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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orney James Neal
Attorney James Neal was a cigar-chomping ex-Marine who emerged seemingly from1 central casting to lead the criminal prosecutions2 of Teamsters boss Jimmy Hoffa for jury tampering3, and of key Nixon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4 for conspiracy5 during the Watergate scandal. Then he turned his prosecutorial expertise6 to defending clients in the Ford Pinto and Exxon Mr. Neal, who died Thursday at age 81, was described by more than one observer over the years as a "bantam rooster," the kind of chicken used in cockfights, and he was positively allergic7 to losing.
"At the thought, I just shrivel8 up; instead of 5 foot 8, I become 5 foot 6," he told the Miami Herald in 1985.
"He was of modest height but immodest determination," said Richard Ben Veniste, who served as Mr. Neal's assistant in the Watergate trial.
1 Emerge from:露出,脱离
2 Prosecution:起诉
tamper :v.1.(用不正当手段)干预 2.损害,削弱3.(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贿赂4.瞎摆弄;瞎搞3
5.篡改;擅自改动;胡乱摆弄(尤指有意破坏)n.1.捣棒;打夯机;夯具2.填塞者;捣实者 4 administration officials:政府官员
conspiracy:阴谋,密策 5
6 Expertise:1.专门知识或技能 2.专家意见(或鉴定、评价);专门评价(或鉴定);3.鉴定书 7 allergic 1.过敏的 2.变态反应性的;变应性的3.对„十分反感;厌恶
8 Shrivel:(因热力,严寒、干燥、年老等而)枯萎,皱缩
In the Hoffa case, Mr. Neal succeeded in taking down the union leader after previous
indictments9 for bribery10 and conspiracy had failed to result in conviction11 in prior years. Mr. Neal failed to win a conviction in a 1962 trial that resulted in a hung jury12, but then succeeded in 1964, when Mr. Hoffa was convicted for jury tampering in the case.
Mr. Neal was renowned13 as a hard worker, spending months learning how Ford assembled its cars prior to successfully defending the company in a case in which three Indiana girls were killed in 1978 when a Pinto's gas tank exploded14 in a crash. The case made national headlines as Ford was charged with reckless homicide15.
Raised in rural Oak Grove, Tenn., Mr. Neal said he got interested in the law from the stories his father would tell about trials at the dinner table.
"When my father took his tobacco to the county seat his entertainment after that was to go down to the courthouse and listen to the lawyers," Mr. Neal told the Memphis Commercial Appeal in 2005. "Then he'd always come home and tell what lawyer Brown or lawyer Smith was doing and saying."
9 Indictment:1.(制度、社会等的)衰败迹象,腐败迹象2.<尤美>刑事起诉书;公诉书 3.<尤美>控告;起诉
10 Bribery:行贿,受贿,贿赂
Conviction:1.确信, 坚定的信仰, 坚定的看法(或信念) 2.判罪;定罪;证明有罪3.深信;11
坚信;坚定;肯定
12 hung jury:悬而不决的陪审团
Renown:名望; 声誉; 名声 13
14 Explode:1.(使)爆炸 2.突然(发出巨响,活跃起来,迸发感情);推翻;驳倒;揭示;破除 vi.1.爆[突]发, 发怒 2.激增, 迅速扩大
15 Homicide:1.杀人(行为) 2.杀人犯 adj.嗜杀成性的
After attending the University of Wyoming on a football scholarship, Mr. Neal served in the U.S. Marine Corps, which trained him to conduct courts-martial. Leaving to attend law school, he finished first in his class at Vanderbilt, and planned on a career in tax law. But in 1960, he was hired by incoming16 Attorney General Robert F. Kennedy as special assistant to investigate charges of corruption in organized labor.
