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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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公务员法学习内容

中卫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效能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务实勤政,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提供坚强的保证。

第三条 问责问廉问效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对象及信息来源

第四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范围和对象是市委、政府各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直属机构和各县(区)、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第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信息来源:(一)单位或个人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三)上级机关转办和领导指示、批示; (四)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五)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应当问责问廉问效问题;

(六)审计及执法监督机关提出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七)新闻媒体披露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八)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引发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九)各种评议、测评、考核处于末位及在考察、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十)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的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十一)其他渠道反映需要问责问廉问效的问题。

第三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问责的主要内容:

(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支持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机关做出的重大决定、决议不认真贯彻落实的;

(三)在执行过程中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

(五)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在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案件不按要求上报、不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

(七)在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八)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回避问题和矛盾,推卸责任、不及时解决问题,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导致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以及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没有兑现的;

(十)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受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进行责任追究的;

(十二)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或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十三)对与相关部门协办、配合办理的事项,不积极主动配合,推萎扯皮,影响工作的; (十四)违反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实施政府采购的;

(十五)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督查部门下达的督办整改事项不认真按规定时限办理,或办理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弄虚作假,影响严劣的;

(十六)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问廉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到位,管辖范围内发生腐败问题或行业不正之风造成较大影响的;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擅自或少数人决定本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

(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礼金;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五)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的;

(六)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挤占、挪用、坐支专项资金,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七)违反规定出国(境)或公费旅游的;

(八)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明显超出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违反规定在婚丧嫁娶等事务中大操大办、动用公车、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本单位政务财务不公开、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

(十一)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

第八条 问效的主要内容:

(一)对市委、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不能按期保质完成的;对市委、政府领导批示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

(二)违反规定设立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效,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

(三)擅离岗位、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的;

(四)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发生重大行政效能投诉案件,经查属实的;

(五)违反《中卫市人民政府廉政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

(六)有其他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情形的。

第五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机关

第十四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机关:

(一)对市委、政府任命的县处级干部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立项调查。

对县处级干部采用批评纠正、警示训诫方式进行问责问廉问效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警示训诫有关规定决定执行。

对县处级干部采用组织方式进行问责问廉问效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处理。【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二)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任命的科级干部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会同责任单位立项调查并作出决定。

(三)对一般工作人员的问责问廉问效由市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立项调查并作出决定。对一些有重大影响、典型意义的,也可以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问责问廉

问效建议,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并将问责问廉问效的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市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实行有关组织处理方式问责问廉问效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问责问廉问效对象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政纪规定和程序处理;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处理。

第六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程序

第十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程序包括初核、立项、调查、决定、执行等五个环节。

第十六条 问责问廉问效执行机关作出问责问廉问效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实行问责问廉问效,应当制作《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应当写明问责问廉问效的事实、依据、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方式、期限及受理机关等。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第十八条 《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应当送达问责问廉问效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九条 对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不服的,问责问廉问效对象可以自接到《问责问廉问效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问廉问效决定机关书面提出申诉。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超过申诉期限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问责问廉问效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二十条 在问责问廉问效对象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问廉问效决定的执行。

第七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在问责问廉问效过程中,问责问廉问效执行机关应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全面促进工作、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将问责问廉问效对象的有关问责问廉问效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问廉问效情况应当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问责问廉问效处理情况纳入单位和本人年度考核,作为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受到警示训诫、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违法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机关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个人取消调资、职称评定、选拔任用资格。

第二十四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八章 问责问廉问效的纪律要求

第二十五条 问责问廉问效的纪律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检举、控告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效率低下、造成损失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对于投诉、检举的问题,相关机关、机构应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举报人、投诉人对所举报和投诉的问题,应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对借机造谣中伤、诬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参与问责问廉问效处理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必须回避。

(四)问责问廉问效的调查处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规定,严禁将调查情况和举报人、投诉人的姓名等信息泄漏给问责问廉问效对象。

违反上述问责问廉问效纪律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篇二: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公务员法(201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第五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九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篇三: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2016党小组会议记录范文

第1篇:学习党章的党小组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xxx党小组六月份工作会议

会议时间:xxxx年x月x日

会议地点:xx会议室

主持人:xx

主题:学习党章及讨论党小组工作内容和分工

参加人员:……

主要内容:

xx说:同志们,城区片区5月份成立了党支部,根据党支部会议精神批准我站成立党小组。现请赵莹同志宣读一下党支部会议精神。

xx:城东站现有党员4名,符合成立当小组标准,现批准城东站成立党小组。组长:xxx组员:xxx

xx说:我们城东站已经成立了党小组,今天我们的会议有两项议程:一、学习党章;二、讨论一下党小组今后的工作流程。下面请王莉宣读一下党章。

xx宣读:党章内容

xx说:谢谢xx同志!《党章》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所以我们的作用非同小可,我们站作为中国石油江苏省级培训示范站,作用尤其重要,我们不仅要把城东站打造成为规范执行标准化,内务管理军事化、学习氛围校园化、职工生活家庭化的形象站、精品站。而且我们要肩负起中油江苏四五星级站经理和市级示范站培训的重任,可以说城东站今后就是优秀站经理成长的摇篮,我们首先要做好自己,做一个管理规范严格的执行者,做一个标准的引导员,其次是教会他人做一个生动的教练员,最后将城东站的站风发扬光大,做一个中国石油规范管理形象的宣传员。

