居民愿意把储蓄转化为投资。

(二)多方合作,建立共赢局面。企业申请抵押贷款,主要困难是企业产权界限模糊和价值难以评估,这需要多方协作:一是银行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征询系统,降低信贷准入“门槛”,让更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得到资金支持;二是完善信用评级制度,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中小企业评估体系,贴近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行业自律;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社会诚信,完善服务,建立各类信用评级制度,广泛开展“信用户”、“信用乡镇”、“信用企业”的评定活动。建立以查询、评估、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档案,从严规范其经营行为;四是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贴近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在营运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困难,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便捷贷”等更多金融产品出炉。

(三)建立中小金融机构。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

金融市场越来越细分的今天,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加贴近企业,降低目前各商业银行实行的受权受信制度的门槛,另外这种金融机构专门从事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更加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企业和银行的共同健康发展,从而达到企业和金融业和谐、互利的共赢局面。

(四)鼓励企业采用民间借贷行为。我国是一个比较重亲情的国家,亲戚朋友之间的相互接济常被视为一种美德。在新的形式下,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创业者向亲朋好友借贷的措施,以建立一条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民间融资系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可以采用私人借贷、民间招商、企业内部自筹、个人财产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

2016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2016年融资方案 第四篇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

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 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贷款限额、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资信;

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所建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 6、已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五、保证责任范围

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生的金额及费用; 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乙方收妥之日止。

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

2、积极协助甲方将已交付的期房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 4、每笔贷款客观真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

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答复。

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借款人。

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虚假销售。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 1、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

2、已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 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限制,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qr—7.5—03—01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篇2]

甲方(经销商):

乙方(银行)

为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的特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弟一条:甲方为乙方开展汽车按揭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负责汽车消费市场的开拓,目标客户的选择,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设立结算账户,营销资金通过乙方结算,并保证将购车首付款(购车总价35%)及时足额存入该结算账户内。

第三条: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购销合同》、首付款、相关贷款资料。经审查购车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才能向甲方出具《贷款通知书》,对以上材料不全的,乙方不发放贷款。

第四条:乙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甲方做好目标客户的资格,资信调查工作,并负责贷款合同公证、车辆抵押等手续。甲方对于销售的车辆有义务提供工商验证、检测、缴纳附加税,车辆牌照等配套服务,并保证只有在办理完车辆入

户上牌手续后方可将车钥匙交给购车人,另将车辆发票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于办理完车辆牌照10日内一并交给乙方,并将有关手续交乙方一份建档,否则,不能按时发放贷款,及其他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必须按购车额10%逐笔存入风险抵押金。甲方需开设专户管理,平时不能随意支取。

第六条:如果贷款(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合同到期,甲方无条件用风险金归还贷款本息,同时必须在当月内补齐所用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金。

第七条:如果购车人有一户或者一户以上累计三个月不还款,乙方有权停办贷款业务,抓紧追款,追款甲、乙双方紧密配合,追缴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待款项归还后,再恢复业务办理。

第八条:由于甲方销售车辆的质量问题(以厂家的三包标准为准)导致购车人不愿意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应及时归还购车人所欠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第九条:由于甲方的故意违法行为或与购车人恶意串通导致购车人不愿或不能及时足额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甲方全部负责承担偿还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的贷款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利率政策等相关信息;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反馈汽车销售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第十一条:如果发生纠纷或者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另行续签。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在有效期内签定的有关条款文本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甲方(经销商):

代表:

乙方(银行):

代表:

年 月 签约地点: 日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篇3]

编号: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分(支)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的________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________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_______万元,贷款最高成数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二条 根据 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块编号为 ,土地面积约 ,定名为 ,总建筑面积为 ,有住房___套,有商用房___套,预计售房款约为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 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 账户上。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的监管期限自第一笔预售款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帐户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

第七条 为确保贷款的安全和抵押物的完整性,乙方必须每季度前 天内填列“开发商监管帐户收支计划表”,甲方有权监督其工程款使用情况。用款的原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背用款原则,擅自动用专户款项的行为属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信贷制裁,或诉诸法律。

第八条 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_%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

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

第九条 乙方同意将甲方提供按揭贷款涉及的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所属物业的租金收入、管理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并要求按揭项目下的物业管理单位到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物业管理单位统一为住户到甲方办理代收代付各项费用的业务。