After the Hoffa conviction, Mr. Neal became a U.S. attorney in Tennessee, then went into private practice. He had several clients in the Nashville country-music scene, including Johnny Cash, who once asked him for tickets to the Watergate cover-up trial. Mr. Neal in turn made an appearance as a lawyer in a 1983 TV movie starring Mr. Cash, "Murder in Coweta County." Mr. Neal returned to government service from a thriving17 Nashville private practice in 1973 when Special Watergate Prosecutor Archibald Cox hired him to conduct the prosecution of former Attorney General John Mitchell, as well as former White House aides John Ehrlichman and H.R. Haldeman.
At one point Mr. Neal was considered for the post of FBI director in the Carter administration. He also mulled18 a run for Tennessee governor.
He returned to public service in the early 1980s to work on the Abscam congressional19 bribery case. He also successfully defended Louisiana Gov. Edwin Edwards against
racketeering charges, and Elvis Presley's doctor against charges of over-prescribing20
medication to the singer. In the ABA Journal interview, he mused21 on the unexpected turns 16 Incoming:正到达的;正来临的,进来的;新任的
Thriving:兴旺的, 旺盛的, 繁荣的, 欣欣向荣的
Mull:思索或思考(某事物);认真琢磨,反复思考(计划、建议等)
Congressional:会议的; 委员会的;国会的
Prescribe: 给„开(药);让„采用(疗法);开(处方);规定, 指定遵守
Mused: 沉思 1718192021
his career took. "I really wanted to make tax law my life. Now that I look back, how boring that would have been."
Word: 608.
译文:
詹姆斯尼尔律师是一个总是叼着雪茄的前海军,听说摆脱了工会老板吉米哈佛贿赂陪审团的刑事起诉,是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密谋得关键政府官员。
然后,他在福特皮托和埃克森巴尔德斯的案子中,要运用起诉的专门知识来来为自己的顾客辩护。
尼尔先生去世于81岁的某个星期四,多年来不止一个人形容他为“矮脚大公鸡”,是一种用于斗鸡的小鸡,他完全的对这个失败的外号感到厌恶。
“一想到我就皱眉,代替5尺8,我成为5英尺6,”他于1985告诉迈阿密何瑞德。 “他有谦虚的高度,但自负的决心,”在水门事件里担任尼尔先生助理的瑞查德·本·威尼斯特说。
在哈佛案中,尼尔先生成功的卸下工会领袖之后,以前几年前的关于行贿和密谋的控告未能引起定罪。尼尔先生未能赢得1962年审判,因为悬而不决的陪审团,但之后成功于 1964 年,当 哈佛先生在贿赂陪审团案中被定罪。
尼尔先生出名是作为一个辛苦的工作者,花了一个月来学习怎么在福特装配汽车前,成功的在三个印地安那州女孩在1978年被杀的案子里维护公司,当时皮托的油箱在碰撞中爆炸。这个案子作为福特被控诉鲁莽杀人成为全国报刊的头条。
出生在田纳西州橡树林村,尼尔先生说他是从他父亲在餐桌上告诉他的审判故事而对法律感到兴趣的。
“当我的父亲带着他的烟草去县城,他兴趣是去法院和听律师的陈诉,”尼尔先生于2005年在孟菲斯商业上诉中说道。“然后他总是回家后告诉我,布朗律师或史密斯律师做的和说的。”
获得怀俄明大学的足球奖学金后,尼尔先生被送到美国陆战队,训练他指导军事法庭。离开法律学校,他第一个毕业范德比尔特的班上,计划将自己的事业放在税法上。但在1960年的时候,他被新任的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聘为特别助理,来调查有组织的劳动工的腐败现象的指控。
在哈佛被定罪后,尼尔先生成为田纳西的一位美国律师,后来着手私人开业。他有几个顾客在纳什维尔乡村音乐现场,包括约翰卡其,一次问他水门事件的票证来掩盖审理。尼尔先生作为律师的外观形象又在1983年的“在考维塔镇的谋杀”中作为主演卡其先生。 尼尔先生于1973从他兴旺的私人事务所回到政府服务,当特别水门检察官阿奇博尔德考克斯雇用他进行对前司法部长约翰·米切尔以及前白宫幕僚约翰希曼和 H.R.霍尔德曼的起诉。
尼尔先生认为在卡特政府统治下的美国联邦调查局任职只在某时刻。他也注意田纳西州长的动作。
他在80年代初期开始公共服务,处理Abscam国会的贿赂案。他也成功的捍卫路易斯安那政务埃德温·爱德华兹敲诈勒索的控告,和对猫王的医生对歌手超过用药剂量的控告。
在接受美国律师协会杂志的采访时,他沉思出人意料的道出他的职业生涯。 “我真想将税法融入我的整个生命。现在,回看发生的一切是如何的无聊。”
law / lR:/ 法律
draft / dra:ft/ 法案,草案
bill / bil/ 议案
clause / klR:z/ 条款
legislation / ledVis5leiFEn/ 立法
legal / 5li:gl/ 合法的,依法的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二)
abolish / E5bRliF/ 废止,取消
prescription / pris5kripFEn/ 剥夺公权【国际刑事起诉书】
judge / dVQdV/ 法官
jury / 5dVuEri/ 陪审团
lawyer / 5lR:jE/ 律师,法律顾问
attorney / E5tE:ni/ 代诉人,代理人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三)
inquiry / in5kwaiEri/ 询问,调查
hearing / 5hiEriN/ 审讯,审问
summary / 5sQmEri/ 速审
examination / igzAmi5neiFEn/ 讯问,质问
evidence / 5evidEns/ 证据
arrest / E5rest/ 逮捕【国际刑事起诉书】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四)
responsibility / rispRnsE5biliti/ 责任
liability / laiE5biliti/ 责任
sue / sju:/ 起诉,提起公诉
action / 5AkFEn/ 诉讼
claim / kleim/ 诉讼
cause / kR:z/ 诉讼,案件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五)
suit / sju:t/ 诉讼,案件
complaint / kEm5pleint/ 控告,申诉
justice / 5dVQstis/ 审判
judge / dVQdV/ 审理,审判
