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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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一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

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二篇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三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管干部原则;

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主集中制原则;

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 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体健康。

第三章 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 到下列情况,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1.位出现人员空缺;

2.构调整、重组,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3.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4.他需要竞争上岗的。

第八条 拔任用科级干部,应遵循以下程序:

1.制竞争、竞职上岗方案;

2.布选拔任用通知;

3.织符合条件者报名;

4.织报名人员竞争、竞职上岗演讲,并进行民主测评。

5.据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被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任人选;

7.公示;

8.公示期满后,经领导班子及党组研究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任命结果。

第四章 交流轮岗

第九条 建立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交流轮岗的对象主要是:

1.因工作需要交流轮岗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

3.在一个部门工作时间长、按照规定需要交流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和轮岗的。需要交流轮岗的科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向领导班子、党组通报,然后由领导班子、党组统一安排、调配。干部的交流轮岗要有利于对干部的培养,有利于工作的推进,有利于干部发挥所学专业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准个人决定干部任用,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定;

2.组织研究同意之前,不准向任何人泄漏任何情况;

3.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4.导干部不准要求选拔任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

第十一条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下列规定实行有效监督:对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申诉;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办事制度,自觉接受【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细则》由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三篇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6机关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四篇

机构改革后,为进一步深化组织人事制度,实现我镇机关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要求

我镇内设或所属的股级机构正副职、副科级机构副职,因机构变化、职位空缺等因素,需要调整和重新任命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并遵守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7.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8.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中层干部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用资格。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一下任职资格:

1.竞争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在副职职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或连续工作满五年;竞争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工作三年以上。

2.事业编制同志原则上按照职称所在部门报名竞争上岗,如有跨部门交叉竞争的,原有部门的职称作废。

3.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最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6.达到规定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要求。

极少数情况特殊、工作特别需要,或上级法律、法规有要求的,经报组织部门同意后,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适当放宽。

三、职位设置

根据我镇部门实际,经镇党委研究,需进行竞争的职数有15个,其中正股级职务8个,分别是: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编)、

妇联主席1名(行政编)、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计生站)副主任3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农技站、农机站)主任1名、

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原经管站、统计站)主任1名、

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原经贸站、社会事务服务站)主任1名;

副股级职务7个,分别是:

团委副书记1名(行政编)、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

四、竞争上岗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到组织办报名,领取登记表,过期不候。报名人数与竞争的职位达不到2:1的,该职位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并允许竞争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此外,符合相关资格的干部可同时填报2个不同职位,填报2个职位的领取2份报名登记表,16日下午4点前送交李书记办公室。

2.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报名结束后,根据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在全镇机关干部会议上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投票。投票结束后,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情况,在民意比较集中的人员中确定竞争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开。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职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能力。采取集中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由指定部门确定考试内容,监考人员由党委会通过。笔试成绩张榜公开。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5分钟,总分100分,考官由7人组成,举止仪表、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各占20分,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会后张榜公开。

5.民主测评:面试结束后,召开全镇机关干部会议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副科级以上干部评分和机关干部评分各占50%,所得分数为竞争人员的最终测评分数。

6.提报推荐人选:由组织办根据竞争人员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得分,原则上按各占20%、40%、40%的比例计算竞争人员综合得分,然后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集体研究推荐人选,向组织部门提报,同时报送竞争人员得分情况、单位鉴定、个人工作总结、《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五、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尚未公布的干部人事调整方案、镇党委政府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人事调整方案的内容等在公开公布前均不得对外泄露。

2.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

严禁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禁止干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格按规定的职位和标准配备干部。

3.严格遵守选拔任用程序

镇党委和相关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可变通和简化程序,遇有特殊情况,需对实施方案作出调整时,要提前报组织部门同意。

4.回避纪律

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婚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成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审计、财务工作。

镇党委及组织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或解释执行。

2016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五篇

范文一:县农业局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县农业局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和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本单位作风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与县委的部署要求,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的开展下,我局紧紧按照各项活动宗旨的总体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作风建设成果,为加快全县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1、党性观念不断增强。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和思考,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四风”之害,从思想上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义务,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踏踏实实解决实际问题,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的责任感。同时通过开展“每周一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增强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2、群众观点更加牢固。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刻地理解了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今年,结合“一进二联三上门”活动,我局开展了大走访、大调查,送物质、送温暖下乡活动。在活动中,送种子5950公斤、竹弓子37200根、壮秧剂3780包、强氯精11460克、软盘380件、地膜1630公斤、肥料4075公斤,解决技术难题32个。通过与农户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指导、实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密切了干群间的关系。