xx说:今年7月份,在省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下,我们通过理论、实际操作、授课三项考试,成为省级示范站的一员。我是一名党员,党章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履行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必须履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党员必须履行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用当党章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xx说:我同意他的说法,油站有22名同志,我们4名作为党员,要起到党员示范作用,事事走在前,做在前,努力做好表率作用,积极带动全站员工一起管理加油站,形成人人争做工作中的有心人,油站管理的主人翁,形成一种全员管理加油站的良好氛围。

xx说:我作为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大学生,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我将努力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向上级学习,把自己4年在石油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同加油站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为加油站的管理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心力,如果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油什么不足之处,请大家及时提醒我,我将努力改正。

xx说:3位同志说的很好,我们作为省级培训示范站的党小组,一定要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我决定向党支部申请在本站创建党员示范岗,请3位同志一起努力。

xx说:下面进行第二项会议议程,讨论党小组工作内容和分工。我认为加油站的党小组。我们不仅要做好党员示范作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加油站做好党工团建设工作,我们要以加油站“管理规范”为纲,党工团建设为领,两手一起抓,依靠加油站党工团建设,在油站建立起工会组织,团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要积极落实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发掘和培养有上进心、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的同志,将其吸纳到我们的队伍中来。我认为党小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发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二、做好加油站党工团建设

三、以加油站“管理规范”为纲,党工团建设为领,深入开展加油站管理工作。

xx自告奋勇的说:我在大学任过学生会职务,我愿担任油站团支部书记职务,负责油站团的管理工作。

xx说:那我就负责加油站工会的管理工作吧。

xx说:我负责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和挖掘。

xx说:好!大家都很踊跃,我们作为党员一定要发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的作风。大家按照自己分工,根据相应的流程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加油站党工团建设工作。

第2篇:党小组会议记录范文

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12:00)

地点:行政楼532会议室

出席人:……(共47人)

缺席人:xxx(生病请假)(共1人)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主要议题:1。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2。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

发言记录:

xxx:这是我们第一次党小组会议,主要学习讨论两项内容,一是入党的程序,二是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分别由韩尚杰、王居虹两位同志为大家讲解。下面请韩尚杰同志为大家介绍。

xxx:首先重申和强调发展党员工作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入党是一个人有关政治信仰的最郑重最严肃的选择

,是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大事。发展工作中一个细节的错误轻则导致工作重做,重则会影响该批同志的这次能否顺利入党。因此大家一定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由于有些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再明确下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发展计划。

二是个人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经支部书记的审阅。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大家注意,一般是在申请后一至三个月进行。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会明确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参加党课培训和党课考试,安排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等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尽快达到党员标准。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两个月的学习后,发展为培养对象。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年以上。

五、确定发展对象。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阶段,必须“抓严”。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表现突出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1、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超过一年零两个月;2、学习成绩良好,达到年级的前50%,一年来专业学习成绩较好或无不及格科目;3、已参加过学校党课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对于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发展当年(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无论该学年内重考课程及格与否),受过纪律处分者均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需要所在的团支部推优入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入党的同时,还要在班级进行民主测评,之后由正式党员牵头,组织召开关于拟发展对象的座谈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

听了大家的发言和讨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想法、有观点、会引申、内容多元化,

奥运会的场面极其宏大,令世界震惊,但是当中国在申请贫困援助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所以如何看待我们这个制度?我们生活在这个制度下,就应该觉得它是好的。中国目前的国情,不适合各省自治。不完善的地方,我们是可以改的,正是我们该做的。纵使资本主义制度再优越,我们不选择,我们应该坚信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

中国建造航母比美国落后有六十年还要多,差距大是存在的事实,我们不必回避。所以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要有忧患意识看到不足,但是也不要以为认为别国的就是好的,要看到自己国家发展向上的趋势。

通过此次会议的讨论,大家要认识到自己作为中国人是骄傲的,希望在座各位以后都成为全方位多方面发展的复合人才,我们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散会。

主持人:xxx(签名)

记录人:xxx(签名)

第3篇:党小组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河北师大顶岗实习临时党支部大会

时间:2016年12月7日

地点:威县二中顶岗实习宿舍

主持人:刘静

记录人:孟瑶瑶

出席人:刘静、闫甜、孟瑶瑶

会议主题:站好最后一班岗系列活动

会议流程:

1、刘静同志:“今天,我们召开党小组会议,有三人出席,本小组党员全部到会,会议有效。”

2、刘静同志介绍会议主题:距实习结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在这最后时期,为了避免实习生松懈,特展开“站好最后一班岗”的一系列活动,从而提醒大家在最后时刻一定不能放松,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希望各位代表提出自己的意见。

3、党员发言

闫甜:可以使各支队临时团支部召开团支部会议,由团支书和小组长向大家强调在这最后一个月一定要严格遵守纪律,同时也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

