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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备案制度
为规范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落实总部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完成总部总体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群应严格遵守本制度,配合总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1、 公司群副总(含)以上级别的员工的任免必须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
2、 公司群副总(含)以上级别的员工的工资标3、 准必须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
4、 公司群人力资源工作由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负责,5、 并在公司内部设兼职人力资源管理专员,6、 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施和执行。
总部人力资源部有权在公司群开展重要的、经公司领导同意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及对公司群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支持、指导、检查和监督,并将与公司群人力资源专员的工作配合情况反馈给地方负责人。
7、 总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评估,8、 并将其绩效考核纳入总部绩效考核体系,9、 并根据考核结果,10、 进行奖励和惩罚。
干部管理权限
地方公司对本公司副总级(含)以上员工的任免,须按照本制度中规定的流程执行,即地方公司先将任免意见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初步审核意见上报事业部常务副总进行审批后,再由事业部总裁进行最终审批。
附件1: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流程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总部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群管理的工作职责
1、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群的人力资源信息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料,要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再备案。备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群规章管理制度
公司群报总部备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保证包含以下内容:
A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流程
B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协议的规定
C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2)公司群人力资源信息月报(每月28日上报)
(3)公司群人员情况台帐(每月28日上报)
(4)公司群人员工资申报表(考勤月结束的3-5个工作日内上报)
(5)公司群使用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相关协议文本
以上备案内容中,人员工资申报表可以由公司群常务副总特别指定财务部或者行政部员工进行上报,其他资料均由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完成上报工作。
2、总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群的实际情况及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1)人员招聘:代发招聘信息以及提供简历支持。
(2)员工培训:每周组织视频培训,以及与公司群分享培训主题、培训讲义等资源。
(3)劳动纠纷:通过提供政策支持等途径,协助公司群解决劳动纠纷。
(4)人员资料:提供人员证件等资料,供公司群做各种企业资质认证等使用。
(5)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资料: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类专业资料,如模板、范本以及案例等。
3、总部人力资源部定期将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报给公司领导做决策参考。
下属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1、规章管理制度
公司群应以总部MIS发布的规章管理制度作为执行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并科学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当总部发布的管理制度不适用于地方实际情况时,公司群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作出适当的调整。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在公司内部向全体员工公示,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岗位分析
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组织所在公司各部门的部门职责、部门岗位设置、岗位工作说明书的编写工作。明确所在公司各部门名称、职责、编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相关文字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员招聘
公司群副总级(含)以上人员的招聘、选拔、任免和绩效考核工作,须按照本制度干部管理权限流程,上报人力资源部,经总裁审核、决定后执行。
公司群副总级以下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制定各公司群人员需求计划,每年年初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流程》中《招聘工作流程》执行本公司招聘工作。计划外招聘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招聘。(鉴于:公司群正处于转型时期,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要做较大调整,其人员编制不能按年度申报,公司群开展新业务需要增加的人员编制,可以随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备案制,人事制度】
4、员工培训
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培训计划,每年年初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根据总部颁布的《培训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群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有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5、绩效考核
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根据公司的部门和岗位职责及要求,制定绩效考核制度,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根据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定期与总部人力资源部沟通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6、薪酬管理
公司群应按照总部规定,于每个考勤月结束的5日内将当月的电子版以及由常务副总签字确认的书面版工资申报表上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总部财务管理部将根据人力资源部统计的地方工资申报数据对地方公司划拨工资款。
公司群副总(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薪资标准应按照附件2规定的流程报总部审批,待总部反馈审批结果后再予以执行。
附件2:副总(含)以上级别员工薪资审批流程图
7、社会保险管理
总部明确要求公司群完成员工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公司群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具体规定进行全员缴纳,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按照总部人力资源部要求,上报社会保险管理数据,人力资源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8、劳动关系管理
公司群应按照总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与员工签订由总部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书》,即一式二份《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一式三份《自律协议》。
公司应将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自律协议》各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妥善保存,并将上述三份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各一份交员工本人保留,自律协议应报一份原件至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地方劳动部门对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文本另有规定时,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按照当地劳动部门的具体要求完成公司用工、劳动合同文本的签定工作,并将实际使用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劳动关系相关的协议文本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总部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公司群的劳动合同签定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9、与总部人力资源部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备案制,人事制度】
公司群人力资源专员要保证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及时、畅捷地进行信息沟通。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各地方交易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向总部汇报工作的内容包括:
(1) 按总部人力资源部的要求,(2) 上报相关的人力资源相关资料,(3) 在总部进行备(4) 案。(详见本制度第三条第一款中的具体备(5) 案内容)
(6) 向总部汇报公司群人力资源管理的情况,(7) 针对遇到的实际问题向总部人力资源部申请需求。 本制度最终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备案制,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应如何备案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原标题: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应如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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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黄冈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县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着力服务改善民生。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二、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树立优良政风行风。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县委十六条意见和县民政局“九项制度”,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殡葬行业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专项整治。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链条式责任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主题教育活动。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加大民政工作公开公示力度,在所有民政服务窗口将政策摘要、办事指南悬挂上墙,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24-7321355;
平乐县民政局公开承诺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践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在此,民政局就2016年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秉公办事。
二、建立健全机关服务便民制度。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的行为发生,严格按办理时限进行办理;做到礼貌待人,耐心周到。
三、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公开民政政策,审批民政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 、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承办人姓名职责、投诉电话“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走进农村街道进行走访调研,将惠民政策落实在一线。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中不吃拿卡要,杜绝乱收费、庸懒散等不良行为。
