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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
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财务(装财)部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将公安干警的值勤岗位津贴名称变更为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
二、值勤是指人民警察外出执行执法、办案任务。直接承担维护稳定、行使治安行政管理和履行刑事执法职能的人民警察外出工作期间,视为值勤。承担综合性、监督性和行政决策辅助职能的人民警察参加执行保卫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紧急突发事件等临时性任务期间,视为值勤,在本岗位从事日常工作或值班时间不算值勤。
监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从事与罪犯、劳教人员有直接接触的工作期间,或外出执行与罪犯、劳教人员管理改造、教育挽救有关的工作期间,视为值勤。
三、值勤岗位津贴标准调整为:县(市)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机关和直辖市公安、安全分局,县(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狱、劳教所监区(大队)以下单位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市(地)级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市(地)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所、监狱、劳教所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省级(含直辖市本级,下同)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公安、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及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监狱、劳教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值勤时,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
四、备勤人员不再享受值勤岗位津贴。
五、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纳入工资统一发放范围,按值勤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人民警察执行执法办案任务以及外出参加执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等临时性任务时,已经享受出差等相关补贴的,不再发放值勤岗位津贴。
六、各级公安、安全、司法、法院、检察院要严格考勤,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值勤岗位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干部)、财务(装财)部门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人事部、财政部备案。
七、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标准所需经费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对县级财政兑现确有困难的,由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八、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系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凡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调整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劳人薪〔1987〕9号、劳人薪〔1987〕36号、人薪发〔1990〕12号文件同时废止。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人事部(章) 财政部(章)
二○○六年八月三日
在职人民警察实施警衔津贴审批表
【##第1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个、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警衔津贴标准。
调整后的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
请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2篇】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公安局、安全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林业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地铁总公司: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人发〔2000〕6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具体情况,报经市政府批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1、警衔津贴标准调整后,对于1999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人民警察从1999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25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民警察每人每月增加22元。
2、适当调整工勤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从1999年10月1日起,普工、初级工由40元提高到52元;中级工由50元提高到65元;高级工由60元提高到78元;技师由70元提高到91元。此项补贴不作为退休费计算基数。【人民警察执勤补贴文件】
3、调整警衔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分别由市、区县财政负担。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此文件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全部公安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在第二十次公安会议中也指出“坚持从严治警,依法以治警,大力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是完成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的组织保证”。 公安交警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职责,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在新时期加强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交警队伍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严肃而认真的政治任务。笔者根据多年的公安交警经验,力求就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看法,权以抛砖引玉。
一、当前交警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问题。
(一)警力不足带来队伍建设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交警队伍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由于警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以某某大队为例,现有民警49名,全县现有公路通车里程2400多公里,机动车约20万部,其中有牌的12万1千多部,无牌约有7万多部,拥有各种机动车驾驶员12万多名。按平均值计算,每一位交通民警要管理49公里的通车里程、4082部的机动车和2469名驾驶员,还要担负全县每年一千多起交通事故的处理和县城交通秩序管理及一些重大活动的警卫任务,巨大的交通管理任务,给全体交通民警带来了超负荷,影响民警的身心健康。从民警体检数据表明,约有65%的民警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大部分都长期带病;二是执法环境较差。山区农村群众素质不高,由于警力不足,执法人员较少,常发生集体抗法甚至袭警事件。三是由于警力不足,使许多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交通安全宣传等,一旦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上级有关部门就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大队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没有履行到位就要追究大队领导及相关民警的责任,造成大队领导及民警精神压力过大;四是一警多岗,不利于相互监督。许多应该多岗位、分民警办理的业务,只能采取“一警多岗”的办法来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使民警“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仅服务对象不满意,而且也不利于民警办理业务的相互监督。
(二)管理机制带来的问题。由于交警队伍建设没有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存在阶段性与经常性相脱节、群体性与个体性相脱节、原则性与灵活性相脱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机制上,缺乏可持续发展,队伍建设花样繁多,华而不实,缺乏严肃性和长远性; 在制度上,各项制度建设滞后,重制定,轻落实,注重短期行为,忽略长远规划,缺乏实用性和规范性;在体制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警令不畅、保障不力现象。这些队伍管理上的深层次问题,使公安交警队伍维护稳定、保障畅通、服务群众、造福社会的职能难以发挥到位。