孟瑶瑶:在这最后一段期间,实习生的心中难免都有一些浮躁,小组长和团支书应注意其他实习生的心理变化,做好小支队的思想工作,还可以让实习生围绕“站好最后一班岗”为主题写一份自己的感受,让实习生自己认识到踏实谨慎的重要性。

4、刘静同志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

第4篇:党小组会议记录范文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地点:XXX会议室或党员活动室主持者:XXX记录者:XXX

出席者:支部全体党员(详见点名簿)

列席:XXX(职务)、XXX(职务)……

缺席者:XXX(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1、讨论支部工作报告

2、讨论通过预备党员XXX、XXX转正

XXX(主持人、书记):今天,我们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有XX人出席,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会议有效。今天我们还邀请XXX、XXX等几位同志参加,大家向他们表示热烈欢迎。今天会议是讨论通过去年支部的工作报告和讨论XXX、XXX同志的转正。下面让我来向大会做支部工作报告。

(书记做支部工作报告)

请与会同志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XXX(XXX):……

………………

[详细记录每位同志的发言]XXX(主持人):刚才,同志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我们会认真加以考虑,不断改进工作。接下来研究预备党员转正(记录详见《发展党员专用记录本》)。

会议到此结束。

篇四: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2016学习公务员法个人心得感悟9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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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近期参加了相关的法规学习培训,有如下认识和体会。

一是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有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积极性。

由于在现有制度下,公务员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担任的行政职务,由此造成千军万马挤职务提升这座“独木桥”,甚至出现了“买官卖官”、“要官杀官”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公务员法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通过明确职务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开辟了公务员晋升的“第二通道”,即职务晋升或级别晋升,均可相应提高其工资及其他待遇。这样,不但从制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官本位”存在的问题,而且职务与级别制度的建立,照顾到了占公务员总数一半以上的县、乡基层公务员的利益,妥善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务低、晋升空间孝工资待遇偏低等方面的问题。这对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改变了单一的公务员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水平。

我国的公务员队伍庞大,人数众多,如何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管理,是公务员管理机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阶梯,有利于促进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类型公务员的成长。如,设置专业技术类,不但有利于稳定和吸引科技人才,而且也有利于培育一支高素质公务员科技专家队伍。

三是以“法”的形式把住公务员“进口”关,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据了解,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以来,未按规定考试进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在于《条例》的权威性不够,执法力度不强,致使有的领导“凡进必考”观念比较淡薄,对制度的落实不够严格。公务员法的出台,对公务员“进口”既有原则的刚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上也有一定的柔性,比较适应地方实际。例如,考试录用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这样刚柔相济,利于制度的实行。

四是贯穿了以人为本思想,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公务员法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公务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还规定:非经法定事由、程序,不受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等。同时,由于公务员直接参与国家管理,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其对本机关和上级机关及其领导人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比较了解,对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中的缺陷也比较清楚。鉴于此,公务员法将“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等规定列为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员的爱护和尊重,又体现了公务员的权责统一。

五是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在现有条件下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公务员法对一些原则问题,规定的十分明确,如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地提出: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一规定,与我党的干部路线是一脉相承的。但对一些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具体问题,在总的原则下,又留有许多“接口”,这样既为今后具体规定的出台留下空间,又使得公务员法作为一部法律,其时效性可以更加长远。同样,对需用相关法规与之配套的一些问题,在公务员法中只做原则性规定,这样,避免了在一些具体枝节问题上做过多的阐述,做到了管装总渠道”,放开“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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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着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4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力推动《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自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制度已走过了近12年的发展历程。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完善取得了长足进步,公务员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公务员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凡进必考制度已经确立。1993年以来,我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906名,为公务员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考核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我市在认真落实考核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焦作市国家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目前,市、县、乡三级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超过99%,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竞争上岗制度逐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扩大选人视野,从1993年至2002年底,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公务员有1000余人。培训工作已经正常化。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培训工作按计划进行,参训率不断提高;1993年以来,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8万人次,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善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已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要求。公务员制度法制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已成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基础,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同时适应公务员管理、监督的新情况,对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新的重要发展。《公务员法》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在许多方面都进行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将会更加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更加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将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调整了公务员队伍的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实行了职位聘任制度、职务与级别制度,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提升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水准。

在基本内容上,《公务员法》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一是新陈代谢机制。《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出了规定。“进口”严格,“出口”畅通,做到能进能出。二是竞争择优机制。《公务员法》规定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职务晋升有严格程序;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部分职务可以在社会上公开选拔;对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进行奖励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宗旨。三是权益保障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以及申诉控告制度、聘用制公务员的人事争议制度和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明确了不得辞退公务员的4种情形,显现了公务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四是监督约束机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16条不得违反的纪律,规定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等,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三、全力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

