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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公务员法》、XXXX《2012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为准则,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全体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升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推动我县XXXX工作全方位科学发展。
二、考核对象
就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就业局下属两个中心全体人员。
三、考核内容
机关绩效考核主要是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形象建设,具体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讲求实效。 “德”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政治品德、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及个人品德。
“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着重考核工作人员的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廉”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着重考核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从政治业务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政治业务素质(20分)
(1)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集中学习等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2)除集中学习外,机关各股室每月至少组织自学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少学习记录的,缺一次每人扣1分。
(3)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的,每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每次扣5分。
(4)政治学习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未撰写的,每次扣1分。
(5)工作人员在办事或接待重要来客时,由于工作态
度或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工作业绩(30分)
(1)按照分工,如质如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2分。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查处的,每次扣5分。
(2)上级部门各种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处理或答复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3、工作纪律(20分)
(1)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勤(按一天记)每次扣2分。
(2)参加集体组织活动,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视、办私事,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打牌,每次扣4分;被县委县政府目督办、效能办通报人员,每次扣10分。
(4)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发现不清洁、不整齐的,相关卫生责任人每次每人扣1分。
4、廉政建设(20分)
(1)在办事或工程项目建设中因私为他人说情、违规办理的,每次扣2分,在各类收费中,因私收人情费的,每次扣2分。
(2)违反财经纪律,未及时结算票据,被反映或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3)违反财经纪律,私报或多报各项开支或费用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5分。
(4)违反优化经济环境有关规定,被反映或举报查证确实的,每次扣5分。
5、综合评价(10分)
(1)执行XXX决定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的,每次扣2分。
(3)对交办的工作不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每次扣2分。
(4)业务技能、管理水平、工作热情、效率是否高,视情况扣分。
五、考核一票否决
考核对象出现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制裁或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确定等次或不称职。
六、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徐曼局长任组长,邓仁锡任
副组长,其他领导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制订、修改绩效考核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对机关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X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日常具体工作及资料汇总。
七、考核程序
采取干部互评和考核小组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由考核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表格打分,其中干部互评分计总分的40%,考核小组考核分计总分的60%。
1、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互相评议打分,并取平均分值作为互评分。
2、召开考核小组成员会议,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并取平均分值作为考核小组考核分。
3、绩效考核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向组长报告,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八、分值运用
1、机关职工得分为个人实际得分;各股室得分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打分为准,得实际分。
2、分管领导以分管股室的平均分为个人得分,乘以1.1的系数。
3、主要领导以分管领导的平均分为个人得分,乘以1.2
机关干部考评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严格兑现奖惩,特制定机关干部年度评议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着重思想素质和工作实绩。【完善机关干部考核方案】
(二)、考核程序
1、干部年度考评采用群众评议、考核小组、党政联席会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工作。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全乡干部职工的考核评议审定工作。
2、首先由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交主管领导根据填表人本年内工作实绩及表现,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档次确定初步意见。【完善机关干部考核方案】
3、其次进行无记名的群众投票评议优秀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有限额评议出优秀等次。
4、召开乡考核小组全体会议。以民意推荐评议情况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民主公正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5、根据考核小组评审的初定方案,党政联席会议最后审定,党政负责人签字,报送上级人事部门批复,张榜公布,将结果通知本人。
(三)、考核结果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选拨任用干部、晋升工资提供依据。被确定为优秀或称职等次以上按照有关政策享受年终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该予以辞退。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完善机关干部考核方案】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好全局2016年度各项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改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县局的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考核任务
1、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好各股室站队的关系;及时处理公文,做好文件的撰写、缮印、对稿、归档、保密、会议记录、劳动工资、人事调配、干部职工报表等各项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机关内部活动;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车辆安排、来往客人接待工作,确保全年的行政运行成本在去年基础上递减20%;督查县局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营林股: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法》、《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造林绿化意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再造秀美山川,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核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检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完成“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造林4.35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93万亩、山下平原造林0.42万亩;
(2)完成义务植树绿化点的幼林抚育500亩;
(3)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并抓好县直机关单位“3·12”植树节示范点造林400亩,湿地公园认种认养基地60亩;
(4)完成育苗30亩;
(5)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
(6)完成中幼林抚育4万亩;
(7)建立以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10000亩并组织实施;
(8)完成全县机关干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植树基地3000亩;
(9)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0.7万亩;
(10)向上争取营造林项目。