(三)队伍本身存在的问题。一是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照本宣科,造成有的民警政治理论匮乏,业务知识不精,对新的科学知识知之甚少,只注重文凭的提高,而忽略了自身水平的不断增长 。二是作风不实。存在着宗旨不强、态度不好、效率不高、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影响了队伍形象。三是执法执纪不严。执法艺术不高,执法质量不强,执法监督不硬,有的民警不能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执法随意性大,重执法的法律效果,轻执法的社会效果,在执法中与群众发生冲突,产生不良的影响。
(四)外部影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因素。一是农村群众的交通意识、法律意识与当前的交通发展相矛盾。目前,相当部分农民乃至乡镇一些党政领导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相当淡薄,个别乡镇领导把交警部门上路执勤、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为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行为,不配合公安交警执法;一些群众为了逃避、抵制交警检查,甚至暴力抗法,殴打、围攻民警的事件常有发生,影响了执法部门的正常执法,降低了基层交警的积极性,以容易形式“管理弱——秩序乱——事故多”的恶性循环。二是各执法部门未形成合力,公安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改变。具体表现在: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尚未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未形成合力,给民警执法增加了难度。
二、当前交警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抓核心工程,强化领导机制,以牢固的组织防线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是着力提高班子的示范作用。领导是队伍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更是实践者,只有领导自觉发挥榜样的力量,才能在队伍中产生感召力。要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艺术、决策水平和驾驭能力,形成具有坚定立场、高尚人格、廉明官德的坚强领导班子,以其公正的形象、团结的形象、亲和的形象凝聚警心,带动全体民警积极。三是着力规范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交流。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事务由集体研究决定,正职讲民主,副职讲集中,切实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四是着力提高增强班子的责任意识。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挑战自我,敢于面对困难和阻力。对公安交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进行研究,创造性地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抓好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从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入手,组织民警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公安会议精神,通过日常循序渐进的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形成良好的作风和行为规范。增强民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积极进取,勇挑重担的良好氛围。二是学英雄,树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学习典型的先进事迹,民警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要长期坚持开展的“远学任长霞、近学郑忠华”先进事迹活动,组织开展讨论,写出心得体会,使英雄模范的事迹深入人心,产生积极的效应。三是必须强化“尚法”意识,真正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人民警察公正执法,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谋取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新时期,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必须守法、学法、知法、懂法,要针对当前公安交通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积极整改,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自觉性。同时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正确运用法律,依法行使职权。
(三)逐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机制。我们应该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解决今年警力不足的实际问题。近年来某某县交警大队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得到某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同时不断地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了交通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有会议解决实际问题,逐步形成交通管理“政府牵头、交警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的局面,有效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四)抓好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队伍的同心力和凝聚力。从优待警是一项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重要,是从严治警的必要前提。我们要用足政策、争取 政策,在政治上关心、人格上尊重、装备上保证、待遇上改善、舆论支持民警,分步骤、分层次全面推进从优待警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是在政治上关心民警。大力推行热点岗位交流制度、竞争上岗制度、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坚持唯绩是举,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立功嘉奖、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把那些真正愿意干事、又能干事、业绩突出和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从而在队伍中营造起一种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以此激发广大民警的上进心。
二是在上爱护民警。 要给民警配全配强必要的交通安全管理设备和防护装备,保证民警在自身安全有所保障的基础上充分用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措施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结合中队标准化管理和两基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逐步完善“五小工程”,逐步改善民警的办公和值班休息条件,优化办公环境。同时要维护好民警执法权益,肯定和保护民警合法行为,减轻民警的心理压力。
三是在生活上体恤民警。要切实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确保民警正常休假,定期组织民警体检,给患病民警及困难民警适当给予救济补助,对民警子女需入托、入学或爱人需要再就业的,要多方给予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购置图书、器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提高民警的文化品位。
四是进一步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要结合公安中心和队伍实际,组织民警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民警思想情操,调整民警精神状态,增强民警身心健康;要注意发展民警中的文体活动人才,发挥他们的骨干带头作用。【人民警察执勤补贴文件】
新时期给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我们的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只有立足地区实际,正视存在问题,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对策下药、开拓管理,才是解决当前交警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第一篇: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发展提升,实现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一)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得到明显减少,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得到强力根治,有效减少摩托车死亡事故发生。
(二)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守法驾乘”意识,坚决消除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安全安全性能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彻底杜绝农用车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三)面包车核载人数提示喷涂完成率达到60%以上,农用车严禁载人提示喷涂完成率达到80%以上。
(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受伤、死亡等指数实现全面下降,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宣室,法宣室主任杨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三、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麟旬路毗邻村庄路段,通村客运运行线路。全县所有县乡道路,集镇、村口等车辆出行频繁路段,尤其是道路通行条件较差、临崖、临水、沟坡路段。
重点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
