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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特稿:中央缘何启动“青年千人计划”?(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06日08:42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核心提示:2010年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对抓紧培养造就青年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通过《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青年千人计划”正式启动实施,我国计划分5年引进2000名左右优秀海外青年人才,为今后10年至20年中国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中央缘何要启动“青年千人计划”?申报“青年千人计划”又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中央缘何启动“青年千人计划”?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需要青年海外留学人才;推进人才政策创新和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创造一流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也需要青年海外留学人才积极参与。
日前,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通过了《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青年千人计划”正式启动实施,计划分5年引进2000名左右优秀海外青年人才,每年引进400名左右。
“千人计划”大事记
2008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即“千人计划”)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以更宽的眼界、更宽的思路和更宽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关于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工作条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详细
中国确立新人才观
2010年5月25日至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庞兴雷摄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今世界,人才竞争战愈演愈烈。如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谋求人才保证,是新的时代赋予中国的一道考题。2010年,中国着手解答这道考题。中央审时度势,确立“新人才观”,在5月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全面阐述了中国的“新人才观”;6月从国家战略层面推出的首份人才发展规划,全面贯彻了“新人才观”。分析人士认为,“新人才观”和首份人才发展规划,是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思想”和“系统规划”。随着它们在实践中的逐步展开,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生动局面必将出现,国家发展和竞争的新优势必将形成,“世界人才强国”的新目标必将实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2010年年5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切实做好人才工作,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确立我国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支撑。全党全国要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各项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开创我国人才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网友热议人才强国:确立“新人才观”,关系到中国的未来
新华网友motuowangzi: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是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探索者、实践者、推动者。人才培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要在日趋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把人力资源开发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摆上突出位置,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实现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转变。这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立足国情作出的战略选择。人才的活力取决于机制和环境。要注意把握人力资源开发规律,积极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一要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要设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捐赠和培训服务。二要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人才评价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技能型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考核;对复合技能型人才,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技能考核。
新华网友引言:全社会都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百年大计,人才为基,教育为本。确实需登高望远,规划人才工作。确立“新人才观”,关系到中国的未来。
新华网友水中兵器:进入新的世纪后,中国人才的需求是全面的、全方位的,特别是领军人才。我们既需要自然科学方面的领军人才,又需要社会科学方面的领军人才,还需要军事方面的领军人才,还需要经济方面的领军人才,还需要政治方面的领军人才等等。人才嘛,多多益善!
新华网友: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实施“千人计划”,加快从海外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培养创新人才的高层次人才,是顺应世界科技进步、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的必然要求,是壮大我国人才队伍、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千人计划”实施近两年来,推动了新兴产业,提升了科研水平,带动了人才回流,促进了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和人才环境建设,显示出良好的效应。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描绘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我们伟大的祖国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共襄盛举,正当其时。他勉励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坚持报国为民的志气,在国家发展的宏图大业中找到位置、作出贡献;坚持不懈进取的勇气,克服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奋勇拼搏、勇往直前;坚持勇攀高峰的锐气,以国际一流作为工作目标和奋斗方向,努力创造出一流业绩。
新华网友bingzhao: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可宝贵的财富,人才资源是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资源。加快培养创新型人才,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改革。来源新华时政)
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医院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医务人员,通过重点资助扶持,促进青年学术骨干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人才,并为国家、省等各类人才计划储备力量。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科建设为平台,加速培养一批医德高尚、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杰出的学术能力、临床、教学和科研业绩显著的优秀青年人才,从而加快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和医疗质量,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科研整体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坚持德才兼备的方针和人才选拔的高标准、重业绩的原则,既考虑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注重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
坚持近期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选拔时既注重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又兼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和基础相对薄弱学科的发展需要,与我院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坚持突出重点和分层次培养原则,把培养学科带头人、市级、区级、院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作为重点,同时注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其他层次人才的培养。
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把竞争机制引入人才的遴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的公平竞争、科学考评、动态管理等运行机制。注重人才潜能的发挥,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培养一支10名左右由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组成的、能够跟踪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在国家、省医药卫生领域中起骨干作用的高层次拔尖人才。其中1-2人成为省青年学科带头人或进入省“121人才工程”序列,1-2人成为院重点学科带头人,2-3人成为院学科建设中重点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3-5人成为院重点学科带头人。
