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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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

2014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依法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全省扩面征缴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二、工作思路

(一)将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参保、足额缴费,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参保。

(二)依法扩面、依法征缴,以扩面带动征缴、以征缴促进管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充分利用“金保工程”五险合一的信息资源优势,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高效推进、精确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认真总结历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经验,继续完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社

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计划任务

(一)扩面人数

市直社会保险扩面任务:2014年市直净增参保人数XXXX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XXXX人,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 XXXX人,工伤保险净增参保XXXX人,生育保险净增参保XXXX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XXXX 人。

(二)基金征缴

2014年市直基金征缴任务:基本养老保险XXXX 万元,基本医疗保险 XXXX 万元,工伤保险XXXX万元,生育保险XXXX万元,失业保险 XXXX万元。【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三)任务分解

市直各城区(含开发区,下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

务详见各城区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

四、工作措施及工作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副局长以及工商局分管企业登记注册工

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分别兼任扩面征缴专班下设的5各扩面征缴工作小组组长,直接指导扩面征缴工作小组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二)组建工作专班。以各城区为主体,市直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参与指导,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工商、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5个工作专班,即:扩面征缴专班、综合协调专班、稽核监察专班、信息技术专班组和宣传报道专班。各专班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扩面征缴专班:扩面征缴专班下设5个工作小组, 5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5个城区的扩面征缴工作,确保通过7、8、9三个月的扩面征缴攻坚战完成全年扩面征缴任务。

各扩面征缴工作小组组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名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分别委派一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3个经办机构分管副局长、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委派一名相关业务科室科长担任;

扩面征缴工作小组成员组成。每个扩面征缴工作小组成员由1名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名地税局城区分局工作人员、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1名工商局城区分局工作人员、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组成。各个城区可根据本辖区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增派工作人员、增设工作小组。扩面征缴工作小组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综合协调专班:综合协调专班负责每月召集扩面征缴工作分析会;负责对各(县)市扩面征缴工作进行督办、检查;负责各个工作小组的任务分配、文件起草、表格印制分发、扩面征缴工作进度报表统计(详见附件三)、车辆调度等综合协调工作。

稽核监察专班:稽核监察专班负责对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进行稽核监察。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或司法程序。

信息技术专班:信息技术专班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利用比对、筛选和逻辑关联等技术手段为工作专班提供重点目标人群(单位)数据信息支持。

宣传报道专班:宣传报道专班负责编写工作简讯、及时通报各组工作动态以及对外报道。为扩面征缴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以上工作专班及扩面征缴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详见附件二。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书》。

召开全市扩面征缴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扩面征缴工作。参加会议人员: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机构负责人、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两家民营企业(五险均按规定参保缴费)负责人参会并介绍先进经验、部分参保企业负责人。

扩面征缴工作专班负责发放、收回、指导用人单位填报《XXX2014年度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自查表》(详见附件四)。

精心制定社保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人人皆知、应保尽保的法制环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社会保险法》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宣传,重点突破。

2、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各扩面征缴工作小组以城区为单位,采取走街入

户、进厂进店等方式,认真排查、比对,对未参保企业、未参保人员,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督促其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也可以采取在广场、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大型政策咨询、《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第二篇

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今年即将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11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并致力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履盖面逐步扩大,为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极少数企、事业单位对社会保险认识不够,参保意识不强,一些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还有部分企业单位和个人没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作为责任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从讲政治、

讲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责任和工作计划倒计时制度,将县政府下达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目标再分解,抓落实,力争提前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搞好宣传发动,确保扩面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门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排查企业参保情况,认真制定扩面计划。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强化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深入用人单位和社区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按时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约束力,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做好社会保险工作,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配套联动,形成合力,进一步建立并实施促进扩面任务落实的约束机制。对完不成扩面任务的企业,其法人代表不得推荐或批准其评先树优,不得授予劳模等荣誉称号,不得办理出国考察手续;工商部门对完不成扩面任务或拒不参保的,在企业年检注册时督促其完成扩面工作;税务部门对完不成扩面任务或拒不参保的企业,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督促其完成扩面工作;县政府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养老保险扩面任务达不到年度分配任务百分之八十的或拖欠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取消年度奖励。

