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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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商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商登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第三条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各部门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公司工商登记工作。第四条未履行前期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工商登记。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五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第六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章开业登记第七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第八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第四章变更登记第十条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第十二条变更名称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三条变更住所时,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第十四条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五条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第十六条变更经营范围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变更类型时,应当按照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第十八条变更股东时,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或者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 登记管辖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

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第三章 登记事项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

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 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四条 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 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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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来访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篇

来访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人员人身、

财产安全,确保出入公司人员、物品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需要进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及

各部门办公区域的各类人员,均建立来访登记制度。

第三条. 公司指定的接待人员负责本公司的来访人员登

记工作。

第四条. 公司以外的人员来访或办理各种业务均需到贵

宾登记室如实填写《来访贵宾登记表》相关内容。被访者会客完毕后及时将来访贵宾登记表二联交接待人员归档。

第五条. 人员来访时接待人员先询问来访人员事由后,并

要求来访人员认真填写《来访贵宾登记表》,及时安排来访者在指定的地点等候接访,待确定可以进行访问后通知被访者,对不配合填写《来访贵宾登记表》强行进入办公区域的,接待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均在贵宾接待室进行,

如来访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进入办公区域的,必须由接

待人员征得被访者的同意后,将来访人员带入被访者的办公室并视情况等候,待会面完毕后,将来访人员送出公司门口。

第七条. 外来人员来公司参加各类会议均由会议主办部

门事先通知接待人员,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司会议室。

第八条. 接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接待工作,对来访者

做到热情服务,周到细致,备好茶水。

第九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维护公司形象,严格执行

公司各项制度,如因自身问题而造成影响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来访人员进入公司不得带拍照像设备,如有特殊

情况需要,经总经理同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更不得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公司。

第十一条. 来访人员来访时,接待人员应告知来访人员自觉

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及时制止,对无理取闹的行为,经制止无效的及时予以报警。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总经理同意,董事批

准后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公文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为增强公司公文的印制、呈批、传达及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与公司的内部呈文和外来公文。

第三条管理权限: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公文的管理程序:

1、公文管理主要包括公文的拟办、核稿、登记、批办、承办、签发、印刷、用印、传递、归档等事项。

2、收文管理程序:

(1)公司收文的范围:各级政府来文、行业管理部门来文以及其它单位来文。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2)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收文的签收、登记造册及统一管理,按照总经理批准及时交由相关部门承办,并及时跟踪、反馈承办结果。

(3)公司外来文件凡属公司领导亲收件,应及时送交收信人本人。

(4)需承办的公司收文,由办公室交由承办人,承办人需按规定迅速办理,不得拖延;如需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部门间应做好协调工作,尽快办理。

(5)如需进行收文转办的,应由第一承办人及时转办和催办,以确保公司收文的事项及时落实。

(6)各部门因外出开会或通过其它渠道直接收到的收文性质的文件,应及时送达办公室登记存档,并按上述程序阅办。

3、内部呈文管理程序:

(1)凡以公司名义的发文,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有效的贯执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权限: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惩戒原则:

1、公司所有员工均应约束自己的行为,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公司行政办公室对员工的表现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并有权责令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改善其表现。

3、任何惩戒方式均不论违纪人员的职务高低予以平等一致的行使,违纪者必须以正确态度接受处理并迅速改正自己的过失。

第五条惩戒内容:

1、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

2、爱护办公区域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已有。

3、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关闭电源、水源开关。

4、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外出,不得进行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5、不得在办公时间内进食、吃零食、饮酒。

6、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或随地吐痰。

7、外出或下班离开时,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关闭电脑电源。

8、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9、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10、其它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最低按20元/次进行处罚,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第六条惩戒方式: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

3、责令书面检查4、罚款

5、赔偿损失6、勒令辞退

以上处分方式可根据情况单独使用或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公司也有权视具体需要采用最恰当的其它处分方式。

[篇二:企业后勤管理制度范本]