trial / 5traiEl/ 审理
plead / pli:d/ 辩护
claim / kleim/ 辩护
plea / pli:/ 辩护
evidence / 5evidEns/ 证词
charge / tFa:dV/ 公诉书,刑事起诉书
proof / pru:f/ 证据,证词
evidence / 5evidEns/ 证据,证词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七)
dock / dRk/ 被告席
sentence / 5sentEns/ 宣判,判决
convict / kEn5vikt, 5kRnvikt/ 囚犯,罪犯
appeal / E5pi:l/ 上诉
crime / kraim/ 犯法
offence / E5fens/ 违法 (美作:offense)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八)
criminal / 5kriminl/ 罪犯
attempt / E5tempt/ 未遂罪
threat / Wret/ 恐吓
menace / 5menEs/ 恐吓
murder / 5mE:dE/ 暗杀,行刺
plot / plRt/ 结伙阴谋,共谋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九)
theft / Weft/ 盗窃
fraud / frR:d/ 欺诈
penalty / 5penlti/ 处罚
prison / 5prizn/ 监狱 (美作:jail)
prisoner / 5priznE/ 囚犯
gaol / dVeil/ 监狱 (美作:jail)
fine / fain/ 罚款
法律英语词汇汇总(十)
allowance / E5lauEns/ 抚养费 heir / ZE/ 继承人
lease / li:s/ 租约 tutor / 5tju:tE/ 监护人
transfer / trAns5fE:/ 转让 guardian / 5ga:djEn/ 监护人
assignment / E5sainmEnt/ 转让
file / fail/ 文件 will / wil/ 遗嘱
地方人民检察院Local People's Procuratorate
毒品罪 narcotic drug crime
二审法院 Court of Second Instance
发回重审 remand a lawsuit for a new trial
调解书 mediation agreement
法律 law
蠟♀筆♂小新 2008-08-21 16:40
基层人民法院 basic People’s Court
羁押期限 term in custody
级别管辖 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 of courts at different levels 监视居住 living at home under surveillance
监狱 prison
检察官 procurator
检察权 prosecutorial power
检察委员会 procuratorial/prosecutorial committee
检察院 procuratorate
检察院派出机构 outpost tribunal of procuratorate
简易程序 summary procedure
鉴定结论 expert conclusion
经济审判庭 economic tribunal
径行判决 direct adjudication without sessions; judgement without notice 纠问式诉讼 inquisitional proceedings
拘传 summon by force; summon by warrant
拘留所 detention house
举报 information/report of an offence
举证责任 burden of proof; onus probandi
决定书 decision
军事法院 military procuratorate
开庭审理 open a court session
开庭通知 notice of court session
勘验笔录 record of inquest
看守所 detention house
可执行财产 executable property
控告式诉讼 accusatory proceedings
控诉证据 incriminating evidence
控诉职能 accusation function
扣押 distrain on; attachment
扣押物 distress/distraint
宽限期 period of grace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petition for labor dispute arbitration
劳改场 reform-through-labor farm
劳教所 reeducation-through-labor office
类推判决的核准程序 procedure for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analogical sentence
累积证据 cumulative evidence
立案报告 place a case on file
立案管辖 functional jurisdiction
立案决定书 written decision of case-filing
立案侦查 report of placing a case on file
利害关系人 interested party
临时裁决书 interim award
律师见证书 lawyer’s written attestation; lawyer’s written
authentication
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 law firm
律师提前介入 prior intervention by lawyer
免于刑事处分 exemption from criminal penalty
民事案件 civil case
民事审判庭 civil tribunal
民事诉讼 civil action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al Law
扭送 seize and deliver a suspect to the police
盗窃枪支 crime of stealing firearms and ammunition
盗窃武器装备 theft of military equipment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Daozheng Mulao Nationality Autonomous County 得到证实 to be believed 得利者 beneficiary 抵触 contravene 抵押 mortgage 抵押品 pledge 抵押物 mortgage 地方人民检察院 Local People's Procuratorate 地役权 easement
第二审判庭 second tribunal 第三者 the third party 第一审判庭 first tribunal 典当物 pledge 调查 investigation 调查报告 investigation 调查取证 investigate and collect evidence 调解 mediate 调解和强制措施 mediation and enforcement measure 调解书 mediation agreement 调解书字号 Written Mediation No. 订货合同卡片 a card of contract 订立 formation 定案结论 verdict 定案理由 reason for decision 定金 deposit 定期减免所得税 regular reduction of income tax 定性 determination on the nature 丢弃 waive 东北人民政府 Northeast People's Government 东乡族自治县 Dongxiang Nationality Autonomous County 董事会 board of directors
