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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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服务合同
税务服务合同 第一篇

会务服务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定此会务服务合同,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目标:进一步做好环保行业公司关于大气环保物理成份及化学组分分析的专业、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更好介绍、推广、完善本公司项目。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

2.1受托方应于提前进入场地进行布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2.2受托方应负责提供会议所需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相关工作。

2.3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完成本次活动,不出现因技术问题带来的意外情况,不破坏损坏会场硬件设施、设备。

2.4受托方应负责布置会场委托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5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受托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受托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受托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

3.1委托方应全力配合受托方的工作,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完成。

3.2委托方应将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变动及时通知受托方,并提供相关详细信息。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受托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300,000元,以最终实际双方确认的费用明细

为准,其中包括:

(1)受托方租赁场地、布置活动场地的费用,包含会议场地费用、设备租赁费用、餐费、茶歇、服务费。

(2)受托方印制资料的费用。

(3)受托方安排参会人员乘坐机场大巴到达会议场地的费用。

(4)受托方安排外地参会人员入住酒店的住宿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委托方无需就本项目向受托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约定的项目时间同步,项目工作完成,该合同即终止。

6.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会议会务服务合同---样板
税务服务合同 第二篇

会议会务服务合同

【税务服务合同】

甲方: 某某个人/企业/单位/团体

乙方: 某某旅行社/会议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2013 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2013年 月 日——2013年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 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 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 2013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税务服务合同】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税务服务合同】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

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税务服务合同】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 2013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 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 元(具体金额按照实 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 元/人的住宿差价;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016财务顾问服务合同1
税务服务合同 第三篇

财务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xx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xx

地址:浙江xx工银大夏11楼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改制、收购兼并、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深入财务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和企业有关产权交易与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的项目需求信息,同时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的网站进行项目的发布和推介。

3、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4、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向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服务方式

1、为提高日常咨询服务的效率、降低成本,双方同意以乙方的网站作为日常咨询服务的主要渠道。甲方通过乙方网站提交项目发布需求和顾问咨询需求,乙方通过网站平台发布日常咨询服务之相关信息和咨询意见等。

2、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现金

。乙方帐号:335942136788998765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分行德清支行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1、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2、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企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助报批和实施。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交易。

4、企业重组顾问: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债务重组设计方案,编写改制和重组文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

5、兼并收购顾问:为企业兼并收购境内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物色筛选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进行合理评估,协助分析和规避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协助制定和实施并购方案;设计和安排过桥融资;协助与地方政府、证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6、管理层收购(MBO)及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和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收购主体的设计和组建;收购融资方案设计和支持;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有关文件的报备和审批。

7、投资理财:为企业项目投资提供方案策划、项目评价和相关中介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理财,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联动收益。

8、管理咨询:针对企业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服务方式

专项顾问服务的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税务服务合同】

财务顾问费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明确专项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收费金额,乙方承诺对甲方按低于非会员客户10%-20%的优惠标准收取专项顾问费用。

二、服务期间

双方商定,服务期间暂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则服务期间以年为单位时间自动顺延;如有一方或双方均有异议,则应当于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协议自该服务年期满后终止。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网站,妥善保管用户密码,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网站上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谋求与甲方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负责建立维护本公司网站,确保其正常运行。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日常咨询服务年费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会员用户名和密码,开始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5、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日期:

2016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税务服务合同 第四篇

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灵瑞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成为中国民生银行签约合作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培训资讯咨询机构,乙方对客户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贵金属资讯以及贵金属市场走势咨询等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 乙方同意为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提供业务培训、贵金属资讯、市场及价格分析等。

2、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民生银行的网上交易规则认真的培训个人客户。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及价格分析。

3、 乙方同意对客户,定期提供专业知识讲座、风险教育。

4、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给客户提供的服务以及客户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按双方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甲方对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支付义务。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其开展的代理贵金属交易业务需求及业务发展,要求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客户,提供相关专业知识讲座和培训。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培训内容等相关信息服务。

3、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乙方资质以及培训、咨询等相关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或发现误导、欺骗客户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对于乙方提供给客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培训、市场信息和价格分析等服务,甲方需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双方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费用。

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变化调整乙方服务体系和政策,调整信息以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6、 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甲方提出的业务需求,对客户提供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的培训、贵金属资讯、市场及价格分析等,并有义务按照甲方提出的修改的要求,调整各类报告及培训的相关内容。

2、 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研究报告及其他资讯,具有完整知识产权,并承担由于不具备完整知识产权的使用,所带来的各种法律纠纷及责任。

3、 乙方在对客户的讲座和培训中,应遵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及甲方有关贵金属业务方面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得做出错误讲解和导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做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保证,不得以谋取本方利益为目的采取“代客操盘”等各种手段提高客户黄金交易量,不得以民生银行身份、民生银行员工身份对外进行其它业务。