七、切实履行职责。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今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二是完成10个新建五保村的建设任务;三是加大光荣院、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切实发挥其服务作用;四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7882536。
房管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上半年,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房管局总支严格落实3月底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健全廉政机制,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和谐方面的发展,推进了房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总支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齐抓共管机制。在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当中,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印发了《灵璧县房管局关于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总支成员对所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将20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明确分解,细化年度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到基层检查指导业务工作,都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领导带队查、纪检组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分析干部在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依法行政上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力度。同时,实行“四个挂钩”,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政绩挂钩,与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与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挂钩,与个人的年终奖励挂钩,极大地调动了股(室)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2、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局主要领导多次在房管系统干部职工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警示,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为官之道清似茶”;要求从拒绝第一次开始,从源头抓起,远离腐败。近几年来,通过局主要领导的身体力行和对干部职工的廉政要求,局班子成员均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3、坚持党内民主,发挥集体智慧。我局领导班子确立了“团结务实、廉洁勤政、开拓创新、群众信任”的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了各种监督考核机制。班子领导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党纪国法。坚持对重大事情、重大经额的开支、重大设备的购置、重大人事安排等事宜,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提倡“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主要领导思想开拓,作风务实,严于律己;副职领导分工合作,和衷共济,建立了一支勤政廉洁、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队伍。
4、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完善了《房管局小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支取及住房贷款审批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控制和压缩指标,建立长效机制。
二、扎实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实际工作之中
1、落实宏观政策,促进房市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预售许可,预售方案、预售商品房按期交付制度,切实将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二是主动与国土、建设部门协调,加快土地挂牌出让速度,加快商品房开发力度缓解房源紧张矛盾;三是督促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制度和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库,增加有效供给,防范因供求结构失衡而造成市场被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合同报备制度,充实报备内容,为市场提供准确信息;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中介市场和租赁市场管理和引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五是引导居民树立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推进住房梯级消费,促进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房、购买住房与租赁住房协调发展。
2、严格技术规程,规范登记管理。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制定了《灵璧县房产权属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程》要求,我局加强了登记岗位技术力量,将去年取得《房屋登记官》资格的4名技术人员全部充实到房屋登记中的各个重要岗位。斥资近20万元增添房屋登记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和身份证识别器等设备。全面实现了房管登记、交易等业务微机化操作和电子登记簿的随时备份,减少人为失误,增强了房屋登记管理的可靠性、安全性。同时,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理、立卷、入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不丢、不少、不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服务作用;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改善档案管理设施,提升档案检索查询的速度,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加强对现有档案的微机录入工作,确保产权档案的完整性和操作管理的规范性,以便高效服务社会。
3、加快住房建设,推进住房保障。积极推进住房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了由主抓建设向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局面转变。汴水苑小区二期工程即将竣工;惠众苑小区开工建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揭牌运营。房屋租金赁补贴发放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老户已打卡发放982户,2585人,发放金额是298.0224万元;新申报户正在填表报批,计约186户,7月底前打卡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年初制定的“归集抓扩面、管理抓规范、放贷抓安全”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公积金业务又取得新发展。一是缴交标准再次提高。财拨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原来职工工资总额15%提高到20%。二是管理更加规范。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严把贷款发放关,进一部规范贷款发放程序,明确岗位责任。三是实现了全市公积金信息联网,建立了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并发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信息卡。1-6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63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1370万元;支取公积金3014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万元。
4、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物管水平。我局按照“直管物业抓规范、行业物业抓监管”的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五化”(即: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的工作要求,以争创文明小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物业市场监管。一是对行业物业严把三关(资格审核关、资质审查关、资本检验关),实行三制(市场准入制、竞标进驻制、合同备案制),严把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验备案关,并对三和物业、天下舍物业和中鑫物业三家公司进行了严格资质审验。二是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了“定岗位职责,定服务质量,定经济效益”三定服务标准和广泛开展三项服务(即:做好公共服务,开展专项服务,拓展特约服务),强化了职工的责任心,提高了服务技能。三是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促进人员交流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技能。四是积极开展物业小区和沿街主要街道楼盘的亮化、净化、美化、绿化、硬化创建工作,对汴水苑小区进行了灯饰亮化工程。五是召开物业管理企业会议,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交办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收缴标准归集维修基金,建立了维修基金专用账户。上半年,归集专项维修基金近162.63万元。依照《灵璧县物业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程序》,规范使用专项维修基金7例,计13.32万元。
目前,我县物业管理登记注册企业已达16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438人;实行物业等级管理的住宅区32个,建筑面积达175.52万平方米,惠及人口近6.2万人。
5、建设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今年以来,我局以“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房管”为目标,以建设“五大信息系统”(房政信息、房屋登记信息、住房保障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物业管理信息)为抓手,利用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29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添置了计算机、程控交换设备、数字投影仪等信息化设施设备,突出技术应用,整合系统数据,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服务功能,初步房屋登记簿电子化、权属档案材料影像化、交易数据采集自动化、市场信息发布定期化。(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来看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研不多,创新工作方式不活,制度存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二是对房产管理重点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房产管理系统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活动有待于更加多样化。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大在住房公积金监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力度,强化原有制度的落实,加强部门配合,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把重点工程项目建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2、充分发挥纪检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廉政制度,搞好廉政教育,加强廉政监察,把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到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当中。
3、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件处理制度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做到制度明确、程序公开、决策民主、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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