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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是便民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程序、缩短时限、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触摸屏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镇妇幼保健服务所服务承诺内容】
(2)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列入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内容,对群众不满意实行考核扣分,造成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当月考核记零分。
河店镇乡村医生
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承诺书
为保证圆满完成我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目标,按照《河店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明确目标及卫生院工作要求,我负责我村公共卫生工作,特作以下承诺:
1、服从上级领导,积极参加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按时参加卫生院乡医例会。
3、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圆满完成我村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积极配合卫生院实施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妇幼保健服务所服务承诺内容】
5、项目资料真实、完整,不造假。对待居民热情服务,不推诿,不扯皮。
6、认真履行职责,自愿承诺,季度和年度考核不达标时,接受卫生院任何形式的处罚。
7、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卫生院调配。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妇幼保健院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行风建设,以端正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县妇幼保健院郑重向社会公开以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二、医务人员仪表端正、着装规范、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病人的隐私。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操作常规,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做到询问病史详细、检查全面,处理周密,交待病情及时,尊重病人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新农合、医保相关政策。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严格按照《十堰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执行收费,执行一日清单制度,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五、优化服务流程,保证24应诊,节假日不休;杜绝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推行陪送陪检制度,落实重点病人、特殊检查的陪送陪检工作;不断改善就医环境及条件,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
六、严格执行廉洁行医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杜绝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杜绝商业贿赂,以优良的作风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七、积极发挥全县妇幼卫生工作指导机构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单病种限价政策;新农合政策;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特困人群优惠政策;妇女病免费普查等。
八、积极发挥全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作用,保证妇产科及儿科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公开急救值班电话:15171391380,卫生网短号:66111,救护车24小时值班。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举报电话:151713913804225249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妇幼保健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为推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廉洁行医,医务人员做到不收受红包、不开单提成,杜绝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三、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诊疗过程中视患者为亲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患者做到认真负责,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四、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州管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物价政策,做到合理收费。
五、尊重患者人格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秘密,不泄漏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认真解答患者的疑问。
六、按照“降消”项目的要求,认真执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七、严格执行《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控制幼儿园传染病流行。
八、每季对全市妇幼保健和降消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做好高危孕产妇监管及妇幼统计信息工作。
利川市妇幼保健院政风行风监督举报电话:07187282751,邮箱:#ur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00九年八月
随州妇幼保健院行业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履行好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神圣职责,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我院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二、随州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确保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孕产妇分娩定额补助和妇女乳腺疾病筛查等项目落到实处。
三、实行院务公开。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责任制,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开医务人员身份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医院的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和降低医疗费用为宗旨,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仪服务,不推诿病人。
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无故拖延手术,减轻患者负担。
六、开辟绿色生命通道,确保3台救护车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做到快捷、安全、优质、高效。
七、严格执行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党的爱民惠民政策,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实惠群众。
八、积极创建花园式医院,努力为患者创造一个整洁、安静、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九、执行医务公开,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上承诺,诚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28026)
单位负责人:朱佑民
联络员:蒋辉
医院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行政、廉洁从医能力,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突出问题,让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坚持利剑高悬,对在医疗保健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纪不严、违纪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等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责任追究,并实行责任倒查。
二、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制”刚性约束,牢固树立微笑服务、全程服务、跟踪服务“三服务”宗旨意识,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选择权和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认真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公布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健全价格信息查询系统,落实院务公开和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分解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严肃查处医疗违规收费问题,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
四、严格遵守“八项严禁”和“九不准”规定行业纪律,坚决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情节严重者取消执业资格。坚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做到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干部职工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问题。
六、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卫生政策、业务发展、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预期。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起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坚决做到首访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00%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100%全部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7-87648922、027-87648990
二0一五年六月
妇幼承诺书
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镇妇幼保健服务所服务承诺内容】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优质护理服务承诺书为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整体化、连续性、无缝隙的优质护理服务,构建和-谐护患关系,树立新时期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向您承诺:
1、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着装整洁。
2、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热情接待病人。
3、关爱患者,尊重人权。我们将尊重患者的各种权利和权益,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监督权。维护患者的尊严,为患者保守秘密。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各项护理操作,正确执行医嘱,细心观察病情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时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为患者提供周到的护理服务。并为患者提供饮食、心理、功能锻练等健康教育,让患者安心,患者的家人放心。
5、了解患者的需求,并主动提供服务。对患者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定期征求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6、保持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的病区环境,消毒隔离措施到位,现有抢救仪器、设备等功能完好。
7、坚持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为患者提供收费清单。如有误差,一定及时纠正,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利益。
8、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护理服务,做到“三好一满意”。
我的患者我负责
我的质量您监督
承诺人:全体护理人员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承诺书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向社会作出六项服务承诺。
承诺一、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杜绝生、冷、硬、顶、推,做到不刁难、不怠慢、不推诿服务对象,文明接诊,采取便民、利民措施,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承诺二、认真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隐私权,门诊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对急危重病人实行“三先一后”服务,即先接诊、先抢救、先入院、先办手续,实行无假日门诊,产科、儿科实行24小时接诊。
承诺三、坚持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因病施治原则,实行二级以上医院之间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共享,减轻患者负担。
承诺四、拒绝收受红包及其他物品,不开单提成,不开人情方,开展创建“无红包科室”活动,采取有奖举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承诺五、实行新农合“一卡-通”,推行“一日清单制”,有效落实孕产妇补助及报销垫付工作,简化报销手续,即时结报。
承诺六、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常用药品价格,不分解、不超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增强收费透明度。
我院在门诊设有意见箱,诚请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38-8610469
妇幼保健院向社会公开行风建设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医德,廉洁行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卫生院,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推”,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积极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医疗服务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病人。进一步落实温馨、便捷、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简化流程,方便就医,保护隐私,尊重病人。力求质量使病人放心,服务使病人满意。
三、创建诚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价格公开透明,门诊收费实行明细帐单制。住院实行“一日清”制度,坚决杜绝无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不规范行为。
四、严守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实行保护性医疗,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漏病人隐私,廉洁行医,尽心尽责,精心治疗。拒收“红包”、“回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五、规范诊疗程序,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执行药品规范化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七、医院设立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及时应答患者的投诉,尊重患者、理解患者。
离石区妇幼保健院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离石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使服务对象满意,社会放心,该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一切以服务对象和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优质、便捷的服务,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发难病人,杜绝生、冷、硬、推、顶行为。
二、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即产妇和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和第一个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要热情接待,为其接诊,或向相关医生或科室转科、交-班,凡去该院就诊、办事、咨询的一切对象和病人,该院的任何一个工作人员都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告知,不厌其烦的协助办理或指导。
三、科室和个人拒绝接收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材料等生产销售企业给予的回扣,拒绝收取开单提成,凡违反者一经查实,除退还所收钱物外,处以3倍以上罚款。
四、严格按国家标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并实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和监督权。
七、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梳理,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妥善处置,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格依章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该院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该院将热忱欢迎、虚心听取、正确对待、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承诺书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妇幼保健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医务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
二、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门诊弹性排班、全日制专家门诊、无假日检查、大型检查一日报告,“一站式”导医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逐步实施临床路径门诊诊疗规范和单病种费用管理,落实省内不同地区的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等重点制度。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事)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五、落实惠民措施,扩展服务范围。热情为农村广大妇女提供更完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扩大妇女病普查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覆盖面,提高产前诊断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进一步加强住院分娩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六、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自觉做到拒收红包、回扣,廉洁行医。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400-069-1616),对举报、投诉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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