1、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00-11:30下午工作时间:12:30—17:00

1)每周工作六天,周日休息一天。周日各部门需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可于周六休息一天。周一至周五如无批准不予安排休假。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否则不予安排串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此串休只可当月累计。

3)公司内宿员工7:30打卡上岗。

4)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2、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新员工入职当月因未习惯忘记打卡三次内不予追究。

3)凡正常出勤但忘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1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事假处理。

3、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内按罚款10元/次处理。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3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年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6)乘坐公司通勤车发生迟到,不予追究。

4、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年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年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50%。

4)年度旷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5、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6、病(事)假

1)每次病(事)假以整时计算,如为10分钟按1小时计算,1小时5分按2小时计算。

2)当月病(事)假1天以上无薪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及实际休假天数的病(事)假工资。1天内病(事)假扣薪方法:日薪资÷8小时×病(事)假小时。

3)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及调薪资格。

4)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5)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予以辞退。

6)正式员工连续病(事)假不超过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年累计病事假超过90天予以辞退。

7)事假相关规定

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请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冲突时,不予批假。

事假最长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20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否则不予批假。

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8)病假相关规定

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30分钟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病假最长期限60天,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7、福利假期

1)法定假期

春节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其他法定假期视公司业务状况再行安排。

2)婚假

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7天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如遇10月份后结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须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3)产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2年(自进公司之日至分娩日)可以享受产假120天。

产假前期间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带薪假期;此薪资于休假返回后,同上班的第一个月薪资共同发放。

上述日历天数包括节假日,其中产假分为15天产前假和相应天数的产后假。员工休产假必须提前三周填写“请假申请表”,附社区级以上医院确定的分娩预产期证明,经主管批准后送行政部生效。

4)护理假

男员工在妻子初育时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但须出示有效医院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

5)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幸去世时,可以申请5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幸去世时,可以申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申请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复印件,经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批生效。

福利性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断或未休,在季度内可调休,逾期作废。

福利性休假超过30天取消年度评比优秀员工资格。

6)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最多可享受60天工伤假;需休假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后,由行政部审批具体休假天数,超出天数按病假办理。

工伤假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申请工伤假应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并有2个以上公司人员书面证明。

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享受工伤休假。

7)福利休假相关程序

填报:员工应休假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表>。

审批: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员工假期类别及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行政部、总经理签批。

福利性休假提出申请后要求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予补休。

8、加班管理规定

1)周六/日休息日因工作原因放弃休息算加班。

2)员工加班前应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与月末员工考勤实际情况,作为员工加班的原始依据,否则不予算作加班。

3)公司以调休形式补偿员工的加班时间。调休应于当月或次月的周

六、周日时间安排,加班调休在季度内有效。

4)因工作原因晚上加点超过0:00可安排次日推迟上班时间4个小时。

5)申请调休人员需本人填写<调休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逾期作废。调休时间不得超过加班时间。

6)病假或事假可以用上月或当月加班时间抵扣,事假需休假前申请,并经部门经理确认,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不予算作调休。

7)每月30日之前由行政部根据<加班登记表>汇总员工加班记录。

8)行政部根据申报部门的<加班申请表>、申报部门的原始资料以及员工填写的<加班登记表>进行不定期抽查。

9、其他事项

1)当月除规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员可享受30元満勤奖,新入职员工当月工作不満30天无満勤奖。

2)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玩游戏、闲谈、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网络聊天、睡觉、吃零食、就餐等。

3)中午因业务需要值班人员可于11:25分打饭,其他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就餐。

4)违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别标注项目外,给予10-100元处罚。

5)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考勤相关文件作废。

6)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三:公司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作息时间管理

第一条:公司作息时间详见下表:

公司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会做出相应调整,调整以后由总务处通知全体伙伴,望各位伙伴严格遵守。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和下班时须各签到一次。因故未能正常签到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请假、外出培训、考察或出差,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或<出差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交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离岗。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签到,或替他人签到。每发现一次,对替人签到者和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者,各罚款50元,通报批评,当季考核系数不超过0、8。