(二)各层次人才培养目标
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目标:使其成为我院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医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能准确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的学术攻坚人才,对学科团队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我院今后的临床、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部分优秀者能够入选省 “121人才工程”序列。
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丰富研究成果,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带动所在学科临床、教学与科研的发展。
三、选拔条件
选拔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攀登科学高峰的高尚品格及学术发展潜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此外,各培养层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
2、治学严谨,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扎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掌握本研究方向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近年来一直在某一研究方向上从事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3、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SCI、EI、ISTP等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医院教材。
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
三)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
5、具备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
①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
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③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
(二)学术带头人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务人员。
2、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研究方向,能够独立地在本学科前沿开展工作,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SCI、EI、ISTP等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正式出版的高等医院教材中署名前十。
4、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
五)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
5、具备以下条件可优先考虑:①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②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
四、选拔范围及程序
1、凡属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均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并提供五年来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实绩材料及今后三年的临床、教学、科研计划。
2、医院专家委员会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做出政治表现、业务水平、科研成果和以及发展潜力的评定,择优推选,确定校优秀青年人才建议人选名单,签署推荐意见,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向全院公示一周后,确定入选名单。
五、培养措施
1、制订拔尖人才资助计划,共分为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两个层次,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5名,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10名。
2、医院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对入选对象进行重点资助,一般标准为:学科带头人每人5万元,学术带头人每人3万元,医院结合培养对象实际,为培养对象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注重培养过程,并按实际培养项目拨付资助经费。
3、优先支持培养对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开展横向项目研究,医院按项目所批复经费到款额给与1:1配套资助。
4、积极促进培养对象的科研成果转化,并提供经费支持。
5、优先从培养对象中遴选推荐出国研修人选,并提供经费支持。项目申请和管理办法按南华大学出国留学有关规定执行。【国家青年人才计划,项目】
6、优先支持培养对象赴本领域一流大学,师从本专业顶级学者进行高水平访学,并鼓励培养对象开展校际间合作项目研究。
7、重点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国际国内召开的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内专业学术年会,培养对象填报我院学术会议申请表,经认定会议层次,医院审批同意后,提供全额资助。
六、考核与管理
1、培养对象须与医院签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目标等。
2、医院应积极为培养对象提供良好的临床、教学和科研条件,保证本计划的顺利实施。
3、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按年度填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人力资源部备案;培养期满后一个月填写《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总结报告》,向医院学术委员会汇报。
4、医院对培养对象实行目标管理,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视为考核合格:
(1)入选省 “121人才工程”序列。
第1篇: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青年人才是党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青年中的优秀代表,是推动首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促进青年全面成长成才,为首都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北京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实施“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促进各行各业青年英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
1.充分认识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XX大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重要的工作部署。当前,首都正处在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着整个人才队伍建设的前景,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青年人才队伍,是为党的事业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动首都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在新时期加强青年群众工作、服务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党管人才的原则,遵循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制度保障人才,不断完善青年人才工作的领导机制,积极创新青年人才工作的工作体系、大力营造青年人才快速成长、脱颖而出的环境,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全面、作风过硬,且与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青年人才队伍,努力开创青年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明确“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的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发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掌握精湛的专业技术知识、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的青年骨干人才。以此为带动,形成广大青年快速成长、各类青年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带动和深化全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对全市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3.加强市级层面的统一领导
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由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团市委协调推动的市级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统筹规划、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
建立“全市青年人才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决定全市青年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确定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落实“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4.各区县、各部门要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人才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议事机制,将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纳入本区县、本单位的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中,加强对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研究、推进和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工作优势,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做好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合力。