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通知要求,集中时间、精力抓好学习宣传工作。

在学习宣传中,要注意紧密结合实际。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带动和促进作用。

要注意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主导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的主管部门,要把《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学一步,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全面、熟练地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并围绕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等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用理论指导实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要注意抓好培训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培训班,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要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在全市创造一个学习、宣传、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环境,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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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在最近的市直《公务员法》培训班上,认真思考,有如下体会。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新鲜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证明,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各级公务员管理机关也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不准确、不适当、不到位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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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靠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不到职务上的提升,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来提高自己的待遇,从而拓宽了公务员晋升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千军万马挤官道”的状况与“官本位”思想。公务员法也确立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职务晋升制度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推动职务晋升的公开化、科学化、民主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创造了良性竞争的环境;同时通过人事任免权的合理划分,制约了一把手或少数人的绝对权力,并通过建立责任机制来解决人事任免中出现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现象。

二是公务员依法行政,促进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公务员法规范和约束了公务员本身的具体行政行为和社会形象。任何行政行为均须由公务员来具体实施和操作,因此,公务员法是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的言行,这是政府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法制要件。公务员法相对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仅在公务员晋升级、职位、工资待遇、福利等一系列权利规定方面更加明确化与具体化,而且公务员法强化了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相对明确和细化了政纪约束。公务员法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一款重要法条。这就是说,过去20多年间断断续续尝试过的、在去年逐步推开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公务员法中升级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引入是加强政府官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获取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法建立的灵活的职位聘用制度,对公共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对于一些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事务性与辅助性的岗位,公务员法规定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社会上直接招聘相关人员。这样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了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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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的角度审视,公务员法体现了在总结近二十多年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的认识。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开启我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阶段。

公务员法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公务员的队伍和人才建设。

首先,公务员法增加了我国公务员的“入口”渠道。新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七项条件,增加了公务员的“入口”渠道。对于不同类别的公务员,可以采用选任、委任和聘用的方式。该法肯定和坚持了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项突出和受到普遍好评的重大举措,即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录用制度。具体而言,新法要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对于领导职务的任用,则首次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的内部竞争上岗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改革成果。在第十六章中还首次明确了机关设立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其次,公务员法明确规范了公务员的“出口”。新法在第十三章中以较大的篇幅,列明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予以辞退”、“不得予以辞退”的具体条件或情形,既确立和彰显了公务员管理的严明纪律,又保护了公务员的个人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还引入了“引咎辞职”和“勒令辞职”制度。

再者,公务员法把公务员的交流与培训提升到了突出的位置。第十章规定了对公务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并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与公务员的考核、任职、晋升挂钩。第十一章中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之间进行。

公务员法将促进对公务员的全面管理

第一,公务员法完善了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暂行条例》中没有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公务员法第三章特别规定公务员职位按照它的性质区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并且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建立新的职位类别。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不同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采取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划分形式。

第二,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嘉勉、晋职、升级、工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权利规定得更为明确、具体;同时细化了对公务员的责任与义务规定,列举了33个小项、15个大项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戒或处罚。具体内容包括贻误工作、打击报复、弄虚作假、压制批评、欺骗群众、挥霍公款、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经商办企业或参与赢利经营性活动等。并相应地规定了违反纪律应给予的六种处分形式,而且在处分期间对受处分者在享受晋升、工资待遇方面有所限制。

第三,公务员法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一是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范和考核、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同时要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二是增加了对主要领导成员的管理规定,反映在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上;三是对公务员的离职从业进行严格地限制,即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单位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要给予处罚。同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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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颁布近10个月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带头,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学习讨论、座谈交流、举办培训班、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了学习公务员法的热潮,有了良好的开端。当前,摆在广大公务员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是,要逐步把这一学习引向深入,使公务员法深入人心。

把学习引向深入,首先必须认真研读法律原文。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内容丰富。短时间内要做到学懂弄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工夫,反复学习,深钻细研,深刻理解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把学习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要紧密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联系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际,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近年来公务员制度推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要围绕实施公务员法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讨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对策建议。对于已有的干部人事方面的文件及部门规章等,涉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内容,要按照依法办事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同时,对一些政策衔接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把学习引向深入,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领导干部在国家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学法、知法是守法、执法的前提。只有全面、准确、熟练地掌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才能为正确实施公务员法打下扎实的基矗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多学一些、学深一些。要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

把学习引向深入,还要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各地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方法,抓紧办好骨干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要在全体公务员中进行公务员法的普及和轮训。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培训。要在做好这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把公务员法培训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长期深入开展下去。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质量评估,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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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

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国公务员法的重要特点。“德才兼备”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是党一贯坚持的干部工作方针。长期以来,我党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并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选拔、考核、晋升等许多方面,都贯穿了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务员法总则规定,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录用上,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并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规定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为公务员;在考核上,强调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职务晋升上,强调要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第四,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西方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的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我国的公务员既是国家的主人,又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他们是代表人民群众执行国家公务。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人民监督。