第四条:公司级会议、培训、集体活动考勤罚则:迟到或早退依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关于视为旷工行为的规定依照员工手册标准。

第六条:公司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一条:休假及相关待遇

(一)取(销)假的一般程序如下:

n职员出示请假条,需部门负责人、公司行政部批准,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取假。

n一次取假三个工作日以下的,需提前两天申报。一次取假在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需提前五天申报。

(二)正式休假、出差、外出考察、外出培训前须知会全体员工。

第二条:婚假以及相关待遇

依法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员,可一次性享受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3天假期,一共10天。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起5个月内取完假。办理休假手续时,需向总经理办公室出示结婚证登记备案。

第三条:丧假以及相关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死亡的职员,可取丧假3天,如职员家在外地者,觉3天时间不能返回,须向公司另外请假。

第四条:职员按本章规定申请假期的,应按本章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

注:第四章制度除请假以外,出差、婚假及丧假均为带薪休假。

第四章职员个人通讯管理

第一条:职员入职后,应将个人通讯号码及紧急联络家庭或宿舍电话号码行政部备案。

第二条:申报报销手机通讯费的职员,必须及时公布手机号码,并保证每天(包括节假日)8:00-22:00处于开机状态。

第三条:职员在执行公司特别任务期间,须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第四条: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每月抽查职员开机状况。如发现职员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联系不上者,取消该职员当月通讯费报销资格。

第五章图书管理

第一条:图书的购买

(一)购买前将图书类型、数量、价格报总务处负责人、总务处后批准方可购买。

(二)购买图书后必须到公司总务处登记,然后交申购部门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归还总务处。

(三)未经公司总务处登记的图书,财务部不予报销购书费用。

第二条:图书的登记

(一)建立公司书库,由总务处担任公司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登记。

(二)图书登记内容应包括购买日期、书名、编号、价格、保管部门、

保管人等六项。

第三条:图书的借阅

(一)借阅图书者必须向总务处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借书。

(二)借书者须妥善保管图书,如有污损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六章办公管理

第一条:职员上班时间应佩带好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时间内应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微笑面对同事及任何来访者,使用敬语,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

第三条:保持办公台面整洁,办公文具、纸张等用品应摆放整齐。工作位隔板上不得张贴,离开办公位应及时将座椅归位。

第四条: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再报出公司名称。接听电话应简单明了,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办公。

第五条:如部门同事不在办公位,应及时接听其电话,待同事返回时告之。

第六条:接待来访、业务洽谈应在指定区域或会议室,避免影响他人办公。来宾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部门人员带入。

第七条:办公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暂时离开时应知会同事或上级领导。

第八条: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禁止吸烟、就餐、吃零食。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书籍。

第十条:职员下班离开公司前应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电源。

第十一条:行政部将每月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任何形式的批评都将会影响到部门负责人和其本人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七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规定每周六下午17:30分为公司每周例会;每月月末的17:30分为公司每月总结及下月规划会议。

第二条: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前准备好会议相关资料。

第三条:参加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按时到达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加公司级会议未请假迟到者将被处以罚款。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一条:所有办公用品及设备(含电脑、复印机、打印机耗材等)均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需指定一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领用时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

2、开大型会议或举办活动需申请办公用品,由会议或活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准备;

3、如有新职员加入,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在总务处领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中签字确认。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保管:办公用品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计算器、订书机、笔筒等耐用品,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须归还办公用品管理员处。

第四条:申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用。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总务处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项目部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对公司电脑类资产进行专项管理,须对电脑类资产的购进、配置、使用、维修及报废等进行全面的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资产登记的要求:

1、分别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登记的格式可参考<固定资产盘点表>。

2、为方便公司资产的统计,各部门统一按上述资产大类及总分类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三条:资产管理指引:

1、资产的购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均须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2、资产管理需统一,并在资产上粘贴标识,确定资产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及管理。

3、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

4、资产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设备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按资产价格或资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

第四条:资产购置、调拔、转让、报废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1、资产购置: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的购置。

2、资产转让、报废: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流程和审批权限获批后,方可进行资产转让和资产残骸的处理。报废资产有残值的,经资产主管部门估价、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十章印章证照管理

第一条:印章管理

1、各类公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公章不得随意存放,任意使用。

2、需盖公章的部门或个人须说明盖章的目的、用途、范围,填写<发文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

3、各部门新刻或改制印章,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4、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予以备案,并及时办理补刻手续。

第二条:公司公章

1、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上报材料或有关资料需盖公司公章的,须说明用途、范围,经有关用章审批人批准后方能加盖公司公章;

2、凡因特殊原因需借公章外出公干,须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和特殊原因,并经用章批准人同意方可借出;归还公章时,须将借用公章所盖文件的复印件一并交付备查;凡发现借用公章加盖其他文件或空白纸张或因此而发生问题,将严肃追究借用人的责任;

3、公章保管人外出时,应将公章交给总务处指定的临时代管人保管,不得擅自交给他人代管代用。

第三条:公司公章、部门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1、以公司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2、以部门名义张贴、外发(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需加盖部门印章。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部门印章进行保管。

第四条:各类证照的管理

1、各部门在取得各类证照时,应同意交行政部进行存档管理,并登记在<公章、证照登记表>上。

2、如需使用各类证照,使用人需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

印章的审批使用应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和负责人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理。因私自使用公章为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章名片管理

第一条:新职员入职后即可申请印制名片,逐项按名片标准格式填写后发至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批准后发至总务处,即可办理。

第二条:职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主管以上人员名片标准:公司统一模板+部门+职位+公司号+手机+邮箱地址。

第三条:未经公司任命的职位不得印制在名片上,所有申请了手机报销的必须将手机号印制在名片了。

第四条:学位、职称等若因工作需要在名片上印制,须经总经理办公室验证同意后方可印制。

[篇四:企业后勤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服务,通过规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作,从而,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主要包括采购及仓库管理、车辆管理、邮政通迅事务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及电脑管理等。

2、职责

2、1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人员服务于公司全体员工,保证各项办公物资及时送达,提供便捷的交通工具和整洁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各项行政开支、节省费用。

2、2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人员致力于为公司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而提升人力资源物理环境管理水平。

3、工作流程:

3、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1、1公司办公用品(包括部分固定财产、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1、2各部室应于每月1—5日(5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将部门经理审签过的当月份<办公用品申购单>报人力资源部统一购置、领用。

3、1、3临时需要购置的特殊用品,应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按总经理批示办理。

3、1、4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统一签领。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领用者应填写财产领用单。

3、1、5工作调动或离开本公司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

3、1、6上缴回归之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3、2公用办公设备的使用规定

3、2、1复印机:人力资源部派专人负责维护,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3、2、2传真机:人力资源部为每部传真机设登记册,上详列日期、发送地、页数、发件者等项目。各部门传真时要认真填写。凡未在公司本部的传真机,也应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局的月底对帐单进行监控。

3、3车辆管理办法

3、3、1公司驾驶班隶属人力资源部。驾驶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包干使用和维护车辆。

3、3、2各部门因公用车,报由人力资源部行政内务主任统筹安排。

3、3、3凡公司外联人员的摩托车,每辆每月包干使用汽油20公升。公司配发的摩托车每年的包干维修费用为400元/辆,超出部分自理,但其年检、保险费用由公司负责缴纳。

3、3、4驾驶员(包括摩托车手)的一切违章罚款均不能报销。

3、3、5员工需要用车时,由申请人填写<元洪(融侨)地产派车单>(一式两联),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派用中巴须经总经理批准),再交人力资源部派车。驾驶员凭单(第一联)出车,第二联由人力资源部留存,保管期限为一个月。