5.共青团组织要承担起推进、落实北京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责任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育人职能,在党政的指导支持下,切实承担起推进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级团组织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并积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
三、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大力实施“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6.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国家青年人才计划,项目】
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对外交流等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共青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进一步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国情及形势政策的了解,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不断加强大学生骨干培养,构建“市、校”两级培养工作体系,巩固和深化“百千万”大学生骨干培养格局。团市委、市学联、市团校加大对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每年培养100至200名高校主要学生干部,利用周末、节假日、暑假等课余时间,以集中教学、实践教学、导师教学相结合的有效教学方法,每年至少完成360学时的培训课程,培养出政治坚定、勇担重任、作风过硬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丰富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培养模式,开展好各类大学生骨干中短期培训班,以理论学习、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社会志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轮训共1000名左右大学生骨干,涵盖校、系、班三级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和一大批活跃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及网络中的骨干。加强高校业余党校、团校和英才分校等大学生骨干重要培训基地,每校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以理论学习、实践交流等教学方式,培养4万余人的大学生骨干。
继续做好大学生骨干导师教学工作,在原有英才学校导师团和大学生成才导师团的基础上,力争邀请更多的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知名学者作为大学生骨干导师,积极推荐骨干至导师单位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实践能力。更进一步探索大学生骨干培养模式,力争与中央党校、市委党校联合建立教学基地,将大学生骨干培养更直接快速地向党的合格接班人靠拢。进一步为大学生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交流创造条件,以学术文化交流等形式不断开拓大学生视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活动,加大对大学生优秀典型的选拔、表彰、宣传和推介力度。
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引导大学生骨干利用假期深入农村、西部、社区开展“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抓住北京奥运会志愿服务历史契机,以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志愿服务等为重要载体,实现大学生骨干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00小时志愿服务,促进首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志愿服务日常化,构建长期育人平台。组织大学生骨干参加挂职锻炼,力争3年内在全市相关党政部门、村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建立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基地500个以上。
要进一步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实施机制和领导机制,落实好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首都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办实事的要求,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的投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团市委等部门要共同建立优秀大学生骨干的“就业绿色通道”。每年专门选拔千名优秀大学生骨干,推荐到北京市的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重点领域工作,并进行跟踪培养。
7.团干部队伍培养计划
把共青团作为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渠道,为党政储备更多的后备力量。要加强团干部的教育培养,把团干部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市团校建设,理顺市团校工作体制,拓展市团校办学空间,依托市团校定期开展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办好团市委委员中央党校研修班、区县局级单位团委书记培训班、优秀青年骨干系列调训班等培训活动。
积极开展培养选拔优秀青年党员担任团干部、培养选拔优秀团干部充实到党的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双培”工作,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聘任制等多种选配方式选拔优秀党团员担任团干部,各级团的正、副书记应享受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待遇。
推动团干部上下交流、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切实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相当于行政科级及科级以下团干部的在职最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3周岁,相当于行政处级团干部的在职最高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8周岁。
要将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调配管理工作中,定期研究,统筹安排,形成机制。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团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破格提拔使用。加强输送优秀团干部的工作,由团市委每年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一批优秀团干部,作为党政后备干部人选。
8.青年社会工作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要支持、鼓励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矫正等社会工作,组织青年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评价,使之成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加大对青年社会工作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主题活动,提供实践锻炼舞台,使青年成为社会工作的有生力量和主力军。
要加强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重视对各级团校、青少年宫、团属新闻出版单位和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的教职员工和编辑记者的教育和培养,特别是要以城市社区为重点,结合推进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加强基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实现规范岗位设置、建立准入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并建立一支高、中、初级梯次完备、数量充足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
要通过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疏通渠道,健全组织,鼓励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各类人员以志愿者身份参加社会服务,形成来源广泛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契机,组建一支熟悉热心志愿服务、富有奉献精神的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队伍。在此基础上,努力打造一批具备志愿服务意识、掌握专业服务技能、能够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约10万人的骨干志愿者队伍。重点培养数以万计的精通志愿者工作原理、熟知奥运会运行规则、志愿服务实践经验丰富的志愿者工作管理人才。做好奥运后成果转化工作,使之成为参与社会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
9.青年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要坚持项目化、阵地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加强青年企业家协会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会制度,建立健全副会长轮值制度,加强会员管理、规范入会程序、扩大入会领域。要按照有利于联系广大青年企业家、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资源的原则,做好团体会员发展和青年企业家协会分会的指导工作,推进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覆盖水平。要加强青年企业家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和信息化建设,有效发挥凝聚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作用。
