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 司法考试 |

【www.guakaob.com--司法考试】

026、新宁县人防办责任清单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一篇

湖南省新宁县人防办

责 任 清 单

(内部资料 不得外传)

新宁县人民政府“三清单”办公室整理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新宁县人防办“责任清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新宁县人防办

1

2

3

参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二篇

附件1:

参与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1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二、市直事业单位(12个):

辽阳日报社、辽阳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办、市接待办、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地志办、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广佑寺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三、其他相关公共事业单位(58个):【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1.就业促进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市人才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社会保障类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市新农合管理中心;

3.社会救助类单位:市救助管理站、市医疗救助办; - 1 -

4.社会福利类单位: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市养老院、市福利院;

5.住房保障类单位: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公共教育类单位:辽阳技师学院、辽阳中医药学校、市教师进修学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高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市招考办、市学生资助中心;

7.医疗卫生类单位: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医学会、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计生宣传站、市计生药具管理站、市干部医疗保健中心;

8.文化体育类单位: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艺术馆、市少儿图书馆、市体育馆、市青少年宫、市游泳馆业余体育学校;

9.扶贫脱贫类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市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0.公共事业类单位:市政设施管理处、市环卫处、市绿化处、市园林处;

11.公共交通类单位:市公路处、市运管处;

12.其他单位:市药检所、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农 - 2 -

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市彩票发行中心)、市体彩中心、市环境监测站、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市信访接待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服务中心。【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 3 -

2016人防办法治创建工作计划2篇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篇

第1篇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法治观念

1.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把握省、市党代会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把新要求、新任务落实到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责任单位:机关党组、机关党总支)

2.加强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责任单位:人秘科、法规科)

3.广泛开展社会人防法治宣传。要结合实际,继续广泛开展人防法律“五上六进”(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加大防空法、国防法、省人民政府第155号令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着点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法规意识,为人防部门充分履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二、强化内部教育,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4、继续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坚持学用并举,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党组中心组本年度理论学习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同时,及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核。(责任单位:人秘科、法规科)

5、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单位:监察室)

6、狠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及时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并将法律知识考试测试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工作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本年度参加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活动至少1次,个人学法时间不少于20学时。(责任单位:人秘科、法规科)

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活动。要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向广大执法人员宣传普及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基本理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继续开展执法业务研讨、优秀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责任单位:人秘科、工程科、法规科)

7、加强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技术机构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纳入技术机构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依法行政的实效。(责任单位:工程科、指通科、工程质管所、工程利用公司)

三、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

8、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创“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9、将普法全过程贯穿于工作中。要在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树立普法意识,将普法工作与人防行政执法等具体业务工作全面结合,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力求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提高案审质量,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强化程序和时限;要严格落实行政自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责任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人防执法队)

10、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多渠道利用载体,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如:“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国防教育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努力形成政府重视人防、民众关注民防的良好法治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11、做好法制信息报送与总结。要按照应用信息化系统要求,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联络员。各科室、直属单位每月及时报送文件、材料、图片、视频等工作信息,至少报送1条法制工作信息。同时,要积极主动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中期的自查和整改,迎接省办检查和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依法普法(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评。(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努力开创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活动,深入贯彻《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认真实施《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16年)》,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四个”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市人防办成为法治理念显著提升,制度质量明显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监督制约切实有效,权益保障全面增强,法治环境明显优化的法治人防单位。

四、示范单位标准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单位主要领导对依法行政认识到位,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比较完善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初步解决,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规范性文件质量较高。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内容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和清理等制度,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

(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内部决策权限划分明确,工作规则和决策规则比较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界定明确,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及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五)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执法人员素质较高,建立较为完善的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制度。

(六)行政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较高,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诉讼维持率达到90%以上,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及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

(七)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群众投诉处理率达100%。行政问责制度执行有效,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具体。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凡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宜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外,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九)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较强。有效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率达到100%。

创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被认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的;因其他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拟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设置宣传栏,专题宣传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有关知识,迅速掀起创建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省、市要求,从对外执法管理、行政内务管理、系统法制管理、综合情况管理等方面逐条梳理落实,找出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完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对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建立台帐资料,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检查创建成果,并将创建工作总结及相关台帐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发动,狠抓落实,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营造创建氛围。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既离不开单位全体人员的参与,也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营造良好氛围,单位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使每一个干部职工都了解如何在创建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加大家的创建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和政府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学习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自觉性。三是请新闻媒体对人防的职能、服务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的理解。

(三)注重工作统筹。在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发挥党员干部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带头作用。二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深化事务公开互为保证。三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行风建设工作相结合,以行风促政风,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行风建设共同进步,共同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四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完成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落实,通过中心工作的落实,以检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果。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以这次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为契机,促使全办工作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人防法治管理水平。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时间、人员,认真、积极地投入到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中去。

(二)明确协同分工。这次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涉及的部门多,工作范围广,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主办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遇到分工不明确的,部门之间要多寻找解决方法,不能相互推诿。

(三)狠抓工作落实。这次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克服畏难情绪,要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信心与决心。在开展创建工作活动中,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考评办法逐项对照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完善。