3、林政股:宣传贯彻和执行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计划,进一步抓好封山育林、改燃节能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搞好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好林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站完成好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办案程序,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抓好各项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宣传执行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加大对饮食服务行业、野生动物驯养单位、珍贵树种培育单位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珍贵树种以及无证贩运野生动物及名贵树种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股: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制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抓好落实;辅导各基层站的财务工作,监督其执行财务制度,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票据的领核、收发及缴存工作,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及专项资金的帐务核算,并提供财务报表;搞好本系统的综合统计测算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森工股:搞好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时向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报送所需文件、资料、报表,做好多种经营、林区公路、技改项目的申请工作;组织储备调运防汛所需的木材和毛竹;抓好全县森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林场改制工作;搞好全县的商品木材、柴炭经销业务管理工作,做好木、竹及木竹成品半成品经营市场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制的收尾工作和负责国有林场县城剩余房屋土地的管理及租金的收取;指导森林公园管理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完成212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稽查队:督促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据《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木材来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木竹柴炭运输的检查,发现违章运输的行为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森防站:宣传贯彻森林检疫法规;及时制订森防检疫工作制度;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作出及时准确的预测预报,发现虫情疫情及时进行防治;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的监测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争取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及时报送各类文件资料及报表;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森防科技知识;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5‰以内;
(2)无公害总体防治率达到80%;
(3)种苗产地检疫率、木竹材等调运检疫率达到100%以上;(4)测报准确率85%以上。
9、防火办: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教育,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批示和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领导成员到工作联系点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及时通报森林火险天气、火灾信息;严格审批造林整地等生产性用火;根据天气情况建议政府发布禁火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制订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调度、协调乡镇政府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及时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建立健全火灾火情信息台帐;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专业队的组织与管理;指导各乡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验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育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口计划并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做好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保证各项任务都能达标;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当年的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2)环孕检率达到100%;
(3)“四术”落实率达到100%。
11、公益林保护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搞好145.38
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公益林森林资源样地调查和检查,健全各项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建立并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和护林员的管理培训,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使用和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管理有关资金;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退耕还林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拟定退耕还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制订退耕还林规划、年度计划及作业设计,组织全县退耕还林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调度统计、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协助各乡镇场抓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阶段性核查验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木材检查管理站:木材检查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力打造我县木材检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行业新形象;督促木材检查人员忠实履行检查职责,根据各站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林地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林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林地利用规划,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林地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按照权限依法审查、核实、报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林业调查设计队:认真搞好2016年度伐区作业设计,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收费,严把质量关;做好林改后期工作,对林权证予以及时纠错、改证、补证;做好林地流转的评估服务和权属变更工作;做好林权所有者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服务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的疑难问题,认真调查、公正调处山林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操作规程;做好全县林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宣传办公室:认真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林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做好林业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联系新闻单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收集好有代表性的图片及资料;组织好局机关刊物的编辑印刷与发送;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招商招工办公室:完成好县局的招工招商任务,及时报送招商招工各类报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林业技术推广站(油茶办):认真抓好油茶等优良品种以及其他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利用现有条件抓好林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油茶基地管理、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做好潋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0、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一办理县林业局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受理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理论及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学习要有笔记,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
(2)各股室(站、队)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制订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及职责,并将各自职责张挂在墙上,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3)考勤考核制度:各股室(站、队)要坚持考勤考核制度,并建好考勤考核登记表,由局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股室(站、队)考勤情况。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缺席一次扣工资30元。请假需先写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的由股室(站、队)负责人核准,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核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核准。请假不得超过批准天数,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如超过批准天数,则按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除工资50元;一年旷工达到或超过12天的,则扣除一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爱,不准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不准贪污挪用,侵占公款;不准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涉足色情场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5)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林业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工作期间不喝酒,严禁酒后执法,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
2、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一是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摒弃各种错误的、有害于事业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三是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同志关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及工作效率。
三、奖惩制度
县局干部职工必须紧紧围绕县局2016年度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模范遵守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工作出现差错致使事业遭受损失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比例扣除工资。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016年度的任务数参照2016、2016、2016、2016、2016年度完成数结合资源情况、今年全局收支情况和刚性支出增加情况确定。林政股、野保站、设计队、森防站、森工股、绿化办、扑火队在执法收入及创收收入中按总收入的18.24%提取包干经费、林地办按总收入的19.95%提取包干经费(包干经费包含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车辆修理费、误餐补贴等费用)。以上各股室未完成任务的按总收入的8.5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总收入的20%提取包干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任务部分的收入按28.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超出任务部分总收入的25%提取包干经费)。