要努力搭建有效交流的平台,服务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成才。要深化北京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每年选树优秀青年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突出贡献奖,努力培养一支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要举办企业家区县行、企业家西部行、东北行等经贸考察活动,动员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根据各自优势整合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要通过举办北京青年财智论坛、市长对话会、局长讲坛等活动,大力实施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才计划,畅通政府和企业间的信息渠道,并组织优秀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围绕首都经济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首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献计献策。
10.青年技术、技能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要扎实推进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和创新创新效等品牌活动,评选表彰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突击队和优秀青年工程指挥,努力推进青工振兴计划的深入开展。要强化青年技能培训,全面提升青年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技能竞赛活动,继续发挥好“技能大赛”的辐射效应。要充分发挥“技能鉴定”的驱动效应,加大面向青年技能人才的技能鉴定工作。
要发挥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重大建设项目中的积极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在高技术青年人才申请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参与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要引导高技术青年人才在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中锻炼服务,成长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要根据首都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企业,建设一批高技术青年人才后备队伍培养基地。要加强高技术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为高技术青年人才提供便利。
要加强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建设。充分尊重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的特点,根据其特长和专业方向,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建立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信息管理制度,完善青年人才市场,定期发布首都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供求信息,引导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工作岗位准确对接,形成高技术和高技能青年人才的柔性流动机制。
11.农村实用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要深化京郊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工程,推进“新农村大讲堂”活动。要结合各区县实际进行职业技能、农业实用技术、综合素质等定向培训,深化农村青年现代化素质培训工程。要依托大学生村官计划,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的教育资源,在青年中心、业余党团校、村委会中广泛开展“新农村大讲堂”活动,服务农村青年成长成才。
要发挥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带动农村青年致富成才。要结合北京农业和农村实际,继续培养包括青年科技兴农带头人、青年经纪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和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在内的各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组建青年科技致富报告团,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介绍成功经验,传播科学技术,带动农村青年转变就业观念,创新创业理念。
要促进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为农村青年成长成才服务。要以北京青年创业者协会为平台,团结、凝聚各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围绕北京青年的创业就业及郊区青年的增收成才开展工作。要促进各级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培育更多的青年合作组织,给予各类合作组织资金和政策支持,为研发新技术、发展新项目提供有效服务,切实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提供有效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对“北京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和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保障
12.广泛开展青年人才培养主题实践活动
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倡树“岗位成才、人人成才”的成才观念。加强对青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青年把个人成才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他们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着力提高青年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职业素养,依托团属院校、各类青年培训阵地,加强对企业青年、农村青年、社区青年、青年教师、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进京创业青年、大中专学生等各类青年群体的职业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全市性的青年成才学习活动、实践活动、评比活动,举办人才论坛、报告会等活动,在广大青年中掀起“立足岗位争成才”的热潮。要以“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为龙头,在各层面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
13.加强青年人才工作平台建设
推动全市青年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类管理、注重实效、逐步实施”的原则,加大“北京市青年人才数据库”建设力度,完善北京青年人才信息采编系统,广泛汇集各类青年人才信息,将青年人才的选拔、评估、推荐等工作环节有机结合。建设网上服务平台,为青年人才开发提供有效服务。加强青年人才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类专业青年社团在凝聚各类青年人才方面的作用,支持建设“北京青年人才开发协会”和“北京青年人才服务中心”,加大对各类青年人才组织和青年人才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强青年人才交流,实现青年人力、智力、资金、项目、信息的有效对接。加强工作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青年人才培训、实践锻炼、就业创业基地。
14.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表彰和推荐工作
完善“北京青年榜样”评选表彰体系,根据全市发展需要健全奖项设置,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青年人才评选奖励机制,努力把各行各业的青年人才纳入全市性表彰奖励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激励的效果和影响力,激发各类青年人才不断涌现。加强对优秀青年人才典型的挖掘与宣传,大力宣传各类优秀青年人才的先进事迹,通过巡讲、论坛、报告、讲座等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学习榜样、奋发成才,激发广大青年投身首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各类青年人才跟踪培养工作,拓宽向党政、社会举荐青年人才的有效途径,促进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出成果、担重任。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源源不断地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15.加大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投入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投入。要根据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支持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努力整合各方面资源,为青年人才的学习培训、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16.加强青年人才工作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和青年人才工作规律,开展各类青年人才队伍发展调研,不断完善青年人才工作布局。加强青年人才动态调查,全面了解青年人才成长需求,为做好青年人才服务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研究完善青年人才资源社会预测、信息收集、趋势监控等工作,努力形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才智充分涌流的局面,促进首都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2篇: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青年人才是党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青年中的优秀代表,是推动吉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为推进我省人才兴业战略和“双百千万”人才计划深入实施,促进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制定本工作计划。
【国家青年人才计划,项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要求,遵循青年人才发展规律,以青年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激发青年人才创造力为核心,以优化青年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撑,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宏伟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青年为本。以青年为本是做好青年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尊重青年人才的个性和创造精神,充分了解青年人才需求,帮助破解成长发展中的难题,鼓励青年成才创业。