3、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把握“实践”特色,把查找和践行问题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解决了大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出差(出国)活动,禁止公款外出旅游。制订出台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改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车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5%。二是专项整治办公用房超标多占现象。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对违规占用的办公用房7间400㎡已交政府统一调整安排给县住建投资公司。三是努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每年发行《农业科技报》10期,每期10万份,为广大农民种田种地提供技术指导;坚持推行农村清洁生产“三项技术”,从源头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今年和县农机局联合在三岔河、深柳、黄山头等乡镇实施油菜机械化全程直播示范近500亩。安丰乡黄家台村与县农开办结合创新项目设计,修建生态环保沟渠,得到市农开办高度评价,且在全市推广;创新方法,成立农作物种植科技指导组,适时发布技术意见,并与气象局合作,开通了“每周气象与农事”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指导农业生产,加强惠农政策及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4、实践活动特色彰显。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好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以“一进二联三上门”的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就家庭人员务农和外出务工、作物种植面积及抛荒、生产资料投入与使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对县乡农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大调查和大走访。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的要求,按照省、市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安排,农业局为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和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服务“三农”上求实效。一是发展粮食生产。加大宣传,采取压单扩双增面与遏制耕地抛荒,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5万亩。搞好专业化早稻集中育秧2万亩,办好早、晚稻万亩高产创建各一个,抓好水稻三项技术推广,扶持种粮大户10个。办好玉米和旱粮示范片各一个,探索我县发展旱地粮食生产之路。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全年培训5000人次,通过培训使新型经营主体熟练掌握基本生产技能与管理经营方法,成为懂技术、会管理、适应市场的农业经营主体,培养“一村一品”带头人,并组织相关技术干部对口定点跟踪服务。三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新技术,及时收集、分析、发布农业信息20条,引进、筛选新型作物及新品种5个。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引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流转土地2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蔬菜、花卉苗木2万亩以上,办好设施蔬菜、水生蔬菜示范点。四是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35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75万亩,推广配方肥2万吨。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公司7家,建立绿色防控示范面积2、5万亩。秸秆还田面积30、3万亩。加强生态沟渠建设,示范生态沟渠。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硬件建设和乡镇农残速测室建设。办好粮食、油菜、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巩固安康、三岔河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搞好水果、基地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完成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3万批次以上。大力查处未标识转基因种子、假劣农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等6个方面的案子。

2、在推进改革上求实效。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农业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主动做改革的支持者。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必然要涉及利益调整,必然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尤其是马上要启动的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机构的撤并,职能的划转,人员的去留,对此大家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大局意识支持改革,投身改革。面对改革,难免有人会感到不适应、不舒服、不情愿,甚至会遇到阻力和抵触。怎么办?还是那句老话:既然自愿到了共产党的队伍中,就要遵守共产党的规矩,按党的规则行事。做到改革立场坚定不移,落实改革责任坚定不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改革。二是积极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量大面广时长的系统工程,县委书记宋云文同志在县委十一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农业问题是一个立足基础、科学管理、建立机制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完善建设美丽乡村的六个长效机制,这六个长效机制,有些工作是由农业局牵头,有些是要我们参与。未来几年,农业系统改革任务相当繁重。在当前情势下,全局各各股站(室)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出现实最紧迫、老百姓最期盼、制约发展最突出、社会各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农村改革事项,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中求实效,努力打造安乡农村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强化统筹协调、调研督查和考核评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蹄疾而步稳”。

3、在严明纪律上求实效。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局各党支部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坚持立规矩、强教育、抓整治、当后盾,抓好工作落实。在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下,各股站(室)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坚决执行;对于本级、本单位的决策部署,要常常监督检查、时时督促跟进,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结果、都有实效。

三、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以解决文风会风问题,建立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完善服务为突破口,建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机关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精简局机关会议、文件的规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班子建设、战略谋划、项目建设、工作作风等重点,建立健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相关意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制度》等制度。围绕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完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落实督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及奖惩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年度业务工作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好现有制度的同时,大力做好制度的“废改立”,紧紧围绕特权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弥补制度缺失,使责权机制更科学、倒逼机制更管用、监督机制更常态,问责机制更严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

2、干部作风得到转变。通过扎实的整改,进一步坚定了班子自信,强化了担当精神、奋斗意志、干事激情,全面提振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推动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党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显著增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对如何干好本职工作、服务好群众,思考得更深了,思路更清了,心态更平和了,措施更得力了,形成了“解放思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廉洁高效”的新风正气。