各部门要适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并及时报办公室,为人防申报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提供必要资料与依据。各部门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2016人保局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工作方案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实施《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为契机,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标尺,以创建省级“马上就办”示范点为目标,以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载体,着力改进作风,强化“马上就办”理念,致力提升“马上就办”实效,推动局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六新大”建设,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活动对象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推进工作职能转变。按照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

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制定中,将相同或相似的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理顺职责关系,推进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2项审批事项,统一公开审批标准和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一般项目实行“一审一核”,复杂项目严格控制在5个环节以内,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以内,所有受理的审批事项当日结案率达到80%以上。对下放的审批项目,完善承接方式和后续监管措施;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落实具体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目录,对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含转变管理方式)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名称、依据、标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目录”以外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审批门槛。

(三)梳理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围绕深化改革、正确履职,认真梳理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内部管理和服务事项,分类明确事项性质和办理时限,并形成清单目录。各科室、直属单位清单目录于8月20日前报送局效能办审核后统一公布。

(四)改进服务方式。在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在硬件上不断加强基础性和标准化建设,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规范“五险”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大力提升硬件配套设施水平。在软件上重点围绕制定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纪律要求,并细化各个环节的具体规范,形成标准体系,做到集中收件、统一监督电话、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受累,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推进“三集中”改革试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三集中”改革,即推动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分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办理向网上审批系统集中,保证授权到位。具体“三集中”方案另行制定,这是今年局系统深化“马上就办”行动的重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按照《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科室;认真制定绩效管理方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定期研究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困难与问题;建立台账,逐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自评,加强落实和评估,确保绩效管理考评名次继续保持上年水平。

(七)加强总结提升。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对照“马上就办”要求,查找机关效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建章立制,使“马上就办”要求转化为真正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结合“作风转变深化年”、“马上就办、三比三看”活动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思路,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四、时间安排

活动按照4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教育动员(7月下旬至8月下旬)。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原则,对“马上就办”进行深入教育、广泛宣传,组织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全面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马上就办”工作责任,主动践行“马上就办”工作要求,积极创新“马上就办”工作举措,使“马上就办”成为局系统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工作作风,全面形成“马上就办”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自查(9月至10月)。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进行对照自查。一是工作理念上,是否把“人民”二字放在心中,是否强化“马上就办”的意识,认真查找思想观念上存在的服务意识问题。二是工作程序上,是否环节简化、流程规范、时限合理,深入查找工作程序、运作环节上存在影响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工作作风上,是否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积极作为,认真查找日常工作行为中存在的服务态度问题。四是工作实效上,是否效率提高、服务到位、群众满意,认真查找工作中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0月至12月)。对梳理出的一般性问题,采取边查边改或集中整改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对一时难以改进到位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推进改革,创新制度,推广落实,确保实现“马上就办”目标。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12月)。局办公室、监察室适时组织开展“马上就办”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加强“马上就办”效能投诉件受理和查处工作,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效能投诉,特别是对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确保投诉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对重大、紧急的效能投诉事项,必须立即进入办理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深化“马上就办”行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了由局长陈幸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和监察室共同牵头负责日常工作。

(二)抓好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机关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其他活动内容均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将推行“马上就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进行统筹考评,重点考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制度执行等方面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对本系统开展“马上就办”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三)力求实效实绩。要力戒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创新提速增效、为民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作风转变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政务网站绩效考核情况报告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五篇

为全面提升“中国”门户网站群的整体绩效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的要求,市数字办组织开展了全市市直部门网站2016年度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考核情况

从46个已建网站(含中国门户网站的子网站)的市直部门、22个未建网站但有“中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的部门(含5个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的考核情况来看,2016年我市政府网站总体运行情况稳中有升,呈逐季度上升趋势。

1、市直部门网站考核情况

成绩排名前5位的依次为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改委、方志委、民政局,其中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方志委在第三和第四季度两次考核中连续保持先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土地发展中心、审计局、供销社、人口计生委、商贸服务业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等7家单位考评分在30分以下。

46个市直部门网站绩效平均得分55.21分。其中,市发改委、工商局、人防办、国税局、物价局等部门按考评要求主动整改,重新规划网站栏目,充实内容,进步明显;市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等单位加强了对“十二个重点领域”内容保障力度;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司法局、质监局等单位积极与市数字办合作,在“中国”门户网站上开展民意征集活动。

2、“中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部门考核情况

成绩排名前5位的依次为市自来水公司、公交集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市委农办,成绩较差的有市经委、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等。

22个保障部门绩效平均得分53.67分。其中,市财政局、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内容维护工作保障有力。

3、县(市)区政府网站考核情况

区、区、县继续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中保持领先地位。闽侯县加强政府网站结构优化、栏目改版、内容更新,绩效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170号)精神,各县(市)区政府网站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结果为准。