4、 乙方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提供税务发票,用于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

开户名称:

开户帐号:

其 他:

5、 乙方与甲方所签订本协议具排他性,乙方不得与任何其它机构签订类似协议及从事相关业务。

6、 乙方需提供:公司的地址、法人电话、银行账户、公司座机、传真、MSN等指定联系方式,以及机构对应码。在日后经营当中如要变更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备案,以便甲方更新相关信息。 公司的地址:

公司座机、传真:

其他信息:

四、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均有义务为对方业务及其它涉及内容进行保密。并保证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本协议涉及内容。本保密协议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

五、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客户提供相关培训、贵金属资讯以及贵金属市场走势咨询等服务事项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照甲方付款总额的 200%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保留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2、 若乙方向个人客户提供的相关培训、贵金属资讯以及贵金属市场走势咨询等服务事项遭到客户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将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客户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六、 不可抗力因素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以及为防止流行病进行的隔离等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培训以及咨询服务中产生的风险,甲方不承担损失责任。

2、 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由于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风险、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重新签署协议。如协议一方提出修改或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情形除外。

八、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本协议壹式两份,效力均等,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灵瑞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双方约定的佣金费用支付标准”

附件二:乙方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由甲方保存

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挥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优势,作为乙方学员就业优先推荐合作机构;

2、在甲方网站(_________)的培训频道为乙方提供以下五项免费服务:① 发布公司基本简介;② 发布培训课程信息;③ 发布最新培训资讯;④ 发布培训导师信息;⑤ 发布成功案例。

3、将乙方宣传资料摆放在甲方招聘会现场的培训资料索取处,供招聘企业及个人求职者免费索取。

二、乙方责任

1、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的网上报名点之一(即在乙方宣传资料显着位置标明“更多课程请访问: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网站,则必须在乙方网站首页为甲方网站作logo图片链接;

3、在合同期限内,为通过甲方宣传渠道而报名乙方培训课程的会员提供 折课程优惠;

4、在乙方培训现场为甲方提供宣传场地。

三、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拒不履行相应责任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就此提出相应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3、本协议到期如未续约,视为自动终止。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代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中国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搞好婚姻心理咨询、择偶问题咨询、相亲辅导培训、婚姻情感维护等系列服务,促进征婚成功率,提高婚介机构服务能力和信誉,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将按照乙方的需求指派资深的婚姻心理专家、婚姻分析专家、婚姻性学专家、婚姻法学专家、婚姻维权专家、婚姻调研专家等权威人士,为乙方提供合法的专业化服务。

2、乙方如发现征婚人心理不健康、征婚要求过分、结婚信心不足、征婚动机不良、征婚问题复杂、征婚背景不明等单身人士,立即委托乙方开展征婚心理咨询、征婚防骗培训、征婚相亲辅导、征婚背景调查、征婚矛盾调解等专业咨询服务。

3、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免费咨询,并提供力所能及的简易服务和快捷帮助。如果乙方的客户问题严重,情况复杂,将由甲方与乙方的客户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4、甲方免费培训乙方的工作人员,帮助开展“婚姻心理咨询、婚姻质量分析、夫妻情感维护”等维情服务。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婚姻分析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从业资格证书。发证部门的应收费用由领证人员自己支付。

5、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书面协议,但不影响上述协议的严格执行。

甲方:乙方:

执照号码:执照号码: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篇4]

甲方:,隶属北京科锐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服务机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相互宣传、紧密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双方关于知识产品服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与权利

第一条 甲方网站定义的知识产品服务主要包括:职业诊断、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学习培训、企业诊断、管理咨询、培训规划、企业内训、公开课、招生班、it解决方案11类产品,允许乙方通过甲方网站提供的平台发布相关知识服务产品及该产品附带的在线资源(论文、研究报告、课件、成功案例);

第二条 甲方网站作为就业职场、教育培训、咨询招生行业里领先创新的、具有权威性与影响力的在线互助式知识共享与服务平台,在为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品服务和需求发布与交易时,把乙方作为甲方优先级推广单位并提供相关线上及线下服务。

第三条 甲方网站有权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发布的各类知识服务产品进行审核、编辑、修改的权利,但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第四条 甲方网站作为在线互助式知识共享与服务平台,对乙方发布的各类知识服务产品及在线资源承担不作其他商业经营的责任,同时对乙方发布知识服务产品及在线资源涉及的相关不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具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 甲方网站对乙方如何通过该平台发布相关知识服务产品及在线资源具有咨询指导的义务,其中咨询指导方式由本平台call center呼叫中心专业客服人员来完成,不提供上门服务。

第六条 甲方网站作为在线互助式知识共享与服务平台,对乙方通过该平台产生的知识服务交易行为及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甲方可向乙方推荐仲裁机构进行公平公正裁决。