(二)坚持服务发展。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培养创新型、创业型、技能型人才,广泛培养青年志愿者骨干,以满足吉林振兴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
(三)坚持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青年人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解放思想,创新政策,优化服务,增强人才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健全青年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四)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高校人才资源开发,统筹省内、海外人才资源开发,统筹高层次和实用人才资源开发,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力量,统筹推进青年人才工作。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大批行业领军、社会影响广泛的创新型、创业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服务能力强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队伍,吸引一批业绩突出、富有创新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初步形成各类青年人才竞相涌现的良好局面。
四、重点项目
(一)城市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
培养1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10000名城市青年创业人才。
(二)城市青年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
在“十大产业发展计划”的行业中,选树出100名“吉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1000名“吉林省青年岗位能手”。
(三)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
培养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带头人,带动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实现“一村一人,一人一业”。
(四)青年志愿者骨干培养计划
在全省社区社会事务工作者中培养500名青年志愿者骨干;在高校培养3500名大学生志愿者骨干;培训500名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培养500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青年志愿者。
(五)吸引青年海外留学人员来吉创业计划
吸引50名青年海外留学人员来吉创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督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定期听取吉林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
(二)统筹各方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青年人才工作的领导,为实施计划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突出青年特点,扎实推进青年人才工作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促进青年人才的吸引、培养、开发、使用和激励。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分析。建立青年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一把手”抓人才培养,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责任落实。加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强化社会对计划实施的监督。
(四)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加强青年人才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的青年人才工作规律。加强青年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青年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3篇: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一、工作背景:
近年,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普遍提升,对供水服务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以“顾客满意”为第一目标,制订了企业未来五年供水规划。而就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存在管理人员学历、职称,职工技术等级、文化程度四偏低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和党政经营管理人才两缺少的现状,企业发展与人才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缺口。
青年兴则企业兴,青年强则企业强。要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必须从现实出发,转变观念。根据前期对企业青年职工学习需求及在读教育情况显示,目前企业青年职工已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学习的积极性很高,他们将学习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青年中有34%的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再教育,有41%的人每天花2小时以上看书、阅读,有33%的人经常阅读与专业有关的著作或文章,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学习需求度依次为:岗位相关知识、计算机、外语、企业管理、法律等,我们应针对青年需求,以岗位为核心,因人制宜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加速青年人才的培养。
在公司党政支持下,由政工部、企业管理部、团委三方合力,共同实施35周岁以下青年实施三年人才培养计划,为青年进行职业生涯导航,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正的青年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工作目标: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根据公司发展要求,确立了“重点人才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紧缺人才加紧培养”的工作方针,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和培养,努力实现厂科级干部复合型(知识广、业务精、管理严);管理人员专业型(业务精、善管理、协作好);关键岗位技术工人一专多能型(精一门、会二门、懂三门)的目标,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具体实施:
1、上下联动,实施针对性培养。
人才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需要企业各部门通力协作,群策群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合作的工作格局。在选“苗”上,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开阔视野,既要对现有骨干出课题,压担子挖掘潜能,提高技能,又要大胆启用新人,广纳贤人,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二级联动,经民主推荐,逐一分析,列出有培养前途的35周岁以下青年,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我们应注重对企业内部的优秀青年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举荐,通过加强对企业发展重要、关键岗位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青年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企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相匹配。
2、落实措施,开展阶段性推进。
青年人才重在培养,贵在教育。为了更好落实人才培养三年规划,在对青年进行学习需求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青年特点,有针对性、分阶段实施具体培养措施,以项目运作方式,不断提升青年思想修养、理论水平与业务技能。
1)第一阶段:基础培训。
针对对象:
新进公司参加工作的青年以及掌握一般操作技能,进取向上,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的青年。
实施目的:
了解行业特性、企业情况,按照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企业荣誉感,职业责任感。
主要措施:
技术等级培训。针对前一阶段调研中所显现的职工技术等级偏低的现状,我们将加大技术等级培训力度,通过拟订年度技术登高计划,组织人员参加水务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或社会技术培训机构的相应培训班,不断调整各等级职工比例,经过三年努力,企业内逐步形成以中级工为主体、高级工为骨干的职工队伍。
岗位专业培训。为建设现代化的供水企业,近年,公司引进了不少先进设备与技术,不少青年被安排在岗位一线。我们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缺啥补啥原则,加强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岗位(工种)以及企业生产、水质、服务等专业岗位的实务培训。今年配合污泥处理项目运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污泥脱水处理工艺的岗位培训,今后几年还将针对原水预处理、深度处理项目的启动,开展相应的岗位培训,使青年熟练掌握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成为岗位技术能手。
2)第二阶段:能力提高。
针对对象:
企业内具有较强责任心,一定工作能力,担任班组长或专业技术骨干的优秀青年。
实施目的:
引导、带领青年立足本职,开展岗位建功,拓宽业务知识面,积累更多实践经验,在思想修养、理论水平、业务技能上不断有新提高。
主要措施:
开展“导师带徒”活动。按照“重点人才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紧缺人才加紧培养”的工作方针,按专业对口组织企业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享有一定声誉的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与青年结对,签订师徒结对协议,配以课题研究,动态考核,通过师傅的传、帮、授、带,使青年在职业道德、岗位技能有所提高。