3、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我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大办点示范力度,着重抓好了粮、油、棉和蔬等作物的高产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周边地域农户种植水平。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各乡村,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采取召开培训会、发放技术资料、发送短信和田间授课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农民真正学到技术,懂管理,保增收。关心干职生活,提高了干职住房公积金标准,其他补贴按国家相应政策标准执行到位,对全局干职进行健康体检。

四、工作措施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县农业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了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局成立以张炼平为组长,毛勇为副组长的强农惠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涉农资金的管理。现将下一步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1、抓政策宣传到位。利用《农业科技报》、《农业信息网》、结合项目培训、悬挂标语横幅等手段向农民宣传减负惠农政策。通过以上多种形式,我们很好地把政策交给了农民,把监督权交给了农民,发挥了宣传的效果。

2、抓督促检查到位。每年由县委、政府“两办”牵头,县减负办、县纠风办参加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减负惠农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依据之一。特别是针对粮补资金等的发放,2016、2016年县里还抽调100人,分成10个检查组,全面地不留死角地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惠农补贴100%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3、抓制度完善到位。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惠农补贴公示制度。各个乡镇将惠农补贴发放的种类、标准、金额,以组张榜公示,加强了农户之间的互相监督。

范文二: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

11月20日市局党组召开全市国土系统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会。我局按照省厅党组和市局党组要求,及时进行了传达部署和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明确责任分工。11月21日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传达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傅文忠为组长,胡吉华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峡江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七大类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并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县局督察重点,增补进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罗琳同志负责,土地整理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于11月25日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对我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全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有四个,分别为峡江县仁和镇大田村等三个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砚溪镇步溪村等五个镇六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仁和镇刁田村等六个镇九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马埠镇上盖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查我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准确,每个项目的每个地块都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据实测定,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均对应予扣除的内部道路等应扣除的面积予以了扣除;开发地类符合分类要求,在各地块的地类确定中,做到了以实际开发后现状为依据,省整理中心、市农业局土肥站层层把关,确保了开发地类符合要求;工程计量真实,在工程计量上,首先由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掌握工程量,对隐蔽工程做到现场签证,其次是在工程验收前由项目办牵头与有关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逐项核实工程量,最后由审计单位在工程审计过程中进行工程计量再核实;投资及工程均按要求进行了招标,每个项目的招标均是在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进行。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资金的支付均制定了相关程序,做到了按财务制度办事,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质量符合要求,后期管护均已落实,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由监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了不合格工程,工程后期管护由相关乡镇负责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我县没有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项目,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领域及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行为。在自查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制定了土地开发项目相关制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等。

(二)关于“反馈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郭建根同志负责,矿产股为牵头单位。我局对近三年来矿政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并对2016年地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未发现在矿政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暗箱操作、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违规行为。

(三)关于“反馈土地用途改变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储备交易中心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县2016年以来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共1宗,改变土地用途面积11亩。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8、3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2016年4月16日,由江西普正药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成交价款91、7万元。2016年经省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及专项治理工作,收取闲置费18、34万元,检查时列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中的11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由商业改为住宅)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1710、69万元经三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时向社会公示了结果,整个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我县2016年以来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存在违规签订合同,不存在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低价评估情况。

(四)关于“反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已移交市局,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已在县人劳局保管封存,我局拟对科级以下干部人事“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

(五)关于“反馈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自2016年以后,我局未新提拔科级干部,也未党政分设,只在今年解决了两名副局长主任科员待遇。2016年以后只新提拔了1名所长和3名副股级干部,并按程序报市局备案,不存在频繁调整干部和一次性调整干部。

(六)关于“反馈全系统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局成立以来共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对这6名科级退休干部,我局分别发放自查表,未发现有科级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内兼职情况。

(七)关于“反馈效能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负责,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我局认真开展了明察暗防,重点明察暗防了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受理处置工作看心情,不主动、没有笑脸,对基层或服务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不闻、不理,说明或解释情况不耐心、不细致,甚至发生争执,不吃不喝不拿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未反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对在行政审批、认证、许可方面擅自设立前置条件、搞暗箱操作,以及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单位内部工作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在项目审批和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进行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检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4、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6党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方案3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第六篇

