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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面试预测题:城管执法的不良形象
面试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必要环节之一,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样重要,下面是提供的公务员面试模拟题并附有参考答案,供考生练习。更多面试技巧,考生可在网校通过视频课程学习掌握。
【题目】网络媒体上常常有一些城管执法的不良形象,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看法。
【参考答案】各地城管部门在维护城市安全与整洁方面,花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不小的成效,但是,频频曝出的城管暴力执法、伤人甚至杀人事件,让这支队伍的社会形象每况愈下。主要原因是:目前一些城市管理体制困惑逐渐显现,表现为执法权在制度上过于集中、缺乏制约,城管执法部门的上岗门槛低、缺乏有效资格审核与岗前培训,等等。具体实践工作当中,城市管理执法缺少正当程序的制约,执法程序不公正,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时常出现在群众的视野中,严重损害了城管人员的社会形象,动摇了人民政府的公信力,导致人民群众对基层行政权为的不认可、不支持,这是城管制度不完善带来的最大危害。
那么如何才能扭转城管执法的不良形象,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必须改变粗暴执法方式,科学解决问题。检验城管执法效力,不在于清除了多少马路摊点,而在于科学解决问题,尤其要防止冲突演变成暴力,对于弱势群体而言,一个不经意的忽视,就会造成历史性的悲剧。因此,作为政府执法部门,城管要彻底改变粗暴执法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站在被执法者的立场考虑诸多事情,用宽慰的执法机制去感化,再“难”再“乱”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第二,要理顺管理体制,消除不和谐因素。各级财政部门应该保障城管执法部门经费,以避免利益驱动办案,在管理体制方面,应该制定相关法律,作为城管执法的基本法,配合相关的条例使执法依据更明确。另外,还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构建和谐城管,如数字城管技术的应甩可以使许多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变得比较容易解决,只有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城管。
第三,统一城管执法标志和职业服装,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有利于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文化认同感、职业荣誉感、队伍凝聚力,是城管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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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形象危机成因透视及其应对
作者:郑伟
来源:《学理论·下》2014年第10期
摘 要:最近,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接连见诸报端和网络媒体,城管——这个中国特殊的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也因此每况愈下。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执法理念、队伍建设、媒体应对、法律宣传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方能有效化解城管形象危机,改善和重塑其形象。
关键词:城管;形象危机;重塑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0-0025-02
引言
2014年5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在北京发布的社科院蓝皮书《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显示:城管被群众评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员群体
[1]。报告中显示的这一结论客观上促使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反思:城管执法在治理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脏、乱、差”问题上以及在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今其形象为何会如此糟糕?其成因是什么?如何化危为机,重塑城管形象?
笔者认为,城管形象危机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单纯从规范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入手试图改变城管的形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从多个视角进行观察和分析,才能找出影响城管形象的各种因素,进而采取综合的应对措施,积极重塑和提升城管形象[2]。
一、城管形象危机的成因透视
一是从城管执法的理念来看,由于受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城管执法的背后大多遵循的还是“管制”思维和理念,其背后自然衍生出两种态度:一是对权力的崇拜;二是对权利的忽视。所以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表现的都很强势,行为和态度也一般较为粗鲁和蛮横。在面对城市“面子”与摊贩“肚子”这两者的时候,城管执法会很自然地追求前者,漠视后者。另外在我国对上负责的政治体制和生态背景下,“管制”的理念在潜意识里被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公众需求和城市之间被活生生地割裂开来,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角色定位就是确保城市的干净、整洁和有序,几乎很少考虑一个城市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3]。正因为此,城管与摊贩这二者之间经常爆发激烈的冲突,使社会对城管的印象也相应地造成颠覆性的负面效应。正如唐钧所说,执法作为一种“管制”行为,极易引起执法相对人的差评和遭到公众的不理解。
二是从城管队伍自身的角度来看,存在素质普遍不高的问题,这不仅表现在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学历水平以及执法业务素质较低,而且还体现在他们的法治思想普遍相对薄弱,
2016年上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和坚强领导下,我局在工作的落实上,做到了高标准,高效率,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用辛勤的汗水,务实的作风,为我区打造“时尚秀美、精致协调”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现代化新市北”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现就我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做一个简要的总结: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大市民对城市良好秩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地挑战。面对新形势,必须充实城市管理力量,建立一支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相匹配的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1、练好“内功”,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一是充实队伍,从2016年底至2016年初我们陆续新招100名协管员同志充实到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增强了执法队伍人员的数量,提高了人员素质;二是加强城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年初根据竞聘上岗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城管局对中层干部进行了重新调整,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强的同志进入干部队伍,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城管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评议。2、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增强城管队伍的执法力量。为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执法力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区城管局想方设法不断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完善执法装备。先后向区政府申请购置巡查车6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管理装备,以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此外,各街道也加大对派驻执法队伍的投入,下一步,中队硬件建设将全面向市《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靠拢。同时今年我们通过公务员考试招收15名正式执法队员,已进入政审阶段,下半年人员将要到位,届时将进一步增强我区城管的执法人员配备。3、适应新形势需要,及时调配工作机构。一是根据2016年市政府17号文相关规定,我们承接了规划执法查处职能,成立了违法建设管理中心,对规划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二是组织我局精干人员,成立专门的渣土管理中心,实行全天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控和查处;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交巡警部门的支持下,成立大型车辆违停整治办公室,牵头开展大型车辆违停整治工作。