三、健全机制,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完成。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促进扩面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把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有关奖惩措施,年底,将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县政府将进行通报,并落实奖惩措施。二是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附:2011年度县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扩面计划一览表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2016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第三篇

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基金的征缴清欠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重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和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保法律意识,强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缴费意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社会保险扩面、清欠为重点,确保2016年度社会保险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构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工伤有助、和谐发展”的新大名。

二、目标任务

工作各项目标完成要求:1、企业养老保险新增1500人;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增300人,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养老保险单位欠费的30%以上;3、工伤保险新增800人;4、失业保险新增500人;5、工伤保险清欠30%以上;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完成65390人;7、城乡居民保扩面新增人数、基金征缴金额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95%以上,入库率、建档率、发放率分别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0日前)

召开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并落实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大会精神,分析当前全县社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压死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力度,为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社会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7月11日至10月10日)

(一)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城镇医疗保险工作重点

1、扩大覆盖范围。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财政全额、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凡本县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条件人员,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要严格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违反《社会保险法》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大清欠力度。社会保障中心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限期缴纳,本次活动期间,滞纳金可视实际情况予以缓缴。因欠缴数额过大,不能一次性偿还的,由县社保中心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分期分批缴纳。能足额清偿的坚决予以清偿,要做到应缴尽缴。

3、实现重点突破。工作中,要坚持全面部署,重点突破。2016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重点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和法人代表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及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带头参保,达到全员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重点是财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要及时,缴费要足额;社会保险费清欠的重点是欠费较多的各机关事业单位。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实施步骤

1、参保登记缴费(7月12日至7月23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有关证件到村委会、街道办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村协办员对有关材料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乡(镇),将收缴的保险费存入农保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2、数据汇总(7月24日至7月31日):乡(镇)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参保缴费材料、待遇审核、数据入库、村级公示等工作,并于7月底前将参保档案、参保明细表、参保汇总表、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领取汇总表、领取明细表以及缴费回执等材料进行整理、上报县农保中心。经县农保中心复核后进行归档、建立信息库、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交村委会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明细进行公示、待遇发放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8月1日至8月2日):(1)县城乡居民保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验收细则对各乡(镇)的城乡居民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分排名;(2)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乡镇、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通报(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报送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将予以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为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名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孟凡雄同志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胡发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局、审计局、总工会、信访局、法院、工信局、质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商务局、交运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朱献东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百日会战”活动的具体工作,定期向县领导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从会议当天开始,每晚《大名新闻》后,序列播放《社会保险法》全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等。并采取跟踪报道的形式,对参保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弘扬,对反面典型给予电视曝光;设立专线电话,主动接受咨询,印制《社会保险法》摘要等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小区;各乡(镇)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把推进城乡居民保制度的道理讲清、政策讲透,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协调联动。人社局负责全县扩面工作的组织协调,按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工作情况;劳动监察机构重点对全县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使社会保险监察职能,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本地逐门逐户“地毯式”的检查工作。活动期间,对于正常缴税但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未足额缴费的重点企业,要求监察入户率达到100%;对于非重点企业,要求参保率不低于80%;地税部门要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力度,每月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新办税务登记纳税的资料,对未参保单位暂缓办理税务验证、购领发票手续,促其限期办理社保登记,按时缴纳社保费。财政部门要落实城乡居民保补贴资金,保证把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划拨并配合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工商部门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提供民营企业基本情况,利用执照年检、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依法参保缴费,对不参保缴费的不予年检;工信局要把民营企业参保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各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学习《社保保险法》,引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参保;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县公安局负责户籍的认定,应如实提供养老金领取人的年龄证明,并为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注销户口证明;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情况调查,并配合做好其享受政府补贴资格审核;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的推进工作。另外,对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单位,各有关部门不得对其评先评优、评模;税务部门要采取停供发票、冻结账户直至实行强制预征;公安部门不予批办单位负责人出国出境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批准购买小轿车等非生产经营性控购商品。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城乡居民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强化督导。活动期间,由政府督查室成立督导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严格督导检查。成立五个工作组,由社保中心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审核;由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县地税局成立一个工作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县农保中心成立两个工作组,负责下乡督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四是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通知》(﹝2016﹞2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给予经费保障,按照上年度实际征收费款的0.6%和上年度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额的0.1%核定专项工作经费,按上一年实际新增一名参保人员不低于20元的标准核定扩面专项经费,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严格处罚。县政府督查室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要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充分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小组的作用,对拒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还要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以及《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5号)对单位领导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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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2篇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第四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要求,坚持“全履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与税收同征管,同评估、同考核的原则,加强社会保险费的日常征收管理和后续管理。