×检刑诉字〔19××〕第8号
被告人张××,男,20岁,××省××县××镇××村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市无线电六厂工人,现住××市××区无线电六厂宿舍。1993年7月因打架曾被行政拘留15天。故意杀人(未遂)罪,1998年7月21日被××分局拘留。同年7月23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张××故意杀人(未遂)一案,经××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证实:
被告人张××于1998年初与被害人赵××(女,19岁,××市××路副食店营业员)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1998年5月,被害人赵××以张××曾被拘留过为由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后,张××仍纠缠不休,遭赵××拒绝后,张××对此怀恨在心,蓄谋杀人报复。
1998年6月,被告人张××从本市××商店购得刀一把(长9?2厘米,宽2?5厘米)随身携带,多次到被害人单位门口堵截。1998年7月19日晚7时许,被告人张××携带凶器再次到被害人单位堵截赵××。晚8时30分,赵××下班骑车回家时,张××尾随其后,伺机行凶。当赵××行至××路口时,被告人张××用自行车将赵××撞倒后,从裤子口袋内掏出刀子,朝赵的腹部猛捅一刀,继而又朝赵的胸部、腹部连捅四刀后逃跑。
赵××被人送至医院经抢救脱险,经医院诊断证明:①赵右前胸2?5cm横形伤口并刺破右肺上叶、中叶心包及右心房,心脏伤口约1cm:手术后见有活动性出血,胸内出血1200cc;②赵右上腹2?5cm伤口,刺破胸壁,腹部内脏未见损伤;③胸骨下部有两处1cm伤口,均未穿透胸壁;④赵右肩部刀刺伤一处,长约2?5cm。
上述犯罪事实有被害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报告、医院诊断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恋爱不成,竟蓄意行凶报复,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23条之规定,依法应予严惩。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注:
(1)被告人张××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2)证人名单一份。
(3)主要证据复印件15份。
(4)照片8张。
第2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怎么写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或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3篇:吉林朝阳区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被告人王学彬(绰号老九),男,1979年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吉林省舒兰市白族镇白旗村一组。1999年因打架被吉林省舒兰
市南城派出所治安拘留七日。2001年8月22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2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忠山(绰号宝子),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服务员,住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户籍所在地吉林省九台市六台乡柴福村八组)。2001年8月8日因涉嫌抢夺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李春林(别名李飞龙,绰号老四),男,1982年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吉林省长岭县三县堡乡北岭村刘豁屯。2001年8月20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学彬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王忠山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被告人李春林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于2001年12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1年12月14日已告知三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郝宇睛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听取了被告人王忠山的辩护人于海军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02年1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2月3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2002年2月15日本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3月9日公安机关再次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1年7月3日1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伙同张容昌(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至吉林市昌邑区新华二区三号楼楼前,趁四周无人之机,用剪刀将被害人陈宝江停放在此地的凯特牌二轮摩托车链锁剪断,将摩托车盗走。销赃后赃款被被告人王学彬挥霍。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500元。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作案工具照片、同案人民法院判决书;2。证人证言,同案人张容昌证言、买赃人证言;3.被害人陈宝江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供述;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6.盗窃现场勘验笔录。
