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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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服务承诺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第一篇

2016年度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服务承诺

登 记 表

注:此表一式四份,非公工委、所属党工委、非公企业和社会党组织、党员各一份,9月15日前报非公工委备案。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手册(新) (1)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第二篇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

服务

项 目 手 册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5年12月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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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目 录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

知 ...................................................................................................................................................... 3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 5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 .................................................... 10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 .................................................... 12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 14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流程 .................................................... 16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A类项目申报书 ........................................ 19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B类项目申报书 ........................................ 27【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项目申报书 ........................................ 36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D类项目申报书 ........................................ 45 2

民办函〔2015〕455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

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做好项目评审,规范项目流程,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效益,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38号),现制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全国性社会组织应当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地方社会组织应当向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审查,并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排序后,于 2016年1月15日前以邮件方式统一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应当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查;项目确定立项后,应当尽快组织对立项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的汇总和报送,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切实做好指导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效益。

各社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积极申报。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应当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管理。通过项目执行工作,进一步树立社会服务意识,挖掘社会服务潜力,发挥社会服务优势,提升社会服 3

务水平,展示社会服务作用,发挥示范效应,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015

联 系 人:宋 欢、于 萌

联系电话:010-58124020、58124016

邮 箱:xiangmuban2016@163.com

4 民政部办公厅 年12月17日【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2〕138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性质和分配

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2016年项目预算总资金为2亿元左右,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予以调整。

二、资助范围

2016年,项目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的社会服务活动和能力建设:

(一)扶老助老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社区或其他方式为依托,资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救助服务。

(二)关爱儿童服务。资助儿童成长服务,资助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活动,资助留守儿童教育、卫生、文化活动,资助农民工子女服务,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改善儿童成长生态环境。

(三)扶残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护、工作帮扶、精神慰藉、物质和技术支持在内的救助服务,资助改善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条件,帮助融入社会生活。

(四)社会工作服务。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服务项目。

(五)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资助西部地区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等,改善服务条件,增强开展公益慈善项目的能力;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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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县直机关五型机关实施方案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提高人民群众对县直机关的满意率,在率先实现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创范围【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行、社)、人民团体以及所属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创建内容

(一)创新型机关

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始终保持机关的蓬勃朝气、昂扬斗志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创建创新型机关。

机关创新氛围浓厚,单位有创新工作项目,科室有创新内容,党员干部有创新建议,创新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始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解决一至两项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管理水平和执行力明显提升。创造性地履行部门职能,部门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肯定,工作做法或经验在市及省系统得到总结推广。

(二)学习型机关

按照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44号)。单位建立健全督学、评学、考学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构建具有特色的学习平台,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干部培训计划,积极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单位年度内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少于12次。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单位在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学习调研成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年度内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业务知识竞赛或测试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三)服务型机关

积极倡导“真情、尽责、便捷、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以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为重点,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办事讲程序、守规范、重效率,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延伸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特点,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标准和便民措施,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建立服务对象及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网络化服务。无“三乱四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发生。

(四)实干型机关

坚持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为重点,结合岗位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机关作风,努力创建实干型机关。

认真执行《县提高机关效能若干规定》,着力围绕提高公信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工作绩效动态考评办法。充分利用目标考核、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手段,切实与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有效挂钩,督促每个工作人员履行好岗位职责。机关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无大的责任事故和工作失误。工作坚持高标准,圆满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节约型机关

积极倡导勤俭节约风尚,规范机关内部管理,落实节能降耗和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远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通知》(远事管〔2016〕9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倡导厉行节约的理念,在机关深入开展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活动。会议、接待、办文、办公、车辆管理等方面有规范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精简会议,改善会风。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耗电耗油耗水指标要在上年基础上降低5%以上。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或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通报。

四、活动步骤和要求

各单位要着眼全局谋划工作,将“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文明创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制定实施细则。各单位结合机关实际,统筹谋划创建活动,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创建活动的目标、重点、工作项目和工作措施。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创建细则报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各单位按照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分项落实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分步组织实施,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创建活动情况总结上报机关工委。同时,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活动情况记载,强化过程管理。

(三)检查考核。县直机关工委于年底对参创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组织专班考核与县级领导、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既重过程又重结果的原则。具体考核办法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是专班现场考核。县直机关工委组织专班,依据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另发),到单位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与部分干部座谈等方式,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机关工委在创建活动期间开展一至两次督查,并根据平时工作反映出的明显问题据实进行扣分,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参与情况,党建日常工作落实及机关内部管理等情况。专班考核得分占总分的75%。

二是县级领导评议。由机关工委印制《民主测评表》,请所有县级领导干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参创单位进行测评。县级领导评议得分占总分的10%。

三是社会民主评议。由机关工委印制《民主测评表》,在县“两会”召开期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参创单位进行测评。社会民主评议得分占总分的15%。

上述考核完成后,县直机关工委汇总考核情况,得出各单位的综合得分。按得分多少确定30个优秀“五型”机关候选名单,并经县纪委、县综治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对“一票否决”执行情况审核后,报县委审定,命名表彰。凡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县直机关所属二级单位的检查考核由一级单位负责。