重点违法行为:1、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飙车等严重违法行为;2、农用车载人超载、违法上路等严重违法行为;3、面包车、校车和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4、安全性能不达标、安全提示喷涂不到位、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开路,打好工作基础。各中队要将发生在辖区群众身边的面包车、农用车和摩托车交通事故制作成宣传资料,联系法宣室利用交警宣传服务车深入集贸市场、农村红白喜事、民俗庙会进行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要深入辖区建筑工地、煤矿、学校、旅游景区和摩托车及电动车较为集中场所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法宣室要制作驾驶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驾驶农用车“有牌证、不载人、不超载”和驾驶面包车“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警示牌,指导各中队在辖区道路车辆出行频繁路段设置设立。要加强摩托车、面包车销售点、加油站、维修点等重点场所的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整治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全面有效开展整治行动打造强大有力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管教并重,根治违法行为。各中队要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和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综合运用教育、记分、扣留、暂扣、吊销、行政拘留等多种措施,严查农村道路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喷涂安全提示标识的车辆,要现场进行整改喷涂。要以“降事故、保安全”为落脚点,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有轻微违法的摩托车,在驾驶人戴安全头盔的情形下可以减轻处罚或者批评后放行,传播摩托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的“正能量”。
(三)统一行动,优化交通秩序。各中队要坚持每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312国道、306省道、麟旬路、湫路邻村路口和侍郎湖、公刘墓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中小学上放学、赶集日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重点加强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骑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采取临时滞留车辆的措施,责令其佩戴好头盔后放行。要充分依托镇交安办,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和面包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督促群众办理和完善牌证手续。要发动辖区村组干部和交通协管员,对出村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对在道路上碾麦、晒麦农作物,农用车运输瓜果载人、三摩车载人赶集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辖区面包车核载人数、农用车严禁载人提示进行喷涂,把集中整治行动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中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措施来认识。特别是当前,进入盛夏时节,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增多,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相关交通事故多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各中队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定岗定责,明确指标,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压实担子。各中队要对照大队整治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组织民警认真部署,全力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各中队每周喷涂安全提示标识不少于100辆车,对喷涂情况建立详细台账。每周查处农用车、三摩车载人交通违法不少于3起,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不少于1起,纠正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50起,按照要求录入信息数据平台。
(三)齐抓共管,建章立制。各中队要及时向辖区镇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基层组织力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作,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协调指导村组(社区)对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完善日常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把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和路面两个关口。
(四)灵通信息,定期通报。大队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季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各中队要确定专人每周星期一上午10时前报上一周《全县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周报表》,法宣室收集后及时报支队推广办。
第二篇:机动车暨客货车检验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各种查处手段,集中查处一批使用伪造、变造、套用机动车牌证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一批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机动车、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牌证管理,6月底,实现大中型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中型货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车管所),负责整治期间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或无牌无证;
(四)无证驾驶机动车;
(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六)拼装报废车辆;
(七)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车。
四、工作措施【人民警察执勤补贴文件】
(一)深入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行车秩序。
1、从严查处,规范执法。要依法严厉处罚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要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要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要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要依法记分。对使用假牌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全部依法处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应当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要规范文明执法。要教育民警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落实执法程序、规范用语和安全防护措施。
2、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公路卡口系统、车载查询终端系统等科技手段,实现与本地嫌疑车辆数据库以及全国假牌套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数据库的关联应用,自动识别、及时排查发现涉牌涉证违法机动车,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信息系统管理和动态执法应用的有机结合。车管所要组织对执勤岗位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民警发现和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业务技能。交管室要全面利用交警队信息平台,定期录入、收集、分析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信息,强化协查系统的查询功能。各中队要合理设置查缉卡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的检查力度,加大路面打击力度。
(二)认真细致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顺畅。
