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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考核实施与2016目标策略
饭店与餐饮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服务型行业,人力资源是第一要素,然而近几年来劳动成本不断上升,用工荒现象日益凸显,流失率不断上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绩效管理,而绩效考核是计算企业的合力的过程。有效的绩效管理,将快速提升员工工作主动性、增加人均效能、降低员工流失率、完成团队执行力。值此,11月25-27日将在北京举办饭店业2015年度绩效考核实施与2016目标策略实战专题研修班。通过科学的方法打造高绩效团队,实现经营业绩综合提高,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一、通过本次培训将解决哪些问题?
- 绩效考核平均主义
- 公司政策是强制分布,但感觉很难执行
- 考核很难做到客观评价
- 绩效面谈走过场,不知道怎么谈/谈的效果不好
- 2015年年度考核指标项目找不准
- 2016目标制定
- 从目标到实际行动之间很容易脱节
- 提升人均效能
- 降低员工流失率
二、培训形式
三、 培训内容
1. 做好价值链分析是绩效考核的基础
- 价值链的三个层次
- 构建绩效体系的四个步骤
- 从业务战略到考核设计
- 设计部门价值链
- 梳理优化部门工作模块
- 实战:建立公司/部门价值链
- 建立工作要项划分标准
- 细化工作内容
2. 做好2015年度考核
- 为啥要考核?
- 年度考核要评价的四个维度
- 业绩考核实施要点
- 编写2015年年度工作总结
- 设计考核表和权重
- 统一打分标准
- 建立上下级联动的正态分布机制
- 依据工作结果进行打分
- 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 设计员工绩效改进计划
- 利用任职资格机制评价员工的专业水平 - 如何评价员工的态度
3. 梳理2015短板/设计2016目标
- 从价值链找短板
- 短板的二个层次
- 梳理短板的三个核心要素
- 评估2015工作重点和方向
- 依据平衡计分卡设计KPI项目
- 设计具体目标
- 设计权重
- 建立浮动奖金与目标完成挂钩机制 - 组织公司级评审
- 签署责任状
4. 设计部门年度业务策略
- 何为策略?
- 策略的两级要求
- 从策略到行动计划
- 策略选择的三个要素
- 设计公司整体策略
- 设计各个业务条线策略
- 规划和设计部门业务提升项目
- 评估策略落地实施可能性
5. 编写年度计划
- 年度策略必须落地到实施计划
- 设计年度的三个步骤
- 建立表单目录
- 开发表单模板
- 组织部门员工编写/年度目标落实到月度计划 - 评审年度目标与年度计划的匹配度
6. 目标及策略分解到各个岗位
- 从部门目标到岗位目标
- 设计岗位考核机制(季度/月度)
- 设计岗位考核指标
- 设计基于结果/过程结果/扣分制的考核模式 - 评估现有员工的专业胜任度/工作态度 - 与员工做好绩效指标沟通
2016年绩效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客观评价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下称分公司)经营者的工作绩效,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分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分公司经营者的任免、奖惩和薪酬等提供依据,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参考上级对公司领导的考核办法,结合公司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二、考核的对象和周期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分公司经营者(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其余人员由分公司参照公司的形式自行制定考核方案。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分公司经营范围、职责及权限
(一)经营范围
梅江旅游服务;船舶租赁、包租船;旅游游船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保洁清洁服务;国内贸易,物资(油料)的采购供应。
(二)主要职责
1、全面履行对社会的服务承诺。
2、保证乘客的安全,并有责任为乘客提供干净、方便、优美的乘渡环境。
3、负责做好分公司旅游服务、包租船业务。
4、负责营运与服务产品市场与业务开发、营运管理、营销管理。
5、负责技术应用、管理,船舶机务管理,船舶保养、船员证书年审。
6、负责分公司营运现场管理,交通、生产安全。
7、负责分公司统计、票务、总务、人事调派、船舶调度、服务工作。分公司劳动用工、劳动工资、劳动奖惩、生活福利管理。
8、负责分公司码头、候船室标识与警示标志。
9、负责分公司材料、物资、油料采购。
10、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生产、生活污水收集。
11、负责分公司船舶、办公大楼以及各种生产设备资产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以及台账登录。
12、负责分公司党、政、工、团工作;卫生、消防、综治、廉政、计生等工作;员工思想动态和维稳工作。【2016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13、完成与公司签定的各项责任书指标工作。
1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上传下达的义务。
(三)分公司的权限
分公司在接受公司领导和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享有以下权利:
1、营运生产权
在实现公司的社会承诺前提下,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航线结构和运力、调整航班时间;有权向公司建议调整航线;有权对外包租船只。根据分公司经营状况调整生产结构。
2、人事调度权
分公司有权对本单位全体员工依法进行人事调度,实施人事管理(包括按
章奖惩),分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航行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架构,核定一般管理人员、一线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和职数,并对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但需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3、财权
分公司有权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批的规定,有计划地使用成本,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4、分配权
分公司可根据公司核定的含量工资总额,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二次分配公平优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分配方案。
四、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两部分,即基本年薪考核和效益年薪考核。
(一)基本年薪考核
按各单位上年度在职人数和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划分不同档次,相应确定分公司的基本年薪为9.6万。
年终公司将根据《基本年薪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表1)对分公司经营者基本年薪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不能达到100分的,每扣1分,经营者的基本年薪将相应扣减1%,如此类推。基本年薪考核主要指标说明如下:
1、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要求分公司确保公司交付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合同管理情况
要求分公司按公司规定办法和流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项一票否决的指标。要求分公司完善安生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年不允许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行车责任事故、船舶交通责任事故、职工伤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等)。
安全生产按分公司与公司签定的
书》进行考核,全年考核达标,公司按责任书对经营者进行奖励;不达标的扣经营者基本年薪10%。如分公司需对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励,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审核,由分公司给予奖励,奖金由分公司负责。
