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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号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2011年度)【法院院长思想工作小结】
文章标题:法院院长及廉洁自律情况汇报2006年,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市委的中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分管的各项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刑事审判顺利完成预定的目标,提前一年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国家赔偿、办公室分别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刑一庭被市委表彰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刑二庭被评为省反假币先进单位,少审庭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办公室、司法行政处等分管部门分别荣记集体三等功或被评为先进党支部;16名干警受到表彰,其中1人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省十杰优秀女法官",1人被评为"河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1人被评为首届"全市杰出青年卫士",4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下面,我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做以简要汇报。一、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的新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新时期努力提高自身执政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做好本职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积极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以上级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做到司法为民。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使干警正确理解把握形势,转变执法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挑选近年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印发给每一位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二)采取专家讲课、培训、庭审观摩等形式促使干警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针对部门业务特点,本着学以致用,注重成效,分别开展了业务教育培训、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狠抓岗位练兵,促进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我们还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马克昌教授来**为法院广大干警做了题为"树立新时期刑事司法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树立了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队伍的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六个亲自"要求。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初,我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也鉴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要求所属每个干警写出廉政保证书。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与审判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三是积极组织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参加我院开展的"无违法违纪年"活动。要求干警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谨慎行使手中的审判权,防止和避免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本庭、本人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年以来,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转变作风。把每周一下午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日,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四条禁令、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周有笔记,月有心得,年终考核有奖惩。五是认真做好分管口的涉诉信访,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中,我注重引导分管的部门和干警,认真采取解决问题与说服息诉并重、齐抓共管与责任到人结合、治标与治本兼顾等措施,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对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袒护,该诫勉的坚决诫勉,该处理的坚决处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得到了深入落实。二、认真履行
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常务副院长这个助手岗位上,我时刻摆正自己位置,当好参谋,自觉维护院领导班子集体领导,注意团结,搞好协作,切实执行落实好院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认真履行职责,各项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一)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此,一方面我要求干警对任何案件,不论大小,都要严把细抠,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严把质量关,力争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另一方面我严把签发关,凡是送我签发的法律文书,我都认真审阅,大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小至文字表述,标点符号无不仔细推敲,发现错误立即纠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法院党组决定,我于2015年被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副院长。依照县人大常委会通人办发(2015)5号文件通知, 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现将任职以来的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述职报告如下,请予考察评议。
一、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部门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法院院长思想工作小结】
今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也是我国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一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参加了“三讲”回头看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是党中央高瞻远瞩,总揽全局,面向新世纪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不仅赋予人民法院新的任务,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为西部大开发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制环境,人民法院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使命,这不仅是人民法院为国企改革和实施西部开发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优势所在,也是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依照《法官法》的要求,解放思想、积极转变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观念、证据观念、实体法程序法并重观念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观念,要把确保案件质量,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执法追求的最高目标。自己不仅是这样理解,而且把这些思想贯穿在具体工作中,在分管执行工作中,尽可能与干警进行思想交流,帮助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培养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在经常的交流接触中,也使自己得到教育和提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根据通海法院实际,我们从审判工作管理、内设机构、人事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及措施,确立了“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的思路,成立了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撤销了民庭、经济庭、成立民一庭、民二庭,将派出法庭抽上来,对部分人员实行交流轮岗,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了中央及最高法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适应了形势发展,提高了办案效率,为明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转摘于
二、岗位履职情况