3、3、6所有车辆均在人力资源部指定点进行维修、清洗。

3、3、7用车毕,车辆统一停放在元洪大厦地下室规定的车位,不得私自将车开走。

3、3、8各分公司若借用公司车辆,应在一周前提出有关方案(含行车目的地、借用时间等)。在借用期内所发生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及驾驶员的加班费等费用均由借用单位承担,具体办法如下:

驾驶员负责记录该车的起始与终止公里数(应与借用单位有关员共同确认),并负责收集所发生的通行费、停车费等票据;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该车的行车标准(每百公里耗油量),如实统计本次借车的油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将费用提交借车单位,由借车单位承担该笔发生额。

3、4邮政通讯事务管理制度

3、4、1个人通讯费用报销标准

a、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材料部经理、外联经理、经营销售部经理等每人每月可报销手提电话费1000元。

b、公司部门正职经理,每人每月可报销手提电话费500元。

c、公司部门副经理(或相当于部门负经理待遇),每人每月可报销手提电话费300元。

d、公司中级职员,每人每月可报销手提电话费200元。

e、除驾驶员及外联人员外,其他人员的传呼费用不予报销。

3、4、2做好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国际、国内长话登记。

3、4、3每年年底,与图书档案室密切配合,做好公司下一年度的报刊、书籍订阅工作。

3、4、4人力资源部委派专人每月定期前往电信局,办理手机、传呼机缴费及打印详情单等电信业务。

3、4、5员工因公需办理快件、平信等邮政事务,可委托人力资源部代办。

3、5采购与仓库管理办法

3、5、1采购范围:公司办公所需的用品用具。

3、5、2规范采购点:所有物品均需定点采购,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3、5、3申购程序

申请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核、采购登记入库发放至申购者

3、5、4仓管员需对所采购的物品凭申购单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单发放。仓管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

3、5、5仓管员对所有物品应整齐、有序地予以摆放。

3、5、6仓管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保持仓库整洁。

3、5、7仓管员应对库存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3、5、8仓管员应为仓库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

3、5、9仓管员要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

3、6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3、6、1办公场所严禁吸烟,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注意防火,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时消除隐患。

3、6、2注意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

3、6、3公司办公场所须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

3、6、4各部门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维护办公环境秩序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办公环境负责,并落实到个人。

3、6、5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周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活动,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比并给予公开通报。

3、7各售楼部的财产管理办法

3、7、1各售楼部在筹备之时,需配备办公设备。应由该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的采购员与申请部门的申请人共同采购。

3、7、2各部室所需物品,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的采购员统一采办。由于各售楼部受地域因素的限制,部分急需物品(零星物品)经口头请示后,可自行采购。事后,需到人力资源部仓管员处补办进、出仓手续。

3、7、3购得物品(特指财务计统部规定需入库的物品),申请部门的申请人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即填写<财产入库验收单>及<财产领用单>,并报财务计统部统一作账。

3、7、4当售楼部需撤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的仓管员到现场进行财产清点,并办理相应的财产转移、入库等手续。

3、7、5各部室指定财产管理员对各部室财产进行统一管理,财务计统部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财产进行每年一次的盘点。

3、8电脑管理程序

3、8、1电脑的软硬件的维护

3、8、1、1在使用电脑的过程中,如发现软件操作与安装问题,致电于人力资源部电脑管理员,由电脑管理员在电话中进行指导。

3、8、1、2电脑出现系统崩溃或死机,将由电脑管理员根据报修顺序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3、8、1、3电脑管理员在维护的过程中,判定为硬件问题的,将由电脑管理员根据该机的供应商进行报修,从报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3、8、1、4打印机的硬件故障由电脑管理员送到指定的维护站给予维修,从送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

3、8、2各部门应用软件的申购流程、培训及使用

3、8、2、1应用软件的申请必须经过部门经理的批准,然后报于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及价格与功能的确认,最后报总经室批准。