(四)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和合格“五型”机关的单位,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政策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取消本年度评先表模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在县委和县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县直机关各单位一把手对创建活动负总责,各级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对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将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列入年度宣传计划,作为部门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好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做好创建活动的日常报道,积极向县直机关工委和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送动态信息,营造比创建、争创建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016老年社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中办发(2016),社会组织建设 第四篇

近年来,区老年社团组织越来越多,机构逐渐壮大,这些老年社团组织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了老有所为的平台、知识更新的机会和晚年生活的自娱自乐乐园,对于老年人丰富晚年精神生活,培养兴趣爱好,提高自身素质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老年社团组织已经逐渐得到了社会认可和赞许。

一、我区老年社团基本情况

区地处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34个镇办,727个行政村,52个城镇社区,总人口101万。据2016年统计,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12.74万人,占总人口的13%。目前,全区城乡有老年协会474个,有各类民间文艺团体、协会141个,其中50人以上的社团27个,活跃在第一线的文艺爱好者达到2万多人,覆盖带动人群5万余人。

近年来,在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正确引导下,全区各有关部门从老年人需求和特长出发,发挥老年社团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老年社团组织秉承“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宗旨,以其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愿性与组织性的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在城区,区老年社团近几年发展迅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异常活跃,如老科协、老年学会、老促会、慈善协会、老体协、老年门球协会、老年书画协会等老年社团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在老干局的大力支持下,区金州活动站、双堤活动站、白天鹅活动站、张岭活动站、公园活动站等民间社团在民间文艺演出中表现抢眼,如在“我要上龙舟节”等省市区重大文艺活动中屡获奖牌,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区老年学会、老科协每月10日举行法律法规、健康知识讲座等。老科协专家对推广杨梅、长毛兔、食用菌等先进技术,支持鼓励种养大户发展经济,带动了群众致富,促进了三农经济发展,区老科协今年荣膺全省老科协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老年学会和老科协下属的老年艺术表演队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深入敬老院、农村社区开展“三下乡”、文艺表演等。区老干局、老龄办、教体局、老体协为广大老年人展示风采,搭建平台。每年都要举办全区健身操、健身柔力球、老年人运动会和老年文艺汇演等大型文体活动。各老年文化社团,改变过去单一自娱自乐、锻炼身体的做法,本着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社会的理念,精心创作编排了主题鲜明、具有时代特点和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奉献给观众,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老年社团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老年社团发展时间较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等诸多原因,老年社团组织的发展及作用发挥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老同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对老年社团重视不够。当前,社会总体上是以关注的目光看待老年社团,许多单位和群众认为,老年人只要保持身心健康、安享晚年生活,不给政府和单位提意见、添麻烦就行了,能否参与社会事务无关紧要。许多部门把老年社团组织当作附属组织,对待老年社团还缺乏关心及支持。

2、老年社团管理不顺。老年社团作为社会团体,按照要求也应具备合法地位。但是,全区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年社团主要以村镇社区老年协会为主,很多民间社团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登记,运行起来名不正言不顺。很多老年社团缺乏必要法律法规知识,导致老年社团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没有法律基础,缺少政策、组织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造成老年社团组织建设存在诸多矛盾、困难和问题。

3、老年社团阵地不全。全区慈善协会、老促会等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老年学会和老科协两个机构活动场所集中在区干休所。但是,作为民间的老年社团大多没有固定的场所,靠挂靠学校、单位、企业等的活动室或者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区直单位和社区的部分老干部活动场所规模小、设备老化、功能不全,难以满足离退休干部总量不断增加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4、老年社团经费不足。经费短缺是各老年社团组织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老年社团组织经费主要靠会员自筹,远远满足不了社团组织开展正常活动的需要。由于经费来源不足等原因,单位内部离退休人员和社区老年人组建的社团主要以自娱自乐为主,没有很好起到服务社会的作用。

三、加强老年社团组织建设的对策

加强老年社团组织建设,既是当前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又是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如何加强区老年社团组织建设,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我国老龄化社会日趋严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出台养老问题重大政策。这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老年问题,把老年事业置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予以规划。对于老年社团,应积极将其纳入当地老年事业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切实解决老年社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给予老年社团更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良好氛围,促进老年社团健康发展。

二是健全机制,激发活力。要建立健全老年社团组织管理的机构,落实好老年社团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主管部门和涉老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集中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老年文体活动有章可循。增强老年文体活动的计划性,使群众性自发活动由无序到有序组织,使社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进一步增强老年社团组织的功能,强化老年社团组织在老干部服务管理上的职能,更大程度发挥老年社团组织和离退休人员在文化传承、示范教育和智囊库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大投入,提高水平。各级政府要将老年社团的经费纳入本地区老龄老干部发展规划中,建立政府拨款、社会捐款、提供服务的收入和会员交纳会费及其他收入等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形成逐年增长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社团组织正常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大老年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老年文化社团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抓好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加大区老年大学的办学力度,在基础设施及部室建设上投入更多的财力,规范老年大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丰富办学专业,突出办学特色,吸引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到终身学习之中来。

四是注重引导,壮大规模。老年社团都是公益性质,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涉老部门一方面可以经常性举办老年社团工作交流座谈活动,加强各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借鉴,探讨提高社团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帮助社团共同提高组织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老年文体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老年文化社团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及离退休干部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关心老年文化体育事业的浓厚氛围。老年社团要积极组织会员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老年社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知名度,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文体活动中来,从而为老年社团组织的生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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