1、强化摸底排查力度。车管所要立即组织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要将信息数据任务下发各中队。各中队对于排查出的已经报废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死档”大中型客货车,要采取发短信、电话通知、邮寄明信片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督促所属企业或车主限期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排查出的已经到达报废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仍然继续使用或不再使用或灭失的机动车,统一上报交管室,交管室要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信息,如未在公告期内办理注销手续的,必要时依法强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2、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各中队要在原有基础上认真细致建立完善辖区大中型客货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台账,对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向所属运输企业和车辆所属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停运,参加检验。要与交通运管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督促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辆限期进行检验,对不按要求进行检验的,协调运管部门责令停运并依法进行严处。
3、强化路面查处力度。各中队要将任务分解执勤民警,夯实任务,落实责任。每位执勤民警在路面执法时要集中对照未检车辆牌号,着重检查发现逾期未检验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大中型客货车,全力做到一辆都不放过。同时,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一律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抄告所属企业并责令限期进行检验。此外,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逾期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必须在检验完毕后,方可放行车辆。
五、奖励措施
各中队查扣及上门督促办理检验的大中型汽车,奖励50元/辆;收缴拼装报废汽车,奖励100元/辆。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此次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暨提高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全体民警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告知力度。法宣室要积极借助各种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参加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中队对辖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进行一次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告知未检验的大中型客货车运输企业、车主和驾驶人限期进行检验,逾期不检验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整治期间,法宣室要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时报道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灵通信息。6月2日交管室上报大队涉牌涉证整治工作前期整治情况及战果。各中队要每周一要上报一次大中型客货车检验整治工作报表,车管所汇总后上市车管所,每月29日前上报月小结。
第三篇: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道路存在的乱穿马路、乱停车、超速行驶、机动车辆随意进出校园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路面停车秩序、行车秩序、行人秩序,从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使我县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校车及其驾驶员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要针对校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出行时段和运行路线,全面开展摸排整治,严禁报废车、无安全合格资质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货运车辆从事校车营运,从源头上保障校车行驶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开展校车驾驶人排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一律建议校方予以清退。三是在依法查处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一律将处理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教育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中队要切实加强校园周边勤务部署,迅速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的交通指挥疏导。各中队要在中小幼上下学期间派出民警积极参与中小幼安保工作,在学校门前早晚高峰设立固定岗,重点加强对校车通行路段的管控力度,防止出现道路交通拥堵,保证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二是集中警力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各中队要对学校周边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以及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鸣喇叭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三是对辖区内每所学校的校车、驾驶人、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要坚决制止、从严处罚。四是对辖区内接送幼儿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采取加强路面管控、联系交通运政联合执法等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营运的“黑校车”接送学生。
(三)全面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各中队要建立校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要积极主动到学校、幼儿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齐全。同时,要进一步设置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校园门前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四)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中队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密度、广度和深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各中队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队工作部署上来,全力以赴把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长包段,民警包点,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详细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夯实责任,细化方法步骤,层层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大队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各中队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摸底和台帐建立情况,并进一步对当地每所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及建立台账情况进行仔细的核查和登记。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中队要按照安排意见的要求,落实专门的联络人员,灵通工作信息。交管室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及整治中好的做法随时上报,12月15日上报工作总结。文件电子版上传至支队FTp秩序科文件夹内。
第四篇: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降低事故、减少伤亡、确保安全”为主攻目标,以深化“模式”为抓手,严密安全防范措施,严整道路行车秩序,严治交通突出问题,严格交通秩序管理,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全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县道路平安畅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开展,加速“模式”推广工作,增强民警执勤执法工作积极性,提升路面巡逻和管控力度,加大整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乱点”、“盲点”,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活动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副大队长杨文芳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室指导员窦世恒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重点路段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各中队要以“模式”为抓手,加快对分包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危险路段的排查,排查结果汇总交管室,交管室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治理。对曾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路段,事故中队牵头,分包中队配合进行论证,针对不同时期的道路特点分析查找成因,商定对策,为通行安全提供基础保障。事故中队要以通行客运班线和校车线路的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面以及农村道路等易发生车辆翻坠事故的路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督促有关部门,集中整改一批重点隐患路段,增设、完善一批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交管室牵头,法宣室和各中队配合,对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出村路口减速设施和安全宣传橱窗进行规划建设。
