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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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第一篇

xx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加强公务员平时管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考核工作,更好的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提高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xx乡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xx乡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以平时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评价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统筹考核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培训教育、服务态度、出勤情况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考核内、外部测评及表彰、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四、量化考核标准

(一)90-100分: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高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成效显著,业务精通,具有创新意识,工作实绩突出、效率高。《平时考核手册》记实完整、及时,能准确反映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考勤情况等。【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二)80-89分: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高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能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较好,作风扎实,责任心较强;工作成效较好,业务熟练,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平时考核手册》记实较好,能反映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考勤情况等,记实不够详实。

(三)60-79分: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较好;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能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一般,作风较好,具有一定的责任心;工作成效一般,熟悉业务,创新意识一般,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量、效率一般,没有明显的差错

和失误。有《平时考核手册》记实,但不够完整,基本能反映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考勤情况等,记实不够详实。

(四)60分以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一般;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出现有旷工现象;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况较为严重等情况。《平时考核手册》记实很差,不能反映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考勤情况等,记实不准确、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平时考核采取日记实、周自评、月总结评鉴、年度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

1.平时自我记实。被考核人根据确定的岗位职责(分工)、全年任务目标及完成要求。认真填写《来安县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工作纪事》,以日、周、月为工作周期,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等,进行自我记实和总结评价。

2.月总结考核。考核对象的分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

责任人,负责在每月底对被考核人每周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被考核人每周工作记实情况,按月对被考核人进行评鉴,可采用分数、名次、等次、评语等形式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每月进行工作小结和总结考核,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进行平时考核量化评审。

3.年终综合考核。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领导评鉴意见,每月考核结果,结合年终测评,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公务员年终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结果。分管领导应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评鉴意见和考核结果。

5.公示考核情况。为了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工作组将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定期公开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

6.汇总考核情况。公示确认后,考核工作组将汇总考核结果,并根据县考核部门要求,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公务员局。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要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结果的作用,坚持把平时考核结果有效使用作为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将平时考核作为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分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奖励惩戒等要

参考批示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综合成绩最后一名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有关评先表彰活动。连续两年平时考核综合成绩均列最后一名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称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更好的调动公务员积极性,有利于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优质服务。各分管领导和考核对象一定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工作落实。

(二)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平时工作、月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真正把平时考核工作作为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部门形象的“催化剂”。

(三)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考核领导小组要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分管领导和考核对象要严格平时考核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平时考核档案,认真填报平时考核手册。被考核对象要主动联系分管领导填写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评鉴意见,按照考核程序要求,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量化结果按时上报办公室。

区直机关工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第二篇

【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区直字【2015】106号

关于印发《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

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

现将《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

2015年4月20日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2015年公务员

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平时考核激励机制,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区组字[2015]18号)精神,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区组织部门相关考核规定为依据,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勤、绩、廉,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委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由本机关正职领导或其授权的主管副职领导负责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推行月记实、季度小结、领导评鉴的方法。即:被考核人每月要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内设机构每季度依据月记实情况进行工作小结;领导依据季度小结情况进行评鉴。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

(一)月记实。被考核对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如实记录在《宿州市埇桥区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上。

(二)季度小结。每季度末,内设机构组织工作小结,填写《宿州市埇桥区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对本几度被考核对象岗位履职、完成任务、出勤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工作作出说明。

(三)领导评鉴。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主管领导根据季度小结签署考评意见,并及时反馈和公示考核结果。平时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各部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机关工委书记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平时工作、月度工作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为提升公务员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部门形象增强动力和活力。

附:1、区直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2、区直机关工委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台帐

机关工委中层干部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区组字[2015]1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和合理使用中层干部,进一步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区直机关工委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推进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规范化,增强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结构合理、奋发有为的中层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业务素质考核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工委等各部室负责同志。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与奖惩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实绩考核、主要领导评定、领导班子成员评价、民意测评四个方面。

【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一)分值区分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占40%,主要领导评定占30%,领导班子成员评价占10%,民意测评占20%,。

(二)考核程序

1、工作实绩考核。根据机关各部室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百分制对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并结合平时工作奖惩情况,相应给予加减分。具体标准为:中层干部个人或其负责业务工作受到区、市、省、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业务工作实绩考核得分分别加1、3、5、10分;受到通报、批评等惩处的,分别扣除相应分数。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奖惩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加减分,不重复计算。

2、民意测评。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和分工委书记及基层党组织代表参加的会议,中层干部在会议上围绕所承担的业务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及履职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按百分制进行民意测评打分。

3、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层干部对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及日常了解掌握情况,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4、主要领导评定。由单位主要领导根据中层干部创先争优意识和综合表现情况,按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三)考核排名

2016司法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重庆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第三篇

根据省、市《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今年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全系统的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绩效管理工作内容(60分)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着眼平安,致力维护社会稳定。各司法所,基层股、社区矫正股。

2、着眼法治,致力推进法律服务。各司法所,法宣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股、法律援助中心。

3、着眼创新方法,致力激发发展活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所有部门、单位。

4、着眼规范管理,致力提升发展水平。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

5、着眼强基固本,致力推动重心下移。各司法所,办公室。

6、着眼能力建设,致力打造一流队伍。各司法所,法宣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四、效能建设内容(40分)

(一)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分)。要按照省市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制定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组织实施等工作内容。

(二)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4分)。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局的要求,完成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后七个工作日内,配合办公室在“省司法厅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报季度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工作任务。

(三)察访核验(10分)。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察访核验,重点对绩效管理对象自评情况进行核验,主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察督办(4分)。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搞好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五)领导评价(10分)。由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分,按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为合格单位(部门)。

3、在年度综合绩效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的绩效管理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干先进单位(部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年度综合绩效得分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步骤

(一)完成启动及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成立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确定任务分工。

2、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二)全面启动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召开县局绩效管理动员会(5月30日前)。

2、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办法,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序时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报送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完成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工作任务。2016年5月至2016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完成县局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2、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

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搞好上级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受理和办理群众投诉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督察督办工作。

4、全系统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四)完成指标考核工作任务。2016年5月至2016年4月中旬前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司法局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指标体系考核工作。

2、2016年5月前,填报相关信息。

(五)做好接受查访核验工作。2016年5月至2016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县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查访核验等工作。

2、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接受上级考核部门的查访核验等工作。

(六)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2016年5月至2016年1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6年5月底前,县局绩效管理材料组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2016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并下发组织实施。

2、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做好2016年度绩效管理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七)做好考核评定工作。2016年至2016年4月中旬前,做好以下工作:

1、2016年5月底前,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2016年12月底以前,完成对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抓好所属单位所属行业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八)做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2016年至2016年5月前,做好以下工作:

2016年5月前,结合2016年底公务员考核、评选先进股室、优秀公务员等评优评先工作,切实抓好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系统要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全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要亲自管、亲自抓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3、要狠抓工作落实。狠抓绩效管理责任制落实,狠抓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狠抓今年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省、市绩效管理考核,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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