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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借鉴材料
2016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好我县司法行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太湖”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1、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综合集成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3、继续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4、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司法所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省高院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落实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普遍建立“警民联调室”,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按照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部署,认真建好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积极发挥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方面的优势,加强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3.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密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报道、集中学习、入矫宣告、社区服务、GPS定位管理等教育矫治的统一指挥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等审批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贯彻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巩固学习效果。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法治水平。
1、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相关法治太湖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推进衔接工作。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下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农村作为重中之重。
4、不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5、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如3.15、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
6.25土地宣传、12.4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继续做好县广播电台开播“法治太湖”栏目和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太湖”栏目,广泛宣传法治太湖创建工作,宣传身边的人和事。
六、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实现年援助任务900件,结构比例达到诉讼55%,社会律师办案比35%,刑事案件比例16%。
2、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讲解援助案件代理服务方法与技巧以和法律援助相关专业业务知识及案件程序规定等。
5、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太湖普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与普法办密切配合,参与普法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6、积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便利,使他们在各自工作程序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刑事案件指派数量,解决刑事案件比例严重较低问题。
七、全力提升办证质量,逐步打造公证服务新形象。
1、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抓好县公证机构改制工作。
2、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规范公证执业,提高公证员素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3、结合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遵循办证程序,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5、努力实施公证信息化应用工程,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紧跟省厅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处信息化办证的综合实力;
八、切实做好律师工作,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我县律师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继续深化公益律师工作,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
违规执业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使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水平和能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提升职业素养为核心,围绕“提高五个能力”,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吸收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律师进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职业道德体系,贯彻落实全县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律师执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16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借鉴材料
2016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好我县司法行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天一”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1、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综合集成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3、继续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4、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司法所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省高院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落实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普遍建立“警民联调室”,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按照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部署,认真建好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积极发挥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方面的优势,加强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3.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密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报道、集中学习、入矫宣告、社区服务、GPS定位管理等教育矫治的统一指挥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等审批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贯彻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巩固学习效果。【2016司法行政会议讲话】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法治水平。【2016司法行政会议讲话】
1、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相关法治天一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推进衔接工作。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下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农村作为重中之重。
4、不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5、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如3.15、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
6.25土地宣传、12.4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继续做好县广播电台开播“法治天一”栏目和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天一”栏目,广泛宣传法治天一创建工作,宣传身边的人和事。
六、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实现年援助任务900件,结构比例达到诉讼55%,社会律师办案比35%,刑事案件比例16%。
2、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讲解援助案件代理服务方法与技巧以和法律援助相关专业业务知识及案件程序规定等。
5、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天一普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与普法办密切配合,参与普法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6、积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便利,使他们在各自工作程序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刑事案件指派数量,解决刑事案件比例严重较低问题。
七、全力提升办证质量,逐步打造公证服务新形象。
1、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抓好县公证机构改制工作。
2、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规范公证执业,提高公证员素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3、结合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遵循办证程序,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5、努力实施公证信息化应用工程,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紧跟省厅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处信息化办证的综合实力;
八、切实做好律师工作,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我县律师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2016司法行政会议讲话】
继续深化公益律师工作,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
违规执业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使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水平和能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提升职业素养为核心,围绕“提高五个能力”,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吸收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律师进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职业道德体系,贯彻落实全县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律师执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党政报告
述职报告
调研报告
考察报告
自查报告
规划计划
工作汇报
单位总结
个人总结
评语鉴定
工作体会
学习体会
精彩演讲
竞职演说
会议发言
庆典致辞
会议致辞
节庆串词
会议主持
思想政治
行政管理
经济管理
科技文教
综合论文
经验交流
事迹材料
申报材料
求职自荐
慰问贺电
。
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司法局过去一年中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今年是喜事多、大事多,几大班子都面临换届,换届就有人员的变动,这次市里几位领导岗位的变动,分工作了相应的调整,我刚接手分管政法工作,很多情况还在熟悉中。下面,我讲两点:
一、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始终把保稳定放在首位。抓改革、抓普法,抓调解、抓法律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调解网络健全,调解人员工作到位,每年化解各类矛盾—件,这是一件很不简单的事情。如果没有你们的辛勤工作,×的社会稳定就会受影响。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你们注重队伍建设,坚持定期讲评干部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学教活动、行风评议、效能建设中都取得了好成绩。特别是行评,获得了优良成绩。据昌斌同志介绍,司法局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的法
建工作、社会司法鉴定工作、法学教育工作、队伍教育等都名列前茅。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荣誉。
第二,学习创新,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业绩