(二)加强重点车辆管控,杜绝不安全问题。客运办要按照“模式”建设要求,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交管室要和分包中队,对校车、渣土车、水泥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排查,要继续以县级客运企业和农村道路中短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和路面管控,在3月底以前,各中队彻底完成农村面包车荷载标牌的粘贴工作。校园中队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摸清底数,严格落实校车检查登记制度,把核查校车证件纳入检查范围,严厉查处无证校车、黑校车上路运行,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追究。
(三)落实巡逻管控措施,遏制不安全行为。各中队要及时调整警力和勤务部署,加强事故预警,有效应对交通流量增多带来的影响。各中队要充分发挥交警职能作用,建立“点、线、面呼应,动、静、流结合,守、查、巡一体”的立体防控网络,减少管理盲区,实现路面有效控制。
(四)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控制不安全因素。各中队要严厉打击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城区中队要以缓堵保畅为工作重心,进一步调整完善勤务模式、工作机制,提高执勤民警管事率,要加大对机动车涉酒驾驶、涉牌涉证、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竞赛活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警力,每个月开展两次统一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每周开展两次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涉酒驾驶、拉土车违法等违法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减少不安全意识。法宣室要继续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集中报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通过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在媒体、网站开设曝光台等形式,宣传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对事故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舆论监督。各中队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教育广大农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乘坐超载面包车,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五、考评办法
这次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大队纳入今年第二季度考核,具体考核细则由交管室制定下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动员。开展降事故、保安全百日战役竞赛活动,是深化“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中队要结合分包辖区实际,提出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真正把竞赛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综合整治。各中队要按照管辖区域,实行区域交通安全责任制,真正将责任具体到每一段道路、落实到每一位民警,形成全警动员、上下齐管、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整治行动中要切实把日常整治和突击整治、白天整治和夜间整治、全面整治和专项整治、运用科技手段整治和民警面对面整治等相结合,力争通过集中整治,重点治理,达到既定的整治目标,全面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各中队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整治行动信息,每周一9时前向交管室上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交管室汇总后10时前上报支队秩序科,6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工作总结。
第五篇: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交通违法查处效率,震慑心存侥幸的违法驾驶人,有效遏制酒驾交通违法的高发态势,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3月8日。
三、工作措施
1、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保畅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分包辖区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突出整治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提高查处的针对性和执法有效性,交管室每星期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统一夜查行动。
2、城区中队要加大对城区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管控力度,其他中队要向农村地区延伸勤务部署,及时掌握信息,调集警力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要不断完善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操作程序,实行快速认定、快速立案、快速呈批、快速送拘,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外界干扰。
3、法宣室要充分利用创建“模式”的良好契机,有效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提供新闻素材,对严重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充分体现我们对酒驾违法行为的彻查决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酒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性。要把整治酒驾严重违法行为作为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部署,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2、落实责任。各中队要对照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要组织民警认真部署,全力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各中队至少完成2起酒驾任务,并按照要求录入信息数据平台。事故中队对查处的酒驾事故案件当事人也要录入信息数据平台,以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对完成任务的中队将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3、灵通信息。各中队每周一上午12前向交管室报送酒驾信息。交管室及时汇总后,按时上报《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工作情况统计表》,报表统一上传至市交警支队FTp/秩序科/酒驾整治及醉酒报表文件夹内。
第六篇: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由大队统一部署,各中队分工负责、各厂矿企业配合推进的方式,突出源头治理和路面监管两个重点,大力开展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改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整治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运输车辆车体不净、密封不严、超限超载、沿途抛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等违规行为,落实煤矿、电厂、储煤场、煤矸石场、停车场场地道路防尘措施、促进治污降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企业防尘净化措施。各中队负责督促辖区各停车场实施道路硬化工程,在出口处建设高压冲洗设施。
(二)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各中队督促辖区停车场,对驶出车辆车轮、车厢进行冲洗清理。
(三)严查道路货运车辆违规行为。各中队要采取固定卡点执法和路面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车体不净、覆盖不合格、超载超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沿路抛洒等违规货运车辆。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大队上成立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交管室主任孙碧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月15日-1月20日)。大队召开动员安排会议,制定整治方案,做好整治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3月20日)。全面开展整治活动,其中1-2月份重点是查处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违规运输车辆,3月份重点是在各电厂、储煤场、煤矸石场、停车场实施硬化工程,建设冲洗设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活动成效,将结果上报县政府。