2001年8月3日2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后窜至本市朝阳区南湖公园内,以冒充派出所民警执行公务为手段,将被害人刘秀青截住,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殴打,抢走被害人刘秀青身份证、电话本等物品。随后,三被告人为达到奸淫他人的目的,又将正在该公园内一同行走的被害人郭洪财(男,19岁)、郝宇晴(女,18岁)拦住,将二被害人拽至树林里,对郭洪财实施殴打后,又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扒下被害人郝宇睛的内衣、内裤,将被害人郝宇晴按倒在地,分别对其实施奸淫。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害人郭洪财被打伤照片、被害人郝宇晴被强奸后内裤留下的精液及血渍照片、公安机关指认强奸现场记录;2.证人证言,刘秀青、郭洪财证言;被害人郝宇晴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供述;5.强奸现场勘验笔录;6.公安机关押解被告人指认强奸现场录像。
2001年8月8日15时许,被告人王忠山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窜至本市朝阳区红旗街迪迪舞厅附近,趁被告人高雅颖不备,从后面将其女式拎包抢走,内有人民币370元、化妆品等物品。款物价值人民币1100元。被告人王忠山在逃跑时被当场抓获,同时缴回全部赃款赃物,并已返还被害人。
认定此事实的证据:
1、物证、书证,被抢的女式拎包、公安机关抓捕经过;
2、证人证言,抢夺现场张月华、靳兴玲、何中石、张可铝证言;
3、被害人高雅颖陈述;
4、被告人王忠山供述;
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
6、抢夺现场勘验笔录。
综上,2001年7月3日至8月3日间,被告人王学彬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盗窃犯罪一次;2001年8月3日至2001年8月8日间,被告人王忠山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涉嫌抢夺犯罪一次,其中抢夺犯罪属未遂;2001年8月3日被告人李春林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学彬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以秘密窃取手段盗窃私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忠山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私有财物;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请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其抢夺犯罪属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春林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营人员抢劫私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岩石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王学彬、李春林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被告人王忠山现羁押于长春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2、证据目录2份,证人名单1份,主要证据复印件28页;
3、被害人郝宇晴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第4篇: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1、被告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国际刑事起诉书】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辩护人基本情况
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4、案件事实
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的量刑条款),依法应当从重(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严惩)。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
第5篇: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李庄,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105196106231215,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河北省石家庄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新华区柏林南路3号40栋2单元202号,住北京市海淀区尚锋国际公寓702号,因涉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于2016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13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庄涉嫌辩护人伪证罪、妨害作证罪于2016年12月1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2月1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2日、25日,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先后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被告人李庄及律师马晓军为龚刚模担任一审辩护人,龚刚模的亲属为此支付了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0万元。
2016年11月24日、11月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并向龚刚模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拖罪责。
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2016年11月底至12月初,李庄编造龚刚模被樊奇杭等人敲诈的事实,并要求程琪为此出庭作证。2016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高新区南方花园一茶楼内,李庄指使龚刚华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作伪证,否认龚刚模系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者。龚刚华即安排重庆保利天源娱乐有限公司员工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作虚假证明。2016年12月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五洲大酒店”内,李庄指使龚刚模的另一辩护人重庆市克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2016年12月1日,李庄向人民法院申请程琪、龚云飞等人出庭作证。