二、 乙方责任与权利

第七条 将甲方网站纳入乙方对外平面宣传体系(海报、招生简章、宣传单张等),作为乙方推广自己、延伸品牌的优先网络媒体,同时把甲方网站作为自己发布各类课程或者招生班的优先网上报名点之一(如标示出:要了解更多课程,请详细点击“网罗天下”等字样);

第八条 乙方可以把自己拥有的企业网站首页与甲方网站作相关文字或者网站logo链接标识,链接代码由甲方网站提供。

第九条 乙方有机会被邀请参加甲方网站举办的社会推荐活动、培训年会、合作伙伴大会,并优先获得系列市场推广活动的各类支持(资料支持、方案支持、礼品支持等),并成为甲方的培训战略合作伙伴。

第十条 乙方有机会享有甲方网站重点推广其品牌形象及各类知识服务产品的机会,如机构推荐、图片广告、FLASH动画、文字链接等形式。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网站提供在各类培训现场及大型活动论坛现场宣传甲方的机会。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通过甲方网站提供的公共信息平台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健康的、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 乙方在发布各类知识服务产品时,应遵守有关互联网、万维网或本网站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详情可查看甲方网站提供的法律声明。

三、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周内为乙方做好服务准备,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误,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全面有效履行相应责任的,该合作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因此会被列为甲方网站平台不信任名单。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的责任不能按规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若涉及到商业合作,则由双方商议另起草合同执行;

四、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签订协议5日内通过甲方网站平台发布相关知识服务产品及在线资源,否则视协议无效,协议自动终止;

2、如本协议到期双方未解约,本合同自动延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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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为落实新农合各项政策管理规定,保证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府办发【2016】*号)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用总额预付管理办法》(*合管委发【2016】*号)文件精神,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将乙方确认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2、对乙方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

3、对乙方履行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的职责;

4、按规定及时拨付门诊补偿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为参合人员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2、必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核实患者身份,核实姓名、性别、年龄、照片(一岁以上必须有相片卡钢印),严防借证就医、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

发生;

(2)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诊疗项目收费标准,遵循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参合患者就诊时,单次门诊处方用药量、急诊患者不得超过3日,普通患者不得超过7日,同类药品不得重复处方;抗菌药物门诊使用率不得超过20%;

(3)门诊补偿登记表、处方、门诊日志、合医证必须统一填写规范,处方患者必须签字认可,门诊登记表患者必须签字认可并留下电话号码备查。经患者签字确认后直接补偿,合医证填写完毕后必须归还患者,不得留存医疗机构。

(4)必须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补偿信息进行公示,其中补偿信息每月公示并拍照留底备查。

(5)必须对补偿处方、门诊登记表规范归档。

(6)乙方先垫付补偿金给参合患者,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门诊补偿信息及时送甲方审核并录入,逾期未送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7)乙方要严格执行转诊制度,若参合患者符合《仁怀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转诊条件时,乙方应立即协助参合患者转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监管政策上如有调整或变更,因甲方不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违约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乙方通报批评,并处违约金50

元每例,金额从补偿款中扣除:

1、因乙方原因未及时与参合患者结算补偿费用的;

2、门诊日志、处方、发票、合作医疗证等填写内容不按规定书写或内容不相符的;

3、参合患者投诉并责任在乙方的。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乙方通报批评,超标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并处违约金50-200元每例,金额从补偿款中扣除:

1、不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物价收费标准的;

2、不合理诊疗、使用药品的;

3、在群众点名购药(零售药品)时,违规收取一般诊疗费的。

(四)乙方未及时送审辖区内村卫生室补偿信息的,报销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应补偿给参合患者的门诊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乙方滞留合医证的,甲方在其补偿款中处违约金200元/证。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同时视情节处罚500-1000元每例,从补偿款中扣除:

1、重复、分解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虚开诊疗文书乱收费的;

2、将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予以报销的;

3、未认真审查就诊参合患者合作医疗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就诊参合患者凭无效证件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乙方为参合患者提供服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报市合医办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

1、编造、虚报、瞒报新农合补偿数据、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

2、授意、指使、串通和帮助他人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伪造、更改、故意损毁参合群众处方、台账等档案资料的;隐匿、销毁证据,干扰调查新农合违法违纪行为的;

3、违反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新农合补偿范围和保障水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反处方等医学文书管理规范和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采取虚开处方、虚开检查、虚开药品、虚开治疗、变通收费、分解收费、串换药品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

4、采取虚假宣传,诱导参合群众就诊,将自付费用变通报销,将生活用品变通报销,将未开展或未批准项目纳入报销等,扰乱新农合管理的;

三、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协议执行期间,新农合相关政策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

(二)协议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续签协议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协议。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1 月1 ***** 2016法定代表人:**** 年1月1日 2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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