六、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煤炭及黄沙、石粉、煤渣等散货违规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损坏道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治污降霾工作的需要,是创建宜居生活环境的要求。为此,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宣传监督。各中队要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组装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企业及车辆驾驶人员配合参与。法宣室要联系县电视台、信息办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大整治力度。各中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蹲点监督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各种违规散货运输车辆。凡未进行车身冲洗、覆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车辆,坚决不许驶出场矿大门。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要及时总结并巩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形成长态化管理机制。各中队要扩大巡查纠违范围,加强流动执法巡查,实现对煤炭及散货运输车辆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大队将严肃进行问责。
第七篇: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保持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消除隐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各中队要结合春运道路保畅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围绕“人、车、路、企”等交通管理要素,集中力量巩固源头监管阵地,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到位。一是开展对所有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团雾多发、易积雪结冰的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排查,对检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当地政府上报存在“三缺失”的危险路段(即: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管控措施缺失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同时,要立即对2015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交通隐患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没有治理完毕的要及时加快治理进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对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立即停运存在“四无”的车辆,(即: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资质违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的不安全车辆)。各中队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点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六必查”制度,要联合治安部门加强客货运车辆“三品”查堵,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三是开展对所有客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安全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整顿存在“四超”的驾驶人(即:超期未换证、超期未审验、违法记分超过12分、交通违法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不合格驾驶人)。对问题驾驶人必须建立黑名单制度,辖区中队及检查点必须知晓,特别是在发放春运准驾证的工作中,要严把审核关,坚决杜绝问题驾驶人上车上路。四是开展对所有运输企业,尤其是危化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安装建设情况、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有存在“三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的问题企业),交管室汇总后要立即联合交通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二)严查违法,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大整治”活动。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保畅工作,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勤务制度,定岗、定责、定路段,严密监控路面交通状况,严厉查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客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务必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记分一起,切实形成严查、严管、严控、严治的高压态势。二是法宣室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参与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各中队要突出以辖区重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道路作为检查整治的重点地区,以13时—15时、19时—21时、22时—凌晨2时为重点时段,研判和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特点,采取定点检查和加大路段巡逻密度的勤务方式,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全面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法宣室要指导各中队将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传达给广大驾驶人,特别是要结合农民群众出行特点,广泛开展各种适应农村、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身边的案例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在“春节”期间群众赶集、参加庙会和其他重大活动时间,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效果。同时,法宣室要根据预警研判,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网络微博等方式,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并在一些危险路段增加警示标志,帮助和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确保顺畅安全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把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和重要的社会问题来看待,要将该项活动与春运工作紧密结合,以更扎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严格的要求,组织开展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王智敏任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杨文芳任副组长,各室所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安全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监管力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把道路交通事故苗头降到最低点。
(三)严格责任,加强管理。各单位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尤其是对已经排查出来,但没有治理的安全隐患一定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对隐患点没有治理到位再次发生事故的,将追究中队长责任。大队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包中队的督导检查,与中队一同梳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治理过的路段要再次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并真正取得实效。
(四)灵通信息,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每周一上午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交管室,对于交通严重拥堵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大队。
第八篇:2015年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公安交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降事故、保畅通、争一流”为目标,以“发展主导警务、改革推动警务、制度规范警务、教育保障警务”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全面提升四个能力(事故预防、路面管控、执勤执法、服务群众),全力打造敢为人先,勇于探索,开拓进取,激流勇进的县交警精神,为进一步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和我县建设“商贸、教育、卫生、金融、文体旅游”五大次中心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以预防事故为第一要务,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狠抓关键措施,强化重点监管,消除重大隐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1、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各中队要加强辖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研判,及时掌握乡村道路安全情况和突出问题。将警力下沉至管理较为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针对交通违法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农用车、低速货车载人,摩托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对县乡道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梳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加大农村逢集等群众较为集中时机宣传,提高群众平安出行意识。年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实现同比下降。