第1篇

为顺利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正能量,奋力开启“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的新征程,根据《省国土资源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国土资党发〔2016〕7号)和《中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对象范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在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及乡镇国土所全体党员中开展,县局副科级以上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但不搞对照检查。坚持以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察部门和窗口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国土所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三)时间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6年2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四)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挥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厅党组通过反复查摆和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总结归纳出厅系统“四风”突出问题的“十种表现”,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思想观念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奉献精神不强,工作敬业不够;学习自觉性差,综合素质不高;调查研究不够,工作脱离实际;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飘浮,官僚主义严重;自我要求不严,存在不廉现象;进取精神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党性原则不强,缺乏担当精神。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对照“十种表现”查摆问题,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县局机关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办事“中梗阻”,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等问题。执法监察部门和窗口部门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搞选择性、随意性执法,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出工不出力、“懒政”现象突出等问题。高新区国土分局、乡镇国土所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冷暖,脱离群众、疏远群众,在位不在岗、责任心不强,遇到矛盾绕着走,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落实国土资源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与民争利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农民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安置,土地权属调整变更,土地开发、整理、整治工程实施,重大土地资产处置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基层组织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结合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工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面,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化拓展“民情家访”、“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等群众工作经验做法。完善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建立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党员八小时之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八小时之外就近就便服务群众。

(四)着力解决影响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清除影响政治生态的垃圾和毒素,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的精气神,努力建设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讲条件、搞变通,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特权思想严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解决干部不琢磨事、专琢磨人,心浮气躁、跑官要官,拉关系、走门子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2月—5月)。重点是做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月底前)。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迅速行动,结合当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起好步、开好局。局党组将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纳入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2.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3月上旬)。参会人员为省厅第七督导组和市局活动办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内退休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及乡镇国土所全体党员和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3.进行民主评议(3月上旬)。在动员大会上组织参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由省厅督导组主持。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县局党组及其成员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二是市局党组及其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4.注重宣传造势(3月中旬)。通过宣传展板、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召开支部会议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省厅、市局动员大会精神,把全体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迅速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上来。

5.搞好学习教育(4月底前)。紧扣“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改进作风”三个关键词,针对不同层级党员、干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一要抓好规定内容学习(3月底前)。重点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等,结合各自思想、作风和工作交流发言、深入讨论(半天时间)。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分局、乡镇国土所党员要认真开展本级学习交流。

二要用好及县红色资源。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组织党员干部赴“大埠暴动”、“江口会议”旧址等本地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半天时间)。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晓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等电视专题片(半天时间)。

三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①开展推选“龚全珍式好干部”活动。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行有示范(4月)。②邀请市委党校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质以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景、意义、方法和步骤(4月)。

6.组织学习情况检查(4月底前)。全系统党员必须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局活动办将分组抽查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分局、乡镇国土所学习交流情况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7.广泛征求意见(4月底前)。要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两办若干规定,反对“四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普通党员也应通过适当方式,围绕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支部党员、所在部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要突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领导班子要以党组织名义,统一征求党员干部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汇总梳理后,属于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和意见的由个人认领,班子成员个人不再以组织名义重复征求意见;涉及到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及乡镇国土所的问题和意见反馈到各有关单位,各单位不再集中征求意见。

二要拓宽经常性听取意见渠道。领导班子要通过在门户网站开通征求意见栏目,或设计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开通微博微信等办法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要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随机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听取不少于30名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三要注重听取意见的实效性。积极营造让群众讲真话、道实情的氛围,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听取不少于50名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8.组织开展“三送”走访慰问活动(5月)。按照“全覆盖”工作机制,组织党员每人走访、慰问5户困难户和5名困难党员,并当面征求意见。

9.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5月)。紧密结合县,实际围绕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征地制度改革、规划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党风廉政建设等国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由班子成员领导领题,分别组成专题调研组,组织分管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本活动环节中,局党组将适时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由参加调研的机关部门党员、干部代表汇报交流学习心得。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6月—7月)。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四风”突出问题的“十种表现”,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和剖析“四风”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找准找实突出问题(6月上旬)。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二要深入查找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乡镇国土所党员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三要集中梳理问题。集中时间召开专门会议,查摆梳理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通党员要在组织的帮助下,结合听取意见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党性党风上的差距。

11.开展谈心活动(6月中旬前)。一要明确谈心范围。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局班子成员必须谈心;局班子成员之间、机关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乡镇国土所)同志之间、机关部门负责人之间必须谈心;局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必须谈心。二要明确谈心内容。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三要明确谈心方式。谈话时间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

1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下旬前)。一要明确对象范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对象包括: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副股级以上党员干部。二要把握内容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体现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要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个人成长经历,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上交至市局党组和督导组审核把关。局党组书记要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