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所从事的活动。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章操作,目标是达到零违章。违章性质的定性以公司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度及办法为准。
如分公司发生因重大违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查处造成公司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公开批评、处罚或被媒体报道,造成公司声誉受到损失的,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的,经营者效益年薪全扣,发生第一宗,另扣罚基本年薪25%,第二宗扣罚50%,第三宗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因分公司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4、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的《水上客运服务过程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评价管理办法》、《不合格服务控制程序》、《服务事故性质划分及处罚标准》执行。要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员着装整齐(标志服)、持证(包括佩带工号章)上岗、安全文明驾驶,履行服务承诺,及时高效处理乘客投诉。
(1)顾客满意度
以去年平均的顾客满意度调查为基准,要求要比去年的顾客满意度有所提高(最终以公司确认为准)。
(2)营运服务
营运服务考核按公司进行
的年度运营服务考评分为依据(3)服务设施合格率
船舶服务合格率100%。分公司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船舶等设备设施100%完好。公司对船舶修理费进行单列考核 (全年船舶修理保养费:4万元) ,超支部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如分公司需使用历年节余的修理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修理节余部分全额预留作下一年度使用,实际使用不足4万元的考核仍按4万元计算。
(4)顾客投诉处理率
要求服务投诉机制健全。年度服务投诉率、有责服务投诉率控制在:投诉率为万分之一,有责任投诉率为十万分之一。投诉率=投诉人次/客运量;有责任投诉率=有责任投诉数/客运量;有责任投诉是指被投诉的事项中存在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未能尽责的事实。
(5)重大服务事故
重大服务事故为零,不充许发生重大服务事故。若发生重大服务事故(服务事故的界定见一体化管理体系工作文件中《服务事故性质划分及处罚标准》),且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及公开批评,或被媒体报道造成公司声誉受到损失的,经营者效益年薪全扣,发生第一宗,另扣罚基本年薪25%,第二宗扣罚基本年薪50%,第三宗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5、年度重点工作
要求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执行,2016年重点工作是减亏,三年内扭亏为盈。
6、环保工作 行考核,全年考核要求达标,考核达标,公司按责任书对经营者进行奖励;不达标扣
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好全局2016年度各项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改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县局的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考核任务
1、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好各股室站队的关系;及时处理公文,做好文件的撰写、缮印、对稿、归档、保密、会议记录、劳动工资、人事调配、干部职工报表等各项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机关内部活动;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车辆安排、来往客人接待工作,确保全年的行政运行成本在去年基础上递减20%;督查县局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营林股: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法》、《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造林绿化意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再造秀美山川,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核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检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完成“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造林4.35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93万亩、山下平原造林0.42万亩;
(2)完成义务植树绿化点的幼林抚育500亩;
(3)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并抓好县直机关单位“3·12”植树节示范点造林400亩,湿地公园认种认养基地60亩;
(4)完成育苗30亩;
(5)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
(6)完成中幼林抚育4万亩;
(7)建立以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10000亩并组织实施;
(8)完成全县机关干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植树基地3000亩;
(9)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0.7万亩;
(10)向上争取营造林项目。
3、林政股:宣传贯彻和执行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计划,进一步抓好封山育林、改燃节能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搞好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好林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站完成好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办案程序,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抓好各项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宣传执行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加大对饮食服务行业、野生动物驯养单位、珍贵树种培育单位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珍贵树种以及无证贩运野生动物及名贵树种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股: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制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抓好落实;辅导各基层站的财务工作,监督其执行财务制度,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票据的领核、收发及缴存工作,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及专项资金的帐务核算,并提供财务报表;搞好本系统的综合统计测算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森工股:搞好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时向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报送所需文件、资料、报表,做好多种经营、林区公路、技改项目的申请工作;组织储备调运防汛所需的木材和毛竹;抓好全县森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林场改制工作;搞好全县的商品木材、柴炭经销业务管理工作,做好木、竹及