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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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安置帮教信息核实登记薄

安置帮教信息核实登记薄

篇二: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思路(结合目前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

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思路(结合目前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

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置帮教部门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城市为目标,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的意见》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今,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915人(其中: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880人,帮教率达98%,安置刑释解教人员502人,安置率为26%)。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的刑释解教人员都有弃旧从新的

。【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社会安置帮教与家庭安置帮教相结合、一般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要遵循“组织工作网络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教服务社会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思路,逐步建立和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为了在工作中达到上述要求,本人结合目前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实际,对安置帮教工作怎样开展提出如下思路:

【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提高重视程度,全面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在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劳动改造和劳动教养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对他们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安置帮教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依法治理的目标,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关键在各级政府。政府应当转变行政工作理念和思路,提高重视程度,全面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政策、体制和制度,逐步建立起由政府主抓、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各成员单位和乡村、社区基层组织主办,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各部门分工配合和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关爱,积极开展送法工程和送温暖工程,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巩固回归社会的信心,扬起生活的风帆。各级安置帮教职能部门和组织要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不断提高认识,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形成党委政府、社会家庭、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注重社会实效。

二、要加强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使安置帮教工作有法可依,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以提高全社会平安意识和法制素质,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目标和出发点,以安置帮教“四化”建设为核心,依法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前,在全国人大没有制定专门的《安置帮教法》、国务院没有制定相关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我们应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符合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的地方性规章或管理办法,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侵害刑释解教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产生。政府规章或管理办法的制定,应当包括安置帮教的立法思想、性质、帮教对象和范围、部门间衔接的登记办理程序、刑释解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政法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工商税务机关、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以及安置帮教组织的职能分工和工作程序,具体的安置措施和办法以及用人单位的义务等内容。这样作,可以使安置帮教工作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有章可循,长效机制得到落实。

三、要加强组织创新,完善安置帮教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坚实保【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是基础。为保障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在全市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几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一是要在现已建立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市、县(区)两级安置帮教工作协会,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由政法机关、民政、社保、工商、税务、教育、工青妇和相关企业、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法学界人士参与,研究和探讨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促进安置帮教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三: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篇四: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篇五: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篇六:2016年社区安置帮教
2016环境兴市社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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