第十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借款协议设定的抵押物,销售前没有设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

(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_份。乙方不得另行增加合同副本,否则,甲方可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为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在厦门地区互相支持配合,发展业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和金融领域的业务合作及产品创新。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包括与经甲方授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住房金融。开展一、二手房按揭业务领域的合作。甲方为乙方推荐一、二手房按揭业务,乙方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甲方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支持,为此:

1.1甲方同意在乙方向符合条件的甲方客户提供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过程中提供房地产中介代理服务,并向乙方承诺和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代理房产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等义务(以下简称保证义务);该项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为自乙方与甲方客户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借款合同》项下抵押房产之《土地房屋权证》、《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并交由乙方执管之日止;为此甲方同意在乙方开立保证金帐户,保证金余额不低于 万元,保证额度(即甲方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每笔保证义务所涉及的《借款合同》总额)不高于保证金余额的 倍;

1.2乙方承诺为甲方推荐的二手房按揭客户提供限时服务,单笔二手房按揭贷款成数最高七成,期限最长20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甲方推荐客户的借款需求;

1.3甲方向乙方推荐其他与住房有关的个人贷款业务,如住房装修贷款、个人综合消费额度贷款等;

2、金融配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加盟店提供相关的金融配套服务,包括存款、资金结算、短期融资、理财服务等;

3、营销合作。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销售网络为对方产品提供营销合作;

4、资产处置。甲方利用其21世纪不动产销售网络为乙方资产处置提供价格咨询、变现处理等服务;

5、其他有关的业务合作。

三、甲方同意在乙方开立帐户,有关交易保证金、代理房产交易的款项等通过该帐户结算。

四、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对于通过共同开展业务活动或授权行为或其它任何渠道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承担严格保密的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为双方在房地产及金融领域的双边合作框架。合作期限为二年。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要更改协议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如不能达成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于厦门市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篇5]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长会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个人房屋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合作的房屋项目名称为,坐落于单县路(街)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约,总建筑面积约为,住房套,商用房71套。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项目及手续的合法合规、完备。保证提供的与购房借款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甲方作为乙方销售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个人房屋贷款额度,贷款最高成数不超过%,单笔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年,贷款用途只能用于贷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

第四条甲方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合同向购房贷款人提供房屋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贷款人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作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借款人在《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五条乙方应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帐户,承诺将购房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以及甲方向购房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全部存入该帐户(在办理此项按揭贷款项目之前的首付款除外)。

帐户名称:

帐号:

乙方承诺上述资金首先用于本协议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需缴纳的有关税费证明。

第六条乙方同意为购房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有关担保事宜按照《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全部按揭贷款总额5%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帐户名称:

帐号: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贷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扣除偿还每笔违约款应还款部分,乙方应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被扣除的款项。

第七条乙方负责及时办理拟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在房产竣工验收后,及时办妥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他项权利证),并将购房借款人的上述权利证书交与甲方保管。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补充修改,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对于在原协议执行期间已发放的个人房屋贷款,不得因协议更改而放弃履行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2016融资担保业务发展调研报告
2016年融资方案 第五篇

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之一。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各级政府从2016年下半年起相继成立或引进了一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功能的担保公司,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但由于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反担保条件要求严、银行合作准入门槛高、中小微企业资质差、监督管理难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银企担”业务发展远低于当初成立或引进担保公司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担保倍数放大功能的作用。在当前货币政策定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抵押担保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5家,其中1家财政注资成立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和4家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9600万元,其中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4家民营担保公司最大1家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余均为1000万元。担保公司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融资52笔,金额3455万元,对辖内企业和个人融资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银企担三方业务合作业务量只占我县当年社会融资总规模的1.1‰,离我县引进或成立担保公司的宗旨和预期相距甚远。

二、“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调查显示:辖内银行业、担保业和中小企业都有较强的合作意愿,也曾做过尝试,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等因素的制约,“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1、反担保条件要求严。中小企业遇到资金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到银行贷款。但由于抵押担保物不足,被银行拒之门外,转而求助于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担保公司同样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俗称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条件几乎和银行对等,也要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登记;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调查审批条件甚至比银行还严。中小企业之所以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是担保公司较银行的担保条件相比相对较低:一是抵押物较银行宽松,如可以将中小企业的部分财产“打包”抵押;二是抵押率较高,如中小企业的房产在担保公司可按80%抵押,比银行高20个百分点;有如,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担保公司可按50%抵押,比银行高30个百分点。即使这样,中小企业仍然达不到反担保的要求,导致“银企担”合作流产。