二、完善城乡环境长效管理体系
修订2016年度城乡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由原先的数字城管、市容环境、四位一体三个部分调整为数字城管、市容环境、四位一体、违章建筑、渣土管理五个部分,比例由去年的4:3:3调整为4:2:2:1:1,仍然采取日巡查、月考核、季排名的方式,对我区五个街道(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农经局、环卫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通过此举,使我区的长效管理形成“大城管”工作合力,有效增强工作执行力,大大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已有五个月的考核分在全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中位列第一。
三、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一是为加强全区建筑、装潢垃圾的处置工作,切实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装潢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6月份开始我局渣土查处中心对全区14幅地块进行清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垃圾乱堆、扬尘满天飞的现象;二是为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明确各责任主体工作责任,确保全区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我们研究出台了《区违法建设长效管控考核办法》,今年上半年我局违章建设查处中心共拆除违法建筑72处,3108平方米;三是为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的考核城管队员的日常表现,奖优罚懒,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发挥每个城管人的主观能动性,提升队伍战斗力,今年我们试行出台了《区城管局“星级队员、协管员”考评办法》。
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建设现代化市北新城的目标要求,2016年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着力加强城市配套功能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道路街景改造提升全区24条道路共7377项整治任务,目前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经过前三轮的督察考核,我区已完成整治任务4400项,达到总任务量的59.64%;2、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建设改造船闸西路、紫琅学院、五里树、沿河桥、幸福家苑等处建5个疏导点,目前,前三处疏导点已完工,沿河桥疏导点正在加紧施工,预计6月底完成,幸福家苑疏导点项目目前重新进场施工,预计9月底前完工;3、便民服务亭建设通过实地勘察,我区确定建设36处以修车、补胎、修锁、配钥匙等便民服务亭,目前,该36处便民亭已全部安装到位;4、公共自行车点位扩容全区公共自行车扩容工程将新增点位27个(备用9个),6月底实施到位;5、环卫保洁提质提标区北城垃圾中转站目前工程建筑主体已竣工,现阶段配套工程和设备安装正在同步进行;新建的8个公厕正在有序推进之中;6、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优化完善我区高迪晶城社区已经成功创成全省首批省级示范社区。7、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全区车辆维修和洗车场所管理正处在常态化管理阶段;高迪社区城市志愿服务站已建成;全区户外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率占比达广告总量30%以上;8、集中清理马路市场在全区五个街道(开发区)共整治清理18处马路市场,其中以大生路、沿河桥、河东二路等大型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效果尤其明显。
五、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便民服务亭、渣土整治力度等为民办实事的动作举措,半年来《城市日历》、《总而言之》、日报等栏目媒体共报导6篇城管工作,区政府网站共编发部门动态32篇。同时我们以“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执法管理为目标,建立城市管理社会参与、舆论引导监督机制,健全网格巡查制度,完善应急机制,2016年上半年已完成接处公众投诉案件7935件,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很好地践行了“有诉必办、快速反应、办结必复、服务于民”的社会承诺。二是局领导多次走进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线解答市民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都认真予以解决。三是2016年,我们将发展1000名城管志愿者,以城管志愿者活动为载体,带动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的了解和理解,不断强化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开创我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六、积极参加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局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在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组的精心组织指导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为切入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双创双争”为抓手,紧紧围绕“四查四治”,认真实施规定动作,突出集中学习受教育,严格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教育实践各项活动。单位先后组织全局党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影视录像和教育警示片,举办学习暨集中交流会,开展专题集中讨论等等,通过一系列专题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作风教育。在此基础上,我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围绕反对“四风”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加以改进:1、抓好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养。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执法队员的理论素养、知识涵养和道德修养。2、全局开展“为民解忧,争先创优”活动,我们在工作中要比一比,超一超,人人争当“五星级队员”。3、深入基层一线,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科级领导至少办5件,中层干部至少办3件,一般干部至少1件,通过结对帮扶,以点带面,实实在在的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4、动员组织开展“全员大练兵”,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2016年影响城管形象的原因】
1、违法搭建问题。老小区仍有不少违法建设,相当一些居民和经营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搭建违法建筑,并由此引发了消防、建筑安全和环境卫生等系列问题。