(2)没有经济管理目标并已完成各项任务的股室的奖励,视年终全局整体经济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3)各股室(站、队)每年需完成2篇以上稿件,没有完成的按照县局《局宣传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奖惩。
(4)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局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奖惩。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主、标本兼治、纪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社会各界群众和系统中小企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为我市实施“四位一体”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搞好服务保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县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要求,我局机关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计划统计科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1、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承诺给老百姓办好的实事落到实处。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积极落实改善民生政策,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注重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3、创优发展环境情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推行政(事)务公开情况。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5、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各科室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乱收费的问题。
6、严格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7、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结合县委提出的发扬认真、务实、团结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立评议办、纠风办与部门行业双向联动机制,在规范政风行风调查、明察暗访、听证对话等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继续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管理改革创新。
8、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情况。各参评科室和公司要结合实际制订绩效管理方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分解绩效管理目标,把绩效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干部个人,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构建奖惩分明绩效问责体系,规范公务活动中的行政行为,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
(二)评议重点
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任务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评议。
根据工作特点,我局系统的评议重点放在提升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通过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局评议办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评议办并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
1、县局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全局系统要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加强对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管理。县局要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续聘、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好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舆论监督作用。
4、各参评科室要将2016年本单位政风行风承诺及兑现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版面公示、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示。被确定的重点岗位同时向社会公示。
5、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继续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
1、多方收集意见。要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市县局评议办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最突出的2-3个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邀请社会各界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与被评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评议。
3、整改反馈。各科室要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新闻媒体及日常举报电话等反映的问题各级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幕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经评议办领导指示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各级评议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再反馈。
4、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部门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外部推动向自我行动转变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
1、工作考核方法。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局评议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三项指标进行。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最后参加局评议办和县区评议办年终考核。
2、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最终评议结果在总结表彰会议上公布。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要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先进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各参评单位在认真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同时要找出差距,提出新的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进一步促进全县民营企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作用,市直各参评牵头部门要把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二)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各级评议办从评议代表数据库中,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议代表进行问卷测评。问卷测评及考核办法由各级评议办制定。
成安县企业局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子民
副组长:姜瑞玲
成员:程尧
何蛟
苏跃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程尧
成员:秦波峰杨平邬晓飞
办公室联系电话:7289436
举报投诉电话:7289436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二)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核的人员,严禁接受被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安排的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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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30分)
1、建立健全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单位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2分);完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度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分);制定基层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考评办法,基层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就党建工作报告1次以上,(2分)。(小计5分)
2、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落实党员发展推荐、票决、重点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2分);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注重优化党员结构,年内发展党员达到女党员25%以上、35岁以下70%以上、高中文化以上7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85%以上的目标要求(2分);加大在农村基层、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的党员发展力度(1分)。(小计5分)
3、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贯彻《2016-2016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党员学习和培训计划(1分);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七一”期间开展了庆祝、慰问或表彰活动,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相应处理(2分);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率达到100%(1分)。(小计4分)
4、落实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规范党员信息库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党内统计报表和党员花名册,能及时更新维护党员信息库(1分);做到专用电脑专用,不连接互联网,报表能够实现直统(1分)。(小计2分)