1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底前)。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局领导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全程参加,上级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参加,并邀请3至5名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原则上,会期不少于1天。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周密安排,明确主题,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

二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采取“先班子、后个人,先一把手、后班子成员,先开展自我批评、再逐一开展批评,一个一个过”的方式,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

三要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以及督导组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价。参会人员主要是局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和乡镇国土所主要负责同志。

1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底前)。局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个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

15.制定整改方案(8月中旬前)。一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要制定总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以下简称“两方案、一计划”),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二要严把班子整改方案质量关。要确保“两方案、一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切实可行,并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三要公布班子整改方案。县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要向社会公开,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四要制定和落实个人整改措施。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阅;普通党员也应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16.上下联动整改(8月—9月)。一要建立整改工作台帐。要建立包括具体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制度建设在内的整改工作台帐,并实行责任单位承办、督导组督办、责任单位办结报告、教育实践活动办调度销号管理的工作机制。二要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认真梳理汇总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逐一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并及时向群众反馈,因政策不允许或条件不许可的要作出解释说明。三要上下协力攻坚。整改中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衔接。

17.狠抓专项整治(7月—9月)。开展专项整治是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关键,直接影响活动的成效。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及省厅、市局党组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二要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提升年制定的工作目标,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三要按照“狠、准、韧”的要求抓好专项整治。每个专项整治都要有专门的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专项整治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后,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18.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9月)。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回头看”。重点看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对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大多数群众不认可的,督促责任部门限时整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19.健全落实制度(7月—9月)。一要建立健全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对已有的制度要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注意承接、贯彻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不层层出台相同的制度规定,不搞制度建设的数字攀比,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二是严抓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对踩制度“红线”、闯制度“雷区”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总结评议,巩固提高(9月底)。重点是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促进活动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20.召开总结大会(9月底)。根据市局党组统一部署和局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会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总结讲话材料提请省厅督导组和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

21.进行民主评议(9月底)。总结大会结束时,由省厅督导组组织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民主评议,重点评议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

22.报送专题报告(9月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局党组形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报告,报省厅第七督导组和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高新区国土分局、乡镇国土所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9月15日前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写出专题书面报告。同时,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的落实,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推进措施

坚持把从严从实的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体现到各方面,着力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坚持以上率下,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好标杆、作好示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找和剖析“四风”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作表率;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把中央、省委和省厅、市局党组的要求落到实处。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推动落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坚持求真务实,分级分类实施。机关各部门要聚焦“四风”问题,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乡镇国土所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上受教育、转作风。

(三)坚持开门整风,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都要发动群众参与,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开门纳谏,到地处最偏僻、矛盾最集中、舆论最敏感的地方去深入征求意见。要开门会诊,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请群众提意见,会中要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后要通报情况请群众评议。要开门整改,坚持整改方案向群众问计,整改措施为群众着想,整改过程请群众参与,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

(四)坚持严督实导,强化外力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省厅督导组具体督导,市局活动办负责指导”的工作方式进行。省厅督导组将审阅督导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等,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提出指导意见,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对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

一、时间、地点

3月18日至3月21日上午,共3天半时间,3月18日至3月20日在局六楼会议室和四楼接待室开展集中学习,3月21日上午赴中央苏区江口贸易分局旧址、江口革命历史展览馆等教育基地学习。

二、学习主题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改进作风。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强卫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史文清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刘定明同志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全国、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选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党章》、《廉政准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及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

3、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讲座。

4、《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电视专题片。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全体党员

(二)列席人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五、学习方式

以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体研读、交流讨论、现场学习、观看专题片等方式开展学习。

六、日程安排

集体学习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天(3月18日)集中学习、电视专题片。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学习安排:

上午9:00—12:00,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强卫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史文清同志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刘定明同志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全国、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

下午15:00-17:30,集体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等专题片。

晚上19:00—21:00,自学,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和心得体会(1篇以上)。

第二阶段:第二天(3月19日)支部学习会、专题辅导课。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学习安排:

上午9:00—12:00,集中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选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党章》、《廉政准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

下午15:00-17:30,邀请市委党校教师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专题讲座。

晚上19:00—21:00,自学,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材料。

第三阶段:第三天(3月20日)分组讨论交流会、党组扩大会。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四楼接待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学习安排:

上午9:00—12:00,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分组讨论交流会,参会人员需在会前完成自学,学习有关内容——必读篇目:同支部学习会内容;学习发言、交流讨论重点:围绕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推进职能转变、为民务实清廉等内容,结合各自思想、作风和业务工作交流发言、深入讨论。