根据院党组分工,我分管执行和法警队工作,执行工作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权力,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是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近来年,“执行难”已成为困扰全国法院的一个热点问题,1999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中央也将执行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海县法院也同样面临“执行难”的问题,自己分管执行工作,是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挑战与鞭策,我始终本着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磨炼意志的目标,虚心向领导及同志们学习,在力争尽快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在执行工作中做到:一是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及全社会的支持,加强对执行局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和认识;二是结合县情,根据今年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特殊情况,制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依法拘留12人,拘传11人;三是经常性执行和集中执行会战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执行重点和难点。在10月20日至11月30日的“执行会战”期间,带领一个执行组负责河西、兴蒙片执行工作,在执行中坚持了文明执行和依法严格执行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秉公办案,严肃公正执法,把执行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例如在11月23日,带领执行干警到河西镇清水河办事处小泥酢村执行一赡养案件中,能克服困难,步行十多公里路到该村,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执行了该案,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采用送达传票的方式,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节约了执行成本,又减弱了当事人的抗法心里,缓和了干群关系;五是实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同时鼓励申请人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提高执行效率;六是积极推行听证制度和执行回告制度,充分体现执行程序的公正和公平,增强了执行的透明度;七是实行以租抵债的方式,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八是执行中既讲究严肃执法又讲究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九是加强了执行情况的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有关执行工作专题简报共15期。在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及全院支持下,今年执行局共收案1628件,已执行1485件,执行率达91.2%,圆满完成了县委及中院下达的任务。
除抓好分管工作外,还参加“院长接待日”一次,对群众来信来访作了认真答复和妥善解决。草拟了本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本院与其它法院的协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法院院长思想工作小结】
三、勤政廉政,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近年来,党内贪污腐化现象不断出现,特别是部分法院干警受贿等违法犯罪事件不断曝光,这不仅损害党的威信及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自己能以这些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引以为戒,把理想和信念作为生命线来把握,按肖扬院长讲的,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将“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质、德化于社会”,即用高尚的道德规范指导个人生活,在八小时以外也要自省自警,保持高尚情操,树立良好形象,用优良的道德规范自己的工作,要不畏强权,不徇私情,立身正直,要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高尚的品质,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人民法官应该是社会的精英,成为法律的化身,正义的化身,要加强责任意识,公正意识,能够做到“任凭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一年来,自己继续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省法院制定的“六条办案纪律”及玉溪中院的“关于廉政建设的二十九条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近半年来,自己在本职工作中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还不够,综合领导能力及水平有待提高。
具体改进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 认真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形成良好的学习及思考习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
2、提高认识,理顺工作思路, 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结合本院实际,开拓进取,开动脑筋,协助院长,将本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使本院能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3、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向大家学习,深入基层和实际,进一步加强同全院干警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疾苦和自己工作的不足,自觉进行反思改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也达到锻炼自己,增长才干的目的。
总之,本人在新的一年里一定加强学习,积极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争取为通海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贡献自己的微簿之力。
述职人通海县人民法院×××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一年来,在县委领导、人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继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改革,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工作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15年,受理诉讼、执行案件2134件,审、执结2114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27件(含旧存7件),审结1423件,结案率为99.71%。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07件(含旧存41件),执结691件,执结率为97.74%。
1、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我要求刑事审判人员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自1987年起结案率连续19年保持100%,连续19年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案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放人。对一些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对刑事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宣传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选派10名审判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深入社区、居委会,支持、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本县一些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公开报道,以案说法,以案普法。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8条,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我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三年翻番,五年崛起”的目标,结合“环境建设年”活动,运用审判职能,力支持我县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重点抓好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纠纷较易激化的案件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的案件的审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力争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我和党组一班人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加强执行工作。要求执行人员努力树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以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相结合重塑执行程序。并努力改进执行方法,用足用活执行的各项措施,在充分做好执行预案的前提下,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努力提高执结率,最限度地实现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继续落实和完善执行工作联络制度,把执行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法庭,推动了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开展非诉行政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强对征收社会抚育费、农业税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有力地促进计划生育、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强告诉、申诉和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假日法庭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推行诉讼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规范健全告诉申诉制度,对当事人的起诉一律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当日立案率达到了95%以上。加强文明接访工作,积极改善接访环境,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97件(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为其办理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手续。2015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80余件,司法救济总额7万余元。努力树立“依法纠错”的新理念,对符合再审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并对应当改判的案件予以改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从而维护裁判结论的公信力和既判力,树立司法权威。