2、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准入难。据调查,除有财政背景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与辖内金融机构有合作外,其余4家民营担保公司均未与辖内金融机构就银担合作事项进行签约。究其原因:一是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农信社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其余金融机构均要求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截至2016年底,我县实际注册2000万元资金以上的担保公司只有一家;也就是说,只有1家民营担保公司达到了与银行进行银担合作的基本条件;二是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审批权限。据调查,辖内金融机构的银担合作机构,都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工行、农行有与瑞嘉担保公司合作的意愿,但目前尚未审批。受上级行授权管理制约,在主管部门没有政策的情况下,无法与民营担保机构合作。三是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有的银行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银担合作准入条件、承保比例、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据辖内某担保公司反映,辖内担保公司有与某金融机构合作的意愿,但该金融机构首先要求担保公司合作前必须预存2000万元在该金融机构的账户上,并且不能动用,且不能转为保证金。

3、银担合作意愿不强。现行担保公司银担业务的收费标准是担保金额的1-3%。按最低标准收费,担保公司利润较担保公司开展其它担保业务相比较低,而按较高标准收费,中小企业则难以承受。据调查,担保公司开展一定量的银担业务是担保公司年检合格的必备条件。在此硬性条件的制约下,担保公司被迫主动寻求开展银担业务,以取得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

4、中小企业资质差。据调查,该县的中小企业资质差,大部分中小企业厂房是租赁的,部分有厂房的也没办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除机器设备外,少有其它担保抵押物,难以达到银担要求的担保或反担保要求。

5、监督管理难到位。一是从《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归口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政府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门“金融办”和日常监管部门“民企局”及其它监管部门。目前县政府虽已确定民企局为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但民企局缺少符合专业资质监管人员的实际情况使得对担保公司的监管,离规范履职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目前虽然说有金融办、工商、民企局等多部门监管,但实际上谁也难管,以致于出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处罚标准制度缺失。按《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担保企业增资扩股、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收取保费、担保责任余额超规模、不按规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不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制定相关的处罚标准,导致难以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

三、加快发展“银企担”业务的路径选择

1、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担保公司要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一是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根据其风险情况,按照其贷款额的50—90%的比例提供反担保;二是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⑴采取多家中小企业“联保”方式进行反担保,既能降低反担保风险又可降低费用;⑵将反担保的种类扩大到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大宗耐用消费品、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等,以增加反担保的种类;三是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逐步实行信用担保;四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注资担保公司的“龙头”示范作用。与银行签约已开办银担业务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逐步实行信用担保等方面要有所作为,起带头作用,以形成以点带面的正向导向效应。

2、积极帮扶担保机构。一是大力宣传,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融资性担保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应通过电视、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咨询、注册、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担保公司;二是监管部门除及时为各担保公司转发各种有关政策文件外,还要针对新办担保公司处于创业初期的实际情况,及时安排专人帮助各担保公司制定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及时提供给担保公司,利用各种途径向企业推介担保机构;三是对地方政府自办的担保机构,要千方百计加大注资力度,壮大担保基金,利用基金的杠杆原理,力促担保业务做大做强;四是逐步完善财政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将中小企业纳入风险分担体系,当中小企业提供反担保时,财政给予一定政策优惠。五是辖内金融机构要积极寻求与担保公司合作,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降低民营担保机构准入银担合作的限制性条款。

3、调动“银担”合作积极性。一是各监管部门在加强对辖区内担保机构进行监管的同时,要千方百计贯彻利用好上级行有关对辖内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奖励补偿措施,引导调动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合作,扩大担保业务量稳定增长。引导担保公司合法兼并重组,壮大担保实力。同时也要引导担保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二是适当减免担保企业需要缴纳的有关税费,降低担保企业相关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4、有效监管,规范担保机构运作。一是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机构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制度和监管记分制度,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及时提醒担保公司注意风险控制,切实维护辖内担保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对偏离主业,非法经营金融业务行为的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对有的担保公司假从事融资中介服务之名偏离担保主业,受托投资,受托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发放高息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予以严格监管,维护好金融秩序。