2、市容市貌问题。目前我区所建成的房屋建设年代各不相同,建设风格各异,城区建筑整体形象缺乏美感。加之对城区户外设施管理乏力,导致附属在建筑物上的包括防盗网、空调、雨蓬、广告牌、招牌等在内的户外设施安装排列混乱无序,严重影响了建筑美感和城市形象。随着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农村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其中相当部分人员无视城市容貌管理法规,违法随意占用城市交通要道、居民社区空地,摆摊设点,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引发了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畅通、安全等系列问题。
3、道路交通秩序问题。相当一些驾、售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违章随意停放机动车,特别是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农用车、拖挂车,更是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车辆、行人正常的通行秩序和城市形象。
4、施工工地管理问题。一些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建筑垃圾乱堆放、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作业时间超期噪声扰民、施工作业管理不规范等。
5、环境卫生问题。由于诸多的原因,居民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繁华地区仍有不卫生死角,暴露垃圾仍时有存在,乱仍、乱倒、乱吐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牛皮癣”屡禁不止,难以根治,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在全市又快又好完成任务。下一阶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不畏艰苦,上下一心,全面推进整治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后两批次(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督察。
(二)、全力推进马路市场长效管理,确保全面整治到位。全力推进我区疏导点的建设,对我区滞后的农贸市场建设形成互补,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对我区的马路市场实施根本上的全面取缔,同时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推进公益性的“便民服务亭”建设,将便民服务亭作为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工程。
(三)、深入实施城乡环境一体化长效管理模式。按照调整后的城乡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对我区五个街道(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农经局、环卫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力争今年在全市城管综合考核中保住第一。
(四)、全面建立违法建设打防管控机制,落实长效管理。重点加大对新村小区拆违力度,推行新建违章建筑源头有奖举报制度,以“存量递减,严防新建,化解矛盾”为总体目标,力争老违章逐步消化处理,新的违章“露头就拆”,逐步形成一种拆违、控违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严格渣土管理,实现无盲区管控。建立区、街两级“各司其职,分类实施,合力推进”的建筑渣土查处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对工地、堆场、清运线路的源头管理和实时监督,加大对乱倾倒渣土的处罚力度,促进渣土管控的规范化,通过渣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遏制渣土乱倒,扬尘满天飞的现象。
(六)、继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区委督导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
文章标题: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原因及对策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暴力抗法主要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乱搭乱建、违法户外广告,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扣押当事人违法经营物品的过程中较易发生。近年来,全国工作中普遍存在着暴力抗法行为且有蔓延的趋势。现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原因、危害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行政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原因
暴力抗法一般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或受委托的组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到暴力对抗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被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使用辱骂、殴打、集体起哄、围攻、强行夺取被依法扣没物品等行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暴力抗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执法对象的特殊性。行政执法的管理对象一类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残疾人,是生活在社会低层的弱势群体,为了生活摆摊设点、小本经营,以达到养家糊口的目的;另一类为逃避各种规费从而获得最大利润的“老游击队员”;还有一类是征地拆迁户及违建户。由于这些相对人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观念不强,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建设大局利益的关系,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主要群体。
2、行政执法环境的孤立性。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市民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对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后果的认识不深,对依法行政工作缺乏理解。对执法队伍权力的使用,有的市民在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管其它情况一味“支持”,要求立即行使并见效;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阻挠。同时,由于相对人经济地位低、知识水平低、法律观念淡薄,更容易获得不明真象的市民同情,导致行政执法环境孤,如有居心不良者蓄意煽动,就很可能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3、执法保障的脆弱性。由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强制手段,除非由政府组织的重大拆迁、强制施工等重大活动,难以得到公安机关的有效保障。一旦出现暴力抗法,执法工作难以开展,严重时执法人员自身安全都难以保障。而且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一般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处理,打击力度不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对暴力抗法者的惩处不及时、不到位,这就助长了抗法者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导致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轻视,暴力抗法事件的出现也就在所难免,并且导致暴力抗法事件恶性循环。
4、执法手段的欠稳妥性。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有一部分也与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执法作风、执法用语等有关系。随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违反执法程序、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只一味地强调严格执法,不重视做好相对人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方式方法欠稳妥甚至简单粗暴,而没有从亲民执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和高度去执法,从而导致暴力抗法行为瞬间发生。二、暴力抗法的危害1、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速度不断加快,征地拆迁户不断产生。而同时,受经济利益的趋使等因素影响,一些村民未经审批擅自违法建设。在强制拆迁和拆除过程中,部分违建拆迁户为维护自己不正当利益,采取上访、阻挠施工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影响城市的整体建设。【2016年影响城管形象的原因】