【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之所以有以上这些区别,其根本原因是,西方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西方实行的是多党制,我们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正是这些区别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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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实现公务员法制化管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党执政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所有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依法行政。公务员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实现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吏。但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的法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由于缺失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既造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完整,也影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整体推进。公务员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使我国有了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使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法律保证。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总体上存在立法层次低的缺陷。公务员法的出台,不仅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而且可以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制化改革创造和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从而对整个人事管理立法和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整个国家人事管理的法制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决定性意义,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制定公务员法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样一项重要的制度长期只有一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依据,立法层次与制度的性质和内容极不相称。从这些年的实践看,由于公务员制度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以及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和强制力不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次。另一方面,暂行条例是根据当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需要制定的,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内容需要调整、补充、完善。尤其是近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成果,需要吸收上升为法律,通过立法确认来巩固改革成果,并导引改革的方向。因此,出台公务员法成为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选择。

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党善于把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的指导地位,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政策代法。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和主要内容都做了比较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就为从根本上克服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提供了法律武器。我们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实施,将使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化的人事管理理念将进一步深入人心,从而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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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确保该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觉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务员法》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出台的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和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精心组织,确保《公务员法》的学习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早动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督促检查,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的学习。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法》的正确贯彻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广大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努力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全市广大公务员要熟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深刻领会《公务员法》的基本宗旨,要从一般的学习条文内容,上升到树立、遵守和执行《公务员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以法行政的责任感。社会各界要充分关注《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参与《公务员法》的宣传教育。在全市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熟悉《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掌握《公务员法》,社会各界了解《公务员法》的良好局面。

强化宣传,努力扩大《公务员法》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大力宣传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各地在创新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公务员法》。要做好释疑解惑,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务员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全市大力营造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公务员法》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统筹安排,抓紧部署落实。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务员法》实施准备工作,要自上而下、分级负责,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的对公务员组织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对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务员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集中解决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公务员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篇五: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2016会议纪要的范文

第1篇:县政府会议纪要

元月4日,县长主持召开了XX年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县人大、政协、人武部、总工会领导应邀参加。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了县政府办草拟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报告》,会后,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照“准确、朴实、精炼、感人”八个字的要求,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送周崇明、杨瑞良等政府有关领导审阅或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汇报了县XX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和重点建设计划(草案)。会议决定:由县发展计划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农业、统计、乡企等部门参与,结合省市要求、实际、周边县区情况以及XX年我县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再认真细致地研究测算,重新提出我县XX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并由杨瑞良同志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再进行讨论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时,要全面做好市上对我县XX年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如实客观反映XX年的工作。

三、审定了县经贸局所提《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县经贸局和西北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编制、并经省市规划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会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并上报市政府批准认定。

2、同意成立“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由杨瑞良同志任主任,何祥君、周崇明同志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衡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所需人员在县经贸局内部调剂,县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县编办按程序向市上报批。

3、县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关于申请认定县域工业园区所需的有关要件和资料,由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及时予以办理。

5、县经贸、发展计划等部门要将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业项目,抓紧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确保在XX年取得明显进展和效果。

四、县供销社汇报了关于将供销社机关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关问题。会议决定:

1、执行上级政策,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县供销社机关纳入参照推行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县人劳社保局负责,界定核准县供销社现有在编人员的身份;县审计局负责,对县供销社的非税收入、账务以及相关欠账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县财政对其拖欠县社保局的15、8万元职工养老金进行专项研究处理。

3、县政府办、人劳社保局负责,将体制调整后的县供销社纳入县政府相应序列管理。

五、县交通局汇报了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制定一个全县范围内乡镇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统一标准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在制定出台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合法。具体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按程序把关,确定是否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若不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应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要符合实际。乡镇公路建设是地方公益事业,应区别于国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实际和项目建设实际;三是要便于操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所提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标准,会后,由黄朝谦同志牵头,县交通局负责,按以上意见尽快操作到位。

六、县监察局汇报了原铁路中学校长江平安开除公职案复议情况。会议认为,XX年9月26日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同意县监察局所提关于对原铁路中学校长江平安开除公职的意见,县监察局于10月24日以略监审字(XX)8号文件下发了处分决定,随后,江平安申请复核,县纪委审理室按程序予以审理并提出新的意见。鉴于江平安的原铁中校长职务属西安铁路分局于XX年9月予以任命,XX年整体移交我县管理后,县政府没有重新予以任命;同时,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后,铁路中学属事业单位,不属公务员管理序列;加之江平安多年来为教育事业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年龄大、身患多种疾病,且家庭生活困难。会议决定:同意县监察局所提按照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处理办法对江平安重新作出处理的意见。

七、研究部署了当前有关工作:

(一)搞好年度工作衔接。一要认真搞好XX年工作总结,迎接好市上的综合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照年初任务进行自查总结,切实做好迎接市上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和衔接,确保我们所做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认可;二要预测分析好XX年的主要任务指标。具体由杨瑞良同志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对XX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指标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再进一步研究审定,并按程序提交县委审定。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抓紧研究梳理本系统XX年重点抓哪些项目、干哪些事,做到心中有数,及早启动;三要衔接好XX年天津援建项目。按照“三年任务二年完成”要求,今年11月份要全面完成天津援建项目,目前,要抓紧衔接、尽早确定,重点是教育、卫生、民政和工业项目,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开工。同时,要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项目建设有关程序和要求,尽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具体由财政局、发展计划局负责督促和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城乡群众春节文化生活和越冬安置工作。民政局负责,切实安排好城乡重建户和非重建户特困群众的春节生活,特别要督促乡镇和民政所,对居住偏远吊庄、交通不便的特困群众,工作一定要做到位,确保不出问题;对流浪乞讨人员等城区其他困难群众的春节生活也要安置到位;城关镇及街道办、民政所在春节前要对城区居住在活动板房内的受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同时,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城乡文化生活,具体由穆丽萍牵头,文教体育局及文化文物中心负责,及早安排,抓好实施,确保在大灾之年让城乡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抓好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由杨瑞良、周崇明同志牵头,召开安委会,专题就春节前后、各级“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包括党政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部位的安全进行过细安排部署,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企业抓好落实;各行各业都要高度重视春节前后和各级“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一是要清理本单位、本系统的欠账,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安排解决。二是城建、交通等部门负责,切实解决好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该划拨的要想办法尽快划拨,已划拨的要督促施工企业尽快兑现。三是要妥善处置好群众信访上访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摸底、及时掌控,积极主动做好工作,特别对一些上访老户要主动上门做好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四)做好扩大内需的各项准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商贸流通服务行业要抓住春节是刺激消费的大好时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和促销手段,安排好城乡市场消费,搞活城乡贸易和假日经济。

(五)关于几个具体问题:1、农村34个集中重建点和城区菜籽坝安置点的通水、通电和通电视问题,分别由水利局、电力局、广电局负责,会后立即安排部署,尽快解决好34个集中重建点和菜籽坝安置点的通水、通电和通电视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受灾群众有干净的水、有电照明、有电视看;2、从今天起,县财政已经“封口”,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许向县政府提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3、切实搞好春节值班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县政府所有领导春节期间不能出汉中市范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第2篇:部门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2016年7月15日,市场部与财务部在会议室召开部门工作协调会议,市场部与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加强部门沟通、提升销售额、服务市场营销、确保费用回收等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加强沟通服务好客户

市场部与财务部要加强沟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公司利益出发,服务好客户,既扩大销售业务,又及时收回货款,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获取良好经济效益。

二、积极完成追收货款任务

市场部与财务部在公司内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提高服务意识,互相支持,积极配合业务部门追收货款,共同完成追收货款任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三、市场部做好工作问题

市场部要努力扩大销售,增加销售额,在做好营销工作的同时做好费用回收的工作,保证公司的费用回收率。财务或商务提出的无人认领的已到账费用,市场部业务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付款凭证及核销信息。对于以个人名义提货的客户,如没有货物在运途中,不能在费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放行;如果有在运途中的货物,业务员可以出保函担保先行放货,担保金额仅限约等于人民币5000元。

四、财务部做好工作问题

财务部树立服务意识,以良好的态度接待客户及业务员,认真办好业务工作。

对商务或业务提交核销的费用应尽快核销,尽可能避免出现日后再次催收的情况;我公司供应商能接受汇票,财务部可以按公司规定接受汇票并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关的费用。

五、关于内贸出口放货问题

内贸出口操作人员根据商务部门提供的放货记录单进行放货,放货记录单上必须同时有市场部经理的放行意见及财务部的签字确认方可放行。具体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对有信用期的货物,市场部经理及财务部根据前期付款情况给予签字放行。二是对于无信用期的以个人名义订舱的货物或者是仅有零星业务的,如有货物在运途中,业务员可以出具保函,在费用没有收到的情况下放行;否则,严格执行见款放单原则。三是商务收到客户或市场部提供的付款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查证是否进账,查证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放货记录单送市场部及财务部签单放行并通知出口操作主管。四是费用到账后,由商务向财务提供费用核销单。上述要求从2016年月日起实行。

六、内贸进口方面问题

尽快完成前面第三方业务的报账,同时从月开始每个星期提交一次上星期的第三方业务报表。

第3篇:高速公路管理局会议纪要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XX年工作会议在石家庄隆重召开。又是一年芳草绿,依然十里杏花红。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高管局(集团)成立一年来的工作,分析高速公路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XX年的工作,夯基础,重提高,谋发展,全面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实现河北高速发展更快、管理更好。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华,厅机关各处室领导,省直、厅直有关单位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厅党组成员、高管局(集团)jú长康彦民,高管局(集团)党委书记李绪明,副jú长刘振维、赵智明、王国清,纪委书记任跃宇,总工程师康雄伟,总会计师惠中,局机关全体在编员工、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司、筹建处的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代表,各地市交通局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李绪明主持。

会议先后听取了康彦民作的题为《夯实基础巩固提高全面推进河北高速公路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任跃宇作的题为《强本固基惩防并举为河北高速公路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最后,杨国华代表厅党组作了重要讲话。

杨国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高管局XX年的工作,对高管局XX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一,高管局XX年工作成效显著,开局良好。去年是高管局整合成立的第一年,高管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卓有成效的工作举措,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可以说,起步强劲,开局良好。第二,紧紧抓住扩内需、保增长的机遇,加快高速公路建设(

