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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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超限站培训考试题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一篇

2016年横沟桥超限站培训考试题

姓名: 分数: 一、填空(30分每题2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 或者提起 。 2、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 内实施。 3、对当事人的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内,交至行政机关。

5、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 、 和 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6、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 、 、 、 的原则。

7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检测执法工作流程,明确 、 、行政处罚、 、 、设备维护等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

8、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 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9、超限运输车辆所指的超高、超长、超宽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有下列情形:(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 米以上;(三)车货总宽度 米以上;

10、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规定的 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11、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 、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 或采取 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12、超限运输车辆未经 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13、新录用路政人员必须进行 ,经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得上岗执法。

14、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填写 、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5、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 、 、 、 、 以及 ,并由执法人员 或者 。

二、选择(20分每题2分)

1、下列 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

A.装载货物超出车厢宽度20厘米的“松花江”微型货车 B.车货总高3.9米的半挂货车 C.车宽5米的未载货的特种挂车

2、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

A.依法严管 B.标本兼治 C.立足源头 D.长效治理 3、下列公路上不得进行超限运输:

A.三级公路 B.四级公路 C.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 D.二类桥梁【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4、对超限车辆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举行听证

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 。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6、“五不准”包括 。

A、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B、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C、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D、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E、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7、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可以处 罚款。

A、五千元 B、3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下 D、八千元以下

8、下列各项措施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

A、撤职 B、扣押不 C、责令停产停业 D、开除

9、当事人认为笔录内容无误的,应在笔录上写明 字样,并签名注明日期。 A、以上笔录无误 B、以上情况属实 C、以上笔录事实 D、以上情况无误 10、最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个月内提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三、判断(10分每题1分)

1、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两个罚款的处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

2、《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中规定,执法人员在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武警手势信号执行。( )

3、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出扩大规定。( )

4、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

5、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 6、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7、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 )

8、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9、《咸宁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主动纠正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阻止损害后果扩大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

10、《咸宁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效期为三年。( )

四、简答(25分1-3题5分,第4题10分)

1、什么是超限运输车辆?

2、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3、行政处罚的种类?

4、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严禁的十种行为?

五、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制作(15分)

2016年1月14日21时58分,陈世敏驾驶赤壁市开元汽车运输服务公司型号为解放,牌号为鄂L67602的货车在107国道自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K1311+200米处,咸宁市横沟桥治超检测站对该车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运输货物为建材,超高0.24米,对公路造成损害,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及处罚标准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二篇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

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

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处 罚 标 准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一、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二轴车车货总重超过30T以上的超限车辆将实施卸载并罚款,车货总重超过20T以上30T以下的(含30T)超限车辆将处以1000元以下(含1000元)罚款。具体见如下处罚标准:

1.车货总重超过规定10%以内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100元/台次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含)—20%(不含)以内的,处300元/台次罚款;

3.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20%(含)—30%(不含)以内的,处400元/台次罚款;

4.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30%(含)—40%(不含)以内的,处500元/台次罚款;

5.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40%(含)—50%(不含)以内的,处600元/台次罚款;

6.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50%(含)—60%(不含)以内的,处1000元/台次罚款。

7.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60%(含)—70%(不含)以内的,处1200元/台次罚款;

8.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70%(含)—80%(不含)以内的,处1500元/台次罚款;

9.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80%(含)—100%(不含)以内的,按2000元/台次罚款;

10.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含)以上的,处150元/吨罚款。 车货总重在55吨(不含)以上的,对其超限运输部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罚):

1.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含)的,按200元/吨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100吨(含)的,按250元/吨罚款;

2016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方案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三篇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加强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现结合我市“双超”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1年时间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严把车辆生产、准入和审验源头关。

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市内货车生产企业,公布合法生产企业名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对“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车型,一律禁止在市内销售,并依法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正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2016年2月底前完成)

由工商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市内货车销售企业,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整车出厂货车一律禁止销售,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6年2月底前完成)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不得进行注册登记和审验,审验发现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要责令进行纠正,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和定期审验。(即时执行)

(二)严把车辆改装源头关。

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改装机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一经查实,吊销其维修生产许可。(2016年2月底前完成)

(三)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和农机等部门,加强对容易发生超载超限的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监管,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2016年1月底前完成)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从即日起迅速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一对一与当地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凡核发了“运输许可证”的企业、业主和货场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签订,运输型拖拉机由农机部门负责签订,其他由公安部门负责签订。(2016年2月底前完成)

(四)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

由公安部门牵头,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排查并确定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拟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货车可通行入口名单(2016年12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16年1月20日公布第二批名单,2016年3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名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在相关高速公路入口前提前配备称重设施设备,设置限高门架和警示标志标牌,有条件的要设置渠化货车专用通道、劝返专用通道等。高速公路入口前管控点的管控、疏导、劝返及有关维稳工作由辖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控点的称重设备、办公临时用房等设施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负责提供。

