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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2013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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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聘6599名

根据《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06〕3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厅、农业厅、畜牧厅2013业技术人员6599名。其中:卫生部门5815名,农业部门319名,畜牧部门465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

4.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

5.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含兵团)干部教育

6.(1);

(2))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员;

(4);

(5)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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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报考医生岗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7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为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3部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cn)。

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招聘到县以上农业、(场)、街道、社区工作2年。下派期满,招聘到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场)、街道、社区工作2“三支一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3

(一

2013年8月15日—30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进行报名。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3)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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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

(1)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拟参加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3)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间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2)《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9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

3.

()试卷答题。

4.笔试加分

(1)(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10分;

20分;

(3)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现仍在乡镇工作公务员的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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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7)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5.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

7.笔试成绩公布。自2013年10月31日10︰00 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4日—

2.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列入调剂岗位;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

(1)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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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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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8)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入面试。

考生自2013年10月31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

(四)面试

1.2.

3.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定于年11月11日—13日。面试地点在资格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

(2)毕业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

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定为2013年11月25日—27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各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四)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2014年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3000人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2014年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3000人

|

一、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3)。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及各地州市人社局、公安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2014年新疆大中专院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 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含2014年拟退役士兵);

4、在疆连续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员)以及担任公安机关协警(辅警)一年及以上人员;

5、在疆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服务满八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服务满十六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及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8月31日。

上述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各类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6、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连续在公安机关工作三年及以上,且目前在岗协警,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见附件1:报考说明);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按照网上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对不具备网络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条件的考生,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给予指导,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笔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平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拟参加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六)专业要求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试行)》。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的综合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

(三)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2)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考生笔试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和在反恐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警,在笔试成绩上加30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8日,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情况、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有关要求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入闱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出现空缺岗位列入调剂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13日。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面试入闱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应聘者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公安机关协警及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其中:

(一)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二)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四)公安机关协警(辅警)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疆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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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六)公安革命烈士的子女、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为一级、二级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革命烈士配偶、被评为烈士的协警的子女和在反恐战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警,须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七)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资格审查结束时由资格审查部门向考生告知。面试费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结束后,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如有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0月23日前。

体能测评由各地州市州公安局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0月26日前。

参加体检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考察

考察时间:2014年10月26日-11月10日。

(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录用人员在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安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定为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

十二、聘用

应聘人员根据网上公布的录取名单,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到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调剂

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县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组织实施。

十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各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安网公告为准。

原标题: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巡逻防控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说明.doc

2、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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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2014年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7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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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2014年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7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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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阿克苏地区(含一师)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14年5月24日前。阿克苏地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阿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如年龄要求35197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

6.

7.

(市)培养结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

(3)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的“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通过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四、招聘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一)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10:00—5月29日19:00时。通过后缴费(报名表、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相片均可)。

(二)网上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10:00—5月30日19:00(三)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29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6月23日起至考试结束)。

(四)笔试成绩

年7月17日18:00时起。

(五)

2014年7月2123日。

月17日18:00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

2014年7月28日— 7月31日(9:30时—19:30时)。各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7月25日18:00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七)体检时间

2014年8月4日—8月5日(体检工作安排于8月1日18:00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八)考察时间

2014年8月8日—8月15日。

(九)公示时间:

2014年8月19日18:00时—8月25日18:00时。

(十)公布聘用通知时间

2014年8月26日18:00时起。

(十一)上岗时间

2014年8月28日—9月2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2.

3.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

4.(2013)(试行)》()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具体专业;

(二)

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测评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1)《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2)《新疆史》:考试时间12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语言文字、数量关系、逻辑判断与推理、公共基础知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新疆史》重点测查报考人员新疆三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5分;

(3)“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3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不予加分。

(4)5分;

;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于2014年7月17日18:00时公布,报考人员查询笔试成绩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面试入闱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阿克苏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见附件4,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准考证》、填写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3)(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4);

(5)及县(市)组织、

(6)

(7)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六)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2012年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

2012年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640名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人计划的批复意见,经批准,阿克苏地区于2012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才);

3、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4、在2012年12月16日前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等招录(聘)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聘用对象的;

5、已列入浙江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7、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聘岗位的全部条件。

2、学历、年龄和户籍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含兵团)认可的学历(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1月22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如35岁以下为 1976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新疆户籍、阿克苏地区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12年12月16日前。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阿克苏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

四、招聘时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10:00—12月20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10:00—12月21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月7日10:00起)。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1月20日。

5、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22日— 1月24日。

资格审查地点从 1月21日起可登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

6、面试时间:2013年1月27日— 1月30日( 10 :00时—20:00时)。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 1月26日起可登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

7、体检时间: 2013年2月1日。

8、考核时间: 2013年 2月4日起开始。

9、公示时间: 2013年2月25日起开始。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科目(试卷分为维、汉两种文字印制)

科目一 《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 《新疆地方史》;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1月20日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社局牵头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组织

在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牵头组织,会同地直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采取实际技能操作和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要求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打印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工作由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

6、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社局进行考核,考核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社局统一报地区人社局,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7、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人员名单在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疑义人员,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印发聘用文件并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合同认定手续。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新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由阿克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克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阿克苏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将于2012年12月14日19时公布)

2、

3、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载)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七)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732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㈠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㈡ 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 (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牧民)。

上述3-7项人员户籍不限。其他涉及新疆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牧民从业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含当日,下同)。

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选调生(公务员)报考说明、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5年6月13日):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被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认定有违纪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经在公务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7.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时间:6月13日10︰30—6月19日18︰30。

缴费时间:6月14日10︰30-6月20日18︰30。

缴费方法: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招考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三、招考信息发布

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㈠ 网络报名、成绩查询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n)进行。

㈡ 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务 员 局

2015年6月10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zigeleikaoshi/647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