3、8、2、2当应用软件购买后,由该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软件使用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口和软件供应商安排培训事宜。

3、8、2、3总经室确定该软件正式使用日期和软件系统管理员后,由系统管理员分配该部门中使用人员的权限,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指导。

3、8、2、4在该软件经销商许可下,电脑管理员及该软件系统管理员均要对该软件的安装程序、产品序列号和使用说明书进行备份。

3、8、3电脑操作使用制度

3、8、3、1电脑使用者领用电脑前,须经过电脑管理员的操作常识培训和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使用电脑。

3、8、3、2不得将外来的与工作无关的光盘或软盘带到公司的电脑中使用。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游戏。

3、8、3、3如需安装工作中所需的软件,必须经电脑管理员的核实后方可安装,安装前先查此软件是否有病毒。

3、8、3、4对于电子文件的复制,复制方需经过被复制方的同意后方可复制,复制后的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再将其复制给其他人。凡是从别处拷贝来的文件,须经过杀毒后才可以使用。

3、8、3、5必须确保电子文件在网络中的安全性。如要把自己的文件共享给其他人,须进行共享加密,或者只添加共享人的用户名。

3、8、3、6必须不定期的对电脑中的文档进行备份,可通过软盘、光盘、网络等。公司重要性文档的保护,首先使用者须对此电脑加设开机密码,以防止其他人使用,把此类文档放在非共享的目录中,要设打开密码;如有软盘(或其它外部存储设备)备份,需把此软盘(或者其它外部存储设备)存放入到安全处,以保险柜为宜。

3、8、3、7对于电子文件的销毁,必须进行物理删除,以确保不被反删除。对于软盘的销毁,应先将其中的文件删除后,然后剪成两半,再行销毁。

3、8、3、8如需使用别人的电脑,需经过该电脑使用者的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删除他人的文件,如需保存,必须建立一新的目录,保证文件存放有序,整洁明了。

3、8、3、9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电脑或网络中散发计算机病毒,或对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系统进行设置,不得从互联网上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黑客软件测试或攻击,不得利用公司网络浏览非法的网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当,同时人力资源部将追求其责任。

3、8、3、10不要随意打开陌生人的电子邮件,遇到此类文件必须将其彻底删除。

3、8、3、11电脑使用者必须每周对自己的电脑进行杀毒,杀毒软件须保持同步更新。

3、8、4电脑配置制度

3、8、4、1每个工作岗位的电脑配置数量与性能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行政级别和专业性质进行合理配置。

3、8、4、2不同岗位和专业对电脑的性能要求不同,电脑的性能级别分为:

a、高级:在当前市场情况下的电脑新产品,具有卓越的性能表现;具体表现在:高速度的cpu,具有3d图形加速卡,较大屏幕显示器,大容量硬盘,大容量内存。选择类型为品牌机或笔记本电脑。

b、中级:在当前市场情况下的电脑主流产品,具有较好的性能;具体表现在:中高速度的cpu,3d图形加速卡,15寸显示器,中大容量硬盘,中大容量内存。选择类型为品牌机。

c、普通:在当前市场情况下的电脑入门级产品、历史产品,可以满足一般性办公文书处理的需要。选择类型为兼容机。具体电脑的性能级别,由电脑人员按照以上原则,根据当年市场情况做出评定。

3、8、4、3部门经理级以下职员原则上只能配置台式电脑,数量及性能级别应根据其专业性质进行配置。

3、8、4、4职员电脑等级配置原则:

a、董事长、总经理可以配备桌面台式电脑和手提便携式电脑各一台,性能级别:高级;

b、中高级职员及设计部职员配备一台桌面台式电脑,如有必要经总经室特批后可配置一台手提便携式电脑,性能级别:中高级;

c、普通职员一般配备一台桌面台式电脑,性能级别:普通级;

