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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日期:2014-09-17]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吉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
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4年下半年起进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下半年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4年9月16日8:00-22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所在地区设有多个考区的,可任选其一。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9月24日,每天9:00-11:00、14:30-16:30。
(1)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持学籍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于2014年9月20日至24日到所选考区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籍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招考办留存。
考生需提交以下身份与户籍信息材料:
1.吉林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外地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2)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现场确认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3)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4)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5)各考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的具体地址,请于现场确认前一天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
2016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3日开始,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安排请参考各地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个别地区不参加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如下:【http://ntce.cn】
北京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网发布的《北京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北京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19日。
(二)报名费:
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其中50元/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
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现场退费的方式。请此类人员在2016年3月24日-25日,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领取证》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北京教育考试院A906房间审核办理。
(三)报名网址:
(四)详细步骤: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已注册的考生填写密码进行登陆,未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进行注册。
2.填报个人信息
3.上传个人照片
考生上传的照片将打印在考生准考证和考场签到表上,并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保存以供使用成绩的单位核查。如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将无法通过报考审核。
电子版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 (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查看个人信息
填报个人信息有误的可在此进行修改。
5.笔试报考
选择报考类别、考区(北京市考区和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和考试科目。其中“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北京师范大学本校学生报考,其他考生请选择“北京市考区”参加考试。 每个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考试科目请参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6.等待考区审核
(1)考区将在2016年1月14日— 21日对考生报名信息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7.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6年1月24日。
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8.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可于2016年3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黑龙江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报名通知》得知,黑龙江省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黑龙江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开始报名,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点击“网报中心”中的“黑龙江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7日(7个工作日)。全省各市(行署)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须按预约时间到所选择的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天津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天津市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告》得知,2016上半年天津教师资格(单科补考)报名时间如下: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3月18日至3月22日进行(点击进入报名入口),有报考意向的人员可于3月18日起登录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
山东
根据《山东省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山东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潍坊、济宁2市的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2”,其他市考生“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
3.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报名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要求,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尚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一旦通过确认,所有信息不得再更改。
(二)考区确认
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日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2016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确认有关工作,及时对本地所有报考考生信息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确认(仅检查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姓名等文字信息是否规范)。
1.选择济宁为考区的考生,须本人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见附件1。
2.选择其他市为考区的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等待确认结果即可(原则上考生报考后两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3.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更正信息重新报名。
(三)网上缴费(潍坊、济宁除外)
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
很多的考生在网上搜索“教师资格证报名流程”,但是搜到的都是教师资格证笔试或是面试的网上报名流程,并非教师资格证从报名到拿证的整个流程。为了方便各位对教师资格证整个流程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勤思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小编为大家汇中如下。供各位考生参考。 第一步:笔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证网报名系统开通之后,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照片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二)现场审核
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当次报考无效。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二步:面试报名流程
笔试考试通过之后再报面试。面试网上报名跟笔试差不多。也是需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进行报名,报名之后本人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再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然后下载准考证。考生拿着准考证按上面的时间、地点去考试就好了。
第三步,教师资格证认定
教师资格证认定是在笔试、面试都通过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的。必须要认定,否则拿不到证书哦!认定通过之后就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证书了。
到这拿到教师资格证证书之后,可以说结束了,也可以说么有结束。拿到教师资格证只是证明你有了从事教师这一行业的资本,但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教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还是需要考编的。
哇,是不是又想问小编,考编是什么?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带哪些材料,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小编说的口干舌燥,让我稍微休息会。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其他问题麻烦大家动一下自己的小手在勤思教师资格证网上查看,或是直接加入我们的教师资格证群345703371进行提问。
摘要:陕西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9月7日至9月13日,信息审核时间:9月10日至9月14日,缴费时间:9月10日至9月16日,报名费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陕西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精神,经省教育厅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和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省普通中职学校(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
按照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笔试、面试科目均须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予受理。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统一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9月7日08:00至9月13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retype/zoom/2f9a2fb93169a4517623a352?pn=3&x=0&y=1268&raww=193&rawh=68&o=png_6_0_0_92_63_143_51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68&md5sum=63c1f83f0000de06abfbbf28fc64b752&sign=032431000e&zoom=&png=34604-53379&jpg=0-31131" target="_blank">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1.报名信息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由各市(区)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
试中心负责。9月7日前,各市(区)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及审核用户申请表》(见附件1),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建立考务管理账号。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各市(区)使用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统计工作。9月23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2);9月29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题统计表》(见附件4),省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各市(区)考场编排信息打印考生信息条形码。
3.10月30日前各市(区)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试题、答题卡及条形码。11月2日各市(区)将试题及答题卡送达省考试管理中心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
4.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5.考区设在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一律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正确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入场检查,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防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和代考行为的发生。
6.考试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57号)执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应对和处置;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成绩发布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1月30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将汇总的成绩复核名单于12月15日前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报教育部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8月5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事项公告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二、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东省内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http://ntce.cn】
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参加省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核,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自2015年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提高至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相应学历层次的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其它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自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有相应专业学习经历和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半年以上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可代替教育实践经历。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http://ntce.cn】
3. 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所在考区有多个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区审查、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确认,确认后的考生信息不得再更改。 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年龄、学历和教育类课程修习等条件(2013年考试暂不审核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修习经历和教育实践经历)。身体、
普通话等方面的条件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检验照片信息、签订《考生报名登记表》、缴费、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等手续。
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点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材料
1.户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及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合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考生可以在公布日期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3]75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教育局 | 科处室 | 联系方式 | 网址 |
济南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1-86126157 | http://www.jnedu.gov.cn/ |
青岛市教育局 | 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0532-82682664 | http://chushi.qdedu.gov.cn/rencai/ |
淄博市教育局 | 组织人事科 | 0533-3180471 | www.zbedu.gov.cn |
潍坊市教育局 | 教师教育科 | 0536-8096350 | http://www.wfjyxxg.com/ |
烟台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5-2101861 | www.ytedu.cn |
枣庄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632-3321057 8688290 | www.zzjyw.cn |
济宁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7-2326527 | www.jnjyw.edu.cn |
东营市教育局 | 组织人事科 | 0546-8337171 | http://www.dyjy.gov.cn/ |
泰安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538-6995096 | www.tajyw.net |
日照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633-8779315 | www.rzjy.gov.cn |
威海市教育局 | 督导室 | 0631-5809618 | http://www.whedu21.com/ |
德州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4-2322432 | www.dzedu.gov.cn |
临沂市教育局 | 教师教育科 | 0539-8314743 | www.lyjy.gov.cn |
莱芜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634-6213646 | www.lwjy.net |
滨州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43-3188776 | www.sdbzedu.gov.cn |
聊城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635-8245126 | www.lcedu.cn |
菏泽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530-5335445 |
www.hzjy.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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