由公安部门牵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在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加强对入川货车的管控。有条件的,要在站前收费广场渠化货车专用通道、设置移动称重设备,在货运车辆进站前实施检测,对检测出的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直接劝返;无条件的,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点联合执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备移动称重设备、设置治超警示标志,提示进入的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加强市际间治超信息沟通,对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即时执行)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合理统筹规划、调整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卸货场、流动检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即时执行)

(五)严把路面管控关。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省政府批准的地方公路固定超载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实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治超,落实抄告制度。

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部门配合实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每个管控点的人员配备不少于8人(公安4人,路政、运管各2人),实行3班倒。加强高速公路路面巡逻,发现超载超限货车引导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并按照车籍地原则对货运车辆违法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各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应建立检测登记簿,对经过管控点检测的车辆进行登记,对符合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还应出具称重磅单加盖印章,作为目前高速公路进站称重设备不完善时的进站凭据,检测登记薄及称重磅单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统一制作。(即时执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方公路超载超限检测站称重、卸载机具设备和卸载场地等,完善配套政策。公安部门要在省上批准的地方公路超载超限检测站设立警务室并常驻警务人员。对经检测确认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交通部门要依法严格实施卸载,违法状态未消除的,不得放行或准予继续行驶。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罚,并现场予以切割。要加大对违法超载超限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即时执行)

(六)强化施工、应急救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

由公安部门牵头,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加强高速公路维护和事故现场安全管理。可能影响通行安全时,由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封闭施救路段,实施对面道路半幅双向方式通行,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即时执行)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施工审批和过程监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的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即时执行)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快速、高效处置突发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清排障服务,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效率,尽可能减少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即时执行)

(七)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长效治理。

认真执行运输企业补贴政策和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培育货运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筛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管理较为规范的货运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引导道路货物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2016年3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地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区市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制定治超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沟通、协作,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和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三是2016年2月底前各地要落实和完善治超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超,提高执法效率。坚持明察暗访,对典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货运车辆拒检逃逸、聚众闯卡、故意滞留阻塞交通等影响和破坏治超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予以打击。

(三)逗硬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将把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载超限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区市县及有关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地也要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编辑:月影)

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四篇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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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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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场、扣车停放点。“1”号卸货场设在城东停车场内,“2”号卸货场设金海北路施工路段;扣车停放点设在城

东停车场内,雇佣卸货工6-8人。

2.源头治理工作。由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立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源头治理组人员进驻石门乡境内的6家采石场和4家混泥土拌和站,监督和引导货运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场。对查获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的采矿企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第三次吊销其开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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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东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工作。由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怀政函办[2016]198号)精神,负责对城东所有工地进行整治:①凡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②每天5:00—19:00严禁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③从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到市交警、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的大型工地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查城东城区建设工地设置大型拌合场的行为。开展路面巡查,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通行;从严查处擅自改装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4.应急机动工作。由鹤城公安分局牵头,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出动(在集中整治前期的15天全部安排到路面治超固定站驻站)。针对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①聚众堵塞交通。驾驶员故意聚众堵车,由路面治超组向应急机动组通报,应急机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查处,对拒不配合的车辆,依法强制破门开离扣留到指定地点(城东停车场),保障道路畅通,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②弃车锁车。驾驶员拒绝接受执法人员处理,故意弃车锁车离开执法现场逃避处罚,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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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组迅速出动,强制开锁或破门,由交警部门指定的专业驾驶人员依法将车开离现场并予扣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放行。③车辆闯关。车辆为逃避检测的闯关行为,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机动组负责拦截,交警部门依法扣车、扣证,交由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④暴力抗法。围攻、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等干扰破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秩序,应急机动组及时赶赴现场,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5.维稳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对恶性事件的依法打击的指导、监督。

四、职责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政法部门:对本次整治行动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恶性事件

的打击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综合协调和人员调配。

4.财政部门:负责治超工作的经费保障。

5.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规定装载的采矿企业,停止炸药等物品的审批供应。

6.交警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强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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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故意堵塞交通、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7.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管人员深入货物配载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

8.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路面治超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城区。

9.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10.国土资源部门:进驻辖区6个重点场所,监督矿厂企业按规定配装货物,对不按规定装载的企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责令整顿和吊销其采矿权。

11.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厂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有超限超载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筑工地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规范运输,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13.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行使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市政道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未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4.区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超工作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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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协同宣传部门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依法做好负面信息的回应。

15.石门乡、坨院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治超工作的宣传贯彻,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既是治理城区环境卫生的需要,又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需要,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区财政全力保障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经费。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协调联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人。源头治理工作要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000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治超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追踪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对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要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3.加强定期调度。定期召开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分析会,不断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和所有参与人员要服从指挥、服从安排,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督查组要对不服从安排的单位、人员及时予以通报。对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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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与卡车有关的新政策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五篇