木竹成品半成品经营市场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制的收尾工作和负责国有林场县城剩余房屋土地的管理及租金的收取;指导森林公园管理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完成212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稽查队:督促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据《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木材来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木竹柴炭运输的检查,发现违章运输的行为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森防站:宣传贯彻森林检疫法规;及时制订森防检疫工作制度;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作出及时准确的预测预报,发现虫情疫情及时进行防治;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的监测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争取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及时报送各类文件资料及报表;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森防科技知识;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5‰以内;
(2)无公害总体防治率达到80%;
(3)种苗产地检疫率、木竹材等调运检疫率达到100%以上;(4)测报准确率85%以上。
9、防火办: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教育,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批示和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领导成员到工作联系点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及时通报森林火险天气、火灾信息;严格审批造林整地等生产性用火;根据天气情况建议政府发布禁火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制订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调度、协调乡镇政府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及时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建立健全火灾火情信息台帐;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专业队的组织与管理;指导各乡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验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育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口计划并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做好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保证各项任务都能达标;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当年的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2)环孕检率达到100%;
(3)“四术”落实率达到100%。
11、公益林保护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搞好145.38
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公益林森林资源样地调查和检查,健全各项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建立并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和护林员的管理培训,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使用和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管理有关资金;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退耕还林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拟定退耕还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制订退耕还林规划、年度计划及作业设计,组织全县退耕还林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调度统计、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协助各乡镇场抓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阶段性核查验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木材检查管理站:木材检查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力打造我县木材检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行业新形象;督促木材检查人员忠实履行检查职责,根据各站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林地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林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林地利用规划,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林地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按照权限依法审查、核实、报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林业调查设计队:认真搞好2016年度伐区作业设计,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收费,严把质量关;做好林改后期工作,对林权证予以及时纠错、改证、补证;做好林地流转的评估服务和权属变更工作;做好林权所有者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服务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的疑难问题,认真调查、公正调处山林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操作规程;做好全县林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宣传办公室:认真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林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做好林业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联系新闻单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收集好有代表性的图片及资料;组织好局机关刊物的编辑印刷与发送;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招商招工办公室:完成好县局的招工招商任务,及时报送招商招工各类报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林业技术推广站(油茶办):认真抓好油茶等优良品种以及其他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利用现有条件抓好林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油茶基地管理、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做好潋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0、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一办理县林业局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受理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理论及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学习要有笔记,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