2、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整体素质较低,法律观念不强,个别人法律观念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城市建设大局利益,对生存现状不满。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又没有为他们留下足够的市场空间,即便有市场可成本又太高,从而使他们“有市不进”,于是就有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摊点等违章现象,成为城市“脏、乱、差”的根源之一。而清理、取缔占道经营,维护市容市貌是行政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当这些相对人因违法经营被处罚时,往往会把行政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甚至直接暴力抗法,影响城市形象。
3、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严重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妨碍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个别事件甚至危害极大,严重危害着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威的依赖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4、侵犯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冲击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侵犯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障碍。三、对暴力抗法的对策暴力抗法的产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一旦发生都是不小的损失甚至损失难以弥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很有必要提前加强防范和加强事中控制,以有效遏止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为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继我县在城市道路改造升级之后,城市管理存在的漏洞日益突出、不容忽视、亟待解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对于我县的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一、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一个月的不断学习,对照我县发展情况、城市乱象、人文特点和执法现状,我深有感悟,总结了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科学的管理机制难以形成。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各管理职能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
二是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权有限,城市管理综合效能不高。城市管理相对人大部分(市民)处于弱势地位,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对于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等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相对人不履行,没有强制手段。
三是城市管理体制纵横交错,法规缺乏、法制不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现象普遍存在,政出多门,各自为政,说起来齐抓共管,实际是相互扯皮推诿,削弱了管理合力。城市管理多为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效能不高。
四是市民的文明素质比较低。我县城市发展迅速,新城面貌日新月异,城市人口构成随着城市化进程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这部分人群多以个人经济利益为追逐的根本出发点。当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由于受到经费、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难以形成。尽管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方向很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举步维艰。之所以难,就在于它始终贯穿着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县城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差,一些居民对城市管理、环卫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对街道卫生不爱惜,不尊重环卫工人劳动,前面扫,后面倒得现象十分普遍。
五是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方面,文明执法、服务管理的意识淡薄。在执法管理方面,不规范、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在执法管理时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要么简单粗暴,要么畏首畏尾,说到底,就是没有真正地理解、把握、做到文明执法、服务管理,从而影响了城市管理队伍的整体形象。在客观原因方面,缺乏深入、细致、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我们作为城市管理的领导者、组织者,必须更加积极地正视城市管理的各种矛盾,学习对照张家港等一系列先进城市,量差距,找出路,不断解放思想,坚持“在工作中探索,在运作中规范,在创新中提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新执法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城市管理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一是把服务摆在第一位,通过服务强化管理。做到置管理于执法之先,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做到既严格执法干成事,又文明执法不惹事。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做到处罚与教育并举。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管理前置,执法查处在高发地点、高发时间、重要时期提前介入,及时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以降低执法成本,减少群众损失。
2、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法制理念。
一是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二是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三是明确“红袖标”职责,确保劝导活动有效。制定“红袖标”义务职责,督查部门加强文明劝导职能培训,丰富劝导技巧,助力市民素质提升。四是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要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必须切实把自己紧缺的素质内容搞清楚,把面临的突出问题搞清楚,把解决的思路办法搞清楚。
3、以制度为保障,逐步建立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推行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依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出台相关标准,对街道秩序、市容市貌、设施和环境卫生设立硬指标,做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另外,以重点打造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形象街,严格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形象街禁止一切摆摊设点和延伸门面经营行为,严禁搭设遮阳(雨)棚和设置太阳伞,环境卫生工作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管理。塑造道路整洁、规范、文明典型。