3、8、4、5电脑配置程序:

a、缺少电脑的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说明该电脑的用途、应用软件和使用人。

b、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根据使用人的行政级别或专业岗位,确定应该配置的电脑数量和性能级别;然后结合公司内剩余电脑的状况,决定是否购买新电脑。

c、如果不需要购置,由人力资源部在内部调配解决。

d、如果需要购置,则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内填写拟购置电脑的数量、配置和价格情况,然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8、4、6电脑更换程序:

a、由于电脑不能满足使用需要的部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申请。申请中要说明更换电脑的用途和使用人。

b、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对使用人电脑进行评估。

c、如果电脑能满足使用,则不予更换;

d、如果电脑不能满足使用,则根据公司电脑现状,电脑管理员给出公司内部解决或购买新电脑的意见。经主管领导副总经理、总经理批示后,在内部协调更换或购买新电脑。

3、8、4、7购置电脑后必须在人力资源部仓管员处办理登记入库及领用手续。

3、8、4、8更换电脑后必须在人力资源部电脑管理员处办理更名手续。

3、9竣工物业交付过程中的可移动资产的管理

如物业交接过程中涉及产权属于公司的可移动资产,在接到工程材料部的交接通知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经审核的施工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参与验收、造册登记。今后移交给资产使用单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篇五:公司办公管理制度及后勤管理制度]

工作劳动纪律与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缺勤。

1、工作时间:

管理人员:

⑴8:30→12:00;13:30→18:00、

⑵部门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当天8时→次日8时。值班人员履行全面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不能处理的,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向厂长报告。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完善交接手续。

⑶管理人员每周末轮流休息,轮流值班,值班时间:周六18:00-周至8:00,特殊时期不能休假的,公司在适当时间安排带薪休假。值班人员履行全面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不能处理的,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向厂长报告。值班期间做好记录,完善交接手续。

工人:根据任务调整,提前一天公布。

2、考勤考核:

⑴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本人打卡,不得由他人代打卡。

⑵迟到每次考核5元,早退每次考核10元;迟到早退1小时考核50元;当月迟到3次、早退2次给予警告。

⑶矿工4小时考核100元,旷工一天考核200元,以此类推;连续旷工3天或月累计旷工5天者,公司予以开除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

⑷早上上班打卡应在早饭后,凡打卡后再吃早饭的,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元。

⑸凡有人代打卡,将对代打人和应打人各考核每次50元。

3、病、事假制度:

⑴工作时间或经确定的加班时间内所安排的出勤人员,因故不到岗位者,应请假,不请假视同旷工。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交人事存档。请假批准权限为:

组长:每次不超过半天,每月累计不超过一天;部门经理每次一天,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天;厂长每次不超过三天,每月累计不超过四天;超过四天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批假和未批准离岗的,算作旷工。

⑵如果是电话请假,则应在回公司当天完善有关手续。病假则需附上国家正式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或诊断证明。如果无相关手续则按旷工处理。

⑶每月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四天,需提前两天申请。特殊情况超期请假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薪资制度

⑴本厂工资体制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固定工资和外包合同形式等。

⑵薪资每月发放一次,暂定每月25-3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日如节假日或银行不对外营业日,则顺延发放。

三、厂牌、厂服管理制度:

⑴所有正式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配戴厂牌。车间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厂服。员工在厂区、车间、办公区域内未按规定配戴厂牌、穿着厂服的,一经发现警告一次,考核10元,厂牌一律挂在左胸上衣袋位置上,违者考核10元。

⑵厂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人事部补办,每次扣缴工本费5元。

⑶所有人员进厂后,公司给予发放厂服两套。员工自领取厂服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厂服成本费50元/套。员工自领取厂服后在本公司工作时间满半年者,离职时不收厂服成本费。

⑷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违者给予20元考核四、离职管理规定

⑴公司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特殊岗位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完善所有的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公司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需要离职的,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完善了所有的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⑵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离岗,或没有办理完善交接手续,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公司不再发给未发的工资福利,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则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