(2)各股室(站、队)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制订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及职责,并将各自职责张挂在墙上,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3)考勤考核制度:各股室(站、队)要坚持考勤考核制度,并建好考勤考核登记表,由局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股室(站、队)考勤情况。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缺席一次扣工资30元。请假需先写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的由股室(站、队)负责人核准,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核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核准。请假不得超过批准天数,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如超过批准天数,则按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除工资50元;一年旷工达到或超过12天的,则扣除一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爱,不准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不准贪污挪用,侵占公款;不准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涉足色情场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5)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林业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工作期间不喝酒,严禁酒后执法,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
2、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一是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摒弃各种错误的、有害于事业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三是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同志关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及工作效率。
三、奖惩制度
县局干部职工必须紧紧围绕县局2016年度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模范遵守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工作出现差错致使事业遭受损失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比例扣除工资。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016年度的任务数参照2016、2016、2016、2016、2016年度完成数结合资源情况、今年全局收支情况和刚性支出增加情况确定。林政股、野保站、设计队、森防站、森工股、绿化办、扑火队在执法收入及创收收入中按总收入的18.24%提取包干经费、林地办按总收入的19.95%提取包干经费(包干经费包含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车辆修理费、误餐补贴等费用)。以上各股室未完成任务的按总收入的8.5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总收入的20%提取包干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任务部分的收入按28.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超出任务部分总收入的25%提取包干经费)。
(2)没有经济管理目标并已完成各项任务的股室的奖励,视年终全局整体经济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3)各股室(站、队)每年需完成2篇以上稿件,没有完成的按照县局《局宣传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奖惩。
(4)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局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奖惩。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县委编办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县委编办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考评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编办主任按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计分,编办副主任考核计分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考核分值的平均分。
二、考评内容
目标管理及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和工作业绩等五个方面,其中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工作纪律、文明形象为共性目标,工作业绩为职能目标。
三、考评方法
(一)成立目标考评领导小组。由办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全面工作,办综合科负责落实各项考评具体工作。
(二)实行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目标管理及效能建设考核评价分为民主测评和集中考评两部分,设总分100分。其中,民主测评设分值100分,测评方法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在听取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及1.3:1:0.7:0的权重进行计分;集中考评设分值100分,考评方法是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目标考核细则逐项打分。最后,按照民主测评得分和集中考评得分各占总分50%的比例计算出来的结果即为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
(三)严格考评工作程序。1、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2、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3、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考评;4、计算个人综合得分;5、向个人通报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
对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发放全额效能考核奖金2400元,并对其中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上级予以表彰,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分90-95分(含90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300元;对综合评分85-90分(含85分)的,发放目标考核奖金2000元;对综合评分85分以下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对表现特别差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凡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的,扣发全额目标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属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2016年党建工作意见》精神,促进我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