2、加大交通违法整治。以312国道、306省道、旬麟路和城区街道为重点,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平稳。强化对乡村道路上的摩托车、农用车、三摩车管理,严查违法载人、客货混装等违法,降低事故。适时安排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运煤车辆、客车、校车、旅游包车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要明显下降。
3、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在节假日和开学时间全面排查旅游包车和校车通行路线安全隐患,全力消除“盲点”。重点加强县乡道路、通村路口、312国道隧道下坡段、南沟段、秤钩大弯段,旬麟路石坡段,306省道九里坡等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段隐患排查,堵塞安全漏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必要时报请大队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4、严格重点车辆管理。继续完善校车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民警包校制度,明确学校安全员和包校民警责任。在全县接送幼儿校车中推广出入校门“一表四责”制度,流动“黑牌”制度。加强校车监控后台应用,实现校车管理“足不出户”。积极探索支线客车、通村客车管理新模式,严查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始终保持对客车违法的高压态势。完善同交运部门、客运企业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客车管理中来,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
5、加强违法源头管理。全面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严禁对查处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只罚款、不记分。严把重点车辆驾驶人资质,每月要将客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向校园中队、客运办公室通报,对几类不符合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一律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解聘。车管所、法宣室要加强驾驶人审验、机动车检验和违法处理时安全教育,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要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曝光群众最痛恨的野蛮驾驶行为,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支持。
6、抓好交通安全宣传。丰富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活动,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农村小板报等传统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常识教育,提高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守法意识。抓住重点宣传对象,加大对驾龄在三年以下和30周岁以下重点驾驶人群教育,增强宣传实效。创新宣传方法,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同时,进报纸、进电视、进广播、进网络、进手机等媒体,构建全方位的宣传机制。深入推进安全创建活动,各中队年内必须创建1—2个特色鲜明的宣传点,增强示范效应。各中队要及时更新辖区客校车驾驶人资料,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业务办理提示和客校车整治情况,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二、以改革管理机制为重要抓手,把握形势,抢抓机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新模式
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努力解决工作发展中的“瓶颈”性问题,推动交通管理由传统向现代化方式转变。
7、推动管理方式转变。继续完善道路交通监控建设,扩大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在火石咀、306省道等重要路口建成2-3个电子监控,将主要道路置于“天眼”之下。全方位发挥电子监控车在秩序管理和事故预防中的作用,城区中队电子监控车要抓拍主干街道乱停乱放、原地调头、随意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农村中队要将电子监控车摆放到辖区连接国省道平交路口,警力薄弱的县乡道路、通村公路等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探索交通事故预防新路子。
8、提升事故处理能力。落实逃逸事故案件侦破“一案三责”(事故中队负责人、辖区中队负责人、办案民警)制,发扬“打硬仗”、“啃骨头”精神,提升破案攻坚能力,确保逃逸案件必破。整合警力资源,稳步推进国道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由辖区中队处理,减轻事故中队压力。提升一般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处理能力,杜绝上访、缠访现象发生。加强快速理赔中心建设,简化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全年交通事故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
9、大力践行“模式”。县乡、校园、客运、农村中队要根据职责范围,将警力摆放到乡村道路,建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常态化巡逻机制,形成监管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的管理机制。加强镇村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镇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作用,为每个村配备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开展村交通协管员安全培训,使其成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坚强力量。发挥村协管员人熟、情况熟的特点,对辖区机动车全面摸排并逐车建立档案,做实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交通宣传“三深入”活动,加大国省道农村减速带、宣传橱窗、交通标志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道路交通环境。
10、提高车驾管管理水平。车管所要认真贯彻支队13条便民措施精神,做好支队下放车驾管业务工作。高标准建成科目一考场,确保学员及时参加考试。年内在中队试点办理摩托车登记业务,对5辆以上国产免检小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实行周末和下班后上门办理,对大型车队和运输企业,实行上门外检和驾驶人教育培训服务。同时要开展绿色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告知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年机动车登记率要达到95%以上,检验率达到90%以上,驾驶员考试率要达到100%。
11、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交管室要提前做好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下放准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密切警民关系。积极与财政局沟通,简化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方便群众。违法处理实行延时清零服务,在办理完当日最后一笔业务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对营运性车辆只持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即可办理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处理。要提前着手,未雨绸缪,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违法行为查询及电子监控违法行为处理,套牌车辆案件办理等业务下方后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12、推进安全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推动“四个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安全村、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建设,逐步实现国省道沿线交通安全村创建率达到100%,使“四个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和社会化方向发展。推进城区“严管街”创建工作,优化城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建设,开展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力争城区主要路口拥堵和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积极联系司法、宣传、教育、交运等部门,重点加强驾驶人、车主、学生宣传教育,建立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
三、以规范执法为终极目标,强化培训,完善制度,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能力。