(二)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根据党的十六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我和院党组一班人认真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改革措施,使之更加符合司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
1、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审判方式改革的理论研究和,组织对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学习和研讨,深化证据制度改革。修订《关于扩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扩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并实行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全年审结的案件中,81.5%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了办案周期。探索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程序改革,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加强庭前调解,案件调解结案率达70.1%。会同有关部门签署《关于执行“两院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规定(试行)》,简化“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庭审程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2、健全完善审判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审判工作管理。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具体意见》,采取十项措施,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制定《关于民事案件独任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合议庭规则》,强化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通过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评选“优秀审判长”、“优秀 审判员”、“优秀记员”和“优秀裁判文”活动。修订《诉讼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诉讼各环节的管理。修订《审判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建立并实行案件评查、上诉案件审理结果月通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3、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根据执行权的自身属性,探索并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分权制衡,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严格执行案件限期执结制度,并进行跟踪管理,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执结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换承办法官;推行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执结数、执结率、执行期限等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依法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降低案件中止率,并对中止案件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立即恢复执行;完善和规范执行听证、执行合议、委托评估与拍卖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有效监督。
4、积极探索再审立案改革,完善再审立案工作。实行申请再审立案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让申请再审的一方当庭陈述申请再审的理由和当庭举证,被申请一方当庭答辩和质证。改变了以往那种只就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的做法,既提高再审案件立案的质量,又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申诉和上访。 (三)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加强队伍建设
1、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在县委的关心和支持下,配齐了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的要求,我和院党组一班人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提出十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政(审)务公开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努力把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
2、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正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公正与效率”司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审判纪律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3、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2015年,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用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要求打造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建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测试,支持和鼓励法官参加“专升本”和更高层次学历教育。执行局法官刻苦钻研业务,16人参加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上岗资格考试,取得了全部合格的好成绩。加强审判调研工作,促进法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有19篇论文在省高院获奖。
综上,在院党组其他同志的积极配合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被省高院和市中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司法统计工作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立案庭接访室被省高院评为“文明接访室”;我院及五个基层法庭均被授予县“新世纪首届文明单位”称号;有两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杰出法官”。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我进一步加深了对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理解。并不断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局观念、政治观念、宗旨观念、改革观念、廉洁自律观念有了新的提高和增强,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了新的转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使我在各项工作中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正确指导审判,我更加注重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利用工作之余认真阅读量的报刊、籍,努力更新知识结构。并坚持完成了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班的学习。
我能和院党组一班人一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经常分析研究本院党风廉政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我们研究制定和完善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考核办法》、《对当事人送现金、礼品处理的几项规定》、《禁酒令》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了关于加强廉洁自律的“六项要求”。每次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制定和落实了“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力争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党风建设的理论,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禁令、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和廉洁从政。
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每封举报信件都能做到认真对待,及时调查处理,并采用“拍肩膀”及谈心的方式帮助、提醒干警,使他们受到教育,及时改正。在干部拔选任用方面,能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支持纪监部门履行职责方面,能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纪监部门履行职责,对纪监干部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五条禁令”、全市法院系统“六条禁令”。院领导率先垂范,全院干警自觉遵守,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改观。禁令贯彻执行以来,无一例违反禁令的事件发生。此外,加强与人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政协 交办的事项,并及时答复;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的庭审,接受监督,选任了新一届特邀司法监督员,开展有效的司法监督活动,促进了公正司法和党风廉政建设。
“打铁还须自身硬”。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我常常提醒自己做到“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工作中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不怕困难。并十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严以律已,清正廉洁。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带头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始终牢记根本宗旨和自己的神圣职责,严格审判纪律,做到不为人情所左右,不为金钱而动心。面对为案件说情送礼者,我耐心说服教育,坚决拒绝。由于多种原因实在难以拒绝的,及时送交院纪检组处理。