分组安排:

第一组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乡镇国土所党员

第二组

地点:局四楼接待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局机关支部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下午15:00-17:30,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集中学习进行总结。各分管领导作分口发言,谢博同志作总结讲话。

第四阶段:第四天(3月21日)现场学习。

地点:中央苏区贸易分局旧址、江口革命历史展览馆等教育基地

主持人:

参会人员: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学习安排:

上午9:00—12:00,赴中央苏区江口贸易分局旧址、江口革命历史展览馆等教育基地,开展“重温苏区精神,践行群众路线”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专题学习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邀请讲课专家;收集、编印、分发学习资料;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材料准备、电视专题片播放及与市局活动办的沟通联络工作。

(四)局办公室负责具体会务和食宿安排工作。

(五)集体学习期间,全体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围绕市委“一统四抓三关键”的总体部署,围绕全县“项目提质增效深化年”和“幸福家园建设深化年”两大年字号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争当为民务实清廉表率,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为载体,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县政府十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建设富强、人文、美丽、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

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去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以“一学三促四抓”为统领(“一学”,即突出学习焦裕禄精神,倡导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三促”,即用“群众评价、群众评议、群众评判”促反思、促查摆、促整改;“四抓”,即抓好立行立改事项、抓好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抓好群众期盼解决的实事、抓好一批促进社会改革发展的大事),以开展专项治理和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弘扬移民精神、农运精神和“忠诚、奉献、创新、廉洁”的新时期国土精神,深化“一改双优”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边学边改,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解决思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把“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委”贯穿始终;坚持真抓实做、讲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坚持层层示范,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督导工作贯彻始终;坚持教育实践并重,把“两不误、两促进”贯彻始终。把力践力行、真正整改落实作为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的“试金石”,着力通过一件件事情、一个个时间节点,树立和弘扬清风正气,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上受教育、作风上有转变,让群众感到变化,感到满意。

三、重点任务

按照市委、县委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局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和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服务群众不到位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转变提升机关的工作作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力争达到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牢固树立,管理理念、行政职能切实转变,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更加有力,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的目标。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神经末梢”,真正让群众受益,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提效能、聚民心、促发展。

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中央和省委剖析的一系列共性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深刻查摆并切实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有的干部不了解政策,不熟悉业务,面对工作缺少方法和抓手,工作思路不清楚;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供地轻用地,重调研轻运用,重审批轻监管;有的干部脱离群众、不接地气,慵懒散拖、纪律散漫,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游戏、逛淘宝;有的干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阳奉阴违,对群众要办的事情“踢皮球”;太把自己当回事、没把群众放眼里,政策运用差、只说不能办、不说怎么办;有的干部创新不足、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眼中有小利、胸中无大局,争权夺利,揽权推责,揽功推过,揽利推事;有的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极少数干部理想信念退化、生活情趣不高,拈轻怕重、贪图安逸,萎靡懈怠、不思进取,以权谋私,追逐名利,收受补品礼金,甚至跑官要官。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解决好符合分户条件农民的宅基地问题,解决征地安置补偿等方面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地灾隐患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解决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中的用地需求问题,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帮扶解决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深化“一改双优”活动,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并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分层次梳理信访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推动问题解决。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与群众的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和谐稳定,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3月17日,召开全局动员大会。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有效衔接、互相贯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阶梯式深入。局党委成员先期启动,建立联系点,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到每个单位,领导班子率先启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及时跟进,随后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开展群众评价。重点解决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5个方面的问题。

1.召开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县国土资源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县委书记刘明杰同志的讲话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晓同志作动员讲话,县委督导组领导讲话。现职科级干部,局机关股级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后,局机关各股室、各单位、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动员材料经局督导组审阅通过后实施,做到有具体的活动计划、有推进“四进”(学进去、听进去、摆进去、改进去)的实际举措、有严格的考勤登记、有活动记录和学习笔记、有立行立改的行动方案;召开党支部动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局动员大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和局党委要求上来。每个党员都要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报所在党支部备案,并抓好落实。

时间安排:3月中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人事股配合,各党支部参与。

2.组织好专题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参加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党支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次以上。运用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局领导辅导学、作风建设系列讲座讨论交流、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观看影视戏曲教育片、组织征文演讲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周密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到专题、落实到时间点、落实到责任人,并加强对学习进度、学习质量、学习纪律的跟踪问效,督导组将抽查各单位的学习情况。重点开展6个专题学习,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专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专题学习。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拜人民为师、以人民为镜、为人民谋利、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时间安排:3月至6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参与实施。