13、狠抓执法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制度》、《案件审核制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使民警执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和办案过错行为进行倒查,进一步约束民警。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对民警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促进民警公正执法。
14、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认真分析民警执勤执法遇到的具体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民警的执法培训。组织开展《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解读研讨,为民警执法提供有力的“武器”。开展路面执法执勤,电子警察拍摄、录入、处理,严重交通违章案件办理,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等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培训,确保每名民警顺利过关。每季度开展法制员业务技能培训一次,提高法制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年内组织开展法制业务竞赛活动一次,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
15、严格执法执勤监督。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外勤中队民警执法执勤全程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对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过程录音录像,实现民警工作监督“零缝隙”。执法中发生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不撕票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民警,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协警员坚决辞退。全面完成交通违法处罚方式的转变,各中队要加强处罚办公室建设,对查纠的交通违法集中处罚,实现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率达100%。加强外部监督,聘请各界人士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开展座谈、走访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建设意见,形成全方位监督。
16、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大对中队民警办理酒驾、毒驾案件的培训指导,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案件及时上网办结。全力做好违法信息上传和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采集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录入,确保信息录入鲜活、真实。加强交通违法录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电子警察录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投诉。前半年在全体民警中举行网上办案竞赛活动一次,引领队伍向信息化、知识化方向迈进。
17、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法宣室要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民警执法执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民警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民警规范执法。落实案件“三级把关”制度,完善网上执法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系统。扎实解决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制作粗糙,引用法律条文不当,填写不规范现象。刑事案件办理中要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保证案件办理“批得了、诉得出”。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从严治警,素质强警,全面增强队伍向心力和战斗力
大力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流的交通管理队伍。
18、加强班子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条规定,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开拓进取型、团结务实型的大队班子。加强室所中队班子建设,健全对室、所、中队负责人考核制度,形成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机制,着重解决中层信心不足、民警活力不强的问题,着力打造善于组织、敢于担当、率先垂范的中层队伍。落实“一岗双责”,对发生严重违纪和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了对当事人严格处理外,一并追究中队负责人责任,实现执法“零违纪”、工作“零失误”。
19、坚持制度管警。修订完善《内部人员考核办法》、《大队各单位工作职责》、《大队管理制度》、《季度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制定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对协管员的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确保交通协管员严格履职、规范工作。以季度考评为载体,大力开展创佳争优活动,对考评优秀的单位负责人和民警,优先提拔使用并推荐上级表彰,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负责人和民警实行“末位淘汰”,激发正能量。认真贯彻落实“三项纪律”、“五条警令”、“十条规定”等警纪警规,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强化教育培训。积极探索符合公安交警实际的“战训合一、轮训轮值”训练模式,科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规范》、《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23、124号令等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组织全体交通协管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执勤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交通管理业务知识、执勤安全防护等方面教育,打造一支作风过硬、执法规范的交通协管员队伍。政秘、交管、法宣也要按照各自业务组织民警进行培训,推进学习型警队建设。
21、狠抓窗口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观念,以密切警民关系为核心,努力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活动,不断提高车管所、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服务质量。改进和完善窗口单位规章制度,推行实行值日警官制度和首问责任制,第一时间接待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严格要求民警按照工作制度办事,对各项业务不推不拖,端正服务态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打牢执法为民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执法,杜绝“冷、硬、横、推”现象,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警队。
22、坚持检查督导。加强对工作检查督导,并使之常态化,连续化。大队分管领导每周下中队要不少于两天,与民警一同执法执勤,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倾听民警呼声,发现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政秘室、法宣室、交管室要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对民警的警容风纪、遵规守纪、执法办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季度考评中扣分,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进工作平衡开展。
23、加强内务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队负责人请假必须征得大队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对值班不到岗、迟到早退、警容不整等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严肃查处,提高内务管理水平。按照“做强中队、夯实基础”的思路,将中队建成集交通管理、事故预防、法律宣传、服务群众于一体的综合性实战单位。理清大队和中队事权责任,合理确定中队办公经费,通过考核杠杆、奖励杠杆、经济杠杆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增强中队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瘦身机关,轻装前行,将人、财、物、权向中队倾斜,打牢交管工作基础。
24、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着力解决民警热切关注的问题,让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着力改善大队食堂环境卫生和饭菜质量,让民警吃上放心饭、可口饭。足额发放协管员加班补助,及时购置服装,为协管员“安居乐业”营造称心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心理健康辅导机制,邀请专家学者为民警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减轻民警心理压力。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落实年休假、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增强民警职业自豪感、认同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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