二、先进经验与存在问题

1、先进经验。绩效好或进步快的网站或保障部门,一是领导重视。市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常抓不懈,并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发改委、规划局、工商局、水利局等部门不但主动根据新指标调整网站栏目,还专门制订了本部门网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有效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强化队伍素质,保障必要的人员和资金。四是工作求实创新。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公安公众服务5+N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公众能力大大加强;市发改委、司法局、公务员局等部门不仅严格按“十要素”要求规范了办事指南内容,还根据原有办事指南表格,提供了相应表格填写范本下载,做到了范本与表格一一对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2、存在问题。部分网站栏目设置不够合理、内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网上办事度不高等方面问题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中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缺乏主动性。少数单位对内容保障工作依然不够重视,还存在催办一次更新一次、不催不办的现象。例如,除市规划局和科技局发布了部门财政预算相关信息外,其他部门都没有发布;市经委和气象局对保障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指派专人负责“中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障情况有待提高。网站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方面,仅有16个已建网站的市直部门和4个县(市)区报送了相关工作总结,大部分单位都未按考评要求报送总结材料,从而影响了网站的绩效评估。

二是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代码设计不规范,内容更新缺乏长效机制。部分部门网站栏目没有按政府网站类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核心绩效评估指标要求设置网站栏目,信息公开方面缺少资金、人事、统计、规划、应急类栏目信息,互动交流方面缺乏围绕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的民意征集,以及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信息,如市旅游局、土地发展中心等部门网站的栏目设置与考评要求差距较大。有些网站虽已设置了栏目,但栏目内容空白,如市公路局网站统计信息、资金信息栏目空白,县政府网站中政府主要领导照片未及时发布等。区、马尾区、县政府网站页面代码设计不规范,不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国”门户网站信息抓取栏目建设要求的通知》(政办〔2016〕64号)要求。有些单位缺少信息更新长效机制,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建立日常信息发布、读网和巡检等运维管理机制,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网站出现明显错误时无法及时发现并更正,如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在第四季度考核期间无法访问。

三是网站办事指南信息不足。多数部门对办事指南事项梳理得不够,体育局、环保局、质监局等部门发布的公共服务类办事指南数量较少。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后,部分审批事项内容发生变更,但少数单位未及时更新网站中原有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部分单位办事指南事项数量仍然不足,可供下载的表格和范本数量偏少。

2016公安服务承诺书
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第六篇

公安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人防办公共服务事项】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高宏彪。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遵循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工作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公安交-警部门的服务环境。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交-警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连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长抓不懈。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证公安交-警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措施落实。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1458 0870-6121346

承诺人:高宏彪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实施人口、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组织、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案件工作;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基层科所队。

三、服务承诺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重点工程、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等专项整治,为信州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强化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切实帮助企业和重点工程解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治安执法行为,进一步抓好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向社会承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的工作制度,凡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于材料不齐,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要当场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后第二次来窗口一次办结。

(六)落实“首接负责”制度。对前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严格按照“谁首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扯皮。

(七)将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派出所,实行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四、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大队长:张琨电话:0793-8323061、13907935880

从政格言:执法为民,立警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联络人姓名和电话

联络人:过红燕电话:0793-8323063、13970305052

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投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大队郑重向社会宣布以下十八项服务承诺:

一、交-警大队设值日警官,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和无法当场办结的投诉,首次接待的值日警官要继续跟进,直至办结。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处、处警必快。接到出警指令后,保证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四、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证据、公开责任认定、提高透明度,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尽量以建议程序处理财产损失事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方便办事群众。

五、对交通事故中的暂扣车辆及时登记上册,妥善加以保管,事故处理程序结束后及时返还。

六、与医院、消防部门沟通、协调,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伤员、迅速排出各类相关闲情。

七、对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流量高峰时间路面巡逻和交通疏导。

八、违法处里室将机动车违法信息除电视公告之外,开通电话查询业务。

九、车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不徇私情。

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礼貌待人。

十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转出、转入从受理之日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机动车驾驶证检验、换证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

十三、驾驶员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十四、每个业务岗位在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开具《退办单》并注明退办原因。

十五、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于检验、审验、换证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通过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十六、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做到各种办事程序、规定及收费项目、标准全部上墙公布,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十七、交-警大队向重点中小学派校外辅导员无偿服务,协助他们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如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可与旗交-警大队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上门无常服务,形成家庭、学校、交-警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旗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率,拓宽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

十八、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乱纪行为的,欢迎举报,一律查清原因,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82-6122798

宜丰县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内容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三、服务对象

人民群众、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二)提高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加大网格化巡逻密度,提高群众见警率,主动预防各类案件发生。

(三)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四)强化治安安全管理。坚决整治治安复杂地区、部位、场所,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五)加强法制宣教。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畅通民生通道。

(七)坚持警务公开。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警务事项,均向社会公开。

(八)强化民-警队伍教育管理。严守“五条禁令”,做到文明执勤、文明办案、公正执法。

监督电话:0795-2769606或直接拨打110。

五、主要负责人:

副县长、公安局长 周晓明

办公电话:0795-2760999

从政格言:理性 平和、文明

六、联络员:

督察大队长 吴泉兴

办公电话:0795-2769606 手机:13707004756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607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