5、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基数台帐,基数核定准确(1分);党员缴纳党费及时、主动、足额(3分),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1分);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上一季度党费及时足额上缴(1分)。(小计6分)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永办字[2016]46号),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班子管理与“双述双评”年度考核(2分)。调整任免村支部书记要及时与组织部沟通,并报组织部备案审查(2分)。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和进退流转工作(1分)。(小计5分)
7、做好干部、公务员、人才统计年报工作。积极配合、参与“杰出人才奖”、“十佳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和“人才服务月”活动(1分);对本地各类人才登记造册,协同县人才办做好人才信息的采集、建库工作(2分)。(小计3分)
(二)重点工作(40分)
8、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县委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制定下发做好乡镇党代会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开好党代会,确保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3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以上,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1次以上,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写1篇读书心得体会,每季度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结合实际工作写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分)。(小计5分)
9、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全省“富民兴赣我先行”百万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开展“两诺三述评”活动;围绕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推进全省“十万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深入开展“三民活动新春行”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抓好落实,抓出成效(2分);结合“井冈红旗”示范点创建,在乡镇、村党组织中组织开展“新农村先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乡镇机关、站所党员干部中开展“驻村入户、结对帮带”和“一线服务”等活动,在村级干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三培两带两服务”、“设岗定责活动,新培育了2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做到制度规范,资料齐全等(2分);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传扬红色故事”主题活动和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精品展”征文、专题报告会;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设计了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并认真组织实施得(1分)。(小计5分)
10、继续实施“农村党建十类百点示范工程”。认真落实县委制定下发的示范点建设方案,年内各乡镇高标准建成1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小计2分)
11、继续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乡镇规范化建设“五个千”工程,即每个乡镇种植1000平方米绿地(1分)、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文化休闲广场(1分)、开发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楼(1分)、新建或改造1000米以上的街道(1分)、新建或改造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1分)。(小计5分)
12、抓好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多方争取资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68”工程建设任务。按照“九个有”要求(有党组织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标牌、有党旗、有工作制度、有办公设施、有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公开宣传栏、有党员形象栏)抓好规范化建设,布置美观大方(2分);抓好党建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健全、整洁、规范(1分);推行村干部轮班值班制度(1分)。(小计4分)
13、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工作。按照“五个好、一规范”标准,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要求重点抓好烟阁乡长富村、高桥楼镇莲花坪、怀忠镇茶源村、埠前镇高贤村、创新制革五个规范点建设。(小计3分)
14、扎实推进现代远程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大力整治“零收看、收看单一、收看时间短”现象,每月组织收看远教节目不少于2次4小时(2分)。设备播放流畅,记录簿记录完整,资料归档规范(1分);建成1个以上远教学用示范基地,培育2名以上远教“学用标兵”(1分)。(小计4分)
15、巩固完善村级民主“五步工作法”。年内每个行政村要选择1-2件重要村务,通过“五步工作法”决策实施,并认真做好文档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小计3分)
16、全面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3”文件,全面落实村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1分)。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到“难点村”、“重点村”任村党支部书记(1分)。深化“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年内建成一个覆盖10户以上的示范基地(1分)。(小计3分)
17、加强党代表工作,发挥党代表作用。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提案制度和党代表“两联两评”制度,加强党务公开(2分)。建立20平方米以上的党代表工作站,年内组织党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等专题活动2次以上(2分)。(小计4分)
18、加强“两新”组织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依托富民产业,加强专业合作社(协会)党支部建设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深入开展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1分);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党的活动开展正常,各种学习记录、资料完备(1分)。(小计2分)
(三)创新工作(30分)
19、积极开展“三包三访一签”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基层党委要在换届前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走访普通代表、普通代表走访群众(2分);开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订拒绝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决心书》活动,并张贴公布,接受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2分)。(小计4分)
20、建设园区和城区党员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把党员服务工作向园区和社区延伸和拓展,工业园区党工委要设立园区党员服务中心,禾川镇党委要在社区设立党员服务中心(2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年内开展党员理论和技能培训4次以上,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创业扶持活动3次以上(2分)。(小计4分)
21、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示范基地。每个乡镇党委要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基地1个以上(2分)。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年内举办乡土人才、党员示范户、种养能手、回乡创业人员等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培训4次以上,培训500人次以上,50%的党员掌握了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2分)。(小计4分)
22、开展“创先争优‘三心’在行动”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结对连心、沟通谈心、办实事暖心活动,基层党组织之间相互结对子、每名党员与一户以上群众结对子,每名党员与一名以上群众谈心5次以上;每个基层党组织为群众办一件以上事实、每个党员做一件以上好事(3分);在开展“三心”活动中,要认真记好“民情日记”(1分)。(小计4分)
23、实施特聘乡镇党委组织员,创新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要从优秀村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新录用公务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特聘1名以上乡镇党委组织员(1分);要发挥特聘乡镇党委组织员作用,建立健全考核制度(1分);年内对“特聘组织员”培训2次以上,每月补贴不少于100元,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激励(2分)。(小计4分)
24、立足实际,抓好党建创新工作。各基层党委要着眼前瞻性,增强创造性,年内确定1项以上创新工作。创新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方案,有目标,有切合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举措,成效比较明显,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具有推广价值。创新工作根据工作效果计2-10分。(小计10分)
二、加分项目
为组工信息上稿提供1条线索得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市级)发表一篇反映组织工作的宣传稿件得3分。单项工作获省、市、县委组织部表彰的,分别计5、3、1分。某方面工作年内被省、市委组织部点名或县委组织部安排代表县里接受市级以上组织部门专项检查的,视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检查效果加1-5分。
三、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事项
1、凡党委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凡组织工作因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凡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评办法
1、各基层党委在2016年12月15日前,对本年度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得分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2、县委组织部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稽核的办法对各地自查得分情况进行统一核查。
3、乡镇党委按照1-24项内容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他基层党委按照1-5、7、9、17、18、22、24项内容进行考评,总分为50分。加分项目直接累计。
4、根据分值按乡镇党委和其他党委两类分别排出名次,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综合评审,经县委同意后确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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