康彦民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XX年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形势,明确了XX年全局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高管局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迎“国检”为契机,狠抓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两条主线,突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路网整体通行能力提升两个重点,夯基础,重提高,谋发展,全面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实现河北高速发展更快、管理更好。康彦民从八个方面对XX作全局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做到保通车、早动工、早开工。二是以迎“国检”为契机,全面提高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提高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四是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项目库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支付能力。五是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清正廉洁、团结干事、开拓创新的干部职工队伍。七是加强高速文化建设,弘扬高速精神,展示高速形象。八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为高速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任跃宇在廉政报告中明确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保证中央和省委、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稳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建设廉洁高速。四是巩固成绩,完善体系,扎实推进“十公开”工作。五是通过建立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监控机制,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网。六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七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八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会上,刘振维传达了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赵智明传达了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王国清宣读了授予冀星公司等七个先进单位、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石家庄收费站等48个先进集体和苏国柱等252名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大会还对获奖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第4篇: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

一、会议基本情况

2月27日,在乡会议室召开2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交账会。参加人员:各驻村领导、各站所负责人、综治办成。会上各参会单位汇报了2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我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大调解能力建设力度,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公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要全力做好涉军人员和上访户的情绪稳定工作,加强乡村干部的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本月矛盾纠纷总体情况

2月份,我乡共排查出主要矛盾纠纷3起,调处到位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其中乡级排查矛盾纠纷2起,占全乡矛盾纠纷总量的67%,成功调处2起,调处成功率为100%;村级排查矛盾纠纷1起,占全乡矛盾纠纷总量的33%,成功调处1起,调处成功率为100%。

本月我乡排查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因土地、山林、水利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本月共排查因土地、山林、水利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起,占矛盾纠纷总量的67%,调处成功2起,调处成功率100%。

2、因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本月共排查因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1起,占矛盾纠纷总量的33%,调处成功1起,调处成功率100%。

第5篇:科技镇长团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XX年9月2日下午2:00,江苏省“第五批”科技镇长团如皋团团长孙宏放在盐业大楼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如皋科技镇长团第一次工作例会,现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如皋市人才办关于对“第三批”科技镇长团开展工作提出的三方面要求:一是全体团员做好“三个主动”,既要主动融入挂职单位,主动与挂职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要主动开展工作调研,主动了解省、市、镇相关科技和人才政策和需求,建立与企业的关系,掌握工作现状;要主动有所作为,特别要把握重点,有的放矢;二是工作开展围绕“四个注重”,既注重协同作战,注重与镇区领导班子协作配合,注重与科研助手和科技镇长团其他成员协作,注重打造品牌;三是做好常规工作,包括尽快建立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建立qq群等有效开展工作的联络平台、完善手机号码和通讯录信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等。

会议认为如皋市委、市政府对“第三批”科技镇长团工作高度重视和关怀,市人才办对科技镇长团工作及生活条件保障到位。科技镇长团全体成员要找准工作定位:即市人才办的“先遣队”,市科技局的“老虎团”,要紧紧依靠和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机关,充分发挥镇长团优势,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全体团员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江苏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构筑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出台系列特殊政策,为科技镇长团开展工作创造了优越的大环境;如皋市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有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市领导对镇长团工作高度重视,为团员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前两批科技镇长团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是镇长团开展工作的优势所在。同时,也应充分意识各地政府和企业对诸如两院院士和千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和白热化,镇长团和地方及企业融合需要过程、团员对地方政策和政府办公流程不够熟悉等,这些都是我们迅速打开工作局面的不利因素。镇长团工作要坚决按照《关于队第五批“科技镇长团”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皋组发〔XX〕117号)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会议要求全体团员在初期开展工作中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要注意处理好五大关系。既要注意处理好科技镇长团与市人才办和科技局的关系,处理好与挂职单位领导班子的关系,处理好与工作及服务对象的关系,处理好科技镇长团成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与派出单位和家庭的关系。

二要认真学习政策及业务流程。包括省、市各级人才政策、科技政策,熟悉政府办事流程。

三要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家底。要深入了解包括政府、企业、挂职镇区和联系镇区等情况,要深入了解派出单位的科研成果及各类人才储备情况,找准开展工作的对接点,要深入了解前两批科技镇长团的工作成绩和理清开展工作的思路。

四要迅速建立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镇长团内资源共享,各个团员之间充分沟通,着眼如皋全局,协同作战。

五要打造团内文化和镇长团精神,要在全体团员在“忠诚度、贡献点、独特性、纪律观、荣誉感”做出特色,树立品牌。

六要注意安全。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防盗、水电等。

会议决定:

1、对团内工作提出分工负责。由副团长严迅负责主抓推进校地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由副团长葛宁海负责主抓推进人才工作和团内建设。

2、在团内实施“建家工程”。任命付艳恕担任团组织委员,负责镇长团全体成员参加的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配合团长、副团长组织“基层行”和“高校行”等活动。任命黄新力担任团宣传委员,负责建立团内信息交流平台,qq群管理,负责团内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负责团内统计工作和团例会记录工作。任命杨义生担任团生活委员,负责协调和处理团员生活遇到的各类问题,负责团集体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任命田东担任团文体委员,负责定期组织团内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负责团内文化建设。