二、目标任务

1、2016年完成“五险”征收总计划4.79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1.5亿元,失业保险2000万元,工伤保险1020万元,生育保险680万元;

2、社会保险费全年征收率不低于98%;

3、清收陈欠社会保险费20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社保费征缴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保费征缴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按下列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注重加强协调配合。

1、税政法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社保费征缴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考核督察等工作。

(2)负责与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社保登记信息、注销信息、应征计划信息、入库信息的交互传递。

(3)负责单位缴费人征缴计划按月(每月10日前)导入

大集中系统和征缴计划维护工作。

(4)负责按月进行征缴入库明细信息与征缴计划明细信息

分析比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单位缴费人缴费及欠费情况。

(6)负责办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欠费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每月11日、21日、30日三次向税政科提供大集中系统内有征缴计划而未缴纳的各项社保费明细信息。

(2)负责按月向税政科提供社保费实际征收明细信息。

(3)负责社保费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3、第一税务分局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缴费人进行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辅导工作。

(2)社保登记工作。及时接收人社部门的社保登记(变更)信息并完整、准确地导入大集中系统,及时将社保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相关联(无税务登记的缴费人办理独立社保登记),及时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和扣款账户信息录入(维护)大集中系统工作。

(3)征收入库工作。对电子扣款缴费人,从每月11日开始至月末,按日发送2次系统扣款通知,并将扣款失败电子信息,按次放在县局FTp指定文件夹下;对门临申报缴费人,根据纸质征缴计划信息、税政科集中发送的征缴计划(未录入系统部分)信息、缴费人提供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上注明的欠费信息当场分析录入大集中系统,并按规定解缴入库;对零散缴费人,指引到相关银行缴纳各项社保费,对各银行代收的各项社保费及时解缴入库。对缴费人逾期缴纳的各项社保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书面催缴工作。每月21日对当月未按征缴计划缴纳社保费的新增欠费单位进行书面催缴,制作并送达书面《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并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清册在限缴期内传递到各税源管理分局。

(5)注销社保登记工作。对单位缴费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根据其提供的人社部缴清社保费、同意注销登记等书面证明材料,将系统内社保登记注销;并按月将单位缴费人注销税务登记信息反馈至税政科和各税源管理分局。

4、税源管理局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协助第一税务分局做好社保费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辅导工作。

(2)登记管理工作。对新设立税务登记纳税人及时通知其办理社保登记和签订三方扣缴协议;对实行上门缴费的行政事业单位逐步通知其签订三方扣缴协议,争取八月底前网上扣缴面95%以上。对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进行社保登记注销清算审核工作。

(3)征收催缴工作。每月申报期内密切关注扣款失败信息和集中导入征缴计划实行门临征收未及时缴费信息,对扣款失败信息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申报期最后三天对集中导入征缴计划实行门临征收未及时缴费的缴费人及时友情提醒到办税服务厅缴费。

每月申报期后对当月新增的久费人及时进行实地或电话催缴工作;对《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久费且未纳入欠费管理的缴费人,制作并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

(4)欠费管理工作。应对存在往年陈欠社会保险费和当年发生连续二次(含)以上新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欠费管理,对欠费单位分为无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有缴费能力三种类型分别进行分类管理。