4、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城市管理意识和法制观念。
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起步较晚,需要通过宣传以提高社会认知度,城市管理工作难度大,需要通过宣传以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市管理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树立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城市管理重大决策的出台,要广泛征询民意,让市民参与决策并进行有效监督,合力推动我县城市管理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协全县开展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之时,我自当带领环保队伍扬帆破浪,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锐意进取,努力探索构建和谐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全力开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2016年影响城管形象的原因】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人员素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
对象。他们往往利用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故意虚张声势来对抗执法,导致集体暴力抗法恶劣现象的出现。
(二)执法人员的心理问题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者的行为感到厌恶,另一方面看到其生活艰辛、赚钱艰难,觉得值得同情。但由于职责的要求,又不能不履行职责,因而在执法中有时会感情用事,优柔寡断,不能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极易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放任自流,对城市管理极为不利。
2、急躁心理有些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违规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慎密分析就急于下结论,草率处理。由于他们出于对这些行为的憎恶,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时、便急于查处,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执法偏差,甚至执法不公;或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粗暴对待违章违规者,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只求急于解决问题,忽视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久而久之损害了整个队伍的形象。
3、消极心理这种心理是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中所取得的成绩未能被群众和媒体、社会认可,甚至遭到非议、误解、批评和无端的指责时所发生,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上路进行管理,不但得不到群众的肯定,反而要受到责骂,甚至各种威胁及下班途中的恐吓、跟踪,他们感到委屈和不解,考虑到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他们一旦产生这种心理,就会对失去信心、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从事城市管理,这种现象很容易影响其他队员,甚至削弱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这是执法人员因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没有被尊重,取得的成绩没有被社会或单位领导所肯定而产生的心态。特别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里,人们的金钱观念、名利观念非常强,他们会觉得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没有意义、无所作为、难以发展,与公检法、国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地位、荣誉却不如人家,从而产生自卑感。
5、胆怯心理城市管理执法量大,易变性强,执勤时间不固定,有一定风险,所管理对象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成分复杂,尤其是流动摊贩。有的少数民族,他们片面地夸大我国少数民族政策,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横加阻挠,有些流动摊败经常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伎俩,往往恶人先告状、歪曲事实,以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同情与支持,百般抵抗,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碰到以上情况下,怕遭到打击执行,以致产生胆怯心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执法部门缺乏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交流,致使公众只能从非主流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易造成公众对客观事件的主观性误解。如:一些媒体上总是看到城管打人的报道,而没有城管人员挨打的报道,这是一个舆论的倾向性问题。公众缺乏对执法的了解,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环境的恶化,问题不在于公众未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听信了执法对象的片面之词,而在于执法问题自身,在于执法部门没有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媒体与公众增进交流,未能主动创造机会去让公众了解执法,了解事件的真相。
执法部门在对待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致使危机产生后任其自由发展,从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执法环境。
(四)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不能深入人心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三、解决对策及发展方向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纠正这些偏差,就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以法制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是那些贫穷的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就业面是非常狭窄的。我们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如:为他们提供低费或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术,从而另谋生计;为他们建造较有秩序的市场,为其提供买卖场所,如此等等。关注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使之协调发展,是行政执法之最终目的。
四、结束语
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不在于适用法律法规来规定,而在于缺乏真正从群众间自发自觉的意识的唤醒。文明不应该是规范出来的,而应该靠一个社会的自然向前发展的文明意识的萌发,法律法规只能起到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而无法干预到人们文明意识的形成与存在。想要真正解决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就应从提高全民素质开始,增强人们保护城市生活环境意识,此为治本之策。相信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执法环境的优化,城市管理问题终究会被解决,我们的城市也一定会更加美丽、文明。
参考文献:
1、刘足刚《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2、王臻《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3、孙金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2016-11-14
4、佚名《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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