3.抓好集中学习。一是集中学习焦裕禄精神。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为主题,通过集中学习焦裕禄先进事迹读物、观看影视戏曲《焦裕禄》,举办专题座谈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六问六带头”。“六问”:一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二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三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图名不图利?四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勤奋工作?五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坚持厉行节约、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六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六个带头”:一要带头加强学习;二要带头服务群众;三要带头改进作风;四要带头整改落实;五要带头勤政廉政;六要带头推动发展。每个党员都要以“六问六带头”为主题,撰写心得材料,制定“六带头”承诺书。同时,注重发挥我县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习贾长富精神为重点,认真学习我县近年来涌现的“双百优”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确保学有目标、赶有方向。

时间安排:3月底前。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人事股配合,各党支部参与实施。

二是集中学习移民精神、农运精神。围绕弘扬我市以“大爱报国、忠诚担当、务实为民、团结拼搏、无私奉献”为核心的移民精神,以及“担当、创新、协作、奉献”为核心的农运精神,集中开展“四讲四树立”教育活动,即“讲忠诚,树立一心为公的形象;讲担当,树立务实重干的形象;讲团结,树立和谐干事的形象;讲奉献,树立无私为民的形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形成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时间安排:3月底前。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股配合,各党支部参与。

三是集中开展优秀官德文化学习教育。力足于优势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传统历史文化中的忧乐精神、鞠躬尽瘁精神、“召父杜母”慈政爱民和内乡县衙先进吏治思想等优秀官德文化,组织开展“三对照三反思”大讨论,即“对照先贤的高风亮节,反思我们干部的境界高不高;对照先贤的为民情怀,反思我们干部的群众观点牢不牢;对照先贤的勤勉精神,反思我们干部工作干的好不好”,从而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打造国土部门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为民形象。

时间安排:4月上中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人事股、各党支部参与。

四是集中开展革命优良传统学习和警示教育。以桐柏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等为教材,通过开展实地参观学习、廉政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使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选取反面典型案例资料,组织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一次股级以上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班,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促进认识提高、境界升华。

时间安排:4月中旬。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配合。

4.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和包联共建村,集中开展“十访十问”(一访村组干部,问发展思路;二访农村党员,问作用发挥;三访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问工作心得;四访普通村民,问民心民意;五访留守家庭,问生活困难;六访五保户、困难户,问群众疾苦;七访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问创新做法;八访企业主、经营者,问发展需求;九访返乡人才、创业人员,问存在困难;十访上访户、意见户,问化解良方),重点是问清群众最困难的是什么、问清群众最不满意的是什么,问清群众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在调研的过程中走进群众、了解群众、亲近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反馈给所联系基层组织,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要重点围绕改进工作方法、解决各类问题、宣传推介成功经验和创业典型等三个方面,每月对回归人才创办企业开展一次调研,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安排:3月底前开始。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配合。

5.畅通民意渠道。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局设立并公布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在局办公区设置“民意信箱”,构建多渠道的民意表达体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提交使用,并跟踪问效。各单位要运用多种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6.开展群众评价。通过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组的方式,对本支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进行评价。要形成书面评价报告,报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时间安排:4月上中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属各单位配合。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通过群众提、自已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同时,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还要开展“五对照五反思”,即对照基层意见建议反思改进作风的责任、对照涉土涉矿案件反思工作指导的责任、对照干部违纪现象反思管人用人的责任、对照机关不良风气反思示范带头的责任、对照难题破解不够反思推动创新的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1.对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进行部署。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门部署,对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查摆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时间安排:4月下旬。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股、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局党委、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班子成员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谈心,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准备。

时间安排: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安排在4月下旬,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在5月上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督导组、各党支部。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风一风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确保对照检查“画得像、查得深、找得准、态度诚”。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委督导组审阅,其他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要经局督导组审阅。

时间安排:5月上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

4.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县委督导组将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县委督导组还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指导做好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民主评议和整改措施落实。

要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要以整风精神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改进提高、团结鼓劲的目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进行相互批评。做到“三讲三不讲”,即: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话不讲套话,讲要害不讲枝节,把问题说透、把根源挖深,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防止敷衍应付、空对空。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期间,班子成员要集中精力,不得请假、缺席。

时间安排:5月中下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人事股配合,各党支部具体实施。

5.召开基层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充分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个人改进作风的措施和办法由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讨论通过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走过场,先锋模范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活动结束时,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时间安排:6月。责任单位:局党委牵头,各党支部具体实施,局督导组参与。