一是对无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无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应及时进行认定,并对其进行跟踪管理,一旦经营状况好转,有缴费能力时应及时清理欠费。按月将无缴费能力单位清单及跟踪管理情况表报送税政科备案。

无缴费能力单位包括破产(关闭)企业、失踪企业、空挂企业。

破产(关闭)企业是指已依法破产关闭、已责令关闭、已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的企业;

失踪企业是指原有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且已无法找到地址、无法联系、税务管理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未注销);

空挂企业是指已注销税务登记或工商登记,但人员尚未转出,社保关系仍然存在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二是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应按季进行催缴,视缴费能力制定分阶段还欠计划,拒不履行还欠计划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月将无缴费能力单位清单及跟踪管理情况报送税政科备案。

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包括待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停产企业、空壳企业、资金困难企业。

待破产企业只指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以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为准)。

特困企业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或月平均发放生活费在法定生活保障线以下,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困难企业。

停产企业是指连续停产或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个月以上,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企业。

空壳企业是指企业架构仍然存在,但其主要资产在兼并、重组、分立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已归属于新成立企业或其他企业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资金困难企业是指仍在继续生产经营并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但确因不可抗力及生产经营周期造成资金紧张暂时无能力缴费的企业。

三是对有缴费能力单位的管理:有缴费能力单位指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能够或者基本正常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对有缴费能力而发生欠费的单位,税源管理分局应按月催缴,拒不缴纳的,处理决定书送达三个月后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2篇

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2016年4月至11月,在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单位开展落实2016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工作(以下简称“幸福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实现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单位“五险”新增加300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人,失业保险300人、工伤保险300人、生育保险90人。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根据工作安排,召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专题动员会,安排部署活动,调查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并下达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1.大力宣传、营造参保氛围。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为推进社保扩面征缴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分组深入药店、酒店、餐饮单位,摸清底数,开展面对面宣传,讲政策、道好处、算细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企业主、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调查摸底、掌握用工参保信息。调查摸底的重点: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及洗化用品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内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及缴费情况、社会保障服务需求,各小组对用人单位要进行逐一核实、登记,摸清用工和参保情况,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打下基础。

3.任务分配:

餐饮科: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保险45人。

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保险45人。

各科室认真对照工作要求给予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5—10月份的6个月时间,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用工数量较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入手,以动员引导为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力争5月份完成目标任务30%,6月份完成目标任务60%,7月份完成目标任务90%,8月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兑现奖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

2015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汇报
关于全展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第五篇

文章标题: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汇报今年以来,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社保基金后劲,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到目前,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x人,位居全市第x位,当年养老基金征缴x万元,同比增长x,在确保x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当年基金结余x万元,累计结余x万元,一举实现了扭亏为盈。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参保。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送万家”活动,在县城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x多人次,散发宣传单x多份;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各乡镇,依托劳动保障事务站对个体私营企业开展保险政策培训。通过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各类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二是以灵活的政策鼓励参保。针对我县钢铁业蓬勃发展,异军突起的形势,把扩面重点放在乡镇非公有制企业,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对北部规模较小、用工量少的采矿企业的实行按全省最低工资x进行核定,吸引他们参保,对规模大、用工量多的采矿企业,要求他们先将技术骨干和积工作积极分子先行纳入参保范围,逐步实现全员参保,既照顾了企业经济承受能力,又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了企业老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改坐等上门为上门服务,变被动为主动,进行现场办公,办理参保申报手续。此举既提高了服务水平,又使扩面工作方便快捷,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三是动用执法手段强制参保。借助劳动执法手段,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进行扩面攻坚。对不按时参保的企业不予进行劳动年检,同时根据所掌握的企业经营状况和用工数量,直接进行申报核定、按月提供征缴计划,责令限期整乞改,并由地税部门强制征缴,对态度恶厉、阻碍执法、拒不参保的企业,纳入劳动监察程序,下达行政处理决定,直接给予经济处罚,有效的促进了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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