3、确定每周五下午1:00召开团例会。

第6篇:办公室整改专题会议纪要

2016年1月22日,经请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柳春同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召集班子成员在园区管委会三楼综合部办公室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整改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传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同志意见:在管委会办公室整改、装修结束后需邀请中介机构对装修质量(含环保)情况进行检测评估。

二、就前期管委会办公室整改工作进行通报

1、我委需要整改的办公室9间,根据我委实际情况以及时间要求,并经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对9间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包工包料价格为:土建砌墙85元/平方米,踢脚线20元/米,多乐士(精品5+1)乳胶漆40元/平方米。

2、办公室整改用电线及电信网络材料由我单位购买,仅按实支付电工工资。

3、办公室的16扇套装门900元/扇。

4、办公室整改、装修完毕后由施工方打扫清洁卫生交付甲方后,由本单位2名保洁人员彻底打扫,另行给予劳务费。

5、装修完毕后按实际面积、施工工程量、验收清单等进行结算。

上述事项与会人员均表示赞同。

参会人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纪工委副书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协调服务部列席会议。

篇六:2016公务员法学习会议记录
2015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心得一: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审计、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将我在学法用法的体会如下:

一、积极参加各类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从“四五”普法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的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培训了审计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培训。通过参加严格的培训、考试,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审计、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审计法,坚持依法审计

《审计法》颁布十多年来,我国审计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特别是在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管理方面探索出的一系列做法,同样需要以法律形式总结确定下来。因此,有必要对原《审计法》中一些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审计工作发展现状及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法》的修订对于促进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贯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精神。《审计法》的修订表明了我国审计事业已步入了新的阶段。我们要把《审计法》学深学透,能全面掌握应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胆履职、敢于碰碰硬,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

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一是“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学习教育活动,使我自己认识到法律是管理经济社会、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社会问题最有力、最有效的武器。使我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学法用法热情也越来越高,使我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全面提高。使我在工作中形成了“遇到问题先学法、决策之前找专家”的工作思路。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审计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体现依法审计,严格执法,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我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模范地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审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心得二: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法用法,我对法律条文由表面理解到深层次内涵的深刻领悟,有了质的变化。对照所学的知识,结合本职工作,联系到执政为民、依法办事上,真正觉得法律对一个基层审计干部来说,既是护心镜,又是当家宝。

一、领悟学法的重要性

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个年头,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我深深感到: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的苍白,是那样毫不留情地阻碍着发展。因此法律知识学习,对我是个很大的鞭策,更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不仅一扫缺少法律知识带来的困惑和迷惘,更收获了增长法律知识带来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学法重要,用法必然,执法关键。

二、坚持学法的自觉性

作为一名基层审计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事。我深深体会到,搞行政事务要学好《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搞审计业务要学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如此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法律法规。要学深学透,靠上级安排不行,必须形成自觉的、有序的、重点的学习风气和习惯,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领悟,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才能得到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才能明显提高。

三、提升用法的技巧性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通过从书本学到实践学,我深深感到,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在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时,才能做到充分论证,依法决策,才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体会到,要想办成一件事,还必须把握好“三道关”。一是法律关。法律是准绳,法律至上、法律至尊、法律至贵;学法律充实自己心中有数,用法律保护群众深得民心,依法律办事得心应手。二是公开关。公开是依法行政的窗口。三是行政关。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干部在工作中的每个具体的行为都能反映政府的形象。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学法榜样,当用法先锋,行法定职权。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广泛、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制权威,是实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执法的有效途径。

心得三: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年以来,我镇结合“六五”普法的规划,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学用结合,互相促进,通过近一阶段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现将近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习制度。

镇党委、政府对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非常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与两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强调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了“巴彦镇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镇组织办负责全镇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时间到位、任务到位、成绩到位,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列入培训计划,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全镇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宣传、发动和安排工作,并负责做好干部的法制讲座。司法办负责协助做好学习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及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记录“五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明确对象内容,实践目标任务

工作中,全镇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能够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制理论读本》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兼顾其它的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推进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全镇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地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年多来,我镇能够结合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形式,形式多样地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建立“巴彦镇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安排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年初以来巳开展2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听课人数达100余人,主要学习内容为《行政法学》、《法制理论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合同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及《廉政准则》等。

二是开展干部法制轮训。把法制课列入干部的必修课,不断拓宽培训渠道,提高教学质量。今年3月份,为了使全镇干部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式下的计划生育工作,镇里依托党校专门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培训班,学员有20余人,共安排四节课,比较系统地学习了相关的计生政策知识,提高了贯彻新《计划生育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制度。要求全镇干部,联系岗位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检查,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课,提高学习效果。年终由乡组织办统一组织对自学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干部,要在实践中带头执好法,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人士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自行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把干部学法内容、时间、形式和成绩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力戒形式主义。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治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对于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今年4月26日,组织办在先期安排自学和辅导的基础上举办一次法律考试,参考人员达50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还应当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渠道,深入探讨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提高学法用法质量,不断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心得四:干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为增强我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全镇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物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要求以及《2015—2015年吉阳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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