6.开展群众评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进行一次群众评议。形成书面群众评议报告,报送县委督导组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局属各单位开展群众评价,局督导组全程参加,形成群众评议报告,报送局督导组和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时间安排:6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人事股配合,局督导组参与。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围绕深化“一改双优”活动,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治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群众评判,检验活动成效。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机关、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紧扣班子查摆出的问题、上级指出的问题、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有目标时限、有具体举措的整改方案,突出“四抓”事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坚持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干起。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判和监督。整改落实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一项一项进行整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整改方案经局督导组审核后,报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时间安排:7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2.深化“一改双优”活动。以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作风转变提升为重点,深化“一改双优”活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和整改问题、作风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要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时间安排:4月至9月。责任单位:局“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边治理边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1)能改的问题马上改。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对滞后的政策制度、对制约发展的文件规定、对与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规定规章和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二是立即解决基层到局里办事门难进的问题。采取措施,提升服务,规范管理,畅通服务渠道。

时间安排:3月至9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及其他有关股室。

(2)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优先改。开展整风肃纪,着力建立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和政策宣传“四下基层”制度,整改一批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一是通过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定期下访、党员干部到信访部门轮流值班等,使信访接待下基层制度化;二是通过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重大决策调研常态化制度等,使调查研究下基层制度化;三是通过定期开展进村(居)、入企业,举办政策、法律、信息、科技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使政策宣传下基层制度化。

时间安排:3月至9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公室、监察室、人事股、信访股参与。

(3)需要长期解决的立制改。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活动效果。一是着力解决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推进从权力管理向优质服务转变,研究制定优化审批结构、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转变服务方式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二是加强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按照“事前咨询、过程参与、集体决定、结果公开”的要求,围绕增强党务、政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四是加大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3年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计划,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局党委议事规则。以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创新发展。六是制定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规范。厘清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时间安排:4月至9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参与。

(4)着眼重大突破专题改,紧贴国土资源保障实际,统筹谋划一批重大专题,寻求改革创新的新突破。一是人地挂钩。利用省厅赋予市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及时总结试点成果,进一步加大机制创新力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和优先战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高供地率,加强供后动态巡查,严格实行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浪费土地现象,打击企业囤地圈地行为。治理违规用地,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欠缴土地出让金、未供即用的进行严肃查处,净化土地利用环境。三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实施地质找矿行动计划,加大地质矿产勘查投资力度,推进整装勘查和深部找矿,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加强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加强重点矿产勘查,加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实现全县重要矿产找矿新突破。

局属各单位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上,要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改落实见到实效。

时间安排:3月至9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和相关业务股室配合。

4.强化制度落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我局近年来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落实不够、“有制度无秩序”的现象,通过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汇报质询、查办督办、公开通报、严格问责等5项工作措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时间安排:3月至9月。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有关股室参与实施。

5.开展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围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效果,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基层单位、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设计标准明确、内容具体的评判表格,通过群众评党员、党员评支部、支部评党组的方式,对各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效果进行评判。要形成书面评判报告,报送上级督导组和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评判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效果好、群众满意程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报经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要进行补课、返工。

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每周四上午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向局党委报送总结报告。

时间安排:9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召开总结会议。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并达到预期效果时,局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总结活动经验和成效,并报送总结报告。

时间安排:9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人事股配合。

五、组织领导

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局的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支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各党支部主要领导负责。

时间安排:3月下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

(二)强化领导带头。从党委抓起,带头转作风。局党委成员带头开展活动,分别选择一个国土所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调查研究、审阅活动方案、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加强对联系点开展活动的指导,使联系点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普通党员身份,以更加虚心的态度,听意见、摆问题、抓整改。说到了,就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先做到;群众应该怎么做,领导先做出样子来。

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包联共建”开展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发挥示范作用。

时间安排:3月中旬。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指导。局组建4个督导组,负责督导各党支部。各督导组要坚持严督实导,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紧盯“一把手”、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综合采取随机抽查、延伸督查、交叉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增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时间安排:3月到9月。责任单位: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利用县主要新闻媒体和县国土资源局网站,适时发布活动信息,宣扬国土资源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各单位各部门活动进展,开展与基层互动交流,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时间安排:3月到9月。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推进中心工作。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一统四抓三关键”总体部署,发扬“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参与支持推进扩大开放、新型城镇化、产业集聚区和环境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创新发展。

时间安排:3月到9月。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各党支部要制定本支部的活动实施方案,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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