被告人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016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公安机关检举了被告人李庄的犯罪行为,2016年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等书证;
2、证人龚云飞、马晓军、吴家友、程琪、汪凌、陈进喜、李小琴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李庄的供述和辩解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编造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李庄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第6篇: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钒、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犯罪嫌疑人的主顺序,分别叙明各个犯罪嫌疑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范文一:
2016年11月14日,我同中国石油大学法学系02级共17名同学一起来到*********人民检察院实习,受到了检察院领导的热情接待,经过体检等一些准备工作之后,我和我班麻娟同学分到了控告申诉监督处工作,在控申处度过了我们短暂而又极有意义的实习生活!在这里我们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极大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必将对我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短短的实习期内,我在检察院控告申诉监督处主要作了一下工作:
主要工作是整理一段时间内的卷宗。由于控告申诉处主要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当然从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将在下面具体阐述:
一、检察院的地位问题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是统治阶级为确保其法律能够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而实行的专门监督。最高权力机关将行政执行权、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分别赋予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行使,一方面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同属被授权机关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相互独立,地位平等,在宪法框架内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以此实现相互间的制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地位已成通论。检察员时国间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法院并称以府两院,均有通体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按照级别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察院、市级检察院(直辖市下设检察分院)、县(区)级检察院。而我所实习的检察院,检察院的地位并不能像宪法规定的那样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检察院和法院办公大楼同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大楼并列的位于政府两侧,给人的感觉就是检察院、法院地位要低于政府,服务于政府,受政府支配。实际上,检察院、法院、政府地理位置上的布局给人的这种感觉在现实工作中能得到很充分的体现,在我实习的控告申诉处,甚至要执行区政府下属的信访局的通知和决定,型他汇报实际上时控告申诉的所谓的信访案件。宪法赋予减产院形势的权利受到了来自行政权的无端干涉。让人不可理解!
二、检察权的独立问题。
检察机关享有的权力统称为检察权,它是国家确保其法律能够统一正确实施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权力,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职务犯罪监督权,主要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即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以及与执行职务有关的犯罪进行侦查,以保障国家机关执法的公正和准确;二是公诉权,即各个法定侦查机关和部门侦查终结的犯罪案件,都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将起诉的案件依照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交付审判,这是运用法律监督的职权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实施的法律监督;三是诉讼监督权,即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诉讼监督的对象是国家的侦查、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的内容是司法行为和处理决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可见,检察权就是法律监督权,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独立而专门的国家权力,不是司法权或行政权的组成部分。当前,不少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对检察权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行政权;或认为检察权是一种司法权;或认为检察权既具有行政权的成份,又具有司法权的成份,是双重属性;有的学者进一步质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不准确,甚至提出检察机关应当撤销、分解。出现这种偏差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模式化、普遍化,遇到国家权力配置问题就硬套“三权分立”的固有模式;二是将检察权的表象当成了本质,虽然检察权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或诉讼监督权,但侦查权、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作为检察权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手段最终又统一和依附于检察权。在实习中**区政府对统计的**区人民检察院惊醒领导严重妨碍了检察权的独立,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该得到及时的矫正!