一是搞好民间纠纷调解。今年是司法部确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年”,希望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搞好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对照前几天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创新?如何发展?如何为经济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是我们要认真研究的。希望你们今年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更好的业绩。
二是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工作我们过去取得了好成绩,获得了全国先进县市的称号。“四五”普法要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再创佳绩。要继续运用多种形式搞好送法下乡、寓法于乐,“法律进万家”等活动,使我市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
2016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调研报告
为确保司法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执行,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做好司法行政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所谓督查,顾名思义就是“督促检查”、“督查督办”,是对上级或同级领导重大决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我局还没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由办公室兼职开展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地位、作用、任务和方法都发生了变化,做好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提高政务效能、保障工作落实,对于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督查工作是正确执行领导决策的关键环节和主要手段,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之一。要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之中,取得好的效果,都离不开督查工作,反之,就会抓而不实。所以,践行科学发展观,关键是抓落实,抓落实的手段离不开强有力的督查,而督查必须联系工作实际,取得实效,不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司法行政机关督查是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迫切需要。一个单位的工作好坏,取决于每个领导工作作风,而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如何科学地制定决策,扎实地抓好决策目标的实现。没有好的科学决策,就谈不上落实,没有落实,决策就失去了意义,要落实光靠自觉还不行,领导干部必须经常督查督办才行,在抓落实上下苦功,使硬功,抓出成效。
(三)司法行政机关督查是实现服务型司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如何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呢?我们的工作中现在仍存在为人民服务本领不强,不爱学习,工作效率不高,满足现状,不善创新,没有开拓精神,缺乏服务意识,领导的决策和制度得不到完全落实等问题。所以,督促检查是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实现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要把督查贯彻到工作决策实施的每个环节,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台阶。
二、目前司法行政督查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实施督查制约机制认识模糊,意识淡薄,直接影响了督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认识模糊、缺泛协作精神,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在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产生厌倦抵触情绪。二是接受督查的意识淡薄。一方面不愿意接受督查,不论是领导干部或者是一般干部,不愿意让别人监督或者说不情愿接受监督,片面甚至错误地认为,上级监督是对其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与己过不去,下级监督是故意找毛病,对督查工作抵触情绪较大。
(二)机构人员不到位。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既没有专门督查机构,也没有专职督查人员,更没有职权。督查工作只是领导临时安排而已,工作开展较难。
(三)制度措施不到位。督查制度和措施是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还没有规范的督查制度及措施,有时对某项工作的督查,仅根据领导或会议临时要求而进行,没有一个长效机制和具体固定的制度,使督查工作无章可循,把督查人员当成消防员,哪里有火往哪里扑。导致督查不规范,不扎实,对督查出来的问题,虽然办公室有督查通报,但没有精力跟踪督促,及时纠正。
(四)力度效果不到位。督查工作的归宿就是讲效果,讲落实。从目前来看,督查工作
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督查人员怕得罪人,怕失去满意票,影响个人前途,所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强调客观多,查找主观少,广开绿灯,绕道通行。二是领导思想不统一,督查发现的问题,领导随意表态,虽说督查是领导安排的,当遇到困难或处理问题时,领导意见不一致,使督查人员难以开展工作。三是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形成自觉接受督促检查的良好氛围,被督查的对象或工作靠临时应付,处于消极应战,而不是主动接受检查和积极配合,导致督查工作的效果较差。
三、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和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督查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是一项逐步探索研究的系统工程,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诸多内容。要有效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抓手,紧密联系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实际,在强化督查、健全机制方面下功夫,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要彻底解决督查工作的的薄弱环节,必须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的督查意识。一是提高全体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的督查意识。通过组织学习督查内容的条款,着力提高认识,明确督查的职责以及自己应当遵守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各级领导一方面要增强办事透明度,为有效实施督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教育属下的人员克服各种模糊认识,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督查,主动接受督查,从而使重要活动都置于严格的督查之下。二是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意识。领导重视是督查工作的生命线。督查是实施内部监督,代表行政主要领导抓工作、管队伍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代表主要领导行使职权,所以督查工作离开了领导的重视,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要把督查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的配套措施,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其他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集体领导、“一把手”负主责、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积极参与的格局。三是提高齐抓共管意识。司法行政机关督查工作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方方面面,渗透到司法行政业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业务部门最有条件、最能及时进行事前事中、近距离的监督检查。因此,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队伍,真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培训,提高水平。要提高督查人员自身素质。作为“管司法行政人员”的督查人员来说,要求就要更高、更严,务必成为司法行政管理的“通才”。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要组织督查人员系统学习司法行政法律法规和督查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二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着力提高督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思想意识,切实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教育督查人员严格、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谦虚谨慎,依纪依规督查,以理服人,特别要注意克服特权思想,不能以“管人者”自居;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拓宽经验交流的渠道,通过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三)健全制度,树立权威。督查人员经常“唱黑脸”、“得罪人”,迫切需要局党组的支持和关心,才能使用好这支队伍,亮好这张牌,树立督查权威,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要配齐配强督查人员。选配具有全方位、高水平的司法行政工作技能和水准的同志负责督查,打造一支督查“精兵”。要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让督查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一方面应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让其充分发挥作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权威,以制度管人,用道理服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四个制度。一是健全督查通报制度,既要报喜又要报忧,既要及时又要具体,要实事求是报告督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
时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二是健全督查情况处置制度,要将督查情况与对相关人员的考核、职级升降、干部任用提拔等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体现督查工作的权威性。三是建立督查约谈制度。对被上级或本级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首次约谈、再次约谈,对经首次、再次约谈后同一问题仍未改正的采取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责令引咎等组织措施。
要通过督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无论大事小事,一经安排布置,都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廉洁地做好司法行政督查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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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
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在审判大楼建成后,历经3年多,已初步完成了中院机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建设,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纳为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全市法院联网。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要统一归口。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实施,中院司法行政科要协助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工作。鉴于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硬件建设,且司法技术机构不健全,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原则归口办公室负责。各法院要按归口的要求,网络建设方案须报中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统一规划。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6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2005年底完成;双清、邵东、武冈、北塔、城步、大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审判大楼建设同步投入、同步完成;洞口、**县法院要在2006年底前建成。三要统一软件。中院即将开发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已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电子监控、物理隔离、一卡通管理、综合网站、背景音乐、视频会议等各项功能。中院党组决定,全市法院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由中院支付,在2007年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各基层法院安装使用。中院将与市财政局协调,今后3年的中央政法经费补贴重点用于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各法院都要保证必需的硬件经费投入。考虑长期的维护和使用方便,全市法院的硬件设施原则上要统一品牌、统一配置。 同志们:我们深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通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我市法院系统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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