⑶工厂开除者,除厂纪厂规管理条例所列的考核外,不再发给工资福利。

⑷被工厂辞退者,发给正常薪资,薪资在离职之日发放。

⑸自动离职者,不发任何薪资。

五、厂纪厂规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根本保证,也是公司取得经济效益、贡献国家、贡献社会和员工获取收入的基础,为次,特对厂纪厂规做如下规定与考核:

⑴工作服从分配,服从领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或生产需要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

工作不服从安排,每次考核50元,未经安排,擅自加工的,计件产品、(计时工作)不计工资,如因此而影响公司发货的,将由责任者承担经济后果,

⑵厂区、车间内,应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吵架、谩骂,严禁打架斗殴,有不同意见,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

凡在厂区、车间内吵架,经劝阻不听,不论对错,先考核双方当事人各50-100元,另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凡在厂区、车间内打架斗殴的,考核双方当事人各100-500元,造成后果的,由双方承担经济后果,情节严重的,将送请派出所解决。

⑶爱护机器设备和生活设施,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因个人责任,造成机器设备和生活设施损伤、损毁的,将由责任者承担经济后果

机床、设备、设施操作工,未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的,发现第一次考核20元,第二次考核40元,逐次累加。

⑷遵守门卫制度、遵守食堂制度和宿舍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带领外人进厂;不得翻越大门、院墙,违者每次考核50元。如遇工厂损失,将负连带责任。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食堂工作间,违者每次每次考核20元。

爱护宿舍卫生,做好清洁,服从管理者安排和指挥;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对整洁干净的宿舍进行表彰,对脏、乱、差的宿舍进行考核,

严禁将公共财物私自带出厂区。凡以不正当手段偷、骗、抢、拿公、私财物者,按5倍赔偿物品价值,同时给予开除出厂处理。

⑸车间员工,遇有事情反映的,需经批准,方可进入行政、技术等管理人员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否则,考核当事人50元;员工与主管有争议的,可以向主管的上级主管反映,但不得影响工作,否则考核100元;如果与主管吵闹的,考核200-500元。

六、办公室工作纪律:

⑴公司员工在办公室时,必须遵守办公室规定,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无条件协助其他人员的工作。如有违反,视情况,考核50-100元。

⑵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室内喧哗、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⑶每位同志的工作台面要保持整洁。

⑷不能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果皮、纸屑、饭盒等应放进垃圾袋中。

⑸办公电话是为方便员工联系工作之用,原则上不得打私人电话,如确有需要每次通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七、维护公司形象规定:

1、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衣着整洁,言行文明,必须保持和维护公司形象,不能有任何诋诽和毁损公司的言行。若有违反,视情况给以500-1000元的考核并予以警告处分。

2、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下级服从上级,尊重上级管理,出现不尊重言行举止的,视情况考核50-500元。

八、保守机密规定:

公司员工应严格保管好公司的各种机密资料,如价格、业务信息、项目方案、产品技术、财务状况等,严禁向竞争对手或不相关人员泄露。若有泄密以上信息、资料或转让公司业务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需要与其他公司同行或个人配合做业务,或技术交流的,必须事前经公司经理批准

资金使用细则

第一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工作临时借款:业务费、购买零星设备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在工作事项完成后的3日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工人借用生活费用:当月借款,当月领取工资时归还。

4、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5、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必须注明:(1)借款事由,(2)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3)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谁签批,谁承担连带责任):

1、出差借款审批流程:

(1)1000元以下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

(2)1000元以上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2、工作临时借款审批流程:

(1)500元以下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

(2)500元以上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3、工人借用生活费用审批流程:

(1)一次200元以下(当月累计不超过500元)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

(2)一次200元以上(当月累计超过500元)的,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计复核→工厂常务厂长审批→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第二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日常费用范围:

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生产需用的低值易耗

品及机器设备的零星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依据: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填写报销单;如果有发票的,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1)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2)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3)必须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报销2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1、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完整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最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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