三、检察员的构成问题。
实现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检察独立必须要以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为依托,这既是处理和应对各种复杂关系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检察独立和履行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
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实行和《检察官法》的修正,确立了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对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广开门路、广纳群贤,尽快优化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素质、知识结构,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一是要完善检察官选任机制。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员公开招考、择优上岗,避免非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除外)进入检察机关,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要末位淘汰、下岗分流;二是检察官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检察官必须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和与时俱进的品格,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需要。依托检察官学院和其他法律院校,对检察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型、外向型的检察人才;三是改革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当前检察官的职务和待遇是按照公务员行政职级的标准而定,论资排辈、首长负责等做法广泛存在。管理的行政化不利于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使检察机关失去应有的活力。改革管理机制一是要逐步淡化以行政职级为主的管理模式,把业务水平作为晋升法律级别的主要标准,实现法律级别与待遇标准挂钩,激发检察官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推行检察官逐级遴选制,上级院高级别的检察官应从本院和下级院的检察官中择优选任,使检察官不仅在本院而且在上下级院能够合理流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实习已经结束,我更加的了解了社会,了解了法律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正确贯彻执行是多么的困难!面对困难,我将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追求法律的价值,不忘做一个法律人!
范文二: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范文三: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顺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和顺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安排的。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二十日通过实习,第一天上午第一次见到我跟的科长,一位女科长,人很好。先为我基本介绍本处的工作,然后马上让我上马,要求我看看一些典型的案件,就把一个案子交给我处理,希望我实习完毕之前可以办好这个案子,办的好坏美没所谓,最重要是敢于写出自己的看法。科长还教了我怎么去处理案件,并且借给了我基本书。科长很和蔼健谈,希望我多跟她交流,这期间我跟着她学习,自己增长了很多见识,很幸运遇到贺科长。说真的,这次实习我的确有压力。毕竟是第一次去检察院这样的地方实习。只能认认真真的去做好每一件事。不过,我也相信自己可以应付得了,相信自己能够做好。这次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也是一个机遇,要好好把握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抗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案件抗诉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检察院民行科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正确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做好息诉工作;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省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负责对审判人员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案件的初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办理下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检察院民行科抗诉工作制度:
(一)、承办人接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后,在二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二)、审查判决、裁定坚持“五比一查”的原则,即:
1、比“案件事实”,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是否相同;
2、比“采信证据”,看判决书采信的证据与公诉机关举证的证据是否一致:
3、比“案件定性”,看判决书认定的罪名与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否一致;
4、比“适用条款”,看判决书引用的条款是否正确,有无多引或少引条款的情况;
5、比“量刑幅度”,看判决书的量刑幅度是否与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一致:
6、要查清是否有违背诉讼程序的情形。
(三)、经审查需要抗诉的案件,办案人应在三日内提出,科长审查同意后报主管检察长、检察长决定。
(四)、经检察长决定提出抗诉的寒件,承办人应在二日内将刑事抗诉书草拟完毕,报科长、主管检察长审查。
(五)、发现应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案件,经科长、主管检察长、检委会同意后,应在十日内完成提请抗诉的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批及报送工作。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民行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抗诉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案件的抗诉的立案标准,了解了检察机关在立案审查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民行科的主要情况
我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调查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的各环节。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寻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以及协助干警办案、看守犯罪嫌疑人。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二)反贪局的主要情况
实习期间我还积极协助市纪委和反贪局组成的调查组对开封建设投资集团的法人代表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调查。对他们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隔离审查,所有调查组的工作人员都耐心细致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我从中学到很多以前所没有接触到的东西。我了解了反贪局工作职责,现总结如下。
顺河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财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2、参与基层院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3、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及领导交办案件的侦查;
4、掌握全市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市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5、承办下级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三、实习体会总结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