5、规范整顿,确保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担保机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依法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确保担保公司健康发展。

6、中小企业要提高整体素质,改善其自身融资条件。一是中小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小而专、小而特的发展之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良好。二是强化信用意识,提升信用等级。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主动参与银行信用评级,为银行提供经营信息及能真实、充分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会计报表,保证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连续性,不断提升信用等级。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经常性的沟通联系,熟悉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创造条件满足信贷要求。

7、进一步降低费用。对银担合作信贷,银行利率要不浮动或少浮动;担保公司要按最低费率收费,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2016企业局融资发展工作计划
2016年融资方案 第六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实施“四项计划”,强化“一个基地、六个平台”建设,从企业最急需的事情入手,以扶持企业为基础,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抓服务,干实事,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而努力。主抓五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融资,抓企业最急需的事情。(一)与商行、中行、浦发、民生、招行等合作,采取互联互保、集中担保等模式,推行专题式的小微企业集合贷款。(二)继续推行中小企业过桥还贷,全年预计为家企业实现过桥还贷额亿。(三)探索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争取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四)推行144个重点中小企业贷款项目银企对接和跟踪落实。(五)政策引导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扩大担保贷款。(六)搭建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网,建立优质企业客户向银行和担保公司推介、银行新型融资业务向企业和担保公司推介、担保公司业务向企业和银行推介三项新制度,为企业、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搭建信息共享、信用共享、互联互通的融资对接平台。上半年将144个重点中小企业贷款项目、3个“30”企业信息、特派员企业信息、协会企业信息、省融资库企业数据和银行信息、担保机构信息及投资机构信息输入建库,下半年与中小企业服务指南》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将全市中小企业信息纳入数据库。

二是抓创新,抓中小企业的生命力。(七)加强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工作,大力提升已认定研发中心的科技创新能力,年内认定一批省、市级研发中心,开展“一企一技术”建设活动示范单位评选;(八)推进中小微企业“30+30+30”培育工程。在重点中小企业“30+30”培育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对30家重点微型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中小微型企业梯度推进发展的新格局。开展五个重点专项服务:项目申报、融资对接、学习考察、素质培训和人才用工。举办90家入选企业“新技术、新成果、新项目”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九)组织企业申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洽谈会,鼓励引导企业与有关科研院校建立合作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技术进步。(十)培育重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镇创新能力,扶持产业集群物流仓储包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关键环节,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三是抓扶持,杠杆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实体经济。(十一)积极跑省进京,用足用好中小企业11项工作手段的11个扶持政策,做好固定资产项目储备、信用担保中小微业务日常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业务日常监管,从结构调整、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等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及提升管理能力、研发能力、专利申请等企业提高素质补助项目上实施重点倾斜,鼓励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实体经济。

四是抓创业服务,深化保护中小企业发展行动,营造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创业环境。(十二)召开全市中小企业工作会议,表彰发展先进典型,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十三)编制2016《中小企业工作手册》,收录我市中小企业最新情况、服务手段和扶持政策,发放企业、银行及担保机构。(十四)开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筛选创业辅导、素质培训、融资担保、信息化、管理咨询及行业协会等优秀服务机构入驻,赋予配套政策,实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网、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三网有机融合,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十五)加强中小企业素质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与优秀服务机构合作,创新培训模式,开展企业现实需要的专题培训活动。

五是抓市场开拓,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十六)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及各种行业展会。(十七)引用直邮服务中小企业等手段拓展品牌宣传力度。(十八)大力推广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电子商务推广工程,完善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海参、海洋食品、渔具、家纺四大产业集群电子商务销售网络,探索地理标志连锁加盟授权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加强B2B2C分销直销平台推广应用,不断增加服务产业集群和企业数量。(十九)联合市邮政局编印《中小企业服务指南》,将全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的企业简介、地址电话等全部收录其中,并提供道路交通、餐饮住宿、列车航班、公交出租、银行网点、设备维修等全方位的服务指南,做到“将企业推向社会、让社会了解企业”,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二十)做好“中国钓具之都”授牌工作,承办全国钓具行业联席会议,借助媒体加强宣传推介,提高“中国钓具之都”集群品牌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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