开办系列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走进青年,开办有关形势任务、经济发展、企业文化、质量管理、财务、法律等内容的系列讲座,不断扩大青年的知识面,开阔思维。
3)第三阶段:重点培养。
针对对象:
企业内在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某方面显现成绩,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被本单位、部门认可的优秀青年。
实施目的:
从企业发展大局出发,实施重点推荐,通过进行跨部门的岗位锻炼,为企业培养独挡一面的年轻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措施:
举办青年干部学习班。与高校商洽专门开设五方面课程,利用休息日,对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六大精神、领导干部基本素质,MBA工商管理知识、企业文书类实务知识、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素质等方面教育,全面提升青年综合素质。
实施轮岗、挂职、见习锻炼。在理论学习的同时,针对青年各自的特点,有计划地安排青年骨干到不同岗位进行挂职锻炼,以及跨部门交流,通过实践磨练,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而切实青年管理才能。
3、完善机制,实现长效化管理。
要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我们要应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重点抓好人才选拔、人才激励、人才管理三项制度建设,实现长效管理。在选拔上,注重民主推荐、上下联动,日常管理,选拔培养多类型青年人才。在激励上,推出“学历、技能、职称培训”有关政策及课题成果奖励制度,调动青年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上进心,找准企业发展与自身价值实现的切合点。在管理上,建立健全人才选拔、跟踪考核、反馈制度,实现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第4篇: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加快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培养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的青年队伍,全面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批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勇于创新的青工队伍,经中心党委研究,特制定青年人才培养规划和措施。
第1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六、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第2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XX〕28号),全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人数不超过2名。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EMIS系统完成申报书、附件材料初审,并导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三)资格审查。市科协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五)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审定入选名单。
(六)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喻于洪
联系电话:630030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楼组织人事部
邮 编:400013
第3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精神,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实施办法,重庆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我校拟推荐1-2名候选人。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担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于20XX年4月20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书打印一式五份和装订附件材料一套交人事处师资科作为校内评审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一: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及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个人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确定申报留学基金委人选,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安排确定;
(5)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出: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我校开具的派出证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申报个人根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及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时间出国研修。
六、派出管理、考核及其他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使被选派人员能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和出国期间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及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三)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应在6个月内出访,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取消其出国研修资格,改派他人;
(四)受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按照留学基金委管理要求出访,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报到;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报告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如离境前仍未告知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合理制定在外访学、研修计划,紧凑安排学习任务,密切联系对方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导师,确保研修质量,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2)派出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地区)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3)派出人员在外期间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思想动态、学习进展以及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开展情况等;
(4)学校不定期与对方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出人员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一经发现有思想不端、违法乱纪、松懈懒惰、长时间未与导师联系等现象,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留学基金委,直至终止对派出人员资助并取消其余下出国期限;
(七)回国考核:
(1)期满回国人员应提供带有对方合作导师签名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
(2)回国人员撰写出国期间学习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附学术成果);
(3)所在单位根据回国人员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鉴定意见,结合回国人员完成出国前研修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4)回国人员应分别以出国期间研修学科(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出国期间业务总结、感想和体会为主题在本单位作学术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研修、访学,并将此次出国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01年至2015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三:“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西部项目、1:1配套项目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00元;
对以单位公派方式派出,受学校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七条学校从人才基金中每年预算30万元设立“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基金”,每年评选若干项创新项目,已回国和即将回国人员均可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自20xx年起,1965年以后出生人员晋升教授职称,原则上须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
第十九条学校希望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对外拓展贡献力量。
学校鼓励学有所成的留学人员邀请外方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研究、讲学、项目开发和技术交流,参加我校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研究工作,举办重要国际会议或全国重要学术会议及开展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学科充分发挥优势,采取交流、互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国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培训合作关系。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计划所需经费由学校人才基金列支。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及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