当然,我所做的离党的要求和人民满意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工作中开拓创新不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够,确实存在对干警管理失之于“宽”和“软”的问题,攻克“执行难”的决心不,措施不多,对新时期怎样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深入研究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记“两个务必”,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勇于开拓,与时俱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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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自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以来,自身能够按照市委、市法院党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实施策划书和办公室支部的安排,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并在认真学习的同时,围绕思想作风整顿的具体内容,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认真查摆了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成因以及危害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目的。
一、主要问题
到法院上班近两年的时间里,在院党组、办公室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较为认真地完成了领导交办、原创:
二是业务功底不扎实,文字水平不高。自己以前在在部队工作,虽然对材料工作有所了解,但也只是只知皮毛,文字水平、写作能力还处在一个低层次界面上。掌握知识不全,尤其是对一些部门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导致所写文章华而不实,有时写作片面依靠网上或现成文稿材料,不愿作深入思考、东拼西凑、文稿质量不高,由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对领导分管部门不了解,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对全局性的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虽然自己目前写得只是一些比较小的材料,但也还颇感吃力,甚至成型的材料连自己看了都不是很满意,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经过剖析,自己感到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由于未能做到系统研读原著,在其精神实质的掌握上又不求甚解,思想理论素质未能得到有效提高。因而不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很难有所创新,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理想信念有所动摇,在工作上出现干劲松懈,工作责任心、进取心下降的情况,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同时,总认为自己在部队时曾经从事材料工作,有一定的基础,足可以应付目前的工作,对更新知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
二是认识上存在偏差。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以来,对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基本内容已比较熟悉,思想上逐渐产生了厌倦情绪,认为办公室工作无非就是写写简报、搞搞材料,外加做一些服务保障工作。少做了对大局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多做了也成就不了什么大事业。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有时甚至流露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体会不深,总感到从事文字工作太辛苦,从而导致有推、拖、等的思想,降低了自己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事实上,在新形势下,法院办公室工作涉及面广,作为其一名工作人员,要学习的知识很多,如何为法院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提供决策的依据,是很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进,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行动上要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文字工作要在“精、原创: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个人工作总结来自范文搜-
——2015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吕小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作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市中级法院和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围绕公正文明高效目标不断规范司法活动,围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运用司法功能调整社会各方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黄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697件,调整诉讼标的额55028.63万元。其中诉讼案件16530件,审结15307件,结案率为92.6%、执行案件9167件,执结6973件,执结率为76.1%。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02件,审执结1571件,结案率为92.1%。
——依法惩恶扬善,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3件。通过依法对杀人、爆炸、绑架、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始终保持强大的刑罚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2015年11月,市中级法院在红安县经三天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对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周望清等19名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确保一方安宁。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020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含死缓)194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09人,免于刑事处分15人,宣告无罪2人。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58人,并进一步加强少年刑事审判,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155名罪犯予以减刑,并试行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依法定纷止争,努力营造诚信协调的发展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911件,诉讼标的额30321.45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390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以及所有权与相关权利纠纷案件4277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4941件,维护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审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44件10596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806万元,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制裁;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专题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着重强调把依法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之中,2015年度全市法院有3347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
——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黄冈招商引资提供新的平台。全市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60件,标的额402848.46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抽调审判骨干,已审结市直企业破产案件8件,通过审理,使9773名职工依政策退出国有身份,领取安置费9438.74万元;切实做好审判延伸服务,协助政府妥善安置职工、招商引资、帮助成立社区管理机构。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4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教育、交通等27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城镇规划、治安、劳动保险、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的统一。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2015年,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艰苦努力,执行难得到明显缓解,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6973件,执结标的额24494.66万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2105件,达成执行和解的1226件,强制执行的2622件。通过抽调执行骨干组成专班交叉执行、疑难有阻力案件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采取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推行执行和解、执行听证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
——依法化解上访难题,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2015年,市中级法院坚持把集中处理涉讼上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市191件进京赴省涉讼上访案件有108件息访息诉。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还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实行申诉上访信访接待由原审判庭和合议庭负责的决定》、《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分工,庭室负责人与审判人员共同审查,开展听证接待等办法进行处理。2015年,市中级法院共接待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6225件次,其中院领导及审委会委员共接待337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