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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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一篇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以来,发改委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从根本上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稳定、长期的保证,同时根据自身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重心下移、立足企业的工作原则,使职工群众体验到政务公开带来的作用,现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扩大基层民主,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工作为目标,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大力提高处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发改委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定期召开政务公开

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积极配合区政府人员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

三、政务公开工作步骤

我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分三步进行: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一步是宣传发动,统一认识。主要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文件和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为推行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掌握政务公开的内容方法、步骤和主要要求,自觉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二步是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在学习提高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三步是自查验收,巩固提高。发改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以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为原则,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建立固定且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栏。二是召开各种会议,包括发改委班子成

员会议、企业领导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座谈会等。

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服从公开的内容。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的工作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比较重要的临时工作及时公开。

公开的程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公开的内容分解到各股室,各股室按要求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监督管理措施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一)建设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4938694)、投诉箱,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管理。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二)坚持检查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经常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建立评议制度。采取聘请企业职工监督员,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并与年终考评、奖惩和职务晋升挂钩,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部门要按照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有专人管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以开展“阳光行政”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参与意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上半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篇

上半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总结

[]XX年,我委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下一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等作了强调和安排。

二、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加大公开和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板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实行监督检查和追究制,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设立了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以公开促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发改委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使全委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切实安排好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上半年县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西塞罗】

厦门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篇

厦门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发改委机构职责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四篇

1.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发展规划处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市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招标投标处(法规处)

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指导监督委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

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依法核准招投标事项;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监委库;承担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指导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处

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共资源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协助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六)投资管理局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

资计划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提出市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有关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备案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对政府出资的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查(市政、交通、水利项目除外),负责对其他公益性项目设计概算的审查(市政、交通、水利项目除外);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和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和省投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市重大项目库;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二

(七)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组织编制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开发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以及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组织实施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协调处理开发区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拟定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承担开发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林业、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工业和基础产业处

分析研究工业发展情况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

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承担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服务业处

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协调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制定;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服务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修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财政金融贸易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第五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成办发〔2015〕2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

1.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政务公开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我市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全面深化决策公开

3.推进公众参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的,应邀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群众意见征集及重要意见采纳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反馈或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

4.组织专家论证。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原则上都要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并以适当方式反

馈或公布,不予采纳的,应说明理由。[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开展风险评估。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成本效益、融资情况、社会稳定、环境生态、廉洁性或者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等进行风险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风险评估报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6.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的主体、程序、要件和最终审查意见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交审议或决策。[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7.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提交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审议,除涉密事项外,讨论决定事项以及后续执行情况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全面深化执行公开

8.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制度。市、区(市)县要编制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对依法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权力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透明运行。2016年前,市、区(市)县政府要全面启动编制发布责任清单。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9.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市、区(市)县要编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所有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除涉密信息外均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政府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信息,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披露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资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0.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行、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全过程公开。全面公示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单位和主要人员、业绩、否决投标理由等事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资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1.土地、房屋征收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重点公开旧城改造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征地批文及转发文、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两公告”等土地征收信息,在收到上级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分户补偿等在征收范围内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待分配房源和批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全面深化管理公开

12.环境保护监管公开。定期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排放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定期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和调查结果。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包括受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公开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和程序。每季度公开本级上季度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每月公布本级行政处罚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3.食品药品监管公开。推进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安全监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以及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应对处置和典型案件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查处及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4.安全生产监管公开。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及时、定期公开可能引

发事故灾难的风险预警、重大隐患、防范措施等信息,尤其是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要全员覆盖。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主动全面公开较大、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加大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5.国有企业监管公开。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公开,重点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和权力事项。推动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6.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信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以及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7.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组织人事方面,重点公开干部任免及调整、奖励惩罚、因公出国(境)、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信息;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本单位财务审批制度及管理办法、预决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专项经费及大额资金使用、差旅费报销办法及开支等信息;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公开基建项目招投标、竣工验收及决算等信息;在行政事务和公用物资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国有资产处置、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办公设备和物品购置、职工住房补贴、节能降耗等信息。[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全面深化服务公开

18.社会保障服务公开。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管理和审批情况。定期公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重点做好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公开力度。建立慈善组织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及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成都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19.教育招考服务公开。推进教育招考阳光工程,全面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信息“十公开”。重点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招考信息、录取资格、录取结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医疗卫生服务公开。编制医药卫生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公开目录。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市级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全面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价格和说明,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提供机构和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1.科技项目服务公开。推进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拨款、建立、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全过程公开。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在内部公开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信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2.社会组织和中介服务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等信息公开力度。研究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办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3.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及时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南、目录,确保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办事地址、公共服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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