1、全国:7月1日已至,搅拌车要整改,3轴6方,4轴8方。

年初,中机车辆服务中心出台“关于规范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公告》管理要求的通知”,规定要求遏制目前搅拌车市场的非正常发展。规定要求,3轴搅拌车的容积不得超过6方、4轴搅拌车容积不得超过8方,同时亦对搅拌筒的几何容量做出了限制。通知要求,各相关生产企业应在2015年7月1日前对公告内产品进行整改,逾期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暂停公告。此政策现已进入法规正式实施阶段,将促使各主机厂调整搅拌车产品发展战略,着眼于小方量市场,为满足原有的整体市场运输总量,势必带来更多的产品销售空间。

2、全国:冷藏车最新国家标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冷藏车最新国标《道路运输、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 29753-2015)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国标根据冷藏车厢体内可以达到并且保持的温度进行分类,以保证不同用途和要求的货物运输安全。这也是我国冷藏车制造标准中首次按厢体内可以达到的温度对冷藏车进行分类。冷藏车最新国标的发布将促进整个冷链行业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促进细分行业健康发展,利好冷链运输产品销售。

3、深圳:天然气重卡补贴,最高可达3.5万元,先到先得。

为鼓励道路货运行业使用LNG汽车,今年,深圳对新购使用LNG货车进行补贴,标准为2万元/辆,加上国家交通部补贴的1.5万元/辆,购买使用LNG货车将获得3.5万元/辆的补贴。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深圳补贴的2万元,补贴车辆总数为1.5万辆,“先到先得”。政府加大天然气重卡补贴力度,将在短时间内利好天然气产品销售。

4、湖北:重拳治超 调高速货车计重收费方式。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6月28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方式与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实现对接,同时实现ETC全国联网接入。对接后,合法装载货车基本费率递减的起算吨位由10吨调整为20吨,20吨以上至40吨部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50%计费,40吨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计费;对超限装载车辆,取消了给予超限≤30%车辆的优惠费率,直接按基本费率计费,同时对超限30%以上的车辆提高加收计费倍率,由原来按基本费率的1-4倍提高至3-6倍。治超力度加大为轻量化标载运输产品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5、海南:一超多罚 海南超载50%暂扣驾照记6分。

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路面联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将加大治超处罚力度,将以往超限只处罚承运人改为一超多罚,除承运人外,还将对司机和货源地单位进行处罚,以增加超限超载运输违法成本。同时,凡超载50%以上的,交警除处罚超载驾驶员外,还将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记6分。治超力度加大为轻量化标载运输产品提供了市场增长空间。

2016驾驶员安全承诺书范本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第六篇

驾驶员安全承诺书范本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车辆大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社会及相关家庭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为实现创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创新型社会的目标。作为一名首都司机,我保证做到:

1.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积极协助交通民-警的管理工作。

3.积极参加镇、村(单位)交通安全组织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热情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打造首都司机新形象。

4.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不酒后开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限、不超员载客、不开报废车。

5.勤检修车辆,随时保证机件运转正常,如灯光、刹车、转向等,不开机件失灵车上路。

6.经常保持车辆整洁,提升首都交通文明形象。

总之,要避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司机(车主)签字:

2016年 月

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和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超载超限新政策2016】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公司签章: 承诺驾驶员:

签定日期:2016年6月27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执行驾驶员“三检”、“三勤”、“六严禁”、“八不开”、“十不准”的规定。

三、必须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严禁“超速、超载、超疲劳”驾车和酒后、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车。

四、严格按照《车辆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将车辆私自转交他人驾驶。

五、认真维护“gps”车载终端,保持“gps”能有效使用。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不开情绪车、不开冒险车、不开急躁车、不接打手持电话、不抽烟、不吃东西、不与他人闲谈,并准时参加每月15、16号、25、26号的安全学习。

七、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八、凡“五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二保合格证)不符的车辆不得上路运行。

九、凡临检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都不得参加营运,严禁私自更换驾驶员。

十、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如违反本承诺造成交通事故,本人愿意接受公司《驾驶员奖惩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市交委颁发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经济损失及造成的一切后果。车号: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我作业一名小车队司机,为了在新的一年里履行好职责,完成好小车队分配给我的一切任务,现承诺如下:

一、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尽最大努力避免一切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学习新颁布的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素质。

二、服从分配。要服从小车队职责分工,要服从各级领导安排,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领导分配的工作做好,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

三、服从调度。严格执行派车程序,做到无派车单不出车,不系安全带不出车。正点发车,按指定地点存车,按规定线路行车,按规定站点停车。

四、不违禁令。不违章行驶,不违规操作,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私自出车,不乱停乱放,不延点误时。

五、爱护车辆。要按规定进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排除,及时维修。车辆外表不划不碰,不乱贴标志广告。车内不乱扔乱挂东西,不吸烟,不吐痰,经常清扫整理,保持卫生清洁。

六、热情服务。对待员工要热情、礼貌。与员工对话客气、和蔼,不说粗话,不说脏话,不与员工争吵,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如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或造成其它工作中的失误,本人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处罚。

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本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学习和培训。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炭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驶、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对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经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上报公司

7、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员或交给未经公司备案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它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驾驶员: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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