根据中共县委《2016年党建工作意见》,实行分块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便于操作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准确考评,全面推动和促进我镇党的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二、农村党支部内容和分值
考评对象:各村(居)党支部
(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40分)
1、加强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村“两委”班子运行正常,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工作能力突出,上级布置的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党建工作机构健全,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配备了村级后备干部。严控村干部职数,杜绝了临时聘用村干部(8分)
2、加强农村党小组长和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建立激励保障措施,按每月50元标准兑现发放村民小组长工作补贴。各类台账规范完整。(5分)
3、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全面落实。制定了任期目标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村干部目标管理考评。有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10分)
4、抓好“一村一档”工作。配备档案盒柜,分7大类建立村级党建工作档案。(10分)
5、农村社区党建推行了“123”工作机制,党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和3个群众服务站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作用发挥好。城镇社区建立“和谐社区126”等党建工作机制,有机构、有人员。(2分)
6、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达到有办公桌椅、有标准旗杆、有电教设备、有上网的电脑、有图书阅览室、有“三送”工作室等“六有”要求。(5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40分)
1、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按照计划发展党员,实行了“公推选优”、“票决制”和“公示制”,做到了程序要求、操作流程、资料档案“三规范”。建立了优秀青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新发展党员五本台账。按照3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双带能力强的要求,每村至少重点培养了1名“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集中培训,落实了跟踪培养措施。加大党员“五发展”工作力度,建立了党员“五发展”台账。(15分)
2、健全和落实党员权益保障机制与党内关爱机制。建立了关爱困难党员“一卡通”制度,评审符合程序,“一卡通”证发放到位。春节、“七一”期间开展了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活动,慰问面达100%。全面推行了“五必访”、“三必须”制度。(5分)
3、加强了流动党员管理。落实了流动党员定人定期联系制度,流动党员台账、工作制度健全完善。(5分)
4、开展了党员“先锋创绩量化积分”和“定区联户”活动。定期对党员进行量化积分考评,开展了“述绩”、“亮绩”、“评绩”、“定绩”工作。每名有履职能力的党员在责任区联系农户15户以上,帮助群众解决1个以上实际问题。有关文件、台账规范完整。(5分)
5、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尤其是党员电教及远程教育工作,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的活动正常。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教育培训农村党员,建立了远教设备和站点管理员台账,站点管理员熟练操作和管理维护设备。实施选学积分制,建立了选学簿、选学目录等。全面推行了“远程教育+Ip广播”学用模式,所有村安装了Ip广播。(10分)
(三)日常组织工作落实(10分)
严格按照镇党建办要求时限报送材料,不拖延,不漏报错报。认真做好党员信息更新和完善,及时足额完成党费收缴任务。
(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新创特加分项目(10分)
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创新工作或党建工作业绩突出,代表镇党委接受上级检查、视察的党支部给予鼓励。具体加分内容和标准见考评细则,此项加分10分封顶。
三、机关党支部考评内容和分值
考评对象:镇机关党支部、中心小学党支部、中心党支部、卫生院党支部、老干办党支部、海信棕榈花卉党支部、高桥煤矿党支部、合成煤矿党支部
(一)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30分)
1、党支部支委会健全,委员分工明确且通力合作。(5分)
2、支部组织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二次。(5分)【2016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3、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且会议记录齐全。(5分)
4、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小结工作布置任务。(5分)
5、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记录。(10分)
(二)党员管理和教育(35分)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10分)
2、积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本单位年党员受教育面达95%以上。(5分)
3、开展了党员“先锋创绩量化积分”活动。定期对党员进行量化积分考评,开展了“述绩”、“亮绩”、“评绩”、“定绩”工作。(5分)
4、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按季度上交党费。(10分)
5、加强流动党员、离职员工党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将流动党员、离职员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或就业单位。(5分)
(三)党员发展情况(25分)
1、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按照计划发展党员。(5分)
2、实行了“公推选优”、“票决制”和“公示制”,做到了程序要求、操作流程、资料档案“三规范”。(10分)
3、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按期办理转正手续。(5分)
4、建立了优秀青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新发展党员五本台账。(5分)
(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新创特加分项目(10分)
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创新工作或党建工作业绩突出,代表镇党委接受上级检查、视察的党支部给予鼓励。具体加分内容和标准见考评细则,此项加分10分封顶。
四、考评方法及有关要求【2016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1、考评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镇党委从党建办、镇纪委、新村办、危改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一套标准”、“一把尺子”进行考评。
2、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法,依据评分细则逐项评分。考评工作即要看工作举措、创新、氛围、成效,又要结合原先的工作基础看持续发展的潜力,注意定性与定量的结合。
3、考评奖惩。考评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的原则确定奖惩名额,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考评前三名的党支部,由镇党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且有明显进步的党支部,镇党委表彰三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步奖;对考评得分在基准分10%以下,且排位在后三名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